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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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〇九
第六十二 禮十二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禮十二吉禮十二)○后廟景靈宮神御殿功臣配侑群臣家廟

公元962年
后廟之制。
建隆三年追冊會稽郡夫人賀氏曰孝惠皇后,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薦常饌,不設牙盤祭器
乾德元年孝明皇后王氏崩,始議置廟及二后先後之次。
太常博士和峴請共殿別室以孝明正內朝,請居上室;孝惠改葬不造虞主,與孝明同祔,宜居次室。
禮院又言:「后廟祀事,一準太廟,亦當立戟
」及太祖祔廟,有司言:「合奉一后配食
唐睿宗追諡肅明昭成二后,至睿宗崩,獨昭成帝母之重升配,肅明止享於儀坤廟。
周世宗正惠宣懿二后併先崩,正惠無位號,宣懿居正位,遂以配食
今請以孝明皇后配,忌日行香廢務,其孝惠皇后享於別廟
」從之。
公元976年
太平興國元年追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后尹氏淑德皇后,併祔後廟。
公元997年
至道三年孝章皇后宋氏祔享,有司言:「孝章正位中壺,宜居上室,懿德追崇后號,宜居其次
」詔孝章殿室居懿德下。
六月禮官議:「按太平興國中追冊定諡,皆以懿德居上
淳化初宗正少卿趙安易言,別廟祭享懿德淑德之上,未測升降之由。
其時敕旨依舊懿德在上
按《江都集禮》,晉景帝即位,夏侯夫人應合追尊
散騎常侍任茂傅玄等議云:『夏侯夫人初歸景帝未有王基之道,不及景帝百揆而亡,后妃之化未著遠邇追尊無經可據
』今之所議,正與此同。
淑德配合之初,潛躍之符未兆懿德輔佐之始,藩邸之位已隆,然未嘗正位中宮母臨天下
豈可無尊極之位,沒升配享之崇?
人情不安,於典籍無據
唐順宗祔廟後十一年,始以莊憲皇后升配,憲宗祔廟後二十五年,始以懿安皇后升配。
今請虛位允協舊儀
」再詔尚書省集議禮官詳定
上議曰:「淑德皇后無位號,沒始追崇,況在初潛,早已薨謝懿德皇后封大國作配先朝,雖不及臨御之期,且夙彰賢懿之美,若以升祔當歸懿德
又詳周世宗正惠宣懿配食故事當時議以正惠追尊位號,請以宣懿為配。
是時太后在位,疑宣懿祔廟之後,立忌非便。
議者引晉哀帝時何太后在上,尊所生周氏太妃,封其子為琅邪王
太妃薨,帝奔喪琅邪第,七月而葬。
此則奔喪行服,尚不厭降,即忌日廢務,於理無嫌
禮官引唐順、憲二宗廟,享虛位之文,夫即追冊二後,即虛室為非便,請奉懿德神主升配。
又按議者以周世宗神主祔廟必若宣懿同祔,即正惠神主請加『太』字。
升祔懿德,請即加淑德『太』字,仍舊別廟
」詔:「以懿德配享至於『太』者尊極之稱,加於母后,施之宗廟禮所未安。
」乃不加「太」字,仍別廟配享
十二月追尊賢妃李氏元德皇太后
司言:「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之職,『奏《夷則》,歌《仲呂》,以享先妣』,謂姜原也。
帝嚳之妃,后稷之母,特立廟曰宮。
晉簡文宣後以不配食築室於外,歲時享祭
唐先天元年,始祔昭成、肅明二后儀坤廟。
玄宗元獻楊后立廟太廟之西。
稽於前文,咸有明據。
望令宗正寺於后廟內修廟室,為殿三間,設神門齋房神廚,以備薦享。」
公元998年
咸平元年判太常禮院李宗訥等言:「元德皇太后別建廟室淑德皇后亦在別廟,同是帝母而無『太』字。
唐穆宗三后,除宣懿升祔正獻恭僖二后並立別廟,各有『太』字。
開元初太常昭成皇太后,請不除『太』字,云『入廟稱後,義係於夫,在朝太后,義係於子。
諡冊入陵神主入廟,則當去太字』。
神主入廟之說,蓋為祔享太廟,以厭降故,不加『太』字,則本朝文懿諸後是也
如別建廟室不可但稱皇后,則唐正獻恭僖太后是也
淑德皇后亦請加『太』字,既加之後,望遷就德新居第一室,以元德次之,仍遷莊懷又次之
」詔下中書集議
兵部尚書張齊賢等奏:「宗廟神靈,務乎安靜
懿德作合之始,逮事舅姑,躬執婦道祔享之禮,宜從後先,伏請仍舊
又漢因秦製,帝母皇太后
檢詳去歲議狀,請加淑德『太』字,而詔不加之者,緣當時元德皇太后未行追冊
冊命已畢,望依禮官所言。
三年四月乙卯祔葬元德皇太后永熙陵。
司言:「元德神主祔廟,準禮當行祔謁,載稽前典,有未合者。
伏以追薦尊稱,奉加『太』字,崇建別廟,以備蒸嘗
況當禘祫之時,不預合食之列,廟享之制與諸後不同
神主還京,即祔廟室,薦獻安神,更不行祔謁之禮,每歲五享禘祫太廟儀。」
公元1007年
景德四年,奉莊穆皇后郭氏神主太廟祔享昭憲皇后
享畢,祔別廟,殿室在莊懷之上。
帝祀汾陰謁廟畢,親詣元德皇太后躬謝,自門降輦步入酌獻太廟,設登歌兩省御史宗室防禦使以上班廟內,餘班廟外,遣官分告孝惠諸後廟。
詔:「太廟元德皇后享用犢,諸後廟親享用犢,攝事用羊、豕。」
公元1008年
五年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言:「禘祫日,孝惠淑德二後神主別廟太廟,祔簡穆皇后神主之下、太祖神主之上,此蓋用《曲台禮》別廟皇后禘祫祔享太廟之說。
竊慮明靈合享,神禮未安,望詔禮官再加詳定
」有司言:「按《曲台禮》載禘祫之儀,則如皇后先祔別廟,遇禘祫祔享太廟如是昭後,即坐於祖姑之下,南向如是穆後,即坐於祖姑之下,北向
又按博士殷盈孫議云:『別廟皇后禘袷於太廟,祔於祖姑下者,此乃皇后先沒,已造神主
昭成、肅明之沒也,睿宗在位元獻之沒也,玄宗在位昭德之沒也,德宗在位
四後太廟未有本室,故創別廟當為太廟合食之主,故禘袷乃奉以入享,此明其後太廟有本室,即當遷祔。
帝方在位,故皇后暫立別廟,禮本合食,故禘祫乃升太廟,以未有位,故祔祖姑之下。
據《開寶通禮》與《曲台禮》同。
今有司不達禮意,遇禘祫歲,尚以孝惠孝章淑德三後神主祔享祖姑之下,乃在太祖太宗之上。
按《禮》稱『婦祔祖姑』,謂既卒哭明日,此正禮也;稱『祖姑三人,則祔於親者』,注,玄謂『舅之母死,而又有繼二人,親者謂舅所生』。
然則祖姑三人同在祖室,明婦有數人亦當同在夫之本室,不可久祔於祖姑也。
故《開元禮》但載肅明皇別廟時享,而無禘袷之禮,即知別廟時享禘祫皆於本廟也。
孝惠孝章淑德禘祫既祔太廟,則自今禘祫祔享本室,次於正主,庶典禮
六年升祔元德皇后太宗室,詔以祔廟歲時為合享次序,而位明德皇后之次。
公元1033年
明道二年判河南府錢惟演請以章獻、章懿二後並祔真宗之室。
太常禮院議:「、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後,禮之正儀
唐開元中昭成、肅明二後始並祔於睿宗
惟演唐武宗韋太后升祔穆宗本朝孝明孝章太祖故事
穆宗韋后祔,太祖未嘗孝章配。
伏尋先帝懿德配享太宗,及明德園陵禮畢,遂得升祔。
元德太后追尊後,凡十七年始克升祔
章穆皇后著位長秋祔食真宗,斯為正禮
章獻太后母儀天下,與明德例同,若從古禮,止應祀後廟,若便升祔,似非先帝慎重之意,又況前代同日並祔之比,惟上裁之。
」乃詔有司更議,皆謂:「章穆位崇中壺,與懿德有異,已祔廟室,自一帝一後之文。
章獻輔政十年章懿誕育帝躬,功德莫與為比,退就後廟,未厭眾心
按《周官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者,薑原也,帝嚳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曰宮。
宜別立新廟,奉安二太后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享太廟
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
忌前一日,不禦正殿百官奉慰,著之令甲
」乃作新兩廟間,名曰奉慈。
公元1044年
慶曆四年,從呂公綽言:「先帝諡二後莊懷莊穆,及上真文明武定章聖元孝之諡,郭后升祔,當正徽號宜於郊禮遣官先上寶冊,改『莊』為『章』,止告太廟,更不改題。
」遂如故事。
將郊,所司五後寶冊三廟,各於神門幄次以待。
奏告畢,皆納於室。
俄又詔中書門下禮官故事升祔章懿神主
禮院言:「章獻、章懿宜序章穆之次,章惠先朝遺製嘗踐太妃至明道中始加懿號,與章懷頗同,請序章懷之次。
太者生事之禮,不當施於宗廟
章獻以顧托之重,臨御之勞,欲稱別廟,義無所嫌,屬之配室,禮或未順。
學士王堯臣等言:「章獻明肅盛烈丕功非一惠可舉,諡告於廟,冊藏於陵無容追減
章惠擁祐帝躬,並均顧復,故景祐中膺保慶之冊,義專係子,禮須別祠。
章穆升附,歲月已深。
奉慈三室先後已定,若再議升降則情重輕,請如舊制。
中書門下覆議:「成憲在前文考之意;配食一體,二慈之宜;奉承無私陛下之孝。
請如禮官學士議。
祥符詔係章聖特旨,位敘先後,乞聖製定數昭示無窮
」詔依所議。
十月文德殿奉安寶冊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執圭
太常奏樂百官宿廟堂
次日有司薦享諸廟。
寅時,復詣正衙宰臣行事官讚導冊寶大慶殿庭發冊,出宣德門,攝太尉賈昌朝陳執中受以赴奉慈廟上寶冊,告遷二主,皆塗「太」字,祔於太廟
公元1054年
至和元年七月有司奉詔溫成皇后享祭器數皇后
後以諫官言,改為祠殿,歲時宮臣薦以常饌
公元1064年
治平元年同判太常寺呂公著言:「按《喪服小記》『慈母不世祭』。
章惠太后仁宗嘗以母稱,故加保慶之號。
蓋生有慈保之勤,故沒有廟享之報。
今於陛下恩有所止,禮難承祀,其奉慈廟,乞依禮廢罷。」
公元1069年
熙寧二年,命攝太常卿張掞奉章惠太后神主陵園
公元1083年
元豐六年詳定所言:「按《禮》,夫婦一體,故昏則同牢合巹,終則同穴,祭則同幾、同祝饌,未嘗有異廟者也。
惟周人以薑原為媒神,而帝嚳無廟,又不可下入子孫之廟,乃以別廟而祭,故《魯頌》謂之宮,《周禮》謂之先妣可也
自漢以來不祔不配者,皆援薑原為比,或以其微,或以其繼而已。
其間天下者,起於側微,而其後不及正位中宮,或以嘗正位矣,有所不幸,則當立繼以奉宗廟故有祖姑三人則祔於親者』之說。
立繼之禮,其來尚矣。
始微終顯,皆嫡也,前娶後繼,皆嫡也。
後世乃以始微後繼置之別廟不得伸同幾之義,則非禮意。
恭惟太祖孝惠皇后太宗淑德皇后真宗章懷皇后實皆元妃,而孝章太祖繼後,乃皆祭以別廟,在禮未安,請升祔太廟,增四室以時配享
七月,遂自別廟升祔焉。
公元1114年
政和四年,有司言:「政和元年孟冬祫享,奉惠恭神主太廟,祔於祖姑之下。
今歲當祫,而明達皇后神主奉安陵祠,緣在城外。
三代之制,未有即陵以為廟者。
今明達皇后追正典冊歲時薦享並同諸後,宜就惠恭別廟增建殿室,迎奉神主以祔。
」又言:「明達神主祔謁日,於英宗增設宣仁聖烈皇后明達皇后二位,及遍祭七祀配享功臣,並別廟祔享惠恭、明達二位。」
公元1137年
紹興七年,惠恭改諡為顯恭以上徽宗聖文仁德顯孝諡故也
十二年五月禮部侍郎施言:「懿節皇后神主,候至卒哭擇日祔廟,合依顯恭皇后禮,於太廟內修建殿室,以為別廟安奉。
」又言:「將來祔廟,其虞主合於本室後瘞埋
緣別係行在祔廟,欲於本室冊寶殿收奉,候回京日依別廟故事
」從之。
七月有司九虞之祭奉安
三十二年禮部太常言:「故妃郭氏追冊皇后,合依懿節皇后祭於別廟
所有廟殿,見安懿節皇后神主行禮狹隘
分為二室,以西為上,各置戶牖,及擗截本廟齋宮,權安懿節神主,工畢還殿
王普又請各置祏室
並從之。
公元1167年
乾道三年閏七月安恭皇后神主祔於別廟,為三室
公元1012年
景靈宮
創於大中祥符五年聖祖臨降,為宮以奉之。
天聖元年,詔修宮之萬壽殿以奉真宗,署曰奉真
明道二年,又建廣孝殿,奉安章懿皇后
治平元年,又詔就宮之西園建殿,以奉仁宗,署曰孝嚴,奉安御容,親行酌獻命大分詣神御代行禮。
翼日太后酌獻皇后大長公主以下外命婦陪位於廷。
詔每歲下元朝謁,如奉真殿儀,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
齋殿曰迎厘,宮西門曰廣祐。
四年建英德殿,奉英宗神御
凡七十年間,神御宮者四,寓寺觀者十有一。
公元1082年
元豐五年,始就宮作十一殿,悉迎在京寺觀神御入內盡合帝後,奉以時王之禮。
十一月百官班於集英殿廷,帝詣蕊珠凝華等殿,行告遷廟禮,禮儀使神御彩輿出殿
明日,復行薦享如禮,禮儀使神輿行,帝出幄,導至宣德門外,親王使相宗室正任以上前引望參官及諸軍都虞候宗室副率以上陪位內侍省押班整儀衛以從,奉安神御於十一殿。
明日,帝詣宮朝獻,先謁天興殿,以次行禮,並如四孟儀。
自今朝獻孟春用十一日,孟夏擇日孟秋中元日孟冬下元日天子常服行事
聖祖殿以素饌神御殿膳羞器服儀物,悉從今制。
天興殿門奉天神不立戟,諸神御門置親事官五百人立戟二十四。
累朝武執政官武臣節度使以上圖形兩廡
執政官除拜赴官恭謝
其後南郊先詣宮行薦享禮,並如太廟儀。
公元1086年
元祐元年太常寺言:「季秋有事明堂,其朝享景靈宮、親享太廟,當用三年不祭之禮,遣大臣攝事
禮部言:「景靈宮天興殿,用天地之禮,即非廟享,於典禮無違
」詔明堂前二日朝享景靈宮天興殿。
明年奉安神宗神御景靈宮,如十一殿奉安之禮。
舊制車駕上元節以十一日詣興國寺啟聖院朝謁太祖太宗神宗神御下元節景靈宮朝拜天興殿,朝謁真宗仁宗英宗神御
至是詔分每歲四孟拜謁之所,自孟秋始,其不當親獻,則遣官分詣
初詣天興殿、保寧閣、天元殿、太始殿,次詣皇武殿、儷極殿、大定殿、輝德殿,次詣熙文殿、衍慶殿、美成殿,次詣治隆殿、宣光殿,宣光後改曰顯承,徽宗又改大明殿
仍自來年孟春為始。
皇太后崩,三省請奉安神御於治隆殿,以遵元祐初詔。
復以御史劉極之言,特建原廟,廟成,名神御殿徽音山殿曰寧真。
公元1095年
紹聖二年奉安神宗神御於顯承殿。
元豐中,每歲四孟月,天子遍詣諸殿朝獻
元祐初,議者請以四孟分獻一歲而遍,至是復用舊儀
自今四孟朝獻二日先日天興殿、保寧閣、天元太始皇武、儷極、大定德輝諸殿,次日詣熙文、衍慶美成、繼仁、治隆、徽音、顯承七殿。
三年十月,帝詣天興諸殿朝獻
翼日大雨,詔差已致齋官分獻熙文七殿,自是雨雪用為例雲。
公元1100年
徽宗即位宰臣請特建景西宮奉安神宗於顯承殿,為館禦之首,昭示萬世尊異之意。
哲宗神御殿於西,以東偏齋殿,乃給度僧牒紫衣牒千道為營造費,戶牖工巧之物並置荊湖北路
已而右正言陳瓘言五不可,且論蔡京矯誣
不從
公元1101年
建中靖國元年,詔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神御殿大明殿北,名曰柔明
(尋改欽儀,又改坤元
又名哲宗神御殿觀成
(尋改重光
自今景靈宮並分三日朝獻
公元1104年
崇寧三年奉安欽成皇后神御坤元殿欽聖憲肅皇后之次,欽慈皇后次之
公元1113年
政和三年奉安宗神御於重光殿。
昭懷皇后神御殿成,詔名正殿柔儀山殿曰靈矣。
於是兩宮合為前殿九,後殿八,山殿十六,閣一,鍾樓一,碑樓四,經閣一,齋殿三,神廚二,道院一,及齋宮廊廡,共為二千三百二十區。
初,東京以來奉先之制,太廟以奉神主,歲五享宗室諸王行事;朔祭而月薦新,則太常卿行事
景靈宮以奉塑像,歲四孟皇帝親享,帝後大忌,則宰相百官行香后妃繼之。
郊祀明堂大禮,則先期二日,親詣景靈宮行朝享禮
公元1143年
紹興十三年二月臣僚言:「竊見元豐五年神宗始廣景靈宮奉祖衣冠之遊,即漢之原廟也。
艱難以來庶事草創,始建宗廟,而原廟神遊猶寄永嘉
乃者權時之宜,四孟薦獻旋即便朝設位以享,未副廣孝之意,乞命有司爽塏之地,仿景靈宮舊規隨宜建置
告成有日,迎還晬容奉安新廟,庶幾四孟躬行獻禮,用副罔極之恩
」從之。
初築三殿,聖祖居前,宣祖至祖宗帝居中殿,元天大聖後祖宗諸後居後。
宮內侍七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
元結燈樓寒食秋千七夕摩睺羅
簾幕歲時一易歲用酌獻二百四十羊。
凡帝後忌辰,用道、釋作法事。
十八年,增建道院初本劉光世賜第,後以韓世忠第增築之
天興殿九楹中殿七楹,後殿十有七楹,齋殿進食殿皆備焉。
神御殿,古原廟也,以奉安先朝御容
宣祖、昭憲皇后資福寺慶基殿。
太祖神禦之殿七:太平興國寺開元殿、景靈宮應天禪院西院南京鴻慶宮永安縣會聖宮、揚州建隆寺章武殿、滁州大慶寺端命殿。
太宗神御之殿七:啟聖禪院壽寧堂、景福殿、鳳翔上清太平宮并州崇聖寺統平殿及西院鴻慶宮會聖宮。
真宗神御之殿十有四景靈宮奉真殿、玉清昭應安聖殿、洪福院、壽寧堂、聖殿、崇先觀永崇殿萬壽觀延聖殿、澶州信武殿、西京崇福宮保祥殿、華州雲台觀集真殿及西院鴻慶宮會聖宮、鳳翔太平宮。
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神御景靈宮應天院,章獻明肅皇后慈孝彰德殿,章懿皇后於景靈宮廣孝殿,明德章穆二後普安院重徽殿,章惠太后萬壽觀廣慶殿。
公元1007年
景德四年奉安太祖御容應天禪院,以宰臣向敏中奉安聖容禮儀使,權安於文德殿
百官班列,帝行酌獻禮,鹵簿導引,升彩輿進發,帝辭於正陽門外,百官辭於瓊林苑門外
遣官奏告昌陵畢,群臣稱賀
皇祐中,以滁州通判王靖請,、並、澶三州建殿奉神御,乃宣諭曰:「太祖皇甫暉滁州,是受命之端也,大慶殿名曰端命,以奉太祖
太宗劉繼元并州,是太平之統也,即崇聖寺殿名曰統平,以奉太宗
真宗契丹澶州,是偃武之信也,即舊寺殿名曰信武,以奉真宗
既而統平殿災,諫官範鎮言:「并州素無火災,自建神御殿未幾而輒焚,天意若曰祖宗御容郡國所宜奉安者。
近聞并州復加崇建,是徒事土木重困民力非所以答天意也。
并州平七十七年,故城父老不入新城,宜寬其賦輸,緩其徭役,以除其患,使河東之民不忘太宗之德,則陛下孝思豈特建一神御殿比哉?
先是睦親廣親二宅並建神御殿翰林學士歐陽修神御非人私家之禮。
兩製台諫禮官議,以為「漢用《春秋》之義,罷郡國廟。
睦親宅廣親宅所神御殿不合典禮,宜悉罷。
」詔以廣親宅置已久,唯罷睦親宅
公元1069年
熙寧二年奉安英宗御容於景靈宮,帝親行酌獻,仍詔歲以十月望朝享,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
知大宗正丞李德芻言:「禮法諸侯不得天子公廟不設於私家
宗室邸第並有帝後神御非所以明尊卑崇正統也,望一切廢罷
」下禮官詳定,請如所奏。
諸宗宮院祖宗神御迎藏天章閣
自是臣庶之家凡有御容,悉取藏禁中
公元1082年
元豐五年,作景靈宮十一殿,而在京宮觀寺院神御,皆迎入禁中,所存萬壽觀延聖廣愛、寧華三殿而已
公元1119年
宣和元年禮部奏:「太常寺參酌立到諸州府祖宗御容所在朔日節序降至禦封香表下降香表行禮儀注
朔日節序香表行禮儀注
齋戒朝拜前一日,朝拜官及讀表文官早赴齋所,俟禮備,禮生引讀表文官、齎香表官集朝拜官聽,執事者以香表呈視。
禮生請讀表文官稍前習讀表,或密詞即讀封題,訖,禮生復位
次以禦封香、禮饌等呈視訖,各復齋所
朝拜官用長吏,闕,以次官充,讀表文以次官充,執事者以有服色者充。
司設香案時果牙盤食神御前,又設奠醪茗之器於香案前之左,置禦封香表案上設朝拜官位於殿下西向,讀表文官位於殿之南,北向陪位官位其後;設焚表文位於殿庭東,南向
朝拜日,質明前,香火官先詣殿下北向拜訖,升殿東向侍立
有司陳設訖,禮生先引陪位官入就位北向,次引讀表文官入就位,次引朝拜就位西向立定
禮生有司謹具,請行事。
禮生再拜,拜訖,引讀表文官先升殿,於香案之右東向立,次引朝拜官詣香案前,讚搢笏上香奠酒茗,拜、興,少立。
禮生搢笏、跪、讀表文,或密詞即讀封題執笏興,降復位
朝拜再拜,降復位
禮生再拜訖,引朝拜官、讀表文官詣焚表文南向立,焚訖,退。
一遇旦、望諸節序下降香表薦獻行禮儀注
一如上儀
禮生引獻官上香訖,跪,執事者以所薦之物授薦獻官,受獻訖,復授執事者,置於神御前,興、拜、退一如上儀。」
頒行之。
公元1128年
東京神御殿宮中,舊號欽先孝思殿。
建炎二年閏四月,詔迎溫州神御赴闕
先是神御溫州開元寺暫行奉安章聖皇帝後像皆以金鑄,置外方弗便,因愀然宰輔曰:「朕播遷至此不能以時薦享祖宗神御越在海隅,念之坐不安席
故有是命。
三年二月上覽禁中神御薦享禮物,謂宰臣曰:「朕自省神御每位用羊胃一,須二十五羊。
祖宗仁厚,豈欲多害物命
謹以別味代之,在天之靈亦必歆享
呂頤浩曰:「陛下寅奉宗廟,罔不盡禮,而又仁愛及物天下幸甚。」
公元1145年
紹興十五年秋,復營建神御殿崇政殿之東,朔望節序、帝後生辰,皇帝皆親酌獻行香,用家人禮。
殿名徽宗承元欽宗曰端慶,高宗皇德孝宗曰係隆,光曰美明,寧垂光理宗曰章熙,度宗昭光
公元999年
功臣配享
真宗咸平二年,始詔以太師、贈尚書令韓王趙普配享太祖庭。
繼以翰林承旨宋白等議,又以故樞密使、贈中書令濟陽郡王曹彬配享太祖,以司空太尉中書令薛居正忠武軍節度使中書令潘美尚書右僕射侍中石熙載配享太宗庭,仍奏告本室,禘祫皆配之。
祀日,有司先事幄次,布褥位廟庭東門內道南,當所配室西向設位板,方七寸,厚一寸半,籩、豆各一,簠、簋、俎各一。
知廟卿奠爵,再拜
公元1022年
乾興元年,詔從翰林禮官參議,以右僕射太尉中書令李沆、贈太師尚書令王旦忠武軍節度使中書令李繼隆配享真宗
公元1063年
嘉祐八年,詔以尚書右僕射尚書令王曾太尉尚書令呂夷簡彰武軍節度使侍中曹瑋配享仁宗
公元1075年
熙寧八年,詔以司徒侍中尚書令韓琦配享英宗元豐元年,又以贈太師中書令曾公亮配焉。
熙寧末,嘗詔太常禮院講求親祠太廟不及功臣禮例。
至是,禘祫外,親享太廟並以功臣與。
又從太常禮院請,配享功臣見贈官書板位
公元1096年
元祐初,從吏部尚書孫永等議,以故司徒、贈太尉富弼配享神宗紹聖初,又以守司空、贈太傅王安石配。
三年,罷富弼配,謂得罪先帝也。
崇寧元年,詔以觀文殿大學士、贈太師蔡確配享哲宗。
五禮新儀》,配享功臣之位,設於殿庭之次:趙普曹彬位於橫街南道西,東向第一次薛居正石熙載潘美位於第二次,李沆王旦李繼隆位於第三次,俱北上王曾呂夷簡曹瑋位於橫街南道東,西向第一次韓琦曾公亮位於第二次,王安石位於第三次,蔡確位於第四次,俱北上
冬享祫享設祭位。
建炎初,詔奪蔡確所贈太師汝南郡追貶武泰軍節度副使,更以左僕射、贈太師司馬光配享哲宗。
既又罷王安石,復以富弼配享神宗
公元1158年
紹興八年,以尚書左僕射、贈太師韓忠彥配享徽宗
十八年二月監登聞鼓院徐璉言:「國家原廟佐命配享當時輔弼勳勞之臣繪像廟庭,以示不忘,累朝不過一十餘人
今之臣僚與其之子孫必有存其繪像者,望詔有司尋訪,復摹於景靈宮庭之壁,非獨假寵諸臣之子孫,所以增重祖宗德業以為臣子勸。
」遂下諸路轉運司,委所管州尋訪各家,韓王趙普周王曹彬太師薛居正石熙載鄭王潘美太師李沆王旦李繼隆王曾呂夷簡侍中曹瑋司徒韓琦太師曾公亮富弼司馬光韓忠彥,各令摹寫貌像投納,繪於景靈宮之壁。
公元1169年
乾道五年九月太常少卿林栗等言:「欽宗皇帝庭尚虛配享當時遭值艱難淪胥莫救,罕可稱述,而以身徇國名節暴著,不無其人。
生前官品不應配享之科,事變非常,難拘定制,乞特詔集議
吏部尚書汪應辰奏:「當時死事之臣,皆有次第褒贈
若今配享欽廟,典故所無,如創行之,又當訪究本末差次輕重,有所取舍,尤不可輕易
竊謂配享功臣,若依唐制,各廟既無其人,則當缺之。
」乃罷集議欽宗一廟無配享。
淳熙中高宗祔廟翰林學士洪邁言:「配食功臣先期議定
臣兩蒙宣諭,欲用文武臣各兩人文臣宰相太師秦國公諡忠穆呂頤浩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諡忠簡趙鼎武臣師蘄王諡忠武韓世忠太師魯王諡忠烈張俊
四人一時將相合於天下公論
」議者皆以為宜,遂從之。
秘書少監楊萬里獨謂丞相張浚不得配食為非,爭之不得,因去位焉。
公元1194年
紹熙五年十二月,以左丞相、贈太師魯國公陳康伯配享孝宗庭。
嘉熙元年正月,以右丞相、贈太師葛邲配享宗廟庭。
公元1221年
嘉定十四年八月追封右丞相史浩越王改諡忠定配享孝宗庭。
端平二年八月,以太師趙汝愚配享宗廟庭。
初,仁宗天聖中郊祀,詔錄故相李昉宋琪呂端張齊賢畢士安王旦執政李至王沔溫仲舒陳洪進等子孫以官。
元豐中,詔:景靈宮繪像舊臣推恩本支兩房以上,取不食祿者,均有無,取齒長者;若子孫繪像本房食祿,更不取別房。
紹聖初林希稽考慶曆以後未經編次臣僚,其子孫錄用以次編定。
尋詔:「趙普社稷殊勳其諸有無食祿者,各官其一子,以長幼為序,毋過三人
崇寧初,詔:「哲宗繪像文武臣僚,並與子若孫一人品官,若子孫眾多無過一人
」又錄藝祖功臣呂餘慶族孫偉及司徒富弼直柔直道以官,使奉其祀。
靖康初臣僚言:「司馬光之後再絕,復立族子稹,稹亦卒。
今雖有子,而遺表恩澤已五十年,不可復奏,請許移奏見存曾孫,使之世祿
」從之。
公元1041年
群臣家廟,本於周制適士以上祭於廟,庶士以下祭於寢。
唐原周制崇尚私廟
五季之亂,禮文大壞士大夫襲爵,故不建廟,而四時寓祭室屋
慶曆元年南郊赦書,應中外文武官並許依舊立家廟。
已而宋庠以為言,乃下兩製禮官詳定制度:「官正一品平章事以上四廟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簽書院事見任前任同,宣徽使尚書節度使東宮少保以上,皆立三廟;餘官祭於寢。
凡得立廟者,許適子襲爵主祭
襲爵世降一等,死即不得作主祔廟,別祭於寢。
自當立廟者,即祔其主,其子孫承代,不計廟祭、寢祭,並以世數疏數遷祧;始得立廟不祧,以比始封。
不祧者,通祭四廟五廟
廟因眾子立而適長子在,則祭以適長子主之;嫡長子死,即不傳其子,而傳立廟者之長。
立廟,聽於京師所居州縣
其在京師者,不得於裏城及南郊御路之側。
」仍別議襲爵之制,既以有廟者之子孫或官微不可以承祭,而朝遷又難盡推襲爵之恩,事竟不行。
公元1108年
大觀二年議禮局言:「所有臣庶祭禮,請參酌古今討論條上,斷自聖衷。
於是議禮局議:「執政以上四廟餘通三廟
」「古無祭四世者,又侍從以至士庶,通祭三世無等多寡之別,豈禮意乎?
古者天子七世,今太廟已增為九室,則執政視古諸侯,以事五世不為過矣。
先王制禮,以齊有萬不同之情,賤者不得僭,貴者不得逾。
故事二世者,雖有孝思追遠之心,無得而越,事五世者,亦當跂以及焉。
今恐奪人之恩,而使通祭三世,徇流俗之情,非先王制禮等差之義。
文臣執政官武臣節度使以上五世文武升朝官三世餘祭二世
」「應有私第者,立廟門內之左,如狹隘,聽於私第之側。
所不及,仍許隨宜
」又詔:「古者寢不逾廟,禮之廢失久矣
士庶堂寢逾度僭禮,有七楹、九楹者,若一旦使就五世三世之數,則當徹毀居宇,以應禮制,豈得為易行?
自今立廟其間數視所祭世數,寢間數不得逾廟。
二世者,寢聽用二間
議禮局言:「《禮記·王制》:『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所謂『太』者,蓋始封之祖,不必五世,又非臣下所可通稱
高祖以上一祖未有名稱,欲乞稱五世祖。
家廟祭器正一品,每室籩、豆各十有二,簠、簋各四,壺尊、罍、鉶鼎、俎、篚各二,尊、罍加勺、冪各一,爵各一,諸室共用胙俎罍洗一。
從一品籩、豆、簠、簋降殺以兩。
二品籩、豆各八,簠、簋各二。
餘皆如正一品之數。
」詔禮制局製造,仍取旨以給賜之。
公元1146年
紹興十六年二月癸丑,詔太師左僕射魏國公秦檜建家廟,命臨安守臣營之。
太常請建於其私第中門之左,一常五室五世祖居中,東二昭,西二穆
堂飾以黝堊
神板長一尺,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書某官某大夫神坐,貯以帛囊,藏以漆函
四享孟月柔日行之,具三獻
司言時享常器常饌,帝仿政和故事,命製祭器賜之。
其後太傅昭慶節度平樂郡王韋淵太尉保慶節度吳益少傅寧遠節度楊存中並請建家廟,賜以祭器
公元1164年
隆興二年四月庚辰少師四川宣撫使吳璘請用存中例,從之。
公元1172年
乾道八年九月,詔有司少保武安節度四川宣撫使虞允文家廟祭器如故事。
公元1178年
淳熙五年七月戶部尚書韓彥古請以賜第進父世忠家廟存中
十二月少傅、保寧節度衛國公史浩建家廟,量賜祭器。
公元1201年
嘉泰元年太傅永興節度平原郡王韓侂胄奏:「曾祖效忠先朝奕世侑食家廟猶闕,請下禮官考其制建之。
二年循忠烈王張俊開禧三年,鄜武僖王劉光世子孫相繼有請,皆從之。
公元1221年
嘉定十四年八月,詔右丞相史彌遠賜第,遵淳熙故事家廟,命臨安守臣營之。
禮官討論祭器,並如侂胄之制。
彌遠請並生母齊國夫人周氏及祔妻魯國夫人潘氏於生母別廟,皆下有司賜器。
公元1262年
景定三年,詔丞相賈似道家廟,命臨安守、漕營度禮官討論賜祭器,並如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