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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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六 列傳第九十五

作者 脫脫

司馬光

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也。
父池,天章閣待制
光生七歳凜然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爲家人講,即了其大指
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
群兒戲于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眾皆棄去,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
其後京、洛間畫以爲圖。
仁宗寶元初,中進士甲科
年甫冠,性不喜華靡聞喜宴不戴花,同列語之曰:「君賜不可違。
」乃簪一枝
奉禮郎,時池在杭,求簽蘇州判官以便親,許之。
內外艱,執喪累年毀瘠如禮。
服除簽書武成軍判官事,改大理評事,補國子直講
樞密副使龐籍薦爲館閣校勘同知禮院
中官允言死,給鹵簿
言:「繁纓以朝,孔子且猶不可
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勞而贈以三公官,給一品鹵簿,其視繁纓不亦大乎!
夏竦賜諡文正」,言:「此諡之至美者,何人可以當之?
」改「文莊」。
集賢校理
龐籍辟,通判并州
麟州屈野河西良田夏人蠶食其地,爲河東患。
命光按視,光建:「築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眾則糴賤,亦可漸紓河東貴糴遠輸之憂。
從其策;而麟將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設備,沒於敵,得罪去。
三上自引咎,不報
籍沒,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賢之。
直秘閣開封府推官
交趾貢異獸,謂之麟,言:「真偽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爲瑞,願還其獻。
又奏賦以風。
修起居注,判禮部
有司奏日當食,故事食不滿分,或京師不見,皆表賀
言:「四方見,京師不見,此人君陰邪所蔽;天下皆知朝廷不知,其爲災當益甚不當賀。
」從之。
同知諫院
蘇轍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將黜之,言:「愛君憂國之心,不宜黜。
」詔置末級。
仁宗不豫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莫敢言。
諫官范鎮首發其議,并州聞而繼之,且貽書勸死爭
至是,復面言:「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力行
」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繼嗣者乎?
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
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
」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
退未聞命,復上疏曰:「臣向者進説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陛下春秋鼎盛何遽不祥之事。
小人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
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
」帝大感動曰:「送中書
韓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寸紙,以某人爲嗣則天莫敢違。
拱手曰:「敢不盡力
未幾,詔英宗宗正,辭不就,遂立爲皇子,又稱疾不入
言:「皇子不貲之富,至於旬月,其賢於人遠矣。
然父召無諾,君命不俟駕,願以臣子大義皇子,宜必入。
英宗受命
兗國公主嫁李瑋不相能,詔出衞州,母楊歸其兄璋,主入居禁中
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尚主
今乃母子離析家事流落獨無雨露之感乎?
既黜,主安得無罪
」帝悟,降主沂國,待李氏不衰
知制誥固辭,改天章閣待制侍講知諫院
朝政姑息胥史諠譁則逐中執法輦官悖慢則退宰相衞士凶逆而獄不窮治軍卒三司使以爲非犯階級
言皆陵遲之漸,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贈淑妃輟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諡,行冊禮,葬給鹵簿
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
古者婦人無諡,近制皇后有之。
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於婦人
唐平陽公主舉兵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給。
至韋庶人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
」時有司定後宮封贈法,后與妃俱贈三代論:「妃不當與后同,袁盎引卻慎夫人席,正爲此耳。
天聖親郊太妃止贈二代而況妃乎?」
公元1063年
英宗立遇疾慈聖光獻后同聽政
上疏曰:「昔章獻明肅保佑先帝之功,特以親用外戚小人負謗海內
攝政之際,大臣忠厚王曾清純張知白剛正魯宗道質直薛奎者,當信用之;猥鄙馬季良讒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則天下服
」帝疾愈,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漢宣帝孝昭後,終不追尊衞太子史皇孫光武上繼元帝,亦不追尊鉅鹿南頓君,此萬世法也。
」後詔兩制集議濮王典禮學士王珪相視莫敢先,奮筆書曰:「爲人後者爲之子不得顧私親。
王宜封贈期親尊屬故事稱爲皇伯高官大國極其尊榮
」議成,即命吏以其手稿爲按。
既上與大臣意殊,御史六人爭之力,皆斥去
乞留之,不可,遂請與俱貶。
初,西夏遣使致祭延州指使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國主使者訴于朝。
呂誨乞加罪,不從
明年夏人犯邊殺略吏士
趙滋雄州,專以猛悍治邊論其不可
至是,契丹之民捕魚界河,伐白溝之南,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不材,將代之。
謂:「國家戎夷附順時,好與之計較末節,及其桀驁,又從而姑息之。
近者西禍生於高,北禍起于趙滋時方賢此二人,故邊臣皆以生事爲能,漸不可長
邊吏,疆毎細故輒以矢刃相加者,罪之。」
仁宗遺賜直百餘萬,率同三上章,謂:「國有大憂中外窘乏不可專用乾興故事
遺賜不可辭,許侍從上進錢佐山陵
不許
乃以所得珠爲諫院公使錢,金以遺舅氏,義不藏於家。
還政有司立式,凡後有后取用,當覆奏乃供。
光云:「當移所屬使立供已,乃具數白后,以防矯偽。」
曹佾無功使相兩府遷官
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遷除無名,則宿衞將帥內侍小臣,必有覬望
已而都知任守忠等官,光復爭之,因論:「守忠大奸陛下皇子,非守忠意,沮壞大策離間百端,賴先帝不聽;及陛下嗣位反覆交構,國之大賊。
乞斬于都市,以謝天下。
」責守忠節度副使蘄州安置天下快之。
詔刺陝西義勇二十萬,民情驚撓,而紀律疏略不可用。
抗言其非,持白韓琦
曰:「兵貴先聲,諒祚方桀驁,使驟聞益兵二十萬,豈不震懾
曰:「兵之貴先聲,爲無其實也,獨可欺之於一日之間耳。
今吾雖益兵,實不可用,不過十日,彼將知其詳,尚何懼?
曰:「君但見慶曆間鄕兵刺爲保捷,憂今復然已降敕榜民約,永不充戍邊矣。
曰:「朝廷失信,民未敢以爲然,雖不能不疑也。
曰:「吾在此,君無憂
曰:「公長在此地可也異日他人當位,因公見兵,用之運糧戍邊反掌間事耳。
嘿然,而訖不爲止
十年,皆如慮。
王廣淵直集賢院論其奸邪不可近:「昔漢景帝衞綰周世宗張美
廣淵仁宗之世,私自結于陛下,豈忠臣哉?
宜黜之以厲天下
」進龍圖閣直學士
公元1067年
神宗即位,擢爲翰林學士力辭。
曰:「古之君子,或學而不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
卿有文學,何辭爲?
」對曰:「臣不能爲四六。
曰:「如兩漢制詔可也;且卿能進士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
」竟不獲辭。
御史中丞王陶以論宰相押班罷,代之,言:「由論宰相罷,則中丞不可復爲。
臣願俟既押班然後就職
」許之。
上疏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
其説甚備
且曰:「臣獲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獻,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
御藥院內臣國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內殿崇班則出;近歳理官資,非祖宗本意
因論高居簡奸邪,乞加遠竄
五上,帝爲出居簡,盡罷寄資者。
既而復留二人力爭之。
張方平參知政事論其不叶物望,帝不從
還光翰林侍讀學士
常患歷代史繁,人主不能遍鑒,遂爲《通志八卷以獻。
英宗悅之,命置局秘閣,續其書。
至是,神宗名之曰《資治通鑒》,自製》授之,俾日進讀。
詔録潁邸直省官四人閤門祗候曰:「國初草創天歩尚艱,故御極之初,必以左右舊人腹心耳目,謂之隨龍,非平日法也。
閤門祗候文臣館職豈可使廝役爲之。」
西戎部將名山欲以橫山之眾,取諒祚以降,詔邊臣招納其眾。
上疏極論以爲:「名山之眾,未必能制諒祚。
幸而勝之,滅一諒祚,生一諒祚,何利之有;若其不勝,必引眾歸我,不知何以待之
臣恐朝廷不獨失信諒祚,又將失信名山矣。
名山餘眾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必將突據邊城以救其命。
陛下不見侯景之事乎?
」上不聽遣將种諤發兵迎之,取綏州,費六十萬,西方用兵,蓋自此始矣。
百官上尊號,答詔,言:「先帝親郊不受尊號
末年獻議者,謂國家契丹往來通信,彼有尊號我獨無於是復以非時奉冊。
匈奴冒頓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不聞漢文帝復爲大名以加之也。
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
」帝大悅手詔,使善爲答辭,以示中外
執政河朔旱傷,國用不足,乞南郊賜金帛。
學士議,王珪王安石同見,曰:「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也。
安石曰:「常袞辭堂饌,時以爲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
國用不足,非當世急務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
曰:「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爾。
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
曰:「天下安有此理?
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
此蓋桑羊武帝之言,太史公書之以見其不明耳。
爭議不已
曰:「朕意與同,然姑以不允答之。
」會安石草詔,引常袞事責兩府兩府不敢復辭。
安石得政,行新法逆疏其利害
邇英進讀,至曹參蕭何事,曰:「漢常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
」對曰:「寧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可也
漢武高帝約束紛更盜賊半天下;元帝孝宣之政,漢業遂衰。
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變也。
呂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變者,巡守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變者,『刑罰輕世重』是也
非是,其意以風朝廷耳。
曰:「『布法象魏』,布舊法也。
諸侯變禮易樂者,王巡守則誅之,不自變也。
新國輕典亂國重典,是爲『世輕世重』,非變也。
治天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
公卿侍從皆在此,願陛下問之。
三司使天下財,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執政侵其事。
今爲制置三司條例司也?
宰相道佐人主,安用例?
用例,則胥吏矣。
今爲看詳中書條例司也?
惠卿不能對,則以他語詆
曰:「相與是非耳,何至是。
曰:「平民舉錢出息,尚能蠶食下戸,況縣官督責之威乎!
惠卿曰:「青苗法,願取則與之,不願不強也。
曰:「愚民取債之利,不知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不強也。
太宗河東,立糴法,時米斗十錢民樂與官爲市
其後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爲河東世世患。
臣恐異日青苗,亦猶是也。
曰:「坐倉糴米何如
」坐者皆起,曰:「不便
惠卿曰:「糴米百萬斛,則省東南之漕,以其錢供京師
曰:「東南錢荒粒米狼戾,今不糴米而漕錢,棄其有餘,取其所無,農末皆病矣!
侍講吳申起曰:「言,至論也。」
它日留對,曰:「今天下洶洶者,孫叔敖所謂『國之有是,眾之所惡』也。
曰:「然。
陛下當論其是非
條例司所爲,獨安石韓絳惠卿以爲是耳,陛下豈能獨與此三人共爲天下邪?
」帝欲用光,訪之安石
安石曰:「外託劘上之名,內懷附下之實。
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與國論,此消長大機也。
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爲重。
韓信立漢赤幟,趙卒氣奪,今用光,是與異論者立赤幟也。」
安石韓琦上疏,臥家求退
帝乃拜樞密副使辭之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
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
臣徒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
陛下誠能制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雖不用臣,臣受賜多矣。
今言青苗之害者,不過使者騷動州縣,爲今日之患耳。
而臣之所憂,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
夫民之貧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資於人。
出錢貸民而斂其息,富者不願取,使者以多散爲功,一切抑配
恐其逋負,必令貧富相保,貧者無可償,則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責使代償數家之負。
春算秋計輾轉日滋,貧者既盡,富者亦貧。
十年之外百姓無復存者矣。
又盡散常平錢穀,專行青苗它日若思復之,將何所取?
富室既盡,常平已廢,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民之羸者必委死溝壑,壯者必聚而爲盜賊,此事之必至者也。
抗章至七八,帝使謂曰:「樞密兵事也,官各有職,不當他事爲辭。
」對曰:「臣未受命,則猶侍從也,于事無不可言者。
安石視事,光乃得請,遂求去。
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
宣撫使下令分義戍邊,選諸軍勇士,募市井惡少年奇兵調民造乾糒,悉修城樓櫓關輔騷然
極言:「公私困敝不可舉事,而京兆一路內郡繕治非急。
宣撫之令,皆未敢從,若乏軍興,臣當任其責。
於是一路獨得免。
徙知許州,趣入覲不赴;請判西京御史臺自是絶口論事
求言詔下,光讀之感泣,欲嘿不忍,乃復陳六事,又移書宰相吳充,事見《傳》。
蔡天申察訪,妄作威福河南尹轉運使敬事之如上官;嘗朝謁應天神御殿,府獨爲設一班,示不敢與抗。
光顧臺吏曰:「引蔡寺丞歸本班。
」吏即引天申立監竹木務富贊善之下。
天申窘沮,即日行。
公元1082年
元豐五年,忽得語澀疾,疑且死,豫作遺表臥內,即有緩急,當以畀所善者上之。
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馬光不可
」又將以爲東宮師傅
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
」《資治通鑒未就,帝尤重之,以爲賢于荀悅漢紀》,數促使終篇,賜以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
及書成,加資政殿學士
凡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爲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爲「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爲君實也。
帝崩,赴闕臨,衞士望見,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
所至,民遮道聚觀,馬至不得行,曰:「公無歸,留相天子,活百姓
」哲宗幼沖太皇太后臨政遣使問所當先謂:「開言路。
詔榜朝堂
大臣不悅者,設六語云:「若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進,下以眩惑流俗
若此者,罰無赦
」後復命曰:「此非求諫,乃拒諫也。
人臣不言,言則入六事矣。
」乃具論其情,改詔行之,於是上封者以千數
陳州過闕,留爲門下侍郎
蘇軾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愛以活我。
是時天下之民,引領拭目以觀新政,而議者猶謂「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但毛舉細事,稍塞人言。
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
安石惠卿所建,爲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
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
眾議甫定。
遂罷保甲團教,不復置保馬;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錢;京東鐵錢茶鹽之法,皆復其舊。
或謂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義間上,則禍作矣。
正色曰:「天若宗社,必無此事。
於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公元1086年
元祐元年復得疾,詔朝會再拜,勿舞蹈
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
歎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
折簡呂公著云:「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惟國事未有所託,今以屬公。
」乃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
諸將兵皆隸州縣軍政委守令通決
提舉常平司,以其事歸之轉運提點刑獄
邊計和戎爲便。
監司新進少年,務爲刻急,令近臣郡守中選舉,而於通判中舉轉運判官
又立十科薦士法。
皆從之。
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免朝覲,許乘肩輿,三日一入省。
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
詔令子康入對,且曰:「毋拜。
」遂罷青苗錢復常平糶糴法。
兩宮虛己以聽。
遼、使至,必問起居,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矣,毋輕生事、開邊隙。
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徇社稷躬親庶務不舍晝夜
賓客見其體羸,舉諸葛亮食少事煩以爲戒,曰:「死生,命也。
」爲之益力。
病革不復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
太皇太后聞之慟,與帝即臨其喪,明堂禮成不賀,贈太師溫國公,襚以一品禮服,賻銀絹七千。
戸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宗道護其喪,歸葬陝州
諡曰「文正」,賜曰「忠清粹德」。
京師罷市往弔,鬻衣以致奠,巷哭過車
及葬,哭者如哭其私親
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四方畫像以祀,飲食必祝。
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有禮
在洛時,每往夏縣展墓,必過其兄旦,旦年將八十,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
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爲未嘗不可對人言者耳。
誠心自然天下敬信,陝、洛間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實得無知之乎?」
於物澹然無所好,於學無所不通,惟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也。
洛中有田三頃,喪妻,賣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身。
公元1100年
紹聖初御史周秩首論誣謗先帝,盡廢其法。
章惇蔡卞請發塚斫棺,帝不許,乃令奪贈諡,仆所立碑
不已追貶清遠軍節度副使,又貶崖州司戸參軍
徽宗立,復太子太保
蔡京擅政復降正議大夫撰《姦黨碑》,令郡國刻石
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
但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奸邪,民不忍刻也。
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辭乞免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後世
」聞者愧之。
公元1126年
靖康元年還贈諡。
建炎中配饗宗廟庭。

光子

康,字公休,幼端謹,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
敏學過人博通群書,以明經上第
光修《資治通鑒》,奏檢閱文字
丁母憂勺飲不入三日,毀幾滅性
光居洛,士之從學者退與康語,未嘗有得
塗之人見其容止,雖不識皆知其爲司馬氏子也。
韓絳薦,爲秘書,由正字校書郎
光薨,治喪皆用《禮經家法不爲世俗事。
遺恩,悉以與族人
服除,召爲著作佐郎侍講
上疏言:「比年以來旱暵爲虐,民多艱食
若復一不稔,則公私困竭,盜賊可乘
自古聖賢之君,非無水旱惟有待之則不爲甚害。
及今秋熟令州縣廣糴,民食所餘,悉歸於官。
今冬來春,令流民就食,候鄕里豐穰,乃還本土。
爲國者,一絲一毫皆當愛惜,惟於濟民則不宜吝。
誠能數十金帛以爲天下大本則天幸甚
」拜右正言,以親嫌未就職。
爲哲宗言前世治少亂多,祖宗創業艱難積累勤勞,勸帝及時向學守天下大器,且勸太皇太后每于禁中訓迪,其言切至
邇英進講,又言:「《孟子》於書最醇正,陳王道明白所宜觀覽
」帝曰:「方讀其書」。
尋詔講官節以進。
自居父喪居廬疏食,寢於地,遂得腹疾,至是不能朝謁
賜優告。
疾且殆,猶具疏當言者以待,曰:「得一見天極言而死無恨。
」使召醫李積於兗。
積老矣,鄕民聞之,往告曰:「百姓司馬公恩深,今其子病,願速往也
來者日夜不絶,積遂行;至,則不可爲矣。
年四十一而卒。
公卿嗟痛于朝,士大夫相弔于家,市井之人無不哀之。
詔贈右諫議大夫
爲人廉潔,口不言財。
初,光立神道碑,帝遣使白金二千兩,康以費皆官給,辭不受
不聽
家吏京師納之,乃止。
論曰熙寧新法病民海內騷動忠言讜論沮抑不行正人端士擯棄不用
聚斂之臣日進,民被其虐者將二十年。
是時,光退居於洛,若將終身焉。
而世之賢人君子以及庸夫愚婦,日夕引領望其爲相,至或號呼道路,願其毋去朝廷,是豈以區區材智所能得此于人人哉?
德之盛而誠之著也。
一旦起而爲政毅然天下自任開言路,進賢才。
新法之爲民害者,次第取而更張之,不數月之間,剗革略盡
海內之民,如寒極,旱極而雨,如解倒懸,如脫桎梏,如出之水火之中也。
相與咨嗟歎息歡欣鼓舞,甚若更生一變而爲嘉祐治平之治。
君子稱其有旋乾轉坤之功,而光於是亦老且病矣。
天若祚宋,慭遺一老,則奸邪之勢未遽張,紹述之説未遽行,元祐之臣固無恙也。
人眾能勝天,靖康之變,或者其可少緩乎?
借曰有之,當不至如是其酷也。
《詩》曰:「哲人云亡邦國殄瘁
嗚呼悲夫
康濟象賢不幸短命而死,世尤惜之。
然康不死,亦將不免於紹聖之禍矣。

呂公著

呂公著字晦叔,幼嗜學,至忘寢食
夷簡器異之,曰:「他日必爲公輔
」恩補奉禮郎,登進士第召試館職不就
通判潁州郡守歐陽修與爲講學之友。
後修使契丹契丹主問中國學行之士,首以公著對。
判吏部南曹仁宗獎其恬退,賜五品服。
崇文院檢討同判太常寺
壽星觀營真宗神御殿公著言:「先帝已有三種御,而建立不已,殆非祀無豐昵之義。
」進知制誥三辭不拜
天章閣待制侍讀
英宗親政,加龍圖閣直學士
方議追崇濮王,或欲稱皇伯考,公著曰:「此真宗所以太祖豈可施于王。
」及下詔稱親,且班諱,又言:「稱親則有二父之嫌,王諱但可避於上前不應七廟同諱。
呂誨坐論濮王去,公著言:「陛下即位以來納諫之風未彰,而屢絀言者何以風示天下
不聽
遂乞補外,帝曰:「學士朕所重,其可以朝廷
」請不已出知蔡州
公元1067年
神宗立,召爲翰林學士知通進銀臺司
司馬光論事中丞,還經幄
公著封還其命曰:「舉職賜罷,是爲有言責不得盡其言也。
」詔以告直付閣門
公著又言:「制命不由門下,則封駁之職,因臣而廢。
理臣之罪,以正紀綱
」帝諭之曰:「所以者,賴其勸學耳,非以言事故也。
公著不已,竟解銀臺司
熙寧初知開封府
時夏淫雨京師地震。
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災者,或恐以致福,或簡誣以致禍。
以至誠待下,則下思盡誠以應之,上下至誠變異不消者,未之有也。
君人者去偏聽獨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語,則不邪説所亂。
顏淵爲邦孔子以遠佞人爲戒
佞人惟恐不合於君,則其勢易親;正人惟恐不合於義,則其勢易疏。
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禮官用唐故事,請以五月大慶殿受朝,因上尊號。
公著曰:「陛下方度追復三代何必陰長之日,爲非禮之會,受無益之名?
」從之。
公元1069年
二年,爲御史中丞
王安石方行青苗法公著極言曰:「自古有爲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圖治,亦未有能脅之以威、勝之以辯而能得人心者也。
昔日所謂賢者,今皆以此爲非,而生議一切祗爲流俗浮論,豈昔皆賢而今不肖乎?
安石怒其深切
帝使舉呂惠卿御史公著曰:「惠卿固有才,然奸邪不可用。
」帝以語安石安石益怒,誣以惡語出知潁州
公元1075年
八年彗星見,詔求直言
公著上疏曰:「陛下臨朝願治,爲日已久,而左右前後莫敢正言
使陛下欲治之心,而無致治之實,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
夫士之邪正、賢不肖,既素定矣。
則不然,前日所舉,以爲天下至賢而後日逐之,以爲天下不肖
其于人材反覆不常,則於政事乖戾不審矣。
古之爲政,初不信於民者有之,若子產治鄭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
陛下垂拱仰成七年於此,然輿人之誦,亦未有異于前日陛下不察乎?」
起知河陽,召還,提舉太一宮,遷翰林學士承旨,改端明殿學士知審官院
從容論治道,遂及釋、老,公著問曰:「堯、舜知此道乎?
」帝曰:「堯、舜豈不知?
公著曰:「堯、舜雖如此,而惟以知人安民爲難所以爲堯、舜也。
」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權智臣下
對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從諫爾。
」帝善其言。
未幾同知樞密院事
有欲復肉刑者,議取死囚試劓、刖,公著曰:「試之不死,則肉刑遂行矣。
」乃止。
夏人幽其主,將大舉討之。
公著曰:「問罪之師當先擇帥,苟未得人,不如勿舉。
」及兵興,、晉民力大困,大臣敢言公著數白其害。
公元1082年
元豐五年,以疾丐去位,除資政殿學士定州安撫使
永樂城陷,帝臨朝歎曰:「邊民疲弊如此,獨呂公著爲朕言之耳。
」徙揚州,加大學士
將立太子,帝謂輔臣,當以呂公著司馬光師傅
公元1085年
哲宗即位,以侍讀還朝
太皇太后遣使迎,問所欲言,公著曰:「先帝本意,以寬省民力爲先。
建議者以變法侵民爲務,與己異者一切斥去,故日久而弊愈深,法行而民愈困。
誠得中正之士,講求天下利病協力而爲之,宜不難矣。
」至則上言曰:「人君即位,當正始以示天下修德以安百姓
修德之要,莫先於學。
學有緝熙于光明,則日新以底至治者,學之力也。
昧死十事,曰畏天愛民修身講學任賢納諫薄斂省刑去奢無逸
」又乞備置諫員,以開言路。
尚書左丞門下侍郎
公元1086年
元祐元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三省並建,中書獨爲取旨之地。
請事三省者,與執政同進呈,取旨而各行之。
執政官率數一聚政事堂,事多決於其長,同列莫得預。
至是,始命日集,遂爲定制
司馬光同心輔政推本先帝之志,凡欲革而未暇與革而未定者,一一舉行之。
歡呼鼓舞,咸以爲便。
薨,獨當國,除吏皆一時之選
科舉詞賦專用王安石經義,且雜以釋氏之説。
凡士子自一語上,非新義得用學者至不誦正經,唯竊安石之書以干進精熟者轉上第,故科舉益弊。
公著始令禁主司不得出題老、莊書舉子不得以申、韓、佛書爲學經義參用古今諸儒説,毋得專取王氏。
賢良方正科
右司諫賈易言事訐直大臣,將峻責公著以爲言,止罷知懷州
退謂同列曰:「諫官所論,得失未足言。
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時進諛惑亂者,正賴左右爭臣耳,不可使人主輕厭言者也。
」眾莫不歎服
吐蕃首領鬼章青宜結久爲洮、河患,聞朝廷弭兵省戍,陰與夏人合謀復取熙、岷。
公著白遣軍器游師雄以便宜諭諸將,不逾月生致闕下
帝宴近臣資善堂,出所書唐人詩分賜。
公著乃集所講書要語明白、切於治道者凡百篇進之,以備遊意翰墨,爲聖學之助。
公元1088年
三年四月懇辭位,拜司空同平章軍國事
宋興以來宰相三公平章重事四人,而公著與父居其二,士豔其榮。
詔建第於東府之南,啟北扉以便執政會議
三省樞密院之職,皆得總理
間日一朝,因至都堂,其出不以時,蓋異禮也。
公元1089年
明年二月薨,年七十二。
太皇太后輔臣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復逝。
」痛閔久之
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賜金帛萬。
太師申國公,諡曰「正獻」,御筆碑首曰「純誠厚德」。
公著自少講學,即以治心養性爲本,平居疾言遽色,於聲利紛華泊然無所好。
暑不揮扇,寒不親火,簡重清靜蓋天稟然。
識慮深敏,量閎而學粹,遇事善決,苟便於國,不以私利害動其心。
與人交,出於至誠,好德樂善,見士大夫人物爲意者,必問其所與其所聞參互考實,以達於上。
議政事,博取眾善以爲善,至所當守,則毅然回奪
神宗嘗言其于人材不欺,如權衡稱物
尤能避遠聲跡不以知人自處
始與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辯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
安石嘗曰:「疵吝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然而反所謂使人之意消者,于晦叔見之。
」又謂人曰:「晦叔爲相,吾輩可以言仕矣。
」後安石得志,意其必助己,而數用公議,列其過失以故交情不終
講説尤精,語約而理盡。
司馬光曰:「每聞晦叔講,便覺己語爲煩。
」其爲名流所敬如此
公元1094年
紹聖元年章惇爲相,以翟思張商英周秩言路,論公著更熙、豐法度,削贈諡,毀所賜碑,再貶建武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司戸參軍
徽宗立追復太子太保
蔡京擅政復降左光祿大夫入黨籍,尋復銀青光祿大夫
紹興初,悉還贈諡。
希哲、希純。

公著 希哲

希哲字原明少從焦千之孫復石介胡瑗學,程顥程頤張載遊,聞見由是益廣。
以蔭入官,父友王安石勸其勿事科舉,以僥倖利祿,遂絶意進取
安石爲政,將置其子雱於講官,以希哲賢名,欲先用之。
希哲辭曰:「辱公相知久,萬一從仕,將不免異同,則疇昔相與之意盡矣。
安石乃止。
公著作相,二弟官省寺,希哲獨滯管庫,久乃判登聞鼓院,力辭。
公著歎曰:「當世善士,吾收拾略盡,爾獨以吾故置不試,命也夫
希哲賢明有法度,聞公著言,笑曰:「是亦未知其子矣。」
終公著喪,始爲兵部員外郎
范祖禹,其妹婿也,言于哲宗曰:「希哲經術操行宜備勸講,其父常稱爲不欺暗室
臣以婦兄之故,不敢稱薦,今方將引去,竊謂無嫌
」詔以爲崇政殿説書
勸導人主修身爲本,修身正心誠意爲主
其言曰:「心正意誠,則身修而天下化。
若身不能修,雖左右之人且不能諭,況天下乎?」
右司諫,辭,未聽,私語祖禹曰:「若不得請,當以楊畏來之邵爲首
既而不拜
會紹黨論起,御史劉拯論其進不由科第,以秘閣校理懷州
中書舍人林希又言:「呂大防公著援引,故進希哲以酬私恩
大防欺君賣國,皆公著爲之倡;而公著之惡,則希哲導成之,豈宜汙華職
於是但守本秩,俄分司南京,居和州
徽宗初,召爲秘書少監,或以爲太峻,改光祿少卿
希哲力請外,以直秘閣曹州
旋遭崇寧黨禍奪職相州,徙邢州
罷爲宮祠
羈寓淮、泗間,十餘年卒。
希哲樂易簡儉,有至行晩年名益重,遠近師尊之。
子:好問,有

公著 希純

希純,字子進登第,爲太常博士
元祐明堂將用皇祐故事,並饗天地百神,皆以祖宗配。
希純言:「皇祐之禮,事不經見,嘉祐既已厘正
至元豐中,但以英宗配上帝,悉罷從祀群神,得嚴父之義,請循其式。
」從之。
宗正太常秘書丞
哲宗議納后,希純請考三代昏禮,參祖宗之制,博訪令族參求德配
凡世所謂勘婚之書,淺陋不經,且一切屏絶,以防附會
著作郎,以父諱不拜
起居舍人,權太常少卿
宣仁太后崩,希純慮奸人乘間進説主聽,即上疏曰:「自元祐初年太皇聽斷所用之人皆宿有時望,所行之事皆人所願行。
唯是過惡得罪之徒,日伺變故捭闔規利,今必以更改神宗法度爲説。
以爲先帝功烈萬世莫掩
間有數事,爲小人所誤,勢雖頗有損益在於聖德固無所虧。
英宗神宗何嘗不改真宗仁宗之政,亦豈盡用慶祖太宗之法乎?
小人既誤先帝,復欲誤陛下不可不察。
未幾,拜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內侍梁從政劉惟簡內省押班,希純以親政之始,首録二人無以天下,持不行
由是閹寺側目,或於庭中指以相示曰:「此繳還押班詞頭者也。」
公元1101年
章惇既相,出爲寶文閣待制、知亳州
諫官張商英憾希純,攻之力。
以外親嫌,連徙睦州歸州
京東而之浙西,自浙西而上三峽,名爲易地,實困之也。
公著追貶,希純亦以屯田員外郎分司南京,居金州
又責舒州團練副使道州安置
建中靖國元年,還爲待制、知瀛州
徽宗聞其名,數稱之。
曾布忌希純,因其請覲,未及見,亟以邊,遽趣遣之。
俄改潁州,入崇寧黨籍
卒,年六十。
論曰公著父子俱位至宰相,俱以司空平章軍國事,雖漢之韋、平,唐之蘇、李,榮盛孰加焉。
夷簡智數公著一切持正,以應天下之務,嗚呼賢哉。
論人才,如權衡稱物,故一時賢士收拾略盡
司馬光疾甚諄諄焉以國事爲托,當時廷臣,莫公著若也審矣。
追考平生事業,蓋守成良相也。
知子之賢而不能薦,殆猶未免避嫌,而有愧于從祖云。
希哲、希純世濟其美,然皆隱于崇寧党禍,何君子不幸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