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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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 列傳第三十八

作者 脫脫
孟鑄 宗端修 完顏閭山 路鐸 完顏伯嘉 朮虎筠壽 張煒 高竑 李複亨

孟鑄

公元1190年
孟鑄大定末,補尚書省令史
明昌元年御史台奏薦戶部員外郎李獻可完顏掃合太府丞徒單繹、宮籍監丞張庸右警巡使袞、禮部主事蒲察振壽、戶部主事郭蛻、應奉翰林文字移刺益、中都鹽鐵判官趙皓、尚書省令史劉昂十一人剛正可用。
詔除獻可右司諫掃合磁州刺史,繹秘書丞中都右警巡使,袞彰國軍節度副使,振壽治書侍御史,蛻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益翰林修撰,皓都水丞戶部主事刑部主事
累遷中都路按察副使南京副留守河平節度使
公元1204年
泰和四年,入為御史中丞召見香閣
上謂曰:「朕自知卿,非因人薦舉也。
御史責任甚重,往者台官推求細故彈劾小官至於巨室重事,則畏徇不言
其勤乃職,無廢朕命
」是歲,自春至夏,諸郡少雨。
奏:「今歲愆陽,已近五月比至得雨,恐失播種之期,可依種麻菜法,擇地稍下撥畦種穀,穿土作井,隨宜灌溉
上從其言,區種自此始。
無何奏彈大興府紇石烈執中過惡,其文略曰:「京師百郡之首,四方取則
知府執中貪殘專恣,不奉法令,自奉聖州罪解以後,怙罪不悛,蒙朝廷恩貸轉生跋扈
雄州詐奪人馬平州冒支己俸,無故破魏廷碩家,發其塚墓
拜表調鷹不赴祈雨聚妓戲嬉毆詈同僚,擅令住職,失師帥之體。
乞行黜退,以厭人望
」上以執中東宮舊人,頗右之,謂曰:「執中粗人,似有跋扈者。
曰:「明天在上,豈容有跋扈之臣?
」上悟,詔尚書省問之。
公元1205年
泰和五年、鄧、河南屢有警,議者謂宋且敗盟
六年正月,宋賀正旦使陳克俊等朝辭,上使就館諭克俊以國家涵容之意,果不詳此旨,恐兵未可息也。
使以上言達宋主。
章宗本無意用兵,故再三諭之。
提刑司按察司差官複察,權削望輕
尚書省議。
參知政事賈鉉奏:「乞差監察時,即別遣官偕往,更不復察,諸疑獄並令按察司從正與決庶幾可慰人望
」從之。
公元1208年
永豐庫官不守宿因而被盜,上召登聞鼓院官欲有所問,皆不在
上諭曰:「此輩慢法如此御史台所職何事也!
」複諭御史大夫宗肅曰:「朕聞唐宰相宿省中,卿等所知也。
台官六部官、其餘司局亦嘗宿直
尚書省左右司宿直,餘亦當准此
八年,除絳陽節度使
至甯元年,複為御史中丞
紇石烈執中作亂,召右諫議大夫張行信俱至大興府,問曰:「汝輩向來彈我者耶?
等各以正言答之。
執中遣還家,曰:「且須後命
既而執中死,亦尋卒。

宗端修

公元1182年
宗端修字平叔汝州人
章宗睿宗上一字,凡太祖諸子皆加「山」為「崇」,改「宗」氏為「姬」氏。
端修好學喜名節,中大定二十二年進士第
明昌間,補尚書省令史
承安元年監察御史椿年、武簡職事修舉,詔以端修及範鐸代之。
是時元妃李氏兄弟干預朝政端修上書乞遠小人
上遣李喜兒傳詔端修:「小人為誰,其以姓名對。
端修對曰:「小人者,李仁兄弟
仁惠,喜兒賜名也。
喜兒不敢隱,具奏之。
上雖責喜兒兄弟,而不能去也。
四年,複上書言事宰相惡之,坐以不台官直進奏帖,准上書不以實,削一官期年後敘
章宗端修不為眾所容,釋之,改大理司直
泰和四年,遷大理丞召見香閣
上謂端修曰:「汝前為御史,以幹能見用。
汝言多細碎不究其實,嘗令問汝,亦不汝罪。
及為大理司直,乃能稱職,用是擢汝為丞,盡乃心力,惟法是守,勿問上位宰執所見何如,汝其志之!
」知大同府紇石烈執中陳言,下大理寺議。
端修執中言事涉私治罪
詔以端修別出情見不當,與司直溫敦按帶各削一官解職
久之,為節度副使,卒官。
端修終以直道不振于時自守愈篤。
妻死不復更娶,獨居二十年,士論高之
汝州司候彥哲之官,問為政
端修曰:「為政不難治氣養心而已
彥哲不達端修曰:「心正則不私,氣平則不暴
為政之術,盡於此矣。」

完顏閭山

公元1191年
完顏閭山蓋州猛安人。
明昌二年進士,累調觀察判官,補尚書省令史知管差除
授都轉運都勾判官,改河東南路轉運都勾判官南京警巡使
丁母憂起複南京按察判官累遷南軍節度使,入為工部尚書
貞祐三年,知京兆府事,充行省參議官。
四年,知鳳翔府事。
興定元年冬,詔陝西行省伐宋,閭山元帥右都監參議諸軍事
宋兵千余人伏吳寨穀,閭山騎兵掩擊敗之,追襲十五裏,殺三百余,獲牛羊千計
改知平涼府,敗宋人于步落堝。
遷官一階
三年,召為吏部尚書
廷議戶部官,往往聚斂苛刻應詔
閭山曰:「民勞至矣,複用此輩,將何以堪。
識者稱之。
三年朝廷晉安元帥府陀滿胡土門暴刻,以閭山代之。
是歲十月,卒。

路鐸

公元1192年
路鐸字宣叔,伯達子也。
明昌三年,為左三部司正
上書言事召見便殿,遷右拾遣。
明年,盧溝河決,請自玄同以下、丁村以上無修舊堤,縱使分流,以殺減水勢
工部尚書胥持國檢視
章宗將幸景明宮,是歲民饑,不可行
御史中丞董師中上書諫,左補闕許安仁繼之,賜對禦閣。
尚書省曰:「朕不禁暑熱,欲往山后
台諫民間多闕食,朕初不盡知,既已知之,其忍自奉重困民哉。
」乃罷行。
公元1194年
尚書左丞完顏守貞論政事,守正不移與同不合,罷知東平府事,台諫因而擠之。
上書守貞賢,可複用,其言太切,召對崇政殿
既而章宗書語大臣於是尚書左丞烏林答願、參知政事夾穀衡胥持國路鐸梁冀右丞相,所言狂妄不稱諫職
右丞相夾谷清臣也。
上曰:「周昌以傑、漢高祖高祖不以為忤
路鐸梁冀丞相耳。
頃之守貞入為平章政事
五年,複與禮部尚書張暐御史中丞董師中右諫議大夫賈守謙翰林修撰完顏撒刺諫幸景明宮,語多激切章宗不能堪,遣近侍局直長李仁願召凡諫北幸者詣尚書省,詔曰:「卿等諫北幸甚善,但其間頗失君臣之體耳。」
是歲,郝忠愈獄起,事密,諫官不能察其詳,議者頗謂事涉鎬王永中,思有以寬解上意
右諫議大夫賈守謙上封事,繼之,尤切直
優容之,謂曰:「汝言諸王皆有覬心,遊其門者不無橫議,是何言也。
但朕不罪諫官耳。
頃之尚書省奏擬同知河北西路轉運使事,詔再任右拾遺,謂宰相曰:「敢言,但識短耳。
朕嘗詰責而氣不沮。
召對,論宰相太重
上曰:「凡事由朕,宰相安得權重
既而複奏曰:「乞陛下勿泄此言,泄則臣齏粉矣。
」上曰:「宰相安能齏粉人!
」至是,章宗以此言告宰相,雖留再任,宰相愈銜之。
右補闕
完顏守貞再入相,以政事己任胥持國方幸,尤忌守貞,並忌輩。
輩雖嘗為守貞論辨而不相附
邊防守貞以為掇拾唐人餘論,皆不行
守貞持鎬王永中事久不決,等亦上言切諫,並指以為黨。
上乃出守貞濟南府,凡曾薦守貞者皆黜降,謂宰臣曰:「董師中台省守貞不可治,路鐸李敬義稱舉之者
三人者後俱可用,今姑出之。
上複曰:「路鐸敢言,甚有時名,一旦外補,人將謂朕不能直臣
可選敢言才識右者
參知政事馬琪奏曰:「知無不言,然亦多不當理
」上曰:「諫官非但敢言,亦須間有出朕意表者,乃有裨益耳。
於是吏部尚書董師中出為陝西路轉運使南京留守判官
戶部郎中李敬義方使高麗還,即出為安化軍節度副使
詔曰:「卿等昨來交薦守貞公正可用,今坐所失實耳。」
公元1197年
承安二年,召為翰林修撰,同看讀陳言文字。
上召禮部尚書張暐大理卿麻安上,問趙晏所言十事因問董師中張萬公優劣
奏:「師中胥持國以進,趙樞、張複亨張嘉貞皆出持國門下嘉貞趨走襄之門。
持國不可複用,若再相,必亂綱紀
」上曰:「朕豈複相此人,但遷官二階使致仕何為不可
持國党聞之,怒愈甚
監察御史
參知政事楊伯通引用鄉人李浩劾奏:「伯通公器私恩左司郎中賈益、知除武鬱承望風旨不詳起複條例
」涉妄冒,大夫張暐抑之不行
上命同知大興府賈鉉詰問
張暐伯通待罪於家。
賈鉉奏:「近詔書詰問御史大夫張暐
路鐸嘗稟會楊伯通私用鄉人李浩
以為彈絀大臣,須有阿曲實跡,恐所劾不當台綱愈壞,令再體察
賈益除授宰執公議奏稟不見伯通私任形跡
於是,詔責言事輕率慰諭伯通治事如故
公元1206年
頃之,遷侍御史,主奏事
監察御史端修言事下吏,使御史台令史郭公仲達意大夫張暐
奏事殿上,上問:「姬端修彈事申台官否?
」對曰:「嘗來面議
端修款伏乃雲:「只曾與侍禦私議大夫不知也。
既而端修杖七十收贖公仲杖七十替罷。
奏事不實一官兩官,皆解職
頃之,起為泰定軍節度副使
上謂宰臣曰:「凡言事者,議及朕躬亦無妨,語涉宰相間有憎嫌何以得進?
」詔左司資考正五品,即除東平府治中
未幾景州刺史尚書省已奏郭歧為之,詔特改景州刺史,仍勿送審官院
述十二訓以教民
詔曰:「路鐸十二訓皆勸人為善,遍諭州郡使知之。
」遷陝西路按察副使
坐以糾彈之官京兆府治中蒲察張鐵、總管判官辛孝儉、推官愛剌宴飲奪路一官解職
泰和六年,召為翰林待制知登聞鼓院,累除孟州防禦使
貞祐初,城破,投沁水死。
剛正曆官台諫,有直臣之風。
為文尚奇,詩篇溫潤精緻,號《虛舟居士集》雲。

完顏伯嘉

公元1191年
完顏伯嘉字,輔之北京路訛魯古必剌猛安人
明昌二年進士,調中都警巡判官
孝懿皇后妹晉國夫人家奴買漆不酬直伯嘉鉤致晉國用事奴數人繫獄
晉國章宗章宗曰:「姨酬其價,則奴釋矣。
由是豪右屏跡
寶坻丞。
尚書省令史,除太學助教監察御史
劾奏平章政事僕散揆
或曰:「與宰相有隙奈何
伯嘉曰:「職分如此
」遷平涼治中
累官莒州刺史
讞屬縣盜,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一錢雲何
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以准罪耳。
」詰之,果然
詔與按察官俱推排物力召見香閣
公元1216年
大安中三遷同知西京留守,權本路安撫使
貞祐初,遷順義軍節度使
父母喪,卒哭起複震武軍節度使宣撫副使提控太和嶺諸隘。
副統李鵬飛誣殺彰國軍節度使牙改,詔伯嘉治之。
貞祐四年三月伯嘉奏:「西京副統程琢智勇過人持心忠孝,以私財募集壯士二萬,複取渾源白登,有恢復山西之志,已命駐於弘州矣。
近者靖大中完顏毛吉打以三千人歸國,各遷節度副使
山西已不守,琢收合餘眾盡忠於國,百戰不挫。
臣恐失機會,輒擬琢昭勇大將軍同知西京留守事,兼領一路義軍給以空名敕二十道,許擇有謀略充州縣。
」制可,仍賜琢姓夾穀氏。
琢請曰:「前代賜國姓,不系他族,如蒙更賜,榮莫大焉。
」詔更賜完顏氏。
是月伯嘉元帥左監軍知太原府事,河東北路宣撫使
以同知太原府斡勒合打彰國軍節度使宣撫副使
六月斡勒合打奏:「同知西京留守完顏琢恃與宣撫使伯嘉雅善徙居代州,肆為侵掠
遙授太原治中,權堅州刺史完顏斜烈私離邊面,臣白伯嘉伯嘉不悅,遣臣護送糧運代州
請益兵,乃以羸卒數百見付,半無鎧仗
臣複為言伯嘉怒臣,榜掠幾死。
立功累年頗有寸效伯嘉挾私陵轢無複宣撫同僚之禮。
臣欲不言,恐他日反為所誣,無以自明
」上問宰臣,奏曰:「太原重鎮防秋在邇,請敕諭和解
」詔曰:「太原兵沖,若以私忿廢國事,國家何賴焉!
卿等同心戮力,以分北顧之憂,無執前非,誤大計也。
七月伯嘉改知歸德府事,合打改武甯軍節度使
御史台奏:「宣撫副使合打訴元帥伯嘉私忿箠楚,令本台廉問,既得其事,遂不復窮治
若合打奏實,伯嘉安得無罪伯嘉無罪,合打合欺罔,乞審正是非明示黜陟
宣宗曰:「今正防秋,且已。」
初,河東行省胥鼎奏:「完顏伯嘉言同知西京留守台州刺史完顏琢,可倚之以複山西朝廷遷官賜姓,令屯代北,扼太和嶺。
今聞諸隘悉無琢兵,蓋琢挈太原之眾,保五台剽掠耳。
如尚以伯嘉之言為可信,乞遣琢出太原,或徙之內地分處其眾,以備不測之變。
宰臣奏:「已遣官體究琢軍,且令太原元帥府烏古論德升召琢使之矣。
以此意報
無何德升奏:「琢兵數萬分代州諸險,拒戰甚力,其眾烏合,非琢不可制。
胥鼎複奏:「宣差提控古裏甲石倫言,琢方招降人,謀複山西盤桓於忻、代、定、襄間,恣為侵擾無複行意
發掘並且
戕殺無辜,雖曰不煩官廩博易為名,實則攘劫,欺國害無如琢者。
石倫之言如此,臣已令帥府禁止之矣。
宰臣奏:「所遣官自忻、代來,雲不見劫掠之跡,惟如德升言便。
」從之。
公元1217年
伯嘉歸德上言,乞雜犯死罪以下納粟贖免
宰臣奏:「伯嘉前在代州嘗行之,蓋一時之權不可為常法
」遂寢。
俄改簽樞密院事
閱月,改知河南府事。
是時,甫經兵後,乏兵食伯嘉令輸菜根足之,皆以為便。
興定元年,知河中府,充宣差提控未幾召為吏部尚書
二年,改御史中丞
公元1216年
初,貞祐四年十月,詔以兵部尚書簽樞密院事蒲察阿裏不孫右副元帥備禦潼關陝州
澠池土濠村,兵不戰而潰
阿裏不孫逸去,亡所佩虎符變易姓名,匿柘城縣與其妻妹前韓州刺史合喜男婦紇石烈氏及僕婢三人僦民居止
喜母徒單氏聞之,捕執紇石烈,斷其發,拘之佛寺中。
阿裏孫複亡去
監察御史完顏藥師劾奏:「乞就詰紇石烈及僕婢,當得所在
妻子見在京師,亦無容不知,請窮治
有司方系其家人特命釋之,詔曰:「阿裏不孫若能自出,當免極罪
阿裏不孫乃使其子上書,請圖後效
尚書省奏:「阿裏不孫特赦死,當詣闕自陳,乃令其子上書,猶懷顧望
伯嘉劾之曰:「古之為將者,受命日忘其家,臨陣日忘其身,服喪衣、鑿凶門而出,以示必死。
進不求名,退不避罪,惟民是保。
阿裏不孫國重寄,握兵數萬,未陣而潰,委棄虎符,既不得援枹鼓以死敵,又不能負斧鑕而請罪逃命竄伏猥居裏巷,挾匿婦人為此醜行
聖恩寬大曲赦其死,自當奔走闕庭皇恐待命
安坐要君,略無忌憚,跡其情罪,實不容誅。
此而不懲朝綱廢矣。
屍諸市以戒為臣不忠者!
宣宗曰:「中丞言是,業已赦之矣。
阿裏不孫除名
五月,充宣差河南提控捕蝗,許決四品以下
宣宗憂旱。
伯嘉奏曰:「日者君之象,陽之精,旱熯人君自用亢極之象,宰執以為冤獄所致
燮和陰陽宰相之職,而猥歸咎於有司
高琪武弁出身,固不足論,汝礪不知所職,其罪大矣
漢制災異策免三公,顧歸之有司邪。
臣謂今日之旱,聖主自用宰相諂諛百司失職,實此之由。
」高琪、汝礪深怨之。
禮部郎中抹撚胡魯剌以言事忤旨,集五品上官顯責之。
明日伯嘉諫曰:「自古帝王莫不欲法堯、舜而恥為桀、,蓋堯、舜納諫,桀、拒諫也。
故曰:'納諫者昌,拒諫者亡'。
胡魯剌所言是,無益於身,所言不是無損于國。
陛下廷辱如此,獨不欲為堯、舜乎?
近日言事者語涉謗訕有司當以重典陛下釋之。
與其釋之以為恩,曷若之而不問
宰相請修山寨避兵伯嘉諫曰:「建議者必曰據險可以安君父,獨不見陳後主入井乎?
假令入山可以得生,能複為國乎?
人臣忠國者,有媚君者,忠國者或拂君意,媚君者不為國謀。
臣竊論之,有國可以有君,有君未必有國也。
」高琪、汝礪聞之,怒愈甚
十二月,以御史中丞、權參知政事元帥左監軍,行尚書省元帥府河中控制河東南北路便宜從事
興定三年伯嘉河中,奏曰:「本路沖要,不可闕官,凡召辟者每以艱險為辭。
乞凡檄召無故不至者宜令降罰,悉心幹當者視所曆升遷
詔召不至決杖一百,餘如所請。
廷議欲棄河東,其民以實陝西
伯嘉上書諫曰:「中原之有河東,如人之有肩背
古人雲'不得河東不雄',萬一失之,恐未易取也。
」大忤宰執意。
頃之,召還,罷為中丞
伯嘉入見,奏曰:「如臣駑鈍固宜召還,更須速遣大臣鎮撫
宣宗深然之。
伯嘉上疏曰:「國家不強,力不足以有為,財不富,賞不足以周眾,獨恃官爵激勸人心
近日以功遷官赴都求調者,有司往往駁之,冒濫者固十之三,既與而複奪之,非所勸功也。
乞應軍功遷官宣敕無偽者即准用之。
」又曰:「自兵興以來河北桀黠往往聚眾自保未有定屬。
乞賜招撫,署以職名無為他人所先。
」又曰:「河東河北有能招集餘民完守城寨者,乞無問門地,皆超逾等級,授以本處見任之職。
」又曰:「河中晉安被山帶河保障關、陝,此必爭之地
今雖殘破形勢猶存若使他人據之,因鹽池之饒,聚兵積糧,則河津以南太行以西,皆不足恃矣。」
公元1220年
四年秋河南大水,充宣慰副使按行京東
奏曰:「亳州最甚,合免三十余萬石
三司止奏除十萬石,民將重困,惟陛下憐之。
」詔治三司奏災不以實罪。
伯嘉行至蘄縣,聞前有紅襖賊,不敢泗州
監察御史烏古孫奴申伯嘉違詔,不遍按視
又曰:「伯嘉永城縣主簿蒙古訛裏刺不法沈丘夾谷陶也受賄,匿而不發。
穀城縣獨吉鼎術可嘗受伯嘉伯嘉御史辟之。
」詔有司鞫問,會赦免
公元1221年
五年,起為彰化軍節度使,改翰林侍講學士
伯嘉純直,不能與時低昂,嘗曰:「生為男子,當益國澤民其他不可學也。
高汝礪希寵固位伯嘉論事輒與之忤,由是之者眾。
元光元年,坐言事過切,降遙授同知歸德府事。
二年三月遙授集慶軍節度使,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河中,率陝西精銳平陽公史詠共複河東
頃之伯嘉有疾
六月,薨。
公元1217年
伯嘉太原後,完顏琢寓軍平定石仁寨,權平定州刺史范鐸以閻德用本州提控
德用桀驁,蓄奸謀,鐸不能制,委曲容庇之。
興定元年德用所部掩襲,殺琢及官屬程珪等百餘人,遂據石仁寨。
鐸懼,挈家太原
德用遂據平定州
二年十月,詔誅範鐸。

朮虎筠壽

公元1215年
朮虎筠壽,貞祐間器物局直長,遷副使
貞祐三年七月工部開封市白牯取皮治御用鞠仗
筠壽以其家所鞠仗以進,因奏曰:「中都食盡,遠棄廟社陛下坐薪懸膽之日,奈何以球鞠細物動搖民間,使屠宰耕牛以供不急之用,非所以示百姓也。
宣宗不懌,擲仗籠中
明日,出筠壽為橋西提控
贊曰:孟鑄宗端修路鐸盡言章宗,皆擯斥不遂
胡沙虎可謂先知,雖行其言,弗究厥罰。
厥後胡沙虎逆謀胥持國至於誤國,而不悟也。
宣宗時完顏素蘭許古敢言者,亦挫于高琪、汝礪之手。
匱土不能河決有以也夫
完顏伯嘉以著功參大政,亦不能一朝而安,言之難也如是哉!
朮虎筠壽,所謂藝事以諫者邪。

張煒

公元1185年
張煒字子明洺州永年人本名燝,避章宗嫌名改焉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調葭州軍事判官再遷中都左警巡使
煒喜言功利,寡廉節交通部民閻元翬,縉紳薄之。
累官部員外郎
公元1200年
承安五年天色久陰晦,平章政事張萬公奏:「此由君子小人邪正不分所致君子在內小人在外
章宗問:「孰為小人
萬公對曰:「戶部員外郎張煒文繡署丞田櫟、都水監丞張嘉貞雖有幹才無德而稱,好奔走取勢利。
大抵論人當先德後才。
」詔三人皆與外除,煒出為同知鎮西軍節度使事,轉同知西京轉運使事。
是時大築界牆,被行戶工部牒主役事
丁母憂起複桓州刺史奏請以鹽易米事,且所言利害甚多,恐涉細碎不敢盡上。
尚書省曰:「張煒通曉人也,朕不敢縷詰,卿等詳問之,毋為虛文
」充宣差西北路軍儲,自言斂不及民,可以足用
大抵商賈縱其販易不問所從來。
奸人往往投牒妄指產業,疏鄰保姓名,煒信之,多與之錢。
已而亡去,即逮系鄰保,使之代償一路為之疲弊
以故氈罽繒絮皮革給軍士,皆棄於道而去。
歲餘,改戶部郎中,遷翰林直學士,俱兼規措職事
左丞相宗浩奏:「張煒長於恢辦,比戶部給錢三十萬,已增息十四萬矣。
請給錢通百萬,今從長恢辦,乞不隸省部,委臣專一提控,有應奏者,許專達歲差幹事官計本息具奏
上從其請。
公元1206年
泰和六年,伐宋,進銀五千兩。
詔曰:「汝幹集資儲,固其職也,毋令軍士有議國家
人之短汝,朕皆知之,惟能興利,斯惟汝功。
」自西北路召還,勾計諸道倉庫,除簽三司事
上問:「誰可代卿規措者?
中都轉運戶籍判官王謙
西北路,盡發前後散失錢物巨萬計,對獄積年
大安三年,起為同簽三司事
會河堡兵敗,軍士猶去張宣差刻我,欲倒戈殺之。
累遷戶部侍郎
貞祐初
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
公元1214年
貞祐二年春中都乏糧,詔同知都轉運使事。
邊源以兵萬人護運通州積粟,軍敗死焉,平章政事高琪舉代源行六部事。
以勞進官一階,改河北東路轉運使
宣宗遷汴,佐尚書右丞胥鼎前路排頓,及修南京宮闕
無何坐事孟州防禦使
三年,遷安國軍節度使
致仕
宣宗初以有才,既察其無實,遂不复用
貞祐四年卒。

高竑

高竑渤海人
廕補官,累調貴德縣
提刑司舉任繁劇,遷奉聖州錄事
察廉,遷內黃累官左藏庫副使
元妃李氏以皁弊易紅幣,獨拒不肯易。
元妃奏之。
章宗大喜遣人諭之曰:「所執甚善。
今姑與之,後不得為例。
」轉儀鸞局少府少監,改戶部員外郎安州刺史
大安中越王永功中山王傅知府事
改同知河南府,充安撫使
徙同知大名府,兼本路安撫使
貞祐二年,遷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錄大名功,遷三官致仕
興定四年,卒。

李複亨

李複亨字仲修榮州河津人
年十八,登進士第
中書優等,調臨晉主簿
護送官馬入府,宿逆旅,有盜殺馬,複亨曰:「不利而殺之,必有仇者。
」盡索逆旅商人過客
同邑橐中佩刀,謂之曰:「刀蔑馬血,火煆之則刃青。
」其人款服,果有仇。
提刑薦遷南和
盜割民家牛耳
複亨盡召裏中人至,使牛家牽牛過之至一人前,牛忽驚躍,詰之,乃引伏
察廉,遷臨洮府判官,改陝西東路戶籍判官,轉河東北路支度判官
公元1219年
泰和中,伐宋,充宣撫司經歷官,遷解鹽副使,曆保大震武知節度事
丁母憂起複同知震武節度,加遙授忻州刺史
貞祐間,曆左司員外郎郎中,遷翰林直學士行三司事
興定三年上言:「近日興師伐宋,恐宋人乘虛掩襲南鄙故籍邊郡為軍
大軍已還,乞罷遣歸本業。
」從之。
複亨陳留縣程震二十九人農桑有效征科均一朝廷遷擢之。
是歲七月,置京東京西、京南三路三司,掌勸農催租軍須科差鹽鐵酒榷等事戶部侍郎師魯東路,治歸德戶部侍郎完顏麻斤出攝南路,治許州複亨西路,治中京河南府三司使侯摯總之
複亨奏:「民間銷毀農具以供軍器,臣竊以為未便
汝州魯山寶豐鄧州南陽皆產鐵,募工置冶,可以獲利,且不厲民
又奏:「陽武設賣鹽官以佐軍用,乞禁止滄,濱鹽勿令過河,河南陽武解鹽河北食滄、濱鹽,南北俱濟。
」詔尚書省行之
九月,以勸農有勞,遷兵部尚書
閱月,轉吏部尚書,權參知政事
四年三月真拜參知政事,兼修國史
公元1220年
七月河南雨水害稼,複亨宣慰使御史中丞完顏伯嘉副之,循行郡縣,凡官吏貪污不治者,得廢罷推治
複亨奏乞禁宣慰司官吏不得與州府司縣行總管府管軍官會飲
又奏曰:「詔書令臣,民間差發可免者免之。
民養驛馬,此役最甚使者求索百端,皆出養馬之家,人多逃竄,職此之由。
可依舊設回馬官使者食料官給之,歲終會計均賦於民。
又奏:「河南田多,可招河東河北移民耕種
被災及沿邊郡縣租稅全免內地半之,以救塗炭之民,資蓄積之用。
」詔有司議行焉。
還奏:「南陽禾麥雖傷,土性宜稻,今因久雨,乃更滋茂
田凡五百餘頃,畝可收五石,都得二十五萬余石。
可增直糴給唐、鄧軍食
詔書不急科役即令免罷,臣不敢輒行,如以臣言為然,乞付有司計之。
」制可。
無何被詔提控軍興糧草
複亨奏:「河渡不通陝西鹽價踴貴,乞以互易足兵食。
」詔戶部從長規措
公元1221年
複亨有會計才,號能吏當時推服,故驟至通顯
執政,頗矜持,以私自營,譽望頓減。
五年三月廷試進士複亨監試
進士盧元謬誤,濫放及第
讀卷官禮部尚書趙秉文翰林待制崔禧、歸德治中時戩、應奉翰林文字嘉善當奪三官降職複亨當奪兩官
趙秉文嘗請致仕宣宗憐其老,降兩階,以禮部尚書致仕
複亨罷為定國軍節度使
元光元年十一月,城破自殺,年四十六。
資德大夫、知河中府事。
贊曰:大凡兵興則財用不足是故張煒李複亨乘時射利聚斂為功。
大安軍士倒戈殺煒。
複亨宣慰南陽,還奏稻熟可糴。
所謂聚斂之臣者,二子之謂矣。
高竑守藏君子頗有取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