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職官九〈〉
○群臣叙遷流內銓流外出官文散官武散官爵勳功臣檢校官兼官試秩紹興以後階官文臣
羣臣叙遷
京官至三師叙遷之制
諸寺、監主簿,秘書省校書郎,秘書省正字〈〉
太常寺太祝,奉禮郎〈〉
大理評事〈〉
諸寺、監丞〈〉
大理款丞有出身轉殿中丞,元出身轉太子中舍。內帶館職同有出身,或轉太子中允。後族、兩府之家,審刑院詳議,刑部詳覆、詳斷,中書堂後官,轉太子右讚善大夫。
著作佐郎有出身轉秘書丞,內第一人及第太常丞;無出身轉太子左讚善大夫。內帶館職同有出身。特旨轉秘書郎、著作郎、宗正丞。
太子左右讚善大夫、中舍、洗馬〈〉太常、宗正、秘書丞,著作郎,秘書郎〈〉
殿中丞〈〉
太常、國子博士〈〉左、右正言〈〉監察御史〈〉
後行員外郎〈〉
左、右司諫〈〉殿中侍御史〈〉中行員外郎〈〉
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前行員外郎〈〉後行郎中〈〉
中行郎中〈〉
右常調轉員外郎者轉右曹。內有出身自屯田,無出身自虞部,贓罪敘復人自水部轉。水部 司門 庫部 虞部 比部 駕部 屯田 都官 職方
任發運、轉運使副,三司、天封府判官,侍讀,侍講,天章閣侍講,崇政殿説書、開封府推官、府界提點,三司子司主判官,大理少卿,提點刑獄,提點鑄錢監,諸王府翊善、侍讀、記室,中書提點五房公事堂後官轉左曹。〈〉膳部倉部考功主客金部司勳祠部度支司封
任發運、轉運使副,三司、開封府判官,左曹轉左名曹。內無出身隻轉祠部、度支、司封,有出身合轉右名曹,準此。任三司副使,知雜,修撰,修起居注,直舍人院,轉左名曹。工部刑部兵部
帶待制已上職,左右曹、右名曹轉左名曹,仍隔一資超轉。中行郎中轉左、右司郎中。
〈〉禮部戶部吏部
前行郎中〈〉
左、右司郎中〈〉衛尉、司農少卿〈〉
光祿少卿〈〉太常少卿〈〉司家卿〈〉少府監〈〉
衛尉〈〉光祿卿〈〉秘書監〈〉中書舍人〈〉
諫議大夫〈〉給事中〈〉太子賓客〈〉工部侍郎〈〉
禮部侍郎〈〉刑部侍郎〈〉戶部侍郎〈〉
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左、右丞〈〉工部尚尚書〈〉
禮部尚書〈〉刑部尚書〈〉戶部尚書〈〉兵部尚書〈〉
吏部尚書〈〉太子少保〈〉右仆射〈〉太子少傅〈〉
左仆射〈〉司空〈〉太子少師〈〉司徒〈〉
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師〈〉太保〈〉
太傅〈〉太尉〈〉
公元1066年
太師〈〉治平三年,翰林學士賈黯奏:「近者皇子封拜,並除檢校太傅。臣按官儀,自後魏以來,以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國朝因之。《六典》曰:『三師,訓導之官也。』蓋天子之所師法。今皇太子以師傅名官,於義弗安,莫甚於此,蓋前世因循,失於厘正。臣愚以謂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並不可帶師傅之名,隨其叙遷改授三公之官。」詔:「侯將來,因加改正。」自此,皇子及宗室卑行,遂不除三師官。
公元961年
宋初,台、省、寺、監官猶多蒞本司,亦各有員額資考之制,各以曹署閑劇著爲月限,考滿則遷,慶恩止轉階、勳、爵、邑。建隆二年,始以右監門衛將軍魏仁滌爲右神武將軍,水部員外郎朱洞爲都官員外郎,監察御史李鑄爲殿中侍御史,以仁滌等掌麹蘖、領關征外有羨也。自是,廢歲滿叙遷之典。是後,多掌事於外,諸司互以他官領之,雖有正官,非別受詔亦不領本司之務。又官有其名而不除者甚眾,皆無定員、無月限,不計資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時議以近職爲貴,中外又以差遣別輕重焉。
武臣三班借職至節度使叙遷之制
〈〉
三班借職〈〉三班奉職〈〉
右班殿直〈〉左班殿直〈〉右侍禁〈〉左侍禁〈〉
西頭供奉官〈〉東頭供奉官〈〉內殿崇班〈〉
內殿承製〈〉副使,有戰功,並謂曾經〈〉供備庫使〈〉
禮賓副使〈〉西染院副使〈〉東染院副使〈〉
西染院使〈〉東染院使〈〉西京作坊使〈〉西京左藏庫使〈〉
崇儀使〈〉如京使〈〉洛苑使〈〉內園使〈〉
文思轉〈〉六宅使〈〉莊宅使〈〉西作坊使〈〉
東作坊使〈〉左藏、內藏、左右騏驥、宮苑使〈〉
皇城使〈〉遙郡刺史〈〉
遙郡團練使〈〉刺史〈〉團練使,遙郡防禦使〈〉防禦使〈〉
觀察使〈〉節度觀察留後〈〉節度使武臣自通事舍人轉橫班例
通事舍人〈〉東、西上閤門副使〈〉引進副使〈〉客省副使〈〉
西上閤門使〈〉東上閤門使〈〉四方館使〈〉引進使〈〉
客省使
公元1034年
右內客省使至閤門使謂之橫班,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謂之東班,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謂之西班,初猶有正官充者,其後但以檢校官爲之,或領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刺史。〈〉
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叙遷之制
太子右內率府副率〈〉太子右監門率府率〈〉右千牛衛將軍〈〉
右監門衛大將軍〈〉
遙郡刺史〈〉
遙郡團練使〈〉刺史〈〉團練使〈〉
防禦使〈〉觀察使〈〉節度觀察留後〈〉左、右衛上將軍節度使〈〉
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節度使兼侍中。
內臣自皇城使特恩遷轉例〈〉皇城使〈〉昭宣使〈〉
宣政使〈〉宣慶使〈〉景福殿使〈〉延福宮使〈〉
入內內侍省內臣叙遷之制
祗候班〈〉北班內品〈〉後苑散內品〈〉
後苑勾當事內品〈〉後苑內品〈〉把門內品〈〉入內內品〈〉
貼祗候內品〈〉祗候小內品〈〉祗候內品〈〉祗候高班內品〈〉
祗候高品〈〉祗候殿頭右係責降及責降人保引。內待班〈〉
黃門〈〉高班〈〉高品〈〉內侍殿頭〈〉
內西頭供奉官〈〉內東頭供奉官〈〉
內侍省內臣叙遷之制
祗候班,後苑散內品〈〉散內品〈〉北班內品〈〉後苑勾當事內品〈〉
把門內品、後苑內品〈〉內品〈〉貼祗候內品〈〉祗候內品〈〉
祗候高班內品〈〉
右係責降及責降人保引〈〉內侍班黃門〈〉高班〈〉
高品〈〉殿頭〈〉內西頭供奉官〈〉內東頭供奉官〈〉
公元1061年
右宋初以來,內侍未嚐磨勘轉官,唯有功乃遷。至景祐中,詔:「內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勞,經十年未嚐遷者,奏聽旨。」猶無磨勘定格也。慶曆以後,其製漸隳。黃門有勞至減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勞至高品已上者,兩省因著十年磨勘之例,而減年復在其中。嘉祐六年,樞密院始議厘革。乃詔:「內臣入仕並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勞得減年者毋得過五年。」
選人選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
初等職官,知令、錄,六考除大理寺丞。〈〉
兩使職官,知令、錄,六考除著作佐郎。〈〉
支、掌、防、團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節、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無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衛尉寺丞。〈〉
初等職官,知令、錄,六考除衛尉寺丞。〈〉
兩使職官,知令、錄,六考除大理寺丞。〈〉
支、掌、防、團判官,六考除著作佐郎。〈〉節、察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吏部流內銓諸色入流及循資磨勘選格入流
有出身:進士、明經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九經》入緊州判、司,望縣簿、尉。
諸科、〈〉明法入上州判、司,緊縣簿、尉。學究、武舉得班行人換授,入中州判、司,上縣簿、尉。
無出身:太廟齊郎〈〉入中下州判、司,中縣簿、尉。
郊社齊郎、舊掌坐同。試銜白衣送銓注官,司士、文學、參軍、長史、司馬、助教得正官,並班行試換文資,入下州判、司,中下縣簿、尉。三色人:
攝官入小縣簿、尉。進納授試銜,入下州判、司,中下縣簿、尉。」授太廟齊郎,入中州判、司,中縣簿、尉;流外入下縣簿、尉。已上並許超折地望注授。
循資常調:
判、司、簿、尉有出身兩任四考,無出身兩任五考,攝官出判、司三任七考,並入錄事參軍。但有舉主四人或有合使舉主二人,並許通注縣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錄事參軍。內係驅使官、沿堂五院人,隻注大郡判、司,大縣簿、尉。進納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試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錄,仍差監當。
酬獎: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資入知令、錄,次任二考已上入正令、錄。知令、錄循一資入初等職官,正令錄入兩使職官。
初等職官循一資入兩使職官,兩資入支、掌、防、團判官,三資入節、察判官。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廣、桂知州帶安撫。並知成都府、梓州及川、廣轉運提刑等恩例陳乞,循入試銜知縣,仍差監當。奏薦:
判、司、簿、尉。
舉職官,有出身四考、有舉主三人,移初等職官,仍差知縣。有出身四考、無出身六考注初等職官。有出身六考、無出身七考注兩使職官。
舉縣令,有出身三考、無出身四考,攝官出身六考、有舉主三人,進納出身六考、有舉主四人,流外出身三任七考、有舉主六人,並移縣令。內流外人入錄事參軍。
令、錄係舉人入,任內有京官舉主二人,循兩使職官、知縣。
初等職官、知縣係舉人入,任內有京官職舉主二人,循兩使職官,如願知縣者聽。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錄、職官六考,有京官舉主五人,內一員轉運使、副或提刑,並磨勘引見,轉合入京朝官。
兩使職官、知縣係舉人入,並因舉循入,任內有京官舉主二人,磨勘引見,轉合入京官。
令、錄流外出身,係舉人入,任內有班行舉主三人,磨勘引見,改換班行。差攝:長史、文學兩舉進士三舉諸科特恩與攝官
已上,廣南東路長史、文學與舉人,中半差攝;西路長史、文學七分,舉人二分,特恩攝官一分。試補:
正額及額外攝官並試公案,以合格名次高下差攝。內試不中及不能就試者,並在試中人之下。解發:
入額人一任實滿四年與解發。如差監當、監稅,即以二年爲一任,理兩攝,並解發赴銓。海北攝官差往海南,減一年。犯公罪展攝二年,監當虧少課利罰半月奉者,添攝一任,罰一月奉者添攝兩任。
流外出官法
尚書省〈〉
門下省〈〉中書省〈〉
公元1063年
御史台〈〉
三司〈〉
公元1061年
開封府〈〉
殿前司〈〉
馬步軍司〈〉入內、內侍兩省〈〉大宗正司〈〉
公元1062年
三班院〈〉審官院〈〉
九寺〈〉
諸監〈〉
群牧司〈〉
客省〈〉
四方館〈〉
閤門〈〉
太常禮院〈〉審刑院〈〉
秘書殿中省〈〉
起居院〈〉崇文院〈〉
三館〈〉秘閣〈〉
軍頭引見司〈〉皇城司〈〉內東門司〈〉
管勾往來國信所〈〉翰林司〈〉內藏庫〈〉禦藥院〈〉
禦書院〈〉
進奏院〈〉禦廚〈〉
金吾街司、仗司〈〉
文臣換右職之制
秘書監〈〉大卿、監〈〉
秘書少監,太常、光祿少卿〈〉少卿、監〈〉帶職郎中〈〉前行郎中〈〉
中行郎中〈〉後行郎中〈〉帶職前行員外郎前行員外郎並〈〉
帶職中行員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中行員外郎〈〉
帶職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殿中侍御史,後行員外郎〈〉帶職博士,左、右正言,監察御史〈〉
太常博士〈〉國子博士〈〉太常丞〈〉秘書丞〈〉
殿中丞,著作郎〈〉太子中允〈〉太子左右讚善大夫、中舍、洗馬〈〉秘書郎,著作佐郎〈〉
大理寺丞〈〉諸司監丞,節度、觀察判官〈〉大理評事,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太常寺太祝,奉禮郎〈〉
初等職官,知令、錄並兩使職官,防禦、團練判官,令、錄未及三考〈〉初等職官,知令、錄未及三考〈〉判、司、簿、尉〈〉
試銜齋郎並判、司、簿、尉未及三考〈〉
右文官換右職者,除流外、進納及犯私罪情重並贓罪外,年四十以下並許試換右職。三班使臣補換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許試換。已上並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觀察使已上原換官,取旨。
紹興復修試換之令,淳熙增廣尚左、尚右、待左、侍右換官之格,列而書之,以見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換官。仍政和舊制,則不書。
諸訓武郎至進武校尉,不曾犯贓私罪及笞刑經決而願換文資者,聽召保官二員,具家狀連保狀二本,詣登聞鼓院投進乞試。〈〉準此,即授小使臣後未及三年,授進武校尉後未及五年,三省、樞密院書令史以下授使臣、進武校尉;若保甲及試武藝並進納、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諸武臣試換文資,於《易》、《詩》、《周禮》、《禮記》各專一經,仍兼《論》、《孟》;原試詩賦及依法官條試斷案、《刑統》大義者,聽。
換官:尚右,訓武、修武郎換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換從義郎。文林、從政郎奏〈〉換忠翊郎,未滿三考成忠郎。從事、修職換成忠郎,未滿三考保義郎。迪功郎換成節郎,未滿三考承信郎。將仕郎換承信郎,侍右,從義郎換宣義郎。秉義郎換承事郎。忠訓郎換承奉郎。忠翊郎換承務郎。成忠郎換從事郎。保義郎換修職郎。承節、承信郎換迪功郎。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換將仕郎。蔭補換使臣。承奉郎換忠翊郎。承務郎換成忠郎。文林郎換保義郎。從事、從政、迪功、通事郎換成節郎。登仕、將仁郎換承信郎。
文散官
文散官二十九:
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光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錄大夫〈〉正奉大夫〈〉
中奉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
中散大夫〈〉朝奉大夫〈〉朝散大夫〈〉
朝請大夫〈〉朝奉郎〈〉承直郎〈〉
奉直郎〈〉通直郎〈〉朝請郎〈〉
宣德郎〈〉朝散郎〈〉宣奉郎〈〉
給事郎〈〉承事郎〈〉承奉郎〈〉
承務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將仕郎〈〉
右朝官階、勳高,遇恩加八大夫。
武散官
武散官三十一:
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國大將軍〈〉
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雲麾將軍〈〉
歸德將軍〈〉忠武將軍〈〉壯武將軍〈〉
宣威將軍〈〉明威將軍〈〉定遠將軍〈〉
寧遠將軍〈〉遊騎將軍〈〉遊擊將〈〉
昭武校尉〈〉昭武副尉〈〉振威校尉〈〉
振威副尉〈〉致果校尉〈〉致果副尉〈〉
翊麾校尉〈〉翊麾副尉〈〉宣節校尉〈〉
宣節副尉〈〉禦武校尉〈〉禦武副尉〈〉
仁勇校尉〈〉仁勇副尉〈〉陪戎校尉〈〉陪戎副衛〈〉
右文散官階上經恩加一階,郎階上京朝官加五階,選人加一階,武散官冠軍大將軍、使相、節度使起復,改授遊擊將軍,雖中書主事、諸司吏人加授,亦無累加法,餘不常授。已上文武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緋,九品已上服綠。
《元豐寄祿格》以階易官,雜取唐及國朝舊制,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定爲二十四階,崇寧初,因刑部尚書鄧洵武請,又換選人七階。大觀初又增宣奉、正奉、中奉、奉直等階。政和末,又改從政、修職、迪功,而寄祿之格始備。自開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階。
文官新官舊官
開府儀同三司,使相〈〉。
特進,左、右仆射。
金紫光祿大夫,吏部尚書。
銀青光祿大夫,五曹尚書。
光祿大夫,左、右丞。
宣奉大夫〈〉、正奉大夫〈〉、正議大夫,六曹侍郎。
通奉大夫〈〉、通議大夫,給事中。
太中大夫,左右諫議大夫。
中大夫,秘書監。
中奉大夫〈〉、中散大夫,光祿卿至少府監
朝議大夫,太常卿、少卿,左、右司郎中
奉直大夫〈〉、朝請大夫,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後行郎中。
朝請郎,前行員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中行員外郎,起居舍人。
朝奉郎,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
承議郎,左、右正言,太常、國子博士。
奉議郎,太常、秘書、殿中丞。
著作郎、通直郎,太子中允、贊善大夫、洗馬。
宣教郎、著作佐郎,大理寺丞〈〉。
宣義郎,光祿衛尉寺、將作監丞。
承事郎,大理評事。
承奉郎。太祝。
奉禮郎、承務郎、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
承直郎,留守、節察判官。
儒林郎,節察掌書記、支使,防、團判官。
文林郎,留守、節察推官,軍、監判官。
從事郎〈〉,防、團推官,監判官
從政郎,〈〉,錄事參軍,縣令。
修職郎,〈〉,知錄事參軍,知縣令
迪功郎,〈〉,軍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戶,主簿、尉。
公元1112年
國朝武選,自內客省至閤門使、副爲橫班,自皇城至供備庫使爲諸司正使,副爲諸司副使,自內殿承製至三班借職爲使臣,元豐未及更,政和二年,乃詔易以新名,正使爲大夫,副使爲郎,橫班十二階使、副亦然。六年,及增置宣正、履正、協忠、翊衛、親衛大夫郎,凡十階,通爲橫班。自太尉至下班祗應,凡五十二階。
武官新官舊官
太尉〈〉通侍大夫內客省使正侍大夫延福宮使
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協忠大夫〈〉中侍大夫景福殿使中亮大夫客省使
中衛大夫引進使翊衛大夫親衛大夫拱衛大夫〈〉
左武大夫東上閤門使右武大夫西上閤門使正侍郎宣正郎
履正郎協忠郎中侍郎〈〉中亮郎客省副使
中衛郎引進副使翊衛郎拱衛郎〈〉左武郎東上閤門副使
右武郎西上閤門副使武功大夫皇城使武顯大夫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使武顯大夫左藏庫、東西作坊使
武節大夫莊宅、六宅、文思使武略大夫內園、洛苑、如京、崇儀使武經大夫西京左藏庫使
武義大夫西京作坊、東西染院、禮賓使武翼大夫供備庫使武功郎皇城副使武德郎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副使
武德郎左藏庫、東西作坊副使武節郎莊宅、六宅、文思副使武略郎內園、洛苑、如京、崇儀副使
武經郎西京左藏庫副使武義郎西京作坊、東西染院、禮賓副使。武翼郎供備庫副使
敦武郎內殿承製修武郎內殿崇班從義郎東頭供奉官秉義郎西頭供奉官
忠訓郎左侍禁忠翊郎右侍禁成忠郎左班殿直保義郎右班殿直
承節郎三班奉職承信郎三班借職下班祗應殿侍
元豐官制定,有請並易內侍官名者,神宗曰:「祖宗爲此名,有深意,豈可輕議?」政和二年,始遂改焉。凡十有二階。新官舊官
供奉官內東頭供奉官左侍禁內西頭供奉官右侍禁殿頭左班殿直高品
右班殿直高班黃門黃門祗候侍禁祗候殿頭祗候殿直祗候高品
祗候黃門祗候高班內品內品祗候內品貼祗候內品〈〉
政和初,既易武階,遂改醫官之名,凡十有四階。新官舊官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軍器庫使保和大夫西綾錦使
保安大夫榷易使翰林良醫翰林醫官使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軍器庫副使保和郎西綾錦副使
保安郎榷易副使翰林醫正翰林醫官副使
公元1096年
凡除職事官,以寄祿官品之高下爲準:高一品已上爲行,下一品爲守,下二品已下爲試,品同者否。紹聖三年,戶部侍郎吳居厚言:「神宗官制,凡台、省、寺、監之制,有行、守、試三等之別。元祐中,裁減冗費,而職事官帶行者第存虛名而已,請付有司講復舊制。」從之。四年,翰林學士蔣之奇言:「所謂試,則非正官也。今尚書、侍郎皆正官,而謂之試,失之矣。如以其階卑,則謂之守可也。臣請凡爲正官者皆改試爲守。」 崇寧中,吏部授選人差遣,亦用資序高下分行、守、試三等。政和三年,詔選人在京職事官,依品序帶行、守、試,其外任則否。宣和以後,官高而仍舊職者謂之領,官卑而職高者謂之視,故有庶官視從官,從官視執政,執政視宰相。凡道官亦視文階雲。
爵
爵一十二:
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
右封爵,皇子、兄弟封國,謂之親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爲嗣王,宗室近親承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後承襲及特旨者封國公。餘宗室近親並封郡公。其開國公、侯、伯、子、男皆隨食邑:二千戶已上封公,一千戶已上封侯,七百戶已上封伯,五百戶已上封子,三百戶已上封男。見任、前任宰相食邑、實封共萬戶。〈〉
勳
勳一十二:
上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
右騎都尉已上,兩府並武臣正任已上經恩加兩轉,文武朝官加一轉。武騎尉已上,京官加一轉,朝官雖未至驍騎尉,經恩亦便加騎都尉。
功臣
推忠、佐理、協謀、同徳、守正、亮節、翊戴、賛治、崇仁、保運、經邦,右賜中書、樞密臣僚。〈〉
推忠、保徳、翊戴、守正、亮節、同徳、佐運、崇仁、協恭、賛治、宣徳、純誠、保節、保順、忠亮、竭誠、奉化、效順、順化,右賜皇子、皇親、文武臣僚、外臣〈〉
拱衛、翊衛、衛聖、保順、忠勇、拱極、䕶聖、奉慶、果毅、肅衛,右賜諸班直將士禁軍初加二字,再加亦如之。
檢校官
檢校官一十九:太師、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僕射、右僕射、吏部尚書、兵部尚書、戸部尚書、刑部尚書、禮部尚書、工部尚書、左散騎常侍、右散騎常侍、太子賔客、國子祭酒、水部貟外郎。
右皇子初授官加太尉,初授樞密使、使相及曾任宰相、樞密使除節度使加太傅,初除宣微、節度加太保。宗室初除使相加尚書左仆射,特除並換授諸司使已上加工部尚書,諸司副使加右散騎常侍。除通事舍人、內殿崇班已上,初授加太子賓客;副率已上並三班及吏職、蕃官軍員,該恩加國子祭酒。四廂都指揮使止於司徒,諸軍都指揮使、忠佐馬步都軍頭止於司空,軍班都虞候、忠佐副都軍頭已上止於左、右仆射,諸軍指揮使止於吏部尚書。其官止,遇恩則或加階、爵、功臣。
憲官
憲官四: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
右通事舍人、內殿崇班已上,初除加兼御史大夫。宗室副率已上,初授軍頭等,經恩加兼監察御史,餘經恩以次遷入。
試秩
大理司直、大理評事、秘書省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右幕職,初授則試秘書省校書郎,再任至兩使推官,則試大理評事。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則試大理司直、評事,又加則兼監察御史。亦有解褐試大理評事、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者,謂之試銜。有選集,同出身例。
紹興以後階官
元豐新製以階易官,定爲二十四階。崇寧、大觀、政和相繼潤色之。紹興舉行元祐之法,分置左右:文臣爲左,餘人爲右。浮熙初,因宗室善俊建言,階官並去「左」「右」字,今任子、雜流,惟紐轉通直郎、奉直、中散二大夫如故,若帶貼職,則超資。自開府至迪功,序次於後。
文階
文階:
開府儀同三司、特進、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錄大夫、光祿大夫、宣奉大夫〈〉
正奉大夫、正議大夫、通奉大夫〈〉、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奉大夫〈〉、中散大夫、朝議大夫〈〉、奉直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朝請郎、朝散郎、朝奉郎〈〉、承議郎、奉議郎、通直郎、宣教郎、宣義郎、承事郎、承奉郎、承務郎〈〉
公元1114年
右四年一轉,無出身人逐資轉,有出身人超資轉,至奉議並逐資轉,至朝議大夫有止法,仍七年一轉。內奉直、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轉。
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從事郎〈〉、從政郎、修職郎、迪功郎〈〉、通仕郎、登仕郎、將仕郎〈〉。
武階
武階舊有橫行正使、橫行副使,有諸司正使、諸司副使,有使臣。政和易以新名,正使爲大夫,副使爲郎,橫行正、副亦然,於是有郎居大夫之上。至紹興,始厘正其序。
太尉、通侍大夫、正侍大夫、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協忠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中衛大夫、翊衛大夫、親衛大夫、拱衛大夫〈〉、左武大夫、右武大夫〈〉、
右並政和新置。內通侍大夫舊爲內客省使,國朝未嚐除人,自易武階,不遷通侍沿初意也。轉至中侍,無磨勘,特旨除。武功大夫武德大夫
武顯大夫、武節大夫、武略大夫、武經大夫、武義大夫、武翼大夫〈〉正侍郎、宣正郎、履正郎、協忠郎、中侍郎〈〉、中亮郎、中衛郎、翊衛郎、親衛郎、拱衛郎〈〉、左武郎、右武郎〈〉。
右自正侍至右武,舊在右武大夫之下,武功大夫之上,今從紹興厘正書。
武功郎、武德郎、武顯郎、武節郎、武略郎、武經郎、武義郎、武翼郎〈〉訓武郎、修武郎〈〉、從義郎、秉節郎、忠訓郎、忠翊郎、成忠郎、保義郎、承節郎、承信郎〈〉。
公元1115年
右並五年一轉,至武功大夫,有止法。進武校尉進義校尉下班祗應進武副尉進義副尉守闕進義副尉
進勇副尉守闕進勇副尉〈〉內侍官十二階,並政和舊制。
醫官政和既易武階,而醫官亦更定焉,紹興因之,特損其額。舊額和安大夫至良醫二十員,紹興置五員;和安郎至醫官三十員,置四員;醫效十員,置二員;醫痊十員,置一員;醫愈至祗候、大方脈一百五十員,置十五員。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保和大夫保安大夫翰林良醫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保和郎保安郎
翰林醫正翰林醫官翰林醫效翰林醫痊翰林醫愈翰林醫證翰林醫診翰林醫候
翰林醫學
右醫正而止,十四階,並政和製,餘續增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