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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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作者 脫脫

范如圭

范如圭,字伯達建州建陽人
少從舅氏胡安國受《春秋》。
進士第,授左從事郎武安軍節度推官
始至,帥將斬人,如圭白其誤,帥為已署不易也。
如圭正色曰:「節下奈何重易一字而輕數人之命?
」帥矍然從之。
自是府中事無大小悉以咨焉。
居數月,以憂去。
江東安撫司書寫機宜文字
近臣交薦召試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史館校勘
秦檜力建和議,金使來,無所於館,將虛秘書省以處之。
如圭亟見宰相趙鼎曰:「秘府謨訓所藏,可使仇敵居之乎?
竦然為改館。
既而金使至悖傲,議多不可從,中外憤鬱
如圭與同十餘人合議,並疏爭之,既具草駭遽引卻者眾。
如圭獨以書責曲學倍師、忘讐辱國之罪,且曰:「公不喪心病狂奈何為此,必遺臭萬世矣!
怒。
草奏史官六人上之。
金歸河南地方自以為功。
如圭輪對,言:「兩京版圖既入,則九廟八陵瞻望咫尺,今朝修之使未遣,何以神靈、萃民志乎?
」帝泫然曰:「非卿不聞此言。
即日宗室士㒟張燾以行。
以不先白己,益怒。
如圭謁告去,奉柩歸葬故鄉,既窆,差主管台州崇道觀
杜門十餘歲,起通判邵州,又通判荊南府
荊南戶口數十萬,寇亂無復人跡,時蠲口錢安集之,百未還一二也。
議者希意,遽謂流庸浸復而增之,積逋二十餘萬緡,他負亦數十萬,版曹日下責償甚急
圭白帥,悉奏蠲之。
死,被旨入對,言:「為治以知人為先,知人清心寡欲為本。
」語甚切。
又論:「東南不舉子之俗,傷絕人理,請舉漢《胎養令》以全活之,抑亦勾踐生聚報吳之意也。
」帝善其言。
又奏:「今屯田之法,歲之所獲,官盡征之。
田卒賜衣廩食如故使力穡者絕贏餘之望,惰農者無饑餓之憂,貪小利,失大計,謀近效,妨遠圖,故久無成功
宜籍荊、淮曠土,畫為丘井倣古助法,別為科條令政役法,則農利修而武備飭矣。」
直秘閣提舉江西常平監,移利州路提點刑獄,以病請祠。
時宗藩並建,儲位未定道路竊有異言
如圭在遠外,獨深憂之,掇至和嘉佑名臣奏章凡三十六篇,合為一書囊封以獻,請深考群言,仰師成憲,斷以至公勿疑。
或以越職危之,如圭曰:「以此獲罪,奚憾!
」帝感悟,謂輔臣曰:「如圭可謂忠矣。
即日下詔普安郡皇子進封建王
復起如圭知泉州
南外宗官寄治郡中,挾勢為暴,占役禁兵百數,如圭以法義正之,宗官大沮恨,密為浸潤以去如圭,遂以中旨罷,領祠如故
僦舍邵武以居,士大夫高之學者多從質疑
卒年五十九。
如圭忠孝誠實得之於天。
其學根於經術不為無用之文。
草具屯田目數千言未及上,張浚視師日,奏下其家取之,罷,亦不果行
有集十卷,皆書疏議論之語,藏於家。
子念祖、念德、念茲。

吳表臣

公元1109年
吳表臣字正仲永嘉人
大觀三年進士第,擢通州司理
陳瓘謫居郡中,一見而器之。
盛章者,朱勔黨也,嘗市婢,有武臣強取之,誣以罪,繫獄
表臣方鞫之,郡將曰:「知有盛待制乎?
表臣若不知者,卒直其事。
累官監察御史,遷右正言
高宗臺諫條陳大利害,表臣措置上流以張形勢安輯淮甸以立藩蔽,擇民兵守險阻,集海舶以備不虞
其策多見用。
帝方鄉儒術表臣乞選講官以裨聖德,且於古今成敗民物情偽邊防利害詳熟講究
由是詔開經筵
邇臣有請蔡京王黼之黨者,侍御史沈與求乞明指其人,顯行黜責執政不悅,奪其言職
表臣爭曰:「臺諫天子耳目所以壅蔽、杜姦邪,若咎其切直而黜之,後誰敢言,非國家福也。
請還與求開言路。」
防秋,議選守邊者,患乏才。
表臣曰:「唐蕭復言于德宗,陳少游任兼將相,首敗臣節韋皐幕府下僚,獨建忠義,以少遊淮南
善惡著明,則天下知逆順之理,初不以名賤官卑為疑。
今取忠義不屈有已試之驗者,不次而用,豈特可以勸,捍禦方略,亦堪倚仗
於是陳敏等十數人浸以錄用
久之,以病請補外,以直秘閣信州
公元1151年
紹興元年,召為司勳郎中,遷左司
百官裕國強兵之策,表臣十事以獻,曰:蠲稅役以墾閒田,汰懦卒以省兵費,罷添差以澄冗員,停度牒以蕃生齒,拘佃租以防乾沒委計以制邦用,獎有功厲將帥,招弓手以存舊籍,嚴和買以絕弊幸簡法令以息瘡痍
宰相表臣檢正,帝曰:「朕將自用之。
」遂除左司諫
給事中胡安國論事不合罷,表臣上疏留之。
宰相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軍馬表臣力言都督不可罷。
侍讀,又累疏爭之,不聽,遂罷。
表臣吏部
台州黃岩丞,尋除提點浙西刑獄,召為秘書少監同修《哲宗實錄》。
帝如建康,詔表臣留司參議官,除中書舍人給事中兵部侍郎
建、崇二國公外傅,兼翊善
帝曰:「二國公誦習甚進,卿力也。
」徙禮部侍郎,遷吏部尚書翰林學士
秦檜欲使使金議地界,指政事堂曰:「歸來坐此
表臣不答。
又以議大禮忤意罷去
俄起知婺州
大水,發常平振貸之,然後以聞,郡人德之。
課最,除敷文閣待制
三歲請祠,進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家居數年,卒,年六十七。
表臣晚號「湛然居士」,自奉無異布衣時,鄉論推其清約

王居正

王居正字剛中揚州人
嗜學工文辭。
太學時習《新經》、《字說》者,主司輒置高選居正語人曰:「窮達自有時,心之是非可改邪?
流落十餘年,司業黃齊得其文,曰:「王佐才也。
」及同知貢舉,欲擢為首,以風多士,他考官持之,置次選。
調饒州安仁丞、荊州教授,皆不赴
大名鎮江兩帥交辟教授府學,亦不就
范宗尹薦於朝,召至,謂宗尹曰:「時危如此,公不極所學,拔元元塗炭中,尚誰待?
居正避寇陽羨山間,勉出見公,一道此意爾。
宗尹愧謝
入對,奏:「昔人有云:『君以為難,易將至矣。
今日之事,朝廷皆曰難,則當有易為之理。
國勢日弱,敵氣日驕,何邪?
昔人於難者勉強為之,今以為難,不復所為,以俟天意自回,強敵自斃也。
宣和末以為難者十五六,至靖康宣和孰難?
靖康末以為難者十八九,至建炎與靖康孰難?
由此而言,今日難於前日,安知他日不難於今日?
宣和以為難,故有靖康之禍;靖康以為難,故有今日之憂。
而亦云,臣有所不忍聞。
高宗嘉之,諭宗尹曰:「如王居正人才歲月間得一人亦幸矣。」
太常博士,遷禮部員外郎
建議合祭天地明堂請奉太祖太宗配,宗尹是之,議遂定天地復合祭。
侍御史沈與求宗尹,因及居正宗尹去,居正補外不許
撫州高衛甘露於州祥符觀,為圖以獻。
居正今日恐非天降祥瑞之時,卻其圖。
太常少卿修政局參議,遷起居郎
帝方鄉規諫居正次前聽納事為《集諫》十五卷,以廣帝意。
以時務訪群臣,居正疏數千言,論省費尤切,曰:「宋興百七十三年矣,所行多彌文之事。
陛下所至行在,於一日二日少駐蹕之頃,欲盡為向者百七十三年之事,非所知變也。
夫不隨時省事而乃隨事以省費,故今日例有減半之說,究其實未始不重費。
願詔大臣百事之實而論定之,苟非禦寇備敵,任賢使能振恤百姓一切姑置,則費省而國裕。」
居正素與秦檜善,執政,與居正天下事甚銳,既相,所言皆不酬。
居正疾其詭,見帝言曰:「秦檜嘗語臣:『中國人惟當著衣啖飯,共圖中興
』臣心服其言。
又自謂:『使為相數月,必聳動天下
』今為相施設止是,願陛下以臣所聞
銜之,出居正婺州
州貢羅,舊制萬匹崇寧後增五倍建炎中減為二萬。
至是,主計者請復崇寧之數,居正力言於朝,戶部督趣愈峻,居正置檄不行,語其屬曰:「吾願身坐,不以諸君
」呼吏為文書付之曰:「即有譴,以此自解
」復手疏「五不可」以聞。
詔如建炎中數。
司市御炭,須胡桃文、鵓鴿色者,居正曰:「民以炭自業者,率居山谷,安知所謂胡桃文、鵓鴿色耶?
入朝以聞,詔止之。
召為太常少卿,遷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史館修撰
帝欲遷趙令大中大夫居正奏:「官非侍從不可轉,此祖宗法,若峸以庶官得遷,則宗室承宣者,不旋踵求為節度何以卻之?
」遂寢其命。
上書陳東歐陽澈贈官居正乞重貶黃潛善汪伯彥,以彰二子殺身成仁之美。
大將張俊遣卒至彭澤,卒故縣,怙侵辱彥恭械之,訴於朝,帝為罷彥恭
居正言:「彥恭不畏強禦無可罪。
乞免徭役居正言:「兵興以來士大夫勳戚賦役編戶均,蓋欲貴上下共濟國事,以寬民力,不能體此乎?
和州請蠲進奉大禮絹,居正言:「大禮進奉,乃臣子享上之誠,初非朝廷取于百姓之物,若察民力無所從出,不能降旨蠲之,至使州縣自陳已為非是,乞速如所請。
除目有自中出者,居正奏:「近習請託進擬不自朝廷,所繫非輕。
」因錄皇佑詔書以進。
帝皆嘉納
權直學士院,又除兵部侍郎
入對,以所論王安石父子之言不合道者,裒得四十二篇,名曰《辨學》,上之。
又曰:「陛下安石之學,嘗於聖心灼見,其弊安在
」帝曰:「安石之學,雜以伯道,欲效商鞅富國強兵今日之禍,人徒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生於安石
居正曰:「安石得罪萬世不止此。
」因陳安石釋經無父無君者。
作色曰:「是豈不名教邪?
孟子所謂邪說,正謂是矣。
居正退,序帝語繫於《辨學》首。
公元1153年
出知饒州,尋改吉州
侍御史謝祖信居正兇暴詭詐傾陷大臣罷官屏居括蒼三載
其弟駕部郎居修入對,帝曰:「卿兄今安在
大用矣。
中書舍人劉大中侍帝,論制誥,帝曰:「王居正極得詞臣體。
侍御史蕭振論守令賢否,帝舉居正守婺免貢羅、御炭事,曰:「守臣百姓如此,朕復何憂。」
公元1160年
起知溫州
是時專國居正自知不為所容,以目疾請祠,杜門,言不及時事,客至談論經、史而已
終忌之,風中丞何鑄居正趙鼎汲引欺世盜名奪職奉祠,凡十年
死,復故職。
紹興二十一年卒,年六十五。
居正儀觀豐偉聲音洪暢。
奉祿兄弟宗族無留者。
郊祀恩以任其弟居厚,及卒,季子布衣
其學根據六經》,楊時器之,出所著《三經義辨》示居正曰:「吾舉其端,子成吾志。
居正感厲首尾十載為《書辨學十三卷,《詩辨學二十卷,《周禮辨學五卷,《辨學外集一卷
居正既進其書七卷,而楊時三經義辨》亦列秘府二書既行,天下不復言王氏學。

晏敦復

晏敦復字景初丞相殊之曾孫
少學程頤奇之。
進士,為御史臺檢法官
紹興初大臣薦,召試館職不就
特命祠部郎官,遷吏部,以守法呂頤浩出知貴溪縣
會有為敦復直其事者,改通判臨江軍,召為吏部郎官左司諫、權給事中,為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
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請以淮東私田淮西田,帝許之。
敦復言:「光世一道,未聞為朝廷措置毫髮,乃先易私畝。
比者岳飛屬官私事朝廷請加罪,中外稱美,謂有古賢將風。
光世自處不在下,乞以臣言示光世,且令經理淮南收撫百姓以為定都建康計,中興有期何患私計未便
權吏部侍郎詳定一司敕令
公元1151年
渡江後,庶事草創,凡四選格法多所裁定
敦復剛嚴,居吏部請謁不行銓綜平允,除給事中
冬至節,旨下禮部,取度牒四百充賜予
敦復奏:「兵興費廣,凡可助用度者尤當惜,矧兩宮在遠,陛下當此令節,欲奉一觴萬歲不可得有司乃欲舉平時例行慶賜乎?
」遂寢。
有卒失宣帖得中給據太醫吳球得旨免試敦復奏:「一卒之微,乃至上瀆聖聰醫官免試,皆壞成法
崇寧大觀以來姦人欺罔臨事取旨,謂之『暗嬴指揮』,紀綱敗壞馴致危亂,正蹈前弊不可長也。
汪伯彥子召嗣江西監司,敦復論:「伯彥姦庸誤國,其子素無才望難任澄清
」改知袁州
又奏:「召嗣不可為監司,亦不可為守臣
」居右省兩月論駁凡二十四事,議者憚之。
復為吏部侍郎
彗星見,詔求直言
敦復奏:「昔康澄以『賢士藏匿四民遷業,上下相徇,廉恥道消毀譽亂真直言不聞』為深可畏
臣嘗即其言考已然之事,多本于左右近習姦邪巧佞轉移人主之意。
惡直醜正,則能使賢士藏匿;其造為事端,則能使四民遷業;其委曲彌縫,則能使上下相徇;其假寵竊權簧鼓流俗,則能使廉恥道消;其誣人功罪,則能使毀譽亂真;其壅蔽聰明,則能使直言不聞。
臣願防微杜漸,以助應天之實。
」又論:「比來百司不肯任責瑣屑取決朝省,事有不當上煩天聽者,例多取旨。
由是宰執治煩雜,不減有司天子聽覽,每及細務非所以為政。
願詳其大,略其細。」
八年,金遣使來要以難行之禮,詔侍從臺諫條奏所宜
敦復言:「金兩遣使,直許講和,非畏我而然,安知其非誘我也。
且謂之屈己,則一事既屈,必以他事來屈我。
今所遣使詔諭為名,儻欲陛下易服拜受,又欲分廷抗禮,還可從乎?
苟從其一二,則此後可以號令我,小有違異,即成釁端社稷存亡,皆在其掌握矣。
」時秦檜方力贊屈己之說,外議群起,計雖定而未敢行。
勾龍如淵,宜擇人臺官,使擊去異論,則事遂矣。
於是如淵施廷臣、莫將皆據要地,人皆駭愕
敦復尚書張燾上疏言:「前日如淵附會和議中丞,今施廷臣以此橫榻眾論沸騰方且切齒,莫將又以此右史
如淵廷臣庸人,但知觀望,將則姦人也,陛下奈何此輩斷國論乎?
乞加斥逐,杜群枉門,力為自治自強之策。
」既又與等同入對,爭之。
使所親敦復曰:「公能曲從兩地旦夕可至。
敦復曰:「吾終不為身誤國家,況吾之性,到老愈辣,請勿言。
卒不能屈
胡銓昭州臨安遣人械送貶所
敦復往見守臣張澄曰:「宰相天下共知祖宗時以言事被謫,為開封者必不如是
愧謝,為追還
拜相,制下,朝士相賀敦復獨有憂色曰:「姦人相矣。
張致遠魏矼聞之,皆以其言為過。
至是竄敦復謂人曰:「頃言秦之姦,諸君不以為然,今方專國便敢爾,他日何所不至耶?」
吏部尚書江淮路經制使
故事侍從宰相閣,既退,宰相必送數步。
敦復未嘗送,每曰:「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尋請外,以寶文閣直學士衢州提舉亳州明道宮
閒居數年卒,年七十一。
敦復靜默不能言,立朝論事無所避。
帝嘗謂之曰:「卿鯁峭敢言可謂無忝爾祖矣。」

黃龜年

公元1106年
黃龜年字德邵福州永福人
崇寧五年進士第,調洺州司理參軍累官河北西路提舉學士
呂頤浩見而奇之,入為太常博士
公元1126年
靖康元年,除吏部員外郎,拜監察御史,尋除尚書左司員外郎中書門下檢正房公事,充修政局檢討官
乞令檢正官通進司,帝從其請。
頤浩再相,植黨秦檜,引朱勝非奉京祠兼侍讀,恐中書舍人胡安國錄黃不下特命龜年書行,議者譏其侵官
殿中侍御史
邊報王倫來歸龜年專主和議沮止恢復植黨專權漸不可長
上書曰:「臣聞一言而盡事君之道曰忠,罪莫大欺君一言而盡輔政之道曰公,罪莫大私己
臣人背公徇私,則刑賞僭濫
人主之照其姦,則合黨締交相與比周熒惑主聽
附下罔上之黨盛,而威福之柄下移,禍有不可勝言者。
伏見秦檜還自金國,陛下驟任,不一年而超至宰輔,乃不顧國家,盜威福在己,欲永塞言路
書上罷,並劾王㬇王昞王守道,皆罷之。
乃授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官如故
龜年又奏:「比論徇私欺君合正典刑,投諸裔土,以禦魑魅
今乃任便居住,雖陛下曲全大臣之禮,秦檜姦狀暴露,復寵以儒學最上職名,俾優遊琳館,聽其自如
律斷群盜,必分首從,為之從者皆已伏誅,獨置渠魁可乎?
」又曰:「臣聞恩莫隆于父子,義莫重於君臣
不義則後其君,不仁則遺其親。
君親既然,則何忌憚不為
厚貌深情矯言偽行進迫君臣之勢,陽為面從;退恃朋比之姦,陰謀沮格
不畏陛下,中不畏大臣,下不畏天下之議,無忌如此
欺君私己,有一即可黜,況之欺與私顯著者為多乎?
」章凡三上,遂褫職。
上章曰:「行詭而言譎,外縮中邪,以巧詐相位姦回竊國柄,收召險佞蟠結黨與
陛下以智臨而辨之早,以剛決而去之速,故端人正士舉手相慶,蓋以公天下同惡耳。
臣願陛下發明詔,以潛慝隱惡暴白天下,使知陛下數易相位不得已也;又所以為臣姦膽,庶朋比之風不復作矣。
」除太常少卿累遷起居舍人中書舍人給事中
侍御史常同龜年陰結大臣致身要地,又交結諸將,趣操不正罷歸
司諫詹大方意劾龜年附麗匪人搢紳不齒落職本貫居住
卒,六十三。
龜年微時永福簿李朝旌奇之,許妻以女。
龜年登第,而旌已死,家貧甚。
或勸龜年別娶,龜年正色曰:「吾許以諾,死而負之,何以自立
」遂娶之。
任子恩,先奏其弟之子,人皆義之。
子衡,仕至湖南提舉

程瑀

程瑀字伯㝢饒州浮梁人
姑臧氏婦,養為子,姑沒,始復本姓。
少有太學,試為第一累官校書郎
為臧氏父母服,服闋,除兵部員外郎
高麗使回,充送伴使。
先是使者往返江、浙間,調挽舟夫甚擾,有詔禁止
舉人王珣畫別敕,遇風逆水澁許調夫
渡淮,見民丁挽舟如故,遂劾反奏御筆
詔命淮南提舉潘良貴核實良貴非是
金人入侵,求可使者請往。
未行,會欽宗即位,議割三鎮,命河東秦檜河中
奏:「臣願奉使不願割地
不報
中山,諸將已得密諭城守不下
與金使王汭俱至燕山
還,除左正言,即言股肱大臣莫肯以身任天下事,且論:「欲慕祖宗遹追無術,欲斥奄宦寵任益堅,欲鋤姦惡而薄示典刑,欲汰濫繆而苟容僥倖兼聽不能行其言,委任不能責其效,苟且習復成,黨與之私浸廣,最時病大者
」帝曰:「朕非不知此,慮有未盡決意行之有失耳。
曰:「事固當熟慮,然優柔不斷,實隳事功
」帝問:「李綱宣撫兩路外議謂何
曰:「僉論固以為宜。
前與大臣議論不合,須賴聖明照察其心,任之無可也。」
金酋斡離不粘罕爭功,故斡離不欲和,粘罕欲戰,朝廷遣人蠟書約余睹,皆為粘罕所得
因言:「金兵圍我重鎮,數月不能解豈能出塞共謀之國
莫若遣使議和,然謹飭邊備,徐觀其變。
」使未行。
復言:「徐處仁庸俗吳敏昏懦唐恪傾險政事所以不振
請盡黜免,別選英賢,共圖大計
」帝嘉納之。
時御李光星變,帝疑以問對言:「陛下毋問有無,第正事修德,則變異可消。
嘗論蔡京罪,帝因言吳敏,又疑,謂曰:「須卿作文字來。
辭。
屯田郎官,謫漳州鹽稅
公元1127年
高宗即位,召為司封員外郎,遷光祿少卿國子司業
請祠,主管亳州明道宮
尋召赴行在,疏十事以獻。
直秘閣提點江東刑獄,召為太常少卿,遷給事中兼侍講
修政局,其目曰省費裕國強兵息民
條上十四事,皆切時務
三衙單弱五軍多出於盜,瑀言:「李捧、崔增輩各將其徒,張俊王𤫉本無兵機,今呂頤浩出征,即捧、便可使隸戎行
」帝因言:「頤浩熟於軍事在外總諸將,在朝廷,庶幾內外相應,然誠實,但太執耳
」瑀曰:「如求機警順旨者,極不難得,但不誠實,則終不可倚
」帝然之。
權邦彥簽書樞密院,瑀言邦彥五罪,疏三上不報
求罷,除兵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閣待制信州
御史江公躋左司諫公孟,言瑀不可去,復以為給事中
久之復命信州
胡安國劉一止言:「瑀忠信可以獻納正直可以風憲不宜去。
」遂復留。
頤浩席益,既得旨,以御批示後省官
瑀曰:「人公豈不知,何必用?
頤浩曰:「給事不見御批耶?
」瑀曰:「已見矣。
不能執奏,乃先示瑀輩,欲使不敢論駁耶?
然益之來,非公福也。
頤浩赧然,即劾
未幾,以言者罷,提舉亳州明道宮尋復徽猷閣待制、知撫州無何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父母喪,服除,知嚴州,徙宣州,復奉祠
俄召赴行在,除兵部侍郎侍讀
因論:「鄧禹嘗言『興衰在德厚薄,初不論大小』。
光武不數年定大業言如合符契。
英俊滿朝,豈無為陛下至計者,願厲志而已
」尋遷翊善
論:「金人入侵未嘗大衄,有輕我心,豈可保其不背盟
宜省費抑末常賦一毫不取於民,民日益厚,兵日益強,使金人不敢窺為長計
」帝曰:「且作十年
」瑀再拜曰:「十年之說,願陛下早夜毋忘。
」除兵部尚書
既主和,瑀議論不專以和為是忌之,改龍圖閣學士、知信州
大水見瑀奏牘,謂同列曰:「堯之洪水不至如是
」瑀遂稱疾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通書李光,降朝議大夫,卒,年六十六。
在朝詭隨,嘗為《論語說》,至「弋不射宿」,言孔子不欲陰中人。
至「周公謂魯公」,則曰可為流涕
洪興祖序述其意,以為譏己,逐興祖
魏安行鋟版京西漕司,亦奪安行官,籍其家,毀版。
死,瑀子孫乃免錮云。
奏議六卷

張闡

張闡字大猷永嘉人
力學博涉經史,善屬文
將命名,夢神人大書」字曰:「以是名爾。
」父異之,力勉其為學
未冠,由舍選貢京師
公元1124年
宣和六年進士第,調嚴州兵曹掾兼治右獄
時方作亂守禦計。
義士請身督戰,既戰,稍卻,州將怒,付治,將殺之,力爭曰:「是士以義請戰官軍卻,勢不得獨前,非首奔者,殺之何罪?
州將意解,士得免。
李回江西席益湖南,皆辟置幕下
盜據洞庭官軍西北人不閑水戰
建策戰艦,以大艦為營,小艦出戰,乘水涸直搗賊巢,賊勢以衰。
諸司交薦改秩吏部微文沮之,弗辯,求嶽祠歸。
、台二州教授
公元1140年
紹興十年,詔侍從各舉所知給事中林待聘聞,召對
金人議和,歸關中地
首言:「關中必爭之地,古號天府,願固守以蔽巴蜀,圖中原
」次言監司郡守薦舉之弊。
又乞嚴禁遏糴,以濟江浙水患。
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王府教授
時諸將恃功爵賞有過姑息,又兵布於外,禁衛單寡上疏極論之。
稍進退諸將必當其實,且召諸道兵以禁旅,皆如言。
公元1143年
十三年,遷秘書郎國史院檢討官
秦檜每薦臺諫必先諭以己意,嘗謂曰:「秘書久次欲以臺中相處何如
謝曰:「丞相見知,得老死秘書幸矣!
默然,竟罷,主管台州崇道觀,歷泉、衢二州通判
公元1155年
二十五年冬,帝躬攬萬機,起闡提兩浙路市舶,入為御史臺檢法官,升吏部員外郎
孝宗王邸,帝妙選宮僚,謂「莊重老成無逾者」,改命祠部建王贊讀
公元1161年
三十一年春大雨,無麥苗,荊、浙盜起,詔侍從臺諫條陳弭災、禦盜之術。
上疏曰:「和議以來歲有聘幣民不堪命,臣願陛下毋以金人中國可乎?
歸正人時有遣還之命,怨聲聞道路,臣願陛下毋使金人得以甘心可乎?
州縣吏職地遠漁奪之禍被於編籍,臣願陛下嚴髒吏之誅可乎?
蠲租之令,已赦復征,寬大之澤例為虛文,臣願陛下申詔令之禁可乎?
是數者能次第行之,則足以動天地,召和氣災異盜賊不足慮也。
」又言:「金主亮將入侵,宜守要害,防海道三邊不可無良將,督視不可大帥
疏奏,帝嘉納面諭曰:「卿所言深中時病,但遣人北歸,已載約書,朕不忍渝也。
」遷將作監,進宗正少卿
公元1162年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權工部侍郎侍講入謝,言:「諸將以敗為捷,冒受爵秩,州廂禁軍覃霈皷譟,希厚賞,不可不正其罪。
」時悉為施行
金主亮死,王褒求和再議遣使
言:「宜嚴遣使之命,正敵國之禮,彼或不從,則有戰爾。
如是,則中國之威可以復振
」帝曰:「使者報聘故事也,舊約不從,朕志定矣。
是冬,給劄侍從臺諫條具時務十事剴切
當時應詔數十人,惟國子司業王十朋指陳時事,斥權幸無所回隱
明日,召兩人對內殿,帝大加稱賞賜酒御書
時進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冊寶工部進官辭。
或曰:「公轉一階,則澤可以子孫,奈保辭?
笑曰:「寶冊非吾功也,吾能為子孫無功賞乎?」
公元1163年
隆興元年真拜工部侍郎
奏:「臣去冬守禦兩淮陛下春首行之,夏秋當畢,今其時矣。
」帝曰:「江、淮事盡付張浚,朕倚長城
」會督府請受蕭琦降,詔問請受其降。
俄報王師收復靈壁縣大將李顯忠邵宏淵深入無援奏請益兵殿后
已而王師失利眾論歸罪於戰。
曰:「陛下出師受降是也
諸將違節度無援而敗,當矯前失安可遽沮銳氣
」帝壯其言,益出御器甲付諸軍,手詔軍聲復振
時數臺諫力言之,請增廣諫員。
帝曰:「臺諫好名,如某人欲得直聲而去。
曰:「唐德宗姜公輔賣直陸贄切諫,願陛下以為鑒。
」帝再三嘉獎
金人求和,帝與議,曰:「彼欲和,畏我耶?
愛我耶?
直款我耳。
」力陳六害可許
帝曰:「朕意亦然,姑隨宜應之。
帝記賣直」之語,謂:「胡銓及此
朕非拒諫者,辨是非耳。
曰:「聖度當如天,奈何臣下爭名
」帝曰:「卿言是也
頃之,除工部尚書侍讀
金副元帥紇石烈志寧以書諭通好,所請三事國書歲幣之議已定,惟割唐、鄧、海、泗未決,將遣王之望龍大淵通問,而眾言紛紛不已
謂:「不與四州乃可通和議論先定乃可遣使,今彼為客,我為主,我以仁義天下,彼以殘酷虐吾民,觀金勢已衰,何必先示以弱。
朝論韙之。
公元1164年
帝用真宗故事,命經筵官二員遞宿學士院,以備顧問入對尤數。
引疾乞骸骨,帝不忍其去。
二年請益力,乃除顯謨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陛辭,帝問所欲言,奏:「許和則忘祖宗之仇,棄四州失中原之心,遣歸正人則傷忠義之氣。
陛下毋忘老臣平昔之言。
」其指時事諄切,帝眷益篤
諭以秋涼復召,加賜金犀帶特許佩魚
居家逾月卒,年七十四。
特贈端明殿學士
公元1103年
朱熹嘗言:「秦檜挾敵要君,力主和議群言勃勃不平
摧折忠臣義士之氣,遂使士大夫懷安成習
至癸未和議,則知其非者鮮矣。
朝論間有建白,率雜言利害,其言金人世不可和者,惟胡右史銓、張尚書闡耳。
子叔椿

洪擬

洪擬字成季一字逸叟鎮江丹陽人
弘姓其先有名璆者,嘗為中書令,避南唐諱,改今姓。
後復避宣祖廟諱。
遂因之。
進士甲科
崇寧中國子博士,出提舉利州路學事,尋改福建路
坐譴,通判鄆州,復提舉京西北路學事,歷湖南河北東路
宣和中,為監察御史,遷殿中,進侍御史
王黼蔡京用事中立無所附會
殿中侍御史許景衡罷,亦坐送吏部,知桂陽軍,改海州
山東盜起,屢攻城兵民堅守
建炎間,居母憂,以秘書少監召,不起
終喪,為起居郎中書舍人,言:「兵興累年饋餉悉出於民,無屋而責屋稅,無丁而責丁稅不時之須無名之斂,殆無虛日所以去而為盜。
關中之盜不可急,宜求所以弭之,江西之盜不可緩,宜求所以滅之。
豐財政事之本,而節用者又豐財之本也。
高宗如越,執政移蹕饒、信間,上疏力爭,謂「舍四通五達而趨偏方下邑不足以示形勢、固守禦。」
給事中吏部尚書言者未嘗州縣,以龍圖閣待制溫州
宣撫使孟庾總師討閩寇,過郡,趣使赴援
怒,命犒師
借封椿錢用之,已乃自劾
賊平,加秩一等,召為禮部尚書,遷吏部
渡江後,法無見籍,吏隨事立文,號為「省記」,出入自如
至是修《七司敕令》,命總之,以舊法及續降指揮詳定成書,上之。
金人再攻淮,詔日輪侍從都堂,給劄問以攻守之策。
言:「國勢強則戰,將士勇則戰,財用足則戰,我為主、彼為客則戰。
陛下移蹕東南前年會稽今年臨安興王之居,未有定議非如高祖關中光武河內也。
國勢論之,可言守,未可言戰。
時相姑議戰以示武,實不能戰也。
公元1133年
紹興三年,以天旱地震詔群臣言事擬奏曰:「法行公,則人樂氣和;行之偏,則人怨而氣乖。
試以小事論之:比者監司守臣羨餘則黜之,宣撫司獻則受之,是行法止及疏遠也。
有自庶僚侍從者,臥家視職未嘗入謝,遂得美職而去,若鼓院移疾廢朝謁,則斥罷之,是行法止及冗賤也。
榷酤立法甚嚴,犯者籍家財充賞大官勢臣連營列障公行酤賣則不敢問,是行法止及孤弱也。
小事如此,推而極之,則怨多而和氣傷矣。
」尋以言者罷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始,兄子駕部郎官興祖上封事侵在位者,故父子俱罷。
起知溫州提舉亳州明道宮
卒,年七十五,諡「文憲」。
初,海州還居鎮江
趙萬叛兵逼郡,守臣趙子崧戰敗,遁去。
挾母出避,遇賊至,欲兵之,曰:「死無所避,願勿驚老母
」賊舍之。
他賊又至,臨以刃,指其母曰:「此吾母也,幸勿怖之。
」賊又舍去。
有《淨智先生集》及《注杜甫詩》二十卷

趙逵

公元1150年
趙逵字莊叔其先秦人,八世祖處榮徙,家於資州
讀書數行俱下,尤好聚古書,考歷代興衰治亂之跡,與當代名人鉅公出處大節根窮底究,尚友其人。
紹興二十年,類省奏名明年對策,論君臣父子之情甚切,擢第一。
秦檜意有所屬,而獨當帝意,不悅
即罷知舉王曮,授左承事郎簽書劍南東川
帝嘗問趙逵安在
實對
久之,帝又問,除校書郎
單車赴闕徵稅者希意,搜行橐書籍才數而已
就職未嘗私謁意愈恨。
御制芝草詩》,有「皇心未敢宴安圖」之句,見之怒曰:「以為太平耶?
」又謂曰:「館中祿薄,能以家來乎?
曰:「親老不能涉險遠。
徐曰:「當以百金為助。
唯唯而已
又遣所親前言,諷往謝不答,滋怒,欲擠之,未及而死。
帝臨哭還,即遷著作佐郎兼權禮部員外郎
帝如景靈宮秘省起居一人
帝屢目即日引見上殿,帝迎謂曰:「卿知之乎?
始終皆朕自擢。
自卿登第後,為大臣沮格,久不見卿。
秦檜薦士未嘗一語及卿,以此知卿不附權貴,真天子門生也。
」詔充普安郡王府教授
奏:「言路久不通,乞廣賜開納,勿以微賤為間庶幾養成敢言之氣。
」帝嘉納之。
普安勸講戾太子事,王曰:「于斯時也,斬江充自歸武帝何如
曰:「此非臣子所能。
」王意蓋有所在也。
公元1156年
二十六年,遷著作郎,尋除起居郎
入謝,帝又曰:「秦檜炎炎不附者惟卿一人
曰:「臣不能古人抗折權姦,但不與之同爾,然所以宰相禮亦不敢闕。
」又曰:「受陛爵祿奔走權門,臣不惟不敢亦且不忍
明年同知貢舉盡公考閱,以革舊弊,遂得王十朋閻安中
始,出貢闈,蔣璨戶部侍郎給事中辛次膺交結希進,還之。
帝怒,罷次膺,付書讀,不可以此出知蘇州次膺仍得次對給事中
未幾,除中書舍人登第六年而當外制南渡後所未有也。
帝語王綸曰:「趙逵純正可用,朕於蜀士未見其比。
所以二歲至此,報其不附權貴也。」
先是嘗薦杜莘老唐文若孫道夫皆蜀名士,至是奉詔舉士,又以馮方劉儀鳳李石、郯次雲應詔,宰執以聞。
帝曰:「蜀人道遠,其間文學行義有用者,不因論薦無由得知
前此中宦遊者多隔絕不得一至朝廷,甚可惜也。
」自顓權,深抑蜀士,故帝語及之。
以疾求外,帝命國醫王繼先視疾不可為矣。
卒年四十一。
帝為之抆淚歎息
嘗自謂:「司馬溫公不近非色,不取非財,吾雖不肖庶幾慕之。」
權盛時,忤固非一人,而帝亟稱附麗,又謂文章蘇軾,故稱為小東坡」,未及用而死,惜其論建不傳於世。
有《棲雲集》三十卷
論曰:如圭師于安國居正師于楊時敦復師于程頤表臣交于陳瓘,其師友淵源有自來矣。
故其議論讜直剛嚴鯁峭不惑異說不畏強禦大略相似
若夫居正辨王氏《三經》之繆,龜年首劾秦檜和之非,程瑀力排蔡京之黨,尤為有功於名教
張闡論事無避,洪擬樸實端亮趙逵純正善文,皆一時之良,為所忌而不撓者。
語曰:「歲寒然後之後凋。
」信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