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本紀第四十
作者: 宋濂
順帝三
五年春正月癸亥,禁濫予僧人名爵。庚午,太陰犯井宿。乙亥,熒惑犯天江。濮州鄄城、范縣饑,賑鈔二千一百八十錠。冀寧路交城等縣饑,賑米七千石。桓州饑,賑鈔二千錠。雲需府饑,賑鈔五千錠。開平縣饑,賑米兩月。興和寶昌等處饑,賑鈔萬五千錠。
二月庚寅〔朔〕信州雨土。甲午,太陰犯昴宿。戊戌,祭社稷。庚子,免廣海添辦鹽課萬五千引,止辦元額。壬寅,太陰犯靈臺。
三月辛酉,八魯剌思千戶所民被災,遣太禧宗禋院斷事官塔海發米賑之。戊辰,灤河住冬怯憐口民饑,每戶賑糧一石、鈔二十兩。
夏四月辛卯,革興州興安縣。癸巳,立伯顏南口過街塔二碑。乙未,加封孝女曹娥為慧感靈孝昭順純懿夫人。壬寅,太陰犯日星及房宿。己酉,申漢人、南人、高麗人不得執軍器、弓矢之禁。是月,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己未朔,晃火兒不剌、賽禿不剌、紐阿迭烈孫、三卜剌等處六愛馬大風雪,民饑,發米賑之。庚午,太陰犯心宿。壬申,太陰犯斗宿。丙子,太白犯昴宿。丙戌,加封瀏陽州道吾山龍神崇惠昭應靈顯廣濟侯。
六月壬寅,月食。甲辰,熒惑退入南斗。庚戌,汀州路長汀縣大水,平地深可三丈餘,沒民廬八百家,壞民田二百頃,戶賑鈔半錠,死者一錠。乙卯,達達民饑,賑糧三月。是月,沂、莒二州民饑,發糧賑糶之。
秋七月辛酉、壬戌,熒惑犯南斗。甲子,熒惑犯南斗。太陰犯房宿。甲戌,太白經天。丙子,開上都、興和等處酒禁。丁丑,封皇姊月魯公主為昌國大長公主。戊寅,太白經天。詔:「諸王位下官毋入常選。」甲申,常州宜興山水出,勢高一丈,壞民廬。乙酉,太白經天。丙戌,太白復經天。
公元758年
八月丁亥〔朔〕,車駕至自上都。戊子,太白經天。祭社稷。己丑,太白復經天。庚寅,宗王脫歡脫木爾各愛馬人民饑,以鈔三萬四千九百錠賑之。宗王脫憐渾禿各愛馬人民饑,以鈔萬一千三百五十七錠賑之。太白經天。辛卯,太白復經天。甲午,太陰犯斗宿。丁酉,太白犯軒轅。戊戌、己亥,太白經天。壬寅至甲辰,太白復經天。乙巳,太陰犯昴宿。
九月丁巳,瀋陽饑,民食木皮,賑糶米一千石。戊午,太白經天。己未,太白復經天。
冬十月辛卯,享于
太廟。
壬辰,禁
倡優盛服,許
男子裹
青巾,
婦女服
紫衣,
不許戴笠、
乘馬。
甲午,
詔命伯顏為
大丞相,加
元德上輔功臣之號,賜
七寶玉書龍虎金符。
[1]己亥,
熒惑犯
壘壁陣。
是月,
衡州饑,
賑糶米五千石。
遼陽饑,賑米五百石。
文登、
牟平二縣饑,
賑糶米一萬石。
十一月丁巳,熒惑犯壘壁陣。禁宰殺。戊辰,開封杞縣人范孟反,偽傳帝旨,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月祿帖木兒、左丞劫烈、廉訪使完者不花等,已而捕誅之。癸酉,瑞州路新昌州雨木冰,至明年二月始解。是月,八番順元等處饑,賑鈔二萬二十錠。
十二月辛卯,復立都水庸田使司于平江。先是嘗置而罷,至是復立。甲午,太陰犯昴宿。癸卯,熒惑犯外屏。
是歲,敕賜曲阜宣聖廟碑。工部廳梁上出芝草,一本七莖。袁州饑,賑糶米五千石。膠、密、莒、濰等州饑,賑鈔二萬錠。
六年春正月丁卯,太陰犯鬼宿。甲戌,立司禋監,奉太祖、太宗、睿宗三朝御容於石佛寺。乙亥,太陰犯房宿。戊寅,追封闊兒吉思宣誠戡難翊運致美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晉寧王,諡忠襄。是月,察忽、察罕腦兒等處馬災,賑鈔六千八百五十八錠。邳州饑,賑米兩月。
二月甲申朔,詔權止今年印鈔。戊子,祭社稷。己丑,太陰犯昴宿。丙申,太陰犯太微垣。己亥,黜中書大丞相伯顏為河南行省左丞相,詔曰:「朕踐位以來,命伯顏為太師、秦王、中書大丞相,而伯顏不能安分,專權自恣,欺朕年幼,輕視太皇太后及朕弟燕帖古思,變亂祖宗成憲,虐害天下。加以極刑,允合輿論。朕念先朝之故,尚存憫恤,今命伯顏出為河南行省左丞相。所有元領諸衞親軍并怯薛丹人等,詔書到時,即許散還。」以太保馬札兒台為太師、中書右丞相,太尉塔失海牙為太傅,知樞密院事塔馬赤為太保,御史大夫脫脫為知樞密院事,汪家奴為中書平章政事,嶺北行省平章政事也先帖木兒為御史大夫。增設京城米鋪,從便賑糶。壬寅,詔:「除知樞密院事脫脫之外,諸王侯不得懸帶弓箭、環刀輒入內府。」癸卯,太陰犯心宿。乙巳,罷各處船戶提舉、廣東採珠提舉二司。丁未,太陰犯羅堰。立延徽寺,以奉寧宗祀事。罷司禋監。罷通州、河西務等處抽分按利房,大都東裏山查提領所。戊申,熒惑犯月星。己酉,彗星如房星大,色白,狀如粉絮,尾跡約長五寸餘。彗指西南,漸向西北行。是月,福寧州大水,溺死人民。京畿五州十一縣水,每戶賑米兩月。
三月甲寅〔朔〕,
漳州義士陳君用襲殺反賊李志甫,授
君用同知漳州路總管府事。乙卯,
益都、
般陽等處饑,賑之。丙辰,赦漳、
潮二州民為
李志甫、
劉虎仔
脅從之罪,
褒贈軍將死事者。丁巳,
大斡耳朵思
風雪為災,馬多死,以鈔八萬錠賑之。癸亥,四
怯薛役戶饑,賑米一千石、鈔二千錠。
成宗潛邸四
怯薛戶饑,賑米二百石、鈔二百錠。以
知樞密院事脫脫、
御史大夫別兒怯不花、
知樞密院事牙
不花知
經筵事,
中書參議阿魯佛住兼
經筵官。
太陰犯
軒轅。
丁卯,詔賜
江南行臺御史中丞史惟良、
御史中丞耿煥、
山東廉訪使張
友諒、
中書參知政事許有壬上尊、
束帛。庚午,
太陰犯
房宿。
辛未,詔徙
伯顏於
南恩州陽春縣安置。壬申,
太陰犯
南斗。
丁丑,以
治書侍御史達識帖睦邇為
奎章閣大學士,
翰林直學士揭傒斯為
奎章閣供奉學士。
戊寅,
太白犯
月星。
辛巳,
彗星〔不〕見,自二月己酉至三月庚辰,凡〔見〕三十二日。
[2]是月,
淮安路山陽縣饑,賑鈔二千五百錠,給糧
兩月。
順德路刑
臺縣饑,賑鈔三千錠。
夏四月己丑,享于
太廟。庚寅,詔
大天(元
延壽)〔源
延聖〕寺立
明宗神御殿碑。
[3]以
同知樞密院事鐵木兒塔識為
中書右丞。丙午,詔封
馬札兒台為
忠王及加
答剌罕之號,
馬札兒台辭。
五月癸丑〔朔〕,禁民間藏軍器。乙卯,監察御史普魯台言:「右丞相馬札兒台辭答剌罕及王爵名號,宜示天下,以勸廉讓。」從之。己未,詔以党兀巴太子擒賊阿答理胡,歿於王事,追封涼王,諡忠烈。漳州龍巖尉黃佐才獲李志甫餘黨鄭子箕。佐才因與賊戰,妻子四十餘口皆遇害,以佐才為龍巖縣尹。丁卯,太陰犯斗宿。辛未,降鈔萬錠,給守衞宮闕內外門禁唐兀,左、右阿速,貴赤,阿兒渾,欽察等衞軍。丙子,車駕時巡上都。置月祭各影堂香於大明殿,遇行禮時,令省臣就殿迎香祭之。以宦者伯不花為長寧寺卿。是月,濟南饑,賑鈔萬錠。
六月丙申,詔撤文宗廟主,徙太皇太后不答失里東安州安置,放太子燕帖古思於高麗,其略曰:
- 昔我皇祖武宗皇帝昇遐之後,祖母太皇太后惑於憸慝,俾皇考明宗皇帝出封雲南。英宗遇害,正統寖偏,我皇考以武宗之嫡,逃居朔漠,宗王大臣同心翊戴,肇啟大事,于時以地近,先迎文宗,暫總機務。繼知天理人倫之攸當,假讓位之名,以寶璽來上,皇考推誠不疑,即授以皇太子寶。文宗稔惡不悛,當躬迓之際,乃與其臣月魯不花、也里牙、明里董阿等謀為不軌,使我皇考飲恨上賓。歸而再御宸極,思欲自解於天下,乃謂夫何數日之間,宮車弗駕。海內聞之,靡不切齒。
- 又私圖傳子,乃搆邪言,嫁禍於八不沙皇后,謂朕非明宗之子,遂俾出居遐陬。祖宗大業,幾於不繼。內懷愧慊,則殺也里牙以杜口。上天不祐,隨降殞罰。叔嬸不答失里,怙其勢燄,不立明考之冢嗣,而立孺稚之弟懿璘質班,奄復不年,諸王大臣以賢以長,扶朕踐位。國之大政,屬不自遂者,詎能枚舉。
- 每念治必本於盡孝,事莫先於正名,賴天之靈,權奸屏黜,盡孝正名,不容復緩,永惟鞠育罔極之恩,忍忘不共戴天之義。既往之罪,不可勝誅,其命太常徹去脫脫木兒在廟之主。不答失里本朕之嬸,乃陰構奸臣,弗體朕意,僭膺太皇太后之號,迹其閨門之禍,離間骨肉,罪惡尤重,揆之大義,削去鴻名,徙東安州安置。燕帖古思昔雖幼冲,理難同處,朕終不陷於覆轍,專務殘酷,惟放諸高麗。當時賊臣月魯不花、也里牙已死,其以明里董阿等明正典刑。
監察御史崔敬言燕帖古思不宜放逐,不報。己亥,秦州成紀縣山崩地坼。癸卯,太白晝見。己酉,太白復晝見。辛亥,太白晝見,夜犯歲星。是月,濟南路歷城縣饑,賑鈔二千五百錠。
秋七月甲寅,
太白晝見。詔封
微子為
仁靖公,
箕子為仁
獻公,
比干加
封為仁顯忠烈公。乙卯,
奉元路盩厔縣河水溢,
漂流人民。丁巳,
太白晝見。戊午,以
星文示異,
地道失寧,
蝗旱相仍,頒
罪己詔於
天下。享于
太廟。己未,以
亦憐真班為
御史大夫。庚申,
太陰犯心宿。壬戌至癸亥,
太白晝見。
甲子,
太陰犯
羅堰。
乙丑至丙寅,
太白復
晝見。
丁卯,燕帖古思薨,詔以鈔一百錠
備物祭之。癸酉,
太白晝見。
戊寅,命
翰林學士承旨腆哈、
奎章閣學士(
巙巙)〔巎巎〕等
刪修大元通制。
[4]庚辰,
達達之
地大風雪,
羊馬皆死,賑
軍士鈔一百萬錠;并
遣使賑
怯烈干十三站,
[5]每站一千錠。
是月,禁
色目人勿妻其
叔母。
八月壬午〔朔〕,以也先帖木兒為御史大夫。戊子,祭社稷。是月,車駕至自上都。
九月辛亥〔朔〕,
明里董阿
伏誅。癸丑,
加封漢張飛武義忠顯英烈靈惠助
順王。辛酉,太(白)〔陰〕犯
虛梁。
[6]丙寅,詔:「
今後有罪者,毋籍其
妻女以
配人。」
丁卯,
太陰犯
昴宿。
熒惑犯歲星。
甲戌,
太陰犯
軒轅。
冬十月甲申,奉玉冊、玉寶尊皇考為順天立道睿文智武大聖孝皇帝,親祼太室。庚寅,奉符、長清、元城、清平四縣饑,詔遣制國用司官驗而賑之。辛卯,各愛馬人不許與常選。壬辰,立曹南王阿剌罕、淮安王伯顏、河南王阿朮祠堂。丁酉,太白入南斗。己亥,太白犯斗宿。壬寅,馬札兒台辭右丞相職,仍為太師。以脫脫為中書右丞相,宗正札魯忽赤鐵木兒不花為中書左丞相。是月,河南府宜陽等縣大水,漂沒民廬,溺死者眾,人給殯葬鈔一錠,仍賑義倉糧兩月。
十一月甲寅,
監察御史世圖爾言,宜禁答失蠻、
回回、主
吾人等
叔伯為
婚姻。乙卯,
太陰犯
虛梁。以親祼
大禮慶成,御
大明殿受羣臣朝。戊午,
熒惑犯
氐宿。
甲子,
月食。
辰星犯
東咸。
辛未,以
孔克堅襲封衍聖公。
戊寅,
辰星犯天(罡)〔江〕。
[7]是月,
處州、
婺州饑,以
常平、
義倉糧賑之。
公元764年
十二月,復科舉取士制。國子監積分生員,三年一次,依科舉例入會試,中者取一十八名。癸未,太陰犯虛梁。乙酉,太陰犯土公。丁亥,熒惑犯鈎鈐。戊子,罷天曆以後增設太禧宗禋等院及奎章閣。乙未,熒惑犯東咸。戊戌,太陰犯明堂。是月,東平路民饑,賑之。寶慶路大雪,深四尺五寸。
公元1341年
至正元年春正月己酉朔,改元,詔曰:
公元1340年
- 朕惟帝王之道,德莫大於克孝,治莫大於得賢。朕早歷多難,入紹大統,仰思祖宗付託之重,戰兢惕勵,于茲八年。慨念皇考,久勞于外,甫即大命,四海觖望,夙夜追慕,不忘于懷。乃以至元六年十月初四日,奉玉冊、玉寶,追上皇考曰順天立道睿文智武大聖孝皇帝,被服衮冕,祼于太室,式展孝誠。十有一月六日,勉徇大禮慶成之請,御大明殿受羣臣朝。
公元1341年
- 爰自去春,疇咨于眾,以知樞密院事馬札兒台為太師、右丞相,以正百官,以親萬民。尋即控辭,養疾私第,再三諭旨,勉令就位,自春徂秋,其請益固。朕憫其勞日久,察其至誠,不忍煩之以政,俾解機務,仍為太師。而知樞密院事脫脫,早歲輔朕,克著忠貞,乃命為中書右丞相;宗正札魯忽赤帖木兒不花,嘗歷政府,嘉績著聞,為中書左丞相,並錄軍國重事。夫三公論道,以輔予德,二相總政,以弼予治,其以至元七年為至正元年,與天下更始。
甲寅,熒惑犯天江。丁巳,享于太廟。庚申,太陰犯井宿。癸亥,詔天壽節禁屠宰六日。辛未,太陰犯心宿。癸酉,太陰犯斗宿。甲戌,太白晝見,凡四日。是月,命脫脫領經筵事。命永明寺寫金字經一藏。免天下稅糧五分。湖南諸路饑,賑糶米十八萬九千七十六石。
二月戊寅〔朔〕,祭社稷。己卯,太白晝見。庚辰,太白復晝見。辛巳,立廣福庫,罷藏珍等庫。乙酉,濟南濱州霑化等縣饑,以鈔五萬三千錠賑之。丙戌,太白晝見。癸巳,太陰犯明堂。乙未,加封皇姊不答昔你明惠貞懿大長公主。是月,大都寶坻縣饑,賑米兩月。河間莫州、滄州等處饑,賑鈔三萬五千錠。晉州饒陽,阜平,安喜,靈壽四縣饑,賑鈔二萬錠。印造至元鈔九十九萬錠、中統鈔一萬錠。
三月庚戌,罷兩淮屯田手號打捕軍役,令屬本所領之。癸丑,命屯儲禦軍於河南芍陂、洪澤、德安三處屯種。甲寅,給還帖木兒不花宣讓王印,鎮淮西。己未,汴梁地震。大都路涿州范陽、房山饑,賑鈔四千錠。丙子,以行省平章政事燕帖木兒就佩虎符,提調屯田。是月,般陽路長山等縣饑,賑鈔萬錠。彰德路安陽等縣饑,賑鈔萬五千錠。
夏四月丁丑〔朔〕,
道州土賊蔣丙等反,破
江華縣,掠
明遠縣。
[8]戊寅,
彰德有
赤風自
西北起,
晝晦如夜。
甲申,享于
太廟。
丁亥,
臨賀縣民被徭
寇鈔掠,
發義倉糧賑之。
庚寅,帝幸護
聖寺。命
中書右丞鐵木兒塔識為
平章政事,
阿魯為
右丞,
許有壬為
左丞。
癸巳,立
富昌庫,隸資
正院。復立衞
候司。
丁酉,以
兩浙水災,免
歲辦餘鹽三萬引。
己亥,立
吏部司績官。
庚子,復封
太師馬札兒台為
忠王。罷
漷州河西務。
彰德饑,賑鈔萬五千錠。
是月,
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戊申,以崇文監屬翰林國史院。己未,罷河西務行用庫。壬戌,月食。是月,賑阿剌忽等處被災之民三千九百一十三戶,給鈔二萬一千七百五錠。
閏五月丁丑〔朔〕,改封徽州土神汪華為昭忠廣仁武烈靈顯王。甲午,賞賜扈從明宗諸王官屬八百七人金、銀、鈔、幣各有差。壬寅,詔刻宣文、至正二寶。
六月戊午,禁高麗及諸處民以親子為宦者,因避賦役。戊辰,改舊奎章閣為宣文閣。庚午,太陰犯井宿。是月,揚州路崇明、通、泰等州,海潮湧溢,溺死一千六百餘人,賑鈔萬一千八百二十錠。
秋七月己卯,享于太廟。乙酉,太陰犯填星。庚寅,太陰犯雲雨。
八月戊申,祭社稷。是月,車駕至自上都。
九月庚辰,太陰犯建星。壬午,賜文臣燕於拱辰堂。己丑,冀寧路嘉禾生,異畝同穎。壬辰,太陰犯鉞星,又犯井宿。壬寅,許有壬進講明仁殿,帝悅,賜酒宣文閣中,仍賜貂裘、金織紋幣。
冬十月丁未,享于太廟。己酉,封阿沙不花順寧王,昔寶赤寒食順國公。甲寅,中書省臣奏:「海運不給,宜令江浙行省於中政院財賦府撥賜諸人寺觀田糧,總運二百六十萬石。」從之。乙卯,歲星犯氐宿。丁巳,太陰犯月星。戊午,月食既。
十一月丙子,
道州路賊
何仁甫等反。
戊寅,
彰德屬縣各
添設縣尉一員。
庚辰,分
吏部、
禮部、
兵部、
刑部為
二庫,
戶部、
工部為
二庫,各設
管勾一員。
己亥,
太陰犯東(井)〔咸〕。
[9]庚子,
太陰犯
天江。徭
賊寇邊,詔
湖廣行省平章政事鞏卜班
總兵討平之,定賞
有差。
十二月乙卯,詔:「民年八十
以上,
蒙古人
賜繒帛二
表裏,其餘
州縣,旌以
高年耆德之名,免其家
雜役。」
丁巳,
太白犯
壘壁陣。
己未,立
四川安岳縣。
增設嘉興等處
鹽倉。
壬戌,
雲南車里寒賽、刀等反,
[10]詔
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脫脫木兒討平之。
癸亥,以在庫
至元、
中統鈔二百八十二萬二千四百八十八錠可支
二年,住造
明年鈔本。詔革
王伯顏察兒等所獻檀、景等處產金
地土。
山東、燕南
強盜縱橫,至三百餘處,
選官捕之。復立拱儀局。
己巳,以
翰林學士承旨張起巖知
經筵事。
是月,復立
司禋監。
加封真定路滹沱河神為昭佑
靈源侯。
公元1342年
二年春正月丁丑,享于太廟。丙戌,開京師金口河,深五十尺,廣一百五十尺,役夫一十萬。戊子,太陰犯明堂。癸巳,遣翰林學士三保等代祀五嶽四瀆。甲午,熒惑犯月星。是月,大同饑,人相食,運京師糧賑之。順寧保安饑,賑鈔一萬錠。廣平磁、威州饑,賑鈔五萬錠。降咸平府為縣。升懿州為路,以大寧路所轄興中、義州屬懿州。
二月壬寅〔朔〕,頒農桑輯要。戊申,祭社稷。乙卯,李沙的偽造御寶聖旨,稱樞密院都事,伏誅。己巳,織造明宗御容。是月,彰德路安陽、臨漳等縣饑,賑鈔二萬錠。大同路渾源州饑,以鈔六萬二千錠、糧二萬石兼賑之。大名路饑,以鈔萬二千錠賑之。河間路饑,以鈔五萬錠賑之。
三月戊寅,親試進士七十八人,賜拜住、陳祖仁及第,其餘出身有差。辛巳,冀寧路饑,賑糶米三萬石。戊子,太陰犯房宿。是月,順德路平鄉縣饑,賑鈔萬五千錠。衞輝路饑,賑鈔萬五千錠。杭州路火災,給鈔萬錠賑之。
夏四年辛丑〔朔〕,冀寧路平晉縣地震,聲鳴如雷,裂地尺餘,民居皆傾。乙巳,享于太廟。己酉,罷雲南蒙慶宣慰司。庚申,太陰犯羅堰。是月,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甲申,太白經天。丁亥,以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只而瓦台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東平雨雹如馬首。
六月戊申,命江浙撥賜僧道田還官徵糧,以備軍儲。壬子,濟南山崩,水湧。乙丑,罷邦牙宣慰司。是月,汾水大溢。
秋七月庚午〔朔〕,惠州路羅浮山崩。辛未,享于太廟。乙未,太陰掩太白。丁酉,太白晝見。己亥,慶遠路莫八聚眾反,攻陷南丹、左右兩江等處,命脫脫赤顏討平之。立司獄司於上都,比大都兵馬司。是月,拂郎國貢異馬,長一丈一尺三寸,高六尺四寸,身純黑,後二蹄皆白。
八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11]癸卯,罷
上都事產提舉司。
丙午,
太白晝見。
戊申,
祭社稷。
是月,
冀寧路饑,
賑糶米萬五千石。
九月己巳〔朔〕,詔遣湖廣行省平章政事鞏卜班領河南、江浙、湖廣諸軍討道州賊,平之,復平嵠峒堡寨二百餘處。辛未,車駕至自上都。丁丑,太陰犯羅堰。京城強賊四起。戊子,太陰犯井宿。是月,歸德府睢陽縣因黃河為患,民饑,賑糶米萬三千五百石。
冬十月己亥朔,日有食之。癸卯,太陰犯建星。陝西行省平章政事朵朵辭職侍親,不允。丁未,享于太廟。甲寅,太陰犯天關。壬戌,詔遣官致祭孔子于曲阜。罷織染提舉司。甲子,杭州、嘉興、紹興、溫州、台州等路各立檢校批驗鹽引所。權免兩浙額鹽十萬引,福建餘鹽三萬引。
十一月甲申,詔免雲南明年差稅。辛卯,歲星、熒惑、太白聚於尾宿。
十二月壬寅,申服色之禁。丙午,命中書右丞太平、樞密副使姚庸、御史中丞張起巖知經筵事。己酉,京師地震。辛亥,封晃火帖木兒之子徹里帖木兒為撫寧王。丙辰,賜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不老三珠虎符,以兵討死可伐。癸亥,阿魯、禿滿等以謀害宰臣,圖為叛逆,伏誅。
校勘記
↑龍虎金符 按陶宗儀輟耕錄卷二「權臣擅政」條作「龍鳳牌」。新元史改「虎」為「鳳」,疑是。 ↑辛巳彗星〔不〕見自二月己酉至三月庚辰凡〔見〕三十二日 據本書卷四九天文志補。按此次彗星之見,自二月己酉至三月庚辰凡三十二日,紀、志所載相同,日數不誤。辛巳為庚辰之次日,志書「不見」是。 ↑大天(元延壽)〔源延聖〕寺 見卷三0校勘記[四]。 ↑怯烈干十三站 按本書卷五八地理志及經世大典站赤,元於嶺北行省立帖里干、木憐、納憐等三道驛站共一百一十九處。「帖里干」之名本書屢見,有「鐵里干」、「鐵烈干」、「帖烈堅」、「帖列干」等異譯。此處「怯烈干」疑為「帖烈干」之誤。 ↑太(白)〔陰〕犯虛梁 本書卷四九天文志作「太陰犯虛梁北第一星」,據改。按是日虛梁黃經三0三度至三四0度,金星黃經二四四度,不合;月黃經三三一度半,合。 ↑辰星犯天(罡)〔江〕 本書卷四九天文志作「辰星犯天江北第一星」,據改。按是日天江四黃經二五三度,水星黃經二五四度,合。「罡」誤。 ↑掠明遠縣 元無「明遠」縣。按本書卷六三地理志,道州路屬縣有營道、寧遠、江華、永明,此處「明遠」疑係「寧遠」或「永明、寧遠」之誤。 ↑太陰犯東(井)〔咸〕 本書卷四九天文志作「太陰犯東咸南第一星」,據改。按是日月黃經二三五度半,井宿黃經八五度至九0度,不合;東咸南第一星黃經二三八度,合。 公元1324年
↑雲南車里寒賽刀等反 按本書卷二九泰定帝紀泰定元年十月己巳條有「(塞)〔寒〕賽子尼面雁、搆木子刁零出降」。此處「寒賽」下之「刀」字另指一人,其下當有脫文。 公元1342年
↑八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按是日當公曆一三四二年九月一日,合朔不入食限,無日食。是年四月辛丑朔,當公曆一三四二年五月五日,十九時四十分合朔,日有偏食。此處繫八月,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