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本紀第二十五
作者: 宋濂
仁宗二
公元1314年
延祐元年春正月丁亥,授
中書右丞劉
正平章
政事,
商議中書省事。
丙申,除
四川酒禁。
興元、
鳳翔、
涇州、
邠州歲荒,
禁酒。
庚子,敕各省
平章為首者及
漢人省臣一員,
專意訪求遺逸,
苟得其人,先以
名聞,
而後致之。以
江浙行中書省左丞高昉為
中書參知政事。
丁未,詔
改元延祐。釋
天下流
以下罪囚,免
上都、
大都差稅二年,其餘被災
曾經賑濟人戶,免
差稅一年。庚戌,
中書省臣禿(魯忽)〔
忽魯〕等以
災變乞
罷免,
[1]不允。
二月庚申,立印經
提舉司。
戊辰,(太)〔大〕寧路
地震。
[2]癸酉,
熒惑犯
東井。
甲戌,以
侍御史趙世延為
中書參知政事。詔免
蒙古地差稅二年,
商賈勿免。
己卯,
給鈔六千三百錠,
賑濟良鄉諸驛。
壬午,以
合散為
中書右丞相、
監修國史。
癸未,
中書參政高昉為
集賢學士。
三月壬辰,太陰掩熒惑。賜諸王塔失蒙古鈔千錠、衣二襲。戊戌,真定、保定、河間民饑,給糧兩月。己亥,白暈亘天,連環貫日。癸卯,暹國王遣其臣愛耽入貢。改南劍路曰延平,劍浦縣曰南平。乙巳,以僧人作佛事,擇釋獄囚,命中書審察。丙午,封阿魯禿為趙王。戊申,車駕幸上都。己酉,敕:「奸民宮其子為閹宦,謀避徭役者,罪之。」辛亥,命參知政事趙世延綱領國子學。癸丑,中書平章政事察罕致仕。晉寧民侯喜兒昆弟五人,並坐法當死,帝嘆曰:「彼一家不幸而有是事,其擇情輕者一人杖之,俾養父母,毋絕其祀。」
閏三月甲寅朔,敕減樞密知院冗員。辛酉,太陰犯輿鬼。罷呪僧月給俸。遣人視大都至上都駐蹕之地,有侵民田者,計畝給直。丙寅,太陰犯太微東垣。丁丑,畿內及諸衞屯軍饑,賑鈔七千五百錠。汴梁、濟寧、東昌等路,隴州、開州,青城、齊東、渭源、東明、長垣等縣,隕霜殺桑果禾苗,歸州告饑,出糧減價賑糶。馬八兒國主昔剌木丁遣其臣愛思丁貢方物。
夏四月甲申朔,
大寧路地震,
有聲如雷。
丁亥,敕儲稱海、
五河屯田粟,以備
賑濟。
太常寺臣請立
北郊,
不允。陞
延慶寺秩正
二品。
西番諸驛
貧乏,
給鈔萬錠。曲魯部
畜牧斃耗,賑鈔八百七十三錠。己(酉)〔丑〕,
[3]廢
真陽、(含)〔浛〕光
二縣,
[4]入
英德州。
壬辰,
諸王脫脫薨,以月思別
襲位。
己酉,敕:「郡
縣官勤職者,加
賜幣帛。」以
鐵木迭兒錄軍國重事,
監修國史。立
回回國子監。帝以
資治通鑑載
前代興亡治亂,命
集賢學士忽都魯都兒
迷失及
李孟擇其
切要者
譯寫以進。
武昌路饑,命
發米減價賑糶。
五月甲寅朔,賜營王也先鐵木兒鈔萬錠。戊午,辰星犯輿鬼。丁卯,賜李孟孝感縣地二十八頃。禁諸王支屬徑取分地租賦擾民。敕嶺北行省瘞陣沒遺骼。乙亥,賑怯魯連地貧乏者米三千石。丁丑,徙滄州治於長蘆鎮。戊寅,京兆為故儒臣許衡立魯齋書院,降璽書旌之。庚辰,盧陽、麻陽二縣以土賊作耗,蠲其地稅賦。營王也先鐵木兒支屬貧乏,賑糧兩月。武陵縣霖雨,水溢,溺死居民,漂沒廬舍禾稼,潭州、漢陽、思州民饑,並發廪減價糶賑之。膚施縣大風、雹,損禾并傷人畜。
六月戊子,敕:「
內侍今後止授
中官,勿畀
文階。」置
雲南行省儒學提舉司。封
河南省丞相卜憐吉帶為
河南王。
壬辰,
增置畿內州縣同知、
主簿各
一員。諸
王察八兒屬戶
匱乏,給糧
一歲,仍俾
屯田以
自贍。發軍增墾
河南芍陂等處
屯田。
乙未,
熒惑犯
右執法。
戊申,
增置兩浙鹽運司判官一員。
甲辰,
[5]拘
河西僧
免輸租賦璽書。敕:「
諸王、
戚里入覲者,宜趁
夏時芻牧至
上都,毋
輒入京師,
有事則
遣使奏禀。」
衡州、
郴州、
興國、
永州路、
耒陽州饑,
發廪減價賑糶。
宣平、
仁壽、
白登縣雹損稼,
傷人畜。
秋七月乙卯,答即乃
所部匱乏,戶給糧
二石。
庚午,命
中書省臣議復
封贈。賜
晉王也孫鐵木兒部鈔十萬錠。詔開
下番市舶之禁。賜(衞)〔
魏〕王阿木哥等鈔七千錠。
[6]乙亥,會福院越制奏旨
除官,敕
自今舉人,聽
中書可否以聞。
申飭私鹽之禁。
沅陵、
盧溪二縣水,
武清縣渾河隄決,
淹沒民田,
發廪賑之。
八月戊子,車駕至大都。癸卯,陞太常寺為太常禮儀院,秩正二品。丁未,冀寧、汴梁及武安、涉縣地震,壞官民廬舍,武安死者十四人,涉縣三百二十六人。台州、岳州、武岡、常德、道州等路水,發廪減價賑糶。
九月壬戌,改提點教坊司事為大使。己巳,復以鐵木迭兒為右丞相,合散為左丞相。罷陝西諸道行御史臺。降儀鳳卿為儀鳳大使。肇慶、武昌、建德、建康、南康、江州、袁州、建昌、贛州、杭州、撫州、安豐等路水,發廪減價賑糶。
冬十月癸巳,陞潁州萬戶府為中萬戶府。乙未,敕:「吏人轉官,止從七品,在選者降等注授。」申飭內侍及諸司隔越中書奏請之禁。敕:「下番商販須江浙省給牒以往,歸則征稅如制,私往者沒其物。」遣官括淮民所佃閑田不輸稅者。丙申,復甘肅屯田,置沙瓜等處屯儲總管萬戶府,秩正三品。乙巳,置恩平王塔思不花傅二人。庚戌,辰星犯東咸。監察御史言:「乞命樞密院設法教練士卒,應軍官襲職者,試以武事而後任之。」制曰「可」。遣張驢經理江南田糧。
十一月壬子,陞司天臺為司天監,秩正三品,賜銀印。乙卯,改大同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司為中都威衞使司。置保安軍于麻陽縣以禦徭蠻。戊辰,以通政院使蕭拜住為中書右丞。辛未,以翰林學士承旨答失蠻知樞密院事。癸酉,敕:「吏人賊行者黥其面。」大寧路地震,有聲如雷。戊寅,鐵木迭兒言:「比者僚屬及六部諸臣,皆晚至早退,政務廢弛。今後有如此者,視其輕重杖責之。臣或自惰,亦令諸人陳奏。」帝曰:「如更不悛,則罷不敍。」以前中書右丞相禿忽魯知樞密院事。靜安路饑,發糧賑之。詔檢覈浙西、江東、江西田稅。
十二月壬午,汴梁、南陽、歸德、汝寧、淮安水,敕禁釀酒,量加賑恤。癸未,賑諸王鐵木兒不花部米五千石,禿滿部二千石。辛卯,禁諸王、駙馬、權勢之人增價鬻鹽。壬辰,詔定官員士庶衣服車輿制度。甲午,太陰犯輿鬼。己亥,敕中書省定議孔子五十三代孫當襲封衍聖公者以名聞。庚子,遣官浚揚州、淮安等處運河。以翰林學士承旨李孟復為中書平章政事。癸卯,太陰犯房。甲辰,太陰犯天江。乙巳,敕經界諸衞屯田。沔陽、歸德、汝寧、安豐等處饑,發米賑之。
公元1315年
二年春正月乙卯,歲星犯輿鬼。戊午,懷孟、衞輝等處饑,發米賑之。己未,太白晝見。癸亥,太陰犯軒轅。丙寅,霖雨壞渾河隄堰,沒民田,發卒補之。禁民煉鐵。發卒浚漷州漕河。丁卯,太陰犯進賢。戊辰,晉寧等處民饑,給鈔賑之。己巳,置大聖壽萬安寺都總管府,秩正三品。庚午,立行用庫於江陰州。敕以江南行臺贓罰鈔賑恤饑民。乙亥,詔遣宣撫使分十二道問民疾苦,黜陟官吏,並給銀印。命中書省臣分領庶務。禁南人典質妻子販買為驅。御史臺臣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盜起,皆風憲顧忌失於糾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賞罰失當,或獄有寃濫,賦役繁重,以致乖和。宜與老成共議所由。」詔明言其事當行者以聞。諸王脫列鐵木兒部闕食,以鈔七千五百錠給之。益都、般陽、晉寧民饑,給鈔、米賑之。
二月己卯朔,會試進士。戊子,太白晝見。癸巳,太白經天。甲午,詔禁民轉鬻養子。丙申,賜諸王納忽答兒金五十兩、銀二百五十兩、鈔五百錠。庚子,詔以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為帝師,賜玉印,仍詔天下。壬寅,雲南王老的來朝。辰、沅洞蠻吳千道為寇,敕調兵捕之。乙巳,賜諸王月魯鐵木兒鈔萬錠。丙午,太白經天。是月,晉寧、宣德等處饑,給米、鈔賑之。真州揚子縣火,發米減價賑糶。
三月乙卯,廷試進士,賜護都沓兒、張起巖等五十六人及第、出身有差。丙辰,太陰色赤如赭。庚午,帝率諸王、百官奉玉冊、玉寶,加上皇太后尊號,詔天下蠲逋欠稅課。丁丑,以中書平章張驢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辛巳,賜進士恩榮宴於翰林院。癸巳,敕亦思丹等部出征軍,有後期及逃還者,並斬以徇。甲午,諭晉王也孫鐵木兒,以先朝所賜惠州銀礦洞歸還有司。庚子,太陰犯壘壁陣。辛丑,賜會試下第舉人七十以上從七流官致仕,六十以上府、州教授,餘並授山長、學正,後勿援例。敕諸王分地仍以流官為達魯花赤,各位所辟為副達魯花赤。命李孟等類集累朝條格,俟成書,聞奏頒行。立規運提點所,秩五品,置官四員;廣貯庫,秩七品,置官三員;並隸壽福院。乙巳,車駕幸上都。宣徽院以供尚膳,遣人獵於歸德,敕以其擾民,特罷之。加授特進上卿、玄教大宗師張留孫開府儀同三司。丙午,封諸王察八兒為汝寧王。潭州、江州、建昌、沅州饑,發廪賑糶。
五月戊申朔,改給各道廉訪司銀印。復立陝西諸道行御史臺。貴赤張小厮等招戶六千,勒還民籍。御史中丞王毅乞歸養親,不許。庚申,賜公主燕海牙鈔千錠。辛酉,太陰犯天江。乙丑,秦州成紀縣山移。是夜,疾風電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土阜,高者二三丈,陷沒民居。敕遣官覈驗賑恤。庚午,太白晝見。立海西、遼東鷹坊萬戶府,隸中政院。壬申,諸王撒都失里薨。甲戌,日赤如赭。加授宦者中尚卿續元暉昭文館大學士。乙亥,日赤如赭。是月,發粟三百石,賑諸王按鐵木兒等部貧民。奉元、龍興、吉安、南康、臨江、袁州、撫州、江州、建昌、贛州、南安、梅州、辰州、興國、潭州、岳州、常德、武昌等路,南豐州、澧州等處饑,並發廪賑糶。
六月辛巳,察罕腦兒諸驛乏食,給糧賑之。甲申,太白晝見,是夜太陰犯平道。乙未,徙陝西肅政廉訪司于鳳翔。戊戌,豳王南忽里等部困乏,給鈔俾買馬羊以濟之。河決鄭州。己亥,置汝寧王察八兒王傅官。辛丑,以濟寧、益都亢旱,汰省宿衞士芻粟。癸卯,太白犯東井。丙午,辰星犯輿鬼。緬國主遣其子脫剌合等來貢方物。
秋七月庚戌,增
興和路治中一員。
戊申,
[7]賜
宣寧王
鐵木兒不花及其
二弟鈔
萬錠,并
玉具、
鞍勒、
幣帛。
壬子,增
尚舍寺官六員為
八員。
雲需總管府增
同知二員。
癸丑,
復賜晉王也孫鐵木兒惠州銀鐵洞。
甲寅,置
諸王斡羅溫
孫王傅官四員。
復陳州商水鎮為南(屯)〔頓〕縣。
[8]省
兩淮屯
田總管府官四員。併
提領所入
提舉司。改
只合赤
八剌合
孫總管府為尚供府。
乙卯,
贛州土賊蔡五九
聚眾作亂,敕
遣兵捕之。敕阿(宿)〔速〕衞戶
貧乏者,
[9]給牛、種、
耕具,於連
怯烈地
屯田。
甲子,
江南湖廣道奉使溫迪罕言:「
廉訪司公田多
取民租,宜
復舊制。」從之。
乙丑,陞
崇福院秩正
二品。
癸酉,賜(衞)〔
魏〕王阿木哥鈔
萬錠。命
鐵木迭兒總
宣政院事,
詔諭中外。
是月,
畿內大雨,
漷州、
昌平、
香河、
寶坻等
縣水,沒
民田廬;
潭州、(
金)〔全〕州、
[10]永州路,
茶陵州霖雨,
江漲,沒
田稼,出米
減價賑糶。
八月丙戌,
贛州賊蔡五九陷
汀州寧
花縣,
僭稱王號,詔遣
江浙行省平章張驢等率兵討之。
己丑,
車駕至自
上都。
乙未,
臺臣言:「蔡五九之變,皆由昵匝馬
丁經理
田糧,與
郡縣橫加酷暴,
逼抑至此。(新)〔信〕豐
一縣,
[11]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
虛張頃畝,
流毒居民。乞罷
經理及冒
括田租。」
制曰「可」。
庚子,改
遼陽省泰州為
泰寧府。
壬寅,增
國子生百員,
歲貢伴讀四員。詔
江浙行省印
農桑輯要萬部,
頒降有司遵守勸課。
旌表貴州達魯花赤相
兀孫妻
脫脫真
死節,仍俾
樹碑任所。
九月丁未,張驢以括田逼死九人,敕吏部尚書王居仁等鞫之。己酉,太陰犯房。甲寅,日色如赭。辛酉,太白犯左執法。壬戌,蔡五九眾潰伏誅,餘黨悉平,敕賞軍士討捕功,并官其死事者子孫。己巳,徙曲尤倉於赤斤之地。賜諸王別鐵木兒永昌路及西涼州田租。
冬十月丙子朔,客星見太微垣。丁丑,封脫火赤為威寧郡王,賜金印,忽兒赤鐵木兒不花為趙國公。庚辰,以淮西廉訪使郭貫為中書參知政事。壬午,有事于太廟。給雲南廉訪司公田。乙未,陞同知樞密院事鐵木兒脫知樞密院事。授白雲宗主沈明仁榮祿大夫、司空。丁酉,加授鐵木迭兒太師。癸卯,八百媳婦蠻遣使獻馴象二,賜以幣帛。
十一月丙午,客星變為彗,犯紫微垣,歷軫至壁十五宿,明年二月庚寅乃滅。辛未,以星變赦天下,減免各路差稅有差。甲戌,封和世㻋為周王,賜金印。左丞相合散等言:「彗星之異,由臣等不才所致,願避賢路。」帝曰:「此朕之愆,豈卿等所致,其復乃職。苟政有過差,勿憚於改。凡可以安百姓者,當悉言之,庶上下交修,天變可弭也。」
十二月戊寅,賜雲南行省參政汪長安虎符,預軍政。庚寅,增置平江路行用庫。癸巳,給鈔買羊馬,賑北邊諸軍。命省臣定擬封贈通例,俾高下適宜以聞。旌表汀州寧化縣民賴祿孫孝行。
公元1316年
三年春正月乙巳,漢
陽路饑,出米賑之。
特授昔寶赤八剌合
孫達魯花赤脫歡金紫光祿大夫、
太尉,仍給印。
丙午,封前
中書左丞相
忽魯答兒壽國公。
[12]增置晉王部
斷事官四員,
都水太監二員,省卿
一員。以
真定、
保定荐饑,禁
畋獵。改
直沽為
海津鎮。
辛酉,陞
同知樞密院事買閭知院事。
壬戌,賜
上都開元寺江浙田二百頃,
華嚴寺百頃。賜
趙王阿魯禿部鈔二萬錠。
二月丁丑,調海口屯儲漢軍千人,隸臨清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給鈔二千錠。戊寅,命湖廣行省諭安南,歸占城國主。置安遠王醜漢王傅。河間、濟南、濱棣等處饑,給糧兩月。
三月辛亥,特授高麗王世子王暠開府儀同三司、瀋王。加授將作院使呂天麟大司徒。甲寅,敕蕭拜住及陝西、四川省臣各一員,護送周王之雲南。置周王常侍府,秩正二品,設常侍七員,中尉四員,諮議、記室各二員。置打捕鷹坊民匠總管府,設官六員;斷事官八員;延福司、飲饍署官各六員;並隸周王常侍府。辛酉,陞太史院秩正二品。癸亥,車駕幸上都。壬申,鷹坊孛羅等擾民於大同,敕拘還所奉璽書。禁天下春時畋獵。
夏四月癸酉朔,賜皇姊
大長公主鈔五千錠、
幣帛二百匹。
河南流民羣聚渡江,所過
擾害,命
行臺、
廉訪司以見貯贓鈔賑之。
橫州徭
蠻為寇,命
湖廣省發兵討捕。
壬午,諭
中書省,
歲給(衞)〔
魏〕王阿木哥鈔
萬錠。敕
衞輝、
昌平守臣修殷
比干、
唐狄仁傑祠,
歲時致祭。
戊子,陞印經
提舉司為
廣福監。
己丑,陞會福院秩正
二品。
癸巳,賜
安遠王
醜漢金各五百兩、
[13]鈔
千錠、
幣帛二十匹。
己亥,
增置周王斷事官二員。以
淮東廉訪司僉事苗好謙善課
民農桑,
賜衣一襲。
庚子,以
上都留守憨剌
合兒知樞密院事。陞
殊祥院秩正
二品。命
中書省與
御史臺、
翰林、
集賢院集議封贈通制,著為令。
遼陽蓋州及
南豐州饑,
發廪賑之。
五月甲辰至戊申,日赤如赭。辛亥,以江西行省右丞相斡赤為大司徒。庚申,以大都留守伯鐵木兒為中書平章政事。陞中書右丞蕭拜住為平章政事,左丞阿卜海牙為右丞,參政郭貫為左丞,參議不花為參知政事。庚午,置甘肅儒學提舉司、遼陽金銀鐵冶提舉司,秩並從五品。賜諸王迭里哥兒不花等金三百五十兩、銀一千二百兩、鈔三千二百錠、幣帛有差。潭、永、寶慶、桂陽、澧、道、袁等路饑,發米賑糶。
六月乙亥,制封孟軻父為邾國公,母為邾國宣獻夫人。改諸王、功臣分地郡邑同知、縣丞為副達魯花赤,中、下縣及錄事司增置副達魯花赤一員。丙子,融、賓、柳州徭蠻叛,命湖廣行省遣官督兵捕之。丁丑,敕:「大辟罪,臨刑敢有橫加刲割者,以重罪論。凡鞫囚,非強盜毋加酷刑。」戊寅,吳王朵列納等部乏食,賑糧兩月。己卯,詔諭百司各勤其職,毋隳廢大政。甲申,給安遠王醜漢分樞密院印。丁亥,封床兀兒為句容郡王。丁酉,賜周王從衞鈔四十萬錠。河決汴梁,沒民居,遼陽之蓋州饑,並發糧賑之。
秋七月壬子,命御史大夫伯忽、脫歡答剌罕拯治臺綱,仍降詔宣諭中外。乙卯,封玉龍鐵木兒為保恩王,賜金印。辛酉,賜普慶寺益都田百七十頃。丙寅,復以燕鐵木兒知樞密院事。庚午,發高麗、女直、漢軍千五百人,於濱州、遼河、慶雲、趙州屯田。
八月癸酉,以兵部尚書乞塔為中書參知政事。己卯,車駕至自上都。戊戌,置織佛像工匠提調所,秩七品,設官二員。
九月辛丑,復五條河屯田。以中書左丞郭貫為集賢大學士,集賢大學士王毅為中書左丞。庚戌,割上都宣德府奉聖州懷來、縉山二縣隸大都路。改縉山縣為龍慶州,帝生是縣,特命改焉。癸丑,太白晝見。己未,冀寧、晉寧路地震。丙寅,太白經天。
冬十月辛未,以江南行臺侍御史高昉為中書參知政事。壬申,有事于太廟。調四川軍二千人、雲南軍三千人烏蒙等處屯田,置總管萬戶府,秩正三品,設官四員,隸雲南省。壬午,河南路地震。甲申,太白犯斗。庚寅,敕五臺靈鷲寺置鐵冶提舉司。乙未,賜豳王南忽里部鈔四萬錠。丁酉,修甘州城。申禁民有父在者,不得私貸人錢及鬻墓木。甘州、肅州等路饑,免田租。
十一月壬寅,命監察御史監治嶺北鈎校錢糧,半歲更代。大萬寧寺住持僧米普雲濟以所佩國公印移文有司,紊亂官政,敕禁止之。乙巳,增集寧、砂井、淨州路同知、府判、提控、案牘各一員。乙卯,改舊運糧提舉司為大都陸運提舉司,新運糧提舉司為京畿運糧提舉司,澧州路安撫司為安定軍民府。
十二月庚午,以知樞密院事禿忽魯為陝西行省左丞相。壬午,授嗣漢三十九代天師張嗣成太玄輔化體仁應道大真人,主領三山符籙,掌江南道教事。丁亥,立皇子碩德八剌為皇太子,兼中書令、樞密使,授以金寶,告天地宗廟。陞同知樞密院事床兀兒知樞密院事。諸王按灰部乏食,給米三千一百八十六石濟之。
校勘記
公元1313年
↑禿(魯忽)〔忽魯〕 據上文皇慶二年正月丁未、三月壬子、六月癸亥條及本書卷一一二宰相表改正。 ↑(太)〔大〕寧路 據本書卷五0五行志改。續編已校。 ↑己(酉)〔丑〕 按是月甲申朔,己酉為二十六日,已見下文壬辰〈〉後。此「己酉」在丁亥〈〉、壬辰間,為己丑〈〉之誤,今改。道光本已校。 公元1290年
↑(含)〔浛〕光 據本書卷一六世祖紀至元二十七年八月辛未條及宋史卷九0地理志改。 ↑甲辰 按是月癸未朔,甲辰為二十二日,當在乙未〈〉後、戊申〈〉前。 ↑(衞)〔魏〕王阿木哥 見卷二四校勘記[八]。下同。 ↑戊申 按是月丁未朔,戊申為初二日,應在庚戌〈〉前。 ↑南(屯)〔頓〕縣 據本書卷五九地理志改。道光本已校。 ↑阿(宿)〔速〕衞 按阿速一名本書屢見,又作「阿思」,為部族名。阿速衞係元一支親軍。此處誤為「宿衞」,今改。 ↑(金)〔全〕州 據本書卷五0五行志改。按全州與上下文所列各路州皆隸湖廣省。 ↑(新)〔信〕豐 據本書卷六二地理志改。按元無「新豐縣」,信豐為贛州屬縣。道光本已校。 公元1266年
↑忽魯答兒 疑即本書卷六、七世祖紀至元三年十一月辛亥、四年六月乙丑、七年正月丙午、八年二月甲辰諸條所見之「忽都答兒」。蒙史改「魯」為「都」,疑是。 ↑賜安遠王醜漢金各五百兩 本證云:「案金下當脫銀字,或醜漢下有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