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元-托克托

输入文本已由电脑自动标签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词汇
人物
地点
景观
植物
称谓、职官
时间
别称
数量或序号

卷一十一 本紀第十一 章宗

作者 脫脫
↑回《》
公元1191年
三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辛丑、夏遣使來賀。
癸卯,諭有司:「凡館接伴並奉使者,毋以語言相勝,務存大體
使者必得其人乃可
乙卯,詔罷講議所。
丙辰如城春水
丁巳,並上京東京路提刑司為一,提刑使、副兼安撫使、副,安撫專掌教習武事,毋令改其本俗
己未,以都南行宮名建春
甲子,至自春水
乙丑,宋主以祖母喪,遣使告哀
二月己巳朔,幸建春宮。
辛巳,諭宰臣曰:「自今內外官有闕,有才能可任者,雖資歷未及,亦具以聞。
親故,毋有所避。
」以武衛軍都指揮使烏林天益等為弔祭使
甲申,至自建春宮。
丙戌,斜出內附。
辛卯平章政事粘割斡特剌薨。
三月戊戌,以禮部尚書張暐御史大夫
壬寅,復榷醋
甲寅,如萬甯宮。
丁巳,敕隨處盜賊,毋以強為竊,以多為少,以有為無。
嘯聚三十人以上奏聞,違者杖百。
丙寅高麗王王皓以弟𧦬權國事,遣使奉表來告。
夏四月戊戌朔,諭有司:「宰相遇雨,可循殿廡出入
丙申,諭御史台曰:「隨朝大小官雖有才能率多苟簡,朕甚惡之,其察舉以聞。
提刑司察廉汙濫官,皆當殿奏,餘事可轉以聞。
」以侍御史孫俁為宣問高麗王王皓使。
五月庚子右宣徽使張汝方以漏泄廷議,削官兩階
壬寅射柳擊球,縱百姓觀。
戊申,以客省使移剌郁為夏國生日使。
甲子參知政事楊伯通表乞致仕不許
秋七月丙午,幸香山
己酉,如萬甯宮。
甲寅,還宮。
八月辛未,獵於近郊
癸酉,獵於香山
戊寅,如萬甯宮。
庚辰,以護衛石和尚為押軍萬戶,率親軍八百人武衛千六百人西北路
癸未,還宮。
遣使來報謝。
九月丙申朔天壽節、夏遣使來賀。
中都路都轉運使孫鐸等為賀宋生日使。
乙巳,獵於近郊
庚戌參知政事楊伯通再表乞致政不許
戊午木波進馬
冬十月庚午,獵於近郊
癸未行樞密院言斜出等請開榷場於轄裏嫋,從之。
丁亥,定官民存留見錢之數,設回易務,更立行用鈔法
十一月丁酉樞密使平章政事襄至自軍,癸卯以為尚書左丞相監修國史
丁未,乙太常卿楊庭等為賀宋正旦使。
戊申,詔獎諭樞密副使夾穀衡以下將士
辛亥,定屬托法。
軍前官吏賞格
邊事定,詔中外減死罪,徒已下釋之。
左丞相以下將士金幣有差
甲寅冬獵
十二月甲子朔,獵于酸棗林
大風寒,罷獵,凍死五百餘人
己巳還都
丙戌尚書右丞嵒罷。
高麗權國事王𧦬遣使奉表來告。
公元1192年
四年春正月癸巳朔高麗、夏遣使來賀。
乙巳尚書董師中致仕
辛酉監察御史端修妄言下吏
尚書左丞相襄為司空,職如故
樞密副使夾谷衡平章政事封英國公
前知濟南府張萬公起復平章政事封壽國公
楊伯通尚書左丞
簽樞密院事完顏匡尚書右丞
二月乙丑,如建春春水
己巳,還宮。
庚午,御宣華門,觀迎佛。
辛未,如建春宮。
赦姬端修罪,令居俟命
司空襄言,西南路招討使僕散揆治邊有功,召赴闕,以知興中府事紇石烈子仁代之。
壬申,諭有司:「自三月一日為始,每旬三品至五品官各一人轉對六品以次對。
台諫勿與,有應奏事,與轉對相見,無面對上章亦聽。
乙亥,還宮。
戊寅,如建春宮。
庚辰上諭點檢司曰:「自蒲河長河及細河以東,朕常所經行,官為和買其地,令百姓耕之,仍免其租稅
甲申,還宮。
乙酉,以西南路招討使僕散揆參知政事
起姬端修太學博士
建春宮。
戊子,還宮。
三月丁酉同判大睦親府事宗浩為樞密使封崇國公
己亥,如建春宮。
遣使冊王𧦬為高麗國王
戶部尚書孫鐸郎中李仲略國子祭酒趙忱始轉對香閣
丁未,敕尚書:「官員必須改除者議之,其月日淺毋數改易
乙卯尚書省奏減親軍武衛軍額太學女直漢兒生員,罷小學官及外路教授
學校仍舊武衛軍額再議,餘報可
司空襄、右丞匡、參知政事請罷路提點刑獄,從之。
戊午雨雹
夏四月癸亥,改提刑司按察使司。
戊辰,如萬甯宮。
壬申左丞楊伯通致仕
御史大夫張暐奏事不實,追一官侍御史路鐸兩官,俱罷之。
端修杖七十,贖。
壬午,英王從進封瀛王
同州許州節度使罷兼陝西河南副統軍
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詔責躬,求直言避正殿減膳審理冤獄,命奏事泰和殿。
戊戌,命有司望祭嶽瀆禱雨
己亥應奉翰林文字載言四事:其一,邊民苦於寇掠;其二,農民困于軍須;其三,審決冤滯一切從寬,苟縱有罪;其四,行省官員,例獲厚賞,而沿邊司縣,曾不沾及,此亦幹和氣,致旱災所由也。
上是之。
壬寅,以兵部郎中完顏撒裏合為夏國生日使。
戊申宰臣京畿雨,率百官御正殿,復常膳。
不從
尚書省奏上更定給發虎符制,著於令。
庚戌,諭宰臣曰:「諸路旱,或關執政
今惟大興宛平兩縣不雨,得非其守令之過歟?
司空襄、平章政事萬公參知政事上表待罪
上以罪己答之,令各還職
詔頒銅杖式。
壬子祈雨太廟
乙卯更定軍功賞格
戊午司空以下再請御正殿,復常膳。
不從
庚申平章政事夾穀衡薨。
宿直將軍徒單仲華橫賜夏國使。
六月丁卯,雨。
司空以下復表請御正殿,復常膳。
從之。
甲戌,以雨足,命有司報謝太廟
丁丑右補闕楊庭秀言:「自轉對官外,隨朝八品以上外路五品以上出使外路可言者,並許移檢院以聞。
時政得失民間利病可周知矣。
」從之。
己卯,以雨足,報祭社稷。
辛巳遣官報祀嶽瀆
癸未奉職和尚進《浮漏水稱影儀簡儀圖》。
有司依式造之。
丁亥,定宮中親戚非公傳達語言轉遞諸物及書簡出入者罪。
七月甲辰更定尚藥儀鸞局學者格。
辛亥,敕宣徽院官,天壽節凡致宰執悉召與宴。
丙辰,以久雨,令大興府祈晴
八月己巳,獵於近郊
壬申,獵於香山
甲戌,以皇嗣未立,命有司祈於太廟
丁丑,獵於近郊
庚辰,還宮。
九月庚寅朔天壽節高麗、夏遣使來賀。
己亥,如薊州秋山
己未,以知東平府僕散等為賀宋生日使。
冬十月丙寅,至自秋山
壬午初定百官休假
甲申,初置審官院
十一月乙未,敕京、府、州、縣設普濟院,每歲十月至明年四月設粥,以食貧民。
丙申平章政事張萬公表乞致政不許
庚戌,命有司祈雪。
甲寅,定護衛改充奉禦格。
以知濟南府事範楫等為賀宋正旦使。
十二月己未除授文字初送審官院
辛酉更定考試隨朝檢、知法條格
右補闕楊庭秀類集太祖太宗世宗三朝聖訓以時觀覽
從之,仍詔增熙宗四朝
癸未更定科舉法。
增設史院女直漢人修史一人
親軍承應退閑遷賞格。
是月淑妃李氏進封元妃
公元1193年
五年春正月戊子朔高麗、夏遣使來賀。
乙未,以尚書省言:「會試策論詞賦經義不得六百人合格不及其數,則闕之。
丙申,如春水
庚子,命左右司五日一轉奏事
辛丑,諭點檢司:「車駕所至,仍令百姓市易
庚戌,定猛安謀克軍前怠慢世襲制。
二月辛未,至自春水
辛巳有司奏:「應奉翰林文字溫蒂罕天興與其直學士思齊同僚學士院,定撰制誥文字合無乃避?
」詔不須避,仍為定制
閏月癸卯,定進納補官之家存留弓箭制。
丁未,上與宰臣論置相曰:「徒單鎰,朕志先定。
賈鉉如何
」皆曰:「知延安府孫即康可。
平章政事萬公亦曰:「即康及第,先一榜
」上曰:「至此安問榜次,特以賈才可用耳!
尚書省奏:「右補闕楊庭秀言,乞令尚書省及第左右一人,應入史事編次日曆,或一月或一季,封送史院
」上是其言,仍令送著作局潤色,付之。
三月庚申大睦親府重修玉牒》。
平章政事張萬公致政不許
壬戌,命有司禱雨
癸亥,雨。
戶部尚書孫鐸大理卿完顏撒剌國子司業蒙括仁本召對便殿
丙寅,如萬甯宮。
戊辰,定妻亡服內婚娶聽離制。
親王宰執百官再請上尊號。
不許
庚午,以知大興府事卜為御史大夫
丙子尚書省奏:「擬同知商州事蒲察西京濟南府判官
」上曰:「宰相豈可徇人情,要當重惜名爵
此人不堪,朕常記之,止與七品足矣
庚辰,以上京留守徒單鎰平章政事封濟國公
辛巳定本國婚聘禮制。
山東東路皇城猛安名曰合裏哥阿鄰
四月丙戌朔文武百官再請上尊號。
不許丙午尚書省進《律義》。
五月乙卯朔,定猛安謀克鬥毆殺人遇赦免死罷世襲制。
雨足遣使祭社稷。
丁巳定策進士承廕試弓箭格。
戊午,敕來日重五拜天,服公裳拜禮仍舊,諸便服並用女直拜。
己未,敕諸路按察司糾察親民官以大杖棰人者。
乙亥親王文武百官六學上表上尊號。
不許
庚辰地震
詔定進納官有犯決斷法。
六月乙巳,遣有司祈晴望祭嶽瀆
七月乙卯朔,以晴,遣官望祭嶽鎮海瀆
癸亥定居祖父母婚娶聽離法。
初置蒲思衍群牧
辛未平章政事萬公特則賜告兩月
甲戌,獵於近郊
八月壬辰,幸香山
乙未,至自香山
丁未,敕審官院奏事,其院官皆許升殿。
戊申更定防軍徒配役法
公元1191年
九月甲寅朔天壽節高麗遣使來賀。
戊午,命樞密使宗浩禮部尚書賈鉉佩金行省山東等路括地
己未尚書省奏:「西北路招討使獨吉思忠言,各路邊堡牆隍,西自坦舌,東至胡烈公,幾六百里,向以起築匆遽,並無女牆副堤。
令修完,計工七十五萬,止役戍軍,未嘗動民,今已畢功。
上賜獎諭
修《玉牒》成。
皇族收養異姓男為子者徒三年,姓同者減二等立嫡違法者徒一年。
癸亥,如薊州秋山
冬十月庚寅,至自秋山
庚子風霾
遣使告哀
辛丑,集百官尚書省,問:「間者亢旱,近則久陰,豈政有錯謬而致然歟?
」各以所見對。
禮部郎中公憲高麗生日使。
丁未,獵於近郊
宿直將軍完顏觀音奴夏國生日使。
十一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乙卯,以國史院編修官卿雲左補闕應奉翰林文字
審官院以資淺駁奏,上諭之曰:「明昌間卿雲上書宮掖事,辭甚切直,皆他人不能言者,卿輩蓋不知也。
臣下言事不令外人知,乃是謹密正當顯用,卿宜悉之。
」以工部尚書烏古論誼等為弔祭使
初定品官過闕下制
己巳宋復遣使告哀
辛未,以殿前右副點檢紇石烈忠定為賀宋正旦使。
公元1201年
十二月癸未朔,詔改明年泰和元年
河南路統軍使等為弔祭使
乙未,定管軍官所部財物輒放離役及令人代役法。
辛丑,詔宮籍監戶,百姓自願以女為婚者聽。
癸卯,定造作如法三年內有損壞者罪有差
泰和元年正月壬子朔高麗、夏遣使來賀。
壬戌,宋遣使先帝遺留物。
己巳,乙太府監孫復言:「方今在仕者三萬七千餘員,而門廕補敘三之二,諸司待闕,動至累年
蓋以補廕猥多流品混淆,本未相舛至於進納之人,既無勞績,又非科第而亦廕及子孫無所分別,欲流之清,必澄其源。
」乃更定廕敘法而頒行之。
尚書省奏:「今杖式輕細,民不知畏,請用大杖。
」詔不許五分
庚午,如長春春水
辛未,上以方春,禁殺含胎兔,犯者罪之,告者賞之
甲戌,初命文武官官職俱至三品者許贈其祖。
二月壬辰,去造土茶律。
丁未,至自春水
三月乙丑夏國遣使來謝。
壬申,幸天長觀
癸酉,如萬甯宮。
乙亥,宋遣使來報謝。
丁丑更定鎮防千戶謀克放老入除格。
辛巳,敕官司私文字避始祖以下廟諱小字,犯者論如律
夏四月甲辰詔諭契丹人戶,累經簽軍立功者,官賞恩例女直人同,仍許養馬、為吏。
五月甲寅擊球臨武殿,令都民縱觀
丙辰樞密使宗浩罷。
壬戌,幸玉泉山
戊寅,削尊長有罪卑幼追捕律。
以直東上閣門劉頍橫賜高麗使
六月己卯,幸香山
乙酉平章政事張萬公致仕
不許
辛卯祈雨北郊
己亥,用尚書省言,申明舊制猛安謀克戶每田四十畝,樹桑一畝
樹木者有禁,鬻地土者有刑。
田多汙萊人戶闕乏並坐所臨長吏
按察司以時勸督有故慢者量決罰之,仍減牛頭三之一。
尚書省舉行風俗奢僭之禁。
乙巳,初許諸科鋪馬黃河夫、軍須等錢,折納一半,願納錢鈔者聽。
丁未,詔有司蓮花漏
七月辛酉,禁放良不得諸科舉,子孫不在禁限
甲子,諭刑部官,凡上書人言宰相不得申省。
乙丑更定右選縣令丞簿格。
己巳,初禁廟諱同音字。
八月庚辰,初命戶絕田宅三分之一付其女及女孫
戊子,特改授司空河間府路算注海世襲猛安
乙未,至自萬甯宮。
丙申,宋遣使來報謝。
壬寅,制猛安謀克並隸按察司監察御史按部糾舉有罪並坐監臨之官
推排西、北京遼東三路人戶物力
九月戊申朔天壽節高麗、夏遣使來賀。
更定贍學養士法:生員,給民佃官田六十畝歲支三十石;國子生,人百八畝,歲給以所入,官為掌其數。
右宣徽使徒單懷忠等為賀宋生日使。
甲寅如秋山。
丙子,至自秋山
冬十月乙酉祫享太廟
戊子平章政事張萬公致仕不許
壬辰御史台奏:「在制,按察司官比任終遣官考核然後尚書省命官覆察之。
監察御史添設員多,宜分路巡行,每路女直漢人一人同往。
」從之,仍敕分四路
丙申御史大夫卞乞致仕不許
戊戌,以武衛軍都指使判官納合鉉為高麗生日使。
壬寅,敕有司:「購遺書宜尚其價,以廣搜訪
藏書之家有珍惜不願送官者,官為謄寫
復還之,仍量給直之半。
甲辰,以刑部員外郎完顏綱夏國生日使。
十一月庚戌司空以下文武百官復請上尊號。
不許
辛亥,敕尚書省:「凡役眾勞民之事,勿輕行之。
丁巳,諭工部曰:「比聞懷州結實官吏檢視,已嘗擾民,今復進柑得無重擾民乎?
其誡所司,遇有則進,無則已。
庚申,以殿前右衛將軍紇石烈七斤等為賀宋正旦使。
十二月辛巳,敕改原廟春秋祭祀朝獻
司空以下復請上尊號。
不允,仍斷來章
丁酉司空襄等進《新定律敕條格式五十二卷
辛丑,詔頒行之。
壬寅,獵於近郊
乙巳初定廉能升注格。
公元1202年
二年春正月丁未朔高麗、夏遣使來賀。
乙卯,始朝獻衍慶宮。
庚申,幸芳苑觀燈
癸酉歸德軍節度副使韓琛以強市布帛,削一官,罷之。
甲戌,如建春宮。
二月戊戌,初置內侍寄祿官
乙巳,還宮。
三月甲寅,初置宮苑司都、同監一人
甲子蔡王從彝母充等太師卒,詔有司喪禮葬儀,事載《從彝傅》。
四月庚辰,幸升國長公主問疾
己亥,定遷三品官格。
撲買河濼法。
辛丑,諭御史台,諸訴事於台,當以實上聞不得輒稱察知
癸卯,如萬甯宮。
有司祈雨
五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戊申,如泰和宮。
辛亥初薦新於太廟
壬戌,諭有司曰:「金井捺缽過二三日留,朕之所止,一涼廈足矣
若加修治,徒費人力
籓籬不急處,用圍幕可也
甲子,更泰和宮曰慶甯長樂川曰雲龍
己巳,敕御史台京師拜廟及巡幸所過州縣,止令灑掃不得黃土覆道,違者糾之。
六月辛卯,諭尚書省,諸路禾稼雨多寡,令州郡以聞。
七月辛亥有司奏還宮日請用黃麾仗
不許
乙卯朝獻衍慶宮。
八月丙申鳳凰見於磁州武安縣鼓山石聖台。
丁酉,還宮。
皇太生。
九月壬寅朔天壽節高麗、夏遣使來賀。
甲寅,以拱衛直都指揮使完顏等為賀宋生日使,且戒之曰:「兩國和好久矣不宜細故,傷大體
癸亥,以皇子生,親謝南北郊
庚午封皇子為葛王
冬十月戊寅報謝太廟山陵
甲申,以鳳凰見,詔中外
丙戌,獵近郊
壬辰,遣尚輦局副使李仲元高麗國生日使。
宿直將軍紇石烈毅為夏國生日使,瀛王府司馬吉溫橫賜使。
十一月甲辰更定德運為土,臘用辰
西京留守宗浩樞密使
戊申,以更定德運,詔中外
庚申,初命外官三品到任進表稱謝
甲子,幸玉虛觀遣使報謝太清宮
十二月癸酉,以皇子晬日,放僧道戒牒三千。
武安軍節度使徒單公弼等為賀宋正旦使。
戊寅冬獵
庚辰報謝高禖
丁酉還都
閏月庚戌司空襄薨。
癸丑,初命監察御史非特不許舉官。
辛酉遣使報謝北嶽
定人物力隨時推收法。
丁卯遣使報謝長白山
,無雪。
公元1203年
三年春正月辛未朔高麗、夏遣使來賀。
癸酉遣官祈雪於北嶽
丁丑朝獻衍慶宮。
己卯,以樞密使宗浩尚書右丞相右丞完顏匡左丞參知政事僕散揆右丞御史中丞孫即康刑部尚書賈鉉並為參知政事
庚辰,如建春宮。
二月癸丑,還宮。
甲子,定諸職官省親拜墓給假例。
三月壬申平章政事張萬公致仕
庚辰,如萬甯宮。
丁亥定從銅牌賣毀罪賞制。
庚寅,定職官應遷三品格,刺史以上及隨朝資歷在刺史以上身故者,每半年一次敷奏
甲午,如玉泉山
丙申,以殿前都點檢僕散端御史大夫
四月乙巳,禘於太廟
點檢司:「致仕官入宮年高艱於步履者,並聽策杖,仍令舍人護衛扶之。
丁巳,敕有司祈雨,仍頒土龍法。
己未,命吏部侍郎李炳國子司業蒙括仁本、知登聞檢院喬宇等再詳定儀禮》。
庚申,諭省司:「宮中所用物,如民間難得,勿強市之。
癸亥尚書省奏,遣官分路覆實御史察事
五月壬申,以重五,拜天,射柳上三發三中。
四品上官侍宴魚藻殿。
天氣方暑,命兵士甲者釋之。
丙戌以定律令正土德、鳳凰來、皇嗣建,大赦
辛卯皇子葛王薨。
壬辰,定擅增減宮門鎖鑰罪。
丙申,作太極宮
六月己亥太白晝見
壬寅詔選聰明方正之士為修起居注
又詰點檢司,諸親軍所設教授授業若干,其為教何法,通大義者幾人,各具以聞。
戊申,定職官追贈法,惟嘗犯贓罪者不在追贈之列。
壬戌遣官行視中都田禾雨澤分數
七月壬申朝獻衍慶宮。
乙亥,定大臣百官奉慰禮。
庚辰,獵於近郊
丁亥上諭宰臣:「凡奏事,朕欲徐思或如己者,若除授事,可俟三五日再奏,餘並二十日奏之。」
八月丙辰,還宮。
庚申,命編修官左容充宮教賜銀、幣。
九月丙寅朔天壽節高麗、夏遣使來賀。
壬申,以刑部尚書承暉等為賀宋生日使。
戊子,以萬甯宮提舉司工部
壬辰,詔定千戶謀克隨處捕盜官公移,盜急,不即以眾應之者有差
右丞相宗浩還朝
冬十月戊戌,日將暮,赤如赭。
己亥大風
甲辰,申、酉間天大赤,夜將旦亦如之。
壬子右丞僕散揆至自北邊丙辰,召至香閣慰勞之。
尚食局使師孝為高麗生日使。
庚申尚書左丞完顏匡等進《世宗實錄》。
上降座,立受之。
壬戌,以薊州刺史完顏太平夏國生日使。
奉御完顏阿魯帶以使宋還,言宋權臣韓侂胄市馬厲兵,將謀北侵
上怒,以為生事,笞之五十,出為彰德府判官
淮平陷,乃擢為安國軍節度副使
丁卯,諭尚書省:「士庶陳言皆從所司以聞,自今可悉令詣闕,量與食直,仍給官居之。
其言切直及系利害重者,並三日奏聞。」
十一月辛未,以簽樞密院事獨吉思忠等為賀宋正旦使。
丁丑冬獵,以獲兔,薦山陵
甲午,詔監察察事二年一出
十二月庚子,諭宰臣曰:「賀正宋使且至,可令監察隨之,以為常。
壬寅還都
己酉,賜天長觀額為太極宮
辛亥,詔諸親王公主每歲寒食十月朔聽朝謁興、裕二陵忌辰亦如之。
癸丑,詔遣監察御史分按諸路,所遣者女直人,即以漢人朝臣偕,所遣者漢人,即以女直朝臣偕。
戊午,敕行宮名曰光春,其朝殿曰蘭皋寢殿曰輝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