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明-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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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

作者 宋濂
崔斌 崔彧 葉李 燕公楠 馬紹
崔斌
公元1260年
崔斌字仲文馬邑人
警敏,多智慮魁岸雄偉善騎射,尤攻文學,而達政術。
世祖潛邸召見應對稱旨,命佐卜憐吉帶,將游騎淮南
負才略,卜憐吉帶甚敬禮之。
兵駐揚州西城,俾騎兵覘敵形勢視敵兵亂潛出襲之,多所殺獲
丁父憂,襲授金符,為總管
中統元年,改西京參議宣慰司事。
世祖嘗命安童漢人治體一人安童
入見,敷陳時政得失曲中宸慮
時世銳意圖治危言讜論直指面斥是非立判,無有所諱。
帝幸上都,嘗召馬步從。
帝命之騎,因問治大體,今當何先。
以任相對
帝曰:「汝其為我舉可為相者
安童史天澤對,帝默然良久
曰:「陛下豈以臣猥鄙,所舉未允公議,有所惑歟?
近臣咸在,乞採輿言陛下裁之。
」帝俞其請,立馬揚言曰:「有旨問安童為相,可否
眾歡然呼萬歲
帝悅,遂以二人並為相。
左右司郎中。
論事帝前,群言終日不決者,以數言決之。
進見,必與近臣偕,其所獻替,雖密近之臣,有不得與聞者,以此多忌之。
阿合馬制國用使司,專總財賦,一以掊克為事曰:「與其聚斂之臣,寧有盜臣
」於帝前屢斥其奸惡
公元1267年
至元四年出守東平
五年大兵南征,道壽張
卒有撤民席,投其赤子於地以死,訴于
馳謂主將曰:「未至敵境,而先殺吾民,國有常刑,汝亦當坐。
於是下其卒於獄,自是莫敢犯。
歲大昆,徵賦如常年,馳奏以免,復請於朝,得楮幣十萬緡,以賑民飢
六年,除同僉樞密院事
襄樊之役,命河南行省事。
方議攻鹿門山曰:「自峴山西抵萬山,北抵漢江築城浚塹,以絕餉援,則襄陽坐制矣。
時調曹、濮民丁屯田南陽
議罷曹、濮屯民,以近地兵多者補之,民以為便。
又議戶部給濱、棣、清、滄鹽券,付行省募民以米貿之,仍增價和糴
遠近輸販輻輳饋餉不勞而集。
有旨:河南四路籍兵二萬,以益襄樊
即馳奏曰:「河南戶少,而調度繁多,實不堪命,減其半為宜。
」從之。
襄陽既下,轉嘉議大夫,仍僉行中書省
公元1273年
十年,詔丞相伯顏總兵南征改行省為河南宣慰司,加中奉大夫,賜金虎符,充宣慰使
是時襄陽正陽諸軍,悉道河南供億雖繁,而事無缺失。
伯顏渡江,分阿里海牙湖南,詔貳之,拜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十月,圍潭州西北鐵壩。
阿里海牙中流矢,不能軍以軍夜集柵下,黎明畢登,不利
曰:「彼軍小捷而驕弛,吾今焚其角樓,斷其援道,塹城為三周如此則城可得。
」諸將然之。
誓師銜枚潛登鐵壩,人齎芻秸,梯其樓火之,且豎木柵城上
詰旦,布雲梯鼓譟而上挾盾先登
阿里海牙持酒勞曰:「取此城,公之力也。
自語阿里海牙曰:「潭人膽破矣。
斂兵不進,許其來降,則土地人民皆我有,自重湖以南連城數十,可傳檄而定
若縱兵急攻,彼無噍類得一空城何益!
」從之。
明日,即遣開示禍福城中爭出降。
諸將怒其抗敵持久,咸欲屠之。
喻以興師本意,諸將曰:「編民當如公說,敵兵必誅之。
曰:「彼各為其主耳,宜旌之,以勸未附者,且殺降不祥
」諸將乃止。
捷聞,帝嘉之,進資善大夫行中書省左丞人德之,為立生祠
十一年奉旨撫諭廣西,尋命還治湖南
潭屬邑安化湘鄉衡山以南,賊周龍、張唐、張虎等,所在蜂起駐兵南嶽
來降者,同僚議欲盡戮,以懲反側但按誅其首惡脅從者盡釋之。
公元1278年
十五年被召入覲
阿合馬擅權日甚廷臣莫敢誰何
從帝至察罕腦兒
帝問江南各省撫治如何
對以治安之道在得人,今所用多非其人,因極言阿合馬姦蠹
帝乃令御史大夫相威樞密副使孛羅按問之,汰其冗員,黜其親黨檢核不法,罷天下轉運司海內無不稱快
尚書留夢炎謝昌元言:「江淮行省事至,而省臣一人通文墨者
」乃命江淮行省左丞
既至,凡前日蠹國漁民不法之政,悉厘政之,仍條具以聞。
阿合馬慮其害己,捃摭細事遮留使不獲上見,因誣構以罪,竟為所害。
裕宗東宮,聞之,方食,投箸惻然遣使止之,已不及矣。
天下冤之。
年五十六。
至大初,贈推忠保節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諡忠毅
三人良知、恩。
一人,敬。
皆為大官
崔彧
公元1279年
崔彧字文卿小字帖木兒弘州人
負才氣,剛直敢言世祖器重之。
至元十六年奉詔偕牙納木至江南訪求藝術之人。
明年,自江南迴,首言忽都帶兒根索亡宋財貨煩擾百姓,身為使臣,乃挈妻子以往所在取索鞍馬芻粟
世祖雖聽其言,然虛實竟不辨決也。
公元1282年
十九年,除集賢侍讀學士
言於世祖,謂:「阿合馬當國時,同列皆知其惡,無一人孰何之者;及既誅,乃各自以為潔,誠欺罔大者
先有旨,凡阿合馬所用之人皆革去,臣以為守門卒隸不可留。
參知政事阿里,請以阿散襲父職,倘使得請,其害又有不可勝言者。
陛下神聖灼知其奸,拒而不可
臣已疏其奸惡十餘事,乞召阿里廷辯
」帝曰:「已敕中書,凡阿合馬所用,皆罷之,窮治黨與纖悉無遺
事竟之時,朕與汝別有言也。
」又請以郝禎剖棺戮屍,從之。
奉旨鉤考樞密文牘,遂由刑部尚書御史中丞
言:「台臣國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雖王公將相,亦宜糾察
近唯御史得有所言,臣以為台官皆當建言,庶於國家有補。
選用台察官,若由中書,必有偏徇之弊,御史宜從本台選擇,初用漢人十六員,今用蒙古十六員,相參巡歷為宜。
」皆從其言。
二十年,復以刑部尚書上疏,言時政十八事一曰開廣言路,多選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庶免黨附壅塞之患。
二曰當阿合馬擅權台臣莫敢糾其非,迨其事敗,然後接踵隨聲,徒取譏笑
宜別加選用,其舊人蒙古人取聖斷外,餘皆當問罪
三曰樞密院定奪軍官賞罰不當,多聽阿合馬風旨
宜擇有聲望者為長貳庶幾號令明而賞罰當。
四曰翰苑亦頌阿合馬功德,宜博訪南北耆儒碩望,以重此選。
五曰郝禎、耿仁等雖在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罰異公論未伸,合次第屏除
六曰貴遊子弟,用即顯官,幼不講學何以從政
左丞許衡國子學,則人才輩出矣。
七曰今起居注所書,不過奏事檢目而已
宜擇蒙古人之有聲望、漢人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王言動必書,以垂法無窮
八曰憲曹無法可守,是以奸人無所顧忌
定律令,以為一代之法。
九曰官冗,若徒省一官員,並一衙門,亦非經久之策。
宜參眾議而立成規
十曰官僚無以養廉,責其貪則苛。
乞將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無俸者特給。
然不取之於官,惟賦之於民,蓋官吏既有所養不致病民,少增歲賦,亦將樂從。
十一曰內地百姓流移江南賦役者,已十五萬戶。
去家就旅,豈人之情,賦重政繁,驅之致此。
乞特降詔旨,招集復業,免其後五年科役,其餘積欠並蠲,事產即日給還
民官滿替,以戶口增耗為黜陟,其徙江南不歸者,與土著一例當役
十二曰凡丞相安童遷轉民臣,悉為阿合馬擯黜,或居散地,或在遠方,並令拔擢
十三曰簿錄奸黨財物本國家之物,不可視為橫,遂致濫用
宜以之實帑藏、供歲計
十四曰大都非如上都,止備巡幸不應留守司,此皆阿合馬以此位置私黨
今宜易置總管府
十五曰中書省右丞二,而左丞缺。
宜改所增右丞置諸左。
十六曰在外行省不必丞相平章,止設左右丞以下庶幾內重不致勢均。
彼謂非隆其名不足鎮壓者,奸臣欺罔之論也。
十七曰阿剌海牙兵民之權,子侄姻黨分列權要官吏出其門者,十之七八,其威權不在阿合馬下。
罷職理算,其黨雖無污染者,亦當遷轉他所,勿使久據湖廣
十八曰銓選類奏,賢否莫知。
自今三品已上,必引見而後授官。
疏奏即日命中書行其數事,餘命與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議行之。
又言:「江南盜賊相挻而起,凡二百餘所,皆由拘刷水手與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變。
日本之役,宜姑止之。
江西四省軍需,宜量民力,勿強以土產所無。
凡給物價與民者,必以實,召募水手,當從其所欲,伺民氣稍蘇,我力粗備,三二年後,東征未晚也。
世祖以為不切,曰:「爾之所言如射然,挽弓可觀發矢非是矣。
」彧又言:「昨中書奉旨差官度量大都州縣地畝,本以革權勢兼併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軍民諸色人戶通行核實
又因取勘畜牧數目初意本非擾民,而近者浮言胥動,恐失農時
乞降省諭中書即行​​之。
」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書集議可行者行之,不可明諭言者為便。
」又言: 「各路每歲選取室女,宜罷。
」又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糧無所容隱所宜頒行
」皆從之。
公元1284年
二十一年,彧劾奏盧世榮不可居相職,忤旨,罷。
二十三年,加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同僉樞密院事
尋出為甘肅行省右丞
召拜中書右丞
中書平章政事術丁奏曰:「近者桑哥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
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為事
宜令兩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皆汰逐之。
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受賕者,論如律,仍追宣敕除名為民。
又奏:「桑哥所設衙門,其閒冗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及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
大都高貲戶,多為桑哥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
今後徭役不問何人,宜皆均輸,有敢如前以賄求容庇者,罪之。
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
自今奉旨省部文學,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者,論如法
又,忽都那顏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為籍已定,乞依太宗行為是。
」皆從之。
二十八年,由中書右丞御史中丞,彧奏:「太醫院使劉岳臣,嘗仕練達政事比者命其參議機務,眾皆稱善。
以為翰林學士,俾議朝政
」又言:「行御史臺言:'建寧路總管馬謀,因捕盜延及平民搒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財,迫通處女受民財積百五十錠。
獄未具,會赦。
如臣等議,馬謀非罪殺人不在原例。
'宜令行台詰問,明白定罪。
」又言:「昔行御史臺監察御史周祚,劾尚書省官忙兀帶、教化的、納速剌丁滅裡姦贓納速剌丁滅裡反誣以罪,遣人尚書省桑哥
桑哥曖昧以聞,流於憨答孫,妻子家財沒入官。
至和遇亂,走還京師
桑哥遣詣雲南理算錢穀,以贖其罪。
今自雲南迴,臣與省臣閱其伏詞,為罪甚微,宜復其妻子
」皆從之。
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等奏:「四方之人,來聚闕下,率言事以乾進。
國家名器資品高下具有定格
臣等以為中書樞密,宜早為銓定應格者與之,不當與者,明語其故使去。
言事是非當否,宜早與詳審言之。
當者即議施行,或所陳有須詰難條具者,即令其人講究否則罷遣
」帝嘉納之。
又奏:「納速剌丁滅裡、忻都、王巨濟,黨比桑哥,恣為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無不更張變亂之;銜命江南理算積久逋賦期限嚴急,胥卒追逮,半於道路,民至嫁妻賣女,殃及親鄰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殞其生五百餘人
近者阇裡按問悉皆首實請死,士民乃知聖天子仁愛元元,而使之至此極者,實桑哥及其凶黨之為也,莫不願食其肉。
臣等其議:此三人既已伏辜,宜令中書省御史臺從公論罪,以謝天下。
」從之。
又言:「河西人薛阇幹,領兵宣慰,其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僉事簿問
而薛阇幹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
臣議:從行台選御史按問薛阇幹,仍先奪其職。
」又言:「行台官言:去歲桑哥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璽書口傳聖旨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偽莫辨
臣等請:自今使臣,必降璽書,省、台、院諸司,必給印信文書,以杜姦欺
」帝曰:「何人乃敢爾耶?
」對曰:「咬剌也奴、伯顏察兒,比嘗傳旨罪人
」帝悉可其奏。
又奏:「松州達魯花赤長孫,自言不願錢穀官,願備員廉訪司,令木八剌沙上聞。
傳旨至台,特令委用台臣所宜奉行
徑自陳獻又且有罪理應區別
」帝曰:「此自卿事,宜審行之。
又奏:「江南李淦葉李過愆被旨赴京以辯,今葉李物故,事有不待辨者。
李淦儒人,請授以教官,旌其直言
又奏:「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要束木惡其害己,令桑哥奏罷之。
臣觀鄂州等九郡境土亦廣,宜復置廉訪司
行御史臺舊治揚州,今揚州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司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州
又奏:「諸官吏受賕在朝則詣御史臺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
桑哥持國受賕不赴憲台憲司,而詣諸司首,故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
臣謂宜如前旨,惟於本台、行台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輒受。
監察御史塔的失言女直教化的,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阇裡鐵木兒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本處行省追償議罪
」皆從之。
公元1292年
三月中書省臣奏,請以彧為右丞世祖曰:「崔彧不愛於言,惟可使任言責
閏六月,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奏:「近耿熙告:河間鹽運司官吏官庫錢,省台遣人同告者雜問,凡負二萬二千餘錠,已徵八千九百餘錠,猶欠一萬三千一百餘錠。
運使張庸,嘗獻其妹於阿合馬,有寵;阿合馬既沒,以官婢桑哥,復有寵。
夤緣戚屬,得久居漕司,獨盜三千一百錠。
議:宜命台省遣官,同廉訪司倍征之。
」又言:「月林伯察江西廉訪司官術兒赤帶河東廉訪司忽兒赤,擅縱盜賊抑奪民田貪污不法今月林伯以事至,宜就令詰問
」又言:「揚州鹽運司受財,多付商賈鹽,計直該鈔二萬二千八百錠,臣以謂追徵足日,課以歸省,贓以歸台,斟酌定罪,以清蠹源。
並從之。
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術致位集賢
桑哥持國,遣其掊核江西學糧貪酷暴橫學校大廢。
近與臣言:撒里蠻、答失蠻傳旨,以江南謀叛者,俾乘傳往鞫;明日訪知禿速忽、香山欺罔奏遣。
京師,猶敢誑誕如此,宜亟追還訊問
」帝曰:「此惡人也,遣之往者,朕未嘗知之。
其亟禽以來
三十年,彧言:「大都民食唯仰客糴,頃緣官括商船載遞諸物,致販鬻者少,米價翔踴
議:勿令有司括船為便。
」從之。
公元1294年
寶泉提舉張簡及子乃蠻帶,告彧嘗受道源、許宗師銀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訟彧不法十餘事。
有旨就辯中書
彧已書簡所告與己宜對者為牘袖之,視而後對。
父子所告皆無驗,並繫獄瘐死,仍籍其家一女入官乃蠻帶、知微皆坐杖罪除名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
先是,彧得玉璽於故臣扎剌氏之家,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即以上之徽仁裕聖皇后
至是,皇后手以授於成宗
彧以久任憲台,乞遷他職,不許
成宗諭之曰:「卿若辭避,其誰抗言哉!
」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牘,而令總管府檢劾,非宜。
成宗曰:「朕知難行,當時事由小人擅奏耳,其改之。
大德元年,彧又條陳台憲諸事,皆見於施行
公元1297年
於是彧居御史臺久,又守正不阿以故人疾之,監察御史斡羅失剌劾奏中丞崔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其所家產非宜」等事成宗怒其妄言,笞而遣之。
十一月御史臺奏:「大都路總管沙的,盜支官錢,及受贓計五千三百緡,準律當杖百七,不敘,以故臣子從輕論。
」而成宗欲止權停其職,御史大夫只而合郎執不可
已而御史又奏:「中丞十年非所宜。
遂以病辭,成宗諭之曰:「卿之辭退誠是已,然勉為朕少留之。
閏十二月兼領侍儀司事,與太常卿無隱奏:「新正朝賀歲常習儀大萬安寺。
成宗曰:「去歲兀都帶以雪故來後,今而復然
不至失儀者,殿中司監察御史同糾之。
二年,加榮祿大夫平章政事,尋與御史大夫禿赤奏:「世祖聖訓,凡在籍儒人,皆復其家。
今歲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學,宜遵先制,俾廉訪司常加勉勵
成宗深然之,命不忽木阿里渾撒里同翰林集賢議,特降詔條,使作成人材,以備選舉。
以是九月卒。
至大元年七月,贈推誠履正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諡忠肅
葉李
公元1264年
葉李字太白一字舜玉杭州人
少有奇質,從學太學博士義烏施南學,補京學生
宋景定五年,彗出於理宗下詔罪己,求直言
是時世祖南伐駐師江上,宋命賈似道領兵御之。
憲宗崩,世祖班師鄂州圍解。
似道自詭以為己功,因復入相,益驕肆自顓,創置公田關子,其法病民甚,中外毋敢指議
乃與同舍生康棣​​而下八十三人伏闕上書,攻似道,其略曰:「三光舛錯宰執之愆。
似道繆司台鼎變亂紀綱毒害生靈神人共怒,以乾天譴
似道大怒,知書稿出於,嗾其黨臨安尹劉良貴,誣僭用金飾齋扁,鍛煉成獄,竄漳州
似道既敗,乃得自便
會宋亡,歸隱富春山
江淮行省及宣、憲兩司爭辟之,署蘇、常等郡教授,俱不應
公元1277年
至元十四年世祖御史大夫相威行台江南,且求遺逸,以姓名上。
初,李攻似道書,其末有「前年之師,適有天幸克成厥勳」之語,世祖習聞之,每拊掌稱嘆
及是,其姓名聞,世祖大悅,即授奉訓大夫浙西道儒學提舉
李聞命,欲遁去,而使者丞相安童書,有云:「先生在宋,以忠言讜論著稱簡在帝心
今授以五品秩,士君子當隱隨時,其尚悉心,以報殊遇
幡然北向再拜曰:「仕而得行其言,此臣夙心也,敢不奉詔
二十三年侍御史程文海奉命搜賢江南
世祖諭之曰:「此行必致葉李來。
既至京師,敕集賢大學士阿魯渾撒里館於院中
它日召見披香殿,勞問「卿遠來良苦」,且曰:「卿向時似道書,朕賞識之。
」更詢以治道安出
李歷古帝王得失成敗之由,世祖首肯,賜坐錫宴,更命五日一入議事
時各道儒司悉以曠官罷,李因奏曰:「臣欽睹先帝詔書,當創業時,軍務繁夥,尚招致士類
陛下混一區宇偃武修文可不作養人才,以弘治道
道儒提舉郡教授,實風化所繫,不宜罷。
請復立提舉司,專提調學官,課諸生講明治道而上成才者於太學,以備錄用。
儒戶徭役,乞一切蠲免
」可其奏。
公元1287年
是時乃顏北邊,詔李庭出師討之,而將校多用國人,或其親暱立馬相向語,輒釋仗不戰,逡巡退卻
帝患之。
李密啟曰:「兵貴奇,不貴眾,臨敵當以計取。
彼既親暱誰肯盡力
徒費陛下糧餉四方轉輸甚勞。
臣前用漢軍列步戰,而聯大車其後,以示死鬥
彼嘗玩我,必不設備,我以大眾踣之,無不勝矣。
」帝以其謀諭將帥,師果奏捷
自是帝益奇,每罷朝,必召見論事
二十四年特拜御史中丞,兼商議中書省事
李固辭曰:「臣本羈旅荷蒙眷知,使備顧問竭盡愚衷
御史臺總察中外機務臣愚不足當此任。
且臣昔竄瘴鄉,素染足疾,比歲尤劇
」帝笑曰:「卿足艱於行,心豈不可行耶?
李固辭,得許。
叩首謝曰:「臣今雖不居是職,然御史臺天子耳目常行事務可以呈省。
至若監察御史奏疏西南兩台諮禀,事關軍國,利及生民,宜令便宜聞奏,以廣視聽不應一一拘律,遂成文具
臣請詔台臣言事,各許實封幸甚
」又曰:「憲臣繩愆糾繆為職,苟不自檢,於擊搏何有
其有貪婪敗度之人,宜付法司條科罪,以懲欺罔
制曰:「可」。
由是台憲得實封言事
尚書省立,授李資善大夫尚書左丞李復固辭以謂「論臣資格,未宜遽至此」。
帝曰:「商起伊尹周舉太公,豈循格耶!
尚書天下輕重,朕以煩卿,卿其勿辭。
」賜大小車各一,許乘小車入禁中,仍給扶升殿
始定至元鈔法
又請立太學
一日,從至柳林,奏曰:「善政不可以徒行人才不可以驟進,必訓以德義,摩以《詩》《書》,使知古聖賢行事方略然後賢良輩出膏澤下流
、虞、三代,咸有冑學,、唐明主,數幸辟雍,匪為觀美也。
」乃薦周砥十人祭酒等官,凡廟學規制條具以聞,帝皆從之。
時帝欲徙江南宗室大姓北方李乘間言:「宋已歸命,其民安田裡
今無故聞徙,必將疑懼,萬一有奸乘釁而起,非國之利也。
」帝大悟,事遂寢。
尚書右丞,轉資德大夫
時淮、浙饑饉,穀價騰踴奏免江淮租稅之半,運湖廣江西糧十七萬石至鎮江,以賑饑民。
帝欲伐交趾,召入議,曰:「遐方遠夷得之無益軍旅一興,費縻巨萬,今山路險戲,深入敵境,萬一蹉跌非所以威示遠人也。
」乃止。
公元1288年
二十五年,昇平章政事李固辭,許之。
賜以玉帶視秩一品,及平江田四千畝。
於是桑哥尚書丞相顓擅國政急於財利,毒及生民,事具《桑哥傳》。
雖與之同事,然莫能有匡正
桑哥敗,事頗連及同列
久之獨以疾得請南還
揚州儒學正李淦上書言:「葉李本一黥徒,受皇帝簡知,可為千載一遇
而才近天光,即以舉桑哥第一事;禁近侍言事,以非罪參政郭佑、楊居寬;迫御史中丞劉宣自裁,錮治書侍御史陳天祥,罷御史大夫門答佔、侍御史程文海,杖監察御史;變鈔法拘學糧,征軍官俸,減兵士糧;立行司農司木綿提舉司,增鹽酒稅課官民皆受其禍。
可痛者,要束木禍湖廣,沙不丁禍江淮,滅貴裡福建
又大鉤考錢糧民怨盜發天怒地震水災洊至
尚賴皇帝聖明更張政化
皆知桑哥群小之罪,而不知葉李桑哥之罪。
葉李罷相權,刑戮未加,天下往往竊議,宜斬葉李謝天下。
書聞,帝矍然曰:「葉李廉介剛直,朕所素知者,寧有是耶!
」有旨驛召京師
公元1292年
二十九年二月李南還,至臨清,帝遣使召之,俾為平章政事,佐丞相完澤省事上表力辭。
未幾,卒,年五十一。
卒而至,詔以江陰路教授,以旌直言。
帝嘗問兵部郎中趙孟頫,李與留夢炎孰優,孟頫對:「夢炎優。
」帝笑曰:「不然夢炎掄魁宰相,而附賈似道病民誤國伴食中書無所可否舊由諸生,力詆似道,其過夢炎甚遠。
然其性剛直,人不能容,而朕獨愛之也。
前後被賜之物甚多,而自奉甚儉
嘗戒其子曰:「吾世業儒,甘貧約,唯以忠義結主知。
汝曹清慎自持,勿增吾過。
」指所賜物曰:「此終當還官也。
」比卒,悉表送官一毫不以自私
至正八年,贈資德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追封南陽郡公諡文簡
燕公楠
公元1276年
燕公楠字國材南康建昌人,宋禮部侍郎肅之七世孫。
雷氏,夢五色巨翼入幃,遂生公楠
十歲屬文,居父喪廬墓三年
再貢於鄉,不第,後以連帥辟,五遷通判贛州事。
至元十三年世祖既平江南帥臣板授同知贛州事。
十四年,以平廣南功,遷同知吉州路總管府事
二十二年夏,召至上都奏對稱旨世祖賜名賽因囊加帶,命參大政,辭,乞補外
除僉江浙行中書省事,俄移江淮
尚書省立,就僉江淮行尚書省事
江淮在宋為邊陲,故多閒田,公楠請置兩淮屯田勸導有方田日以墾。
二十五年,除大司農,領八道勸農營田司事
按行郡縣興利舉弊,績用大著
江西營田使沙不丁貪橫,罷之。
公元1290年
二十七年,拜江淮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桑哥既敗,而蠹政未盡去,民不堪命
公楠赴闕極陳其故,請更張以固國本
世祖悅。
會欲易政府大臣,以問公楠公楠伯顏不灰木阇裡闊里吉思史弼徐琰趙琪陳天祥十人
又問孰可以首相,對曰:「天下人所屬莫若安童
」問其次,曰:「完澤可。
明日,拜完澤丞相,以公楠不灰木平章政事固辭
江浙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賜弓矢及衛士十人以行。
三十年,復為大司農,得藏匿公私田六萬九千八百六十二頃,歲出十五萬一千一百斛、鈔二千六百貫、帛千五百匹、麻絲二千七百斤。
元貞元年,進河南行省右丞厘正鹽法,民便之。
入覲
成宗公楠先帝舊臣慰勞良至,改拜江浙行省右丞
明年,遷湖廣行省右丞
轉運司判官唐申,家沅州豪橫民田武昌縣劉權主簿誣係妻子
悉正其罪。
五年,召還朝,以卒。
帝聞,甚傷悼之。
賻贈有加,特命朝臣護喪南歸
馬紹
公元1273年
馬紹,字​​子卿濟州金鄉人,從上黨張播學。
丞相安童入侍世祖奏言宜得儒士講論經史,以資見聞
平章政事張啟元應詔,授左右司都事
出知單州,民刻石頌德
至元十年,僉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事。
益都寧海飢,賑之。
十三年,移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
未行,屬江淮甫定,選官撫治,遷同知和州路總管府事,民賴以安。
公元1282年
十九年,詔割隆興東宮分地皇太子選署總管,召至京師,為刑部尚書
萬億庫吏盜絨四兩時相欲置之重典,紹言:「物情俱輕,宜從貸減
」乃決杖釋之。
河間移住妄言惑眾謀為不軌被檄按問,所全活百人
二十年參議中書省事
二十二年,改兵部尚書
逾年,復為刑部尚書
二十四年分立尚書省擢拜參知政事,賜中統鈔五千緡。
時更印至元鈔,前信州三務提舉
公元1295年
璠言至元公私非便。
平章政事桑哥怒曰:「杜璠何人,敢沮吾鈔法耶!
」欲當以重罪
從容言曰:「國家導人使言,言可採,用之;不可採,亦不之罪。
重罪之,豈不詔書違戾乎?
」璠得免。
尚書左丞
親王戍邊,其士卒有過廩米者,有司以聞,帝欲究問加罪。
紹言:「方邊庭用兵,罪之,懼失將士心。
所支逾數者,當嗣年之數可也
」制可。
宗親海都作亂,其民來歸者七十餘萬,散居雲、朔間。
桑哥議徙內地就食不可
桑哥怒曰:「馬左丞愛惜漢人,欲令餒死此輩耶?
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慮生疾疫。
若恐餒死計口羊馬之資,俾還本土,則未歸者孰不欣慕
言有異同丞相何以怒為?
宜取聖裁
」乃如紹言以聞,帝曰:「馬秀才所言是也
桑哥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導之入見欲以趣辦財賦多寡殿最
帝曰:「財賦辦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
然朕之府軍,豈少此哉!
退至省,追錄聖訓,付太史書之
議增鹽課獨力山東不可增。
議增賦,曰:「苟不節浮費,雖重斂數倍,亦不足也。
」事遂寢。
都城苜蓿地,分給居民權勢因取為己有,以一區不取
桑哥奏請辭曰:「非才政府,恆憂不能塞責詎敢非分之福,以速罪戾!
桑哥敗,跡其所行賂者,索其籍閱之,獨無名。
桑哥既敗,乃曰:「使吾早信馬左丞之言,必不至今日之禍。
」帝曰:「馬左丞忠潔可尚,其復舊職。
尚書省罷,改中書左丞,居再歲,移疾還家
元貞元年,遷中書右丞,行江浙省事
大德三年,移河南省
明年卒。
有詩文數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