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本紀第十九
作者: 宋濂
成宗二
公元1136年
二年春正月丙子,詔蠲
兩都站戶和雇和市。
己卯,詔
江南毋捕
天鵝。以
忽剌出千戶所部屯夫貧乏,免
其所輸租。
上思州叛賊黃勝許
攻剽水口思光寨,
湖廣行省調兵擊破之,獲其黨
黃法安等,賊遁入上牙六羅。
壬午,
太陰犯
輿鬼。詔凡戶隸
貴赤者,
諸人毋爭。
甲申,命
西平王奧魯赤今
夏居上都。
丙戌,
太白晝見。
安西王傅
鐵赤、脫
鐵木而等復請
立王相府,帝曰:「
去歲阿難答已嘗
面陳,朕以
世祖定制諭之。今復
奏請,豈
欲以四川、
京兆悉為彼有耶?
賦稅、
軍站,皆
朝廷所司,今姑從汝請,置
王相府,惟行
王傅事。」
丁亥,
太陰犯
平道。
己丑,
御史臺臣言:「漢
人為同寮者,嘗為
姦人捃摭其罪,
由是不敢盡言。請於
近侍昔寶赤、速古而赤中,
擇人用之。」帝曰:「安用此曹。其選
漢人識達事體者為之。」以
御史中丞禿赤為
御史大夫。
庚寅,
太陰犯
鈎鈐。
辛卯,
令月赤察而
也可〔
怯薛〕及
合剌赤
所部衞士自
運軍糧,
[1]給其行費。
甲午,授嗣漢三十八代
天師張與材太素凝神廣
道真人,
管領江南諸
路道教。
乙未,詔
諸王、
公主、
駙馬,非
奉旨毋罪
官吏。賜
諸王合班妃鈔千二百錠、雜
幣帛千匹,
駙馬塔海鐵木而鈔三千錠。
回紇不剌罕獻獅、豹、
藥物,
賜鈔千三百餘錠。
二月己亥朔,中書省臣言:「陛下自御極以來,所賜諸王、公主、駙馬、勳臣,為數不輕,向之所儲,散之殆盡。今繼請者尚多,臣等乞甄別貧匱及赴邊者賜之,其餘宜悉止。」從之。分江浙行省軍萬人戍湖廣。給稱海屯田軍農具。詔奉使及軍官歿而子弟未襲職者,其所佩金銀符歸于官,違者罪之。辛丑,立中御府,以脫忽伯、唐兀並為中御卿。丙午,禁軍將擅易侍衞軍、蒙古軍,以家奴代役者罪之,仍令其奴別入兵籍,以其主資產之半畀之,軍將敢有縱之者,罷其職。括蒙古戶漸丁,以充行伍。丁未,太陰犯井。庚戌,詔軍卒擅更代及逃歸者死。給禿禿合所部屯田農器。丙辰,詔江南道士貿易、田者,輸田、商稅。庚申,命札剌而忽都虎所部戶居于奉聖、雲州者,與民均供徭役。自六盤山至黃河立屯田,置軍萬人。丙寅,以大都留守司達魯花赤段貞為中書平章政事。遣使代祀嶽瀆。賜安西王米三千石,以賑饑民。
三月壬申,以
中書平章政事不忽木為
昭文舘大學士,
平章軍國事。罷
太原、
平陽路釀進
蒲萄酒,其
蒲萄園民恃為
業者,皆還之。
諸王出
伯言所部探馬赤軍懦弱者
三千餘人,乞代以
強壯,從之。仍命出伯非
奉旨毋擅徵發。以怯魯剌駐
夏民饑,戶給糧
六月。
郡王慶童有疾,以其子也里
不花代之。賜八撒、火而忽答孫、
禿剌三人鈔各
千錠。
治書侍御史萬僧受賕,命
御史臺與
宣政院使答失蠻
雜治之。
癸酉,增駐
夏軍為
四萬人。
忻都言
晉王甘麻剌,
朵兒帶言
月兒魯,皆有
異圖。詔
樞密院鞫之,
無驗。
帝命言
晉王者死,言
月兒魯者謫
從軍自效。詔
雲南行臺檢劾亦乞不薛
宣慰司案牘。
甲戌,遣
諸王亦只里、
八不沙、
亦憐真、也里慳、
甕吉剌帶並駐夏于
晉王怯魯剌之地。
丙子,
車駕幸
上都。
丁丑,以
完顏邦義、納速丁、
劉季安妄議
朝政,杖之,徒
二年,籍其
家財之半。
甲申,次
大口。
乙酉,
太陰犯
鈎鈐。
辛卯,賜
遼陽行省糧三萬石。
壬辰,詔
駙馬亦都護括
流散畏吾而戶。
癸巳,
湖廣行省以叛賊黃勝許黨魯萬丑、王獻于
京師。
[2]賜
諸王鐵木兒金二百五十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五千錠,以旌其
戰功。以
合伯及塔塔剌
所部民饑,賑米各
千石。
夏四月己亥朔,命撒的迷失招集其祖忙兀臺所部流散人戶。賜諸王八卜沙鈔四萬錠,也真所部六萬錠。平陽之絳州、台州路之黃巖州饑,杭州火,並賑之。
五月戊辰朔,免
兩都徭役。
辛未,
安西王遣使來告
貧乏,帝語之曰:「
世祖以
分賚之難,嘗有
聖訓,
阿難答亦知之矣。
若言貧乏,
豈獨汝耶?
去歲賜鈔二十萬錠,又
給以糧。今與,則
諸王以為不均;
不與,則汝言人多饑死。其給糧
萬石,擇貧者賑之。」
甲戌,詔
民間馬牛羊,百取其一,羊
不滿百者亦取之,惟
色目人及數乃取。
丁丑,
太陰犯
平道。
庚辰,
土蕃叛,
殺掠階州軍民,遣
脫脫會
諸王鐵木而
不花、只列等
合兵討之。
[3]甲申,命也真、薛闍罕駐夏于合亦而之地。禁
諸王、
公主、
駙馬招戶。
己丑,詔諸
徒役者,限
一年釋之,毋杖。
庚寅,罷
四川馬湖進獨本
葱。詔
諸王、
駙馬及
有分地
功臣戶,居
上都、
大都、
隆興者,與民均納
供需。
丁酉,命
諸行省非
奉旨毋擅調軍。
安南國遣人招誘叛賊黃勝許。也黑(迭)〔迷〕失進
紫檀,
[4]賜鈔四千錠。
是月,
野蠶成繭。
河中府之
猗氏雹。
太原之
平晉,
獻州之
交河、
樂壽,
莫州之
莫亭、
任丘,及
湖南醴陵州皆水。
濟寧之濟州螟。
六月己亥,給出伯軍馬七千二百餘匹。詔晉王所部衣糧,糧以歲給,衣則三年賜之。給瓜州、沙州站戶牛種田具。御史臺臣言:「官吏受賂,初既辭伏,繼以審覈,而有司徇情致令異辭者,乞加等論罪。」從之。乙巳,太白犯天關。以調兵妨農,免廣西容州等處田租一年。丙午,叛賊黃勝許遁入交趾。甲寅,降官吏受賕條格,凡十有三等。丁巳,太白犯填星。癸亥,太陰犯井。丙寅,詔行省、行臺,凡朱清有所陳列,毋輒止之。賜西平王奧魯赤銀二百五十兩、鈔六千錠,所部六萬錠,諸王亦憐真所部二十萬錠,兀魯思駐冬軍三萬錠。是月,大都、真定、保定、太平、常州、鎮江、紹興、建康、澧州、岳州、廬州、汝寧、龍陽州、漢陽、濟寧、東平、大名、滑州、德州蝗。大同、隆興、順德、太原雹。海南民饑,發粟賑之。
秋七月庚午,肇州萬戶府立屯田,給以農具、種、食。辛未,以鈔十一萬八千錠治西蕃諸驛。甘、肅兩州驛戶饑,給糧有差。賜諸王完澤印。癸酉,詔茶鹽轉運司、印鈔提舉司、運糧漕運司官,仍舊以三年為代;雲南、福建官吏滿任者,給驛以歸。壬午,填星犯井。太白犯輿鬼。括伯顏、阿朮、阿里海牙等所據江南田及權豪匿隱者,令輸租。河泊官歲入五百錠者敕授。增江西、河南省參政一員,以朱清、張瑄為之。授特進上柱國高麗王世子王謜為儀同三司、領都僉議司事。乙酉,遣雲南省逃軍戍亦乞不薛。命湖廣、江西兩省擇駐夏軍牧地。丙戌,遣岳樂也奴等使馬八兒國。己丑,命行臺監察御史鈎校隨省理問所案牘。以虎賁三百人戍應昌。諸提調錢正官,其部凡有逋欠者勿遷敍。廣西賊陳飛、雷通、藍青、謝發寇昭、梧、藤、容等州,湖廣左丞八都馬辛擊平之。辛巳,賜貴由赤戍軍鈔三萬九千餘錠。是月,平陽、大名、歸德、真定蝗。彰德、真定、曹州、濱州水。懷孟、大名、河間旱。太原、懷孟雹。福建、廣西兩江道饑,賑粟有差。
八月丁酉朔,禁舶商毋以金銀過海,諸使海外國者不得為商。庚子,太陰犯亢。太白犯軒轅。壬寅,命江浙行省以船五十艘、水工千三百人,沿海巡禁私鹽。癸卯,太陰犯天江。乙巳,詔諸人告捕盜賊者,強盜一名賞鈔五十貫,竊盜半之,應捕者又半之,皆徵諸犯人,無可徵者官給。乙卯,太陰犯天街。太白犯上將。給諸王亦憐真軍糧三月。是月,德州、彰德、太原蝗。咸寧縣,金、復州,隆興路隕霜殺禾。寧海州大雨。大名路水。
九月戊辰,太白犯左執法。辛未,聖誕節,帝駐蹕安同泊,受諸王百官賀。壬申,太陰掩南斗。甲戌,增鹽價鈔一引為六十五貫,鹽戶造鹽錢為十貫,獨廣西如故。徵浙東、福建、湖廣夏稅。罷民間鹽鐵爐竈。給襄陽府合剌魯軍未賜田者糧兩月。罷淮西諸巡禁打捕人員。丁丑,太陰犯壘壁陣。戊寅,元江賊捨資殺掠邊境,梁王命怯薛丹等討降之。甲申,雲南省臣也先不花征乞藍,拔瓦農、開陽兩寨,其黨答剌率諸蠻來降。乞藍悉平,以其地為雲遠路軍民總管府。己丑,太陰犯軒轅。辛卯,諸王出伯言汪總帥等部軍貧乏,帝以其久戍,命留五千駐冬,餘悉遣還,至明年四月赴軍。甲午,令廣海、左右兩江戍軍,以二年三年更戍;海都兀魯思不花部給出伯所部軍米萬石。是月,常德之沅江縣水,免其田租。河間之莫州、獻州旱。河決河南杞、封丘、祥符、寧陵、襄邑五縣。
冬十月丁酉,有事于太廟。壬寅,發米十萬石賑糶京師。以宣德、奉聖、懷來、縉山等處牧宿衞馬。甲辰,修大都城。壬子,車駕至自上都。職官坐贓,經斷再犯者,加本罪三等。贛州賊劉六十攻掠吉州,江西行省左丞董士選討平之。是月,廣備屯及寧海之文登水。
十一月丁卯,以蠻洞
將領彭
安國父子討
田知州有功,賜
安國金符,子為
蠻夷官。答馬剌
一本王遣其
子進象十六。
戊辰,以
廣西戍軍悉隸
兩江宣慰司都元帥府。
己巳,
兀都帶等進所譯
太宗、
憲宗、
世祖實錄,帝曰:「
忽都魯迷失非昭睿
順聖太后所生,
[5]何為亦曰
公主?
順聖太后崩時,
裕宗已還自
軍中,所紀
月日先後差錯。又別馬里思
丹炮手
亦思馬因、泉
府司,皆
小事,
何足書耶。」
辛未,徙
江浙行省拔都軍
萬人戍
潭州,
潭州以南軍移戍
郴州。以
洪澤、
芍陂屯田軍
萬人修
大都城。遣
樞密院官
整飭江南諸鎮戍軍,凡
將校勤怠者,列實以聞。
增海運
明年糧為六十萬石。
丁丑,
太陰犯
月星,又犯
天街。
庚辰,
太陰犯井。
丁亥,
[6]太陰犯
上相。
乙酉,
樞密院臣言:「
江南近邊州縣,宜
擇險要之地,
合羣戍為
一屯,卒有
警急,
易於徵發。」詔
行省圖
地形、覈
軍實以聞。
戊子,
太陰犯
平道。(贈)〔增〕
大都巡防漢軍。
[7]壬辰,
太陰犯
天江。緬王遣其子
僧伽巴叔撒邦巴
來貢方物。罷
雲南柏興府入
德昌路。賜
太常禮樂戶鈔五千餘錠。
是月,象食屯水,免其
田租。
十二月戊戌,立徹里軍民總管府。雲南行省臣言:「大徹里地與八百媳婦犬牙相錯,今大徹里胡念已降,小徹里復占扼地利,多相殺掠。胡念遣其弟胡倫乞別置一司,擇通習蠻夷情狀者為之帥,招其來附,以為進取之地。」詔復立蒙樣剛等甸軍民官。癸卯,定諸王朝會賜與:太祖位,金千兩、銀七萬五千兩;世祖位,金各五百兩、銀二萬五千兩;餘各有差。丁未,太陰犯井。詔諸行省徵補逃亡軍。復司天臺觀星戶。乙卯,太陰犯進賢。癸亥,釋在京囚百人。增置侍御史二員。賜金齒、羅斛來朝人衣。
是(月)〔歲〕,
[8]大都、
保定、
汴梁、
江陵、
沔陽、
淮安水,
金、
復州風損禾,
太原、
開元、
河南、
芍陂旱,蠲其
田租。是歲,斷
大辟二十四人。
公元1135年
大德元年春正月庚午,增
諸王要木
忽而、兀魯(而)〔思〕
不花歲賜各鈔
千錠。
[9]辛未,
諸王亦憐真來朝,薨于道,
賜幣帛五百匹。
乙亥,給
月兒魯
匠者田,人
百畝。
乙酉,以
邊地乏芻,給出伯
征行馬粟四月。
丙戌,以鈔十二萬錠、
鹽引三萬給
甘肅行省。
昔寶赤等為叛寇所掠,
仰食於官,賜以
農具牛種,俾
耕種自給。
己丑,以
藥木忽而等
所部貧乏,摘
和林漢軍置
屯田於
五條河,以
歲入之租資之。
辛卯,以
張斯立為
中書省參知政事。
諸王阿只吉駐
太原,
河東之
民困於
供億,詔
詰問之,
仍歲給鈔三萬錠、糧
萬石。給
晉王所部屯田農器千具。建
五福太乙神壇畤。
汴梁、
歸德水。木隣等
九站饑,以米六百餘石賑之。給可溫
種田戶
耕牛。
二月甲午朔,賜
晉王甘麻剌鈔七萬錠,
安西王阿難答三萬錠。
丙申,
蒙陽甸
酋長納款,遣其弟阿
不剌等
來獻方物,且請
歲貢銀
千兩及置
驛傳,詔即其地立
通西軍民府,秩
正四品。
戊戌,陞
全州為
全寧府。
庚子,詔
東部諸王分地蒙古戍軍,
死者補之,
不勝役者易之。
癸卯,徙
揚州萬戶鄧
新軍屯蘄、黃。以
闍里台所隸
新附高麗、
女直、
漢軍居
瀋州。
甲申,
[10]諸軍民相訟者,命
軍民官同聽之。
丁未,省
打捕鷹房府入
東京路。
戊午,
羅羅斯
酋長來朝。
己未,改
福建省為
福建平海等處行
中書省,
徙治泉州。
平章政事高興言
泉州與瑠求
相近,或招或取,易得其情,故徙之。減
福建提舉司歲織段三千匹,
其所織者加
文綉,增其
歲輸衲服二百,其
車渠帶工別立
提舉司掌之。封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為
緬國王,且詔之曰:「
我國家自
祖宗肇造以來,
萬邦黎獻,
莫不畏威懷德。嚮
先朝臨御之日,爾
國使人
禀命入覲,詔允其請。
爾乃遽食
前言,
是以我
帥閫之臣
加兵於彼。
比者,爾遣
子信合八的
奉表來朝,宜示
含弘,
特加恩渥。今封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為
緬國王,賜之
銀印;
子信合八的為緬
國世子,錫以
虎符。仍
戒飭雲南等處
邊將,毋
擅興兵甲。爾
國官民,各宜
安業。」又賜緬王弟撒邦巴
一珠虎符,
酋領阿散
三珠虎符,
從者金符及
金幣,遣之。以
新附軍三千
屯田漳州。
庚申,陞
寧都、
會昌縣為州,並隸
贛州路;
寧陽鎮為縣,隸
濟寧路;
隩州巡檢司為
河曲縣,隸
保德州。
安豐路設
錄事司。以行
徽政院
副使王慶端為
中書右丞。詔
改元赦
天下。免
上都、
大都、
隆興差稅三年。給也只
所部六千戶糧
三月。
三月戊辰,
熒惑犯井。
己巳,
完澤等奏定
銓調選法。
庚午,以
陝西行省平章也先鐵木而為
中書平章政事,
中書省左丞梁暗都剌為
中書省右丞。
癸酉,
太陰掩
軒轅大星。畋于
柳林。免
武當山新附軍
徭賦。
甲戌,
西蕃寇
階州,
陝西行省平章脫列伯以兵
進討,其黨
悉平,留軍
五百人戍之。詔各
省合併鎮守軍,
福建所置者合為五十三所,
江浙所置者合為二百二十七所。
丙子,
車駕幸
上都。
丁丑,封
諸王鐵木而
不花為
鎮西武靖王,賜駝紐印。以
江西省左丞八都馬辛為
中書左丞。
庚辰,
札魯忽赤脫而速
受賂,為其奴所告,
毒殺其奴,坐
棄市。
乙酉,遣
阿里以鈔八萬錠糴糧
和林。
丁亥,禁
正月至
七月捕獵,
大都八百里內亦如之。
庚寅,立
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及
提舉司。
[11]賜諸
王岳木
忽而及
兀魯思不花金各
百兩,
兀魯思不花母阿
不察等金五百兩、
銀鈔有差。賜稱海
匠戶市
農具鈔二萬二千九百餘錠,及
牙忽都所部貧戶萬錠,別吉韂匠萬九百餘錠。
五臺山佛寺成,
皇太后將
親往祈祝,
監察御史李元禮上封事止之。
歸德、徐、邳、
汴梁諸縣水,免其
田租。
道州旱,
遼陽饑,
並發粟賑之。
岳木
忽而及
兀魯思不花所部民饑,以
乳牛牡馬濟之。
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丙申,中書省、御史臺臣言:「阿老瓦丁及崔彧條陳臺憲諸事,臣等議,乞依舊例。御史臺不立選,其用人則於常調官選之,惟監察御史首領官,令御史臺自選。各道廉訪司必擇蒙古人為使,或闕,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參以色目、漢人。又合剌赤、阿速各舉監察御史非便,亦宜止於常選擇人。各省文案,行臺差官檢覈。宿衞近侍,奉特旨令臺憲擢用者,必須明奏,然後任之。行臺御史秩滿而有效績者,或遷內臺,或呈中書省遷調,廉訪司亦如之;其不稱職者,省、臺擇人代之。未歷有司者,授以牧民之職;經省、臺同選者,聽御史臺自調。中書省或用臺察之人,亦宜與御史臺同議,各官府憲司官,毋得輒入體察。今擬除轉運鹽使司外,其餘官府悉依舊例。」制曰「可」。壬寅,賜兀魯思不花圓符。賜暹國、羅斛來朝者衣服有差。賜牙忽都部鈔萬錠。給岳木忽而所部和林屯田種。以米二千石賑應昌府。
五月丙寅,
河決汴梁,發民
三萬餘人塞之。
戊辰,
安南國遣使來朝。
追收諸位下為商者
制書、
驛券。命
回回人在
內郡輸
商稅。
給鈔千錠建
臨洮佛寺。詔
強盜姦傷
事主者,
首從悉誅;
不傷事主,止誅
為首者,
從者刺配,
再犯亦誅。給
葛蠻安撫司驛券一。
辛未,
遂寧州軍戶任福妻
一產三男,
給復三歲。
癸酉,
太白犯鬼
積尸氣。
乙亥,
太陰犯房。
丁丑,禁
民間捕鬻
鷹鷂。
庚寅,平伐
酋領內附,乞隸於亦乞不薛,從之。
各路平準行用庫,
舊制選部民
富有力者為副,命
自今以
常調官為之,
隸行省者
從行省署用。
上思州叛賊黃勝許遣其子志寶
來降。
漳河溢,損民
禾稼。
饒州鄱陽、
樂平及
隆興路水。
[12]亦乞列等三站饑,賑米一百五十石。
六月甲午,諸王也里干遣使乘驛祀五嶽、四瀆,命追其驛券,仍切責之。以湖廣行省參政崔良知廉貧,特賜鹽課鈔千錠。給和林軍需鈔十萬錠。乙未,太白晝見。戊戌,平伐九寨來降,立長官司。己酉,令各部宿衞士輸上都、隆興糧各萬五千石于北地。甲寅,罷亦奚不薛歲貢馬及氊衣。丙辰,監察御史斡羅失剌言:「中丞崔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其所籍家產非宜。又買僧寺水碾違制。」帝以其妄言,笞之。詔僧道犯姦盜重罪者,聽有司鞫問。賜諸王也里干等從者鈔二萬錠,朵思麻一十三站貧民五千餘錠。是月,平灤路蟲食桑。歸德徐、邳州蝗。太原風、雹。河間、大名路旱。和州歷陽縣江漲,漂沒廬舍萬八千五百餘家。以糧四千餘石賑廣平路饑民,萬五千石賑江西被水之家,二百九十餘石賑鐵里干等四站饑戶。
秋七月庚午,太陰犯房。辛未,賜諸王脫脫、孛羅赤、沙禿而鈔二千錠,所部八萬四千餘錠;撒都失里千錠,所部二萬餘錠。罷蒙古軍萬戶府入曲先塔林都元帥府。癸未,增晉王所部屯田戶。甲申,增中御府官一員。賜馬八兒國塔喜二珠虎符。詔出使招諭者授以招諭使、副;諸取藥物者,授以會同館使、副,但降旨差遣,不給制命。丙戌,以八兒思禿倉糧隸上都留守司。招籍宋兩江鎮守軍。丁亥,免上都酒課三年。賜諸王不顏鐵木而及其弟伯真孛羅鈔四千錠,所部八萬四千八百餘錠,仍給糧一年。寧海州饑,以米九千四百餘石賑之。河決杞縣蒲口。郴州路、耒陽州、衡州之酃縣大水山崩,溺死三百餘人。懷州武陟縣旱。
八月庚子,詔合伯留軍五千屯守,令孛來統其餘眾以歸。丁未,命諸王阿只吉自今出獵,悉自供具,毋傷民力。丁巳,祅星出奎。揚州、淮安、寧海州旱。真定、順德、河間旱、疫。池州、南康、寧國、太平水。
九月辛酉朔,祅星復犯奎。壬戌,八番、順元等處初隸湖廣,後改隸雲南,雲南戍兵不至,其屯駐舊軍逃亡者眾,仍命湖廣行省遣軍代之。甲子,八百媳婦叛,寇徹里,遣也先不花將兵討之。丙寅,詔恤諸郡水旱疾疫之家。罷括兩淮民田。汰諸王來大都者及宿衞士冗員。丁卯,命平章伯顏專領給賜孤老衣糧。壬午,車駕還大都。己丑,增海漕為六十五萬石。罷南丹州安撫司,立慶遠南丹溪洞等處軍民安撫司。詔邊遠官已嘗優陞品級而託他事不赴者,奪其所陞官。平珠、六洞蠻及十部洞蠻皆來降,命以蠻夷官授之。給衞士牧馬外郡者糧,令毋仰食於民。以札魯忽赤所追贓物輸中書省。衞輝路旱、疫。澧州、常德、饒州、臨江等路,溫之平陽、瑞安二州大水。鎮江之丹陽、金壇旱。並以糧給之。
冬十月甲午,詔諸遷轉官注闕二年。丁酉,有事于太廟。辛丑,減上都商稅歲額為三千錠。溫州陳空崖等以妖言伏誅。癸丑,免陝西鹽戶差稅,罷其所給米。乙卯,爪哇遣失剌班直木達奉表來降。戊午,太白經天。增吏部尚書一員。以朵甘思十九站貧乏,賜馬牛羊有差。廬州路無為州江潮泛溢,漂沒廬舍。歷陽、合肥、梁縣及安豐之蒙城、霍丘自春及秋不雨。揚州、淮安路饑。韶州、南雄、建德、溫州皆大水。並賑之。
十一月壬戌,禁權豪、僧、道及各位下擅據鑛炭山塲。罷順德、彰德、廣平等路五提舉司,立都提舉司二,陞正四品,設官四員,直隸中書戶部。衞輝路提舉司隸廣平彰德都提舉司,真定鐵冶隸順德都提舉司。罷保定紫荊關鐵冶提舉司,還其戶八百為民。癸亥,詔自今田獵始自九月。高麗王王昛告老,乞以爵與其子謜。福建行省遣人覘瑠求國,俘其傍近百人以歸。戊辰,增太廟牲用馬。庚午,籍唐兀軍入樞密院。辛未,曹州禹城進嘉禾,一莖九穗。丁丑,詔以高麗王世子謜為開府儀同三司、征東行中書省左丞相、駙馬、上柱國、高麗國王,仍加授王昛為推忠宣力定遠保節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太尉、駙馬、上柱國、逸壽王。增烏撒烏蒙等處宣慰使一員,以孛羅歡為之。賜諸王兀魯思不花金千兩、銀萬五千兩、鈔萬錠。徙大同路軍儲所于紅城。以河南行省經用不足,命江浙行省運米二十萬石給之。總帥汪惟和以所部軍屯田沙州、瓜州,給中統鈔二萬三千二百餘錠置種、牛、田具。大都路總管沙的坐贓當罷,帝以故臣子,特減其罪,俾仍舊職。崔彧言不可復任,帝曰:「卿等與中書省臣戒之,若後復然,則置爾死地矣。」戊子,太白經天。增晉王內史一員,尚乘寺卿一員。賜藥木忽而金一千二百五十兩、銀一萬五千兩、鈔一萬二千錠。常德路大水,常州路及宜興州旱,並賑之。
十二月癸巳,令也速帶而、藥樂罕將兵出征。丙申,徙襄陽屯田合剌魯軍于南陽,戶受田百五十畝,給種、牛、田具。戊戌,中書省臣同河南平章孛羅歡等言:「世祖撫定江南,沿江上下置戍兵三十一翼,今無一二,懼有不虞。外郡戍卒封樁錢,軍官遷延不以時取,而以己錢貸之,徵其倍息。逃亡者各處鎮守官及萬戶府並遣人追捕。皆非所宜。又富戶規避差稅冒為僧道,且僧道作商賈有妻子與編氓無異,請汰為民。宋時為僧道者,必先輸錢縣官,始給度牒,今不定制,僥倖必多。無為礬課,初歲入為鈔止一百六錠,續增至二千四百錠,大率斂富民、刻吏俸、停竈戶工本以足之,亦宜減其數。」帝曰:「礬課遣人覈實。汰僧道之制,卿等議擬以聞。軍政與樞密院議之。」諸王也只里部忽剌帶於濟南商河縣侵擾居民,蹂踐禾稼,帝命詰之,走歸其部。帝曰:「彼宗戚也,有是理耶?其令也只里罪之。」禁諸王、駙馬并權豪,毋奪民田,其獻田者有刑。復立芍陂、洪澤屯田。壬寅,朝洞蠻內附,立長官司二,命楊漢英領之。甲辰,太白經天,又犯東咸。丙午,太陰犯軒轅。丁未,旌表烈婦漳州招討司知事闞文興妻王氏。戊申,增給雲南廉訪司驛券四十二。甲寅,太陰犯心。乙卯,免上都至大都并宣德等十三站戶和雇和買。賜諸王忽剌出鈔千錠,所部四萬四千五百餘錠;諸王阿朮、速哥鐵木而所部二萬八千九百餘錠。
閏十二月壬戌,
太陰犯
壘壁陣。命
也速帶而等
出征。詔
諸軍戶賣
田者,由所隸
官給文券。
甲子,
福建平章高興言:「
漳州漳浦縣
大梁山產水晶,乞割民
百戶采之。」帝曰:「
不勞民則可,
勞民勿取。」
壬申,徙
乃顏民戶于
內地。定燕
禿忽思所
隸戶差稅,以
三分之
一輸官。賜
忽剌出所部鈔
萬錠。
癸酉至
丙子,
太白犯
建星。
己卯,賜
不思塔伯
千戶等鈔約九萬錠。
淮東饑,遣
參議中書省事于(章)〔璋〕
發廩賑之。
[13]弛
湖泊之禁,仍聽
正月捕獵。平伐等蠻
未附,
播州宣撫使楊漢英請以己力討之,命
湖廣省答剌罕從宜收撫。
瓜州屯田軍
萬人貧乏,命減一千,以張
萬戶所
領兵補之。
甲申,增
兩淮屯田軍為
二萬人。賜
諸王阿牙
赤鈔千錠,
所部一萬一千餘錠;藥樂罕等
所部七萬錠;暗都剌
火者所部四萬餘錠。
般陽路饑疫,給糧
兩月。
是歲,濟南及金、復州水、旱。大都之檀州、順州,遼陽,瀋陽,廣寧水。順德、河間、大名、平陽旱。河間之樂壽、交河疫,死六千五百餘人。斷大辟百七十五人。
公元1136年
二年春正月壬辰,詔以
水旱減
郡縣田租十分之三,傷
甚者盡免之,
老病單弱者
差稅並免
三年。禁
諸王、
公主、
駙馬受
諸人呈獻公私田地及擅招
戶者。
丙申,
遣使閱諸省兵。
丁酉,置
汀州屯田。
辛丑,
御史臺臣言:「諸
轉運司案牘,例以
歲終檢覆。
金穀事繁,
稽照難盡,
奸偽無從知之。其未終者,
宜聽憲司於
明年檢覆。」從之。
乙巳,以糧十萬石賑
北邊內附貧民。
己酉,
建康、
龍興、
臨江、
寧國、
太平、
廣德、饒池等處水,發
臨江路糧三萬石以賑,仍弛
澤梁之禁,聽民
漁采。遣所俘瑠
求人歸諭其國,使之
效順。
併土蕃、碉門
安撫司、
運司,
改為碉門魚通黎雅長(沙)〔河〕西
寧遠軍民
宣撫司。
[14]以
翰林王惲、
閻復、
王構、趙與(票)〔𤍟〕、
[15]王之綱、
楊文郁、
王德淵,
集賢王顒、
宋渤、
盧摯、
耶律有尚、
李泰、郝采、楊麟,皆
耆德舊臣,
清貧守職,
特賜鈔二千一百餘錠。給
西平王奧魯赤部民糧
三月,
晉王秫米五百石,
所部鈔十二萬錠,戍
和林高麗、
女直、
漢軍三萬錠。
二月戊午朔,詔
樞密院合併貧難軍戶。
辛酉,
歲星、
熒惑、
太白聚危,
熒惑犯歲星。
壬戌,徙
重慶宣慰司都元帥府於
成都。立
軍民宣慰司都元帥府於
福建。
乙丑,立
浙西都水庸田司,
專主水利。以
中書右丞、
徽政院
副使張九思為
平章政事,與
中書省事。
丁卯,改
泉州為泉寧府。
己巳,畋于
漷州。
辛未,
太陰犯
左執法。併
江西省元
分置軍為六十四所。
丙子,
太陰犯心。帝諭
中書省臣曰:「每歲
天下金
銀鈔幣所入
幾何,
諸王、
駙馬賜與及
一切營建所出幾何,其
會計以聞。」
右丞相完澤言:「
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銀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然猶
不足於用,又於
至元鈔本中借二十萬錠。
自今敢以
節用為請。」帝
嘉納焉。罷
中外土木之役。
癸未,詔
諸王、
駙馬毋擅祀
嶽鎮海瀆。
申禁諸路軍及
豪右人等,毋縱
畜牧損農。
乙酉,
車駕幸
上都。罷
建康金
銀銅冶
轉運司,還
淘金戶於元籍,
歲辦金悉
責有司。詔
廉訪司作成人材,以
備選舉。禁
諸王從者假
控鶴佩帶擾民。詔諸郡
凡民播種怠惰及
有司勸課不至者,命各道
廉訪司治之。減
行省平章為
二員。
丙子,
[16]以
梁德珪為
中書平章政事,
楊炎龍為
中書右丞。賜爪
忽而所部鈔三十萬錠,
近侍伯顏鐵木而等三萬錠,
也先鐵木而等
市馬價三萬四千四百餘錠,
鎮南王
脫歡六萬錠。
浙西嘉興、
江陰,
江東建康溧陽、
池州水、旱,並
賑恤之。
湖廣省漢陽、漢
川水,免其
田租。
甘肅省沙州鼠傷
禾稼。
大都檀州雨雹。
歸德等處蝗。
三月丁亥朔,罷
大名路故
河堤堰
歲入隆福宮租鈔七百五十錠。
申禁官吏受賂詣
諸司首者,
不得輒受。
戊子,詔
僧人犯奸盜詐偽,聽
有司專決,輕者與
僧官約斷,約
不至者罪之。
庚寅,命各
萬戶出征者,其
印令副貳掌之,
不得付其
子弟,
違法行事。以
兩淮閑田給
蒙古軍。
壬子,
御史臺臣言:「
道州路達魯花赤阿林不花、
總管周
克敬虛申
麥熟,不
賑饑民,雖經
赦宥,宜
降職一等。」從之。
壬子,
[17]詔
加封東鎮沂山為
元德東安王,
南鎮會稽山為
昭德順應王,
西鎮吳山為
成德永靖王,
北鎮醫巫閭山為
貞德廣寧王,
歲時與
嶽瀆同祀,著為
令式。
夏四月戊午,遣征不剌壇軍還本部。庚申,以也速帶而擅調甘州戍軍,遣伯顏等笞之。賜大都守門合剌赤等鈔九萬錠,織工四萬四千錠。發慶元糧五萬石,減其直以賑饑民。江南、山東、江浙、兩淮、燕南屬縣百五十處蝗。
五月辛卯,罷
海南黎兵萬戶府及黎蠻
屯田萬戶府,以其事入
瓊州路軍民安撫司。罷
蕁麻林酒稅
羨餘。
壬辰,以
中書右丞何榮祖為
平章政事,與
中書省事,
湖廣左丞八都馬辛為
中書右丞。
淮西諸郡饑,漕
江西米二十萬石以備
賑貸。命
中書省遣使監
雲南、
四川、
海北海南、
廣西兩江、
廣東、
福建等處
六品以下選。
戊戌,
太陰犯心。
壬寅,
平灤路旱,
發米五百石,減其直賑之。
己酉,諸
王念不列妃扎忽真詐增
所部貧戶,冒支鈔一萬六百餘錠,遣扎魯忽赤同
王府官追之。(南)〔衞〕輝、
[18]順德旱,
大風損
麥,免其
田租一年。詔
總帥汪惟正所轄二十四城,有
安西王、
諸王等并朵思麻來寓者,與
編戶均當
賦役。耽
羅國以
方物來貢。
撫州之崇仁星隕為石。復
致用院。置
和林宣慰司都元帥府,以
忽剌出、
耶律希周、納鄰
合剌並為
宣慰使都元帥,佩
虎符。給
兩都八剌合
赤鈔各三萬錠。
六月庚申,御史臺臣言:「江南宋時行兩稅法,自阿里海牙改為門攤,增課錢至五萬錠。今宣慰張國紀請復科夏稅,與門攤併徵,以圖陞進。湖、湘重罹其害。」帝命中書趣罷之。禁權豪、斡脫括大都漕河舟楫。西臺侍御史脫歡以受賂不法罷。禁諸王擅行令旨,其越例開讀者,併所遣使拘執以聞。壬戌,太陰犯角。詔陝西諸色戶與民均當徭役。申嚴陝西運司私鹽之禁。置奉宸庫。賜諸王岳木忽而金一千二百五十兩,兀魯思不花并其母一千兩,銀、鈔首差。山東、河南、燕南、山北五十處蝗。山北遼東道大寧路金源縣蝗。
秋七月癸巳,太陰犯心。汴梁等處大雨,河決壞隄防,漂沒歸德數縣禾稼、廬舍,免其田租一年。遣尚書那懷、御史劉賡等塞之,自蒲口首事,凡築九十六所。壬寅,詔諸王、駙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輒傳旨付外者,罪之。高麗王王謜擅命妄殺,詔遣中書右丞楊炎龍、僉樞密院事洪君祥召其入侍,以其父昛仍統國政。賜諸王亦憐真等金、銀、鈔有差。江西、江浙水,賑饑民二萬四千九百有奇。
八月壬戌,太陰犯箕。癸未,給四川出征蒙古軍馬萬匹。
九月己丑,聖誕節,駐蹕阻媯之地,受諸王百官賀。交趾、爪哇、金齒國各貢方物。給和林更戍軍牛、車。丙申,車駕還大都。辛丑,太陰犯五車南星。命廣海、左右江戍軍依舊制以二年或三年更代。癸卯,太陰犯五諸侯。樞密副使塔剌忽帶犯贓罪,命御史臺鞫之。己酉,太陰犯左執法。庚戌,吉、贛立屯田。減中外冗員。
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為七十萬石。壬戌,太白犯牽牛。置蒙古都萬戶府於鳳翔。立平珠、六洞蠻夷長官司二,設土官四十四員。戊寅,太陰犯角距星。令御史臺檢劾樞密院案牘。賜諸王岳木忽而、兀魯(忽)〔思〕不花所部糧五萬石;控鶴七百人,賜鈔五百錠。
十一月庚寅,安南貢方物。丙申,知樞密院那懷言:「常例文移,乞令副樞以下署行。」從之。罷雲南行御史臺,置肅政廉訪司。己亥,太陰犯輿鬼。辛丑,辰星犯牽牛。罷徐、邳爐冶所進息錢。壬寅,太陰犯右執法。以中書右丞王慶端為平章政事。賜和林軍校幣六千匹,衣帽等物有差。
十二月戊午,太白經天。己未,填星犯輿鬼。乙丑,太白犯歲星。太陰犯熒惑。括諸路馬,除牝孕攜駒者,齒三歲以上並拘之。賜朵而朵海所部鈔八十五萬錠。庚午,鎮星入輿鬼。太陰犯上將。辛未,增置各路推官,專掌刑獄,上路二員,下路一員。詔諸逃軍復業者免役三年。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答剌罕陞左丞相。甲戌,彗出子孫星下。己卯,太陰犯南斗。辛巳,命廉訪司歲舉所部廉幹者各二人。詔和市價直隨給其主,違者罪之。定諸稅錢三十取一,歲額之上勿增。揚州、淮安兩路旱、蝗,以糧十萬石賑之。給陣亡軍妻子衣糧。免內郡賦稅。諸王小薛所部三百餘戶散處鳳翔,以潞州田二千八百頃賜之。釋在京囚二百一十九人。
校勘記
公元1280年
↑也可〔怯薛〕 據本書卷九九兵志及卷一一九博爾忽傳補。按蒙古語「也可」言「大」,「也可怯薛」即「第一怯薛」。月赤察而至元十七年長第一怯薛。 ↑湖廣行省以叛賊黃勝許黨魯萬丑王獻于京師 按「魯萬丑」一名又見本書卷一四九移剌揑兒傳附移剌元臣傳、卷一六二劉國傑傳。此處「王」下當有脫文。 公元1288年
↑只列 本書卷一五世祖紀至元二十五年正月癸卯條有「諸王也只烈」。蒙史補「也」字,作「也只烈」,疑是。 ↑也黑(迭)〔迷〕失 按也黑迷失亦作「亦黑迷失」,本書卷一三一有傳。「迭」誤,今改。 公元1274年
↑忽都魯迷失 疑此即本書卷八、一六世祖紀至元十一年五月丙申、二十八年十月辛巳、卷一八成宗紀至元三十一年五月戊寅條、卷二0八高麗傳所見「忽都魯揭里迷失」,卷一0九諸公主表作「忽都魯堅迷失」,高麗史卷八九有傳。此處疑脫「揭里」二字。 ↑丁亥 按是月丙寅朔,丁亥為二十二日,應在乙酉〈〉後。 ↑是(月)〔歲〕 按此處總敍全年水旱風災,此「月」字顯係「歲」字之誤,今改。下文重見之「是歲」實為衍文。續通鑑已校。 ↑兀魯(而)〔思〕不花 據本書卷一0七宗室世系表改。按兀魯思不花為蒙哥四子河平王昔里吉之子,其名本書屢見。下同。 ↑甲申 按是月甲午朔,無甲申日。此「甲申」在癸卯〈〉、丁未〈〉間,續通鑑改作「甲辰」,即十一日,疑是。 公元1289年
↑立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及提舉司 本證云:「案立總管府已書于至元二十六年,此乃立提舉司也,及字誤衍。」 ↑饒州鄱陽樂平及隆興路水 本證云:「案五行志作龍興、南康、澧州、南雄、饒州五郡水。據地理志,隆興當作龍興。」 公元1307年
↑于(章)〔璋〕 據本書卷二二武宗紀大德十一年九月丁丑條、卷一一二宰相年表及元文類卷一二元明善中丞于璋贈諡制改。 ↑長(沙)〔河〕西 據本書卷八七百官志改。按長河西一名本書屢見。本證已校。 ↑丙子 按是月戊午朔,丙子為十九日,已見上文。此重出之「丙子」,在乙酉〈〉後,道光本改作「丙戌」,即二十九日,疑是。 ↑壬子 按是月丁亥朔,壬子為二十六日,已見上文。此處重出。二「壬子」中當有一為衍誤之文。 ↑(南)〔衞〕輝 據本書卷五0五行志改。本證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