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明-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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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四列傳第九十一

作者 宋濂
宦者
前世宦者之禍嘗烈矣,元之初興,非能有鑒乎古者,然歷十有餘世,考其亂亡所由,而初不自閹人出,何哉
蓋自太祖貴臣子弟給事內廷,凡飲食冠服書記,上所常御者,各以其職典之,而命四大功臣世為之長,號四怯薛
天子前後左右,皆世家大臣及其子孫之生而貴者,而宦官擅權竊政不得有為其間
或有之,然不旋踵而遂敗,此其詒謀可謂度越前代者矣。
李邦寧者,以亡國閹豎遭遇世祖,進齒薦紳,遂躋極品,然其言亦有可稱者焉。
至於朴不花,乃東夷之人,始以西宮同里因緣柄用,遂與權奸同惡相濟,訖底于誅戮,則固有以致之也。
用特著之于篇。
公元1294年
李邦寧字叔固錢唐人初名保寧,宋故小黃門也。
宋亡,從瀛國公入見世祖,命給事內庭警敏上意
令學國書諸蕃語,即通解,遂見親任。
御帶庫提點陞章少監,遷禮部尚書提點太醫院(使)〔事〕。
[1]成宗即位,進昭文館大學士太醫院使
帝嘗寢疾邦寧不離左右者十餘月。
公元1307年
武宗立,命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邦寧辭曰:「臣以閹腐餘命,無望更生先朝幸赦而用之,使得承乏中涓高爵厚祿榮寵過甚
陛下復欲置臣宰輔,臣何敢當。
宰輔者,佐天子共治天下者也,奈何辱以寺人
陛下不臣惜,如天下後世何,誠不敢奉詔
」帝大悅,使大臣白其言于太后皇太子,以彰其善。
帝嘗奉皇太后大安閣閣中有故篋,問邦寧曰:「此何篋也?
」對曰:「此世祖裘帶者。
臣聞有聖訓曰『藏此以遺子孫,使見吾樸儉,可為華侈之戒』。
帝命發篋視之,歎曰:「非卿言,朕安知之。
」時有宗王在側,遽曰:「世祖神聖,然嗇於財。
邦寧曰:「不然
世祖一言無不為後世法;一予奪無不當功罪。
天下所入雖富,苟用不節必致匱乏
先朝以來歲賦已不足用,又數會宗藩,資費無算,旦暮不給必將橫斂掊怨,豈美事耶。
太后及帝深然其言。
俄加大司徒尚服院使遙授丞相[2]大司農,領太醫院事,階金紫光祿大夫
太廟舊嘗遣官行事,至是復欲如之,邦寧諫曰:「先朝非不欲親致饗祀,誠以疾廢禮耳。
陛下繼成之初,正宜開彰孝道,以率先天下,躬祀太室,以成一代之典。
循習故弊,非臣所知也。
」帝稱善。
即日備法駕,宿齋宮,且命邦寧大禮使
禮成加恩三代曾祖頤,贈銀青光祿大夫司徒諡敬懿祖德懋,贈儀同三司大司徒諡忠獻;父撝,贈太保開府儀同三司諡文穆
公元1022年
仁宗即位,以邦寧舊臣賜鈔千錠,辭弗受。
國學將釋奠,敕遣邦寧致祭文宣王
點視畢,至位立,殿戶方闢,忽大風起,殿上兩廡燭盡滅,燭臺底鐵鐏入地尺,無不拔者,邦寧悚息伏地,諸執事者皆伏。
良久風定,乃成禮邦寧慚悔累日
公元1311年
初,仁宗皇太子丞相三寶奴用事,畏仁宗英明邦寧揣知其意,言於武宗曰:「陛下富於春秋皇子漸長,父作子述,古之道也,未聞有子而立弟者。
武宗不悅曰:「朕志已定,汝自往東宮言之。
邦寧慚懼而退。
仁宗即位左右咸請誅之,仁宗曰:「帝王歷數,自有天命,其言何足介懷
」加邦寧開府儀同三司,為集賢院大學士
以疾卒。

朴不花[3]

朴不花高麗人,亦曰王不花
皇后奇氏微時,與不花同鄉里,相為依倚,及選為宮人,有寵,遂為第二皇后,居興聖宮,生皇太子愛猷識理達臘
於是不花閹人入事皇后有年皇后愛幸之,情意膠固累遷官至榮祿大夫資正院使
正院者,皇后財賦悉隸焉。
公元1358年
至正十八年京師大饑疫,時河南北、山東郡縣被兵,民之老幼男女避居京師以故死者相枕藉。
不花要譽一時,請于帝,市地收瘞之,帝賜鈔七千錠,中宮興聖、隆福兩宮皇太子皇太子妃賜金銀及他物有差,省院施者無算不花玉帶一、金帶一、銀二錠、米三十四斛、六斛青貂銀鼠裘各一襲以為費。
擇地南北兩城盧溝橋,掘深及泉男女異壙,人以一屍至者,隨給以鈔,舁負相踵
既覆土,就萬安壽慶寺建無遮大會
至二十年四月前後瘞者二十萬,用鈔二萬七千九十餘錠、米五百六十餘石。
又於大悲寺水陸大會晝夜,凡居民病者予之藥,不能喪者給之棺。
翰林學士承旨張翥為文頌其事,曰善惠之碑。
公元1360年
於是在位久,而皇太子春秋日盛軍國之事,皆其所臨決
皇后乃謀內禪皇太子,而使不花喻意丞相太平太平不答。
二十年太平罷去,而獨搠思監丞相
時帝益厭政,不花乘間用事,與搠思監相為表裏四方警報將臣功狀,皆抑而不聞,內外解體,然根株盤固氣焰薰灼內外百官趨附之者十九。
宣政院使脫歡,與之同惡相濟為國大蠹。
公元1363年
二十三年監察御史也先帖木兒、孟也先不花傅公讓等乃劾奏朴不花脫歡奸邪,當屏黜
御史大夫老的沙以其事聞,皇太子不下
皇后庇之尤固,御史乃皆坐左遷
治書侍御史陳祖仁,連上皇太子切諫之,而臺臣大小皆辭職,皇太子為言於帝,令二人皆辭退。
祖仁言猶不已,又上皇帝書言:「二人亂階禍本,今不芟除,後必不利
、唐季世,其禍皆起此輩,而權臣藩鎮乘之。
千尋之木,吞舟之魚,其腐敗由於內,陛下誠思之,可為寒心
臣願俯從臺諫之言,將二人特加擯斥不令辭退為名,成其姦計
海內皆知階下信賞必罰自此二人始,將士孰不效力寇賊亦皆喪膽天下可全,而有以祖宗之舊。
優柔不斷,彼惡日盈,將不可制。
臣寧餓死于家,誓不與同朝牽聯及禍
」語具陳祖仁傳。
侍御史李國鳳亦上書皇太子,言:「不花驕恣無上招權納賂奔競之徒,皆出其門,駸駸趙高張讓田令孜之風,漸不可長,眾人所共知之,獨主上殿下未之知耳。
自古宦者,近君親上,使少得志未有不為家禍者。
殿下履霜堅冰之戒,早賜奏聞,投之西夷,以快眾心[4]紀綱可振。
紀綱振,則天下之公論可畏法度不可犯,政治修而百廢舉矣。
由是大怒,國鳳、祖仁等亦皆左遷
公元1364年
老的沙執其事頗力,皇太子因惡之,而皇后又譖之於內,帝以老的母舅故,封為雍王遣歸
已而復以不花集賢大學士崇正院使[5]皇后之力也。
老的沙至大同,遂留孛羅帖木兒軍中
是時搠思監朴不花方倚擴廓帖木兒外援,怨孛羅帖木兒老的不遣,遂誣孛羅帖木兒老的沙謀不軌
二十四年,詔削其官,使解兵柄歸四川
孛羅帖木兒不出帝意,皆搠思監朴不花所為,怒不奉詔
宗王不顏帖木兒等為表言其誣枉,而朝廷亦畏其強不可制,復下詔數搠思監朴不花互相壅蔽簧惑主聽之罪,屏搠思監嶺北,竄朴不花甘肅,以快眾憤,而復孛羅帖木兒官爵
搠思監朴不花皆留京城,實未嘗行。
未幾孛羅帖木兒遣禿堅帖木兒以兵向闕,聲言清君側之惡。
(是)〔四〕月十二日,駐于清河[6]帝遣達達國師問故,往復數四,言必得搠思監朴不花退兵
帝度其勢不可解,不得已,執兩人畀之,其兵乃退。
朴不花遂為孛羅帖木兒所殺。
事具搠思監孛羅帖木兒傳。

校勘

  • 提點太醫院(使)〔事〕 殿本考證云:「事訛使,據百官志改。
    」從改。
  • 公元1308年
  • 遙授丞相 本書卷二二武宗至大元年六月戊戌條有「以司徒平章政事、領大司農李邦寧遙授左丞相」,類編據補「左」字,是。
  • 朴不花) 從道光本刪。
  • 投之西夷以快眾心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有「投諸四裔,以御魑魅」,指處流刑
    道光本改「西夷」為「四夷」。
  • 崇正院使 按本書卷九二百官志、卷一一四后妃傳,崇政院係由資正院改置者。
    此處「正」當作「政」。
    類編已校。
  • 公元1364年
  • (是)〔四〕月十二日駐于清河 從道光本改。
    是月」前僅有「二十四年」,「是月二字不可解。
    按本書卷四六順帝紀至正二十四年夏四月乙巳條、卷二0七孛羅帖木兒傳,禿堅帖木兒駐兵清河事,皆繫四月乙巳,即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