元史-明-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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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六

作者 宋濂
外夷二 安南
安南國,古交趾也。
秦并天下,置桂林南海象郡
秦亡,南海趙佗擊併之。
漢置九郡交趾居其一。
女子徵側叛,遣馬援平之,立銅柱漢界
唐始分嶺南為東、西二道,置節度立五筦,安南隸焉。
宋封丁部領為交趾郡,其子璉亦為王。
傳三公蘊所奪,即封公蘊
李氏八世至昊旵,陳日煚為昊旵壻,遂有其國。
公元1253年
元憲宗三年癸丑兀良合台從世祖平大理
世祖還,留兀良合台攻諸夷之未附者。
七年丁巳十一月兀良合台兵次交趾北,先遣使二人往諭之,不返,乃遣徹徹都等各將千人分道進兵,抵安南京北洮江上,復遣其子阿朮往為之,并覘其虛實
交人亦盛陳兵衛
阿朮遣軍還報兀良合台倍道兼進,令徹徹都為先鋒,阿朮居後為殿。
十二月兩軍合,交人震駭
阿朮乘之,敗交人水軍,虜戰艦以還
兀良合台亦破其陸路兵,又與阿朮合擊大敗之,遂入其國。
日煚竄海島
得前遣使於獄中,以破竹束體入膚,比釋縛一使死,因屠其城。
國兵九日,以氣候鬱熱,乃班師
復遣二使招日煚來歸
日煚還,見國都皆已殘毀大發憤,縛二使遣還
公元1258年
八年戊午二月,日煚傳國于長子光昺,改元紹隆
,光昺遣其壻與其國人方物來見,兀良合台送詣行在所別遣訥剌丁往諭之曰:「昔吾遣使通好爾等執而不返,我是以去年之師。
以爾國主在草野,二使招安還國,爾又縛還吾使。
特遣使開諭,如爾等矢心內附,則國主親來,若猶不悛,明以報我。
」光昺曰:「小國誠心事上,則大國何以待之
」訥剌丁還報
時諸王不花雲南兀良合台言于王,復遣訥剌丁往諭,使遣使偕來
光昺遂納款,且曰:「俟降德音,即遣子弟為質
王命訥剌丁乘傳入奏
公元1260年
世祖中統元年十二月,以孟甲為禮部郎中,充南諭使,李文俊為禮部員外郎,充副使,持詔往諭之。
其略曰:「祖宗武功創業文化未修。
纘承丕緒鼎新革故,務一萬方。
大理國守臣安撫聶只陌丁馳馹表聞,爾邦有嚮風慕義之誠。
念卿昔在先朝已嘗臣服,遠貢方物,故頒詔旨,諭爾國官士庶:凡衣冠典禮風俗一依本國舊制
已戒邊將不得擅興兵甲,侵爾疆埸,亂爾人民
國官士庶,各宜安治如故
」復諭甲等,如交趾子弟入覲,當善視之,毋致寒暑失節重勞苦之也。
公元1261年
二年,孟甲等還,光昺遣其族人通侍大夫陳奉公員外郎諸衛寄班阮琛、員外郎阮演詣闕獻書,乞三年一貢
帝從其請,遂封光昺為安南國王
公元1262年
三年九月,以西錦三、金熟錦六賜之,復降詔曰:「卿既委質為臣,其自中統四年為始,每三年一貢,可選儒士醫人及通陰陽卜筮諸色人匠,各三人,及蘇合油、香、、銀、朱砂沉香檀香犀角玳瑁珍珠象牙、綿、白磁盞等物同至。
」仍以訥剌丁充達魯花赤,佩虎符往來安南國中。
公元1263年
四年十一月,訥剌丁還,光昺遣楊安養員外郎內令武復桓、書舍阮求、中翼郎范舉等奉表入謝,帝賜來使玉帶繒帛藥餌鞍轡有差
公元1265年
至元二年七月,使還,復優詔答之,仍賜曆及頒改元詔書
公元1266年
三年十二月,光昺遣楊安養上表三通,其一進方物,其二免所索秀才工匠人,其三願請訥剌丁長為本國達魯花赤
四年九月,使還,答詔許之,仍賜光玉帶金繒藥餌鞍轡等物。
未幾復下詔諭六事:一,君長親朝;二,子弟入質;三,編民數;四,出軍役;五,輸納稅賦;六,仍置達魯花赤統治之。
十一月,又詔諭光昺,以其國有回鶻商賈,欲訪以西域事,令發遣以來
是月,詔封皇子為雲南王,往鎮大理、鄯闡、交趾諸國。
公元1268年
五年九月,以忽籠海牙代訥剌丁為達魯花赤張庭珍副之,復下詔徵商賈回鶻人。
公元1269年
六年十一月,光昺上書陳情,言:「商旅回鶻一名伊溫,死已日久一名婆婆,尋亦病死
又據忽籠海牙陛下須索巨象數頭。
此獸軀體甚大,步行甚遲,不如上國之馬,伏候敕旨,於後貢之年當進獻也。
」又具表納貢,別奉表謝賜西錦幣帛藥物
公元1270年
七年十一月中書省移牒光昺,言其受詔不拜,待使介不以王人之禮,遂引春秋之義以責之,且令以所索之象與歲貢偕來,又前所貢藥物品味未佳,所徵回鶻輩,託辭欺誑自今已往,其審察之。
公元1271年
八年十二月,光昺復書言:「本國欽奉天朝,已封王爵豈非王人乎?
天朝奉使復稱王人與之均禮,恐辱朝廷
本國奉詔旨,令依舊俗,凡受詔令奉安正殿退避別室,此本國舊典禮也。
來諭索象,前恐忤旨,故依違未敢直對,實緣象奴不忍去家,難於差發
又諭索儒、醫、工匠,而陪臣仲佗陛見之日,咫尺威光,不聞詔諭,況中統四年已蒙原宥,今復諭及,豈勝驚愕,惟閤下其念之。」
公元1272年
九年,以葉式捏為安南達魯花赤李元副之。
公元1273年
十年正月,葉式捏卒,命李元代式捏,以合撒兒海牙副之。
中書省復牒光昺言:
比歲奉使還者言,王每受天子詔令,但拱立不拜,與使者相見燕席,位加於使者之上。
今覽來書,自謂既受王爵豈非王人乎?
考之春秋王人於諸侯之上,釋例云:王人下士也。
五等邦君外臣貴者也。
下士內臣之微者也。
以微者而加貴者之上,蓋以王命為重也。
後世列王為爵,諸侯之尤貴者,顧豈有王爵為人者乎?
王寧不知為是言耶,抑辭令之臣誤為此言耶?
至於天子之詔,人臣拜受,此古今通義不容有異者也。
乃云前奉詔旨,並依舊俗,本國遵奉而行,凡受詔令奉安正殿退避別室,此舊典禮也。
讀之至此,實頓驚訝
王之為此言,其能自安於心乎?
前詔旨所言,蓋謂天壤之間不啻萬國,國各有俗,驟使變革,有所不便,故聽用本俗,豈以不天子之詔而為禮俗也哉
且王之教令行於國中臣子有受而下拜者,[1]則王以為何如
君子貴於改過緬想高明,其亮察之。
公元1274年
十一年,光昺遣童子冶、黎文隱來貢
公元1275年
十二年正月,光昺上表請罷本國達魯花赤,其文曰:
微臣僻在海隅,得霑聖化與函生,驩忭鼓舞
乞念自降附上國,十有餘年,雖奉三年一貢,然迭遣使臣,疲於往來未嘗一日休息
天朝所遣達魯花赤辱臨臣境,安能空回,況其行人,動有所恃凌轢小國
天子日月並明,安能照及覆盆
達魯花赤可施於邊蠻小醜豈有臣既席王封一方藩屏,而反立達魯花赤監臨之,寧不見於諸之國乎?
與其監臨修貢孰若中心悅服修貢哉。
臣恭遇天朝建儲、冊后,大恩霶霈,施及四海,輒敢哀鳴伏望聖慈特賜矜恤
今後二次發遣綱貢,一詣鄯闡奉納一詣中原拜獻
天朝遣官,乞易為引進使庶免達魯花赤之弊,不但微臣之幸,實一國蒼生之幸也。
二月復降詔,以所貢之物無補於用,諭以六事,且遣合撒兒海牙達魯花赤,仍令子入侍
十三年二月,光昺遣黎克復文粹入貢,以所奏就鄯闡輸納貢物,事屬不敬上表謝罪,并乞免六事
公元1277年
十四年,光昺卒,國人立其世子日烜,遣中侍大夫仲彥中亮大夫吳德邵來朝
公元1278年
十五年八月,遣禮部尚書椿會同館使哈剌脫因、工部郎中李克忠、工部員外郎董端,同黎克復等持詔往諭日烜入朝受命
初,使傳之通也,止由鄯闡、黎化往來,帝命椿江陵直抵邕州以達交趾
閏十一月,柴椿等至邕州永平寨日烜遣人進書,謂:「今聞國公辱臨敝境,邊民無不駭愕不知何國人使至於斯,乞回軍舊路以進。
椿牒云:「禮部尚書等官奉上命與本國克復等由江陵邕州安南所有導護軍兵,合乘驛馬,宜來界首遠迓。
日烜御史中贊知審刑院事杜國計先至,其太尉百官自富()〔良〕江岸奉迎入館
[2]十二月二日日烜就館使者
四日日烜拜讀詔書
椿傳旨曰:「汝國內附二十餘年,向者六事未見從。
汝若弗朝,則修爾城,整爾軍,以待我師
」又云:「汝父受命為王,汝不請命而自立,今復不朝異日朝廷加罪,將何以逃其責。
熟慮之。
日烜仍舊設宴廊下椿等弗就宴。
既歸館,日烜遣范明字致書謝罪,改宴于集賢殿
日烜言:「先君棄世,予初嗣位
天使之來,開諭詔書,使予喜懼交戰胸中
竊聞宋主幼小天子憐之,尚封公爵,於小國亦必加憐。
昔諭六事,已蒙赦免。
若親朝之禮,予生長深宮不習乘騎不諳風土,恐死於道路
子弟太尉以下皆然
天使回,謹上達誠,兼獻異物
椿曰:「宋主年未十歲,亦生長深宮如何亦至京師
詔旨之外不敢聞命
且我四人實來召汝,非取物也。
椿等還,日烜遣范明字鄭國瓚、[3]中贊杜國奉表陳情,言:「孤臣禀氣軟弱,恐道路艱難,徒暴白骨,致陛下哀傷無益天朝之萬一。
伏望陛下小國遼遠,令臣得與鰥寡孤獨保其性命,以終事陛下
孤臣之至幸,小國生靈大福也。
」兼貢方物及二馴象
公元1279年
十六年三月椿先達京師,留鄭國瓚待於邕州
樞密院奏:「以日烜不朝,但遣使臣報命飾辭托故延引歲時巧佞雖多,終違詔旨,可進兵境上,遣官問罪
」帝不從,命來使入覲
十一月,留其使鄭國瓚于會同館
復遣柴椿四人杜國計持詔再諭日烜來朝,「若果不能自覲,則積金以代其身,兩珠以代其目,副以賢士方技子女工匠各二,以代其土民
不然,修爾城池,以待其審處焉。」
公元1281年
十八年十月,立安南宣慰司,以卜顏鐵木兒參知政事、行宣慰使都元帥,別設僚佐有差
是月,詔以光昺既歿,其子日烜不請命而自立遣使往召,又以疾為辭,止令其叔遺愛入覲,故立遺愛代為安南國王
公元1283年
二十年七月日烜致書平章阿里海牙,請還所留來使,帝即遣還國。
是時阿里海牙荊湖占城行省平章政事,帝欲交趾兵糧以討占城,令以己意諭之。
行省鄂州達魯花赤趙翥以書諭日烜
十月朝廷復遣陶秉直璽書往諭之。
十一月趙翥安南
日烜尋遣中亮大夫克紹中大夫道學等持方物入覲,又遣中奉大夫至清朝請郎抱直赴省計事,且致書平章,言:
添軍一件:占城服事小國日久老父惟務以德懷之,迨于孤子之身,亦繼承父志;自老歸順天朝,三十年于茲干戈示不復用軍卒毀為民丁一資天朝貢獻,一示心無二圖,幸閤下矜察
助糧一件:小國地勢瀕海五穀所產不多一自大軍去後百姓流亡加以水旱,朝飽暮饑,食不暇給;然閤下之命,所不敢違,擬於欽州界上永安州地所,俟候輸納
續諭孤子親身赴闕面奉聖訓
老父在時,天朝矜憫置之度外;今老父亡歿孤子居憂,感病至今尚未復常,況孤子生長遐陬不耐寒暑不習水土艱難道塗,徒暴白骨。
以小國陪臣往來,尚為沴氣所侵,或十之五六,或死者過半閤下亦已素知
惟望曲為愛護,敷奏天朝,庶知孤子宗族官吏一一畏死貪生之意。
豈但孤子受賜,抑一國生靈賴以安全,共祝閤下享此長久自天之大福也。
公元1284年
二十一年三月,陶秉直使還,日烜上表陳情,又致書荊湖占城行省大意前書略同
又以瓊州安撫使陳仲達聽鄭天祐言「交趾通謀占城遣兵二萬及船五百以為應援」,又致書行省,其略曰:「占城小國內屬大軍致討,所當哀籲,然未嘗敢出一言蓋天時人小國亦知之矣。
占城遂為叛逆執迷不復,是所謂不能天知人者也。
天知人,而反與不能天知人者同謀,雖三尺兒童亦知其弗與,況小國乎?
幸貴省裁之。
八月日烜昭德王陳璨致書荊湖占城行省自願納款歸降
十一月行省右丞唆都言:「交趾與占臘、占城雲南、暹、緬諸國接壤,可即其地立省;及於越里、潮州、毗三道屯軍鎮戍,因其糧餉以給士卒庶免海道轉輸之勞。」
公元1285年
二十二年三月荊湖占城行省言:「鎮南王昨奉旨統軍占城,遣左丞唐兀䚟馳驛占城,約右丞唆都將兵會合
又遣理問官曲烈、宣使塔海撒里同安南國使阮道學等,持行公文,責日烜運糧送至占城助軍鎮南王路經近境,令其就見。
」比官軍衡山縣,聞日烜從兄興道陳峻提兵界上
既而曲烈及塔海撒里引安南中亮大夫德鈞朝散郎嗣宗日烜書至,言其國至占城水陸非便,願隨力奉獻軍糧
官軍永州日烜移牒邕州,言:「貢期擬取十月,請前塗預備丁力,若鎮南下車之日,希文垂報。
行省萬戶趙修己以己意復書,復移公文,令開路備糧、親迎鎮南
官軍邕州安南殿前海崖領兵屯可韋大助等處。
思明州鎮南王復移文與之。
祿州日烜調兵拒守丘溫、丘急嶺隘行省遂分軍兩道以進。
日烜遣其善忠大夫阮德輿朝請郎文翰奉書鎮南,言:「不能親見末光,然中心欣幸
以往者欽蒙聖詔云別敕我軍不入爾境;今見邕州營站橋梁往往相接,實深驚懼,幸昭仞忠誠,少加矜恤
」又以書抵平章政事,乞保護本國生靈庶免逃竄之患。
鎮南王命行省總把阿里持書德輿同往諭日烜興兵故實占城非為安南也。
至急保縣地安南管軍官阮盝屯兵七源州,又村李縣短萬劫等處,俱有興道王兵,阿里不能進。
行省再命倪閏往覘虛實斟酌調軍,然不殺掠其民。
未幾,撒答兒䚟、李邦憲、孫祐等言:至可離隘,遇交兵拒敵,祐與之戰,擒其管軍奉御杜尾、杜祐,始知興道王果領兵迎敵
官軍可離隘,至洞板隘,又遇其兵,與戰敗之,其首將秦岑中傷死。
聞興道王在內傍隘,又進兵至變住村,諭其收兵開路迎拜鎮南不從
至內傍隘,令旨令人招之,又不從
官軍遂分六道進攻,執其將大僚班段台。
興道逃去,追至萬劫,攻諸隘,皆破之。
興道王尚兵船千餘艘,距萬劫十里
遣兵士於沿江求船,及聚板木釘灰,置場創造,選各翼水軍,令烏馬兒拔都部領,數與戰,皆敗之。
得其江岸遺棄文字二紙,乃日烜鎮南王及行省平章書,復稱:「前詔別敕我軍不入爾境,今以占城既臣復叛之故,因發大軍經由本國殘害百姓,是太子行違誤,非本國違誤也。
伏望勿外前詔,勒回大軍本國當具貢物馳獻,復有異於前者
行省復以書抵之,以為:「朝廷調兵占城,屢移文世子開路備糧,不意故違朝命,俾興道提兵迎敵射傷我軍,與安南生靈為禍者,爾國所行也。
大軍經爾國討占城,乃上命
世子詳思爾國歸附已久,宜體皇帝洪慈憫之德,即令退兵開道,安諭百姓,各務生理
我軍所過,秋毫無擾世子出迎鎮南共議軍事
不然大軍止於安南開府
」因令其使阮文翰達之。
官軍獲生口,乃稱日烜調其聖翊等軍,船千餘艘,助興道拒戰
鎮南王遂與行省官親臨東岸遣兵攻之,殺傷甚眾,奪船二十餘艘。
興道敗走官軍縛栰為橋,渡富良江北岸。
日烜沿江布兵船,立木柵,見官軍至岸,即發砲大呼求戰
至晚,又遣其阮奉御鎮南王及行省官書,請小却大軍
行省移文責之,遂復進兵
日烜乃棄城遁去,仍令阮效銳奉書謝罪,并獻方物,且請班師
行省移文招諭,遂調兵渡江,壁於安南城下。
明日鎮南王入其國,宮室盡空,惟留屢降詔敕及中書牒文盡行毀抹
外有文字,皆其南北邊將報官消息拒敵事情
日烜僭稱大越國主憲天體道大明孝皇帝陳威晃,禪位皇太子,立太子妃皇后,上顯慈順天皇太后表章,於上行使「昊天成命之寶」。
日烜即居太上皇之位,見立安南國王係日之子,行紹寶年號。
所居宮室五門,額書大興之門,左、右掖門;正殿九間天安御殿;正南門朝天閣
諸處張榜云:「凡國內郡縣,假有外寇至,當死戰
或力不敵,許於山澤逃竄不得迎降
」其險隘拒守處,俱有庫屋以貯兵甲
其棄船登岸之軍猶眾,日烜宗族官吏天長長安屯聚興道、范殿前領兵船復聚萬劫江口,阮盝駐西路永平
行省整軍以備追襲,而唐兀䚟與唆都等兵至自占城大軍會合
自入其境,大小七戰,取地二千餘里、王宮四所
初,敗其昭明王兵,擊其昭孝王大僚護皆死,昭明王遠不敢復出
又於安演州清化長安獲亡宋陳尚書壻、交趾奉御及趙孟信葉郎將四百餘人
萬戶李邦憲劉世英領軍開道永平安南,每三十里立一寨,六十里置一驛,每一寨一驛屯軍三百鎮守巡邏
世英立堡,專提督寨驛公事
右丞寬徹引萬戶忙古䚟、孛羅哈答兒由陸路李左丞烏馬兒拔都水路,敗日烜兵船,禽其建德侯陳仲
日烜逃去,追至膠海口不知所往。
宗族文義侯、父武道侯及子明智侯、壻(張)〔彰〕懷侯并(張)〔彰〕憲侯[4]亡宋官曾參政蘇少保蘇寶章、陳尚書子陳丁孫,相繼率眾來降
唐兀䚟、劉珪皆言占城無糧,軍難久駐
鎮南王令唆都引元軍於長安等處就糧
日烜安邦海口,棄其舟楫甲仗走匿山林
官軍獲船一萬艘,擇善者乘之,餘皆焚棄,復於陸路追三晝夜
獲生口稱上皇世子止有船四艘,興道王及其子三艘,太師八十艘,走清化府。
唆都亦報:日烜太師清化
烏馬兒拔都以軍一千三百人戰船六十艘,助唆都襲擊太師等兵。
唐兀䚟沿海追日烜,亦不知所往。
日烜弟昭國王陳益稷率其本宗與其妻子官吏來降
乃遣明里昔班等送彰憲侯文義侯及其弟明誠侯、昭國王義國入朝
文義侯北上,彰憲侯義國侯皆為興道王所殺,[5]憲侯死,義國脫身還軍中。
官軍聚諸將議:「交人拒敵官軍,雖數敗散,然增兵轉多;官軍困乏死傷亦眾,蒙古軍馬不能施其技。
」遂棄其京城,渡江北岸,決議退兵思明州
鎮南王然之,乃領軍還。
是日劉世英興道興寧王兵二萬餘人力戰
官軍如月江,日烜遣懷文侯來戰,行至冊江,繫浮橋渡江左丞唐兀䚟等軍未及渡而林內伏發,官軍溺死力戰得出境。
唐兀䚟等馳驛上奏
七月樞密院請調兵以今年十月會潭州,聽鎮南王及阿里海牙擇帥總之
公元1286年
二十三年正月,詔省臣共議,遂大舉南伐
二月詔諭安南官吏百姓,數日烜罪惡,言其戕害叔父遺愛及弗納達魯花赤顏鐵木兒等事
陳益稷自拔來歸,封益稷安南國王賜符印,秀嵈為輔義公,以奉陳祀
申命鎮南脫懽左丞相阿里海牙平定其國,以兵納益稷
五月,發忙古臺麾下士卒鄂州行省軍同征之。
官兵入其境,日烜復棄城遁。
六月湖南宣慰司上言:「連歲日本用兵占城百姓罷於轉輸賦役煩重士卒瘴癘死傷者,羣生愁嘆四民廢業,貧者棄子偷生,富者鬻產而應役倒懸之苦日甚一日
今復有事交趾,動百萬之眾,虛千金之費,非所以恤士民也。
舉動之間,利害非一,又兼交趾已嘗遣使表稱藩,若從其請以甦民力,計之上也。
無已,則宜寬百姓之賦,積糧餉繕甲兵,俟來歲天時稍利,然後大舉,亦未為晚。
湖廣行省臣線哥是其議,遣使入奏,且言:「本省鎮戍凡七十餘所,連歲征戰士卒精銳者罷於外,所存者皆老弱,每一城邑,多不過二百人
竊恐姦人得以窺伺虛實
往年平章阿里海牙出征輸糧三萬石,民且告病,今復倍其數。
無儲畜,和糴民間百姓不勝其困。
宜如宣慰司所言,乞緩師南伐
樞密院以聞,帝即日下詔止軍,縱士卒還各營。
益稷從師還鄂。
公元1287年
二十四年正月,發新附千人阿八赤討安南
又詔發江淮江西湖廣三省蒙古、券軍七萬人,船五百艘,雲南六千人海外四州黎兵萬五千,海道運糧萬戶張文虎、費拱辰、陶大明運糧十七萬石,分道以進。
置征交趾尚書省奧魯赤平章政事烏馬兒樊楫參知政事總之並受鎮南王節制。
五月,命右丞程鵬飛荊湖行省治兵
六月樞密院復奏,令烏馬兒樊參政軍士水陸並進
九月,以瓊州路安撫使陳仲達、南寧軍總管謝有奎、延欄軍民總管符庇成出兵船助征交趾,並令從征
日烜遣其中大夫文通入貢
[6]
十一月鎮南王次思明,留兵二千五百人萬戶賀祉統之,以守輜重
程鵬飛孛羅答兒以漢、券兵萬人由西道永平奧魯赤萬人鎮南王由東道女兒關以進。
阿八赤以萬人前鋒烏馬兒樊楫以兵海道,經玉山雙門安邦口,遇交趾船四百餘艘,擊之,斬首四千餘級,生擒百餘人,奪其舟百艘,遂趨交趾
程鵬飛孛羅答兒老鼠、陷沙、茨竹三關,凡十七戰,皆捷。
十二月鎮南王次羅港交趾興道遁,因攻浮山寨,破之。
又命程鵬飛阿里以兵二萬人萬劫,且修普賴山及至靈山木柵
烏馬兒水兵阿八赤將陸兵,徑趨交趾城
鎮南王以諸軍渡富良江,次城下,敗其守兵
日烜與其子棄城走敢喃堡,諸軍攻下之。
公元1288年
二十五年正月日烜及其子復走入海。
鎮南王以諸軍追之,次天長海口不知其所之,引兵交趾城
烏馬兒水兵由大滂口迓張文虎糧船奧魯赤阿八等分入山求糧。
交趾集兵箇沉、箇黎、磨山、魏寨,發兵皆破之,斬萬餘級。
二月鎮南引兵萬劫
阿八赤將前鋒,奪關繫橋,破三江口攻下堡三十二,斬數萬餘級,得船二百艘、米十一萬三千餘石。
烏馬兒由大滂口趨塔山,遇賊船千餘擊破之;至安邦口,不見張文虎船,復還萬劫得米四萬餘石。
普賴、至靈山木柵成,命諸軍居之。
諸將因言:「交趾城池可守、倉庾可食,張文虎糧船不至,且天時已熱,恐糧盡師老無以支久,為朝廷羞,宜全師而還
鎮南王從之
烏馬兒樊楫水兵先還,程鵬飛塔出將兵護送之。
三月鎮南王以諸軍還。
公元1287年
張文虎糧船去年十二月次屯山,遇交趾船三十艘,文虎擊之,所殺略相當
綠水洋,賊船益多,度不能敵,又船重可行,乃沉米於海,趨瓊州
拱辰糧船十一月惠州,風不得進,漂至瓊州,與張文虎合。
徐慶糧船漂至占城,亦至瓊州
凡亡士卒二百二十人、船十一艘、糧萬四千三百石有奇
公元1288年
鎮南王次內傍關,賊兵大集,王擊破之。
萬戶張均精銳三千人殿,力戰出關
諜知日烜世子興道等,分兵三十餘萬,守女兒關及丘急嶺,連亘百餘里,以遏歸師
鎮南王遂由單己縣趨盝州,間道以出,次思明州
命愛魯引兵雲南奧魯赤諸軍北還
日烜遣使來謝,進金人代己罪。
十一月,以劉庭直、李思衍、萬奴等使安南,持詔諭日烜來朝
公元1289年
二十六年二月中書省臣奏既罷征交趾,宜拘收行省符印
四月日烜遣其中大夫克用來貢方物
公元1290年
二十七年日烜卒,子日燇遣使來貢
公元1291年
二十八年十一月鎮守永州兩淮萬戶上千戶蔡榮上書,言軍事大要,以朝廷賞罰不明,士不用命將帥不和坐失事機,其弊有不可勝言者。
書上不報
公元1292年
二十九年九月,遣吏部尚書梁曾禮部郎中陳孚持詔再諭日燇來朝
詔曰:「省表具悉
去歲禮部尚書張立道言,安南,識彼事體,請往開諭使之來朝
因遣立道往彼。
今汝國罪愆既已自陳,朕復何言。
若曰孤在制,及畏死道路不敢來朝,且有生之類寧有長久安全者乎。
天下亦復不死之地乎。
朕所未喻,汝當具聞
徒以虛文歲幣巧飾見欺,於義安在。」
公元1293年
三十年梁曾等使還,日燇遣陪臣子奇來貢
廷臣以日燇終不入朝,又議征之。
拘留子奇江陵,命劉國傑諸侯王亦(里吉)〔吉里〕䚟等同安南[7]敕至鄂州陳益稷議。
八月平章不忽木等奏立湖廣安南行省,給二印,市蜑船百斛千艘用軍五萬六千五百七十人、糧三十五萬石、馬料二萬石、鹽二十一萬斤,預給軍官俸津、遣軍水手人鈔二錠器仗凡七十餘萬事
國傑幕官十一人水陸分道並進
又以江西行樞密院副使徹里蠻為右丞從征安南陳巖趙修己雲從龍張文虎、岑雄等亦令共事
益稷隨軍長沙,會寢兵而止。
公元1294年
三十一年五月成宗即位,命罷征。
遣陶子奇歸國
日燇遣使上表國哀,并獻方物
六月,遣禮部侍郎李衎兵部郎中蕭泰登持詔往撫綏之,其略曰:「先皇帝新棄天下,朕嗣守大統踐祚之始,大肆赦宥無間遠近
惟爾安南,亦從寬宥,已敕有司罷兵,遣陪臣子奇歸國
自今以往所以畏天事(天)〔大〕者,[8]審思之。」
公元1301年
大德五年二月太傅完澤等奏安南來使汝霖竊畫宮苑圖本,私買輿地圖禁書等物,又抄寫陳言征收交趾文書,及私記北邊軍情山陵等事宜,遣使持詔責以大義
三月,遣禮部尚書馬合馬、禮部侍郎宗亮詔諭日燇,大意以「汝霖所為不法所宜窮治,朕以天下為度,敕有司放還
自今使价必須選擇;有所陳請,必盡情悃。
向以虛文見紿,曾何益於事哉,勿憚改圖以貽後悔」。
中書省移牒萬戶張榮實二人,與去使偕還。
公元1307年
武宗即位下詔諭之,屢遣使來貢
至大四年八月世子陳日㷃遣使奉表來朝
公元1313年
仁宗皇慶二年正月交趾軍約三萬餘眾馬軍二千餘騎,犯鎮安州雲洞殺掠居民焚燒倉廩廬舍,又陷祿洞、知洞等處,虜生口孳畜居民貲產而還,復分兵三道歸順州屯兵未退。
廷議湖廣行省發兵討之。
四月,復得報交趾世子領兵養利州官舍民居殺掠二千餘人,且聲言,「昔右江歸順州五次劫我大源路,掠我生五千餘人;知養利州事趙珏禽我思浪州商人,取金一碾,侵田一千餘頃,故來讎殺」。
六月中書省兵部員外郎阿里溫沙,樞密院千戶劉元亨,同赴湖廣行省詢察之。
元亨等親詣上、中、下由村,相視地所,詢之居民農五,又遣下思明知州黃嵩壽往詰之,謂是阮盝世子太史之奴,然亦未知是否
於是牒諭安南國,其略曰:「昔漢置九郡,唐立五管,安南聲教所及之地。
獻圖奉貢上下分素明;厚往薄來懷撫之惠亦至。
聖朝果何負於貴國,今胡自作不靖,禍焉斯啟。
雖由村之地所係至微,而國家輿圖所關甚大。
兼之所殺所虜,皆朝廷係籍編戶,省院未敢奏聞
未審不軌之謀誰實主之?
安南牒云:「邊鄙鼠竊狗偷輩,自作不靖本國安得而知?
」且以貨賂偕至。
元亨復牒責安南飾辭不實,却其貨賂,且曰:「南金象齒貴國以為寶,而使者以不貪為寶。
來物就付回使,請審察事情,明以告我
」而道里遼遠,情辭虛誕,終莫得要領
元亨推原其由:因交人向嘗侵永平邊境,今復倣效成風
兼聞阮盝世子交趾跋扈之人。
為今之計莫若遣使安南,歸我土田,返我人民,仍令當國人正疆界,究其主謀開釁之人戮於境上,申飭邊吏毋令侵越
却於永平置寨募兵設官統領,給田土牛具,令自耕食,編立部伍,明立賞罰,令其緩急首尾相應如此邊境安靜永保無虞
事聞,有旨,俟安南使至,即以諭之。
公元1314年
延祐初元以及至治之末疆埸寧謐貢獻不絕
泰定元年世子陳日爌遣陪臣節夫來貢
公元1329年
益稷久居於鄂,遙授湖廣行省平章政事;當成宗朝,賜田二百頃;武宗朝,進銀青榮祿大夫,加金紫光祿大夫[9]復加儀同三司
文宗天曆二年夏益稷卒,壽七十有六,詔賜錢五千緡。
至順元年諡忠懿王
公元1332年
三年夏四月世子陳日㷆遣其臣鄧世延二十四人來貢方物

校勘

  • 臣子有受而下拜者 北監本「下拜」作「不拜」,於文義較長。
  • 公元1285年
  • 富()〔良〕江 從道光本改。
    按本書卷一三、一四世祖至元二十二年正月壬午、乙酉至元二十四年十二月乙酉條及嶺外答卷安南國安南志略一郡邑皆作「富良江」。
  • 鄭國瓚 安南志略三大奉使、卷一四歷代遣使作「鄭庭瓚」,大越史記本紀五陳聖宗紀戊寅六年條作「鄭廷瓚」。
    疑此處「國」字為「庭」「廷」之誤。
    下同
  • (張)〔彰〕懷侯并(張)〔彰〕憲侯 道光本與元文類卷四一經世大典序錄征伐合,從改。
  • 憲侯義國侯皆為興道王所殺 按下文有「彰憲侯死,義國脫身還軍中」,此處云「所殺」不可通,史文有誤。
    道光本改「殺」為「劫」。
  • 公元1287年
  • 文通 按本書卷一四世祖至元二十四年九月丁未條及安南志略卷一四歷代遣使作「阮文彥」。
    疑「通」當作「彥」。
  • 亦(里吉)〔吉里〕䚟 見本書卷一七校勘記[一五]。
  • 公元1294年
  • 畏天事(天)〔大〕 據安南志略二大詔制至元三十一年成宗皇帝聖旨改。
    類編已校。
  • 公元1308年
  • 武宗朝進銀青榮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 按安南志略卷一三內附侯王陳益稷銀青榮祿大夫武宗至大元年,加金紫光祿大夫仁宗皇慶元年
    疑此處「加金紫光祿大夫上脫仁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