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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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八十八

作者脫脫

常秩

常秩字夷甫潁州汝陰人
進士不中屛居里巷,以經術著稱
嘉祐中,賜束帛,爲潁州教授,除國子直講,又以爲大理評事
治平中,授忠武軍節度推官、知長葛縣,皆不受
公元1067年
神宗即位三使往聘,辭。
熙寧三年,詔郡「以禮敦遣,毋聽辭」。
明年,始詣闕,帝曰:「先朝累命,何爲不起
」對曰:「先帝亮臣之愚,故得安閭巷
陛下嚴詔趣迫,是以不敢不來,非有所決擇去就也。
」帝悅,徐問之:「今何道免民於凍餒
」對曰:「法制不立庶民食侯食,服侯服,此今日大患也。
臣才不適用願得辭歸
」帝曰:「既來,安得不少留?
異日不能用卿,乃當去耳。
即拜右正言直集賢院管幹國子監,俄兼直舍人院,遷天章閣侍講同修起居注,仍使供諫職,復乞歸,改判太常寺
公元1074年
七年,進寶文閣待制侍讀,命其子立校書崇文院
九年,病不能朝,提舉太一宮、判西京留司御史臺,還潁。
十年,卒,年五十九,贈右諫議大夫
平居爲學自得
王回里中名士也,毎見秩與語,輒欿然自以爲不及
歐陽修胡宿呂公著王陶沈遘王安石稱薦之。
翕然名重一時
初,秩隱居,既不肯仕,世以爲退者也。
安石爲相更法天下沸騰以爲不便,秩在閭閻,見所下令,獨以爲是,一召遂起。
在朝廷任諫爭,爲侍從低首抑氣,無所建明聞望日損爲時譏笑
長於春秋》,至斥孫復所學爲不近人情
講解數十篇,自謂「聖人之道,皆在於是」。
安石廢《春秋》,遂盡諱其學。

秩子

立,始命爲天平軍推官,秩死,使門人趙冲狀其行,云:「自秩與安石去位天下官吏陰變其法,民受塗炭上下循默,敗端內萌,莫覺莫悟。
秩知其必敗
紹聖中蔡卞薦立爲秘書省正字、諸王府説書侍講,請用爲崇政殿説書得召對,又請以爲諫官
卞方與章惇比,曾布欲傾之,乘間爲哲宗言立附兩人,因暴其行狀事,以爲詆毀先帝
帝亟下史院取視,言其不遜,以責懼,請貶立,乃黜監永州酒稅

鄧綰

公元1070年
鄧綰字文約成都雙流人
進士,爲禮部第一
稍遷職方員外郎
熙寧三年冬通判寧州
王安石得君專政條上時政數十事,以爲宋興百年習安玩治當事更化
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等法,民莫不歌舞聖澤
以臣所見寧州觀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觀之,知天下皆然
不世良法,願勿移於浮議而堅行之。
」其辭蓋媚王安石
又貽以書頌,極其佞諛
安石薦於神宗驛召對。
慶州有夏寇,敷陳甚悉,帝問安石呂惠卿以不識對,帝曰:「安石,今之古人惠卿賢人也。
」退見安石欣然素交
宰相陳升之馮京邊事,屬安石致齋,復使知寧州聞之不樂誦言:「急召我來,乃使還邪?
或問:「君今當作何官?
」曰:「不失爲館職
」「得無諫官乎?
」曰:「正自當爾。
明日,果除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
鄕人在都者皆笑且罵,曰:「笑罵從汝好官須我爲之。」
公元1071年
同知諫院
獻所著《洪範建極錫福論》,帝曰:「《洪範》,天人自然大法,朕方欲舉而措諸天下,矯革眾敝。
卿當堲淫朋比德之人,規以助朕。
頓首曰:「敢不力行所學,以奉聖訓。
明年,遷侍御史知雜事判司農寺
常平水利免役保甲之政,皆出司農,故安石以威眾。
先行免役府界次及諸道。
利州路歳用錢九萬六千緡,而轉運使李瑜率三十萬,言:「均役本以裕民,今乃務聚斂,積寬餘,宜加重黜。
富弼在亳,不散青苗錢請付吏究治
畿縣民訴助役,詔詢其便否兩行之,曾布輒上還堂帖
中丞楊繪言未聞司農繳奏者,不報
呂公著謝景溫所置推直官主簿,悉罷去之,而引蔡確唐坰御史
公元1072年
五年春,擢御史中丞
國朝故事未有臺雜中丞者,帝特命之。
又加龍圖閣待制
建言:「頃時御史罷免,猶除省職司,蓋厥初選用既審,則議論不合人材不可遺,願籍前後諫官御史得罪姓名以次甄録,使於進退間與凡僚稍異,則思竭盡矣。」
公元1071年
遼人來理邊地屯兵境上,聲言將用師,於是兩河戒嚴,且令河北修城守之具。
綰曰:「非徒無益,且大擾費。
」帝從其言而止。
又言:「遼妄爲地訟,意在窺我。
去冬聚兵累月逡巡自罷,其情偽可見
今當禦之以堅強則不二國之平,平則彼不我疑,而我得以遠慮
苟先之以畏屈,彼或將力爭,則大爲中國之恥。
」帝覽疏嘉之
安石去位,綰頗附呂惠卿
安石復相,綰欲彌前跡,乃發惠卿置田華亭事,出知陳州
又論三司使章惇協濟其奸,出知湖州
初,惠卿弟和卿創手實法,綰曰:「凡民養生之具,日用而家有之。
今欲盡令疏實,則家有告訐之憂,人懷隱匿之慮,無所措手足矣。
商賈殖貨財,交易有無不過服食器用米粟絲麻布帛之類,或春有之而夏以蕩析,或秋貯之而冬已散亡公家簿書何由拘録,其勢安得不犯
徒使嚚訟者趨賞報怨以相告訐畏怯守死忍困而已
」詔罷其法。
翰林學士,仍爲中丞
綰慮安石去失勢,乃上言宜録安石子及婿,仍賜第京師
帝以語安石安石曰:「綰爲國司直,而爲宰臣乞恩澤,極傷國體,當黜。
」又薦彭汝礪御史安石不悅,遽自劾失舉。
帝謂綰操心頗僻賦性奸回論事薦人,不循分守,斥知虢州
逾歳,爲集賢院學士、知河陽元豐中,以待制荊南、陝,徙永興軍,改青州
奏言大稔斗粟五七錢。
帝知其佞,令提舉官市價以聞。
龍圖閣直學士、知鄧州
元祐初,徙揚州
言者論其奸,改滁州,未去鄧而卒,年五十九。
子:洵仁、洵武。
洵仁,大觀中尚書右丞

綰子 洵武

洵武,字子常,第進士,爲汝陽簿。
紹聖中
哲宗召對,爲秘書省正字校書郎國史院編修官,撰《神宗史》,議論專右蔡卞詆誣宣仁后尤切,史禍之作,其力居多
起居舍人
徽宗初,改秘書少監既而蔡京薦,復史職御史陳次升陳師錫言:「洵武父綰在熙寧時曲媚王安石神宗數其邪僻奸回,今置洵武太史豈能公心直筆發揚神考盛德,而不掩其父之惡乎
且其人材凡近學問荒繆不足以汙此選。
不聽
起居郎
韓忠彥曾布爲相,洵武因對言:「陛下先帝子,今相忠彥乃琦之子
先帝新法利民,琦嘗論其非,今忠彥爲相,更先帝之法,是忠彥繼父志,陛下不能也。
必欲繼志述事,非用蔡京不可
出居外鎮,帝未有復用也,洵武爲帝言:「陛下紹述先志,群臣無助者。
」乃作《愛莫助之圖》以獻。
其圖如《史記年表,列旁行七重,別爲左右,左曰元豐,右曰元祐,自宰相執政侍從臺諫郎官館閣學校各爲一重
左序紹述者,執政中唯溫益一人,餘不過三四,若趙挺之范致虛王能甫錢遹之屬而已
右序舉朝輔相公卿百執事咸在,以百數,帝出示曾布,而揭去左方一姓名,請之,帝曰:「蔡京也。
洵武謂非相此人不可,以與卿不同故去之。
曰:「洵武既與臣所見異,臣安敢豫議
明日改付溫益欣然奉行,請籍異論者,於是決意
進洵武中書舍人給事中兼侍講修撰《哲宗實録》,遷吏部侍郎
公元1104年
洵武疏言:「神宗稽古建官,既正省、臺、寺、監之職,而以寄祿階易空名矣。
今在選七階,自兩使判官主簿、尉,有帶知安州雲夢縣而爲河東幹當公事者,有河中司録參軍而監楚州鹽場者,有瀛州軍事推官知大名府元城縣濮州教授者,殽亂紛錯,莫甚於此。
謂宜造爲新名,因而制祿。
」詔悉更之。
刑部尚書,又請初出官人兼用刑法試,俾知爲吏之方。
崇寧三年,拜尚書右丞,轉左丞中書侍郎
妖人懷素獄興,其黨有與洵武連昏者,坐出知隨州
提舉明道宮,復端明殿學士,知亳州河南府,召爲中太一宮使,連進觀文殿學士,爲大名尹。
政和中夏祭入侍祠。
佑神觀使侍讀修國史,改保大軍節度使
未幾知樞密院
公元1119年
五谿蠻擾邊,即仿陝西弓箭手製,募邊民習知溪洞險易者,置所司教戰陣,勸以耕牧得勝兵幾萬人鎮撫之。
特進,拜少保封莘國公恩典宰相
宣和元年,薨,年六十五,贈太傅諡曰文簡
鄧氏自綰以來世濟其奸,而洵武阿二蔡尤力。
京之敗亂天下禍源自洵武起焉。

李定

公元1069年
李定字資深揚州人
受學王安石
進士第,爲定遠尉秀州判官
熙寧二年孫覺薦之,召至京師,謁諫官李常,常問曰:「君從南方來,民謂青苗法何如
曰:「民便之,無不喜者。
」常曰:「舉朝方共爭是事,君勿爲此言。
即往白安石,且曰:「但知據實以言,不知京師不許
安石大喜,謂曰:「君且得見,盍爲上道之。
」立薦對。
神宗青苗事,其對如曩言,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
命定知諫院宰相言前無選人除諫官之比,遂拜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裏行
知制誥宋敏求蘇頌李大臨封還制書,皆罷去
公元1075年
御史陳薦疏:「頃爲涇縣主簿,聞庶母仇氏死,匿不爲服。
」詔下江東、淮、浙轉運使問狀,奏云:「嘗以父年老,求歸侍養,不云持所生母服
辯言,實不知爲仇所生,故疑不敢服,而以侍養解官
曾公亮定當行服安石力主之,改爲崇政殿説書
御史林旦薛昌朝言,不宜以不孝之人居勸講之地,並論安石,章六七上,安石又白罷兩人亦不自安,蘄解職,以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
八年,加集賢殿修撰、知明州
元豐初召拜寶文閣待制同知諫院,進知制誥,爲御史中丞
蘇軾湖州上表》,擿其語以爲侮慢,因論熙寧以來作爲文章怨謗君父交通戚里
逮赴臺獄窮治,當會赦,論不已,竄之黃州
自鞫獄,勢不可回。
一日,於崇政殿門外同列曰:「蘇軾奇才也。
」俱不敢對。
公元1085年
請復六案糾察之職,並諸路監司皆得鉤考,從之。
出東方,求直言太史謂有兵變帝命宦者衞士飲食
定言一飯不足市恩,適起小人之心,乃止。
或議廢明堂祀,帝以訪定。
定曰:「三歳一郊明堂祖宗以來,未之有改。
誰爲此言,願治其妄。
」帝曰:「聽卿言足矣
」遷翰林學士
坐論府界養馬失實,罷知河陽留守南京,召爲戸部侍郎
哲宗立,以龍圖閣學士青州,移江寧府
言者爭暴其前過,又謫居滁州
元祐二年,卒。
定於宗族有恩,分財振贍,家無餘貲。
任子,先及兄息。
死之日,諸子布衣
徒以附王安石驟得美官,又陷蘇軾於罪,是以公論惡之,而不孝之名遂著。

舒亶

舒亶字信道明州慈溪人
禮部第一,調臨海
使酒詈逐後母,至前,命執之,不服,即自起斬之,投劾去。
王安石當國,聞而異之,御史張商英亦稱其材,用爲審官院主簿
使熙河括田,有績,遷奉禮郎
鄭俠既貶,復被逮,承命往捕,遇諸陳。
篋,得所名臣諫草有言新法及親書尺,悉按姓名治之,竄嶺南馮京王安國諸人得罪
太子中允提舉兩浙常平
元豐初權監察御史裏行
學官受賂,事聞,奉詔驗治,凡辭語微及者,輒株連考竟,以多爲功。
集賢校理
李定蘇軾作爲歌詩議訕時事
又言:「王詵輩公爲朋比,如盛僑周邠不足論,若司馬光張方平范鎮陳襄劉摯,皆略能誦説先王之言,而所懷如此,可置而不誅乎?
」帝覺其言爲過,但貶,而罰金
未幾同修起居注,改知諫院
張商英中書檢正,遺手帖,示以子婿所爲文。
具以白,云商英宰屬干請言路,坐責監江陵稅。
始,商英得用;及是,反陷之。
知雜御史判司農寺超拜給事中權直學士院
逾月,爲御史中丞
舉劾多私氣焰熏灼,見者側目,獨憚王安禮
翰林,受廚錢越法三省以聞,事下大理
初,言尚書省奏鈔法當置籍,録其事目
違法不録,既案奏,乃謾以發放曆爲録目之籍,以爲大臣欺罔
尚書省臺中受事籍驗之,亦無録目遽雜他文書送省,於是執政復發其欺。
大理廚錢事,謂爲誤。
法官外厚駁之,御史楊畏所受文籍具在無不承之理。
帝曰:「自盜爲贓,情輕而法重;詐爲録目情重而法輕。
身爲執法,而詐妄若是安可置也!
」命追兩秩勒停
比歳起獄,好以疑似排抵士大夫,雖坐微罪廢斥,然遠近稱快
十餘年,始復通直郎
公元1086年
崇寧初知南康軍
辰溪蠻叛,蔡京使知荊南,以開邊功,由直龍圖閣待制明年,卒,贈直學士

蹇周輔

蹇周輔字磻翁成都雙流人
少與范鎮何郯布衣交
未冠,試大廷不第
貴達周輔特奏名再舉進士知宜賓、石門二縣通判安肅軍,爲御史臺推直官
善於訊鞫鉤索微隱,皆用智得情
嘗有詔獄,事連掖庭掌寶侍史,它司累月不能決,乃命周輔
不可追逮奏請要辭主者詰服之,時以爲知體
及治李逢獄竟,臺臣雜治無異辭,神宗稱其能,擢開封府推官,出爲淮南轉運副使
盜廖恩聚黨閩中,多害兵吏,改使福建,護諸將以討之,恩遂降
元豐初,循唐制,歸百司獄大理寺,選爲少卿,遷三司度支副使
先是湖南例食淮鹽周輔始請運廣鹽數百萬石,分鬻道州;又以淮鹽增配潭、衡諸郡,湘中愁困,法既行,遂領於度支
集賢殿修撰河北都轉運使,進寶文閣待制,召爲戸部侍郎知開封府,事多不決
中書舍人不拜,改刑部侍郎
元祐初言者暴其立江西福建鹽法掊克欺誕,負公擾民,罷知和州
廬州
卒,年六十六。
周輔強學,善屬文神宗嘗命作《答高麗書》,屢稱善。
爲吏深文刻覈故老獲戾
子序辰。

周輔 序辰

公元1085年
序辰,字授之登第後數年,以泗州推官主管廣西常平
周輔方使閩,上言父子祗命遠方,家無所託,蘄改一近地
乃易京西,旋提舉江西常平繼父行鹽法。
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右司諫
哲宗立,改司封員外郎
周輔得罪,以序辰成其惡,降簽書廬州判官
起知楚州提點江東刑獄
紹聖中,遷左司員外郎,進起居郎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疏言:「朝廷前日司馬光奸惡,明其罪罰,以告中外
變亂典刑改廢法度訕讟宗廟睥睨兩宮觀事考言實狀彰著,然蹤跡深秘包藏禍心相去八年之間,蓋已不可究質。
其章案牘,散在有司若不彙緝而藏之歳久必致淪棄
願悉討奸臣所言行選官編類,入爲一帙,置之一府,以示天下後世大戒
」遂命序辰及徐鐸編類
由是縉紳之禍,無一得脫者。
禮部尚書,與安惇看詳理事
奉使遼國無狀,黜知黃州
四月,除龍圖閣待制、知揚州
公元1100年
徽宗立中書言序辰類元祐章牘傅致語言,指爲謗訕
詔與並除勒停放歸田里
蔡京爲相,復拜刑部禮部侍郎,爲翰林學士,進承旨
有言在先遏密中以音樂自娛者,黜知汝州
二年,徙蘇州
坐縱部民盜鑄錢,謫單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
坐守蘇時天寧節同其父忌日,輒於前一日設宴,及節日張樂,移永州
會赦,復官中奉大夫,遂卒。
序辰亦有文,善傅會深文刻覈,似其父云。

徐鐸

徐鐸字振文興化莆田人
熙寧進士第一簽書鎮東軍判官紹聖末,以給事中直學士院
蹇序辰建議編類元祐諸臣章牘事狀,詔鐸同主之。
一時行文書攈拾附著纖悉不遺
禮部侍郎
鐸雖云封駁,而是時給事中不肯讀者,輒命代行之。
貢院舉人挾書開封尹蔣之奇將以徒定罪,鐸爭不可,之奇爲從輕比
既上省,章惇怒,罰府吏舉人竟坐刑,鐸不復有言,眾傳以爲笑。
後議除御史中丞,或摭此事以爲無所執持,乃止。
徽宗立,以龍圖閣待制青州
御史中丞豐稷論鐸編類事狀,率視章惇好惡輕重存歿名臣,橫罹竄斥序辰放歸田里,鐸之罪不在其下。
落職湖州
崇寧中,拜禮部尚書
方議廟制,鐸請增爲九室
議者疑已祧之主不可復祔、鐸言:「唐之獻祖中宗代宗本朝僖祖,皆嘗祧而復,今宜存宣祖於當祧,復翼祖已祧,禮無不稱。
」從之。
吏部尚書,卒。
論曰:士學不爲己,而俯仰隨時,如挈皋井上,求其立朝不撓不可得已。
常秩嘉祐治平時三辭羔雁之聘,若能隱居以求其志者;及王安石用事,一召即至,容容歷年,曾無一嘉謨,而竊顯位
定之黨附,亶之凶德,宜爲世所指名
綰及周輔二家父子同惡相濟,而序辰與鐸編類事狀流毒元祐名臣忠義之士,爲之一空馴致靖康之禍,可勝歎哉。

王廣淵

王廣淵字才叔大名成安人
慶曆中,上曾祖明家集》,詔官其後廣淵推與弟廣廉,而以進士大理法直官編排中書文字
裁定祖宗御書千卷仁宗喜之,以知舒州,留不行
宗居藩邸廣淵因見昵,獻所爲文,及即位,除直集賢院
諫官司馬光言:「漢衞綰不從太子飲,故景帝待之厚。
張美私以公錢世宗,故世宗薄之。
廣淵交結奔競,世無與比,當仁宗之世,私自託於陛下,豈忠臣哉?
今當治其罪,而更賞之何以人臣之節?
」帝不聽,用爲群牧三司戸部判官從容謂曰:「朕於《洪範》得高明沉潛之義,剛內以自強,柔外以應物人君之體,無出於是
卿爲朕書之於欽明殿屏,以備觀省,非特開元無逸圖》也。
」加直龍圖閣
有疾中外憂疑不能寢食,帝自爲詔諭之曰:「朕疾少間矣。
廣淵宣言於眾。
公元1067年
神宗立言者劾其漏泄禁中語出知齊州,改京東轉運使,得於內省傳達章奏
曾公亮王安石不可,乃止。
廣淵以方春農事興而民苦乏,兼並之家得以乘急要利,乞留本道錢帛五十萬,貸之貧民,歳可獲息二十五萬,從之。
其事與青苗錢法合,安石以爲可用,召至京師
御史中丞呂公著摭其舊惡,還故官
程顥、李常又論其抑配掊克,迎朝廷旨意以困百姓
河北轉運使劉庠不散青苗錢奏適至,安石曰:「廣淵力主新法而遭劾,劉庠故壞新法不問舉事如此安得無向背?
」故常言不行
徙使河東,擢寶文閣待制、知慶州
公元1068年
宣撫使興師入夏境,檄慶會兵。
授甲卒長呉逵以眾亂,廣淵亟召五營兵禦之。
逵率二千人斬關出,廣淵部將姚兕林廣追擊,降其眾。
柔遠三都戍卒欲應賊,不果廣淵勞之,使還戍,潛遣兵間道邀襲,盡戮之。
猶以盜發所部,削兩秩
二年,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
廣淵小有才而善附會,所辟置類非其人。
帝謂執政曰:「廣淵奏辟將佐,非貴遊子弟,即胥史輩,至於宮書吏預選,蓋其人與時君卿善。
一路官吏不少,置而不取,乃用此輩豈不朝廷事?
下詔切責,卿等宜貽書申戒之。
」卒,年六十,贈右諫議大夫
元豐初,詔以其被遇先帝之故,弟臨自皇城使擢爲兵部郎中、直昭文館,子得君賜進士出身

廣淵

臨,字大觀,亦起進士簽書雄州判官
嘉祐初契丹泛使至,朝論疑所應,臨言:「契丹饑困,何能爲?
然《春秋許與之義,不可以不謹
彼嘗求馴象,可拒而不拒;嘗求樂章,可與而不與兩失之矣。
橫使之來,或謂其求聖像聖像果可與哉?
朝廷善其議。
治平中詔求武略,用近臣薦,自屯田員外郎崇儀使、知順安軍,改河北沿邊安撫都監
備禦數十策,大略自治而已
契丹兩輸人爲義軍來歸者數萬。
或請遣還,臨曰:「彼歸我而遣之,必爲亂不如因而撫之。
」詔從其請,自是來者益多,契丹失計
安撫副使,歷知鄜州廣信安肅軍
召對,還文階,知齊州滄州荊南,入爲戸部副使,以寶文閣待制廣州府河中,卒。

王陶

王陶字樂道京兆萬年人
進士,至太常丞丁父憂
登朝在郊祀後,恩不及親乞還遷官,丐追贈
詔特聽之,仍俟服闋,除太子中允
公元1069年
嘉祐初,爲監察御史裏行
衞卒延福宮爲盜,有司疏決恩降其罪。
曰:「禁省之嚴,不應外間會降爲比
於是流諸海島主者皆論罰。
中貴人煉丹入禁廷,言:「、唐方士,名爲化黃金益年壽以惑人主者,後皆就戮
請出之。
陳升之樞密副使,論其不當升之去,亦知衞州,改蔡州
明年,復以右正言召。
言:「臣與四人同補郡,今獨兩人召,請並還唐介呂誨等。」
公元1063年
英宗宗正寺逾年就職
上疏曰:「自至和中聖躬違豫之後天下顒顒無所寄命交章抗疏,請早擇宗室親賢,以建儲嗣,危言切語,動天感人
爲是議者,豈皆懷不忠孝、爲奸利附託之人哉?
發於至誠,念宗廟社稷無窮大而已
陛下順民欲而安人心,故親發德音,銳爲此舉,中外搖搖之心,一旦定矣。
厥後浸潤稽緩,豈免憂疑
流言或云事由嬪御宦侍姑息之語,聖意因而惑焉。
婦人近幸,詎識遠圖?
臣恐海內民庶,謂陛下始者順天民心命之,今者聽左右姑息之言而疑之,使遠近奸邪得以窺間伺隙可不惜哉!
」因請對仁宗曰:「今當別與一名目
既而韓琦決策,遂立爲皇子
英宗即位,加直史館修起居注皇子位伴讀淮陽潁王府詡善、知制誥,進龍圖閣學士知永興軍,召爲太子詹事
公元1067年
神宗立,遷樞密直學士,拜御史中丞
郭逵簽書樞密宣撫陝西詔令還都
言:「韓琦二府,至用太祖故事出師劫制人主有奸惑亂聖德
願罷渭州
」帝曰:「先帝所用,今無罪黜之,是章先帝用人之失也,不可
既不得逞,遂以不押文德常朝奏劾之。
受知,驟加獎拔
帝初臨御,頗不悅執政之專,料必易置大臣,欲自規重位,故視如仇,力攻之,閉門待罪
帝徙翰林學士,旋出知陳州,入權三司使
呂公著言其反覆不可近,又以侍讀學士蔡州,歷河南府、許、陳三州,以東宮舊臣觀文殿學士
終薄爲人,不復用
元豐三年,卒,年六十一,贈吏部尚書,諡曰「文恪」。
微時苦貧,寓京師教小學
其友姜愚氣豪樂施一日大雪,念奉母寒餒一鍤剗雪,行二十里訪之。
母子凍坐日高炊煙
亟出解所衣錦裘,質錢酒肉薪炭,與附火飲食,又捐數百千爲之娶。
既貴,尹洛,愚老喪明,自衞州新鄕往謁之,意念舊哀己。
對之邈然,但出尊而已
大失望,歸而病死
聞者益薄爲人

王子韶

王子韶字聖美太原人
進士第,以年未冠守選,復遊太學久之得調
王安石引入條例司,擢監察御史裏行出按明州苗振獄。
安石祖無擇子韶迎其意,發無擇杭州時事,自京師逮對,而以獄付張載無擇遂廢。
中丞呂公著等論新法一臺盡罷。
子韶出知上元縣,遷湖南轉運判官
御史張商英劾其不葬父母,貶知高郵縣
司農丞提舉兩浙常平
入對神宗與論字學,留爲資善修定説文》官。
官制行,爲禮部員外郎,以入省後期,改庫部
公元1103年
元祐中,歷吏部郎中衞尉少卿,遷太常諫官
劉安世言:「熙寧初士大夫有『十鑽』之目,子韶爲『衙內鑽』,指其交結要人子弟,如刀鑽之利。
又陷祖無擇深文搢紳所共鄙薄,豈宜汙禮樂之地!
」改衞尉卿
安世復言:「七寺正卿少常上,因彈擊而獲超遷,是啟僥幸也。
」乃出知滄州
入爲秘書少監,迎伴遼使,御下苛刻軍吏被酒刃傷子韶及其子。
出知濟州建言追復先烈以貽後法,復以太常少卿召,進秘書監,拜集賢殿修撰、知明州,卒。
崇寧二年,子相録元祐中所上疏稿聞於朝,詔贈顯謨閣待制

何正臣

何正臣字君表臨江新淦人
九歳童子,賜出身,復中進士第
元豐中,用蔡確薦,爲御史裏行
遂與李定舒亶蘇軾得五品服,領三班院
會正御史六察正臣言:「幸得備言路,以激濁揚清爲職,不宜兼治它曹。
神宗善之,爲悉罷御史兼局,而正臣三班,加直集賢院,擢侍御史知雜事
韓存寶討瀘夷無功,命治其獄,被以逗撓罪誅之。
還,除寶文閣待制知審官東院尚書省建爲吏部侍郎
逾年,嫚於奉職銓擬牴牾
事聞,以制法未善爲解。
王安禮曰:「法未善,有司所當請,豈得歸罪於法?
」乃出知潭州
時詔州縣聽民以家貲易鹽,吏或推行失指
正臣條上其害,謂無益於民,亦不足以國用,遂寢之,民以爲便。
後歷刑部侍郎、知宣州,卒。

陳繹

陳繹字和叔開封人
進士第,爲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刊定前漢書》,居母喪,詔即家讎校
英宗臨政淵嘿五箴,曰主斷明微廣度、省變、稽古
判刑部獄訟有情法相忤者,讞之。
或言刑曹唯知正是否,不當有所輕重
曰:「持法者貴審允,心知失刑惡得坐視
由是多所平反
帝稱其文學以爲實録檢討官。
公元1067年
神宗立,爲陝西轉運副使,入直舍人院修起居注知制誥,拜翰林學士,以侍講學士鄧州
不能閨門,子與婦一夕俱殞於卒伍之手,傲然無慚色。
知通進銀臺司,帝語輔臣曰:「論事不避權貴
」命權開封府
時獄有小疑,輒從中覆;至,特聽便處決
久之
翰林,仍領府
司農吏庫錢未竟中書檢正張諤判寺事,懼失察,以帖詰稽留遣吏示以成牘,言者論其徇宰屬縱有罪,出知滁州
郊祀恩,復知制誥言者再論之,得秘書監集賢院學士
元豐初,知廣州
庫有檀香佛像木易之。
事覺,有司當爲官物有剩利。
帝曰:「是以事佛麗重典矣。
」時已加龍圖閣待制知江寧府,乃貶建昌軍,奪其職。
後復太中大夫以卒,年六十八。
爲政務摧豪黨,而行與貌違,暮年繆爲敦樸之狀,好事者目爲熱熟顏回」。

論曰王廣淵仁宗時,因近昵獻文於英宗潛邸,固已有竊取功名之心,蓋爲臣不忠者,雖列侍從烏足道哉!
王陶始爲韓琦所知,在御史時,頗能譏切時政,及爲中丞,則承望風旨,攻仇讎,欲自取重位,其忘姜愚布衣之義,又不足責矣。
王子韶之陷祖無擇何正臣之論蘇軾,皆小人盜名
陳繹希合用事,固無足道,然於獄事多所平反,惜乎閨門不肅廉恥並喪,雖明曉吏事亦何取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