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三列傳第三十
作者: 宋濂
馬祖常 巙巙 自當 阿榮 小雲石海涯 泰不華 余闕
馬祖常
馬祖常字伯庸,世為雍古部,居(靖)〔淨〕州
天山。
[1]有錫里吉思者,於
祖常為
高祖,金季為
鳳翔兵馬判官,以
節死贈
恒州刺史,子
孫因其官,以馬為氏。
曾祖月合乃,
從世祖征宋,留汴,掌
饋餉,
累官禮部尚書。父潤,
同知漳州路總管府事,家于
光州。
祖常七歲知學,得錢即以市書。十歲時,見燭欹燒屋,解衣沃水以滅火,咸嗟異之。既長,益篤于學。蜀儒張䇓講道儀真,往受業其門,質以疑義數十,䇓甚器之。延祐初,科舉法行,鄉貢、會試皆中第一,廷試為第二人。授應奉翰林文字。拜監察御史。
是時,仁宗在御已久,猶居東宮,飲酒常過度。祖常上書請「御正衙,立朝儀,御史執簡,太史執筆,則雖有懷姦利己乞官求賞者,不敢出諸口。天子承天地祖宗之重,當極調攝;至於酒醴,近侍進御,當思一獻百拜之義」。英宗為皇太子,又上書請慎簡師傅。於是姦臣鐵木迭兒為丞相,威權自恣。祖常知其盜觀國史,率同列劾奏其十罪,仁宗震怒黜罷之。秦州山移,祖常言:「山不動之物,今而動焉,由在野有當用不用之賢,在官有當言不言之佞,故致然爾。」疏聞,大臣皆家居待罪。祖常薦賢拔滯,知無不言。俄改宣政院經歷,月餘辭歸,起為社稷署令。亡何,姦臣復相,左遷開平縣尹,因欲中傷之,遂退居光州。久之,姦臣既死,乃除翰林待制。泰定建儲,擢典寶少監、太子左贊善。尋兼翰林直學士,除禮部尚書。丁祖母憂,起為右贊善,復除禮部尚書,尋辭歸。
公元1328年
天曆元年,召為燕王內尉,仍入禮部,兩知貢舉,一為讀卷官,時稱得人。陞參議中書省事,參定親郊禮儀,充讀冊祝官,拜治書侍御史,歷徽政副使,遷江南行臺中丞。
公元1333年
元統元年,召議新政,賜白金二百兩、鈔萬貫。又歷同知徽政院事,遂拜御史中丞。帝以其有疾,詔特免朝禮,光祿日給上尊。祖常持憲務存大體。西臺御史劾其僚禁酤時面有酒容,以苛細黜之。山東廉訪司言孔氏訟事,以事關名教不行,按者亦引去。除樞密副使,頃之,辭職歸光州。復除江南行臺中丞,又遷陝西行臺中丞,皆以疾不赴。至元四年卒,年六十,贈攄忠宣憲協正功臣、河南行省右丞、上護軍、魏郡公,諡文貞。
祖常立朝既久,多所建明。嘗議:今國族及諸部既誦聖賢之書,當知尊諸母以厚彝倫。又議:將家子弟驕脆有孤任使,而庶民有挽強蹶張老死草野者,當建武學、武舉,儲材以備非常。時雖弗用,識者韙之。祖常工於文章,宏贍而精核,務去陳言,專以先秦兩漢為法,而自成一家之言。尤致力於詩,圓密清麗,大篇短章無不可傳者。有文集行于世。嘗預修英宗實錄,又譯潤皇圖大訓、承華事略,又編集列后金鑑、千秋記略以進,受賜優渥。文宗嘗駐驆龍虎臺,祖常應制賦詩,尤被歎賞,謂中原碩儒唯祖常云。
(巙巙)〔巎巎〕字子山,康里氏。父不忽木自有傳。祖燕真,事世祖,從征有功。(巙巙)〔巎巎〕幼肄業國學,博通羣書,其正心修身之要得諸許衡及父兄家傳。長襲宿衞,風神凝遠,制行峻潔,望而知其為貴介公子。其遇事英發,掀髯論辨,法家拂士不能過之。
始授承直郎、集賢待制,遷兵部郎中,轉祕書監丞。奉命往覈泉舶,芥視珠犀,不少留目。改同僉太常禮儀院事,拜監察御史,陞河東廉訪副使。未上,遷祕書太監,陞侍儀使。尋擢中書右司郎中,遷集賢直學士,轉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拜禮部尚書,監羣玉內司。
(巙巙)〔巎巎〕正色率下。國制,大樂諸坊咸隸本部,遇公讌,眾伎畢陳。(巙巙)〔巎巎〕視之泊如,僚佐以下皆肅然。遷領會同舘事,尚書,監羣玉內司如故。尋兼經筵官,復除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未行,留為奎章閣學士院承制學士,仍兼經筵官。陞侍書學士、同知經筵事,復陞奎章閣學士院大學士、知經筵事。除浙西廉訪使,復留為大學士、知經筵事。尋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知經筵事,提調宣文閣崇文監。
先是,文宗勵精圖治,(巙巙)〔巎巎〕嘗以聖賢格言講誦帝側,裨益良多。順帝即位之後,剪除權奸,思更治化。(巙巙)〔巎巎〕侍經筵,日勸帝務學,帝輒就之習授,欲寵以師禮,(巙巙)〔巎巎〕力辭不可。凡四書、六經所載治道,為帝紬繹而言,必使辭達感動帝衷敷暢旨意而後已。若柳完元梓人傳、張商英七臣論,尤喜誦說。嘗於經筵力陳商英所言七臣之狀,左右錯愕,有嫉之之色,然素知其賢,不復肆慍。帝暇日欲觀古名畫,(巙巙)〔巎巎〕即取郭忠恕比干圖以進,因言商王受不聽忠臣之諫,遂亡其國。帝一日覽宋徽宗畫稱善。(巙巙)〔巎巎〕進言,徽宗多能,惟一事不能。帝問何謂一事。對曰:「獨不能為君爾。身辱國破,皆由不能為君所致。人君貴能為君,它非所尚也。」或遇天變民災,必憂見於色,乘間則進言于帝曰:「天心仁,愛人君,故以變示儆。譬如慈父於子,愛則教之戒之。子能起敬起孝,則父怒必釋。人君側身修行,則天意必回。」帝察其真誠,虛己以聽。特賜只孫燕服九襲及玉帶楮幣,以旌其言。
(巙巙)〔巎巎〕嘗謂人曰:「天下事在宰相當言,宰相不得言則臺諫言之,臺諫不敢言則經筵言之。備位經筵,得言人所不敢言於天子之前,志願足矣。」故於時政得失有當匡救者,未嘗緘默。大臣議罷先朝所置奎章閣學士院及藝文監諸屬官。(巙巙)〔巎巎〕進曰:「民有千金之產,猶設家塾,延舘客,豈有堂堂天朝,富有四海,一學房乃不能容耶。」帝聞而深然之。即日改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監為崇文監,存設如初,就命(巙巙)〔巎巎〕董治。又請置檢討等職十六員以備進講。帝皆俞允。時科舉既輟,(巙巙)〔巎巎〕從容為帝言:「古昔取人材以濟世用,必由科舉,何可廢也。」帝采其論,尋復舊制。一日進讀司馬光資治通鑑,因言國家當及斯時修遼、金、宋三史,歲久恐致闕逸。後置局纂修,實由(巙巙)〔巎巎〕發其端。又請行鄉飲酒于國學,使民知遜悌,及請褒贈唐劉蕡、宋邵雍以旌道德正直。帝從其請,為之下詔。
(巙巙)〔巎巎〕以重望居高位,而雅愛儒士甚於饑渴,以故四方士大夫翕然宗之,萃於其門。達官有怙勢者,言曰:「儒有何好,君酷愛之。」(巙巙)〔巎巎〕曰:「世祖以儒足以致治,命裕宗學於贊善王恂。今祕書所藏裕宗倣書,當時御筆於學生之下親署御名習書謹呈,其敬慎若此。世祖嘗暮召我先人坐寢榻下,陳說四書及古史治亂,至丙夜不寐。世祖喜曰:『朕所以令卿從許仲平學,正欲卿以嘉言入告朕耳,卿益加懋敬以副朕志。』今汝言不愛儒,寧不念聖祖神宗篤好之意乎?且儒者之道,從之則君仁、臣忠、父慈、子孝,人倫咸得,國家咸治;違之則人倫咸失,家國咸亂。汝欲亂而家,吾弗能禦,汝慎勿以斯言亂我國也。儒者或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然腹中貯儲有過人者,何可易視也。」達官色慚。
公元1334年
既而出拜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明年,復以翰林學士承旨召還。時中書平章闕員,近臣欲有所薦用,以言覘帝意。帝曰:「平章已有其人,今行半途矣。」近臣知帝意在(巙巙)〔巎巎〕,不復薦人。至京七日,感熱疾卒,實至正五年五月辛卯也,年五十一。家貧,幾無以為斂。帝聞為震悼,賜賻銀五錠。其所負官中營運錢,臺臣奏以罰布為之代償。(巙巙)〔巎巎〕善真行草書,識者謂得晉人筆意,單牘片紙人爭寶之,不翅金玉。諡文忠。
兄回回,字子淵。敦默寡言,耆學能文。在成宗朝宿衞,擢太常寺少卿。寺改為院,為太常院使。武宗正位,以藩邸舊臣出使稱旨。至大間,調大司農卿,除山南廉訪使,改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遷淮西廉訪使,皆有政聲。再改河南廉訪使。行省丞相行事多不法,太尉納璘為郎中,每格不下,丞相怒欲出之。回回察其賢,抗章舉任風憲,後歷三臺為名臣。駙馬平章家奴強市人物,按之無所貸。
公元1320年
英宗即位,丞相拜住首薦為戶部尚書,尋拜南臺侍御史,改參議中書。以議定刑書如法,帝嘉納其奏。泰定初,廷議漕運事,奏減糧數以紓東南民力。授太子詹事丞,改山東廉訪使,未上,陞翰林侍講學士,遷江浙行省右丞。文宗立,除宣政院使。上言乞沙汰僧道,其所有田宜同民間徵輸。擢中書右丞,力辭還第。聞明宗崩,流涕不能食,自是杜門不出者數年,以疾卒。與弟(巙巙)〔巎巎〕,皆為時之名臣,世號為雙璧云。
(巙巙)〔巎巎〕子維山,材質清劭,侍禁廷,起崇文監丞,擢給事中,遷同僉太常禮儀院事,調崇文太監。
自當
自當,蒙古人也。英宗時,由速古兒赤擢監察御史。錄囚大興縣,有以冤事繫獄者,其人嘗見有橐駝死道傍,因舁至其家醢之,置數甕中,會官橐駝被盜,捕索甚亟,乃執而勘之,其人自誣服。自當審其獄辭,疑為冤,即以上御史臺。臺臣以為贓既具是,特御史畏殺人耳,不聽,改委他御史讞之,竟處死。後數日,遼陽行省以獲盜聞,冤始白,人以是服其明。
公元1325年
泰定二年,
扈從至
上都,糾
言參知政事楊
庭玉贓罪,
不報,即納印還
京師。帝
遣使追之,俾
復任。即再
上章劾
庭玉,竟
如其言。又
劾奏平章政事禿滿迭兒入
怯薛之日,
英宗被弒,必
預聞其謀,
不省,乃賜
禿滿迭兒
黃金繫腰,
自當遂
辭職。改
工部員外郎,
中書省委開混河,
[4]自當往視之,
以為水性不常,
民力亦瘁,
難以成功,言于朝,
河役乃罷。
會次三皇后殂,命工部撤行殿車帳,皆新作之。自當未即興工。尚書曰:「此奉特旨,員外有誤,則罪歸於眾矣。」自當曰:「即有罪,我獨任之。」未幾,帝果問成否。省臣乃召自當責問之。自當請自入對。既見帝,奏曰:「皇后行殿車帳尚新,若改作之,恐勞民費財。且先皇后無惡疾,居之何嫌。必欲捨舊更新,則大明殿乃自世祖所御,列聖嗣位豈皆改作乎?」帝大悅,語省臣曰:「國家用人,當擇如自當者,庶不誤大事。」特賜上尊、金幣,遷吏部員外郎。帝欲加號太后曰太皇太后,命朝堂議之。自當獨曰:「太后稱太皇太后,於典禮不合。」眾皆曰:「英宗何以加皇太后號曰太皇太后。」自當曰:「英宗孫也,今上子也,太皇太后之號孫可以稱之,子不可以稱之也。」議遂定。遷中書客省使,俄改同僉宣政院事。
公元1328年
文宗即位,除中書左司郎中。有使持詔自江浙還,言行省臣意若有不服者。帝怒,命遣使問不敬狀,將悉誅之。自當言於丞相燕帖木兒曰:「皇帝新即位,雲南、四川且猶未定,乃以使臣一言殺行省大臣,恐非盛德事。況江浙豪奢之地,使臣或不得厭其所需則造言以陷之耳。」燕帖木兒以言于帝,事乃止。既而陞參議中書省事。燕帖木兒議封太保伯顏王爵,眾論附之。自當獨不言。燕帖木兒問故。自當曰:「太保位列三公,而復加王封,後再有大功將何以處之。且丞相封王,出自上意,今欲加太保王封,丞相宜請于上。王爵非中書選法也。」遂罷其議。拜治書侍御史。
初,文宗在集慶潛邸,欲創天靈寺,令有司起民夫。江南行臺監察御史亦乞剌台言曰:「太子為好事,宜出錢募夫,若欲役民,則朝廷聞之非便也。」至是文宗悉召江南行臺監察御史,俾皆入為監察御史,而欲黜亦乞剌台。自當諫曰:「當陛下在潛邸時,御史盡心為陛下言,乃忠臣也。今無罪而黜之,非所以示天下。」乃除亦乞剌台僉憲湖南。文宗嘗欲游西湖,自當諫曰:「陛下以萬乘之尊而汎舟自樂,如天下何?」不聽。自當遂稱疾不從行。文宗在舟中,顧謂臺臣曰:「自當終不滿朕此游耶?」臺臣嘗奏除目,文宗以筆塗一人姓名,而綴將作院官閭閭之名。自當言:「閭閭為人詼諧,惟可任教坊司,若以居風紀,則臺綱掃地矣。」文宗乃止。已而出為陝西行臺侍御史。
順帝初,除福建都轉運鹽使。先是,自當為左司郎中時,泰定帝嘗欲以河間、江浙、福建鹽引六萬賜中書參議撒迪,自當執不可,僅以福建鹽引二萬賜之。至是,自當復建言鹽引宜盡資國用以紓民力。時撒迪方為御史大夫,不以為怨,數遣人省自當母于京師所居。
既而丁母憂,居閒久之,復起為浙西肅政廉訪使。時有以駙馬為江浙行省丞相者,其宦豎恃公主勢,坐杭州達魯花赤位,令有司強買民間物,不從輒毆之。有司來白自當,自當即逮之械以令眾,自是丞相府無敢為民害者。尋召為同僉樞密院事。尋復為治書侍御史、同知經筵事。寧夏人有告買買等謀害太師伯顏者,伯顏委自當與中書、樞密等官往寧夏鞫問,無其情,乃以誣罔坐告者罪。伯顏怒。自當前曰:「太師所以令吾三人勘之者,以國法所在也。必以罪吾三人,則自當實主其事,宜獨當之。」伯顏乃左遷自當同知徽政院事。
自當歷事四朝,官自從仕郎累轉至通奉大夫,常衎衎在位,剛介弗回,終始一節,有古遺直之風。然卒以是忤權貴而不復柄用,君子皆惜焉。
阿榮
阿榮字存初,怯烈氏。父按攤,中書右丞。阿榮幼事武宗,備宿衞,累遷官,為湖南道宣慰副使。溫迪罕奉使宣撫湖南,事無大小悉以委之。會列郡歲饑,阿榮分其廩祿為粥,以食餓者,仍發粟賑之,所活甚眾。廣西寇起,眾皆洶懼。阿榮鎮之以靜,督有司治兵守其境,寇不敢入。遷湖廣行省左右司郎中,召僉會福院事,尋除吏部尚書。泰定初,出為湖南宣慰使,改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以疾辭。
公元1329年
天曆初,
復起為
吏部尚書,尋
參議中書省事。
二年,拜
中書參知政事、知
經筵事。進
奎章閣大學士、
榮祿大夫、太禧
宗禋院使,都
典制神御殿事。
文宗眷遇之甚,而
阿榮亦
盡心國政,
知無不言。
久之,心忽
鬱鬱不樂,
謁告南歸武昌。
至元元年卒。
[5] 公元1330年
初,阿榮閒居以文翰自娛,博究前代治亂得失,見其會心者,則扼腕曰:「忠臣孝子國家之寶,為奇男子烈丈夫者固不當如是耶。」日與韋布之士游,所至山水佳處,鳴琴賦詩,日夕忘返。尤深於數學,逆推事成敗利不利及人禍福壽夭貴賤,多奇中。天曆三年春,策士于廷。阿榮與虞集會于直廬,慨然興歎,語集曰:「更一科後科舉當輟,輟兩科而復,復則人材彬彬大出矣。」又歎曰:「榮不復見之矣,君猶及見之。」集應曰:「得士之多,幸如存初言。今文治方興,未必有中輟之理。存初國家世臣,妙於文學,以盛年登朝,在上左右,斯文屬望。集老且衰,見亦何補耶。」阿榮又歎曰:「數當然耳。」集問何以知之,弗答。後三年卒。元統三年,科舉果罷,至正元年始復,如其言。
小雲石海涯
小雲石海涯,家世見其祖阿里海涯傳。其父楚國忠惠公,名貫只哥,小雲石海涯遂以貫為氏,復以酸齋自號。母廉氏,夜夢神人授以大星使吞之,已而有姙。及生,神彩秀異。年十二三,膂力絕人,使健兒驅三惡馬疾馳,持槊立而待馬至騰上之,越二而跨三,運槊生風,觀者辟易。或挽彊射生,逐猛獸,上下峻阪如飛,諸將咸服其趫捷。稍長,折節讀書,目五行下。吐辭為文,不蹈襲故常,其旨皆出人意表。
初,襲父官為兩淮萬戶府達魯花赤。鎮永州,御軍極嚴猛,行伍肅然。稍暇,輒投壺雅歌,意所暢適,不為形跡所拘。一日,呼弟忽都海涯語之曰:「吾生宦情素薄,顧祖父之爵不敢不襲,今已數年矣,願以讓弟,弟幸勿辭。」語已,即解所綰黃金虎符佩之。北從姚燧學,燧見其古文峭厲有法及歌行古樂府慷慨激烈,大奇之。
仁宗在東宮,聞其以爵位讓弟,謂宮臣曰:「將相家子弟其有如是賢者邪。」俄選為英宗潛邸說書秀才,宿衞禁中。仁宗踐祚,上疏條六事。一曰釋邊戍以修文德,二曰教太子以正國本,三曰設諫官以輔聖德,四曰表姓氏以旌勳冑,五曰定服色以變風俗,六曰舉賢才以恢至道。書凡萬餘言,未報。拜翰林侍讀學士、中奉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
公元1324年
會議科舉事,多所建明,忽喟然嘆曰:「辭尊居卑,昔賢所尚也。今禁林清選,與所讓軍資孰高,人將議吾後矣。」乃稱疾辭還江南,賣藥於錢唐市中,詭姓名,易服色,人無有識之者。偶過梁山濼,見漁父織蘆花為被,欲易之以紬。漁父疑其為人,陽曰:「君欲吾被,當更賦詩。」遂援筆立成,竟持被去。人間喧傳蘆花被詩。其依隱玩世多類此。晚年為文日邃,詩亦冲澹。草隸等書,稍取古人之所長,變化自成一家,所至士大夫從之若雲,得其片言尺牘,如獲拱璧。其視死生若晝夜,絕不入念慮,翛翛若欲遺世而獨立云。泰定元年五月八日卒,年三十九。贈集賢學士、中奉大夫、護軍,追封京兆郡公,諡文靖。有文集若干卷、直解孝經一卷行于世。
子男二人:阿思蘭海牙,慈利州達魯花赤;次八三海涯。孫女一人,有學識,能詞章,歸懷慶路總管段謙云。
泰不華
公元1325年
泰不華字兼善,伯牙吾台氏。初名達普化,文宗賜以今名,世居白野山。父塔不台,入直宿衞,歷仕台州錄事判官,遂居於台。家貧,好讀書,能記問。集賢待制周仁榮養而教之。年十七,江浙鄉試第一。明年,對策大廷,賜進士及第,授集賢修撰,轉祕書監著作郎,拜江南行臺監察御史。時御史大夫脫歡怙勢貪暴,泰不華劾罷之。文宗建奎章閣學士院,擢為典籤,拜中臺監察御史。
公元1333年
順帝即位,加
文宗后
太皇太后之號,
大臣燕鐵木兒、
伯顏皆
列地封王。
泰不華率同列
上章言:「
嬸母不宜加
徽稱,
相臣不當受
王土。」
太后怒,欲殺
言者。
泰不華語眾曰:「此事
自我發之,
甘受誅戮,
決不敢累
諸公也。」
已而太后怒解曰:「
風憲有臣
如此,
豈不能守
祖宗之法乎?」
賜金幣二,以旌其直。出僉
河南廉訪司事,俄移
淮西。繼
遷江南行御史臺
經歷,辭
不赴,轉
江浙行省左右司郎中。
浙西大水害稼,會
泰不華入朝,
力言於
中書,免其租。擢
祕書監,改
禮部侍郎。
[6] 公元1341年
至正元年,除紹興路總管。革吏弊,除沒官牛租,令民自實田以均賦役。行鄉飲酒禮,教民興讓,越俗大化。召入史館,與修遼、宋、金三史,書成,授祕書卿。陞禮部尚書,兼會同舘事。黃河決,奉詔以珪玉白馬致祭河神,竣事上言:「淮安以東,河入海處,宜倣宋置撩清夫,用輥江龍鐵掃,撼蕩沙泥,隨潮入海。」朝廷從其言,會用夫屯田,其事中廢。
公元1348年
八年,台州黃巖民方國珍為蔡亂頭、王伏之讎逼,遂入海為亂,劫掠漕運糧,執海道千戶德流于實。事聞,詔江浙參政朵兒只班總舟師捕之,追至福州五虎門,國珍知事危,焚舟將遁,官軍自相驚潰,朵兒只班遂被執。國珍迫其上招降之狀,朝廷從之,國珍兄弟皆授之以官,國珍不肯赴,勢益暴橫。九年,詔泰不華察實以聞,既得其狀,遂上招捕之策,不聽。尋除江東廉訪使,改翰林侍讀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已而出為都水庸田使。
公元1350年
十年十二月,國珍復入海,燒掠沿海州郡。十一年二月,詔孛羅帖木兒為江浙行省左丞,總兵至慶元。以泰不華諗知賊情狀,遷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分兵于溫州,使夾攻之。未幾,國珍寇溫,泰不華縱火筏焚之,一夕遁去。既而孛羅帖木兒密與泰不華約以六月乙未合兵進討。孛羅帖木兒乃以壬辰先期至大閭洋,國珍夜率勁卒縱火鼓譟,官軍不戰皆潰,赴水死者過半。孛羅帖木兒被執,反為國珍飾辭上聞。泰不華聞之痛憤,輟食數日。朝廷弗之知,復遣大司農達識帖木邇等至黃巖招之。國珍兄弟皆登岸羅拜,退止民間小樓。是夕,中秋月明,泰不華欲命壯士襲殺之,達識帖木邇適夜過泰不華,密以事白之,達識帖木邇曰:「我受詔招降耳,公欲擅命耶?」事乃止。檄泰不華親至海濱,散其徒眾,拘其海舟兵器,國珍兄弟復授官有差。既而遷泰不華台州路達魯花赤。
公元1352年
十二年,
朝廷征
徐州,命
江浙省臣募
舟師守
大江,
國珍懷疑,
復入海以叛。
泰不華自分以
死報國,
發兵扼
黃巖之
澄江,而遣
義士王大用抵
國珍,示
約信,使之
來歸,
國珍益疑,拘
大用不遣,以小舸二百突
海門,入州港,犯
馬鞍諸山。
泰不華語眾曰:「吾以
書生登顯要,誠慮負所學。今守
海隅,賊甫
招徠又復為變,君輩助我擊之,其克則汝
眾功也,
不克則我
盡死以
報國耳。」眾皆
踴躍願行。時
國珍戚黨陳仲達往來計議,陳其可降狀。
泰不華率
部眾,張
受降旗
乘潮而前,船觸沙
不能行,垂與
國珍遇,呼
仲達申
前議,
仲達目
動氣索,
泰不華覺其心異,手斬之。即前搏
賊船,射死
五人,賊躍入船,復斫死
二人,賊舉槊來刺,輒斫
折之。賊羣至,欲
抱持過
國珍船,
泰不華嗔目叱之,脫起,奪賊刀,又殺
二人。賊攢槊刺之,中頸死,猶
植立不仆,投其屍
海中。年四十九。
時十二年三月庚子也。
[7]僮名
抱琴,及
臨海尉李輔德、
千戶赤盞、
義士張
君璧皆死之。
泰不華既沒,除
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行
台州路達魯花赤事,
不及聞命。
已後三年,
追贈榮祿大夫、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柱國,
封魏國公,
諡忠介,
立廟台州,
賜額崇節。
泰不華尚氣節,不隨俗浮沉。太平為臺臣劾去相位,泰不華獨餞送都門外。太平曰:「公且止,勿以我累公。」泰不華曰:「士為知己死,寧畏禍耶。」後雖為時相擯斥,人莫不韙之。善篆隸,溫潤遒勁。嘗重類復古編十卷,考正訛字,於經史多有據云。
余闕
余闕字廷心,一字天心,唐兀氏,世家河西武威。父沙剌臧卜,官廬州,遂為廬州人。少喪父,授徒以養母,與吳澄弟子張恒游,文學日進。
公元1333年
元統元年,賜進士及第,授同知泗州事,為政嚴明,宿吏皆憚之。俄召入,應奉翰林文字,轉中書刑部主事。以不阿權貴棄官歸。尋以修遼、金、宋三史,召復入翰林,為修撰。拜監察御史,改中書禮部員外郎,出為湖廣行省左右司郎中。會莫徭蠻反,右丞沙班當帥師,堅不往,無敢讓之者。闕曰:「右丞當往,受天子命為方嶽重臣,不思執弓矢討賊,乃欲自逸邪!右丞當往。」沙班曰:「郎中語固是,如芻餉不足何?」闕曰:「右丞第往,此不難致也。」闕下令趣之,三日皆集,沙班行。復以集賢經歷召入。遷翰林待制。出僉浙東道廉訪司事。丁母憂,歸廬州。
公元1334年
盜起
河南,陷
郡縣。
至正十(三)〔二〕年,
[8]行
中書于
淮東,改
宣慰司為
都元帥府,治
淮西,起
闕副使、僉
都元帥府事,
分兵守
安慶。
于時南北音問隔絕,
兵食俱乏,
抵官十日而寇至,
拒却之。乃集
有司與諸將議
屯田戰守計,
環境築堡寨,選
精甲外扞,而
耕稼于中。屬縣
灊山八社,
土壤沃饒,悉
以為屯。
明年,
春夏大饑,
人相食,乃捐俸為粥以食之,
得活者甚眾。民
失業者數萬,
咸安集之。請于
中書,得鈔三萬錠以賑民。陞
同知、
副元帥。
[9]又
明年秋,
大旱,
為文祈
灊山神,
三日雨,歲
以不饑。盜方據石蕩湖,
出兵平之,令民取
湖魚而輸
魚租。十五年
夏,
大雨,
江漲,
屯田禾
半沒,
城下水湧,有物
吼聲如雷,
闕祠以
少牢,水輒縮。
秋稼登,得糧三萬斛。
闕度軍有餘力,乃浚隍
增陴,隍
外環以
大防,
深塹三重,
南引江水注之,環
植木為柵,
城上四面起飛樓,
表裏完固。
俄陞都元帥。廣西猫軍五萬從元帥阿思蘭沿江下抵廬州,闕移文謂苗蠻不當使之窺中國,詔阿思蘭還軍。猫軍有暴於境者,即收殺之,凜凜莫敢犯。時羣盜環布四外,闕居其中,左提右挈,屹為江淮一保障。論功,拜江淮行省參知政事,仍守安慶,通道于江右,商旅四集。池州趙普勝帥眾攻城,連戰三日敗去,未幾又至,相拒二旬始退,懷寧縣達魯花赤伯家奴戰死。十七年,趙普勝同青軍兩道攻我,拒戰一月餘,竟敗而走。
秋,拜
淮南行省(右)〔左〕丞。
[10]安慶倚
小孤山為藩蔽,命
義兵元帥胡
伯顏統
水軍戍焉。
十月,
沔陽陳友諒自
上游直擣小孤山,
伯顏與戰
四日夜不勝,急趣
安慶。賊追至
山口鎮,明日癸亥,遂薄
城下。
[11]闕遣兵扼於
觀音橋。俄
饒州祝寇攻
西門,
闕斬却之。
乙巳,賊乘
東門紅旗登城,
闕簡
死士力擊,賊復敗去。
戊申,賊并軍攻
東西二門,又却之。賊恚甚,乃
樹柵起飛樓。庚戍,復
來攻我,金
鼓聲震地,
闕分諸將各以兵扞賊,
晝夜不
得息。
癸卯,
[12]賊益
生兵攻
東門。
丙午,
普勝軍
東門,
友諒軍西門,祝寇
軍南門,羣盜
四面蟻集,外無
一甲之援。
西門勢尤急,
闕身當之,
徒步提戈為
士卒先,
士卒號哭止之,
揮戈愈力,仍分
麾下將督
三門之兵,自以
孤軍血戰,
斬首無算,而
闕亦被十餘創。
日中城陷,
城中火起,
闕知
不可為,引刀
自剄,墮
清水塘中。
闕妻耶卜氏及
子德生、女福童皆赴井死。
同時死者,
守臣韓建一家被害,建方
臥疾,罵賊
不屈,賊執之
以去,
不知所終。
城中民
相率登
城樓,自捐其梯曰:「寧俱死此,誓
不從賊。」
焚死者以
千計。其
知名者,
萬戶李宗可、
紀守仁、陳彬、
金承宗,
元帥府都事帖木
補化,
萬戶府經歷段
桂芳,
千戶火失
不花、
新李、
盧廷玉、
葛延齡、丘卺、
許元琰,
奏差兀都蠻,
百戶黃寅孫,
安慶推官黃禿倫歹,
經歷楊恒,
知事余中,
懷寧尹
陳巨濟,
凡十八人。其
城陷之日,則
至正十八年正月丙午也。
闕號令嚴信,與下同甘苦,然稍有違令即斬以徇。闕嘗病不視事,將士皆籲天求以身代,闕聞,強衣冠而出。當出戰,矢石亂下如雨,士以盾蔽闕,闕却之曰:「汝輩亦有命,何蔽我為。」故人爭用命。稍暇,即注周易,帥諸生謁郡學會講。立軍士門外以聽,使知尊君親上之義,有古良將風烈。或欲挽闕入翰林,闕以國步危蹙辭不往,其忠國之心蓋素定也。卒時年五十六。事聞,贈闕攄誠守正清忠諒節功臣、榮祿大夫、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豳國公,諡忠宣。議者謂自兵興以來,死節之臣闕與褚不華為第一云。
闕留意經術,五經皆有傳注。為文有氣魄,能達其所欲言。詩體尚江左,高視鮑、謝,徐、庾以下不論也。篆隸亦古雅可傳。初,闕既死,賊義之,求屍塘中,具棺斂塟於西門外。及安慶內附,大明皇帝嘉闕之忠,詔立廟於忠節坊,命有司歲時致祭云。
校勘記
公元1326年
↑混河 此名不見元史他處。按本書卷六四河渠志,泰定三年渾河泛沒大興諸鄉。道光本改「混」為「渾」。 公元1264年
↑至元元年卒 按後文,天曆三年阿榮與虞集論科舉事,「後三年卒」。天曆三年之後三年,當元統元年,元書改「至元」為「元統」,疑是。 ↑擢祕書監改禮部侍郎 元制,祕書監卿正三品、太監從三品、少監從四品,禮部侍郎正四品。蒙史改「擢祕書監」為「擢祕書少監」,疑是。 ↑十二年三月庚子 按是月乙巳朔,無庚子日。此處史文有誤。 ↑至正十(三)〔二〕年 據青陽集卷九題黃氏貞節集及明正統刊本青陽集忠節附錄卷一宋濂余左丞傳、答祿與權死節本末改。新編已校。 ↑陞同知副元帥 按前、後文及青陽集忠節附錄卷一宋濂余左丞傳、答祿與權死節本末,「元帥」上當有「都」字。蒙史已校。 公元1357年
↑秋拜淮南行省(右)〔左〕丞 據本書卷四五順帝紀至正十七年八月乙丑條及上引宋濂余左丞傳、答祿與權死節本末改。蒙史已校。 ↑賊追至山口鎮明日癸亥遂薄城下 按青陽集忠節附錄卷一答祿與權死節本末有「十一月壬寅,陳寇率眾萬餘水陸並進,屯于山口鎮,距安慶十五里。癸卯,寇兵至城下。」此處脫「十一月」,又「癸亥」當作「癸卯」。是年十一月辛丑朔,癸卯初三日,下文乙巳、戊申、庚戌日皆在十一月。 公元1358年
↑癸卯 按青陽集忠節附錄卷一答祿與權死節本末,此係至正十八年正月初四日。此處脫年月。蒙史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