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明-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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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六十九

作者 宋濂
張起巖 歐陽玄 許有壬 宋本 謝端
張起岩
公元1286年
張起岩字夢臣
其先章丘人五季避地禹城
高祖迪,以元帥右監軍濟南府事,徙家濟南
當金之季,張榮有章鄒平濟陽長山、辛市、蒲台新城淄州之地,歲丙戌歸於太祖始終效忠節,迪與其子福,實先後羽翼之。
福仕為濟南路軍民鎮撫兵鈐轄權府事,生東昌錄事判官鐸,鐸生四川行省儒學副提舉範,範生起岩
初,其母丘氏有娠,見長蛇數丈入榻下,已忽不見,乃驚而誕起岩
公元1315年
幼從其父學,年弱冠,以察舉福山縣學教諭,值縣官捕蝗,移攝縣事。
久之聽斷明允,其民相率曰:「若得張教諭為真縣尹吾屬何患焉。
」政成,遷安丘
延祐乙卯進士首選,除同知登州事,特旨集賢修撰,轉國子博士,升國子監丞,進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
丁內艱服除,選為監察御史
中書參政楊廷玉墨敗台臣奉旨廟堂逮之下吏
丞相倒剌沙疾其摧辱同列,悉誣台臣罔上,欲置之重辟
起岩新除留台抗章論曰:「台臣按劾百官論列朝政,職使然也。
今以奉職獲戾風紀解體正直結舌忠良寒心,殊非盛世事。
世皇臺閣,廣言路維持治體陛下即位詔旨,動法祖宗。
台臣坐譴,公論杜塞何謂法祖宗耶!
」章三上不報
起岩廷爭愈急,帝感悟,事乃得釋,猶皆坐罷免還鄉里。
中書右司員外郎,進左司郎中,兼經筵官,拜太子右贊善
丁外艱服除,改燕王府司馬,拜禮部尚書
公元1290年
文宗親郊起岩大禮使,導帝陟降步武有節衣前襜如陪位百官,望之如圖畫中所睹。
帝甚嘉之賜賚優渥
參議中書省事
寧宗崩,燕南俄起大獄,有妄男子上變言部使者不軌按問皆虛,法司謂:「《唐律》,告叛者不反坐
起岩奮謂同列曰:「方今嗣君未立,人情危疑,不亟誅此人,以杜奸謀,慮妨大計
」趣有司具獄都人肅然大事尋定。
中書列坐銓選起岩一士可用丞相不悅起岩攝衣而起,丞相以為忤己。
翰林侍講學士知制誥修國史,修三朝實錄,加同知經筵事。
御史臺奏除浙西廉訪使不允
已而陝西行台侍御史
將行,复留為侍講學士
江南行台侍御史,召入中台,為侍御史
轉燕南廉訪使
搏擊豪強不少容貸貧民賴以吐氣
滹沱河為真定害起岩封河神為侯爵,而移文責之,復修其提防,瀹其湮鬱水患遂息。
江南行台御史中丞,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修國史、知經筵事。
右丞相別裡怯不花台臣所糾,去位
未幾再入相,諷詞臣言台章之非,起岩不可,聞者壯之。
俄拜御史中丞論事剴直無所顧忌,與上官不合
詔修遼、金、宋三史復命翰林承旨,充總裁官積階榮祿大夫
起岩熟於金源典故,宋儒道源委尤多究心史官露才自是者,每立言未當起岩據理竄定深厚醇雅理致自足
史成,年始六十有五,遂上疏乞骸骨以歸,後四年卒。
諡曰文穆
起岩面如紫瓊美髯方頤,而眉目清揚可觀,望而知為雅量君子
及其臨政決議,意所背鄉,屹若泰山不可回奪
或時面折人,面頸發赤,不少恕,廟堂憚之。
識者其外中剛不受籠絡,如歐陽修名聞四裔
安南修貢,其陪臣致其世子之辭,必候起岩起居
孝友,少處窮約下帷教授,躬致米百里外,以養父母;撫弟如石,教之宦學無不備至
舉親族弗克葬者二十餘喪,且買田以給其祭。
凡獲俸賜,必與故人賓客共之。
卒之日,廩無餘,家無餘財。
公元1285年
先是至元乙酉三月乙亥太史文昌星明,文運將興。
時世祖行上京明日丙子皇孫降生儒州
是夜起岩亦生。
其後皇孫踐祚,是為仁宗,始詔設科取士,及廷試起岩遂為第一人,論者以為非偶然也。
起岩博學有文,善篆、隸,有《華峰漫稿》、《華峰類稿》、《金陵集》各若干卷,藏於家。
二人:琳,琛。
歐陽玄
歐陽玄字原功其先廬陵,與文忠公修所自出。
曾大父新,始遷居瀏陽,故瀏陽人
岐嶷,母李氏親授孝經》、《論語》、小學諸書八歲成誦,始從鄉先生張貫之學,日記千言,即知屬文
十歲,有黃冠注目,謂貫之曰:「是兒神氣凝遠目光射人異日當以文章冠世廊廟之器也。
言訖而去,亟追與語,已失所之
部使者行縣諸生見,命賦梅花詩,立成十首晚歸,增至百首,見者駭異之。
年十四,益從宋故老習為詞章下筆成章,每試庠序,輒佔高等
弱冠下帷數年,人莫見其面。
經史百家,靡不研究,伊、洛諸儒源委,尤為淹貫
公元1314年
延祐元年,詔設科取士以《尚書》與貢。
明年,賜進士出身,授岳州路平江州同知
調太平路蕪湖縣
多疑獄,久不決,察其情,皆為平翻。
豪右不法,虐其驅奴斷之從良
貢賦徵發及時民樂趨事教化大行飛蝗獨不入境
武岡縣
控制溪洞蠻獠雜居撫字稍乖,輒弄兵犯順
至踰月,赤水太清兩洞聚眾攻殺官曹相顧失色,計無從出。
即日單騎二人,徑抵其地諭之。
至則死傷滿道,戰鬥未已
獠人熟玄名,棄兵仗羅拜馬首曰:「我曹非不畏法,緣訴某事於縣縣官不為直,反以徭役橫斂掊克之,情有弗堪,乃發憤就死耳。
不意煩我清廉自來
喻以禍福,歸為理其訟,獠人遂安
公元1328年
召為國子博士,升國子監丞
致和元年,遷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
時當兵興,玄領印攝院事,日直內廷,參決機務,凡遠近調發制詔書檄
既而改元天歷郊廟、建後、立儲肆赦之文,皆經撰述
复條時政數十事,實封以聞,多推行之。
明年,初置奎章閣學士院,又置藝文監隸焉,皆選清望官居之,文宗親署藝文少監
奉詔纂修經世大典》,升太監檢校書籍事。
元統元年,改僉太常禮儀院事,拜翰林直學士編修四朝實錄,俄兼國子祭酒,召赴中都議事,升侍講學士,复兼國子祭酒
重紀至元五年,足患風痺,乞南歸以便醫藥,帝不允
翰林學士未幾懇辭去位,帝復不允,免其行朝賀禮
至正改元更張朝政,事有不便者,集議廷中極言無隱科目之复,沮者尤眾,力爭之。
未幾南歸復起翰林學士,以疾未行。
公元1345年
詔修遼、金、宋三史,召為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撰者有所據依
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論議不公者,不以口舌爭,俟其呈稿援筆竄定之,統係自正。
至於論、贊、表、奏,皆屬筆
五年,帝以歷仕累朝,且有修三史功,諭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擬拜翰林學士承旨
入奏上稱快者再三
已而致仕,帝復不允
御史臺奏除福建廉訪使行次浙西,疾復作,乃上休致之請,作南山隱居,優游山水之間,有終焉之志
復拜翰林學士承旨屢力辭,不獲命
奉敕定國律,尋乞致仕陳情懇切,乃特授湖廣行中書省右丞致仕,賜白玉束帶,給俸賜以終其身。
將行,帝复降不允仍前翰林學士承旨進階光祿大夫
十四年汝潁盜起,蔓延南北州縣幾無完城。
玄獻招捕之策千餘言,鑿鑿可行當時不能用。
十七年春,乞致仕,以中原道梗,欲由蜀還鄉,帝復不允
時將大赦天下,宣赴內府
久病不能步履丞相傳旨肩輿延春閣下,實異數也。
是歲十二月戊戌,卒於崇教里之寓舍,年八十五。
中書以聞,帝賜賻甚厚,贈崇仁昭德推忠守正功臣大司徒柱國追封楚國公諡曰文
性度雍容含弘縝密,處己儉約為政廉平
歷官四十餘年,在朝之日,殆四之三。
三任成均,而兩為祭酒六入翰林,而三拜承旨
修實錄、《大典》、三史,皆大製作
主文衡,兩知貢舉讀卷官,凡宗廟朝廷雄文大冊播告萬方制誥,多出手。
金繒上尊之賜,幾無虛歲
海內名山大川,釋、老之宮,王公貴人墓隧之碑,得文辭以為榮。
片言隻字流傳人間,咸知寶重
文章道德卓然名世
羽儀斯文贊衛治具,與有功焉。
無子,以從子達老後,复先卒。
有《圭齋文集》若干卷,傳於世。
許有壬
公元1315年
許有壬字可用其先世居潁,後徙湯陰
有壬穎悟讀書一目五行,嘗閱衡州淨居院碑》,文近千言一覽背誦無遺
年二十,暢師文薦入翰林不報,授開寧路學正,升教授,未上,辟山北廉訪司書吏
延祐二年進士第,授同知遼州事。
關中有警,鄰州聽民出避,棄孩嬰滿道上有壬獨率弓箭手,閉城門以守,卒獲無虞
州有追逮不許胥隸足跡村疃,唯給信牌,令執裡役呼之民安而事集。
右族貪虐者懲之,冤獄雖有成案,皆平翻而釋其罪,州遂大治
六年己未,除山北​​廉訪司經歷
至治元年,遷吏部主事
二年,轉江南行台監察御史行部廣東,以貪墨劾罷廉訪副使哈只蔡衍
江西,會廉訪使苗好謙監焚昏鈔檢視鈔者日至百餘人好謙恐其有弊,痛鞭之
畏罪,率剔真為偽,以迎其意。
筦庫吏而下榜掠無全膚,迄莫能償。
有壬覆視之,率真物也,遂釋之。
凡勢官豪民,人畏之如虎狼者,有壬擒治以法,部內肅然
召拜監察御史
公元1323年
三年八月英宗暴崩南坡賊臣鐵失使者上京至,封府庫,收百官印,有壬知事急,即往告御史中丞董守庸守庸宮禁事,非子所當問。
有壬即疏守庸經歷朵爾只班、監察御史也先忽都阿附鐵失之罪以俟。
十月鐵失伏誅
泰定帝上都御史大夫紐澤先還京師有壬即袖疏上之。
及帝至,复上章言:「帖木迭兒之子瑣南,與聞大逆,乞賜典刑
兄弟勿令出入宮禁
中書平章政事王毅右丞高昉,橫罹奪爵,而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受禍尤慘,皆請雪冤復職
」繼上正十事一曰輔翼太子,宜先訓導;二曰遴選長官,宜先培養;三曰通籍宮禁,宜別貴賤;四曰欲謹兵權,宜削兼領;五曰武備廢弛,宜加修飭;六曰賊臣妻妾,宜禁勢官徵索;七曰前赦權以止變,宜再詔以正名;八曰帖木迭兒諸子,宜籍沒懲惡;九曰考驗經費,以減民賦;十曰撙節浮蠹,以紓國用
多從之。
公元1324年
泰定元年初立詹事院,選為中議,改中書左司員外郎
京畿飢,有壬請賑之。
同列讓曰:「子言固善,其如虧國何!
有壬曰:「不然
民,本也,不虧民,顧豈虧國邪!
」卒白於丞相,發糧四十萬斛濟之,民賴以活者甚眾。
國學舊法,每以積分次第貢以出官執政監丞張起岩議,欲廢之,而以推擇德行為務。
有壬折之曰:「積分未盡善,然可博學能文之士,若曰德行之擇,其名固佳,恐皆厚貌深情專意外飾,或懵不能識丁矣。
」議久不決。
三年六月,升右司郎中,其事遂行已而復寢
盜例有賞,論者多疑其偽,有淹四十餘年者,群訴於馬首有壬曰:「盜賊方熾,求疵太甚緩急何以使人
但經部使者覆核者,皆予官
」俄移左司郎中,每遇公議有壬屢爭事得失汛掃積滯,幾無留牘
都事宋本退語人曰:「此貞觀開元間議事也。
明年丁父憂
公元1330年
天曆三年,擢兩淮都轉運鹽司使。
先是鹽法壞,廷議有壬不能集事故有是命。
有壬詢究弊端立法通融之,國課遂登。
至順二年二月,召參議中書省事未幾,以丁母憂去。
元統元年,復以參議召。
明年甲戌,拜治書侍御史,轉奎章閣學士院侍書學士,仍治台事。
福達魯花赤完卜,藉丞相勢,宿衛東宮,其行頗淫穢御史劾之,完卜藏御史大夫家,有壬捕而遣之。
九月,拜中書參知政事、知經筵事。
帝詔群臣議上皇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有壬曰:「皇上皇太后母子也,若加太皇太后,則為孫矣,非禮也。
」眾弗之從,有壬曰:「今制,封贈祖父母,降於父母一等,蓋推恩之法,近重而遠輕,今尊皇太后太皇太后,是推而遠之,乃反輕矣,豈所謂之者邪!
」弗之聽。
中書平章政事徹理帖木兒挾私憾,奏罷進士科有壬廷爭甚苦不能奪,遂稱疾在告,帝強起之,拜侍御史
汝寧棒胡反,大臣有忌漢官者,取賊所造旗幟及偽宣敕,班地上,問曰:「此欲何為耶?
」意漢官諱言反,將以罪中之。
有壬曰:「此曹建年號,稱李老君太子部署士卒,以敵官軍,其反狀甚明,尚何言!
」其語遂塞。
廷議行古劓法,立行樞密院,禁漢人南人勿學蒙古、畏吾兒字書有壬皆爭止之。
公元1340年
重紀至元初長蘆韓公溥家藏兵器,遂起大獄株連台若省,多以贓敗,獨無有壬名,由是忌者益甚
有壬不可留,遂歸彰德已而南游湘、漢間。
至元六年,召入中書,仍為參知政事
明年改元至正有壬極論帝當親祠太廟母后虛位徽政院當罷,改元命相當合為上詔,冗職沙汰錢糧裁節如此之類,不一而足
人皆韙之。
中書左丞
二年,囊加慶善八及孛羅帖木兒獻議,開西山金口渾河,逾京城,達通州,以通漕運。
丞相脫脫主之甚力,有壬曰:「渾河之水,湍悍易決,而足以為害,淤淺易塞,而不可行舟;況地勢高下,甚有不同,徒勞民費財耳。
不聽,後卒如有壬言。
公元1344年
先是有壬之父熙載長沙日,設義學,訓諸生
既歿,而諸生思之,為立東岡書院朝廷賜額設官以為育才之地。
南台監察御史八剌沙,緣睚眥怨,言書院不當立,並構浮辭誣衊有壬,併其二弟有儀、有孚有壬稱病歸。
四年,改江浙行省左丞,辭。
六年,召為翰林學士,既上,又辭。
監察御史累章辨其誣。
俄拜浙西廉訪使,未上,復以翰林學士承旨召,仍知經筵事。
明年夏,授御史中丞,賜白玉束帶御衣一襲未幾,復以病歸。
監察御史不花有壬時短長之,奏劾甚力,事尋白。
公元1352年
十二年,盜起河南,聲撼河朔間,有壬備御之策十五條,以授郡將,民藉以安。
十三年起拜河南行省左丞
朝廷遣將出征,環河南境,連營百數一切芻餉,皆仰給之,有壬從容集事,若平時然。
十五年,遷集賢大學士,尋改樞密副使,復拜中書左丞
以言為諱有壬力言朝廷務行姑息之政,賞重罰輕,故將士貪掠子女玉帛而無鬥志,遂倡招降之策,言多不載。
有僧名開,自高郵來,言張士誠乞降,眾幸事且成,皆大喜有壬獨疑其妄,呼僧詰之,果語塞不能對。
集賢大學士,兼太子左諭德,階至光祿大夫
有壬前朝舊德太子敬禮之。
一日入見,方臂鷙禽以為樂,遽呼左右屏去
十七年,以老病,力乞致其事,久之得請,給俸賜以終其身。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卒,年七十八。
有壬歷事七朝,垂五十年,遇國家大事無不盡言,皆一根至理,而曲盡人情
當權恣睢之時,稍忤意,輒誅竄隨之,有壬絕不為巧避計,事有不便明辨力諍,不知死生利害君子多之。
有壬筆札,工辭章歐陽玄序其文,謂其雄渾閎雋,湧如層瀾,迫而求之,則淵靚深實,蓋深許之也。
所著有《至正集》若干卷。
諡曰文忠
一人,曰禎。
宋本
公元1321年
宋本字誠夫大都人
自幼穎拔異群兒,既成童,聚經史窮日夜讀之,句探字索,必通貫乃已。
從父禎官江陵,​​江陵王奎文,明性命義理之學,本往質所得造詣日深
善為古文,辭必己出,峻潔刻厲,多微辭
年四十,始還燕。
至治元年,策天下士於廷,本為第一人,賜進士及第,授翰林修撰
泰定元年春,除監察御史首言:「逆賊鐵失等雖伏誅,其黨樞密副使阿散,身親弒逆,以告變得不死,竄嶺南,乞早正天討
國製,範黃金太廟神主仁宗室盜竟竊去,本言:「在法,民間失盜,捕之違期不獲治罪太常典守,及在京應捕官,皆當罷去
」又言:「中書宰執日趨禁中固寵苟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滯機務,乞戒飭臣僚自非宿衛日,必詣所署治事
」皆不報
公元1324年
踰月,調國子監丞
風烈地震,有旨集百官雜議弭災之道。
時宿衛士北方來者,復遣歸,乃百十為群,剽劫殺人桓州道中
逮捕,旭滅傑奏釋之。
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適民硃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並從者奪以入,硃泣訴中書,旭滅傑庇不問
本適與議,本復抗言:「鐵失餘黨未誅,仁廟神主盜未得,桓州盜未治,硃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憤天怨災異之見,職此之由。
辭氣激奮,眾皆聳聽
,移兵部員外郎
二年,轉中書左司都事
會議招撫溪洞民,故將李牢山之子嘗假兵部尚書,從諸王帥兵徵鬱林州徭民,李在納妾,留不進,兵敗歸,樞密副使卜鄰吉台言:「李平有功當遷官。
本言;「李棄軍娶妾,逗撓軍期,宜亟置諸法,況可官邪
」王色沮,乃不敢言
公元1326年
旭滅傑死,左丞相倒剌沙當國得君,與平章政事伯都剌,皆西域人西域富賈以其國異石名曰瓓者來獻,其估巨萬,或未酬其直;諸嘗有過,為司憲褫官或有出其門下者。
三年冬,烏伯都自禁中出,至政事堂宰執僚佐,命左司員外郎胡彝詔稿示本,乃以星孛地震天下,仍命中書累朝所獻諸物之直,擢用自英廟至今憲台奪官者。
本讀竟,白曰:「今警災異,而畏獻物未酬直者憤怨,此有司細故,形諸王言,必貽笑天下
司憲有罪者官,世祖成憲也,今上即位,累詔法世祖,今擢用之,是廢成憲反汗前詔也,後復有邪佞贓穢者,將治之邪?
不問邪?
宰執本言相視嘆息罷去
明日宣詔竟,本遂稱疾不出
公元1327年
四年春,遷禮部郎中
天曆元年冬,升吏部侍郎
二年,改禮部侍郎
是年文宗奎章閣,置藝文監檢校書籍,超大監
至順元年,進奎章閣學士院供奉學士
二年冬,出為河東廉訪副使將行,擢禮部尚書
三年冬,寧宗崩,順帝未至,皇太后興聖宮,正旦,議循故事行朝賀禮本言:「宜上興聖宮,廢大明殿朝賀
」眾是而從之。
元統元年,兼經筵官,拜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不拜,复留為奎章閣學士院承製學士,仍兼經筵官
二年夏,轉集賢直學士,兼國子祭酒,兼經筵如故
是年冬十一月二十五日卒,年五十四。
階官承務郎十轉太中大夫
本性高抗不屈持論堅正制行純白不可干以私,而篤朋友之義,堅若金鐵,人有片善稱道不少置,尤以植立斯文自任
知貢舉,取進士滿百人額;為讀卷官,增第一甲為三人
父官南中,貧,賣宅以去
居官清慎自持饘粥不給
本未弱冠聚徒養親,殆二十年,歷仕通顯,猶僦屋以居。
及卒,非賻贈不能棺斂執紼者近二千人,皆縉紳大夫門生故吏國子諸生未嘗有一雜賓時人榮之。
本所著有《至治集》四十卷,行於世。
諡正獻
公元1324年
弟褧,字顯夫,登泰定元年進士第,授校書郎累官翰林直學士諡文清
褧嘗為監察御史,於朝廷政事,多所建明
文學與本齊名人稱之曰二宋云。
謝端
公元1354年
謝端字敬德遂寧人
宋末,蜀士多避兵江陵,因家焉。
穎異,五六歲能吟詩十歲能作賦。
弱冠,與尚書宋本同師,明性理,為古文,又同教授江陵城中,以文學齊名,時號「謝宋」。
史槓宣慰荊南,數加延禮,薦之姚燧方以文章大名自負,少所許可,以所為眎端一讀,即能指擿用意所在嘆獎不已,語人:「後二十年,若謝端者,豈易得哉!
」用薦者署校官不報
科舉法行就試河南行省,中其舉,以內艱不會試
延祐五年,乃擢進士乙科
承事郎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
歲滿,入為國子博士,遷太常博士
盜入太廟失第八室黃金主,坐罷去
禮官非典守,不當坐,亦不辨
尋除翰林修撰,升待制,以選為國子司業,遂為翰林直學士,階太中大夫
公元1340年
為政筮仕湘陰猾吏束手不敢舞文法,豪民無賴者遠避去
部使者行部旁郡滯訟,皆諉讞,剖決如流,績譽籍然。
文章嚴謹有法,寧約近瘠,無奢滋駁。
翰林久,至順元統以來國家崇號慈極升祔先朝加封宣聖考妣,制冊多出其手。
預修文宗明宗、寧宗三朝實錄,及累朝功臣列傳時稱其有史才
初,文宗奎章閣,搜羅中外才俊其中,嘗語阿榮曰:「當今文學之士,朕惟未識謝端
亡何文宗崩,竟不及用
又與趙郡蘇天爵同著《正統論》,辨、宋正統甚悉,世多傳之。
至元六年卒,年六十二。
元世蜀士文名者,曰虞集,而謝端其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