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本紀第五
作者: 宋濂
世祖二
三年
春正月癸亥,修
宣聖廟成。
庚午,罷
高麗互市。
諸王塔察兒請置
鐵冶,從之;請立
互市,
不從。
忽剌忽兒所部民饑,罷
上供羊。命
銀冶戶七百、
河南屯田戶百四十,
賦稅輸之
州縣。命
匠戶為軍者仍為軍,其
軍官當
考第富貧,
存恤無力者。
耶律鑄詣
北京餉
諸王軍,仍遣
宣撫使柴禎等增價
糴米三萬石益之。
[1]賜
高麗國曆。
辛未,禁諸道
戍兵及
勢家縱
畜牧犯
桑棗禾稼者。
癸酉,以
軍興人民勞苦,敕停
公私逋負毋徵。
癸未,賜
廣寧王(瓜)〔爪〕都
駝鈕金鍍銀印,
[2]及
諸王合必赤
行軍印。
宋制置使賈似道以書誘
總管張元等,
李璮獲其
書上之。
丙戌,命
江漢大都督史權、
亳州萬戶張弘彥將兵八千
赴燕。
備宮懸
鐘磬、
樂舞、籥翟,凡用
三百六十二人。
高麗遣使奉表來謝,
優詔答之。
李璮質子彥簡
逃歸。
二月丁亥朔,元籍軍
竄名為民者,命
有司還正之。括諸道
逃亡軍。
己丑,
李璮反,以漣、海
三城獻于宋,
盡殺蒙古戍軍,引
麾下趨
益都。前
宣撫副使王磐脫身走至
濟南。
驛召磐,令
姚樞問計,
磐對:「
竪子狂妄,即
成擒耳。」帝然之。
庚寅,宋
兵攻新蔡。
辛卯,始定
中外官俸,命
大司農姚樞講定條格。
甲午,
李璮入
益都,發
府庫犒其
將校。
乙未,詔諸道以
今歲民賦市馬。
丙申,
郭守敬造
寶山漏成,徙至
燕京。以興、
松、雲
三州隸
上都。
[3]辛丑,
李璮遣
騎寇蒲臺。
癸卯,詔
發兵討之。以
趙璧為
平章政事。修深、冀、
南宮、
棗強四城。
甲辰,發諸
蒙古、
漢軍討
李璮,命
水軍萬戶解成、
[4]張榮實、
大名萬戶王文幹及
萬戶嚴忠
範會東平,
濟南萬戶張宏、
歸德萬戶邸浹、
武衞軍
礮手元帥薛軍勝等
會濱棣。詔
濟南路軍民萬戶張宏、濱棣
路安撫使韓
世安,各
修城塹,盡
發管內民為兵以備。召
張柔及其
子弘範率兵二千詣
京師。
丙午,命
諸王合必赤
總督諸軍,
以不只愛
不干及
趙璧行
中書省事於
山東,
宋子貞參議行
中書省事,以
董源、
高逸民為
左右司郎中,
許便宜從事。
真定、
順天、
河間、
平灤、
大名、
邢州、
河南諸路兵皆
會濟南。以
中書左丞闊闊、
尚書怯烈門、
宣撫游
顯行宣慰司於
大名,
洺磁、
懷孟、
彰德、
衞輝、
河南東西兩路皆隸焉。
己酉,
王文統坐與
李璮同謀伏誅,仍
詔諭中外。王演等以
妖言誅。
辛亥,敕
元帥阿海分兵戍平(灣)〔灤〕、
[5]海口及
東京、
廣寧、
懿州,以餘兵詣
京師。詔諸道括
逃軍還
屯田,嚴其禁。
壬子,
李璮據
濟南。
癸丑,詔
大名、
洺磁、
彰德、
衞輝、
懷孟、
河南、
真定、
邢州、
順天、
河間、
平灤諸路皆
籍兵守城。宋
兵攻滕州。
丙辰,詔
拔都抹
台將息州戍兵詣
濟南,移其民於
蔡州;
東平萬戶嚴忠範留兵戍
宿州及
蘄縣,以餘兵
自隨。
三月戊午,有旨:「非
中書省文移及
兵民官申省者,
不許入遞。」
己未,括木速蠻、畏吾兒、
也里可溫、答失蠻等
戶丁為兵。
庚申,括
北京鷹坊等
戶丁為兵,蠲其賦,令
趙炳將之。
辛酉,宗
拔突言
河南有自願
從軍者,命
即令將之。遣
鄭鼎、
贍思丁、答
里帶、
三島行
宣慰司事于
平陽、
太原。簽
見任民官及〔打〕捕
鷹坊、
人匠等軍。
[6]徙
弘州錦工繡女于
京師。敕
河東兩路元括金
州兵付
鄭鼎將之。詔以
平章政事禡禡、
廉希憲,
參政商挺,
斷事官麥肖行
中書省于
陝西、
四川。獲
私商南界者
四十餘人,命釋之。敕
燕京至
濟南置
海青驛凡
八所。
壬申,命
戶部尚書劉肅專職鈔法,
平章政事賽典赤兼領之。以
撒吉思、柴楨行
宣慰司事于
北京。免
今歲絲銀,止輸
田租。
癸酉,命
史樞、阿朮各
將兵赴
濟南。遇
李璮軍,
邀擊大破之,
斬首四千,
璮退保濟南。
乙亥,宋將
夏貴攻
符離。
戊寅,
萬戶韓
世安率
鎮撫馬興、
千戶張濟民,大破
李璮兵於
高苑,獲其
權府傅珪,賜
濟民、興
金符。詔以
李璮兵敗諭諸路。禁
民間私藏軍器。
壬午,始以畏吾
字書給驛璽書。免
西京今年絲銀稅。
甲申,免
高麗酒課。
乙酉,
宋夏貴攻
蘄縣。諭諸路管
民官,毋令
軍馬、
使臣入
州城、
村居、
鎮市,擾及
良民。
夏四月丙戌朔,
大軍樹柵鑿塹,圍
璮于
濟南。
丁亥,詔
博興、
高苑等處
軍民嘗為
李璮脅從者,並釋其罪。
庚寅,命
怯烈門、
安撫張耕分
邢州戶隸兩
答剌罕。
辛卯,修
河中禹廟,
賜名建極宮。
壬辰,以
大梁府
渠州路軍民總帥蒲元圭為東
夔路經略使。
[7]丙申,
宋華路分、
湯太尉攻
徐、
邳二州。詔分
張柔軍
千人還戍
亳州。
庚子,
江漢大都督史權以
趙百戶絜眾
逃歸,斬之。詔:「
自今部曲犯
重罪,
鞫問得實,
必先奏聞,
然後置諸法。」
詔安輯徐、邳民,禁
征戍軍士及勢官,毋縱
畜牧傷其
禾稼桑棗。以米
千石、牛三百,給
西京蒙古戶。
癸卯,宋
兵攻亳州。
甲辰,命行
中書省、
宣慰司、諸
路達魯花赤、管
民官,
勸誘百姓,
開墾田土,
種植桑棗,
不得擅興不急之役,妨奪
農時。
乙巳,以
北京、
廣寧、豪、
懿州軍興勞弊,免
今歲稅賦。命諸路
詳讞寃獄。詔
河東兩路并
平陽、
太原路達魯花赤及
兵民官,
撫安軍民,各
安生業,毋失
歲計。
丁未,
李璮遣柴
牛兒招諭部民盧廣,
廣縛以獻,殺之。以廣
權威州軍判,兼
捕盜官。
戊申,賜
諸王也相哥
金印。
庚戌,賜
諸王合必
赤金銀海青符各二。免
松州、
興州、望
雲州新舊差賦。以
望雲、
松山、
興州課程隸
開平府。
壬子,敕非
軍情毋行
望雲驛。
乙卯,
河南路王豁子、張無僧、
杜信等
謀為不軌,並
伏誅。詔
右丞相史天澤專征,諸將皆
受節度。
五月戊午,
蘄縣陷,權
萬戶李義、
千戶張好古死之。
庚申,築
環城圍
濟南,
璮不復得出。詔
撒吉思安撫益都路百姓,各
務農功,仍禁
蒙古、
漢軍剽掠。
癸亥,
史權妄奏徐、邳
總管李杲哥
完復邳州城,詔由
杲哥
以下並原其罪。時宋將
夏貴攻
邳州,
杲哥
出降,
貴既去,
杲哥自
陳能保
全州城,
史權以聞,
故有是命。
甲子,宋
兵攻利津縣。蠲濱棣
今歲田租之半,
東平蠲十之三。自
燕至開平立牛驛,
給鈔市
車牛。
戊辰,以(右)〔左〕
丞相忽魯不花兼
中書省都
斷事官,
[8]賜
虎符。
真定、
順天、
邢州蝗。以
平章政事賽典赤兼領工部及諸
路工作。以孟
烈所獻
蹶張弩藏于
中都。
丙子,(
晉)〔縉〕山至
望雲立
海青驛。
[9]丁丑,
李杲哥等
伏誅。命
史天澤選考徐、邳
總管。
甲申,
真定路不
眼里海牙擅殺造
偽鈔者
三人,詔詰其
違制之罪。
西京、
宣德、(咸)〔威〕寧、
[10]龍門霜,(
天順)〔
順天〕、
[11]平陽、
河南、
真定雨雹,
東平、濱棣旱。詔
覈實逃戶、
輸納絲銀稅租戶,口增者
賞之,
隱匿者罪之,逃民
苟免差稅重加之罪。
大司農姚樞辭
赴省議事,帝
勉留之,命
樞與
左三部尚書劉肅依前商議中書省事。
六月乙酉朔,宋
兵攻滄州、
雅州、
瀘山,民既降復叛,命誅其
首亂者
七人,餘令
安業。割
遼河以
東隸開元路。
戊子,濱棣
安撫使韓(
安世)〔
世安〕敗宋兵于
濱州丁
河口。
[12]己丑,遣
塔察兒帥兵擊宋軍,仍安諭
瀕海軍民。
乙未,
禁女直
侵軼高麗國民,其
使臣往還,官為
護送。命
婆娑府
屯田軍移駐
鴨綠江之西,以防
海道。
丙申,
高麗國王王禃遣使來貢。
壬寅,
陝西行省言
西京、
宣德、
太原匠軍困乏,乞以
民代之。有旨:「
軍籍已定,
不宜動搖。宜令貧富
相資,果甚貧者,令
休息一歲。」
癸卯,
太原總管李毅奴哥、
達魯花赤戴曲薛等領
李璮偽檄,
傳行旁郡,事覺誅之。敕(
武寧)〔
寧武〕軍
歲輸所產鐵。
[13]河西民及
諸王忽撒吉
所部軍士乏食,
給鈔賑之。
壬子,
申嚴軍官及
兵伍擾民之禁。
癸丑,立小峪、
蘆子、
寧武軍、
赤泥泉
鐵冶四所。
東平嚴忠濟向為民
貸錢輸賦四十三萬七千四百錠,
借用課程、
鈔本、
鹽課銀萬五千餘兩,詔勿徵。
秋七月戊午,復
蒙古軍站戶差賦,
農民包銀徵其半,俘
戶止令輸絲。民當
輸賦之用,毋徵
私債。敕
私市金銀應支
錢物,止以鈔為准。
丙寅,賜
夔州路行省陽
大淵金符十、
銀符十九,
[14]賞
麾下將士;別給
海青符二,事有
急速,馳
以上聞。立
槍杆嶺驛,
以便轉輸。
癸酉,
甘州饑,給銀以賑之。
甲戌,
李璮窮蹙,入
大明湖,
投水中不
即死,獲之,併
蒙古軍
囊家伏誅,
體解以徇。
戊寅,以
夔府行省劉整行
中書省於
成都、
潼川兩路,仍
賜銀萬兩,
分給軍士之
失業者。
八月己丑,
郭守敬請開
玉泉水以
通漕運;
廣濟河渠司王允中請開邢、洺等處漳、滏(澧)〔灃〕河、
達泉以溉
民田;
[15]並從之。
甲午,博都歡等
奏請以
宣德州、
德興府等處
銀冶付其
匠戶,
歲取銀及
石綠、
丹粉輸官,從之。
丙午,立
諸路醫學教授。
戊申,敕
王鶚集
廷臣商榷史事,
鶚等乞
以先朝事蹟錄付
史舘。
河間、
平灤、
廣寧、
西京、
宣德、
北京隕
霜害稼。
九月戊午,亳州萬戶張弘略破宋兵于蘄縣,復宿、蘄二城。以侍衞親軍都指揮使董文炳兼山東路經略使,收集益都舊軍充武衞軍,戍南邊。詔益都行省大都督撒吉思與董文炳會議兵民籍,每十戶惟取其二充武衞軍;其海州、東海、漣水移入益都者,亦隸本衞。己未,罷霸州海青驛。安南國陳光昞遣使貢方物。壬戌,改邢州為順德府,立安撫司,洺、磁、威三州隸焉。聽太原民食小鹽,歲輸銀七千五百兩。己巳,以馬月合乃餉軍功,授禮部尚書,賜金符。壬申,授安南國王陳光昞及達魯花赤訥剌丁虎符。敕濟南官吏,凡軍民公私逋負,權閣毋徵。癸酉,都元帥闊闊帶卒于軍,以其兄阿朮代之,授虎符,將南邊蒙古、漢軍。
閏月甲申朔,
沙、
肅二州乏食,給米、鈔賑之。
丁亥,立
古北口驛。
己丑,
濟南民饑,免其
賦稅。免諸路
軍戶他徭。
庚寅,敕
京師順州至
開平置
六驛。
辛卯,嚴忠範
奏請補
東平路廟
學太常樂工,從之。敕
武衞軍及
黑軍會于
京師。
庚子,中
翼千戶九住破宋兵于
虎腦山。
庚戌,發
粟三十萬〔石〕賑
濟南饑民。
[16] 冬十月丙辰,放
金州所
屯軍士
二千人及大(
明)〔名〕、
[17]河南新簽
防城軍為民。
庚申,分
益都軍民為二,
董文炳領軍,
撒吉思治民。禁
諸王、
使臣、
師旅敢有
恃勢擾民者,
所在執以聞。詔以
李璮所掠民馬還其主。以
郝經、劉
人傑使宋未還,廩其家。
中書省奏與宋
互市,庶止
私商,及復
逋民之
陷于宋者,且覘
漣、海
二州,
不允。以劉
仁傑不附李璮,擢
益都路總管,仍以
金帛賜之。
壬戌,授
益都行中書省都督府所統
州郡官
金符十七、
銀符十一。
乙丑,詔禁
京畿畋獵。
丙寅,分
東西兩川都元帥府為二,以帖的及
劉整等為都元帥及
左右副都元帥。詔責
高麗欺慢之罪。又詔賜
高麗王禃曆。以
戰功賞
渠州達魯花赤王璋等金五十兩、銀一千五百五十兩。賞閬、蓬等
路都元帥合州戰功銀五千兩。
丁卯,詔
鳳翔府屯田軍隸
兵籍,仍
屯田鳳翔。放
刁國器所簽
平陽軍
九百一十五人為民。閬、蓬、
廣安、
順慶、
夔府等
路都元帥欽察戍
青居山,
請益兵,詔
陝西行省及
鞏昌總帥汪惟正以兵益之。
戊辰,
楊大淵乞於
利州大安軍以鹽易
軍糧,從之。
庚午,敕
鞏昌總帥汪惟正將戍
青居軍還,
屯田利州。
乙亥,分
中書左右部。
丁丑,敕
宿州百戶王達等所擒
宋王用、
夏珍等
八人赴
京師。命
百家奴所將
質子軍入侍。
戊寅,命不里剌所統
固安、
平灤質子軍自
益都徙還
故地。詔
益都府路
官吏軍民為
李璮脅從者,並赦其罪。敕
萬戶嚴忠範
修復宿州、
蘄縣,
萬戶忽都虎、懷都、
何總管修完邳州城郭。
十一月乙酉,太白犯鈎鈐。丁亥,敕聖安寺作佛頂金輪會,長春宮設金籙周天醮。辛丑,日有背氣重暈三珥。敕濟南人民為李璮裨校掠取財物者,詣都督撒吉思所訟之。真定民郝興讎殺馬忠,忠子榮受興銀,令興代其軍役。中書省以榮納賂忘讎,無人子之道,杖之,沒其銀。事聞,詔論如法。有司失出之罪,俾中書省議之。三叉沽竈戶經宋兵焚掠,免今年租賦。汰少府監工匠,存其良者千二百戶。遣官審理陝西重刑。敕河西民徙居應州,其不能自贍者百六十戶,給牛具及粟麥種,仍賜布,人二匹。乙巳,詔都元帥阿朮分兵三千人同阿鮮不花、懷都兵馬,復立宿州、蘄縣、邳州。有旨諭史天澤:「朕或乘怒欲有所誅殺,卿等宜遲留一二日,覆奏行之。」丙午,詔特徵人員,宜令乘傳。戊申,陞撫州為隆興府,以昔剌斡脫為總管,割宣德之懷安、天成及威寧、高原隸焉。
十二月甲寅,封
皇子真金為
燕王,守
中書令。
丙辰,敕
諸王塔察兒等
所部獵戶止收
包銀,其
絲稅輸之
有司。立
河南、
山東統軍司,以塔剌渾
火兒赤為
河南路統軍使,
盧昇副之,
東距亳州,
西至均州,諸
萬戶隸焉;
茶不花為山東路
統軍使,
武秀副之,西自
宿州,
東至寧海州,諸
萬戶隸焉。罷
各路急遞鋪。
丁巳,立
十路宣慰司,以
真定路達魯花赤趙瑨等為之。
己未,
犯罪應
死者五十三人,詔重加
詳讞。
辛酉,詔給
懷州新民耕牛二百,俾種
水田。立諸
路轉運司,以
燕京路監榷官曹澤
等為之使。
癸亥,享
太廟。詔:「各
路總管兼
萬戶者,止
理民事,
軍政勿預。其州
縣官兼
千戶、
百戶者仍其舊。」
乙丑,復立
息州城以安其民。召
真定、
順德等
路宣慰使王(盤)〔磐〕
乘傳赴
京師。
[18]丙寅,
申嚴屠殺牛馬之禁。
己巳,詔:「諸路管民
總管子弟,
有分管州、府、司、縣及
鷹坊、
人匠諸色事務者,罷之。」
壬申,
遣使收輯諸路
軍民官
海青牌及
驛券。
戊寅,詔:「諸路管
民官理民事,
管軍官掌
兵戎,各有
所司,
不相統攝。」
作佛事於
昊天寺七
晝夜,
賜銀萬五千兩。割
北京、
興州隸
開平府。建
行宮于(
興隆)〔
隆興〕路。
[19]陞
太原臨泉縣為
臨州。降
寧陵為下縣,仍隸
歸德。賜
諸王金、銀、幣、帛如
歲例。
是歲,天下戶一百四十七萬六千一百四十六。斷死罪六十六人。
公元1254年
四年春正月乙酉,禁蒙古軍馬擾民。宋賈似道遣楊琳齎空名告身及蠟書、金幣,誘大獲山楊大淵南歸。大淵部將執琳,詔誅之。以宋忽兒、滅里及沙只回回鷹坊等兵戍商州、藍田諸隘。軍民官各從統軍司及宣慰司選舉。岳天輔乞復立息州,不允。丙戌,以姚樞為中書左丞。改諸路監榷課稅所為轉運司。甲午,給公主拜忽符印,其所屬設達魯花赤。給鈔賑益都路貧民之無牛者。立十路奧魯總管。丁酉,益都路行省大都督撒吉思上李璮所傷漣水軍民及陷宋蒙古、女直、探馬赤軍數,男女凡七千九百二十二人。癸卯,領部阿合馬請興河南等處鐵冶及設東平等路巡禁私鹽軍,從之。召商挺、趙良弼赴闕。乙巳,敕李平陽以所部西川出征軍士戍青居山,其各翼軍在青居山者悉還成都。詔陝西行省塔剌海等收恤離散軍戶。詔:「以諸路漢軍奧魯毋隸各萬戶管領。其科徵差稅,山東、河南隸統軍司,東西兩川隸征東元帥府,陝西隸行戶部。凡奧魯官內有各萬戶弟、男及私人,皆罷之。」敕總帥汪忠臣、都元帥帖的及劉整等益兵付都元帥欽察,戍青居山。仍以解州鹽課給軍糧。丙午,詔諸翼萬戶簡精兵四千充武衞軍。罷古北口新置驛。增萬戶府監戰一員、參議一員。以馬合麻所俘濟南老僧口之民文面為奴者,付元籍為民。汪忠臣、史權械繫宋諜者六人至京師,有旨釋之。辛亥,申禁民家兵器及蒙古軍擾民者。陵州達魯花赤蒙哥戰死濟南,以其子忙兀帶襲職。召雲頂山侍郎張威赴闕。
二月壬子朔,命河東宣慰司市馬百二十九匹,賜諸王八剌軍士之無馬者。甲寅,詔諸路官員子弟入質。以高麗不答詔書,詰其使者。以民杜了翁先朝舊功,復其家。庚申,賞萬戶怯來所部將士討李璮有功者銀二千七百五十兩。甲子,車駕幸開平。以王德素充國信使,劉公諒副之,使于宋,致書宋主,詰其稽留郝經之故。詔:「諸路置局造軍器,私造者處死;民間所有,不輸官者,與私造同。」
三月戊子,沂州胡節使、范同知陷于宋,命存恤其家。或言其嘗為宋兵嚮導,乃分其妻孥資產,賜有功將士。辛卯,敕撒吉思招集益都逃民。命董文炳以所獲宋諜及俘八十一人赴隆興府。聽諸路獵戶及捕盜巡鹽者執弓矢。壬辰,遣扎馬剌丁和糴東京。己亥,諸路包銀以鈔輸納,其絲料入本色。非產絲之地,亦聽以鈔輸入。凡當差戶包銀鈔四兩,每十戶輸絲十四斤,漏籍老幼鈔三兩、絲一斤。庚子,亦黑迭兒丁請修瓊華島,不從。壬寅,關東蒙古、漢軍官未經訓敕者,令各乘傳赴開平。癸卯,初建太廟。乙巳,賜迭怯那延等銀七千九十兩。命北京元帥阿海發漢軍二千人赴開平。己酉,高麗國王王禃遣其臣朱英亮入貢,上表謝恩。復立宿州。
夏四月庚戌朔,以漏籍戶一萬一千八百、
附籍戶四千三百於
各處起冶,
歲課鐵四百八十萬七千斤。
癸丑,選
益都兵
千人充
武衞軍。
甲寅,償
河西阿沙
賑贍所部貧民銀三千七百兩。
己未,以
完顏端
田宅賜
益都千戶傅國忠。國忠
父天祐為
端所殺,故命以其
田宅賜之。
宣德至
開平置驛。罷
開元路宣慰司。
[20]丙寅,
西京武州隕
霜殺稼。
戊寅,召
竇默、
許衡乘驛赴
開平。
諸王阿只吉
所部貧民遠徙者,賜以
馬牛車幣。以
東平為軍行
蹂踐,
賑給之。改
滄清深鹽
提領所為轉運司。
王鶚請
延訪太祖事蹟付
史舘。
五月癸未,詔
北京運米五千石赴
開平,其
車牛之費
並從官給。
乙酉,
初立樞密院,以
皇子燕王守
中書令,兼
判樞密院事。
戊子,陞
開平府為
上都,其
達魯花赤兀良吉為
上都路達魯花赤,
[21]總管董銓為
上都路總管兼
開平府尹。
辛卯,詔立
燕京平準庫,以
均平物價,
通利鈔法。
乙未,敕
商州民就戍
本州,毋禁
弓矢。
丙申,立
上都馬、步驛。
丁酉,以
元帥楊大淵、
張大悅復
神山有功,
降詔奬諭。
戊戌,以
禮部尚書馬月合乃兼領潁州、
光化互市,及領已
括戶三千,興煽
鐵冶,
歲輸鐵一百三萬七千斤,就
鑄農器二十萬事,易
粟四萬石
輸官。
河南隨處城
邑市鐵之家,令
仍舊鼓鑄。
庚子,
河南路總管劉克興
矯制括戶,罷其職,籍
家資之半。陞
上都路望雲縣為
雲州、
松山縣為
松州。賞
前討渾都
海戰功,撒里都、
闊闊出等鈔二千一百七十四錠、
幣帛一千四百二十匹。
六月壬子,河間、益都、燕京、真定、東平諸路蝗。乙卯,以管民官兼統懷孟等軍俺撒戰歿汴梁,命其子忙兀帶為萬戶,佩金符。戊午,賜線真田戶六百。己未,賜高麗國王王禃羊五百。癸酉,賜拜忽公主所部鈔千錠。立上都惠民藥局。建帝堯廟於平陽,仍賜田十五頃。以線真為中書右丞相,塔察兒為中書左丞相。
秋七月癸未,詔諸投下毋擅勾攝燕京路州縣官吏。乙酉,禁野狐嶺行營民,毋入南、北口縱畜牧,損踐桑稼。給公主拜忽銀五萬兩,合剌合納銀千兩。乙未,以故東平權萬戶呂義死王事,賜諡貞節。戊戌,詔弛河南沿邊軍器之禁。陞燕京屬縣安次為東安州,固安為固安州。河南統軍司言:「屯田民為保甲丁壯射生軍,凡三千四百人,分戍沿邊州郡,乞蠲他徭。」從之。庚子,詔賜諸王爪都牛馬價銀六萬三千一百兩。壬寅,詔禁益都路探馬赤擾民。以成都經略司隸西川行院。禁蒙古、漢軍諸人煎、販私鹽。詔山東經略司徙膠、萊、莒、密之民及竈戶居內地。中書省臣以妨煮鹽為言,遂令統軍司完復邊戍,居民竈戶毋徙。詔阿朮戒蒙古軍,不得以民田為牧地。燕京、河間、開平、隆興四路屬縣雨雹害稼。
八月戊申朔,詔霍木海總管諸路驛,佩金符。辛亥,置元帥府于大理。詔東平、大名、河南宣慰司市馬千五百五十匹,給阿朮等軍。陞宣德州為宣德府,隸上都。以淄、萊、登三州為總管府,治淄州。命昔撒昔總制鬼國、大理兩路。兵部郎中劉芳前使大理,至吐蕃遇害,命恤其家。壬子,命中書省給北京、西京轉運司車牛價鈔。彰德路及洺、磁二州旱,免彰德今歲田租之半,洺、磁十之六。冀州蒙古百戶阿昔等犯鹽禁,沒入馬百二十餘匹,以給軍士之無馬者。甲寅,命成都路運米萬石餉潼川。給鈔付劉整市牛屯田。分劉元禮等軍戍潼川,命按敦將之。丙辰,詔以成都路綿州隸潼州。戊午,以阿脫、商挺行樞密院於成都,凡成都、順慶、潼川都元帥府並聽節制。庚申,以史天倪前為武僊所殺,以武僊第賜其子楫。癸亥,敕京兆路給賜劉整第一區、田二十頃。以夢八剌所部貧乏,賜銀七千五百兩給之。甲子,以西涼經兵,居民困弊,給鈔賑之,仍免租賦三年。敕諸臣傳旨,有疑者須覆奏。丙寅,以諸王只必帖木兒部民困乏,賜銀二萬兩給之。壬申,復置急遞鋪。濱、棣二州蝗,真定路旱。詔西涼流民復業者,復其家三年。車駕至自上都。
九月壬午,河南、大名兩道宣慰司所獲宋諜王立、張達、刁俊等十八人,遇赦釋免,給衣服遣還。乙酉,立漕運河渠司。己丑,賜諸王阿只吉所部種食、牛具。庚寅,諭高麗、上京等處毋重科斂民。招諭濟南、濱棣流民。遣使徵諸路賦稅錢帛。民間所賣布帛有疏薄狹短者,禁之。
冬十月戊午,初置隆興路驛。
十一月甲申,詔以歲不登,量減阿述、怯烈各軍行餉;東平、大名等路旱,量減今歲田租。丙戌,享于太廟,以合丹、塔察兒、王(盤)〔磐〕、張文謙行事。高麗國王王禃以免置驛、籍民等事,遣其臣韓就奉表來謝,賜中統五年曆并蜀錦一,仍命禃入朝。立御衣、尚食二局。
十二月丁未朔,以鳳翔屯軍、汪惟正青居等軍、刁國器平陽軍,令益都元帥欽察統之,戍虎嘯寨。甲戌,敕駙馬愛不花蒲萄戶依民例輸賦。也里可溫、答失蠻、僧、道種田入租,貿易輸稅。丙子,賜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是歲,天下戶一百五十七萬九千一百一十。賦,絲七十萬六千四百一斤,鈔四萬九千四百八十七錠。斷死罪七人。
公元1264年
至元元年春正月丁丑朔,高麗國王王禃遣使奉表來賀。壬午,敕諸路宣慰司,非奉旨無輒入覲。以千戶張好古歿王事,命其弟好義、好禮並襲職為千戶。癸巳,以益都武衞軍千人屯田燕京,官給牛具。以鄧州保甲軍二千三百二十九戶隸統軍司。戊戌,楊大淵進花羅、紅邊絹各百五十段,優詔諭之。己亥,立諸路平準庫。癸卯,命諸王位下工匠已籍為民者,並徵差賦;儒、釋、道、也里可溫、達失蠻等戶,舊免租稅,今並徵之;其蒙古、漢軍站戶所輸租減半。西北諸王率部民來歸。敕北京、西京宣慰司、隆興總管府和糴以備糧餉。築冷水河城,命千戶土虎等戍之。罷南邊互市。申嚴持軍器、販馬、越境私商之禁。
二月辛亥,賀福等六人告平陽、太原漏籍戶,詔賞以官,廷臣以非材對,給鈔與之。敕選儒士編修國史,譯寫經書,起舘舍,給俸以贍之。壬子,修瓊花島。發北京都元帥阿海所領軍疏雙塔漕渠。甲寅,以故亳州千戶邸閏陷于宋,命其子榮祖襲職。丙辰,罷陝西行戶部。丁卯,太陰犯南斗。癸酉,車駕幸上都。詔諸路總管史權等二十三人赴上都大朝會。弛邊城軍器之禁。
三月庚辰,設周天醮于長春宮。己亥,命尚書宋子貞陳時事,子貞條具以聞,詔奬諭,命中書省議行之。辛丑,詔四川行院,命阿脫專掌軍政,其刑名錢穀商挺任之。立漕運司,以王光益為使。
夏四月戊申,以
彰德、
洺磁路引漳、滏、
洹水灌田,致
御河淺澀,
鹽運不通,塞分渠以復
水勢。
辛亥,
太陰犯
軒轅御女星。
壬子,
東平、
太原、
平陽旱,
分遣西僧祈雨。(己)〔乙〕卯,
[22]詔
高麗國王王植來朝上都,修世見之禮。
辛酉,以
四川茶、鹽、
商、酒、
竹課充軍糧。
楊大淵以
部將王仲得宋將
昝萬壽書殺之,詔以其事未經
鞫問,或墮宋人行間之計,豈宜輒
施刑戮,
詰責大淵,仍
存恤仲家。
御苑官
南家帶請修
駐蹕涼樓并
廣牧地,詔涼樓俟
農隙,
牧地分給農
之無田者。
丁卯,
追治李璮逆黨萬戶張邦直兄弟及姜郁、
李在等
二十七人罪。
戊辰,給
新附戍
軍糧餉。
高麗國王王
璮遣其臣
金祿來貢。
[23] 五月乙亥,詔遣唆脫顏、郭守敬行視西夏河渠,俾具圖來上。庚辰,敕劍州守將分軍守劍門,置驛於人頭山。丙戌,太陰犯房。丁亥,釋宋私商五十七人,給糧遣歸其國。己丑,以平陰縣尹馬欽發私粟六百石贍饑民,又給民粟種四百餘石,詔奬諭,特賜西錦一端以旌其義。乙未,初置四川急遞鋪。丙申,賜諸王欽察銀萬兩,濟其所部貧乏者。己亥,太陰犯昴。以中書右丞粘合南合為平章政事。卭部川六番安撫招討使都王明亞為隣國建都所殺,敕其子伯佗襲職,賜金符。
六月乙巳,召王鶚、姚樞赴上都。宋制置夏貴率兵欲攻虎嘯山,敕以萬戶石抹乣札剌一軍益欽察戍之。戊申,高麗國王王禃來朝。
秋七月甲戌,彗星出輿鬼,昏見西北,貫上台,掃紫微、文昌及北斗,旦見東北,凡四十餘日。以阿合馬言,益解州鹽課,均賦諸色僧道軍匠等戶,其太原小鹽,聽從民便。癸未,改新鳳州為徽州。以西番十八族部立安西州,行安撫司事。丁亥,諸王算吉所部營帳軍民被火,發粟賑之。庚寅,給諸王也速不花印。壬辰,特詔諭鞏昌路總帥汪惟正勞勉之,賜元寶交鈔三萬貫,仍戍青居。賜諸王玉龍答失印,仍以先朝獵戶賜之。丁酉,龍門禹廟成,命侍臣阿合脫因代祀。己亥,定用御寶制:凡宣命,一品、二品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金,其文曰「皇帝行寶」者,即位時所鑄,惟用之詔誥;別鑄宣命金寶行之。庚子,阿里不哥自昔木土之敗,不復能軍,至是與諸王玉龍答失、阿速帶、昔里給,其所謀臣不魯花、忽察、禿滿、阿里察、脫忽思等來歸。詔諸王皆太祖之裔,並釋不問,其謀臣不魯花皆伏誅。
八月壬寅朔,
陝西行省臣
上言:「
川蜀戍兵軍需,請令
奧魯官徵
入官庫,
移文於近戍
官司,依數取之。宋
新附民宜撥
地土衣糧,給其
牛種,仍禁
邊將分匿
人口。
商州險要,乞增
戍兵。
陝西獵戶移獵
商州。
河西、
鳳翔屯田軍遷戍
興元。
四川各翼軍,有地者徵其稅,給無
田者糧。」皆從之。
甲辰,詔
秦蜀行省發銀二十五萬兩給
沿邊歲用。
乙巳,立〔
山東〕諸路行
中書省,
[24]以
中書左丞相
耶律鑄、
參知政事張惠等行
省事。詔
新立條格:
省併州縣,定
官吏員數,分
品從官職,給
俸祿,頒
公田,計
月日以考
殿最;
均賦役,招
流移;禁勿
擅用官物,勿以
官物進獻,勿借
易官錢;勿擅
科差役;凡
軍馬不得停泊村坊,
詞訟不得隔越陳訴;恤
鰥寡,
勸農桑,驗
雨澤,平
物價;具
盜賊、
囚徒起數,
月申省部。又頒
陝西四川、
西夏中興、
北京三處行
中書條格。
定立諸王使臣驛傳稅賦差發,
不許擅招
民戶,
不得以銀與非
投下人為斡脫,
禁口傳
敕旨及
追呼省臣官屬。詔:「
蒙古戶
種田,有
馬牛羊之家,其糧住支;無
田者仍給之。」
庚戌,命
燕王署敕、
諸王設
僚屬及
說書官。諸
站戶限田四頃
免稅,供
驛馬及
祗應,命各
路總管府兼領其事。
癸丑,命僧
子聰同議樞密院事。詔
子聰復其姓劉氏,
易名秉忠,拜
太保,
參領中書省事。
乙卯,詔改
燕京為
中都,其
大興府仍舊。增
都省參佐掾史
月俸。
丙辰,
劉秉忠、
王鶚、
張文謙、
商挺言,
燕王既署
相銜,
宜於省中別置幕位,每月
一再至,
判署朝政。其
說書官,
皇子忙安以李(磐)〔槃〕為之,
[25]南木合以
高道為之。
丁巳,以
改元大赦天下,詔曰:
公元1312年
- 應天者惟以至誠,拯民者莫如實惠。朕以菲德,獲承慶基,內難未戡,外兵未戢,夫豈一日,于今五年。賴天地之畀矜,暨祖宗之垂裕,凡我同氣,會於上都。雖此日之小康,敢朕心之少肆。
公元1264年
- 比者星芒示儆,雨澤愆常,皆闕政之所繇,顧斯民之何罪。宜布惟新之令,溥施在宥之仁。據不魯花、忽察、禿滿、阿里察、脫火思輩,構禍我家,照依太祖皇帝扎撒正典刑訖。可大赦天下,改中統五年為至元元年。於戲!否往泰來,迓續亨嘉之會;鼎新革故,正資輔弼之良。咨爾臣民,體予至意!
戊午,給益都武衞軍千人冬衣。己未,鳳翔府龍泉寺僧超過等謀亂遇赦,沒其財,羈管京兆僧司;同謀蘇德,責令從軍自效。發萬戶石抹乣札剌所部千人赴商州屯田,亳州軍六百八人及河南府軍六十人助欽察戍青居。敕山東經略副使武秀選益都新軍千人充武衞軍,赴中都。城郯,以沂州監戰塔思、萬戶孟義所部兵戍之。太原路總管攸忙兀帶坐藏甲匿戶,罷職為民。
九月壬申朔,立翰林國史院。以改元詔諭高麗國,并赦其境內。辛巳,車駕至自上都。庚寅,益都毛璋謀逆,二子及其黨崔成並伏誅,籍其家貲賜行省撒吉思。
冬十月壬寅朔,高麗國王王禃來朝。乙巳,禁上都畿內捕獵。庚戌,有事于太廟。壬子,恩州歷亭縣進嘉禾,一莖五穗。戊辰,改武衞軍為侍衞親軍。
十一月丙子,詔
宋人歸順及
北人陷沒來歸者,皆
月給糧食。
辛巳,征骨嵬。
先是,吉里迷
內附,言其國
東有骨嵬、亦里于
兩部,
歲來侵疆,故往征之。(乙)〔己〕丑,
[26]以
至元二年曆日賜
高麗國王王禃。禁
登州、
和州等處并
女直人入
高麗界
剽掠。
辛卯,召
衞州太一五代度師李居(素)〔壽〕
赴闕。
[27]壬辰,罷領
中書左右部,
併入中書省。以領
中書省左右部兼諸
路都轉運使、知
太府監事
阿合馬為
平章政事,領
中書省左右部兼諸
路都轉運使阿里為
中書右丞。
丁酉,
太原路臨州進
嘉禾二莖。以
元帥按敦、
劉整、
劉元禮、
欽察等
將士獲功,
賞賚有差。
十二月乙巳,罷各投下達魯花赤,定中外百官儀從。丁未,敕遣宋諜者四人還其國。戊午,賞拔都軍人銀五十萬兩。甲子,太陰犯房。乙丑,以王鑑昔使大理沒於王事,其子天赦不能自存,優恤之。丁卯,敕鄧州沿邊增立茱萸、常平、建陵、季陽四堡。戊辰,命選善水者一人,沿黃河計水程達東勝可通漕運,馳驛以聞。庚午,詔罷樞密院斷事官及各路奧魯官,令總管府兼總押所。始罷諸侯世守,立遷轉法。
是歲,真定、順天、洺、磁、順德、大名、東平、曹、濮州、泰安、高唐、濟州、博州、德州、濟南、濱、棣、淄、萊、河間大水。賜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戶一百五十八萬八千一百九十五。斷死罪七十三人。
校勘記
↑柴禎 按下文三月壬申條作「柴楨」,與王惲烏臺筆補乞尚書柴楨北還事狀符。疑「禎」當作「楨」。 公元1260年
↑(瓜)〔爪〕都 據上文中統元年三月戊辰條、本書卷一一七別里古台傳及拉施特史集譯音改。蒙古語「爪」,意為「百」,「都」意為「有」。 ↑以興松雲三州隸上都 考異云:「案陞開平為上都,在四年五月戊子;陞望雲縣為雲州、松山縣為松州,在四年五月庚子。不應此時先有上都及松、雲二州之名。據下文四月庚戌以望雲、松山、興州課程隸開平府,可證其時不稱上都也。」 ↑平(灣)〔灤〕 按本書卷九八兵志有「命阿海充都元帥,專於北京、東京、平灤、懿州、蓋州路管領見管軍人」,據改。 ↑〔打〕捕鷹坊 按「打捕鷹坊」為元代捕獵戶,此處顯脫「打」字,今補。 公元1258年
↑大梁府 按本書卷三憲宗紀八年十二月己亥條有「大良山守將蒲元圭降」,卷一二世祖紀至元十九年二月癸丑條有「大良平元帥蒲元圭遣其男世能入覲」。卷一六二李忽蘭吉傳作「大梁平」。疑此處「大梁府」當作「大良平」或「大梁平」。 ↑(右)〔左〕丞相忽魯不花 據本書卷一一二宰相年表改。按當時右丞相為不花、史天澤。本證已校。 公元1262年
↑(咸)〔威〕寧 按威寧金置,屬撫州。本卷下文中統三年十一月戊申條有「陞撫州為隆興府」,「割宣德之懷安、天成及威寧、高原隸焉」。又本書卷一四九劉伯林傳、卷一六六石抹狗狗傳皆作「威寧」。此處「威」誤為「咸」,今改。元代陝西行省奉元路與湖廣行省武昌路均有咸寧縣,與此非一地。 ↑(天順)〔順天〕 據本書卷五0五行志改正。按元無「天順」建置。 公元1271年
↑韓(安世)〔世安〕 據上文二月甲辰、三月戊寅條及下文至元八年三月辛巳條改正。道光本巳校。 ↑(武寧)〔寧武〕軍 按下文癸丑條有「立小峪、蘆子、寧武軍、赤泥泉鐵冶四所」,據改正。寰宇通志卷八一有「寧武軍口」。道光本已校。 公元1261年
↑夔州路 按上文中統二年六月庚申條作「夔府路」,與王惲中堂事記符。此處「州」當作「府」。 ↑邢洺等處漳滏(澧)〔灃〕河達泉 按澧河在湖南,與「邢、洺等處」無涉。寰宇通志卷五順德府云:「灃河,在任縣東十五里,上接南和縣,下流入真定府隆平縣界。」「澧」誤,今改。類編已校。 ↑三十萬〔石〕 按本書卷九六食貨志賑恤作「三萬石」,今據補「石」字。 ↑大(明)〔名〕 據本卷上文二月癸丑條及本書卷九八兵志改。按元無「大明」建置。 ↑王(盤)〔磐〕 從殿本改。按本書卷一六0本傳作「磐」。下同。 ↑(興隆)〔隆興〕路 據本書卷五八地理志改正。本證已校。 ↑罷開元路宣慰司 本證云:「案中統二年罷十路宣撫司,止存開元路。其改宣慰司則在至元十五年,此時不得有此稱。」 公元1270年
↑兀良吉 按下文至元七年七月乙丑條作「兀良吉帶」,此處當脫「帶」字。 ↑(己)〔乙〕卯 按是月乙巳朔,無己卯日。此「己卯」在壬子〈〉、辛酉〈〉間,係乙卯〈〉之誤,今改。 ↑金祿 按高麗史卷二六元宗世家作「金祿延」,疑此處脫「延」字。 ↑立〔山東〕諸路行中書省 據本書卷一四六耶律楚材傳附耶律鑄傳、卷一六七張惠傳補。蒙史已校。 ↑李(磐)〔槃〕 按本書卷一二六廉希憲傳、卷一五六董文炳傳、卷一六三張德輝傳、卷一六四王構傳均作「李槃」,據改。 ↑(乙)〔己〕丑 按是月壬申朔,無乙丑日。此「乙丑」在辛巳〈〉、辛卯〈〉間,係己丑〈〉之誤,今改。 公元1279年
↑李居(素)〔壽〕 據後文至元十六年十月辛丑、十二月丁酉、十八年正月丁巳條及卷二0二釋老傳改。按秋澗集卷四七李居壽行狀有「師姓李氏,諱居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