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本紀第二十七
作者: 宋濂
英宗一
公元1303年
英宗睿聖文孝皇帝,諱碩德八剌,仁宗嫡子也。母莊懿慈聖皇后,弘吉剌氏,以大德七年二月甲子生。仁宗欲立為太子,帝入謁太后固辭,曰:「臣幼無能,且有兄在,宜立兄,以臣輔之。」太后不許。延祐三年十二月丁亥,立為皇太子,授金寶,開府置官屬。監察御史段輔、太子詹事郭貫等,首請近賢人,擇師傅,帝嘉納之。六年十月戊午,受玉冊,詔命百司庶務必先啟太子,然後奏聞。帝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夜寅畏,惟恐弗堪。卿等亦當洗心滌慮,恪勤乃職,勿有隳壞,以貽君父憂。」
公元1320年
七年春正月戊戌,仁宗不豫,帝憂形于色,夜則焚香,泣曰:「至尊以仁慈御天下,庶績順成,四海清晏。今天降大厲,不如罰殛我身,使至尊永為民主。」辛丑,仁宗崩,帝哀毀過禮,素服寢于地,日歠一粥。癸卯,太陰犯斗。甲辰,太子太師鐵木迭兒以太后命為右丞相。丙午,遣使分讞內外刑獄。戊申,賑通、漷二州蒙古貧民。汰知樞密院事四員。禁巫、祝、日者交通宗戚、大官。
二月壬(午)〔子〕,
[1]罷造
永福寺。賑
大同、
豐州諸驛饑。以
江浙行省左丞相黑驢為
中書平章政事。
丁巳,修
佛事。
戊午,
祭社稷。建
御容殿于
永福寺。汰
富民竄名宿衞者,
給役蒙古諸驛。
己未,命儲糧于
宣德、
開平、
和林諸倉,以備
賑貸供億。復以
都水監隸
中書。辛(丑)〔酉〕,
[2]太陰犯
軒轅御女。
平章政事赤斤鐵木兒、
御史大夫脫歡罷為
集賢大學士。
壬戌,
太陰犯
靈臺。
甲子,
鐵木迭兒、阿散請
捕逮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赴京。
參議中書省事乞失監坐
鬻官,
刑部以
法當杖,
太后命笞之,帝曰:「
不可。法者
天下之公,
徇私而
輕重之,非示
天下以公也。」卒正其罪。
丙寅,以
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趙
世榮為
中書平章政事,
江西行省右丞木
八剌為
中書右丞,
參知政事張思明為
中書左丞,
中書左丞換
住罷為
嶺北行省右丞。
丁卯,
太陰犯
日星。
白雲宗〔總〕攝
沈明仁為
不法坐罪,
[3]詔籍
江南冒為
白雲僧者為民。
己巳,修鎮雷
佛事于
京城四門。罷
上都乾元寺規運
總管府。
庚午,
太陰犯斗。
辛未,括
民間係官
山場、
河泊、窰冶、
廬舍。
壬申,召
陝西行臺御史大夫答失
鐵木兒赴闕。以
遼陽、
大同、
上都、
甘肅官牧羊馬牛駝給
朔方民戶,仍給曠地
屯種。
癸酉,括勘崇祥院地,其冒以
官地獻者追其直,以民
地獻者歸其主。決
開平重囚。
丙子,定
京城環衞更番法,准
五衞漢軍歲例。
丁丑,奪前
中書平章政事李孟所受
秦國公制命,仍仆
其先墓碑。
戊寅,
中書平章政事兀
伯都剌罷為
甘肅行省平章政事,
阿禮海牙罷為
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鐵木迭兒以前御史中丞楊朵兒只、
中書平章政事蕭拜住違
太后旨,
矯命殺之,並籍其家。
徽政院使失列門,
以太后命請更
朝官,帝曰:「此豈
除官時耶?且
先帝舊臣,豈宜
輕動。俟予
即位,議于
宗親、
元老,
賢者任之,邪者黜之,
可也。」
司農卿完者不
花言:「
先帝以
土田頒賜諸臣者,宜悉歸
之官。」帝問曰:「所賜為誰?」對曰:「
左丞相阿散
所得為多。」帝曰:「予常
諭卿等,當以
公心輔弼。卿於
先朝嘗請
海舶之稅,以阿散奏而止。今卿所言,乃復
私憾耳,
非公議也,豈
輔弼之道耶。」遂出完者
不花為
湖南宣慰使。奪僧輦真吃剌思等所受
司徒、
國公制,仍銷其印。
三月辛巳,以中書禮部領教坊司。壬午,賑陳州、嘉定州饑。爪哇遣使入貢。戊子,太陰犯酒旗上星,熒惑犯進賢。徵諸王、駙馬流竄者,給侍從,遣就分邑。庚寅,帝即位,詔曰:
- 洪惟太祖皇帝膺期撫運,肇開帝業;世祖皇帝神機睿略,統一四海。以聖繼聖,迨我先皇帝,至仁厚德,涵濡羣生,君臨萬國,十年于茲。以社稷之遠圖,定天下之大本,協謀宗親,授予冊寶。方春宮之與政,遽昭考之賓天。諸王貴戚,元勳碩輔,咸謂朕宜體先帝付託之重,皇太后擁護之慈,既深繫於人心,詎可虛於神器,合辭勸進,誠意交孚。乃於三月十一日,即皇帝位于大明殿。可赦天下。
尊太后為太皇太后。是夜,太陰犯明堂。壬辰,太皇太后受百官朝賀于興聖宮。鐵木迭兒進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敕羣臣超授散官者,朝會毋越班次。賜諸王也孫鐵木兒、脫脫那顏等金銀、幣帛有差。賑寧夏路軍民饑。甲午,作佛事於寶慈殿。賑木憐、渾都兒等十一驛饑。乙未,日有暈若連環。丙申,斡羅思等內附,賜鈔萬四千貫,遣還其部。遣知樞密事也兒吉尼檢覈鞏昌等路屯戍,選甘州戍卒。戊戌,汰上都留守司留守五員。定吏員秩止從七品如前制。庚子,降太常禮儀院、通政院、都護府、崇福司,並從二品;蒙古國子監、都水監、尚乘寺、光祿寺,並從三品;給事中、闌遺監、尚舍寺、司天監,並正四品;其官遞降一等有差,七品以下不降。賜邊戍諸王、駙馬及將校士卒金銀、幣帛有差。市羊五十萬、馬十萬,贍北邊貧乏者。辛丑,禁擅奏璽書。以樞密院兼領左、右衛率府。壬寅,降前中書平章政事李孟為集賢侍講學士,悉奪前所受制命。御史臺臣請降詔諭百司以肅臺綱,帝曰:「卿等但守職盡言,善則朕當服行,否亦不汝罪也。」甲辰,詔中外毋沮議鐵木迭兒。敕罷醫、卜、工匠任子,其藝精絕者擇用之。丙午,有事於南郊,告即位。丁未,罷崇祥院,以民匠都總管府隸將作院。
夏四月庚戌〔朔〕,有事于太廟,告即位。追奪佛速司徒官。罷少府監。復儀鳳、教坊、廣惠諸司品秩。罷行中書省丞相。河南行省丞相也先鐵木兒、湖廣行省丞相朵兒只的斤、遼陽行省丞相,並降為本省平章政事,惟征東行省丞相高麗王不降。賜諸王鐵木兒不花鈔萬五千貫。甲寅,太白犯填星。乙卯,復國子監、都水監,秩正三品。罷回回國子監、行通政院。封諸王徹徹禿為寧遠王。申詔京師勢家與民均役。那懷、渾都兒驛戶饑,賑之。戊午,祀社稷,告即位。己未,紹慶路洞蠻為寇,命四川行省捕之。祭遁甲神于香山。命平章政事王毅等徵理在京諸倉庫糧帛虧額。申嚴和林酒禁。庚申,降百官越階者,並依所受之職。以太常禮儀院使拜住為中書平章政事。以西僧牙八的里為元永延教三藏法師,授金印。壬戌,太陰犯房。以即位,賞宿衛軍。括馬三萬匹,給蒙古流民,遣還其部。給通、漷二州蒙古戶夏布。鐵木迭兒請參決政務,禁諸臣毋隔越擅奏,從之。乙丑,仁宗喪卒哭,作佛事七日。戊辰,車駕幸上都。海運至直沽,調兵千人防戍。封王煦為鷄林郡公。議祔仁宗,以陰陽拘忌,權結綵殿於太室東南,以奉神主。己巳,河間、真定、濟南等處蒙古軍饑,賑之。罷市舶司,禁賈人下番。課回回散居郡縣者,戶歲輸包銀二兩。增兩淮、荊湖、江南東西道田賦,斗加二升。賑大都、淨州等處流民,給糧馬,遣還北邊。戊寅,以蒙古、漢人驛傳復隸通政院。有獻七寶帶者,因近臣以進,帝曰:「朕登大位,不聞卿等薦賢而為人進帶,是以利誘朕也。其還之。」是月,左衛屯田旱、蝗,左翊屯田蟲食麥苗,亳州水。
五月己卯〔朔〕,禁僧
馳驛,仍收元給
璽書。
庚辰,
上都留守賀伯顏坐
便服迎詔
棄市,籍其家。
辛巳,
汝寧府霖雨傷麥禾,發
粟五千石
賑糶之。
丁亥,罷
沅陵縣浦口千戶所。
己丑,
中書省臣請禁擅奏
除拜,帝曰:「然恐朕
遺忘,或
乘間奏請,濫
賜名爵,汝
等當復以聞。」復置稱海、
五條河
屯田。命僧
禱雨。
大同雲內、豐、
勝諸
郡縣饑,
[4]發
粟萬三千石貸之。
左丞相阿散罷為
嶺北行省平章政事。以
拜住為
中書左丞相,乃剌忽、塔失
海牙並為
中書平章政事,只兒哈郎為
中書參知政事。
庚寅,
太陰犯心。
辛卯,
參知政事欽察罷為
集賢學士。賑
上都城門及駐冬
衛士。
遣使榷
廣東番貨。弛
陝西酒禁。
壬辰,
和林民閻海瘞殍
死者三千餘人,旌其門。
癸巳,
太陰犯
天狗。
甲午,
瀋陽軍民饑,
給鈔萬二千五百貫賑之。
乙未,請
大行皇帝諡于南郊。
丙申,
太白犯畢。禁
宗戚權貴避
徭役及
作奸犯科。
戊戌,有告
嶺北行省平章政事阿散、
中書平章政事黑驢及
御史大夫脫忒哈、
徽政使失列門等與
故要束謀妻亦列失八謀
廢立,
拜住請鞫狀,帝曰:「彼若借
太皇太后為詞,
奈何?」命悉誅之,籍其家。
追封隴西公汪世顯為
隴右王。
辛丑,以
知樞密院事鐵木兒脫為
中書平章政事。
壬寅,
監察御史請罷僧、道、工、伶濫爵及建寺、豢獸之費。
甲辰,以誅阿散、
黑驢、
賀伯顏等詔
天下。敕
百司日
勤政務,怠者罪之。
丙午,
御史劉恒請
興義倉及奪僧、
道官。敕捕亦列失
八子江浙行省平章政事買驢,仍籍其家。
丁未,
封王禪為雲南王,往鎮其地。
饒州番陽縣進
嘉禾,
一莖六穗。以
賀伯顏、
失列門、阿散
家貲、
田宅賜
鐵木迭兒等。
六月己酉〔朔〕,流徽政院使米薛迷于金剛山。以脫忒哈、失列門故奪人畜產歸其主。甲寅,前太子詹事床兀兒伏誅。京師疫,修佛事于萬壽山。乙卯,昌王阿失部饑,賜鈔千萬貫賑之。賞誅阿散等功,賜拜住以下金銀、鈔有差。丙辰,召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埜仙帖穆兒至京師。收脫忒哈廣平王印。丁巳,以江西行省左丞相脫脫為御史大夫,宗正扎魯火赤鐵木兒不花知樞密院事。戊午,罷徽政院。廣東採珠提舉司罷,以有司領其事。封知樞密院事塔失鐵木兒為薊國公。己未,定邊地盜孳畜罪犯者,令給各部力役,如不悛,斷罪如內地法。庚申,太陰犯斗。賜角觝百二十人鈔各千貫。辛酉,詔免僧人雜役。壬戌,敕諸使至京者,大事五日、小事三日遣還。是夜,月食既。癸亥,太陰犯壘壁陣。乙丑,賑北邊饑民,有妻子者鈔千五百貫,孤獨者七百五十貫。新作太祖幄殿。西番盜洛各目降。丁卯,太白犯井。賜諸王阿木里台宴服、珠帽。戊辰,賑雷家驛戶鈔萬五千貫。辛未,太陰犯昴。甲戌,賜北邊諸王伯要台等十人鈔各二萬五千貫。邊民賑米三月。修寧夏欽察魯佛事,給鈔二百一十二萬貫。丁丑,改紅城中都威衛為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隸樞密院。罷章慶司、延福司、羣牧監、宮正司、遼陽萬戶府。復徽儀司為繕珍司,善政司為都總管府。內宰司、延慶司、甄用監復為正三品。益都蝗。荊門州旱。棣州、高郵、江陵水。
秋七月戊寅〔朔〕,賜
諸王曲魯
不花鈔萬五千貫。命
玄教宗師張留孫修醮事于
崇真宮。
壬午,立
普定路屯田,分
烏撒、
烏蒙屯田卒二千赴之。運
和林糧于扎昆倉,
以便邊軍。
市馬三萬、羊四萬,給
邊軍貧乏者。
癸未,
括馬於
大同、
興和、
冀寧三路,以頒
衛士。
甲申,
車駕將
北幸,調
左右翊軍赴
北邊浚井。以
知樞密院事買驢、哈丹並為
遼陽行省平章政事。
丙戌,賜
諸王買奴等鈔二十五萬貫。
丁亥,
太陰犯斗。諸
王告住等部火,
賑糧三月、鈔萬五千貫。
晉王也孫鐵木兒部饑,賑鈔五千萬貫。
壬辰,
罷女直
萬戶府及
狗站脫脫禾孫。散
遼陽紅花萬戶府兵。遣
扈從諸營還
大都,禁踐民禾。
安南內附人
陳巖言其國
貢使多為
覘伺,敕
湖廣行省汰遣之。
乙未,賜
西僧沙加鈔萬五千貫。以
甘肅行省平章欽察〔台〕
知樞密院事。
[5]回回太醫進藥曰打里牙,
給鈔十五萬貫。
丙申,以
昌平、
灤陽十二驛
供億繁重,
給鈔三十萬貫賑之。
中書平章政事乃剌忽罷。
降封安王兀都
不花為
順陽王。禁獻
珍寶製
衮冕。
戊戌,
熒惑犯房。
樞密院臣言:「
塔海萬
戶部不剌兀赤與
北兵戰,
拔軍士
三百人以還,棄其子
於野,殺所
乘馬以啗
士卒,
請賞之。」
賜鈔五千貫。斡魯思
辰告諸王月兒魯
鐵木兒謀變,賞鈔萬五千貫,敕
中外希賞自請者勿予。
己亥,
太陰犯昴。賜
女巫伯牙台鈔萬五千貫。
庚子,以
江南行御史臺中丞廉恂為
中書平章政事。
辛丑,賜
公主扎牙
八剌等鈔七萬五千貫。
晉王也孫鐵木兒遣使以地七千頃
歸朝廷,請
有司徵其租,
歲給糧鈔,從之。以
遼陽金銀鐵冶歸中政院。
癸卯,賜
伶人鈔二萬五千貫,
酒人十五萬貫。(己)〔乙〕巳,
[6]以
知樞密院事也(先)〔兒〕
吉尼為
江西行省平章政事。
[7]是月,
後衛屯田及潁、息,
汝陽、
上蔡等
縣水,
霸州及
堂邑縣蝻。
八月丁未朔,
嶺北省臣忻都坐以
官錢犒軍免官,詔復其職。
戊申,
祭社稷。罷
曲靖路人匠提舉司。賑
晉王部
軍民鈔二百五十萬貫。禜星于
司天監。
辛亥,賑
龍居河
諸軍。
乙卯,賜
上都駐冬
衛士鈔四百萬貫。諸
王木南即部饑,
興聖宮牧駝戶
貧乏,並賑之。
丙辰,祔
仁宗聖文欽孝皇帝、
莊懿慈聖
皇后于
太廟,
鐵木迭兒攝
太尉,
奉玉冊
行事。
太白犯
靈臺。
戊午,
鐵木迭兒以
趙世延嘗劾其姦,誣
以不敬
下獄,請殺之,并究省、臺諸臣。
不允。帝幸
涼亭,
從容謂
近侍曰:「頃
鐵木迭兒必欲置
趙世延于
死地,朕
素聞其
忠良,故每奏不納。」
左右咸稱
萬歲。
乙丑,
熒惑犯
天江。
丁卯,
太白犯
太微垣
右執法。
宮人官奴,坐用
日者請
太皇太后禜星,杖之,籍其資。脫思馬部
宣慰使亦憐真坐
違制不
發兵,
[8]杖流奴兒干之地。
庚午,
發米十萬石
賑糶京師貧民。
壬申,
太陰犯
軒轅御女。
甲戌,
廣東新州饑,賑之。
河間路水。
九月甲申,
建壽安山寺,
給鈔千萬貫。括
興和馬以贍
北部貧民。禁
五臺山樵採。罷
上都、
嶺北、
甘肅、
河南諸郡
酒禁。
乙酉,
太陰犯
壘壁陣。
丙戌,
熒惑犯斗。
壬辰,敕議
玉華宮歲享
睿宗登歌大樂。
土番利族、阿俄等
五種寇成谷,遣
鞏昌總帥以兵討之。
循州溪蠻秦
元吉為寇,遣
守將捕之。
癸巳,
太陰犯昴。
瀋陽水旱害稼,弛其
山場河泊之禁。
戊戌,
太陰犯鬼。
己亥,
太白犯亢。
庚子,常
澧州洞蠻貞
公合諸洞為寇,
[9]命
土官追捕之。
癸卯,
親王脫
不花、搠思班
遣使來賀
登極。
甲辰,
雲南木邦路土官紿邦子忙兀等
入貢,
賜幣有差。遣
馬扎蠻等使
占城、占臘、
龍牙門,索
馴象。以
廪藏不充,停
諸王所部歲給。
冬十月丁未,
時享太廟。
庚戌,
太陰犯
熒惑于斗。
將作院使也速坐董製
珠衣怠工,杖之,籍其家。
壬子,
作佛事于
文德殿四十日。
申嚴兩淮鹽禁。
丁巳,
酉陽聳儂
洞蠻田謀遠為寇,命
守臣招捕之。
戊午,
車駕至自
上都。詔
太常院臣曰:「朕將以
四時躬祀
太室,宜與羣臣
集議其禮。此
追遠報本之道,毋以朕勞於
對越而有所損。其悉
遵典禮。」
安南國遣其臣鄧
恭儉來貢方物。
庚申,敕譯
佛書。
辛酉,賜
勞探馬赤宿衛者,
遣還所部。
癸亥,
太陰犯井。
乙丑,幸
大護國仁王寺。
帝師請以醮八兒監藏為
土蕃宣慰(司)〔使〕
都元帥,
[10]從之。
酉陽土官冉
世昌遣其子冉朝率大、
小石隄
洞蠻入貢。
丙寅,定
恭謝太廟儀式。
丁卯,為
皇后作
鹿頂殿于
上都。
己巳,罷
玉華宮祀
睿宗登歌樂。敕
翰林院譯詔,
關白中書。
庚午,命
拜住督造壽
安山寺。
癸酉,流
諸王阿剌鐵木兒於
雲南。
十一月丙子朔,帝御齋宮。丁丑,恭謝太廟,至仁宗太室,即流涕,左右感動。戊寅,以海運不給,命江浙行省以財賦府租益之,還其直,歸宣徽、中政二院。檢勘沙、淨二州流民,勒還本部。以登極,大賚諸王、百官,中書會其數,計金五千兩、銀七十八萬兩、鈔百二十一萬一千貫、幣五萬七千三百六十四匹、帛四萬九千三百二十二匹、木綿九萬二千六百七十二匹、布二萬三千三百九十八匹、衣八百五十九襲,鞍勒、弓矢有差。給嶺北驛牛馬。造今年鈔本,至元鈔五千萬貫、中統鈔二百五十萬貫。汰衛士冒受歲賜者。庚辰,併永平路灤邑縣于石城。遣定住等括順陽王兀都思不花邸財物,入章佩監、中政院。禁京城諸寺邸舍匿商稅。辛巳,以親祀太廟禮成,御大明殿受朝賀。甲申,敕翰林國史院纂修仁宗實錄。丁亥,作佛事于光天殿。戊子,幸隆福宮。己丑,宣德蒙古驛饑,命通政院賑之。丁酉,詔各郡建帝師八思巴殿,其制視孔子廟有加。戊戌,交趾蠻儂志德寇脫零那乞等六洞,命守將討之。遣使閱實各行省戍兵。己亥,計京官俸鈔,給米三分。癸卯,熒惑犯壘壁陣。甲辰,鐵木迭兒言:「和市織幣薄惡,由董事者不謹,請免右丞高昉等官,仍令郡縣更造,徵其元直。」不允。太常禮儀院擬進時享太廟儀式。
十二月乙巳朔,詔曰:「朕
祗遹貽謀,
獲承丕緒,念
付託之
惟重,顧
繼述之敢忘。爰以
延祐七年十一月丙子,
被服衮冕,
恭謝于
太廟。既
大禮之
告成,宜
普天之均慶。屬茲踰歲,用易
紀元,
于以導
天地之
至和,
于以法
春秋之
謹始,
可以明年為
至治元年。減
天下租賦二分,
包銀五分。免
大都、
上都、
興和三路差稅三年。
優復煮鹽、
煉鐵等戶
二年。開燕南、
山東河泊之禁,聽民
采取。
命官家屬流落邊遠者,
有司資給遣之;其
子女典鬻於人者,聽還其家。
監察御史、
廉訪司歲舉可任守令者
二人。
七品以
上官,有偉畫
長策可以濟世安民者,
實封上之。士有
隱居行義,明
治體,
不求聞達者,
有司具狀以聞。」
丁未,
播州蜑蠻的羊籠等
來降。
庚戌,
鑄銅為
佛像,置
玉德殿。
壬子,賜
壽寧公主鈔七萬五千貫。
癸丑,以
天壽節,預
遣使修醮于
龍虎山。
乙卯,率
百官奉玉冊、
玉寶,加上
太皇太后尊號曰儀
天興聖慈仁
昭懿壽元全德泰寧福慶徽文崇祐
太皇太后。
翰林學士忽都魯都兒〔
迷失〕譯進
宋儒真德秀大學衍義,
[11]帝曰:「
修身治國,無踰此書。」
賜鈔五萬貫。
河南饑,帝問其故,羣臣莫能對,帝曰:「良由朕
治道未洽,卿等又
不盡心乃職,
委任失人,致
陰陽失和,
災害荐至。
自今各務
勤恪,以
應天心,毋使吾民
重困。」
太陰掩昴。
丙辰,以
太皇太后加號禮成,御
大明殿受朝賀。
丁巳,
詔諭中外。
戊午,
太陰犯井。
庚申,
太陰犯鬼。
辛酉,作
延春閣
後殿。
壬戌,召
西僧輦真
哈剌思赴
京師,敕所過
郡縣肅迎。
乙丑,禜星于
回回司天監四十
晝夜。
丙寅,以
典瑞院使闊徹伯
知樞密院事。修
祕密佛事于
延春閣。
丁卯,
鐵木迭兒、
拜住言:「
比者詔
內外言
得失,
今上封事者,或
直進御前。乞令臣等開視,乃
入奏聞。」帝曰:「
言事者
直至朕前
可也,如
細民輒
訴訟者則禁之。」給
武宗皇后鈔七十五萬貫。以
大學衍義印本頒賜羣臣。
戊辰,以
太皇太后加號禮成,告
太廟。
己巳,敕罷
明年二月八日迎佛。
中書右丞木八剌罷為
江西行省右丞。以
中書參知政事只兒哈郎為
右丞,
江南浙西道廉訪使薛
處敬為
中書參知政事。
遣使閱
奉元路軍需庫。
辛未,
拜住進
鹵簿圖,帝以唐制用
萬二千三百人耗財,乃定
大駕為
三千二百人,
法駕二千五百人。
上思州猺結
交趾寇
忠州。
癸酉,帝聞
賀伯顏母老,憫之,以所籍
京兆田磑還其家。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伯顏察兒、
江西行省平章政事白撒都
並坐貪墨免官。
是歲,
決獄輕重七千六百三十事。
河決汴梁原武,
浸灌諸縣;
滹沱決
文安、大(成)〔城〕等縣;
[12]渾河溢,壞
民田廬。
秦州成紀縣
暴雨,
山崩,
朽壤墳起,
覆沒畜產。
汴梁延津縣大風晝晦,
桑多損。
大同雨雹,
大者如
鷄卵。
諸衛屯田隕
霜害稼。
益津縣雨黑霜。
公元1321年
至治元年春正月丁丑,修
佛事于
文德殿。
壬午,
增置漷州都漕運司同知、
運判各
一員。
甲申,召
高麗王王(章)〔璋〕赴
上都。
[13]丙戌,
帝服衮冕,享
太廟,以
左丞相拜住亞獻,
知樞密院事闊徹伯
終獻。詔羣臣曰:「
一歲惟
四祀,
使人代之,
不能致
如在之誠,實所未安。歲必
親祀,以終朕身。」
廷臣或言
祀事畢宜赦
天下,帝諭之曰:「恩可常施,赦
不可屢下。使
殺人獲免,則
死者何辜?」遂命
中書陳
便宜事,行之。
丁亥,帝
欲以元夕張燈
宮中,
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上書諫止,帝遽命罷之,曰:「有臣
若此,朕復何憂。
自今朕
凡有過,
豈獨臺臣當諫,人皆
得言。」賜
養浩帛
二匹。
諸王忽都答兒來朝。
癸巳,
諸王斡羅思部饑,發
淨州、
平地倉糧賑之。
蘄州蘄水縣饑,
賑糧三月。
奉元路饑,
禁酒。
乙未,
太陰掩房。
己亥,降
延福監為
延福提舉司,
廣福監為
廣福提舉司,秩從
五品。以
壽安山造
佛寺,置
庫掌財帛,秩從
七品。
甲辰,
辰星犯
外屏。水、
金、火、土
四星聚奎。
二月,汴梁、歸德饑,發粟十萬石賑糶。河南、安豐饑,以鈔二萬五千貫、粟五萬石賑之。戊申,祭社稷。改中都威衛為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己酉,作仁宗神御殿于普慶寺。辛亥,調軍三千五百人修上都華嚴寺。壬子,夜,金、火、土三星聚于奎。大永福寺成,賜金五百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五十萬貫、幣帛萬匹。丁巳,畋于柳林,敕更造行宮。監察御史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成珪、李謙亨諫造壽安山佛寺,殺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杖珪、謙亨,竄于奴兒干地。己未,樞密院臣請授副使吳元珪榮祿大夫,以階高不允,授正奉大夫。賑木憐道三十一驛貧戶。辛酉,太白犯熒惑。癸亥,太陰犯心。甲子,置承徽寺,秩正三品,割常州、宜興民四萬戶隸之。丁卯,以僧法洪為釋源宗主,授榮祿大夫、司徒。禁越臺、省訴事。罷先朝傳旨濫選者。戊辰,賜公主扎牙八剌從者鈔七十五萬貫。
三月甲戌〔朔〕,營王也先帖木兒部畜牧死損,賜鈔五十萬貫。丙子,建帝師八思巴寺於京師。丁丑,御大明殿受緬國使者朝貢。太陰掩昴。賜公主買的鈔五萬貫,駙馬滅憐鈔二萬五千貫。召諸王太平王汴。發民丁疏小直沽白河。庚辰,廷試進士泰普化、宋本等六十四人,賜及第、出身有差。辛巳,車駕幸上都。遣使賜西番撒思加地僧金二百五十兩、銀二千二百兩、袈裟二萬,幣、帛、旛、茶各有差。壬午,遣呪師朵兒只往牙濟、班卜二國取佛經。癸未,製御服珠袈裟。甲申,敕纂修仁宗實錄,后妃、功臣傳。乙酉,寶集寺金書西番波若經成,置大內香殿。益壽安山造寺役軍。己丑,大同路麒麟生。甲午,置雲南王府。己亥,宦者孛羅鐵木兒坐罪,流奴兒干地。庚子,賑寧國路饑。辛丑,以鐵失為御史大夫,佩金符,領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癸卯,益都、般陽饑,以粟賑之。
夏四月丙午,給喃答失王府銀印,秩正三品;寬徹、忽塔迷失王府銅印,秩從三品。庚戌,享太廟。江州、贛州、臨江霖雨,袁州、建昌旱,民皆告饑,發米四萬八千石賑之。丁巳,廣德路旱,發米九千石減直賑糶。戊午,太陰犯心。己未,造象駕金脊殿。吉陽黎蠻寇寧遠縣。庚申,太陰犯斗。戊辰,敕賜鐵木迭兒父祖碑。命宦者孛羅台為太常署令,太常官言刑人難與大祭,遂罷之。
五月丙子,毀
上都回回寺,以其
地營帝師殿。賑
益都、
膠州饑。
丁丑,
霸州蝗。
戊寅,
太白犯鬼
積尸氣。
太陰犯
軒轅。
庚辰,
太陰犯
明堂。
濮州大饑,命
有司賑之。
壬午,遷
親王圖帖穆爾于
海南。禁
日者毋
交通諸王、
駙馬,掌
陰陽五科者毋泄
占候。以
興國路去歲旱,免其
田租。
丁亥,修
佛事于
大安閣。
庚寅,賑
諸王哈賓
鐵木兒部。
沂州民
張昱坐
妖言,
濟南道士李
天祥坐
教人兵藝,杖之。
女直蠻赤興等十九驛饑,賑之。
辛卯,
海漕糧至
直沽,
遣使祀
海神天妃。作
行殿于
縉山流杯池。
高郵府旱。
癸巳,寶定路
飛蟲食
桑。
[14]乙未,命
世家子弟成童者入
國學。
辛丑,
太常禮儀院進
太廟制圖。
壬寅,
開元路霖雨。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作金浮屠于上都,藏佛舍利。乙卯,以鐵木迭兒領宣政院事。丁巳,參知政事敬儼罷為陝西行御史臺中丞。戊午,涇州雨雹。己未,太陰犯虛梁。滁州霖雨傷稼,蠲其租。辛酉,太白經天。趙弘祚等言事,勒歸鄉里,仍禁妄言時政。壬戌,龍虎山張嗣成來朝,授太玄輔化體仁應道大真人。乙丑,遣使往銓江浙、江西、湖廣、四川、雲南五省邊郡官選。丁卯,禜星于司天臺。大同路雨雹。戊辰,衛輝、汴梁等處蝗。己巳,以上都留守只兒哈郎為中書平章政事。臨江路旱,免其租。通濟屯霖雨傷稼。霸州大水,渾河溢,被災者二萬三千三百戶。
秋七月壬申〔朔〕,賜晉王也孫鐵木兒鈔百萬貫。遼陽、開元等路及順州、邢臺等縣大水。癸酉,衛輝路胙城縣蝗。乙亥,賑南恩、新州饑。丙子,淮安路屬縣水。丁丑,享太廟。戊寅,通州潞縣榆棣水決。庚辰,鹵簿成。滹沱河及范陽縣巨馬河溢。辛巳,盩厔縣僧圓明作亂,遣樞密院判官章台督兵捕之。壬午,通許、臨淮、盱眙等縣蝗。癸未,封太尉孛蘭奚為和國公。乙酉,大雨,渾河防決。庚寅,清池縣蝗。癸巳,太陰犯昴。黃平府蠻盧砰為寇,削萬戶何之祺等官一級。遣吏部尚書教化、禮部郎中文矩使安南,頒登極詔。諸王闊別薨,賻鈔萬五千貫。丙申,禁服色踰制。己亥,奉仁宗及帝御容於大聖壽萬安寺。蒲陰縣大水。庚子,修上都城。詔河南、江浙流民復業。淮西蒙城等縣饑。郃陽道士劉志先以妖術謀亂,復命章台捕之。薊州平谷、漁陽等縣大水。大都、保定、真定、大名、濟寧、東平、東昌、永平等路,高唐、曹、濮等州水。順德、大同等路雨雹。乞兒吉思部水。
八月壬寅〔朔〕,修都城。安陸府水,壞民廬舍。癸卯,賑膠州饑。甲辰,高郵興化縣水,免其租。丙午,泰興、江都等縣蝗。丁未,太陰犯心。戊申,祭社稷。上都鹿頂殿成。己酉,太陰犯斗。庚戌,以軍士貧乏,遣知樞密院事鐵木兒不花整治,仍詔諭中外,有敢擾害者罪之。賑北部孤寡糧、鈔。賜公主速哥八剌鈔五十萬貫。兀兒速、憨哈納思等部貧乏,戶給牝馬二匹。壬子,熒惑犯軒轅。乙卯,中書平章政事鐵木兒脫罷為上都留守。壬戌,淮安路鹽城、山陽縣水,免其租。車駕駐蹕興和,左右以寒甚,請還京師,帝曰:「兵以牛馬為重,民以稼穡為本。朕遲留,蓋欲馬得芻牧,民得刈穫,一舉兩得,何計乎寒。」雷州路海康、遂溪二縣海水溢,壞民田四千餘頃,免其租。秦州成紀縣山崩。
九月乙亥,熒惑犯靈臺。京師饑,發粟十萬石減價糶之。丙子,駐蹕昂兀嶺。壬午,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將。賜諸王撒兒蠻鈔五萬貫。壬辰,中書平章政事塔失海牙坐受賕杖免。丁酉,熒惑犯太微垣右執法。車駕還大都。庚子,安陸府漢水溢,壞民田,賑之。
冬十月辛丑朔,修
佛事於
大內。妖
僧圓明等
伏誅。甲(午)〔辰〕,
[15]太白經天。
戊申,
熒惑犯
太微垣
左執法。
庚戌,親享
太廟。
壬子,
拜住獻
嘉禾,
兩莖同穗。
癸丑,敕
翰林、
集賢官年七十者毋
致仕。
以內郡水,罷
不急工役。敕
蒙古子女鬻為
回回、漢
人奴者,
官收養之。禁
中書掾曹,毋
泄機事。命
樞密遣官整視各
郡兵馬。
戊午,置
趙王馬札罕部
錢糧總管府,秩正
三品。
己未,
肇慶路水,賑之。
丙寅,
河南行省參知政事你咱馬丁坐
殘忍免官。
丁卯,
增置侍儀司通事舍人六員,
侍儀舍人四員。
己巳,遣
燕鐵木兒巡邊。
十一月辛未,
熒惑犯
進賢。(己)〔乙〕亥,
[16]幸
大護國仁王寺。
丙子,
太陰犯
虛梁。
戊寅,御
大明殿,羣臣
上尊號曰
繼天體道敬文仁武
大昭孝皇帝。
是夜,
辰星犯房。
己卯,以受
尊號詔
天下,
拜住請釋囚,
不允。
庚辰,
益壽安山寺役卒三千人。
辛巳,命
御史大夫鐵失領左、右
阿速衛。
丙戌,
太陰犯井。
丁亥,以
教官待選者借注廣海
巡檢。
己丑,
太陰犯
酒旗,又犯
軒轅。
庚寅,
拜住等言:「受
尊號,宜謝
太廟,
行一獻禮。
世祖亦嘗
議行,
武宗則
躬行謝禮。」詔曰:「朕當親謝。」命
太史卜日,
樞密選兵肄
鹵簿。
辛卯,
太陰犯
明堂。
癸巳,以
營田提舉司
徵酒稅
擾民,命
有司兼榷之。
甲午,以
遼陽行省管內山場隸中政院。
丙申,敕立故
丞相安童碑于
保定新城。
戊戌,
鞏昌成州饑,
發義倉賑之。
己亥,
太白犯
西咸。
十二月庚子〔朔〕,給蒙古子女冬衣。辛丑,立亦啟烈氏為皇后,遣攝太尉、中書右丞相鐵木迭兒持節授玉冊、玉寶。癸卯,以立后詔天下。慶遠路饑,真定路疫,並賑之。甲辰,熒惑犯亢。戊申,躬謝太廟。庚戌,太陰犯昴。作太廟正殿。甲寅,疏玉泉河。車駕幸西僧灌頂寺。己未,封唆南藏卜為白蘭王,賜金印。真定、保定、大名、順德等路水,民饑,禁釀酒。以金虎符頒各行省平章政事。辛酉,熒惑入氐。甲子,置田糧提舉司,掌薊、景二州田賦,以給衛士貧乏者,秩從五品。命帝師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詣西番受具足戒,賜金千三百五十兩、銀四千五十兩、幣帛萬匹、鈔五十萬貫。以諸王怯伯使者數入朝,發兵守北口及盧溝橋。河間路饑,賑之。復以馬家奴為司徒。乙丑,置中瑞司。冶銅五十萬斤作壽安山寺佛像。寧海州蝗。歸德、遼陽、通州等處水。
校勘記
↑壬(午)〔子〕 按是月辛亥朔,無壬午日。此「壬午」在丁巳〈〉前,為壬子〈〉之誤,今改。類編已校。 ↑辛(丑)〔酉〕 按是月辛亥朔,無辛丑日。本書卷四八天文志作「辛酉」〈〉,據改。類編已校。 公元1317年
↑白雲宗〔總〕攝沈明仁 據本書卷二六仁宗紀延祐四年六月癸亥條補。道光本已校。 ↑大同雲內豐勝諸郡縣饑 按本書卷五八地理志,大同路領有雲內、豐、東勝諸州,隋唐時有勝州,遼又置東勝州,金、元沿之。此處疑「勝」上脫「東」字。 公元1322年
↑欽察〔台〕 據下文至治二年十二月庚辰條、至治三年七月辛卯條補。 ↑(己)〔乙〕巳 按是月戊寅朔,無己巳日。此「己巳」在癸卯〈〉後,為乙巳〈〉之誤,今改。新元史已校。 公元1320年
↑也(先)〔兒〕吉尼 據上文延祐七年三月丙申條改。按也兒吉尼一名本書多見。蒙史已校。 ↑脫思馬部 按脫思馬在今青海,非部族、部落名。本書卷六0地理志有「脫思麻路」,卷九一百官志有「脫思馬田地」。疑「部」當作「路」。 ↑常澧州洞蠻貞公 按元文類卷四一經世大典序錄招捕,貞公慈利州人,州屬澧州路。此處「常」字疑衍。 公元1292年
↑土蕃宣慰(司)〔使〕都元帥 按本書卷八七百官志,土蕃宣慰司都元帥府,其長為「宣慰使都元帥」。本書卷一七世祖紀至元二十九年二月庚寅、卷二三武宗紀至大二年九月己亥條均作「宣慰使都元帥」,據改。 公元1317年
↑忽都魯都兒〔迷失〕 據上文仁宗紀延祐四年四月乙丑條補。忽都魯都兒迷失之名,本書屢見。 ↑大(成)〔城〕 據本書卷五八地理志改。續通鑑已校。 ↑召高麗王王(章)〔璋〕赴上都 見卷二二校勘記[一六]。又按高麗史卷三四忠宣王世家、卷三五忠肅王世家,王璋此時已流放土番,元廷所召者為王燾。蒙史改「章」為「濤」,是。 ↑寶定路 按元代無「寶定路」,疑為「保定路」之誤。 ↑甲(午)〔辰〕 本書卷四八天文志作「甲辰,太白經天」,據改。按是月辛丑朔,無甲午日。道光本已校。 ↑(己)〔乙〕亥 按是月庚午朔,己亥為三十日。此「己亥」在辛未〈〉、丙子〈〉間,為乙亥〈〉之誤,今改。類編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