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本紀第二十八
作者: 宋濂
英宗二
公元1321年
二年春正月己巳朔,
安南、
占城各
遣使來貢方物。
壬申,
[1]保定雄州饑,賑之。
庚午,廣
太廟。
甲戌,禁
漢人執
兵器出獵及
習武藝。
丁丑,
太陰犯昴。
親祀太廟,始陳
鹵簿,賜
導駕耆老幣帛。
戊寅,敕
有司存卹孔氏
子孫貧乏者。
己卯,
山東、
保定、
河南、
汴梁、
歸德、
襄陽、
汝寧等處饑,
發米三十九萬五千石賑之。
庚辰,
太白犯
建星。
公主阿剌忒納
八剌下嫁,
賜鈔五十萬貫。
辛巳,
太白犯
建星。敕:「
臺憲用人,勿拘
資格。」
儀封縣河溢傷稼,賑之。
癸未,
流徽政
院使羅源于躭羅。建
行殿于
柳林。封
塔察兒為
蘭國公。
辛卯,
太陰犯心。
癸巳,以
西僧羅藏為
司徒。
漷州饑,糶米十萬石賑之。
甲午,
熒惑犯房。
丁酉,
太白犯牛。
二月己亥朔,熒惑犯建閉星。庚子,置左、右欽察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命拜住總之。罷上都歇山殿及帝師寺役。辛丑,賜鐵失父祖碑。癸卯,以江南行臺御史大夫欽察為中書平章政事,江浙行省參政王居仁為中書參知政事,薛處敬罷為河南行省左丞。丙午,熒惑犯罰星。戊申,祭社稷。順德路九縣水旱,賑之。太陰犯井。庚戌,熒惑犯東咸。辛亥,太陰犯酒旗及軒轅。壬子,太白犯壘壁陣。賜諸王案忒不花鈔七萬五千貫。以徹兀台禿忽魯死事,賜鈔三萬五千貫。諸王怯伯遣使進文豹。河間路饑,禁釀酒。癸丑,太陰犯明堂。甲寅,以太廟役軍造流盃池行殿。廣海郡邑官曠員,敕願往任者,陞秩二等。乙卯,以遼陽行省平章政事買驢為中書平章政事。西僧亦思剌蠻展普疾,詔為釋大辟囚一人、笞罪二十人。戊午,賑真定等路饑。己未,太陰犯天江。括馬賜宗仁衛。壬戌,太白犯壘壁陣。諸王怯伯遣使進海東青鶻。癸亥,遼陽等路饑,免其租,仍賑糧一月。甲子,恩州水,民饑、疫,賑之。
三月己巳,
中書省臣言:「
國學廢弛,請令
中書平章政事廉恂、
參議中書事
張養浩、
都事孛朮魯翀董之。外
郡學校,仍命
御史臺、
翰林院、
國子監同議興舉。」從之。敕四
宿衛、
興聖宮及
諸王部
勿用南人。
斡羅思告訐父母,斬之。
辛未,禁捕
天鵝,違者籍其家。
壬申,復
張珪司徒。
臨安路河西諸縣饑,賑之。
癸酉,
河南兩淮諸郡饑,禁
釀酒。
丙子,
延安路饑,
賑糧一月。罷
京師諸
營繕役卒四萬餘人。
河間、
河南、
陝西十二郡
春旱秋霖,
民饑,免其租之半。
戊寅,修
都城。
庚辰,敕:「
江浙僧寺田,除宋
故有永業及
世祖所賜者,餘悉稅之。」
癸未,賑
遼陽女直、
漢軍等戶饑。
乙酉,賑
濮州水災。
丙戌,以
親祀禮成,
賜與祭者幣。普減
內外官吏一資。
萬戶哈剌那海以私
粟賑軍,
賜銀、幣,仍酬其直。給行
通政院印。賜
潛邸四宿衛士鈔
有差。復置
市舶提舉司於
泉州、
慶元、
廣東三路,
禁子女、
金銀、
絲綿下番。
丁亥,
鳳翔道士王道明妖言伏誅。
己丑,有暈
貫日如
連環。賜
諸王斡羅溫孫
銀印。命
有司建
木華黎祠於
東平,仍
樹碑。以
國用匱竭,停
諸王賞賚及
皇后答里麻失〔里〕等
歲賜。
[2]庚寅,
曹州、
滑州饑,賑之。命
將作院更製冕旒。
辛卯,遣
御史錄囚。置
甘州八剌哈孫驛。
監察御史何守謙坐贓杖免。
壬辰,賑
上都十一驛。給
宗仁衛
蒙古子女衣糧。賜
諸王脫烈
鐵木兒鈔五萬貫。
甲午,
遼陽哈里賓
民饑,賑之。
丁酉,幸
柳林。
駙馬許訥
之子速怯訴曰:「臣父
謀叛,臣母私
從人。」帝曰:「
人子事親,有隱無犯。今有過不諫,及復
告訐。」命誅之。賑
奉元路饑。
夏四月戊戌朔,車駕幸上都。己亥,嶺北蒙古軍饑,給糧遣還所部。庚子,賑彰德路饑。壬寅,真州火,徽州饑,並賑之。辛亥,涇州雨雹,免被災者租。壬子,公主失憐答里薨,賜鈔五萬貫。甲寅,南陽府西穰等屯風、雹,洪澤、芍陂屯田去年旱、蝗,並免其租。丙辰,恩州饑,禁釀酒。乙丑,中書省臣請節賞賚以紓民力,帝曰:「朕思所出倍於所入,出納之際,卿輩宜慎之,朕當撙節其用。」丙寅,賜邊卒鈔、帛。賑東昌、霸州饑民。松江府上海縣水,仍旱。
五月己巳,以
公主速哥八剌為
趙國大長公主。免
德安府被
災民租。修
滹沱河堤。
彰德府饑,禁
釀酒。
庚午,
泰符、
[3]臨邑二縣民
謀逆,其首王
驢兒伏誅,餘
杖流之。
睢、許
二州去年水旱,免其租。
辛未,
駙馬脫脫薨,
賜鈔五萬貫。
丙子,
熒惑退犯
東咸。
庚辰,賑
固安州饑。
置營於
永平,
收養蒙古子女,
遣使諭
四方,匿者罪之。
癸未,以
御史大夫脫脫為
江南行臺御史大夫。置
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甲申,
車駕幸
五臺山。賑
夏津、
永清二縣饑。以只兒哈郎為
御史大夫。
乙酉,以
拜住領
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事,佩
三珠虎符。
京師饑,發
粟二十萬石賑(糴)〔糶〕。
[4]雲南行省平章答失
鐵木兒、
朵兒只坐贓杖免。
戊子,禁民集眾祈神。
庚寅,
河南、
陝西、
河間、
保定、
彰德等路饑,發
粟賑之,仍免
常賦之半。調各衛
漢軍二千,充
宗仁衛
屯田卒。禜星于
五臺山。
甲午,賑
鞏昌階州饑。
丙申,以
吳全節為
玄教大宗師,
特進上卿。
閏月戊戌,封諸葛忠武侯為威烈忠武顯靈仁濟王。辛丑,萬戶李英以良民為奴,擅文其面,坐罪。癸卯,禁白蓮佛事。睢陽縣亳社屯大水,饑,賑之。諸王阿馬、承童坐擅徙脫列捏王衛士,並杖流海南。甲辰,御史臺臣請黜監察御史不稱職者以示懲勸,從之。丙午,嶺北戍卒貧乏,賜鈔三千二百五十萬貫、帛五十萬匹。戊申,奉元路郿縣及成州饑,並賑之。以鐵木迭兒子同知樞密院事班丹知樞密院事。己酉,也不干八禿兒戍邊有功,賜以金、鈔。壬子,作紫檀殿。乙卯,以淮安路去歲大水,遼陽路隕霜殺禾,南康路旱,並免其租。壬戌,安豐屬縣霖雨傷稼,免其租。興元褒城縣饑,賑之。甲子,真定、山東諸路饑,弛其河泊之禁。丙寅,辰州沅陵縣洞蠻為寇,遣兵捕之。敕:「已除不赴任者,奪其官。」封公主速哥八剌乳母為順國夫人。
六月丁卯朔,車駕至五臺山,禁扈從宿衛,毋踐民禾。置中慶、大理二路推官各一員。戊辰,揚州屬縣旱,免其租。己巳,廣元路綿谷、昭化二縣饑,官市米賑之。壬申,熒惑犯心。癸酉,申禁日者妄談天象。甲戌,新平、上蔡二縣水,免其租。丙子,修渾河堤。壬午,辰州江水溢,壞民廬舍。丁亥,奉元屬縣水,淮安屬縣旱,並免其租。庚寅,思州風、雹,建德路水,皆賑之。
秋七月戊戌,
淮安路水,
民饑,免其租。
己亥,
熒惑犯
天江。
丁未,賜
拜住平江田
萬畝。
壬子,遣
親王闍闍禿
總兵北邊,
賜金二百五十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五十萬貫。
戊午,
太陰犯
井宿(越)〔鉞〕星。
[5]車駕次
應州,
曲赦金城縣囚徒。康申,陞
靖州為路。
辛酉,次(澤)〔渾〕源州。
[6]中書左丞張思明坐罪杖免,籍其家。
甲子,錄
京師諸役
軍匠病者千人,各
賜鈔遣還。
南康路大水,
廬州六安縣大雨,水
暴至,
平地深數尺,
民饑,命
有司賑糧一月。
八月戊辰,祭社稷。己巳,道州寧遠縣民符翼軫作亂,有司討擒之。壬申,蔚州民獻嘉禾。甲戌,次奉聖州。築宗仁衛營。給廬州流民復業者行糧。戊寅,詔畫蠶麥圖於鹿頂殿壁,以時觀之,可知民事也。己卯,廬州路六安、舒城縣水,賑之。庚辰,增壽安山寺役卒七千人。庚寅,鐵木迭兒卒,命給直市其葬地。甲午,瑞州高安縣饑,命有司賑之。
九月戊戌,
大寧路水達達等驛水傷稼,賑之。給
蒙古子女貧乏者鈔七百五十萬貫。
戊申,給
壽安山
造寺役
軍匠死者鈔,人百五十貫。
庚戌,
申禁江南典雇妻妾。
辛亥,幸壽
安山寺,賜監役
官鈔,人五千貫。
甲寅,賑
淮東泰興等縣饑。
丙辰,
太皇太后崩。
戊午,賜
蒙古子女鈔百五十萬貫。
己未,
太陰犯
明堂。
庚申,敕停今年冬祀
南郊。
癸亥,
地震。
甲子,
臨安河西縣春夏不雨,種不
入土,
居民流散,命
有司賑給,令
復業。作
層樓於
涿州鹿頂殿西。
丙寅,
[7]西僧班吉疾,
賜鈔五萬貫。
冬十月丁卯,太史院請禁明年興作土功,從之。戊辰,享太廟,以國哀迎香去樂,修廟工役未畢,妨陳宮懸,止用登歌。丙子,押濟思國遣使來貢方物。江南行臺大夫脫脫,坐請告未得旨輒去職,杖謫雲南。庚辰至辛巳,太陰犯井。甲申,建太祖神御殿于興教寺。己丑,熒惑犯壘壁陣。以拜住為中書右丞相。南恩州賊潭庚生等降。
十一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己亥,
以立右丞相詔
天下。
流民復業者,免
差稅三年。
站戶貧乏鬻賣妻子者,官贖還之。凡
差役造作,先科
商賈末技富實之家,以優
農力。免
陝西明年差稅十之三,
各處官佃田
明年租十之二,
江淮創科
包銀全免之。
御史李端言:「近者
京師地震,
日月薄蝕,皆
臣下失職所致。」帝
自責曰:「是朕
思慮不及致然。」因敕羣臣亦當
修飭,以謹
天戒。罷
世祖以後冗
置官。括
江南僧有妻者為民。
安南國遣使來貢方物,
回賜金四百五十兩、
金幣九,帛如之。癸卯,
地震。
甲辰,
太白犯
壘壁陣。罷
徽政院。乙巳,
熒惑犯
壘壁陣。丙午,造
龍船三艘。
戊申,
太陰掩井。
岷州旱、疫,賑之。賜戍
北邊萬戶、
千戶等官
金帶。
御史李端言:「
朝廷雖設
起居注,所錄皆
臣下聞奏事目。上之
言動,宜悉書之,以付
史舘。
世祖以來所
定制度,宜著為令,使吏
不得為奸,
治獄者有所
遵守。」
並從之。乙卯,遣西
僧高主瓦迎
帝師。
宣德府
宣德縣地屢震,賑被災者糧、鈔。己未,
太陰犯
東咸。定
脫脫禾孫入流官選,給印與俸。置
八番軍民安撫司,改
長官所二十有八
為州縣。庚申,
太陰犯
天江。辛酉,
熒惑犯歲星。
真人蔡(遁)〔道〕泰
殺人,
[8]伏誅;
刑部尚書不答失里
坐受其金,范德郁坐
詭隨,並杖免。
平江路水,損
官民田四萬九千六百三十頃,免其租。
十二月甲子朔,
南康建昌州
大水,
山崩,
死者四十七人,
民饑,命賑之。(己)〔乙〕丑,
[9]太白、
歲星、
熒惑三星聚于室,
太白犯
壘壁陣。
丁卯,
中書平章政事買驢罷為
大司農,廉恂罷為
集賢大學士,以
集賢大學士張珪為
中書平章政事。戊辰,以掌
道教張嗣成、
吳全節、藍道元各
三授制命、
銀印,敕奪其二。壬申,免
回回人戶屯戍河西者銀稅。
甲戌,
兩江來安路總管岑世
興作亂,
遣兵討之。
鐵木迭兒子
宣政院使八
思吉思,
坐受劉夔冒獻
田地伏誅,仍籍其家。乙亥,
太陰掩井。丙寅,
[10]增
鎮南王脫
不花戍兵。
戊寅,
太白犯歲星。
庚辰,
葛蠻安撫司副使龍仁貴
作亂,
湖廣行省督兵捕之。以
知樞密院事欽察台為
宣政院使,
參知政事速速為
中書左丞,
宗仁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馬剌為
參知政事。癸未,
紹興路柔遠州洞蠻把者為寇,
[11]遣兵捕之。以
御史大夫只兒哈郎
知樞密院事。封闍闍禿為
武寧王,授
金印。以
地震日食,命
中書省、
樞密院、
御史臺、
翰林、
集賢院,
集議國家利害之事以聞。敕
兩都營繕仍舊,餘如所議。弛
河南、
陝西等處
酒禁。
禁近侍奏取
沒入錢物。
乙酉,
杭州火,賑之。丙戌,定諡
太皇太后曰
昭獻元聖,遣
太常禮儀院使朵台以
諡議告于太廟。陞
寧昌府
為下路,
增置一縣。併
雲南西沙縣入
寧州。賜
淮安忠武王伯顏祠祭田二十頃。己丑,
熒惑犯
外屏。
太陰犯
建星。
辛卯,給
蒙古流民糧、鈔,
遣還本部。
張珪足
疾免朝賀。
西僧灌頂疾,請釋囚,帝曰:「釋囚
祈福,豈為師惜。朕思
惡人屢赦,反害
善良,
何福之有。」
宣徽院臣言:「
世祖時晃吉剌
歲輸尚食羊二千,
成宗時增為三千,今請增五千。」帝
不許,曰:「
天下之民,皆朕
所有,如有
不足,朕當濟之。若
加重賦,
百姓必致困窮,國
亦何益。」命遵
世祖舊制。
徽州、
廬州、
濟南、
真定、
河間、
大名、
歸德、
汝寧、
鞏昌諸處及
河南芍陂屯田水,
大同、
衛輝、
江陵屬縣及
豐贍署
大惠屯風,
河南及
雲南烏蒙等處
屯田旱,
汴梁、
順德、
河間、
保定、
慶元、
濟寧、
濮州、
益都諸屬縣及
諸衞屯田蝗。
公元563年
三年春正月癸巳朔,
暹國及
八番洞蠻酋長,各
遣使來貢。
曹州禹城縣去秋霖雨害稼,
縣人邢著、
程進出
粟以
賑饑民,命
有司旌其門。
乙未,享
太廟。
己亥,
思明州盜起,
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庚子,
刑部尚書烏馬兒坐贓杖免。
壬寅,命
太僕寺增給牝馬
百匹,供
世祖、
仁宗御容殿
祭祀馬湩。
和林阿蘭禿等
驛戶貧乏,
給鈔賑之。以
行中書省平章政事復
兼總軍政,
軍官有罪,重者以聞,輕者
就決。罷
上都、
雲州、
興和、
宣德、
蔚州、
奉聖州及
鷄鳴山、
房山、
黃蘆、
三叉諸金
銀冶,聽民採鍊,以
十分之三
輸官。授前
樞密院副使吳元珪、
王約集賢大學士,
翰林侍講學士韓從益昭文舘大學士,並
商議中書省事。
拜住言:「前
集賢侍講學士趙居信、
直學士吳澄,皆有德
老儒,請
徵用之。」帝喜曰:「卿言適副朕心,更當
搜訪山林隱逸之士。」遂以居信為
翰林學士承旨,
澄為
學士。
增置上都留守司判官二員,以漢
人為之,
專掌刑名。置
仁宗中宮位
提舉司二,秩
正五品,隸
承徽寺。
太陰犯
鉞星,又犯井。
癸卯,
太陰犯井。
甲辰,
鎮西武寧王部饑,
[12]賑之。遣
諸王忽剌出往鎮
雲南,
賜鈔萬五千貫。
辛亥,
申命鐵失振舉臺綱。
壬子,
建諸王驛於
京師。
遣回回
砲手萬戶赴
汝寧、
新蔡,遵
世祖舊制,
教習砲法。
靜江、邕、
柳諸郡獠為寇,命
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甲寅,以
宗仁衛
蒙古子女額足
萬戶,命
罷收之。
乙卯,
征東末
吉地兀者戶,以
貂鼠、
水獺、
海狗皮
來獻,詔
存卹三歲。
丙辰,
泉州民留應總
作亂,命
江浙行省遣兵捕之。
丁巳,
定封贈官等秩。
辛酉,禁
故殺子孫誣
平民者。
增置兵部尚書一員。
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為其弟訟不
法事,
繫獄待對,其弟逃去,詔出之。仍著為令:逃者
百日不出,則釋
待對者。命
樞密副使完顏納丹、
侍御史曹伯啟、
也可扎魯忽赤不顏、
集賢學士欽察、
翰林直學士曹元用,聽讀
仁宗時纂集累朝格例。敕:「
常調官外
不次銓用者,但陞以職,勿陞其階。」
二月癸亥朔,
作上都
華嚴寺、
八思巴帝師寺及
拜住第,役軍
六千二百人。定
軍官襲職,
嫡長子孫幼者,令
諸兄弟姪攝之,所
受制敕書權襲,以
息爭訟。
是夜,
熒惑、
太白、
填星三星聚于胃。
丙寅,
翰林國
史院進
仁宗實錄。遣
教化等往
西番撫
初附之民,徵
畜牧,治
郵傳。
戊辰,
祭社稷。
天壽節,賓丹、
爪哇等國
遣使來貢。
己巳,修(廣)〔通〕
惠河牐十有九所。
[13]治野狐、
桑乾道。
癸酉,畋于
柳林,顧謂
拜住曰:「近者
地道失寧,
風雨不時,豈朕
纂承大寶行事有闕歟?」對曰:「
地震自古有之,
陛下自責固宜,良由臣等
失職,
不能燮理。」帝曰:「朕
在位三載,於
兆姓萬物,豈無
乖戾之事。卿
等宜與
百官議,
有便民利物者,朕
即行之。」置
鎮遠王也
不干王傅官屬。罷
播州黃平府長官所一,徙其
民隸黃平。
是夜,
太白犯昴。
辛巳,造
五輅。
司徒劉夔、同
僉宣政院事囊加台,坐妄獻
地土、
冒取官錢,
伏誅。
格例成定,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條,
內斷例七百一十七、
條格千一百五十一、
詔赦九十四、令類五百七十七,名曰
大元通制,
頒行天下。
是夜,
太陰犯
東咸。
癸未,賑
北邊軍鈔二十五萬錠、糧二萬石。命
宣徽院選
蒙古子男四百入
宿衛。罷
徽政院
總管府三:
都總管府隸
有司,
怯憐口及
人匠總管府隸
陝西行中書省。降
開成路
為州。
丙戌,雨土。
京師饑,發
粟二萬石
賑糶。造
五輅旗。
丁亥,敕
金書藏經二部,命
拜住等
總之。戊(午)〔子〕,
[14]封
鷹師不花為
趙國公。
辛卯,以
太子賓客伯都廉貧,
賜鈔十萬貫。諸
王月思
別遣使
來朝。罷稱海
宣慰司及
萬戶府,改立屯
田總管府。
諸王怯伯
遣使貢
蒲萄酒。
海漕糧至
直沽,
遣使祀
海神天妃。
三月壬辰朔,
車駕幸
上都。賜
諸王喃答失(言)鈔二百五十萬貫,
[15]復給
諸王脫歡歲賜。
丁酉,
平江路嘉定州饑,發
粟六萬石賑之。
戊戌,
安豐芍陂屯田女直戶饑。
賑糧一月。
庚子,
崇明(諸)州饑,
發米萬八千三百石賑之。
甲辰,
台州路黃巖州饑,
[16]賑糧兩月。
丁未,
西番參卜郎諸族叛,敕
鎮西武靖王搠思班等
發兵討之。
戊申,祔
太皇太后于
順宗廟室,遣攝
太尉、
中書右丞相
拜住奉玉冊、
玉寶上尊諡曰昭獻元聖皇后。
辛亥,以
圓明、
王道明之亂,禁僧、
道度牒、
符錄。
丙辰,敕:「醫、卜、匠官,
居喪不得去職,七十
不聽致仕,
子孫無
蔭敍、能紹其
業者,
量材錄用。」
監察御史拜住、
教化,坐舉八
思吉思
失當,並
黜免。
諸王火魯灰部軍
驛戶饑,賑之。
夏四月壬戌朔,敕天下諸司命僧誦經十萬部。丙寅,察罕腦兒蒙古軍驛戶饑,賑之。丁卯,旌內黃縣節婦王氏。己巳,浚金水河。甲戌,命張珪及右司員外郎王士熙勉勵國子監學。敕都功德使闊兒魯至京師。釋囚大辟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者六十九人。放籠禽十萬,令有司償其直。己卯,詔行助役法,遣使考視稅籍高下,出田若干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北邊軍饑,賑之。蒙古大千戶部,比歲風雪斃畜牧,賑鈔二百萬貫。敕京師萬安、慶壽、聖安、普慶四寺,揚子江金山寺、五臺萬聖祐國寺,作水陸佛事七晝夜。丁亥,故羅羅斯宣慰使述古妻漂末權領司事,遣其子娑住邦來獻方物。戊子,南豐州民及鞏昌蒙古軍饑,賑之。
五月辛卯〔朔〕,設
大理路白
鹽城榷
稅官,秩
正七品;
中慶路榷
稅官,秩從
七品。置
安慶灊山縣、
雲南寧遠州。
戊戌,
太白經天。
庚子,
大風,
雨雹,拔
柳林行宮內外大木二千七百。
辛丑,以
鐵失獨署
御史大夫事。
壬寅,
雲南行省平章政事忽辛坐贓杖免。詔
中外開言路。置
慶元路嶧山縣,
[17]增尉
一員。徙安寨縣於
龍安驛。
癸卯,
太陰犯房。
乙巳,
嶺北米貴,禁
釀酒。
戊申,
監察御史蓋
繼元、
宋翼言:「
鐵木迭兒奸險貪污,請毀所
立碑。」從之,仍
追奪官爵及
封贈制書。帝御
大安閣,見
太祖、
世祖遺衣皆以
縑素木綿為之,重加
補綴,
嗟歎良久,謂
侍臣曰:「
祖宗創業艱難,
服用節儉乃
如此,朕
焉敢頃刻忘之!」
太白犯畢。
癸丑,
荊湖宣慰使脫列
受賂,事覺,召至
京師,
御史臺臣請遣就鞫,
不允。
乙卯,
賜勳舊子撒兒蠻、按灰
鐵木兒、
也先鐵木兒鈔,人萬五千貫。以鈔千萬貫,市
羊馬給
嶺北戍卒,人
騬馬二、牝馬二、羊十五。禁
驛戶,
無質賣官地。
丙辰,
東安州水,壞
民田千五百六十頃。
戊午,
真定路武邑縣雨水害稼。
奉元行宮正殿災。
上都利用監庫火,帝令
衛士撲滅之。因語羣臣曰:「
世皇始建
宮室,
于今安焉。朕嗣
登大寶,而值此燬,此朕
不能圖治之故也。」
欽察衛兵戍邊,有卒累功,
請賞以官,帝曰:「
名爵豈賞人之物。」
命賜鈔三千貫。
大名路魏縣霖雨。
大同路鴈門屯田旱損
麥。
諸衛屯田及
永清縣水。
保定路歸信縣蝗。
六月,寇圍
寧都,州民
孫正臣出糧餉軍,旌其門。
丁卯,
西番參卜郎諸寇
未平,遣
徽政使醜驢往
督師。
[18]戊辰,毀
鐵木迭兒父祖碑,
追收元
受制書,
告諭中外。贈
乳母忽禿台
定襄郡夫人,其夫阿來
追封定襄王,
諡忠愍。
壬申,
將作院使哈撒兒
不花坐
罔上營利,
杖流東裔,籍其家。
留守司以雨請修
都城,有旨:「
今歲不宜大興土功,其略完之。」
癸酉,置
太廟夾室。贈燕赤吉台太赤為
襄安王。
諸王別思鐵木兒統兵北部,別頒
歲賜。
太常請
纂修累朝儀禮,從之。
癸未,
填星犯畢。
乙酉,易、安、
滄、莫、
霸、祁諸州及
諸衛屯田水,壞田六千餘頃。
諸王怯伯數
寇邊,至是
遣使來降,帝曰:「朕非欲彼
土地人民,但吾民不罹
邊患,
軍士免於
勞役,斯幸矣。今既
來降,當厚其賜以安之。」
秋七月辛卯朔,
宣政使欽察台
自傳旨
署事,
中書以
體制非宜,請
通行禁止,從之。
壬辰,
占城國王遣其弟
保佑八剌遮
奉表來貢方物。真定路
驛戶饑,
賑糧二千四百石。
癸卯,
太廟成。班丹
坐贓杖免。賜剌禿
屯田貧民鈔四十六萬八千貫
市牛具。
[19]甲辰,
諸王帖木兒還自
雲南,入
宿衛,
賜鈔二萬五千貫。
乙巳,
招諭左右兩江黃勝許、岑
世興。
己酉,封
諸王忽都鐵木兒為
威遠王,授
金印。減
海道歲運糧二十萬石,併免
江淮增科糧。
甲寅,買
馬行宮駕車六百五十匹。
丙辰,
永寧王卜〔顏〕
鐵木兒為
不法,
[20]命
宗正府及
近侍雜治其傅。籍
鐵木迭兒家資。
諸王徹徹禿入
朝請印,帝以其
政績未著,
不允,
賜鈔二十五萬貫。
御史臺請降旨
開言路,帝曰:「
言路何嘗不開,但卿等
選人未當爾。」
漷州雨,
水害屯田稼。真
定州諸路屬縣蝗。
[21]冀寧、
興和、
大同三路屬縣隕霜。東路
蒙古萬戶府饑,
賑糧兩月。
八月癸亥,
車駕南還,
駐蹕南坡。
是夕,
御史大夫鐵失、
知樞密院事也先帖木兒、
大司農失禿兒、前
平章政事赤斤鐵木兒、前
雲南行省平章政事完者、
鐵木迭兒子前
治書侍御史鎖南、
鐵失弟
宣徽使鎖南、
典瑞院使脫火赤、
樞密院副使阿散、
僉書樞密院事章台、
衛士禿滿及
諸王按梯
不花、
孛羅、
月魯(
不花)〔
鐵木兒〕、
[22]曲呂不花、
兀魯思不花等
謀逆,以
鐵失所領
阿速衛兵為
外應,
鐵失、
赤斤鐵木兒殺
丞相拜住,遂弒帝於
行幄。年二十一,
從葬諸帝陵。
泰定元年二月,
上尊諡曰睿聖文孝皇帝,
廟號英宗。
四月,
上國語
廟號曰格堅。
英宗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諂耶?」斥出之。拜住進曰:「地震乃臣等失職,宜求賢以代。」曰:「毋多遜,此朕之過也。」嘗戒羣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八思吉思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雖事朕日久,今其有罪,當論如法。」嘗御鹿頂殿,謂拜住曰:「朕以幼冲,嗣承大業,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邪?卿元勳之裔,當體朕至懷,毋忝爾祖。」拜住頓首對曰:「創業惟艱,守成不易,陛下睿思及此,億兆之福也。」又謂大臣曰:「中書選人署事未旬日,御史臺即改除之。臺除者,中書亦然。今山林之下,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耶?」其明斷如此。然以果於刑戮,奸黨畏誅,遂搆大變云。
校勘記
↑壬申 按是月己巳朔,壬申為初四日,應在庚午〈〉後、甲戌〈〉前。 ↑皇后答里麻失〔里〕 蒙史云:「答里麻失里,仁宗次后,見后妃舊表。舊紀稱皇后答里麻失,音不備。且不加先朝二字,疑為英宗后矣。」按梵語「答里麻失里」,意為「法吉祥」,此脫「里」字,今補。 ↑泰符 按元無「泰符」縣,泰安州屬縣有奉符,續通鑑改「泰」為「奉」。疑是。 ↑(澤)〔渾〕源州 據本書卷五八地理志改。本證已校。 ↑丙寅 按是月乙未朔,無丙寅日。此「丙寅」在甲子〈〉後,疑為十月之丙寅〈〉,應在十月丁卯〈〉前。 ↑蔡(遁)〔道〕泰 據本書卷一三六拜住傳、卷一七五張珪傳改。蒙史已校。 ↑(己)〔乙〕丑 據本書卷四八天文志改。類編已校。 ↑丙寅 按是月甲子朔,丙寅為初三日。此「丙寅」在乙亥〈〉、戊寅〈〉間,疑為丙子〈〉之誤,或應移置丁卯〈〉前。 ↑紹興路柔遠州 按本書卷六0地理志,柔遠州屬四川懷德府,與浙江紹興路無涉。此處書「紹興路」,史文有誤。 公元1297年
↑鎮西武寧王 按本書卷一九成宗紀大德元年三月丁丑、卷二九泰定帝紀泰定二年六月、卷三三文宗紀天曆二年二月丁酉、戊戌條有「鎮西武靖王」,與卷一0七宗室世系表、卷一0八諸王表符。此處「寧」當作「靖」。道光本已校。 ↑(廣)〔通〕惠河 據本書卷六四河渠志改。蒙史已校。 ↑戊(午)〔子〕 按是月癸亥朔,無戊午日。此「戊午」在丁亥〈〉、辛卯〈〉間,為戊子〈〉之誤,今改。類編已校。 公元1321年
↑賜諸王喃答失(言)鈔二百五十萬貫 按上文至治元年四月丙午、本書卷三0泰定帝紀致和元年六月、卷四三順帝紀至正十四年十一月癸未諸條皆作「喃答失」,據刪。 ↑崇明(諸)州饑〈〉台州路黃巖州饑 按本書卷五0五行志作「崇明、黃巖二州饑」,此處「諸」字衍,今刪。 ↑置慶元路嶧山縣 按本書卷六二地理志,江浙行省慶元路無「嶧山縣」;卷六三地理志,湖廣行省慶遠路則有宜山縣。疑此處「慶元」為「慶遠」、「嶧山」為「宜山」之誤。 公元1322年
↑遣徽政使醜驢往督師 蒙史改「徽政」為「宣政」,並注云:「按徽政院罷于至治二年十一月,此時不得復有徽政院。且徽政院所掌者,皇太后位下錢糧選法工役之事;宣政院則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隸治之,吐蕃有事,則分院往鎮,如大征伐則會樞府議。今參卜郎之叛,事屬宣政,故知醜驢是宣政院使,非徽政院使也。」 公元1324年
↑賜剌禿屯田貧民鈔 按本書卷二九泰定帝紀泰定元年六月庚午條有「置海剌禿屯田總管府」,二年閏正月丁卯條有「置惠遠倉、永需庫於海剌禿總管府」。蒙古語「海剌禿」,意為「有榆」。此處疑「剌禿」上脫「海」字。 ↑卜〔顏〕鐵木兒 據本書卷一0八諸王表補。蒙古語「卜顏鐵木兒」,意為「福鐵」。 ↑真定州諸路屬縣蝗 此處文義錯亂,疑當作「真定路諸州屬縣蝗」。 公元1323年
↑月魯(不花)〔鐵木兒〕 本證云:「繼培案,張珪、鐵失傳,月魯不花作月魯鐵木兒。泰定帝紀至治三年十二月,流諸王月魯鐵木兒于雲南,按梯不花于海南,曲呂不花于奴兒干,孛羅及兀魯思不花于海島,並坐與鐵失等逆謀,可證此誤。」按本證是,此處「月魯鐵木兒」涉下「曲呂不花」致誤,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