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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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第一 世紀

作者 脫脫
金之先,出靺鞨氏。
靺鞨本號勿吉
勿吉,古肅慎地也。
元魏時勿吉七部:曰末部,曰伯咄部,曰安車骨部,曰拂湼部,曰號室部,曰黑水部,曰白山部。
隋稱靺鞨,而七部並同
唐初,有黑水靺鞨靺鞨,其五部無聞
靺鞨始附高麗姓大氏
李勣高麗靺鞨保東牟山
後為渤海,稱王,傳十餘世。
文字禮樂官府制度
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
黑水靺鞨肅慎地東瀕海,南接高麗,亦附于高麗
嘗以兵十五萬眾助高麗唐太宗,敗于安市
開元中來朝,置黑水府,以部長都督刺史,置長史監之。
都督姓李氏,名獻誠,領黑水經略使
其後渤海盛強,黑水役屬之,朝貢遂絕。
五代時契丹盡取渤海地,而黑水靺鞨附屬契丹
其在南者籍契丹號熟女直;其在北者不在契丹籍,號生女直
女直地有混同江長白山混同江亦號黑龍江所謂白山黑水是也
金之始祖函普,初從高麗來,年已六十餘矣。
兄阿古廼好佛,留高麗不肯從,曰:「後世子孫必有能相聚者,吾不能去也。
」獨與弟保活里俱。
始祖完顏部幹水之涯,保活里居耶懶。
其後十門曷蘇館太祖,自言其祖兄弟三人相別而去,蓋自謂阿古廼之後
石土門迪古乃,保活里之裔也。
太祖敗遼兵于境上,獲耶律謝十,乃使梁福、斡答刺[1]招諭渤海人曰:「女直渤海本同一家
」蓋其初皆勿吉七部也。
公元1136年
始祖完顏部,居久之,其部人嘗殺它族之人,由是兩族交惡鬨鬭能解
完顏部人謂始祖曰:「若能為部人解此怨,使兩族相殺,部有賢女,年六十而未嫁,當以相配,仍為同部
始祖曰:「諾。
」廼自往諭之曰:「殺一人而鬭不解損傷益多。
曷若誅首亂者一人,部內以物納償汝,可以無鬭而且獲利焉。
怨家從之。
乃為約曰:「凡有殺傷人者,徵其家人口一、馬十偶、牸牛十、黃金六兩,與所殺傷之家,即兩解不得私鬭
」曰:「謹如約
女直之俗,殺人馬牛三十自此始。
既備償如約部眾信服之,謝以青牛一,并許歸六十之婦。
始祖乃以青牛聘禮而納之,并得貲產
後生二男,長曰烏魯,次曰斡一女注思板,遂為完顏部人
天會十四年追諡景元皇帝廟號始祖
皇統四年號其藏曰光陵
五年增諡始祖懿憲景元皇帝
子德帝,諱烏魯
天會十四年追諡德皇帝
皇統四年號其藏曰熙陵
五年,增諡淵穆玄德皇帝
子安帝,諱跋海
天會十四年追諡安皇帝
皇統四年號其藏建陵
五年,增諡和靖慶安皇帝
公元1145年
獻祖諱綏可
黑水舊俗無室廬,負山水坎地,梁木其上,覆以土,則出隨水草以居,則入處其中遷徙不常
獻祖徙居海古水,耕墾樹藝,始築室,有棟宇之制,人呼其地為納里。
「納里」者,漢語居室也。
自此遂定居于安出水之側矣。
天會十四年追諡定昭皇帝廟號獻祖
皇統四年號其藏曰輝陵
五年增諡獻祖純烈定昭皇帝
昭祖諱石魯剛毅質直
女直書契,無約束不可檢制
昭祖欲稍立條教諸父部人不悅,欲坑殺之。
已被執,叔父謝里忽知部眾將殺昭祖,曰:「吾兄子,賢人也,必能承家安輯部眾此輩奈何輒欲坑殺之。
」亟往,彎弓注矢射於眾中劫執者皆散走昭祖乃得免。
公元1137年
昭祖稍以條教為治,部落寖強
遼以惕隱官之。
諸部猶以舊俗不肯條教
昭祖耀武至于青嶺白山,順者撫之,不從討伐之,入于蘇濱、耶懶之地,所至克捷
還經僕鷰水
「僕鷰」,漢語惡瘡也。
昭祖惡其地名,雖已困憊不肯止。
行至姑里甸,得疾。
迨夜,寢于村舍
有盜至,遂中夜啟行,至逼剌紀村止焉。
是夕,卒。
載柩而行,遇賊於路,奪柩去。
部眾追賊與戰,復得柩。
加古部人蒲虎復來襲之,垂及,蒲虎問諸路人曰:「石魯柩去此幾何
」其人曰:「遠矣,追之不及也。
」蒲虎遂止。
於是乃得歸葬焉。
女直之俗,至昭祖時稍用條教,民頗聽從尚未文字無官府,不知歲月晦朔是以年壽修短莫得而考焉。
天會十五年[2]追諡成襄皇帝廟號昭祖
皇統四年,藏號安陵
五年增諡昭祖惠成皇帝
公元1021年
景祖,諱烏古廼
遼太平元年辛酉歲生。
始祖至此,已六世矣。
景祖役屬諸部,自白山、耶悔、統門、耶懶、土骨論之屬,以至五國之長,皆聽命
是時,遼之邊民有逃而歸者。
及遼以兵徙鐵勒、烏惹之民,鐵勒、烏惹多不肯徙,亦逃而來歸。
遼使曷魯林牙將兵來索逋逃之民。
景祖恐遼兵深入,盡得山川道路險易,或將圖之,乃以計止之曰:「兵若深入,諸部必驚擾變生不測逋戶不可得非計也。
曷魯以為然,遂止其軍,與曷魯自行索之。
是時,隣部雖稍從,孩懶水烏林答部石顯尚拒阻不服
攻之,不克
景祖以計告於遼主,遼主遣使責讓石顯
石顯乃遣其子婆諸刊入朝
遼主厚賜遣還。
其後石顯與婆諸刊入見遼主於蒐。
遼主乃留石顯邊地,而遣婆諸刊還所部
景祖之謀也。
既而五國蒲聶部節度使拔乙門畔遼,鷹路不通
人將討之,先遣同幹來諭旨。
景祖曰:「可以計取。
用兵,彼將走保險阻,非歲月可平也。
」遼人從之。
景祖終畏遼兵之入其境也,故自以為功。
於是景祖陽與拔乙門為好,而以妻子為質,襲而擒之,獻於遼主。
遼主召見寢殿燕賜加等,以為女直部族節度使
人呼節度使太師,金人稱「都太師」者自此始。
主將刻印與之。
景祖不肯繫遼籍,辭曰:「請俟他日
」遼主終欲與之,遣使來。
景祖詭使部人揚言曰:「主公若受印繫籍部人必殺之。
用是以拒之,遼使乃還。
既為節度使,有官屬紀綱漸立矣。
女直舊無鐵,隣國有以甲冑來鬻者,傾貲厚賈以與貿易,亦令昆弟族人皆售之。
得鐵既多,因之以修弓矢備器械,兵勢稍振,前後願附者眾。
斡泯水蒲察部、泰神忒保水完顏部、統門水溫迪痕部、神隱完顏部,皆相繼來附
景祖為人寬恕,能容物,平生不見喜慍
推財與人分食解衣無所吝惜
人或忤之,亦不念
先時,有畔去者,遣人諭誘之。
畔者曰:「汝主,活羅也。
活羅,吾能獲之,吾豈能活羅屈哉。
」「活羅」,漢語慈烏也,北方有之,狀如大雞善啄物,見馬牛橐駝間有瘡,啄其脊間食之,馬牛輒死,若飢不得食,雖砂石亦食之。
景祖嗜酒好色飲啗過人時人呼曰活羅,故彼以此訕之,亦不以介意
其後訕者力屈來降,厚賜遣還。
曷懶水有率眾降者,錄其歲月姓名,即遣去,俾復其故。
以此信服之。
公元1072年
遼咸雍八年五國沒撚部謝野勃菫畔遼,鷹路不通
景祖伐之,謝野來禦。
景祖重鎧率眾力戰
謝野兵敗,走拔里邁濼。
時方十月,冰忽解,謝野能軍,眾皆潰去。
旋師
道中逋亡要遮險阻晝夜拒戰比至部已憊。
即往見遼邊將達魯骨,自陳謝野功。
行次流水未見達魯骨,疾作而復,卒于家,年五十四。
天會十四年追諡惠桓皇帝廟號景祖
皇統四年,藏號定陵
五年增諡景祖英烈桓皇帝
第二子襲節度使,是為世祖,諱劾里鉢
女直之俗,生子年長即異居。
景祖九子元配唐括氏生劾者,次世祖,次劾孫,次肅宗,次穆宗
及當異居景祖曰:「劾者柔和,可治家務。
劾里鉢器量智識何事不成
劾孫亦柔善人耳。
」乃命劾者世祖同居,劾孫與肅宗同居
景祖卒,世祖繼之。
世祖卒,肅宗繼之。
肅宗卒,穆宗繼之。
穆宗復傳世祖之子至於太祖,竟登大位焉。
公元1039年
世祖遼重熙八年己卯歲生。
遼咸雍十年,襲節度使
景祖異母弟跋黑有異志世祖慮其為變,加意事之,不使將兵,但為部長
跋黑遂誘桓𧹞、散達烏春、窩謀罕為亂,及間諸部使貳于世祖
世祖猶欲撫慰之,語在跋黑、桓𧹞等傳中
世祖嘗買加古部鍛工烏不屯被甲九十,烏春欲託此以兵端世祖還其甲,語在烏春傳。
中有流言曰:「欲生則附於跋黑,欲死則附於劾里鉢頗剌淑
世祖聞之,疑焉,無以察之,乃佯為具裝,欲有所往者陰遣揚言曰:「寇至。
部眾者莫虛實,有保於跋黑之室者,有保於世祖之室者,世祖乃盡得兄弟部屬向背彼此之情矣。
公元1074年
間數年,烏春來攻世祖拒之。
時十月已半,大雨晝夜冰凘覆地烏春不能進。
既而悔曰:「此天也。
」乃引兵去。
烏春舍於阿里矮村滓不乃家,而以兵圍其弟勝昆於胡不村。
兵退,勝昆執其兄滓不乃,而請涖殺于世祖,且請免其孥戮
從之。
桓𧹞、散達舉兵,遣肅宗拒之。
當是時,烏春兵在北,桓𧹞兵在南,其勢甚盛。
戒之曰:「可和則與之和,否則決戰
肅宗兵敗。
烏春久雨解去世祖乃以偏師涉舍很水,經貼割水,覆桓𧹞、散達之家。
明日大霧晦冥失道,至婆多吐水乃覺。
還至舍很、貼割之間,升高阜望之,見六騎來,大呼,馳擊之。
世祖一人斃,生獲五人,問之,乃知卜灰、撒骨出使助桓𧹞、散達者也。
世祖至桓𧹞、散達所居焚蕩其室家,殺百許人,舊將主保亦死之。
世祖還,與肅宗會,肅宗兵又敗矣。
世祖肅宗失利之狀。
遣人議和
桓𧹞、散達曰:「以爾盈歌之大赤馬辭不失紫騮馬與我,我則和。
二馬女直名馬不許
公元1091年
桓𧹞、散達大會諸部來攻,過裴滿部,以其附於世祖也,縱火焚之。
蒲察部沙秪勃菫、胡補答勃菫使阿喜告難世祖使之詭從以自全,曰:「戰則以旗鼓自別。
世祖往禦桓𧹞之眾,將行,有報者曰:「跋黑食於愛妾之父家,肉張咽,死矣。
」乃遣肅宗求援於遼,遂率眾出。
使辭不失取海姑兄弟兵,已而乃知海姑兄弟貳於桓𧹞矣,欲併取其眾,徑至海姑。
偵者報曰:「敵已至。
」將戰,世祖辭不失曰:「汝先陣於脫豁改原,待吾三揚旗三鳴鼓,即棄旗決戰
死生惟在今日,命不足惜
」使裴滿胡喜牽大紫騮以為貳馬,馳至陣。
時桓𧹞、散達盛強,世祖軍吏未戰而懼,皆植立無人色。
世祖陽陽平常,亦無責讓之言,但令士卒解甲少憩,以水沃面,調麨水飲之。
有頃訓勵之,軍勢復振
乃避眾獨引穆宗,執其手密與之言曰:「今日之事,若勝則已,萬一有不勝,吾必無生
汝今介馬遙觀,勿預戰事
若我死,汝勿收吾骨,勿顧戀親戚,亟馳馬告汝頗剌淑,于遼繫籍受印,乞師以報此讎。
」語畢,袒袖,不被甲,以縕袍垂襴護前後心韔弓提劍,三揚旗三鳴鼓,棄旗搏戰,身為軍鋒,突入敵陣,眾從之。
辭不失從後奮擊大敗之。
乘勝逐之,自阿不彎至于北隘甸,死者如仆麻,破多吐水水為之赤,棄車甲馬牛軍實盡獲之。
世祖曰:「今日之捷,非天不能及此,亦可以知足矣。
雖縱之去,敗軍之氣沒世不振
」乃引軍還。
世祖視其戰地馳突大路,闊且三十隴。
手殺九人自相重積,人皆異之。
桓𧹞、散達自此不能復聚,未幾,各以其屬來降遼大安七年也。
初,桓𧹞兄弟之變,不术魯部卜灰、蒲察部撒骨出助之。
至是,招之,不肯和。
卜灰之黨石魯遂殺卜灰來降
骨出追躡亡者,道傍人潛射之,中口而死。
自是舊部悉歸。
景祖時,斡勒部人盃乃來屬,及是,有他志
會其家失火,因以縱火誣歡都,世祖徵償如約
盃乃不自安,遂結烏春、窩謀罕舉兵
使肅宗與戰,敗之,獲盃乃,世祖獻之於遼。
臘醅麻產侵掠野居女直,略來流水牧馬
世祖擊之,中四創久之疾愈。
臘醅等復略穆宗牧馬交結諸部。
世祖復伐之,臘醅等紿降,乃旋。
臘醅得姑里甸兵百十有七人,據暮稜水守險石顯子婆諸刊亦在其中
世祖圍而克之,盡獲姑里甸兵。
麻產遁去。
遂擒臘醅及婆諸刊,皆獻之遼。
既已,復請之,遼人與之,并以前後所獻罪人歸之。
都大烏春等於斜堆,[3]故石、拔石皆就擒
世祖自將與歡都合兵嶺東諸軍皆至。
是時烏春已前死,窩謀罕請于遼,願和解
既與和,復來襲,乃進軍圍之。
窩謀罕棄城遁去。
破其城,盡俘獲之,以功差次分賜諸軍
城始破,議渠長生殺,眾皆長跪使者在坐
一人長刀突前咫尺,謂世祖曰:「勿殺我。
」遼使及左右走匿
世祖不少動,執其人之手,語之曰:「吾不殺汝也。
於是左右匿者,曰:「汝等何敢失次耶。
」罰既已,乃徐使執突前者殺之。
膽勇鎮物如此
公元1092年
師還,寢疾,遂篤。
元娶拏懶氏哭不止世祖曰:「汝勿哭,汝惟後我一歲耳。
肅宗後事,曰:「汝惟後我三年
肅宗出,謂人曰:「吾兄至此,亦不與好言
」乃叩地而哭。
俄呼穆宗謂曰:「烏雅束柔善,若辦集契丹事,阿骨打能之。
遼大安八年五月十五日卒。
襲位十九年,年五十四。
明年,拏懶氏卒。
明年肅宗卒。
肅宗病篤,歎曰:「我兄真多智哉。」
公元1137年
世祖天性嚴重,有智識一見必識,暫聞不忘。
凝寒縮栗動止回顧
每戰未嘗被甲,先以夢兆候其勝負
嘗乘醉騎驢入室中,明日見驢足跡,問而知之,自是不復飲酒
襲位之初,內外潰叛締交為寇。
世祖因敗為功,變弱為強
既破桓𧹞、散達烏春、窩謀罕,基業自此大矣
天會十五年追諡聖肅皇帝廟號世祖
皇統四年號其藏曰永陵
五年增諡世祖神武聖肅皇帝
公元1042年
母弟頗剌淑節度使景祖四子也,是為肅宗
遼重熙十一年壬午歲生。
父兄時號國相
國相之稱不知何時
初,雅達國相
雅達者,桓𧹞、散達之父也。
景祖幣馬求之於雅達,而命肅宗為之。
肅宗自幼機敏善辯
當其兄時,身居國相盡心匡輔
是時叔父跋黑有異志,及桓𧹞、散達烏春、窩謀罕、石顯父子臘醅麻產作難用兵之際,肅宗屢當一面
尤能知遼人國政人情。
凡有遼事一切委之肅宗專心焉。
白事於遼官,皆令遠跪陳辭譯者傳致之,往往譯者錯亂
肅宗欲得前委曲言之,故先不以實告譯者
譯者惑之,不得已,引之前,使自言。
乃以草木瓦石為籌,枚數其事而陳之。
官吏聽者愕然,問其故,則為卑辭以對曰:「鄙陋無文,故如此
官吏以為實然不復疑之,是以所訴無不如意
桓𧹞、散達之戰,部人賽罕死之,其弟活羅陰懷忿怨。
一日,忽以劍脊肅宗項上曰:「吾兄汝輩死矣,剄汝以償,則如之何
久之,因其兄柩至,遂怒而攻習不出,習不出走避之。
肅宗于家,矢注次室之裙,著于門扉
復攻歡都,歡都衷甲拒于室中,既不能入,持其門旃而去,往附盃乃。
盃乃誘烏春兵度嶺,世祖與遇于蘇素海甸
世祖曰:「予昔有異夢,今不可親戰。
左軍中有力戰者,則大功成矣。
」命肅宗及斜列、辭不失與之戰。
肅宗下馬,名呼世祖,復自呼其名而言曰:「若天助當為部長,則今日之事神祇監之。
」語畢再拜
遂炷火束縕
頃之大風自後起,火益熾
是時八月,并青草皆焚之,煙焰漲天。
我軍隨煙衝擊大敗之。
遂獲盃乃,囚而獻諸遼。
并獲活羅
肅宗釋其罪,左右任使之,後竟得其力焉。
公元1082年
大安八年,自國相襲位
是時麻產尚據直屋鎧水,繕完營堡誘納亡命
招之,不聽,遣康宗伐之。
太祖別軍麻產家屬,錡釜無遺
既獲麻產,殺之,獻馘于遼。
溫水來附
二年癸酉,遣太祖偏師伐泥厖古部帥水抹離海村跋黑、播立開,平之自是寇賊皆息。
公元1077年
三年八月肅宗卒。
天會十五年追諡穆憲皇帝
皇統四年,藏號泰陵
五年增諡肅宗明穆憲皇帝
母弟穆宗諱盈歌,字烏魯完,景祖第五子也。
南人稱「揚割太師」,又曰揚割追諡孝平皇帝號穆宗,又曰揚割號仁祖。
金代無號仁祖者,穆宗諱盈歌諡孝平,「盈」近「揚」,「歌」近「割」,南北音訛。
人呼節度使為「太師」,自景祖太祖皆有是稱。
凡叢言、松漠記、張棣金志等書皆無足取。
公元1053年
穆宗遼重熙二十二年癸巳歲生。
[4]肅宗時麻產,遼命穆宗詳穩
大安十年甲戌,襲節度使,年四十二。
以兄劾者撒改國相
公元1094年
三年丙子,唐括部跋勃菫與溫都部人跋忒有舊,跋以事往,跋忒殺
使太祖率師伐跋忒,跋忒亡去,追及,殺之星顯水。
紇石烈阿疏、毛睹祿阻兵為難穆宗自將阿疏撒改偏師攻鈍恩城,拔之。
阿疏初聞來伐,乃自訴于遼。
遂留劾者阿疏城,穆宗乃還。
會陶溫水、徒籠古水紇石烈部阿閤版及石魯五國鷹路,執殺遼捕鷹使者
遼詔穆宗討之,阿閤版等據險立柵
大寒,乃募善射者操勁弓利矢攻之。
數日,入其城,出遼使存者數人,俾之歸。
統門、渾蠢水之烏古論部留可、詐都與蘇濱水烏論敵庫德起兵于米里迷石罕城,納根湼之子鈍恩亦亡去
於是兩黨作難
八月撒改都統辭不失阿里合懣、斡帶副之,以伐留可、詐都、塢塔等。
謾都訶、石土門伐敵庫德。
撒改欲先平邊城堡,或欲先取留可,莫能決。
乃命太祖往。
鈍恩將援留可,乘謾都訶兵未集而攻之。
石土門軍既與謾都訶會,迎擊鈍恩,大敗之,降米里迷石罕城,獲鈍恩、敵庫德,釋弗殺
太祖度盆搦嶺,與撒改會,攻破留可城,留可已先往遼矣,盡殺城中渠長
還圍塢塔城
塢塔先已亡在外城降於軍,詐都亦降於蒲家奴,於是撫寧諸路如舊時。
太祖因致穆宗,教統門、渾蠢、耶悔、星顯四路嶺東諸部自今復稱都部長。
命勝管、醜阿等撫定乙离骨嶺注阿門水之西諸部居民,又命斡帶及偏裨悉平二湼囊虎、二蠢出等寇盜而還
七年庚辰,劾者尚守阿疏城,毛睹祿來降
阿疏猶在,遼使使來罷兵
未到,穆宗使烏林石魯往佐劾者,戒之曰:「遼使來罷兵,但換我軍衣服旗幟阿疏城中無辨,勿令遼使知之。
」因戒劾者曰:「遼使可以計却。
勿聽其言遽罷兵也。
」遼使果來罷兵
穆宗使蒲察部胡魯勃菫、邈遜孛菫與俱至阿疏城。
劾者見遼使,詭謂胡魯、邈遜曰:「我部族自相攻擊,干汝等何事
誰識汝之太師
」乃援創刺殺胡魯、邈遜所乘馬
[5]遼使驚駭遽走,不敢回顧,徑歸。
居數日,破其城。
狄故保還自遼,在城中,執而殺之。
阿疏復訴於遼。
遼遣奚節度使乙烈來。
穆宗至來流水興和村,見乙烈。
阿疏城事,命穆宗曰:「凡攻城所獲,存者復與之,不存者備償。
」且徵馬數百匹
穆宗僚佐謀曰:「若償阿疏,則諸部不復號令任使也。
」乃令主隈、禿答兩水之民陽為阻絕鷹路,復使鼈故德部節度使言于遼曰:「欲開鷹路,非生女直節度使不可
」遼不知其為穆宗謀也,信之,命穆宗阻絕鷹路者,而阿疏城事遂止。
穆宗聲言鷹路,畋於土溫水而歸。
是歲,留可來降。
八年辛巳,遼使使持賜物賞平鷹路有功者。
九年壬午,使蒲家奴以遼賜,給主隈、禿答之民,且修鷹路而歸。
蕭海里叛,入于係案女直阿典部,遣其族人斡達剌來結和,曰:「願與太師為友,同往伐遼。
穆宗執斡達剌。
會遼命穆宗捕討海里穆宗送斡達剌于遼,募軍得甲千餘
女直甲兵之數,始見于此,蓋未嘗滿千也。
軍次混同水蕭海里使人來,復執之。
既而海里遇。
海里遙問曰:「我使者安在
」對曰:「與後人偕來
海里不信
是時,遼追海里數千人,攻之不能克。
穆宗謂遼將曰:「退爾軍,我當獨取海里
」遼將許之。
太祖策馬突戰
流矢中海里首海里墮馬下,執而殺之,大破其軍。
使阿离合獻馘于遼。
金人自此知遼兵之易與也。
是役也,康宗最先登,於是以先登并有功者為前行,次以諸軍俘獲所部
穆宗朝遼主于漁所,大被嘉賞,授以使相錫予加等。
十年癸未,二月穆宗還。
遼使使授從破海里官賞
高麗始來通好
十月二十九日穆宗卒,年五十有一。
公元1137年
初,諸部各有信牌穆宗太祖議,擅置牌號者置于法,自是號令乃一,民聽不疑矣。
景祖以來兩世四主志業相因,卒定離析一切治以本部法令東南至于乙离骨、曷懶、耶懶、土骨論,東北至于五國、主隈、禿答,金蓋于此
天會十五年追諡孝平皇帝廟號穆宗
皇統四年號其藏曰獻陵
五年,增諡章順孝平皇帝
公元1061年
兄子康宗,諱烏雅束,字毛路完,世祖長子也。
遼清寧七年辛丑歲生。
乾統三年癸未,襲節度使[6]年四十三。
穆宗末年阿疏使達紀誘扇邊民,曷懶甸人執送之。
穆宗使石適歡撫納曷懶甸,未行,穆宗卒,至是遣焉。
先是高麗通好既而頗有隙,高麗使來請議事使者高麗,拒而不納。
五水之民附于高麗,執團練使十四人,語在高麗傳中
二年甲申,高麗再來伐,石適歡再破之。
高麗請和前所團練十四人遣歸,石適歡撫定邊民而還
蘇濱水民不聽命,使斡帶等至活羅海川,召諸官僚告諭之。
含國部蘇濱水居斡豁勃菫不至
斡准部、職德部既至,復亡去
塢塔遇二部馬紀嶺,執之而來,遂伐斡豁,克之。
斡帶進至北琴海,攻拔泓忒城,乃還。
公元1104年
四年丙戌高麗遣黑歡方石來賀襲位,遣盃魯報之。
高麗約還諸亡在彼者,乃使阿聒、勝昆往受之。
高麗背約,殺二使,築九城於曷懶甸,以兵數萬來攻
斡賽敗之。
斡魯亦築九城,與高麗九城相對
高麗來攻,斡賽復敗之。
高麗以還逋逃之人,退九城之軍,復所侵故地
九月,乃罷兵
公元1107年
七年己丑,歲不登,減盜賊徵償,振貧乏者。
公元1111年
十一年癸巳康宗卒,[7]年五十三。
天會十五年追諡恭簡皇帝
皇統四年號其藏曰喬陵
五年增諡康宗獻敏恭簡皇帝
曰:金之厥初兄弟三人,亦微矣。
熙宗帝祖宗,定著始祖景祖世祖世世不祧
始祖娶六十之婦而生二男一女豈非天耶。
景祖不受遼籍遼印,取雅達國相」以與其子。
世祖既破桓𧹞、散達,遼政日衰,而以太祖屬之穆宗
思慮豈不深遠矣夫。
公元1122年
  • 乃使梁福斡答剌 「斡」原作「幹」。
    按本書卷太祖紀,「召渤海梁福、斡答剌之偽亡去招諭其鄉人」,又天輔六年七月丙寅,「以斡答剌招降者眾,命領八千戶」,皆作「斡答剌」,今據改。
  • 公元1137年
  • 天會十五年 按本書卷三二禮志大金集禮卷三天會十四年奉上祖宗諡號,記追諡諸帝在天會十四年八月
    而本卷記追諡成襄、聖肅、穆憲孝平、恭簡皆以為天會十五年」。
    「五」顯係誤字,今為拈出,以下不復一一舉正
  • 都大烏春等於斜堆 「大」原誤作「在」。
    按本書卷六八歡都傳,「大破烏春、窩謀罕於斜堆,擒故石、拔石」。
    今據改。
  • 公元1053年
  • 穆宗遼重熙二十二年癸巳歲生 「二十二年」原作「二十一年」干支不合
    按下文「癸未十月卒,年五十一」。
    由此上推,知「癸巳」二字不誤。
    癸巳是重熙二十二年,今據改。
  • 乃援創刺殺胡魯邈遜所乘馬 「創」字誤
    當是「槍」或「劍」字。
  • 公元1103年
  • 乾統三年癸未節度使 「三年」原作「五年」干支不合
    上文康宗于「遼清寧七年辛丑歲生」,至乾統三年癸未「年四十三」,今據改。
  • 公元1113年
  • 十一年癸巳康宗卒 「癸巳」原作「癸酉」,干支不合
    上文「七年己丑」,則十一年自應是癸巳。
    本書卷二太祖紀,「歲癸巳十月……康宗即世」,正與之合。
    今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