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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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作者 脫脫
蘇保衡 翟永固 魏子平 孟浩附:田瑴 梁肅 移剌慥 移剌子敬

蘇保衡

蘇保衡字宗尹雲中天成人
父京,進士,為西京留守
宗翰兵至西京,京出降
久之,京病篤,以保衡屬宗翰。
京死,宗翰薦之於朝。
進士出身,補太子洗馬,調解州軍事判官
左監軍撒離喝駐軍陝西,辟幕府參議軍事累官同知興中尹。
天德間繕治中都張浩保衡督工役。
大興少尹,督諸陵工役
再遷工部尚書
海陵治兵伐宋,與徐文造舟通州海陵近郊,因至通州工作
兵興,保衡為浙東道水軍都統制,率舟師泛海,徑趨臨安
宋兵來襲,敗於海中副統制鄭家死之。
大定二年,召赴中都
是時山東盜賊嘯聚契丹攻掠臨潢州郡百姓困弊
保衡安撫山東,前太子少保高思安撫臨潢,發倉粟以賑之,無衣者賜以幣帛,或官粟有闕,則收糴以給之,無妻室者具姓名以聞。
還除刑部尚書
工部尚書宗永兵部侍郎完顏余裏也,往河南山東陝西宣問屯田軍人,有曾破大敵攻城野戰立功者,具姓名以聞。
以寡敵眾,或與敵相當先登敗敵者,正軍擐甲阿裏補官一階猛安謀克功狀尚書省,曾隨海陵軍至淮上破敵者亦准上遷賞。
公元前726年
僕散忠義伐宋,保衡戶部關中,兼糾察,許以便宜,黜守令不法十餘人
邠守傅慎微用事者,被讒構下獄且死,保衡力救之得免。
入為太常卿,遷禮部尚書
三年,拜參知政事
宋人請和,詔保衡南京,與僕散忠義斟酌事宜,行之。
入奏,進右丞
四年宋人請和,師還,保衡朝京師。
初,宮女稱心縱火十六位,延燒諸殿,上以方用兵國用不足不復營繕
宋和,詔保衡監護役事,遣少府監仲愈南京宮殿圖本
上聞之,謂保衡曰:「追仲愈還。
民間將謂朕效正隆華侈也。」
公元前723年
六年冬有疾,求致仕不許
敬嗣暉傳詔曰:「卿以忠直擢居執政齒發未衰,遽以小疾求退
善加攝養,以俟疾間視事
未幾,薨,年五十五。
世宗放鷹近郊,聞之乃還,為輟朝賻贈,命有司致祭

翟永固

公元1128年
翟永固字仲堅中都良鄉人
太祖與宋約攻,事成以燕歸宋。
宋人經義兼策取士永固中第一,授開德府儀曹參軍
金破宋,永固北歸
天會六年詞賦科,授懷安丞,遷望雲,補樞密院令史,辟左副元帥宗翰府掾
永固家貧,求外補,宗翰愛其能,不許,以錢三千貫周之,薦於朝,攝左司郎中
定武軍節度副使,曆同知清州防禦使,入為工部員外郎
母憂去官,起複禮郎中,遷翰林直學士
公元前723年
海陵篡立宋國賀正使至廣寧海陵使使以廢立事諭宋使,遣還之。
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完顏思恭為報諭宋使,永固為副,且令永固伺察宋人動靜
使還,改禮部侍郎
久之,分護燕京宮室役事永固請寫《無逸圖》於殿壁,不納。
俄遷太常卿考試貞元二年進士,出《尊祖配天賦》題,海陵以為猜度己意,召永固問曰:「賦題不稱朕意。
我祖在位時祭天拜乎?
」對曰:「拜。
海陵曰:「豈有生則致拜,死而同體配食者乎?
」對曰:「古有之,載在典禮
海陵曰:「若桀、曾行,亦欲我行之乎?
於是永固張景仁皆杖二十。
進士張汝霖賦第八韻有曰:「方今將行郊祀
海陵詰之曰:「汝安知我郊祀乎?
」亦杖之三十。
頃之永固禮部尚書賜笏頭球金帶
永定軍節度使
正隆二年,例降二品以上官爵永固光祿大夫不降,以寵異之。
翰林學士承旨,與直學士韓汝嘉俱召至內殿,問以將親伐宋事,永固對曰:「宋人事本朝釁隙,伐之無名。
縱使可伐,亦無煩親征,遣將帥可也
由是大忤海陵意,永固即請致仕
正隆四年正月丁巳海陵永壽宮,四品上官賜宴永固殿門外,海陵以致宣命授之,永固歸臥於家。
大定二年起拜尚書左丞,請依舊廉察官吏革正隆守令之汙,從之。
明年,表乞致仕,詔不許
罷為真定尹,賜通犀帶
尚書省奏,永固執政真定尹,其傘蓋當用何制度,上曰:「用執政制度
」遂著為令。
五年懇乞致仕,許之。
六年,薨。

魏子平

公元1158年
魏子平字仲均弘州人
進士第,調五台主簿,累除為尚書省令史,除大理丞,曆左司都事同知都轉運使事,太府監
正隆三年,為賀宋主生日副使
是時海陵謀伐宋,子平使還,入見海陵江左事,且曰:「蘇州大名孰優?
子平對曰:「江、湖地卑濕,夏服蕉葛,猶不堪暑,安得大名比也。
海陵不悅
世宗即位,除戶部侍郎
大定二年丞相僕散忠義伐宋,置元帥府南京子平饋運,給金牌一、銀牌六,糧道給辦。
戶部尚書
六年,複為賀宋主生日使,上曰:「使宋無往者,卿昔年河南軍儲有勞,用此優卿耳。」
久之,拜參知政事
上問子平曰:「古者什一而民足,今百一而民不足,何也?
子平對曰:「什一取其公田之入,今無公田而稅其私田為法不同
古有一易再易之田,中田一年荒而不種,下田二年荒而不種。
今乃一切上田均稅之,此民所以困也。
」上又問曰:「戍卒逋亡物故,今按物力高者補之,可乎?
」對曰:「富家子弟騃懦不可用,守戍歲時求索無厭家產隨壞。
若按物力多寡賦之,募材勇騎射之士,不足調兵家子補之庶幾官收實用,人失職之患。
上從之。
海州捕賊八十餘人賊首海州人,其兄今為宋之軍官
上聞之,謂宰相曰:「宋之和好,恐不能久,其宿、泗間漢軍,以女直軍代之。
子平曰:「誓書沿邊州城,除自來設置射糧軍數並巡尉外,更不得屯軍守戍
」上曰:「此更代之,非增戍也。」
公元1166年
上曰:「前日內任六品以上外任五品以上並舉所知
未聞有舉之者,豈無其才,蓋知而不舉也。
子平曰:「請令當舉之官,每任須舉一人
澤州刺史德裕祁州刺史斜哥滄州同知訛裏也易州同知訛裏剌、楚丘縣哥以贓汙抵罪上欲詔示中外丞相守道以為不可,上以問子平曰:「卿意何如
子平曰:「臣聞懲一戒百陛下固宜行之。
」上曰:「然。
遂降詔焉。
宋人襄陽漢江上造舟為浮梁三,南京統軍司聞而奏之,上問宰臣曰:「卿等度之,以為何如
子平曰:「臣聞襄陽薪芻,皆於江北取之,殆為此也。
」上曰:「朕與卿等治天下,當治其未然
及其有事然後治之,則亦晚矣。
河南統軍使宗敘求入見邊事,上使修起居注粘割斡特剌問狀
敘言:「得邊報及宋來歸者言,宋國調兵募民運糧餉,完城郭,造戰船浮橋兵馬移屯江北
和議後即罷制置司,今複置矣。
海州皆有奸人出沒,此不可不備。
嘗報樞密院,彼視以為文移,故欲入見言之。
」斡特剌召凡言邊事詰問,皆無實狀,行至境上,問知襄陽浮橋樵采之路,如子平策。
還奏。
詔凡妄說邊關兵事者徒二年告人得實賞錢五百貫。
上問宰臣曰:「祭宗廟用牛。
盡力稼穡有功於人,殺之何如
子平對曰:「惟天地宗廟用之,所以大祀之禮也。」
公元1171年
十一年,罷為南京留守未幾致仕
十五年,起為平陽尹,複致仕
二十六年,薨於家。

孟浩

公元1125年
孟浩字浩然,濼州人
遼末年登進士第
天會三年,為樞密院令史,除平州觀察判官
天眷初,選入元帥府備任使,承制歸德少尹,充行台吏、禮部郎中,入為戶部員外郎郎中
韓企先為相,拔擢一時賢能,皆置機要,浩與田瑴皆在尚書省吏部侍郎,浩為左司員外郎
典選,善銓量人物分別賢否,所引用君子
蔡松年曹望之、許霖皆小人,求與相結薄其為人拒之。
松年蔡靖子。
將兵不能燕山,終敗宋國以此譏斥松年松年初事宗弼行台省,以微巧宗弼意,宗弼當國,引為刑部員外郎
望之尚書省都事,霖為省令史
皆怨等,時時毀短之于宗弼,凡與善者皆指以為朋黨
韓企先疾病宗弼往問之,是日企先所,聞宗弼至,知其惡己,乃自屏以避。
宗弼曰:「丞相年老疾病,誰可繼丞相者?
企先,而宗弼先入松年譖言,謂企先曰:「此輩可誅。
流汗浹背
企先薨,出為橫海軍節度使
選人龔夷鑒除名,值赦,赴吏部銓,得預覃恩
已除橫海部吏以夷鑒白乃倒用月日署之。
許霖在省覃恩行台省工部員外郎子周素與有怨,以事至京師微知夷鑒覃恩事,嗾許霖發之,樉以專擅朝政
詔獄鞫之,擬與奚毅、邢具瞻王植高鳳庭、王效、趙益興、龔夷鑒死,其妻子及所往來孟浩三十四人皆徙海上,仍不以赦原
天下冤之。
世宗熙宗時,知田瑴黨事松年構成之。
而浩等三十二人天德赦令還鄉里,多物故,惟浩與兄谷、王補、馮煦、王中安在。
大定二年召見,複官爵
浩為侍御史,谷為大理丞,補為工部員外郎,煦為兵部主事中安火山軍事,而浩尋複右司員外郎
公元1167年
篤實遇事輒言無所隱。
上嘉其忠,每對大臣稱之。
有疾,求外補,除祁州刺史致仕,歸。
七年,起為禦史中丞,而浩已年老世宗以不次用之,再閱月,拜參知政事
故事,無自中丞執政者,浩辭曰:「不次之恩,非臣所敢當
」上曰:「卿自刺史致仕,除中丞國家用人,豈拘階次
卿公忠勤,雖年高猶可宣力數年,朕思之久矣
」浩頓首謝。
公元1173年
世宗有司東宮涼樓增建殿位,浩諫曰:「皇太子義兼臣子,若所居至尊宮室相侔,恐制度未宜,固宜示以儉德
」上曰:「善。
」遂罷其役,因謂太子曰:「朕思漢文純儉,心常慕之,汝亦可以為則也。
未幾皇太子生日,上宴群臣於東宮,以大玉杓、黃金五百兩賜丞相志甯,顧謂群臣曰:「卿等能立功,朕亦褒賞如此
」又曰:「參政孟浩公敢言,自中丞執政
卿等能如是,朕亦不次用之。
世宗嘗曰:「女直本尚純樸,今之風俗日薄一日,朕甚憫焉。
」浩對曰:「臣四十年前在會寧當時風俗今日不同,誠如聖訓
」上曰:「卿舊人固知之。
」上謂宰臣曰:「宋前廢帝呼其叔湘東王為'豬王',食之以牢,納之泥中以為戲笑
書于史策所以勸善懲惡也。
海陵近習掌記注,記注不明當時行事實錄不載,眾人共知之者求訪書之。
」浩對曰:「良史直筆,君舉必書。
帝王不自觀史,記注之臣乃得盡其直筆
」浩複奏曰:「曆古以來不明賞罰而能治者,未之聞也。
國家賞善罰惡,蓋亦多矣,而天下莫能知。
自今賞功罰罪,皆具事狀頒告之,使君子知勸以遷善小人知懼以自警。
」從之。
尚書右丞,兼太子少傅
罷為真定尹,上曰:「卿年雖老,精神不衰善治軍民,毋遽言退。
」以通犀帶賜之。
十三年,薨。

田瑴

田瑴大理丞累官同知中京留守終於利涉軍節度使
公元1189年
二十九年章宗尚書省曰:「故吏部侍郎田瑴等皆中正之士,小人朋黨陷之,由是得罪
世宗孟浩右丞當時在者俱已用之,亡者未加追複,其議以聞。
張汝霖奏曰:「專權樹黨先朝正罪名,莫不稱當
追贈官爵,恐無懲勸
汝霖先朝大臣,嘗與顧命,上初即位不肯輒逆其意,謂之曰:「卿既以不可,姑置之。
」蓋張浩蔡松年友善,故汝霖猶擠之也。
汝霖死後,章宗複詔尚書省曰:「蓋自田瑴黨事之後,有官者以為戒,惟務苟且習以成風
先帝無罪錄用生存之人,有擢至宰執者,其次有為節度防禦刺史者。
死者猶未追複子孫猶在編戶,朕甚憫焉。
旌賢顯善無間存沒,宜推先帝所褒錄忠直之意,並加恩恤,以勵風俗
田瑴一起除已敘用外,但未經任用身死,並與復舊官爵
子孫當時已有官職,以父祖坐党因而削除者,亦與追複
應合追複爵位人等子孫不及廕敘者,亦皆量與恩例。」

梁肅

梁肅字孟容奉聖州人
自幼勤學夏夜讀書往往達旦,母葛氏常滅燭止之。
天眷二年,擢進士第,調平遙縣主簿,遷望都絳縣
以廉,入為尚書省令史
定海軍節度副使,改中都警巡使,遷山東西路轉運副使
營治汴宮,肅分護役事。
大名少尹
正隆末境內盜起,驅百姓平人陷賊中不能自辨者數千人,皆系大名獄。
到官考驗得其情讞,出者十八九。
大定二年宛平趙植上書曰:「頃者,正隆任用閹寺少府少監上林署令守忠因緣巧幸,規取民利
薊州刺史完顏守道、前中都警巡使梁肅勤恪清廉,願加進擢
於是守忠少監守道濱州刺史召為諫議大夫都轉運副使大興少尹
公元1165年
上疏言:「方今用度不足非但邊兵耗費而已
吏部常調漕司僚佐,皆年老資高者為之,類不稱職
臣謂凡軍功進士諸科門廕人,知錢穀利害,能使國用饒足不傷民者,許上書自言。
就擇其可用,授以職事
五年吏部通校有無水旱屯兵,視其增耗而黜陟之。
漢武帝桑弘羊始立榷酤法,民間歲為酒所耗者十常二三。
宜禁天下酒麴,自京師州郡官務仍舊不得酤販出城。
其縣鎮鄉村權行停止
不報
公元1163年
三年,坐捕蝗如期,貶川州刺史,削官一階解職
上禦便殿,召左諫議大夫奚籲、翰林待制劉仲誨秘書少監移剌子敬訪問古今事。
少間,籲從容請曰:「梁肅可惜解職太重
」上曰:「卿言是也
」乃除河北東路轉運副使
是時,窩斡亂後,兵食不足,詔措置沿邊兵食
移牒肇州北京廣甯鹽場,許民以米易鹽,兵民皆得其利。
四年通檢東平大名兩路戶籍物力,稱其平允
使者所至皆以苛刻增益為功,百姓訴苦之。
朝廷敕諸路以東平大名通檢為准,於是始定。
公元1167年
七年父憂去官
起複都水監
河決李固,詔視之,還奏:「決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
障塞決河,複故道為一,再決而南則南京憂,再決而北則山東河北皆可憂。
不若止于李固築堤,使兩河分流,以殺水勢便。
上從之。
大理卿
尚輦局本把石抹阿裏哥與釘鉸匠陳外兒共盜宮中造車銀釘葉,阿裏監臨,當首坐
寺官以陳外兒為首抵死
上曰:「罪疑惟輕,各免死,徒五年除名
于時東京久不治,上自擇同知東京留守事。
中都都轉運使,轉吏部尚書
上疏台諫,其大旨謂:「台官大夫監察諫官大夫拾遺陛下宜親擇,不可委之宰相,恐樹私恩,塞言路也。
上嘉納之。
複請奴婢不得服羅,上曰:「近已禁奴婢明金矣,可漸行之。
同安主簿高旭,除平陽酒使,奏曰:「明君用人,必器使之。
儒士,優於治民若使坐列肆,榷酒酤非所能也。
臣愚以為諸道鹽鐵使依舊文武參注,其酒稅使副以右選三差俱最者為之。
」上曰:「善。
」改刑部尚書
公元1174年
宋主屢請免立受國書之儀,世宗不從
大興尹璋為十四年正旦使,宋主使就館奪其書,而重賂之。
璋還,杖一百五十,除名
宋國詳問使,其書略曰:「盟書所載,止於帝加皇字,免奉表稱臣稱名再拜,量減歲幣便用舊儀親接國書
茲禮一定於今十年
今知歲元國信使到彼,不依禮例引見,輒令迫取于館,侄國禮體當如是耶?
往問其詳,宜以誠報。
至宋,宋主一如約,立接國書
還,附書謝,其略曰:「侄宋皇帝再拜致書叔大應天興祚文廣武仁德孝皇帝闕下
惟十載遵盟之久,無一毫成約之違,獨顧禮文宜存折衷
矧辱函封之貺,尚循躬受之儀,既俯迫於輿情,嘗屢伸於誠請,因歲元來使,遂商榷從權
敢勞將命之還,先布鄙悰之懇,自余專使控請祈。
還至泗州先遣都管趙王府長史駝滿蒲馬入奏
世宗大喜欲以執政左丞相良弼曰:「梁肅可相,但使還即為之,宋人自此輕我矣。
」上乃止。
久之,為濟南尹上疏曰:「刑罰輕世重,自漢文除肉刑,罪至徒者帶鐐居役,歲滿釋之,家無兼丁者,加杖准徒。
今取遼季之法,徒一年者杖一百,是一罪二刑也,刑罰之重,於斯為甚
太平日久,當用中典,有司猶用重法,臣實痛之。
自今徒罪之人,止居作,更不決杖,」不報
未幾致仕起複彰德軍節度使召拜參知政事
上謂侍臣曰:「梁肅以治入異等,遂至大任,廉吏亦可以勸矣。
」肅奏:「漢之羽林,皆通《孝經》。
今之親軍,即漢之羽林也。
臣乞每百戶賜《孝經一部,使之教讀,庶知臣子之道,其出職也,可知政事
」上曰:「善,人之行,莫大於孝,亦由教而後能。
」詔與護衛俱賜焉。
上奏曰:「方今斗米三百,人已困餓,以錢難得故也。
天下歲入二千萬貫以上一歲之用餘千萬。
院務坊場百姓合納錢者,通減數百萬。
院務坊場折納穀帛 ,折支官兵俸給使錢布散民間稍稍易得。
」上曰:「懸欠院務,許折納可也。」
上疏生財用八事。
一曰罷隨司通事;二曰罷酒稅司杓欄人;三曰天水郡本族已無在者,其餘皆遠族,可罷養濟;四曰裁減隨司契丹吏員;五曰罷榷醋,以利與民;六曰量減鹽價,使私鹽不行,民不犯法;七曰隨路酒稅折納諸物;八曰今歲大稔,乞廣糴使錢貨流出。
上曰:「趙氏養濟一事,乃國家美政不可罷。
七事宰相詳議以聞。
」上又曰:「朕在位二十餘年,鑒海陵之失,屢有改作,亦不免繆戾者,卿等悉心奏之。
」肅論「正員被差,權攝官公罪,及正員還任,皆准去官勿論往往其人苟且不事其事。
于縣中留十人備差,無差正員官。
」上曰:「自今權攝公罪正員雖還而本職未替者,勿以去官論之。
」肅曰:「誠如聖旨
」肅與宰相奏事,既罷,肅跪而言曰:「四時畋獵,雖古禮聖人以為戒。
陛下春秋高,屬時嚴寒,馳聘于山林之間。
法宮燕處,亦足怡神願為宗社自重天下之福也。
」上曰:「朕諸子方壯,使之習武,故時一往爾。」
同知震武軍節度使鄧秉鈞陳言四事,其一言外多闕官,及循資擬注得人,上以問宰相張汝弼,曰:「循資格行已久,仍舊便。
」肅曰:「不然
如亡遼固不足道,其用人之法有仕及四十年無敗事,即與節度使豈必循資哉。
」上曰:「仕四十年已衰老
察其政績,善者升之,後政再察之,善又升之,如此可以得人,亦無曠事。
」肅曰:「誠如聖訓
」肅論盜賊不息,請無禁兵器
上曰:「所在兵器,其利害如何
」肅曰:「他路則已,中都一路上農夫聽置之,似乎無害
」上曰:「朕將思之。」
凡使宋者,宋人致禮物,大使金二百兩,銀二千兩,副使半之幣帛雜物稱是
推排物力,肅自以身為執政,昔嘗使宋,所得禮物多,當為庶民率先,乃自增物力六十餘貫,論者多之。
公元1183年
二十三年,肅請老,上謂宰臣曰:「梁肅知無不言正人也。
卿等知而不言,朕實鄙之。
雖然,肅老矣,宜從其請。
」遂再致仕
詔以其子汝翼為閣門祗候
二十八年,薨。
諡正憲

移剌慥

公元1162年
移剌慥本名移敵列契丹虞呂部人
契丹漢字尚書省契丹令史攝知除,擢右司都事
正隆南伐兼領契丹漢字兩司都事
大定二年,除真定少尹,入為侍御史
母憂去官
起複右司員外郎累官陳州防禦使
左丞相紇石烈良弼致仕,上問:「誰可代卿者?
」對曰:「陳州防禦使移剌慥清幹忠正,臣不及也。
」遂召為太府監
刑部侍郎
公元1179年
十九年,以按出虎等八猛安,自河南徙置大名東平之境。
還為大理卿被詔典領更定制條
初,皇統間參酌、唐、、宋律令以為皇統制條
海陵虐法,率意更改,或同罪異罰,或輕重不倫,或共條重出,或虛文贅意,吏不知適從夤緣舞法
慥取皇統舊制海陵續降,通類校定,通其窒礙,略其繁碎
有例該而條不載者,用例補之
特闕者用律增之。
凡制不該及疑不能參決者,取旨畫定。
特旨處分,及權宜條例內有可常行者,收為永格。
其餘未可削去者,別為一部
大凡一千一百九十條,為十二卷
書奏,詔頒行之,賜銀有差
頃之,摘徙山東安八謀克河北東路,置之酬斡、青狗兒猛安舊居之地,詔無牛耕者買牛給之。
攝御史大夫
數月,改禦史中丞,兼同修國史,遷刑部尚書,改吏部尚書
尋改大興尹
駕幸上京顯宗守國使人諭之曰:「自大東巡京尹所治甚善。
我將春水之行,當益勤乃事。
」還以所獲鵝鴨賜之。
有疾在告遣官診視
複為刑部尚書
上還自上京以為西京留守,改臨洮尹,卒。

移剌子敬

公元1151年
移剌子敬字同文本名屋骨朵魯,遼五院人。
曾祖霸哥,同平章事
父拔魯,準備任使官。
都統杲克中京,遼主西走,留拔魯督輜重已而輜重被掠,拔魯乃自髡,逃于山林
子敬讀書好學皇統間特進移剌固修《遼史》,辟為掾屬
《遼史》成,除同知遼州事。
舊本愩自有占地歲入數百貫,州官歲取其課,地主以為例,未嘗請辯。
子敬曰:「已有公田何為取民田。
」竟不取。
秩滿,郡人請留行台省不許
天德三年,入為翰林修撰,遷禮部郎中
公元1156年
正隆元年,諸將巡邊,詔子敬監戰軍帥戰獲分將士,亦以遺子敬,子敬不受
及還,入見海陵謂之曰:「汝家貧而不苟得不受俘獲,朕甚嘉之
」凡同行官僚所取者,皆沒入於官。
其後子敬宴賜諸部,諭之曰:「凡受進,例遣宰臣以汝能稱職,故特命汝。
」使還,遷翰林待制
大定二年,以待制同修國史
是時,窩斡餘黨散居諸猛安謀克中,詔子敬往撫之,仍宣諭猛安謀克,及州縣漢人無以前時用兵相殺傷,挾怨輒害契丹人
使還,改秘書少監,兼修起居注修史如故
詔曰:「以汝博通古今故以命汝。
」常召入講論古今及時利害,或至夜半
子敬良馬平章政事完顏元宜索之,子敬以元宜為相也,不與
至是,元宜乞致仕,罷為東京子敬以此贐行識者韙之。
是時僕散忠義,宋請和,而書式、疆界未定
子敬秘書少監石抹頤、修起居注張汝弼便殿,上曰:「宋主求成反覆無信,喜為誇大。
子敬對曰:「宋人自來浮辭相欺來書海陵敗于採石大軍北歸按兵不襲,俾全師而還
海陵未嘗敗於採石,其譎詐多此類也。
回書宜言往者大軍若令渡江宋國境土,必為我有。
」上曰:「彼以詭詐,我以誠實,但當以理折之。
」遷右諫議大夫起居注如故
公元1162年
上幸西京州縣官入見猛安謀克不得隨班
子敬軍民一體,合令猛安謀克隨班入見上嘉納之,於是責讓宣徽院
端午朝會,詔依子敬奏行之。
子敬山后禁獵地太廣,有妨百姓耕墾上用其言,遂以四外獵地與民。
秘書監諫議起居如故
子敬同知宣徽院事移剌神獨斡、兵部侍郎移剌按答太子少詹事烏古論三合自代,上不許
子敬同簽宣徽院事移剌神獨斡侍,上曰:「亡遼不忘舊俗,朕以為是。
海陵習學人風俗,是忘本也。
若依國家舊風,四境可以無虞,此長久之計也。
世宗將如涼陘,子敬右補闕粘割斡特剌左拾遺楊伯仁奏曰:「車駕至曷裏滸,西北招討司囿於行宮內地矣。
乞遷之於界上,以遮罩環衛
」上曰:「善。
」詔尚書省曰:「招討斜裏虎可徙界上,治蕃部事
都監撒八仍于燕子城猛安謀克事。」
公元1181年
上與侍臣論古之人君賢否子敬奏曰:「陛下凡與宰臣謀議不可不史官知之。
」上曰:「卿言是也
」轉簽書樞密院事同修國史,出為河中尹,請老
河中地熱,上恐子敬不耐暑,改興中尹。
子敬女自懿州興中省謁,遇盜途中剽掠行李且盡,既而還之,謝曰:「我輩不知府尹家也,尹有德于民,尚忍侵犯邪。
」徙咸平廣甯尹。
二十一年致仕,卒於家,年七十一。
子敬嘗使宋,及受諸部進貢,所受禮物,皆散之親舊
及卒,家無餘財,其子質宅以營葬事。
贊曰:金制,尚書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是謂宰相左右丞參知政事,是謂執政
大抵因唐官而稍異焉因革不同無足疑者。
《書》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又曰:「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隳哉。
宰相執政,豈異道邪?
蘇保衡翟永固魏子平孟浩梁肅當時之賢執政也。
移剌慥子敬有其才,適其時,而位不及者,亦命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