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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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

作者 脫脫
公元前103年

劉安世

劉安世字器之,魏人。
父航,第進士,歷知虞城犀浦縣
虞城姦猾,喜寇盜犀浦民弱而馴。
為政寬猛急緩不同兩縣皆治。
宿州押伴使,使者多所要請執禮不遜,且欲服毬文金帶入見,航皆折正之。
群牧判官河南監牧使
持節夏主秉常凡例所遺寶帶名馬,卻弗受。
還,上《禦戎書》,大略云:「辨士好為可喜之說,武夫徼冀不貲之寵,或為所誤,不可不戒。
」為河北西路轉運使
熙寧大旱求言,航論新政不便者五,又上書言:「人主不可輕失天下心,宜乘時有所改為,則人心悅而天意得矣。
不報,乃請提舉崇福宮,起知相二州
王師西征,徙知陝府
倉卒軍興餽餉切急縣令至荷校督民,民多棄田廬,或至自盡
航獨期會平日,事更以辦。
太僕卿
安世少時持論已有識。
使監牧時,文彥博樞府,有所聞,每呼安世告之,安世從容言:「王介甫求去,外議謂公且代其任。
彥博曰:「安石天下至此,後之人何可為?
安世拱手曰:「安世晚進,竊以為未然
今日新政,果順人所欲而為人利乎?
若不然,公當去所害,興所利,反掌間耳。
彥博不應他日見航,歎獎堅正
進士第不就選。
從學司馬光,諮盡心行己之要,教之以誠,且令自不妄語始。
調洺州司法參軍司戶以貪聞,轉運使守禮將按之,問於安世安世云:「無之
守禮為止
安世心常不自安,曰:「司戶實貪而吾不以誠對,吾其違司馬公教乎!
」後讀揚雄法言》「君子避礙則通諸理」,意乃釋。
入相,薦為秘書省正字
薨,宣仁太后問可為臺諫呂公著公著安世對。
右正言
執政頗與親戚官,安世言:「祖宗以來大臣子弟不敢內外華要之職。
王安石秉政,務快私意累聖之制,掃地不存
廟堂之上,猶習故態。
」因歷疏文彥博以下七人,皆耆德魁舊,不少假借
章惇強市昆山民田罰金安世言:「蔡確黃履邢恕素相交結,自謂社稷之臣貪天之功僥幸異日天下之人指為『四凶』。
尚在,而別籍異財絕滅義理,止從薄罰, 何以示懲
」會吳處厚解釋安州詩》以進,安世謂其指斥乘輿,犯大不敬,與梁燾等極論之,竄之新州
宰相范純仁至於御史十人,皆緣是去。
起居舍人左司諫,進左諫議大夫
有旨暫罷講筵民間驩傳宮中乳婢安世上疏諫曰:「陛下富於春秋,未納后而親女色
太皇太后保祐聖躬,為宗廟社稷大計清閑之燕,頻御經帷,仍引近臣與論前古治亂之要,以益聖學,無溺於所愛而忘其可戒。
」哲宗俛首不語,后曰:「無此事,卿誤聽爾。
明日后留呂大防告之故。
大防退,召給事中范祖禹使達旨
祖禹固嘗以諫,於是兩人合辭申言之甚切。
鄧溫伯翰林承旨安世言其「出入王、呂黨中始終反覆
今之進用,實係君子小人消長之機。
乞行免黜
不報,遂請外,改中書舍人,辭不就
集賢殿修撰提舉崇福宮,才六月,召為寶文閣待制樞密都承旨
范純仁復相,呂大防白后欲令安世少避,后曰:「今既不居言職,自無所嫌。
」又語韓忠彥曰:「如此正人,宜且留朝廷
」乃止。
呂惠卿光祿卿分司安世以為不可不聽
知成德軍
章惇用事,尤忌惡之。
初黜知南安軍,再貶少府少監三貶新州別駕安置英州
同文館獄起,蔡京誅滅安世等家,讒雖不行,猶徙梅州
蔡卞將必置之死,因使者入海島誅陳衍,諷使者安世,脅使自裁
又擢一土豪為轉運判官,使殺之。
判官疾馳將至守遣客來勸安世自為計。
安世色不動,對客飲酒談笑,徐書數紙付其僕曰:「我即死,依此行之。
顧客曰:「死不難矣。
」客密從僕所視,皆經紀同貶當死者家事甚悉
判官未至二十里,嘔血而斃,危得免。
公元1100年
昭懷正位中宮前諫乳婢事,以為為后設。
鄒浩既貶,詔應天少尹孫鼛檻車二人京師
行數驛而徽宗即位赦至,乃還。
投荒七年甲令所載遠惡無不歷之。
移衡及鼎,然後集賢殿修撰鄆州真定府曾布又忌之,不使入朝
蔡京既相,連七謫至峽州羈管
稍復承議郎卜居宋都
宣和六年,復待制中書舍人沈思封還之。
明年卒,年七十八。
安世儀狀魁碩音吐如鐘。
初除諫官,未拜命,入白母曰:「朝廷不以安世不肖,使在言路
倘居其官,須明目張膽,以身任責,脫有觸忤禍譴立至。
主上以孝治天下,若以老母辭,當可免。
」母曰:「不然,吾聞諫官天子諍臣,汝父平生欲為之而弗得,汝幸居此地當捐身以報國恩。
得罪流放無問遠近吾當從汝所之
於是受命
在職累歲正色立朝扶持公道
面折廷爭,或帝盛怒,則執簡卻立,伺怒稍解,復前抗辭
侍者遠觀蓄縮悚汗,目之曰「殿上虎」,一時無不敬懾。
公元1127年
家居未嘗惰容久坐身不傾倚,作字不草書不好聲色貨利
忠孝正直,皆則象司馬光
年既老,群賢凋喪略盡巋然獨存,而名望益重。
梁師成用事,能生死人,心服其賢,求得小吏吳默趨走前後者,使持書來,啖以即大用因勸為子孫計,安世笑謝曰:「吾若為子孫計,不至是矣。
吾欲為元祐全人,見司馬光地下
」還其書不答。
死葬祥符縣
後二年金人發其塚,貌如生,相驚語曰:「異人也!
」為之蓋棺乃去。

鄒浩

鄒浩字志完常州晉陵人
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
呂公著范純仁為守,皆禮遇之。
純仁屬撰樂語辭。
純仁曰:「翰林學士亦為之。
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
純仁敬謝
元祐中上疏論事,其略曰:「人材不振無以成天下之務。
陛下今日人材,果有餘邪?
不足邪?
以為不足,則中外百執事未嘗不備
以為有餘,則自任天下之重者幾人?
正色昌言不承望風旨者幾人?
持刺舉之權以肅清所部者幾人?
承流宣化使民田里者幾人?
民貧所當富也,則曰水旱如之何;官冗所當澄也,則曰民情不可擾;人物所當求也,則曰從古不乏材;風俗所當厚也,則曰不切於時變,是皆不明義理之過也。」
蘇頌用為太常博士來之邵論罷之。
後累歲,哲宗親擢為右正言
有請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舉人者,浩論其不可而止。
陝西邊功中外皆賀浩言:「先帝之志而陛下成之,善矣。
兵家之事,未戰則以決勝為難,既勝則以持勝為難惟其時而已。
苟為不然,將棄前功而招後患
申敕將帥,毋狃屢勝,圖惟厥終。」
京東大水浩言:「頻年水異繼作,雖盈虛之數所不可逃,而消復之方尤宜致謹。
《書》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不以為數之當然,此消復之實也。」
蹇序辰看詳元祐章奏,公肆詆欺,輕重不平
浩言:「初旨但分兩等,謂『語及先帝』並『語言過差而已而今施行混然莫辨。
以其近似難分之跡,而典刑輕重以上下,是乃陛下威福操柄下移近臣
願加省察以為來事之監。」
章惇相用事,威虐震赫,浩所言每觸忌,仍上章露劾,數其不忠侵上之罪,未報。
賢妃劉氏立,浩言
立后配天子,安得不審
今為天下擇母,而所立乃賢妃一時公議莫不疑惑,誠以國家自有仁祖故事不可不遵用之爾。
郭后與尚美人爭寵,仁祖既廢后,並斥美人所以示公也。
立后則不選於妃嬪而卜於貴族所以遠嫌所以天下萬世法也。
陛下之廢孟氏,與郭后無以異。
果與賢妃爭寵致罪乎?
抑其不然也?
二者必居一於此矣。
孟氏罪廢之初,天下不疑賢妃為后
及讀詔書,有『別選賢族』之語,又聞陛下臨朝慨歎以為國家不幸至於景立妾,怒而罪之,於是天下釋然不疑
今竟立之,豈不上累聖德
觀白麻所言,不過稱其有子,及引永平祥符以為證。
臣請論其所以然若曰有子可以為后,則永平貴人未嘗有子也,所以立者,以德冠後宮故也。
祥符德妃未嘗有子,所以立者,以鍾英甲族故也。
又況貴人馬援之女,德妃廢后之嫌,迥與今日事體不同
頃年冬,妃從享景靈宮是日雷變甚異。
宣制之後霖雨飛雹,自奏告天地宗廟以來陰淫不止
上天之意,豈不昭然
考之人事既如彼,求之天意如此,望不以一時改命為難,而以萬世公議可畏追停冊禮如初詔行之。
帝謂:「此亦祖宗故事豈獨朕邪?
」對曰:「祖宗大德可法者多矣,陛下不之取,而效其小疵,臣恐後世之責人無已紛紛也。
」帝變色,猶不怒,持其章躊躇四顧凝然若有所思,付外。
明日章惇詆其狂妄,乃削官,羈管新州
蔡卞安惇左膚繼請治其祖送王回等,語在他傳。
公元1100年
徽宗立,亟召還,復為右正言,遷左司諫
上疏謂:「孟子曰:『左右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
左右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
於是知公不可不恤,獨斷不可不謹。
左右非不親也,然不能無交結之私;諸大夫非不貴也,然不能無恩仇之異。
至於國人皆曰賢,皆曰不可,則所謂公議也。
公議所在,概已察之,必待見然後用,見不 可然後去,則所謂獨斷也。
恤公議於獨斷未形之前謹獨斷於公議已聞之後,則人君所以致治者,又安有不善乎?
伏見朝廷之事,頗異於即位之初,相去半年,遽 如是自今以往,將如之何
陛下深思之。」
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
又言:「陛下善繼神宗之志,善述神宗之事,孝德至矣。
尚有五朝聖政盛德,願稽考繼述之,以揚七廟之光,貽福萬世
」遷兵、吏二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江寧府,徙越州
初,浩還朝,帝首及諫立后事,獎歎再三,詢諫草安在
對曰:「焚之矣。
」退告陳瓘曰:「禍其在此乎!
異時姦人妄出一緘則不可辨矣。
蔡京用事,素忌浩,乃使其黨為偽疏,言劉后殺卓氏而奪其子。
遂再責衡州別駕,語在《獻湣太子》。
尋竄昭州五年始得歸。
公元1127年
初,浩除諫官,恐貽親憂,欲固辭
母張氏曰:「兒能報國無愧公論,吾顧何憂?
」及浩兩謫嶺表,母不易初意。
稍復直龍圖閣
疾作,危甚。
楊時過常,往省之。
苶然僅存餘息,猶眷眷國事為問,語不及私。
卒,年五十二。
高宗即位,詔曰:「浩在元符間,任諫爭危言讜論朝野推仰
」復其待制,又贈寶文閣直學士賜諡「忠」。
所與田晝王回曾誕,皆良士也。

田晝

字承君陽翟人
樞密使況之從子,以任為校書郎
調磁州錄事參軍,知西河縣有善政,民甚德之。
議論慨慷,有前輩風。
鄒浩氣節相激勵。
元符中諫官京城門,往見曰:「平生與君相許何如,今君為何官?
曰:「上遇群臣,未嘗假以辭色,獨於差若相喜。
天下事不勝言,意欲待深相信而後發,貴有益也。
然之。
既而以病歸許,邸狀報立后謂人曰:「志完不言可以絕交矣。
得罪迎諸塗。
出涕正色責曰:「使志完隱默京師,遇寒疾不汗,五日死矣。
豈獨嶺海之外死人哉?
願君毋以此自滿,士所當為者,未止此也。
茫然自失,歎謝曰:「君之贈我厚矣。」
公元1101年
建中靖國初,入為大宗正丞
曾布羅致之,不為屈,欲與提舉常平官,亦辭。
知淮陽軍,歲大疫,日挾醫問病藥之遇疾卒。
淮陽人祀以為土神云。

王回

字景深仙遊人
進士,調
荊、沔俗用人祭鬼,捕治甚嚴,其風遂革。
鹿邑縣,入為宗正寺簿
元符中葉祖洽薦為睦親宅講書
鄒浩友善皇后劉氏立,將論之,密告曰:「事寧有大於此者乎?
子雖有親,然移孝為忠,亦太夫人素志也。」
南遷,人莫敢顧。
交遊錢與治裝往來經理,且慰安其母。
邏者以聞,逮詣詔獄,眾為之懼,居之晏然
御史詰之,對曰:「實嘗預議不敢欺也。
」因誦所上章,幾二千言。
獄上,除名停廢
徒步都門,行數十里,其子追及,問以家事,不答。
祖洽坐黜
公元1100年
徽宗立,召還舊官,擢監察御史
數日卒,年五十三。
岑象求王覿賈易上章,乞錄其子,恤其家,以獎勸忠義
詔除子渙老郊齋郎蔡京為相,奪之,仍列名黨籍

曾誕

公亮從孫也。
孟后之廢,三與浩書,勸力請復后,浩不報
及浩以言南遷著《玉山主人對客問》以譏之,其略曰:「客問:『鄒浩可以有道之士乎?
主人曰:『安得知道
雖然,予於此時議,是天下無全人也。
言之尚足為來世戒。
《易》曰:「知幾其神乎?
」又曰:「知進退存亡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
」方孟后之廢,人莫不知劉氏之將立,至四年之後冊命未行,是天子清議足畏也。
使當其時力言復后,能感悟天子,則無今日劉氏之事,貽朝廷過舉再三言而不聽,則義亦當矣。
使是時得罪,必不若是酷以貽老母之憂矣。
嗚呼
者,雖不得知幾之士,然百世之下,頑夫廉,懦夫有立志,尚不失為聖人 之清也。
』」其書既出,識者或以比韓愈諫臣論》。
仕亦不顯

陳瓘

公元1121年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
少好讀書不喜進取學。
父母勉以門戶事,乃應舉一出中甲科。
調湖州掌書記簽書越州判官
蔡卞察其賢,每事加禮,而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屢引疾求歸,章不得上。
檄攝通判明州
素敬道人懷素,謂非世間人,時且來越,小須之,不肯止,曰:「子不語怪力亂神,斯近怪矣。
州牧信重,民將從風而靡
不識之,未為不幸也。
後二十年懷素誅。
明州職田之入厚,不取,盡棄於官以歸。
章惇入相從眾道謁
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詢當世之務,曰:「請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
移左置右,其偏一也。
明此,則可行矣。
天子待公為政敢問將何先?
曰:「司馬光姦邪,所當先辨,勢無急於此。
曰:「公誤矣。
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果然,將失天下之望。
厲色曰:「不務纘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姦邪而何
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無罪;若指為姦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
為今之計,唯消朋黨持中道,庶可救弊
」意雖忤,然亦驚異頗有兼收之語。
至都,用為太學博士
合志正論遂絀。
薛昂、林自官學省,議毀《資治通鑒》,策士題引神宗所製序文以問,自意沮。
公元1100年
秘書省校書郎
紹述之說盛,奏哲宗言:「堯、 舜、禹皆以『若稽古』為訓。
『若』者,順而行之;「稽」者,考其當否,必使合於民情所以帝王之治。
天子之孝,與士大夫之孝不同
」帝反復究問,意感 悅,約再入見。
執政聞而憾之,出通判滄州,知衛州
徽宗即位,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
論議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嘗及人晻昧之過。
嘗云:「人主託言者以耳目,誠不當淺近見聞,惑其聰明
」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
御史龔夬蔡京朝廷將逐言:「紹聖以來七年五逐言者常安民孫諤董敦逸陳次升鄒浩五人者,皆與異議而去。
今又罷,將若公道何。
」遂草疏未及上,時皇太后歸政言外向宗良兄弟侍從希寵之士交通使物籍籍,謂皇太后猶預政。
由是監揚州糧料院
都門,繳四章奏之,並明宣仁誣謗事。
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后亦命勿遽去,畀十僧為行裝,改知無為軍
公元1122年
明年,還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
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語子正彙曰:「吾與丞相議事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
若受其薦進,復有異同,則公議私恩兩有愧矣。
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汝其書之。
郊祀不遠,彼不相容,則澤不及汝矣,能不介於心乎?
」正彙願得書。
旦持入省,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大怒爭辯移時,至箕踞誶語不為動,徐起白曰:「適所論者國事是非公議,公未可失待士禮
矍然改容
信宿出知泰州
崇寧中除名袁州廉州,移郴州,稍復宣德郎
正彙在杭,告蔡京動搖東宮跡。
杭守蔡薿執送京師,先飛書俾為計。
事下開封府制獄,並逮
李孝稱逼使證其妄,曰:「正彙聞不利社稷,傳於道路豈得預知
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所不忍;挾私情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
姦邪,必為國禍。
固嘗論之於諫省,亦不待今日語言間也。
內侍黃經臣蒞鞫,聞其辭,失聲歎息,謂曰:「主上欲得實,但如言以可也
獄具,正彙猶以所告失實海上安置通州
嘗著《尊堯集》,謂紹聖史官專據王安石日錄改修神宗史》,變亂是非不可傳信深明誣妄,以正君臣之義。
張商英為相,取其書,既上,而商英罷,又徙台州
宰相遍令所過州出兵護送;至台,每十日一徙告;且命凶人石悈知州事,執至,大陳獄具,將脅以死。
揣知其意,大呼曰:「今日之事,豈被制旨邪!
失措,始告之曰:「朝廷令取《尊堯集》爾。
曰:「然則何用許。
使君知『尊堯』所以立名乎?
蓋以神考為堯,主上為舜,助舜尊堯,何得為罪?
時相學術淺短為人所愚。
君所幾何,乃亦不畏公議干犯名分乎?
慚,揖使退。
所以窘辱百端,終不能害
宰相猶以為怯而罷之。
公元1106年
在台五年,乃得自便
才復承事郎,帝批進目,以為所擬未當,令再敘一官,仍與差遣執政不行
卜居江州,復有譖之者,至不許輒出城。
令居南康,才至,又移楚。
平生論京、卞,皆披擿其處心發露其情慝,最所忌恨,故得禍最酷,不使一日少安
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
公元1156年
謙和不與物競閑居矜莊自持,語不苟發。
通於《易》,數言國家大事,後多驗。
靖康初,詔贈諫議大夫,召官正彙。
紹興二十六年高宗輔臣曰:「陳瓘昔為諫官,甚有讜議
近覽所著《尊堯集》,明君臣之大分合於《易》天尊地卑及《春秋尊王之法。
王安石號通經術,而其言乃謂『道隆德駿者,天子北面而問焉』,其背經悖理甚矣。
宜特賜諡以表之
」諡曰「忠肅」。

任伯雨

任伯雨字德翁眉州眉山人
父孜,字遵聖,以學問氣節推重鄉里,名與蘇洵埒,仕至光祿寺丞
其弟伋,字師中,亦知名,嘗通判黃州後知滬州。
當時稱「大任」、「小任」。
伯雨自幼,已矯然不群,邃經術文力雄健
進士第,調施州清江主簿
郡守檄使蒞公庫,笑曰:「里名勝母,曾子不入,此職何為至我哉?
」拒不受
雍丘縣,御吏如束濕撫民如傷。
縣枕汴流漕運不絕,舊苦多盜,然未嘗獲者,人莫知其故。
伯雨下令網舟無得宿境內,始猶不從,則命東下斧斷其纜,趣京師者護以出,自是外戶不閉。
公元1155年
使者上其狀,召為大宗正丞甫至,擢左正言
徽宗初政納用讜論伯雨首擊章惇,曰:「久竊朝柄迷國罔上,毒流搢紳,乘先帝變故倉卒,輒逞異意睥睨萬乘不復臣子之恭。
向使其計得行,將置陛下皇太后於何地!
若貸而不誅則天下大不明大法不立矣。
臣聞北使言,去年主方食,聞中國放箸而起,稱甚善者再,謂南朝錯用此人。
北使又問,何為若是行遣
以此觀之,不獨孟子所謂國人皆曰可殺」,雖蠻貊之邦,莫不以為可殺也。
」章八上,貶雷州
繼論蔡卞六大罪,語在《》。
公元1101年
建中靖國改元當國者欲和調元祐紹聖之人,故以「中」為名。
伯雨言:「人才不當黨與,然自古未有君子小人雜然並進可以致治者。
君子易退,小人難退,二者並用終於君子盡去小人獨留
唐德宗坐此播遷之禍,『建中乃其紀號不可以不戒。」
時議者欲西北典郡專用武臣伯雨謂:「李林甫祿山之亂者,此也。
」又論鍾傅王贍生湟、鄯邊事,失與國心,宜棄其地,以安邊息民張耒黃庭堅晁補之歐陽棐劉唐老等宜在朝廷。
上書皇太后,乞暴蔡京之惡,召還陳瓘,以全定策之勳。
時以正月朔旦赤氣之異,詣火星觀以禳之,伯雨上疏言:「嘗聞修德弭災未有禳祈以消變
洪範》以五事五行,說者謂視之不明,則有赤眚赤祥
攬權綱以信賞罰,專威福以殊功罪,使皇明赫赫,事至必斷,則乖氣異象,轉為休祥矣。
」又言:「比日內降浸多,或恐制命
漢之鴻都賣爵,唐之墨敕斜封,此近監也。」
王覿御史中丞,仍兼史官伯雨謂:「史院宰相監修,今中丞為屬,非所以重風憲遠嫌疑。
已而覿除翰林伯雨復論曰:「學士爵秩位序,皆在中丞上。
今覿為之,是諫官論事非特朝廷不行適足以為遷官爾。」
伯雨諫省半歲所上一百八疏大臣畏其多言,俾權給事中密諭以少默即為真。
伯雨不聽抗論愈力,且將劾曾布
覺之,徙為度支員外郎,尋知虢州
崇寧黨事作,削籍編管通州
蔡卞所陷,與陳瓘龔夬張庭堅十三人南遷,獨伯雨昌化
姦人猶未甘心,用匿名書復逮其仲子申先赴獄,妻適死於淮,報訃俱至。
伯雨之如平常,曰:「死者已矣,生者有負於朝廷,亦當從此訣。
如其不然,天豈殺無辜耶!
」申先在獄,鍛煉無所傅致,乃得釋,居海上三年而歸。
宣和初,卒,年七十三。
長子象先,登世科,又中詞學兼茂舉,有司啟封,見為黨人子,不奏名,調秦州戶曹掾。
聞父謫,棄官歸養
王安中燕山宣撫幕,勉應之,道引疾還,終身不復仕。
申先以布衣特起中書舍人
紹興初高宗詔贈伯雨直龍圖閣,又加諫議大夫,采其諫章追貶章惇蔡卞邢恕黃履,明著誣宣仁事以告天下。
淳熙中賜諡忠敏」。
論曰劉安世文彥博之言,時年尚少,然其言即元祐之初政,而司馬光用心也。
鄒浩諫立劉后反復曲折,極人所難言。
二人言官,俱入白其母,母俱勉以盡忠報國無分顧慮後患意。
鳴呼,賢哉!
陳瓘任伯雨抗跡疏遠立朝寡援,而力發章惇曾布蔡京蔡卞群姦之罪,無少畏忌,古所謂剛正不撓者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