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托克托

输入文本已由电脑自动标签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词汇
人物
地点
景观
植物
称谓、职官
时间
别称
数量或序号

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作者 脫脫
常同 張致遠 薛徽言 陳淵 魏矼 潘良貴 呂本中

常同

公元1118年
常同,字子正邛州臨邛人,紹聖御史安民之子也。
政和八年進士第
靖康初,除大理司直,以敵難不赴,辟元帥府主管機宜文字,尋除太常博士
公元1130年
高宗南渡,辟浙帥機幕
建炎四年,詔:「故監察御史常安民左司諫江公望抗節剛直觸怒權臣擯斥至死
今其子孫不能自振,朕甚憫之。
」召同至行在,至則為大宗丞
公元1131年
紹興元年,乞郡,得柳州
三年,召還,首論朋黨之禍:「自元豐新法之行,始分黨與邪正相攻五十年。
章惇唱於紹聖之初蔡京和于崇寧之後,元祐臣僚竄逐貶死,上下蔽蒙,豢成夷虜之禍。
國步艱難,而分朋締交背公死黨者,固自若也。
恩歸私門不知朝廷之尊;重報私怨,寧復公議之顧。
以為欲破朋黨,先明是非,欲明是非,先辨邪正,則公道開而奸邪息矣。
」上曰:「朋黨亦難破。
」同對:「朋黨之結,蓋緣邪正不分,但觀其言行之實,察其朋附之私,則邪正分而朋黨破矣。
」上曰:「君子小人皆有黨。
」同又對曰:「君子之黨,協心濟國小人之黨,挾私害公。
為黨則同,而所以為黨則異。
且如元祐臣僚,中遭讒謗,竄殛流死而後禍亂成。
在朝之士,猶謂元祐之政不可行,元祐子孫不可用。
」上曰:「聞有此論。
」同對以:「禍亂未成,元祐臣僚不能自明
可謂是非定矣,尚猶如此,蓋今日士大夫猶宗、黼等傾邪不正之論。
朋黨如此公論何自而出?
陛下始終主張善類,勿為小人所惑。」
又奏:「自古禁旅所寄,必參錯相制
有南北軍,周勃南軍北軍安劉氏唐李晟亦用神策軍以復京師,是其效也。
國家所仗,惟劉光世韓世忠張俊三將之兵耳。
陛下無心禁旅,可備緩急頃者苗、劉之變,亦可鑒矣。
」除殿中侍御史
韓世忠鎮江劉光世建康,以私忿交兵
同奏:「光世不思待遇之恩,而驕狠尚氣無所忌憚一旦有急,其能相為唇齒乎?
望分是非正國典。
昔漢諸侯王有過,猶責師傅,今兩軍幕屬贊畫無狀,乞先黜責
」上以章示兩軍
呂頤浩再相,同論十事,且曰:「陛下未欲遽罷頤浩者,豈非以其有復辟之功乎?
臣謂功出眾人,非一頤浩之力。
縱使有功宰相天理物,張九齡所謂不以賞功者也。
頤浩罷相
知樞密院宣撫川陝張浚喪師失地,遂詔福州居住
同與辛炳在臺同好惡,上皆重之。
金使李永壽入見,同言:「先振國威,則和戰常在我;若一意議和,則和戰常在彼。
上因語及武備曰:「今養兵已二十萬。
」同奏:「未聞二十萬兵而畏人者也。」
偽齊宿遷張澤以二千人自拔來歸泗州守徐宗誠納之,韓世忠以聞。
朝論世忠卻澤等,而械宗誠行在
同奏:「敵雖議和,而兩界往來未嘗有禁,偽齊尚能置歸受館,立賞以招吾民,今乃卻澤,人心自此離矣。
宗誠起土豪,不用縣官財賦募兵自養為國障捍,今因受澤而械之,以沮士氣,非策也。
」詔處來歸者於淮南,釋宗誠罪。
公元1134年
四年,除起居郎中書舍人史館修撰
先是,同嘗上疏論神、哲二史曰:「章惇蔡京蔡卞之徒積惡造謗,痛加誣詆,是非顛倒,循致亂危。
紹聖時,則章惇王安石日錄私書改修神宗實錄》;在崇寧後,則蔡京焚毀時政記》、《日曆》,以私意修定《哲宗實錄》。
其間所載,悉出一時姦人之論,不可信於後世
恭惟宣仁保佑之德,豈容異辭,而蔡確貪天之功以為己力,厚誣聖后收恩私門
陛下即位之初,嘗下詔宣仁社稷大功,令國史院摭實刊修又復悠悠
精擇史官先修《哲宗實錄》,候書成,取《神宗朱墨史》考證修定,庶毀譽是非皆得其實
」上深嘉納
至是,命同修撰,且諭之曰:「是除以卿家世傳多得事實故也。
一日奏事,上愀然曰:「向昭慈嘗言,宣仁保佑大功,哲宗自能言之,正為宮中不得志宣仁者,因生誣謗
辨白其事,須重修實錄》,具以保立勞效昭示來世,此朕選卿意也。
」同乞以所得聖語宣付史館,仍記於《實錄卷末
張俊乞復其田產稅役,令一持書瑞昌,而淩悖其令郭彥參,參繫之獄。
訴於朝,命罷參,同並封還二命
俄除集英殿修撰、知衢州,以疾辭,除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
公元1137年
七年秋,以禮部侍郎召還。
未數日,除御史中丞
車駕建康臨安,同奏:「旋蹕之初,去淮益遠,宜遣重臣出按兩淮,詢人情利病察官侵擾,縱民耕墾勿收租稅
數年之後田野加闢,百姓足而國亦足矣
」乃遣樞密使王庶視師,同乞以此奏付詢究罷行。
又言:「江浙困于月樁錢民不聊生
」上為減數千緡
又言:「吳玠屯師興、利,而西川人力已困。
頃年嘗講屯田,願聞其積穀幾何,減饋運幾何趙開李迨相繼為都漕,先後饋運幾何,令制、漕、帥司條具以聞,然後按實講究,以紓民力
」又言:「國家養兵不為不多,患在於偏聚而不同力自用而不同心
韓世忠在楚,張俊建康岳飛江州吳玠在蜀,相去隔遠,情不相通
陛下樞臣王庶措置邊防,宜令會集將帥,諭以國體協心共議禦敵,常令諸軍相接常山蛇勢一意國家無分彼此緩急應援,皆有素定之術。
」詔付王庶出示諸將。
公元1150年
同乞郡,除顯謨閣直學士、知湖州
復召,請祠,詔提舉江州太平觀
紹興二十年卒。

張致遠

公元1121年
張致遠字子猷南劍州沙縣人
宣和三年,中進士第
宰相范宗尹薦其才,召對,擢為樞密院計議官
建寇范汝為已降,猶懷反側,而招安官謝嚮、陸棠受賊賂,陰與之通。
致遠謁告歸,知其情,還白執政,請鋤其根枿,於是捕嚮、棠及制置司屬官施宜生付獄。
參知政事孟庾福州宣撫使討賊韓世忠副之,辟致遠隨軍機宜文字
賊平,除兩浙轉運判官,改廣東轉運判官
招撫劇盜曾袞等,賊眾悉降
公元1134年
紹興四年,以監察御史召。
未至,除殿中侍御史
江西胡世將請增和買折納錢,致遠上疏言:「折納絹錢本欲少寬民力,而比舊增半,是欲乘民之急而厚其斂也。
」從之。
金人與劉豫分道入寇宰相趙鼎高宗親征朝士以為疑,白審處
致遠入對,獨贊其決。
侍御史
言:「聚財養兵,皆出民力,善理財者,宜固邦本。
請罷福建鹽,精擇三司使、副,以常平茶鹽合為一官,令計經常量入為出先務省節次及經理
」詔戶部講究
公元1135年
五年,除戶部侍郎,進吏部侍郎尋復戶部侍郎
言:「陛下富國強兵大有為天下,願詔大臣力務省節,明禁僭侈自宮禁始,自朝廷始。
額員可減者減之,司屬可併者併之。
使州縣無妄用,歸其餘於監司監司無妄用,歸其餘於朝廷朝廷橫費日積月聚,惟軍須是慮,中興之業可致也。
」除給事中
公元1136年
尋以老母丐外,以顯謨閣待制台州
朝廷海寇鄭廣未平,改知福州
六年八月等降致遠選留四百人置營城外,餘遣還業。
復遣討他郡諸盜,數月悉平
公元1138年
八年正月,再召為給事中
出知廣州
尋以顯謨閣待制致仕
十七年卒,年五十八。
致遠鯁亮學識,歷臺省侍從言論風旨卓然可觀
趙鼎嘗謂其客曰:「自鼎再相,除政府外,從官張致遠、常同、胡寅張九成潘良貴呂本忠魏矼皆有士望他日所守當不渝
識者謂鼎為知人云。

薛徽言

公元1152年
薛徽言字德老溫州人
進士第,為樞密院計議官
紹興二年遣使分行諸路,徽言在選中,以權監察御史宣諭湖南
時郴、道、桂陽旱饑,徽言請於朝,不待報即諭漕臣發衡永米以振,而以經制銀市米償之,所刺舉二十人
使還,他使皆進擢宰相呂頤浩徽言易守臣,而移用經制銀,出知興國軍
入為郎、遷右司,擢起居舍人
秦檜金人議和徽言吏部侍郎晏敦復七人拜疏爭之。
一日上前論和,徽言直前引義固爭,反復數刻。
中寒疾而卒。
高宗念之,賻絹百匹,特與遺表恩。

陳淵

公元1155年
陳淵字知默南劍州沙縣人也。
紹興五年給事中廖剛中書舍人胡寅朱震權戶部侍郎張致遠言:「乃瓘之諸孫,有文有學,自瓘在時,器重特甚垂老流落,負材未試。
」充樞密院編修官
李綱以前宰相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辟為制置司機宜文字
公元1157年
七年,詔侍從直言極諫之士,胡安國應。
召對改官,賜進士出身
九年,除監察御史,尋遷右正言
入對,論:「比年以來恩惠太濫,賞給太厚,頒賚賜予之費太過
所用既眾,而所入實寡,此臣所甚懼也。
周官》:『唯王及后、世子不會』,說者謂不得有司法治之,非周公法開後世人主侈用之端也。
臣謂塚宰九式均節財用有司不會塚宰得以越式而論之。
事事以式,雖不會猶會也。
臣願陛下凡有錫賚,法之所無而於例有疑者,三省得以共議戶部得以執奏,則前日之弊息矣。」
面對,因論程頤王安石學術同異,上曰:「楊時之學能宗孔、孟,其《三經義辨》甚當理。
曰:「楊時始宗安石後得程顥師之,乃悟其非。
」上曰:「以《三經義解》觀之,具見安石穿鑿
曰:「穿鑿之過尚小,至於道之大原安石無一不差
推行其學,遂為大害
」上曰:「差者何謂
曰:「聖學所傳止有《論》、《孟》、《中庸》,《論語》主仁,《中庸》主誠,《孟子》主性,安石皆暗其原。
仁道至大,《論語》隨問隨答,惟樊遲問,始對曰:『愛人
』愛特仁之一端,而安石遂以愛為仁。
其言《中庸》,則謂中庸所以接人,高明所以處己。
孟子七篇,專發明性善,而安石揚雄善惡混之言,至於善無惡,又溺於佛,其失性遠矣。」
鄭億年資政殿學士奉朝請召見內殿
淵言:「億年故相居中之子,雖為從官,而有從賊之醜,乞寖其職名
不報
億年右僕射秦檜親黨也,由是怒之。
祕書少監崇政殿說書,以祖名辭。
宗正少卿,以何鑄論罷。
主管台州崇道觀
十五年,卒。

魏矼

公元1121年
魏矼字邦達和州歷陽人,唐丞相古後也。
穎悟
時方尚王氏新說獨守所學。
宣和三年上舍及第
建炎四年,召赴闕,詔改宣教郎,除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
公元1131年
紹興元年,遷樞密院計議官,遷考功郎
星變轉對,言:「治平間,彗出東方,英宗輔臣所以消弭之道,韓琦明賞罰為對。
比年以來賞之所加,有未參選而官已升朝者,有未經任而輒為正郎者,罰之所加,有未到任而例被衝替者,有罪犯同而罰有輕重者。
力言大臣黜陟不公所以致異。
上識其忠,擢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
臨安火,延燒千家獻諛者謂非災異。
言:「《春秋》定、哀間數言火災,說者謂孔子有德而魯不能用,季孫有惡而不能去,故天降之咎。
朝廷之上有姦邪佞之人未逐乎?
百執事間有朋附奔競之徒未汰乎?
搢紳公忠宿望抱道懷藝、有猷有守之士未用乎?
在位之人,畏人軋己,方且蔽賢,未聞推誠盡公旁招俊乂
鑒定、哀之失,甄別邪正,亟加進用。」
內侍李𠪙飲韓世忠家,刃傷弓匠,事下廷尉
言:「內侍出入宮禁,而狠戾發於杯酒乃至如此豈得不過為之慮?
建炎詔令內侍不得交通兵官及預朝政,違者處以軍法
申嚴其禁,以謹履霜之戒
於是𠪙杖脊瓊州
侍御史,賜五品服。
朱勝非獨相,論:「勝非無所建明,惟知今日進呈一二細故明日啟擬一二故人,而機務不決軍政不修除授挾私賢士解體
」又疏其五罪詔令勝非持餘服。
又言:「國家命令之出,必先錄黃
其過兩省,則給舍得以封駁;其下所屬,則臺諫得以論列
萬世良法也。
竊聞近時三省樞密院間有不用錄黃而直降指揮者,亦有雖畫黃不下六部者,望並依舊制。」
劉豫金人入寇宰相趙鼎親征之議,扈從,因命督江上諸軍
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大將均勢敵,又懷私隙,莫肯協心
首至光世軍中,諭之曰:「賊眾我寡,合力猶懼不支,況軍自為心,將何以戰?
諸公計,當思為國雪恥,釋去私隙不獨有利於國,亦將有利其身。
光世許之,遂勸其貽書二帥,示以無他二帥復書交歡
光世書聞由此眾戰屢捷,軍聲大振
上至平江魏良臣王倫使金回,約再遣使,且有恐廹語。
請罷講和二字飭厲諸將,力圖攻取
會金屢敗遁去,使亦不遣
祕書少監
在職閱月論事凡百二十餘章
尋乞補外,除直龍圖閣、知泉州,以親老辭,知建州
尋召還,丐祠不允,除權吏部侍郎
公元1138年
八年,金使入境,命館伴使言:「頃任御史,嘗論和議之非,今難以專論
秦檜都堂,問其所以不和之意,具陳敵情難保諭之曰:「公以智料敵以誠待敵
曰:「相公固以誠待敵第恐敵人不以誠待相公耳。
能屈,乃改命吳表臣
詔金使入境,欲屈己就和,令侍從臺諫條奏來上。
言:「臣素不熟敵情不知使人所需何禮陛下所以屈己何事
賊豫為金人所立,為之北面陛下祖宗基業天命所歸,何藉於金國乎?
傳聞奉使之歸,謂金人悉從我所欲,必無難行之,以重困我,陛下何過自取侮乎?
如或不可從之事,儻輕許之,他時反為所制,號令廢置將出其手,一有不從,便生兵隙。
予奪在彼,失信在我,非計得也
雖使還我空地如之何而可保?
雖欲寢兵如之何而可寢?
雖欲息民如之何而可息?
非計得也
陛下既欲為親少屈,更願審思天下治亂之機,酌之群情,擇其經久可行者行之,其不可從者,以國人之意拒之,庶無後悔
所謂國人者,不過萬民三軍爾。
搢紳萬民一體大將三軍一體,今陛下詢于搢紳民情大可見矣。
欲望速召大將,各帶近上統制官數人同來,詳加訪問,以塞他日意外之憂。
大將以為不可,則其氣益堅,何憂此敵。」
未幾丁父憂
免喪,除集英殿修撰、知宣州不就
提舉太平興國宮自是奉祠,凡四任
丁內艱以卒。

潘良貴

潘良貴字子賤婺州金華人
上舍釋褐辟雍博士,遷秘書郎
宰相蔡京與其子攸方以爵祿知名士,良貴屹然特立親故數為致願交意,良貴正色謝絕
主客郎中,尋提舉淮南東路常平
公元1126年
靖康元年,召還。
賜對欽宗問孰可秉鈞軸者,良貴極言:「何㮚唐恪四人不可用,他日必誤社稷
陛下若欲扶危持顛之相,非博詢於下僚明揚微陋未見其可。
」語徹於外,當國者指為狂率,黜監信州汭口排岸。
公元1127年
高宗即位,召為左司諫
既見,請誅偽黨,使叛命者受刃國門,即敵人不敢輕議宋鼎
乞封宗室賢者山東河北,以壯國體巡幸維揚養兵威以圖恢復
黃潛善汪伯彥惡其言,改除工部
良貴以不得其言,求去,主管明道宮
越數年,除提點荊湖南路刑獄主管江州太平觀,除考功郎,遷左司
宰相呂頤浩從容良貴曰:「旦夕相引兩省
良貴正色對曰:「親老方欲乞外,兩省官良貴可為也。
」退語人曰:「宰相進退一世人才以為賢邪,自當擢用,何可握手密語,先示私恩
士大夫受其牢籠,又何以立朝
即日補外,以直龍圖閣嚴州
到官兩月,請祠,主管亳州明道宮
起為中書舍人
戶部侍郎向子諲入見語言煩褻良貴故善子諲是日起居,立殿上,徑至榻前厲聲曰:「子諲無益之談久煩聖聽!
子諲欲退,高宗良貴曰:「是朕問之。
」又諭子諲款語
子諲復語,久不止,良貴叱之退者再。
高宗色變閤門併彈之,於是二人待罪
有旨良貴放罪子諲無罪可待
良貴求去,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
起知明州
朞年,除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
既歸,不出十年
李光得罪良貴坐嘗與通書,降三官
卒,年五十七。
良貴剛介清苦,壯老一節
博士時,王黼張邦昌俱欲妻以女,拒之。
家居貧甚,秦檜諷令求郡,良貴曰:「從臣除授合辭免,今求之于宰相,辭之於君父良貴不敢為也。
」其諫疏焚稿僅存雜著十五卷新安朱熹為之

呂本中

呂本中字居仁,元宰相公著曾孫好問之子
幼而敏悟公著奇愛之。
公著薨,宣仁太后及哲宗臨奠,諸童稚立庭下,宣仁獨進本中,摩其頭曰:「孝於親,忠於君,兒勉焉。」
希哲程頤本中聞見習熟
少長,從楊時游酢尹焞遊,三家或有疑異未嘗苟同
公著遺表恩,授承務郎
紹聖間黨事起,公著追貶本中坐焉
公元1124年
元符中,主濟陰簿、秦州士曹掾,辟大名府帥司幹官
宣和六年,除樞密院編修官
靖康改元,遷職方員外郎,以父嫌奉祠
丁父憂服除,召為祠部員外郎,以疾告去。
直秘閣主管崇道觀
公元1136年
紹興六年,召赴行在特賜進士出身,擢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
內侍李琮失料歷,上以潛邸舊人不用保任特給之。
本中言:「若以異恩別給,非所謂『宮中府中當為一體』者。
」上見繳還,甚悅,宰臣諭之曰:「自今所見,第言之。」
階州草場苗亙以贓敗,有詔從黥,本中奏:「近歲官吏犯贓,多至黥籍,然四方之遠,或有枉濫何由盡知?
異時察其非辜,雖欲抆拭,其可得乎?
祖宗以來此刑嘗用,則紹聖權臣當國之時,士大夫無遺類久矣
酌處常罰,毋令姦臣得以藉口後世
」從之。
公元1137年
七年上幸建康本中奏曰:「當今之計,必先恢復事業人才恤民隱,講明法度詳審刑政,開直言之路,俾人人得以盡情
然後練兵謀帥,增師上流固守淮甸,使江南先有不可動之勢,伺彼有釁一舉可克。
若徒有恢復之志,而無其策,邦本未強,恐生他患。
江南兩浙科須日繁閭里告病倘有水旱乏絕姦宄竊發未審朝廷何以待之
近者臣庶興師問罪者,不可勝數,觀其辭固甚順,考其實可行
大抵獻言之人,與朝廷利害絕不相侔,言不酬,事不濟,則脫身而去。
朝廷施設失當,誰任其咎?
鷙鳥將擊,必匿其形,今朝廷進取未有秋毫之實,所下詔命,已傳賊境,使之得以為備,非策也。
又奏:「江左形勢九江鄂渚荊南諸路,當宿重兵,臨以重臣
吳時西陵建平,國之藩表,願精擇守帥,以待緩急,則江南自守之計備矣。」
內侍鄭諶致仕,得兵官
本中言:「陛下臨江滸,將以有為,今賢士大夫未能顯用巖穴幽隱未能招致,乃起統兵之任,何邪?
」命遂寢。
引疾乞祠直龍圖閣、知台州不就主管太平觀
召為太常少卿
公元1138年
八年二月,遷中書舍人
三月,兼侍講
六月,兼權直學士院
金使通和有司議行人之供,本中言:「使人之來,正當示以儉約客館芻粟若務充悅,適啟戎心
成敗大計,初不在此,在吾治政得失,兵財強弱,願詔有司令無乏可也。」
初,本中秦檜同為郎,相得甚歡
既相,私有引用本中封還除目勉其書行,卒不從
趙鼎素主元祐之學,謂本中公著後,又范沖所薦,故深相知
會《哲宗實錄》成,鼎遷僕射本中草制,有曰:「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霸;散牛李之黨,未如是以去非
大怒,言於上曰:「本中風旨,伺和議不成,為脫身之計。
」風御史蕭振劾罷之。
提舉太平觀,卒。
學者稱為東萊先生」,賜諡文清」。
有詩二十卷,得黃庭堅陳師道句法;《春秋解》一十卷;《童蒙訓三卷;《師友淵源錄五卷,行於世。
論曰:《傳》有之「不有君子,其何能國。
紹興之世,呂頤浩秦檜相位,雖有君子豈得盡其志,宋之不能圖復中原,雖曰天命豈非人事乎?
若常同、張致遠薛徽言陳淵魏矼潘良貴呂本中,其才猷可以經邦,其風節可以厲世,然皆論議不合奉祠去國,可為永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