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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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九十七 志第50 河渠

作者 脫脫
東南諸水

淮郡諸水

公元1154年
淮郡諸水紹興初,以金兵蹂踐淮南,猶未退師四年,詔燒毀揚州灣頭港口閘、泰州薑堰通州白莆堰,其餘諸堰,並令守臣開決焚毀務要不通敵船;又詔宣撫司毀拆真、揚堰閘真州陳公塘,無令走入運河以資敵用。
五年正月,詔淮南宣撫司募民開浚瓜洲淮口運河淺澀之處。
公元1166年
乾道二年,以和州守臣言,開鑿姥下河,東接大江防捍敵人檢制盜賊
六年淮東提舉徐子寅言:「淮東鹽課,全仰河流通快
運河淺澀,自揚州灣頭港口至鎮西山光寺前橋垛頭,計四百八十五丈,乞發五千餘卒開浚
」從之。
七年二月詔令淮南漕臣,自洪澤龜山淺澀之處,如法開撩。
公元1176年
淳熙三年四月,詔築泰州月堰,以遏潮水
守臣張子正請也。
八年提舉淮南東路常平茶鹽趙伯昌言:「通州楚州沿海,舊有捍海堰東距大海北接鹽城,袤一百四十二里。
始自唐黜陟使李承實所建,遮護民田,遮罩鹽灶,其功甚大。
歷時既久,頹圮不存
本朝天聖改元范仲淹泰州西溪鹽官日,風潮泛溢渰沒田產毀壞亭灶有請於朝,調四萬餘夫修築三旬畢工。
遂使海瀕沮洳瀉鹵之地,化為良田民得奠居至今賴之。
自後浸失修治,才遇風潮怒盛,即有沖決之患。
宣和紹興以來,屢被其害。
阡陌洗蕩廬舍漂流人畜喪亡不可勝數
每一修築,必請朝廷大興工役然後可辦。
望令淮東常平茶鹽司今後捍海堰如有塌損,隨時修葺務要堅固可以經久
」從之。
公元1173年
九年淮南漕臣錢沖之言:「真州之東二十里,有陳公塘,乃漢陳登浚源為塘,用救旱饑。
大中祥符間,江、淮制置發運置司真州,歲藉此塘灌注長河流通漕運
其塘周回百里,東、西、北三面,倚山為岸,其南帶東,則系前人築壘成堤,以受啟閉
廢壞歲久,見有古基趾可以修築,為旱乾溉田之備。
凡諸場鹽綱糧食漕運使命往還舟艦皆仰之以通濟,其利甚博。
本司自發卒貼築周回塘岸,建置斗門、石鹈達各一所,乞於揚子縣階銜內帶'兼主管陳公塘'六字或有損壞隨時補築,庶幾久遠責有所歸。」
公元1185年
十二年和州守臣請於千秋澗斗門,以防麻澧湖水泄入大江,遇歲旱灌溉田疇,實為民利
十四年揚州守臣熊飛言:「揚州運河,惟藉瓜洲真州兩閘瀦積
河水走泄,緣瓜洲上、中二閘久不修治,獨潮閘一坐轉運、提鹽及本州行修整,然迫近江潮水勢沖激,易致損壞真州二閘亦復損漏。
有司葺理上、下二閘,以防走泄
」從之。
公元1194年
紹熙五年淮東提舉陳損之言:「高郵楚州之間,陂湖渺漫茭葑彌滿,宜創立堤堰以為瀦泄,庶幾水不至於泛溢,旱不至於乾涸
興築揚州江都縣楚州淮陰縣三百六十里,又自高郵興化鹽城縣二百四十里,其堤岸傍開一新河,以通舟船。
仍存舊堤以捍風浪,載十余萬株,數年後堤岸亦牢,其木亦可備修補之用。
揚州墟鎮,舊有堤閘,乃泰州泄水之處,其閘壞久,亦于此創立斗門
西引盱眙天長以來眾湖之水,起自揚州江都經由高郵楚州寶應山陽北至淮陰,西達於淮;又自高郵興化東至鹽城而極於海;又泰州海陵南至揚州泰興而徹于江:共為石鹈達十三,斗門七。
乞以紹熙堰為名,鑱諸堅石
淮田沮洳,因損之築堤捍之,得良田數百萬頃。
奏聞,除直秘閣淮東轉運判官
浙江大海日受兩潮
梁開平中錢武肅王始捍海塘,在候門外
潮水晝夜沖激版築不就,因命強弩數百以射潮頭,又致禱胥山
既而潮避錢塘東擊西陵,遂造竹器,積巨石,植以大木
堤岸既固,民居乃奠。
公元1012年
宋大中祥符五年杭州浙江西北岸益壞,稍逼州城居民危之。
即遣使者同知杭州戚綸轉運使陳堯佐防捍之策。
等因兵力,籍梢楗以護其沖。
七年等既罷去發運使李溥內供奉盧守懃經度以為非便。
復用錢氏舊法,實石於竹籠倚疊為岸,固以樁木,環亙可七里
斬材役工,凡數百萬,逾年乃成;而鉤末壁立,以捍潮勢,雖湍湧數丈,不能為害。
至景祐中,以浙江石塘積久不治人患墊溺工部郎中張夏出使,因置捍江兵士指揮,專採石修塘,隨損隨治,眾賴以安。
人為立祠朝廷嘉其功,封甯江侯
公元1173年
高宗紹興末,以錢塘石岸毀裂潮水漂漲,民不安居,令轉運司臨安府修築
孝宗乾道九年錢塘廟子灣一帶石岸,復毀於怒潮
詔令臨安府築填江岸,增砌石塘淳熙改元有司:「自今江岸沖損,以乾道修治為法。」
公元1254年
理宗寶祐二年十二月監察御史崇政殿說書陳大方言:「江潮侵齧堤岸,乞戒飭殿、步兩司帥臣同天守臣措置修築留心任責或有潰決,咎有攸歸。」
公元1255年
三年十一月監察御史崇政殿說書李衢言:「國家駐蹕錢塘,今逾十紀
惟是浙江東接海門澎湃,稍越故道,則沖齧堤岸蕩析民居前後不知其幾。
慶曆中,造捍江五指揮兵士指揮四百人為額。
今所管才三百人,乞下臨安府拘收不許占破
及從本府收買樁石,沿江置場樁管不得移易他用。
選武一人習于修江者,隨其資格,或以副將,或以路分鈐轄系銜專一鈐束修江軍兵,值有摧損,隨即修補;或不勝任以致江潮沖損堤岸,即與責罰。」
臨安西湖周回三十里,源出於武林泉。
錢氏有國,始置撩湖兵士千人專一開浚
至宋以來,稍廢不治水涸草生,漸成葑田
元祐中,知杭州蘇軾奏謂:「杭之為州,本江海故地水泉咸苦居民零落
唐李泌始引湖水六井然後民足于水,井邑日富,百萬生聚,待此而食。
湖狹水淺六井盡壞,若二十年後,盡為葑田,則舉城之人,復飲咸水,其勢必耗散
放水溉田,瀕湖千頃,可無凶歲
今雖不及千頃而下數十里間,茭菱谷米,所獲不貲
西湖深闊,則運河可以取足湖水,若湖水不足,則必取足江潮
潮之所過,泥沙渾濁一石五鬥不出三載,輒調兵夫十余萬開浚
天下酒官之盛,如杭歲課二十余萬緡,而水泉之用,仰給於湖。
若湖漸淺狹,少不應溝,則當勞人遠取山泉,歲不下二十萬工。
」因請降度牒減價出賣募民開治
自今不得請射、侵佔、種植及臠為界。
以新舊菱蕩課利錢送錢塘縣收掌,謂之開湖司公使庫,以備逐年雇人撩淺
縣尉以「管勾開湖司公事」系銜
既開湖,因積葑草為堤,相去數里,橫跨南、北兩山夾道植柳林希榜曰「蘇公堤」,行人便之,因為立祠堤上
公元1159年
紹興九年,以張澄奏請,命臨安府招置廂軍兵士二百人,委錢塘縣兼領其事,專一浚湖;若包占種田,沃以糞土,重寘於法。
十九年,守臣湯鵬舉奏請重開。
乾道五年守臣周淙言:「西湖水面唯務深闊,不容填溢並引城內諸井,一城汲用,尤在涓潔
招軍士止有三十餘人,今宜增置撩湖軍兵,以百人為額,專一開撩。
或有種植茭菱,因而包占,增疊堤岸,坐以違制。」
公元1173年
九年,臨安守臣言:「西湖冒佃侵多,葑茭蔓延西南一帶,已成平陸
而瀕湖之民,每以葑草圍裹,種植荷花駸駸不已
數十年後西湖遂淤,將如越之鑒湖不可復矣。
一切芟除淨盡禁約居民不得再有圍裹
」從之。
臨安運河在城中者,日納潮水沙泥渾濁一汛一淤比屋之民,委棄草壤,因循填塞
元祐中守臣蘇軾奏謂:「熙寧中通判杭州時,父老皆云苦運河淤塞,率三五年常一開浚
不獨勞役兵民,而運河自州前至北郭,穿闤闠中蓋十四五里,每將興工市肆洶動公私騷然
胥吏、壕砦兵級等,皆能恐喝人戶,或云當於某處置土、某處過泥水,則居者皆有失業之憂。
既得重賂,又轉而之他。
工役既畢,則房廊邸舍作踐狼籍園圃隙地,例成丘阜積雨蕩濯,復入河中居民患厭,未易悉數
若三五年失開,則公私壅滯,以尺寸水行百斛舟,人牛力盡,跬步千里,雖監司使命有數不能出郭者。
其所以頻開屢塞之由,皆云龍山浙江兩閘泥沙渾濁積日稍久,便及四五尺,其勢當然不足怪也。
剗刷捍江兵士諸色廂軍,得一千人七月之間,開浚茅山鹽橋二河,各十餘里,皆有水八尺
自是公私舟船通利,三十年以來開河未有若此深快者。
潮水日至淤塞猶昔,則三五年間,前功復棄。
今于鈐轄司前置一閘,每遇潮上,則暫閉此閘,候潮平水清復開,則河過闤闠中者,永無潮水淤塞開淘騷擾之患。
」詔從其請,民甚便之。
公元1153年
紹興三年十一月宰臣奏開修運河淺澀,帝曰:「可發旁郡廂軍壯城、捍江之兵,至於廩給之費,則不當吝。
宰臣朱勝非等曰:「開河非今急務,而饋餉艱難為害甚大。
時方盛寒,役者良苦,臨流居人,侵塞河道者,悉當遷避;至於畚閘所經,沙泥所積,當預空其處,則居人富家僦屋取貲者皆非便,恐議者以為言。
」帝曰:「禹卑宮室而盡力溝洫浮言恤焉
八年,又命守臣張澄廂軍壯城千人開浚運河堙塞,以通往舟楫
公元1164年
隆興二年守臣吳芾言:「城裏運河,先已措置梅家橋仁和倉、斜橋三所作壩,取西湖六處水口通流灌入。
府河積水,至望仙橋以南都亭驛一帶河道地勢自昔高峻
今欲先於望仙橋城外保安兩頭作壩,卻于車門河南開掘水道車戽運水引入保安通流入城,遂自望仙橋以南開至都亭驛橋,可以通徹積水,以備緩急
用工四萬。
」從之。
公元1167年
乾道三年六月,知荊南府王炎言:「臨安居民繁夥河港堙塞,雖屢開導,緣裁減工費,不能迄功
臣嘗措置開河錢十萬緡,乞候農暇,特詔有司,用此專充開河支費庶幾河渠復通,公私為利
」上俞其請。
四年,守臣周淙公帑招集遊民開浚城內外河疏通淤塞,人以治辦稱之。
公元1175年
淳熙二年兩浙漕臣趙磻老言:「臨安府長安閘至許村巡檢司一帶漕河淺澀,請出錢米,發兩岸人戶出力開浚
」又言:「欲于通江橋置板閘,遇城中河水淺涸,啟板納潮,繼即下板,固護水勢不得通舟;若河水不乏,即收閘板,聽舟楫往還為便。」
公元1180年
七年守臣吳淵言:「萬松嶺兩旁古渠,多被權勢有司公吏之家造屋侵佔,及內砦前石橋都亭驛橋南北河道,居民多拋糞土瓦礫以致填塞流水不通
今欲分委兩通監督地分廂巡逐時點檢,勿令侵佔並拋颺糞土
秩滿若不淤塞,各減一年磨勘;違,展一年,以示勸懲。」
公元1187年
十四年七月,不雨,臣僚言:「竊見奉口至北新橋三十六里,斷港絕潢莫此為甚
今宜開浚,使通客船,以平谷直。
」從之。

鹽官海水

公元1219年
鹽官海水嘉定十二年臣僚言:「鹽官去海三十餘里,舊無海患,縣以鹽灶頗盛,課利易登。
去歲海水泛漲湍激橫沖,沙岸一潰裂,嘗數十丈。
日復一日浸入鹵地蘆州港瀆,蕩為一壑
今聞潮勢深入逼近居民
萬一春水驟漲怒濤奔湧海風佐之,則呼吸蕩出,百里之民,寧不俱葬魚腹乎?
京畿赤縣密邇都城
內有二十五里塘,直通長安閘,上徹臨平下接崇德漕運往來客船絡繹兩岸田畝無非沃壤
海水徑入於塘,不惟民田咸水渰沒之患,而裏河堤岸,亦將有潰裂之憂。
乞下浙西諸司條具築捺之策,務使捍堤堅壯土脈充實不為怒潮所沖。
」從之。
公元1222年
十五年都省言:鹽官縣海塘沖決,命浙西提舉劉垕專任其事。
既而言:
縣東海鹽西距仁和北抵崇德德清,境連平江嘉興湖州南瀕大海元與縣治相去四十餘里。
數年以來,水失故道早晚兩潮奔沖向北,遂致縣南四十餘里盡淪為海。
近縣之南,元有捍海古塘亙二十里。
東西兩段,並已淪毀侵入兩旁又各三四里,止存中間古塘十餘里。
萬一水勢沖激不已不惟鹽官一縣不可復存,而向北地卑下,所慮咸流入蘇、秀、湖三州等處,則田畝不可種植大為利害
今日之患,大概有二:一曰陸地淪毀,二曰鹹潮泛溢
陸地淪毀者,固無力可施;鹹潮泛溢者,乃因捍海古塘沖損,遇大潮盤越流注北向,宜築土塘以捍鹹潮
築塘基址南北各有兩處:在縣東近南則為六十里鹹塘,近北則為袁花塘;在縣西近南亦曰鹹塘,近北則為淡塘。
亦嘗驗兩處土色虛實,則袁花塘、淡塘差勝鹹塘,且各近裏,未至與海潮為敵。
當東就袁花塘、西就淡塘修築,則可以縣東鹹潮盤溢之患。
其縣西一帶淡塘,連縣左右,共五十餘里,合先修築。
縣南去海一里余,幸而古塘尚存縣治民居,盡在其中未可棄之度外
今將見管樁石,就古塘稍加工築疊一里許,為防縣治之計。
縣東民戶,日築六十里鹹塘。
萬一又為海潮沖損,當計用樁木修築花塘以捍之。
以為然。

明州

公元1155年
明州水:紹興五年明州守臣李光奏:「明、越陂湖,專溉農田
慶曆中,始有盜湖田者三司使切責漕臣,嚴立法禁。
宣和以來王仲薿守越,樓異守明,創為應奉,始廢湖為田,自是歲有水旱之患。
乞行廢罷,盡復為湖。
江東西之圩田,蘇、秀之圍田,皆當講究興復
」詔逐路轉運司相度聞奏
公元1169年
乾道五年守臣張津言:「東錢湖容受七十二溪,方圓廣闊八百頃,傍山為固,疊石為塘八十里。
唐天寶三年縣令陸南金開廣之。
國朝天禧元年郡守李夷庚重修之。
中有四閘七堰,凡遇旱涸,開閘放水溉田五十萬畝。
比因豪民湖塘淺岸漸次包占種植菱荷障塞湖水
紹興十八年,雖曾檢舉約束,盡罷請佃
歲久菱根蔓延,滲塞水脈,致妨蓄水;兼塘岸間有低塌處,若不淘浚修築不惟失水利,兼恐塘埂相繼摧毀
乞候農隙趁時開鑿,因得土修治埂岸,實為兩便
」從之。

鄞縣

公元1221年
鄞縣水:嘉定十四年慶元府言:「鄞縣水自四明山溪澗會至他山,置堰小涇,下江
所入上河之水,專溉民田,其利甚博。
比因淤塞,堰上山少有溪水流入上河
自春徂夏不雨,令官吏發卒開淘沙觜及浚港汊,又於堰上壘疊沙石逼使溪流兗入上河
其他山水府城南門一帶,有碶閘三所:曰烏金,曰積瀆,曰行春
烏金又名上水碶,昔因倒損,遂捺為壩,以致淤沙在河,或遇溪流聚湧,時復沖倒所捺壩,走泄水源
行春橋又名南石碶,碶面石板之下,歲久損壞空虛,每受潮水演溢奔突,山于石縫以致鹹潮盡入上河
縣東管有道士堰,至白鶴一帶河港堙塞;又有朱賴堰,與行春等碶相連,堰下江流通大海
今春闕雨,上河乾淺,堰身塌損,以致鹹潮透入上河,使農民不敢車注溉田
乞修砌上水烏金諸處壩堰,仍選清強能職官專一提督。」

潤州

公元1157年
潤州水:紹興七年兩浙轉運使向子諲言:「鎮江府呂城夾岡形勢高仰,因春夏不雨,官漕艱勤
尋遣官屬李澗詢究練湖本末,始知此湖在唐永泰間已廢而復興
堤岸弛禁,致有侵佃冒決,故湖水不能瀦蓄舟楫不通公私告病
夏秋霖潦,則丹陽金壇延陵一帶良田,亦被渰沒
臣已令丹陽知縣朱穆增置斗門一石鹈達,及修補堤防,盡復舊跡,庶為永久之利。
乾道七年,以臣僚言:「丹陽練湖幅員四十里,納長山諸水漕渠資之,故古語云:'湖水寸,渠水尺。
」在唐之禁甚嚴,盜決者罪比殺人
本朝浸緩其禁以惠民,然修築嚴甚。
春夏多雨之際,瀦蓄盈滿,雖秋無雨,漕渠或淺,但泄湖水一寸,則為河一尺矣。
兵變以後,多廢不治堤岸圮闕不能貯水強家因而專利,耕以為田,遂致淤澱
歲月既久,其害滋廣。
望責長吏浚治堙塞,立為盜決侵耕之法,著於令。
庶幾練湖漸復其舊,民田灌溉之利,漕渠無淺涸之患。
」詔兩浙漕臣沈度專一措置修築
公元1199年
慶元五年兩浙轉運浙西提舉言:「以鎮江府守臣重修呂城兩閘畢,再造一新閘以固堤防,庶為便利
」從之。
公元1180年
浙西運河,自臨安府北郭務至鎮江江口閘,六百四十一里。
淳熙七年,帝因輔臣奏金使往來事,曰:「運河淺狹處,可令守臣以漸開浚,庶不擾民
至十一年冬臣僚言:「運河之浚,自北關秀州杉青,各有堰閘自可瀦水
沿河上塘有小堰數處,積久低陷無以防遏水勢,當以時修治
沿河下岸涇港極多,其水入長水塘、海鹽塘、華亭塘,由六里堰下,私港散漫,悉入江湖,以私港深、運河淺也。
若修固運河下岸一帶涇港,自無走泄
又自秀州杉青平江府盤門,在太湖之際,與湖水相連;而平江閶門常州,有楓橋、許墅、烏角溪、新安溪將軍堰,亦各通太湖
如遇西風湖水由港而入,皆不必浚。
無錫五瀉損壞累年,常是開堰,徹底放舟;更江陰軍河港勢低,水易走泄
從舊修築不獨瀦水可以通舟,而無錫晉陵所有陽湖,亦當積水,而四傍田畝,皆無旱墻之患。
獨自常州丹陽縣地勢高仰,雖有奔牛呂城二閘,別無湖港瀦水;自丹陽鎮江地形尤高,雖有練湖,緣湖水日淺不能濟遠,雨晴未幾便覺乾涸
運河淺狹莫此為甚,所當先浚。
」上以為然。
至嘉定間臣僚又言:「國家駐蹕錢塘綱運糧餉仰給諸道,所系不輕。
水運之程,自大江而下鎮江則入閘,經行運河如履平地,川、廣巨艦,直抵都城,蓋甚便也。
比年以來鎮江閘口河道淤塞不復通舟,乞令漕臣淮東總領本府守臣公共措置開撩。」

越州

公元140年
越州水:鑒湖之廣,周回三百五十八里,環山三十六源。
漢永和五年會稽太守馬臻築塘溉田九千餘頃,至宋初八百年間,民受其利。
歲月浸遠浚治不時日久堙廢
瀕湖之民,侵耕為田,熙寧中,盜為田九百餘頃。
嘗遣廬州觀察推官江衍經度其宜,凡為湖田兩存之,立碑石為界,內者為田,外者為湖。
政和末,為郡守者務為進奉之計,遂廢湖為田,賦輸京師
自時奸民私占,為田益眾,湖之存者亡幾矣。
紹興二十九年十月,帝諭樞密院事王綸曰:「往年宰執嘗欲盡幹鑒湖,雲可得十萬斛米
朕謂若遇歲旱,無湖水引灌,則所損未必過之
凡事遠慮可也。」
公元1163年
隆興元年紹興府守臣吳芾言:「鑒湖江衍立碑之外,今為民田者,又一百六十五頃,湖盡堙廢
今欲發四百九十萬工,于農隙接續開鑿
又移壯城百人,以備撩灑浚治,差強幹使臣一人,以'巡轄鑒湖堤岸'為名。」
公元1164年
二年又言:「修鑒湖,全藉斗門堰閘蓄水,都泗堰閘尤為要害
凡遇約運及監司使命舟船經過,堰兵避免車拽,必欲開閘通放以致啟閉無時,失泄湖水
且都泗堰因高麗使往來宣和間置閘,今乞廢罷
其後刑部侍郎,復奏:「自開鑒湖,溉廢田二百七十頃,復湖之舊。
修治斗門堰閘十三所。
夏秋以來時雨雖多,亦無泛溢之患,民田九千餘頃,悉獲倍收,其為利較然可見
乞將江衍原立禁牌,別定界至,則堤岸自然牢固,永無盜決之虞。」
紹興初高宗,以上虞縣梁湖東運河淺澀,令發六千五百餘工,委本縣令、佐監督浚治
既而都省言,余姚縣境內運河淺澀,壩閘隳壞阻滯綱運,遂命漕臣發一萬七千餘卒,自都泗堰至曹娥塔橋,開撩河身、夾塘,詔漕司給錢米。
公元1167年
蕭山縣西興鎮通江兩閘,近為江沙壅塞舟楫不通
乾道三年守臣言:「募人自西興大江,疏沙河二十里,並浚閘裏運河十三里,通使綱運,民旅皆利。
復恐潮水不定,復有填淤,且通江六堰綱運至多,宜差注指使一人,專以'開撩西興沙河'系銜,及發捍江兵士五十名,專充開撩沙浦不得雜役,仍從本府起立營屋居之。」

常州

公元1164年
常州水:隆興二年常州守臣劉唐稽言:「申、利二港,上自運河發流,經營回復至下流析為二道一自利港,一自申港,以達于江。
江口每日潮汐沙填塞,上流遊泥淤積流泄不通;而申港又以江陰軍立標楬,拘攔稅船,每潮來,則沙泥木標所壅,淤塞益甚
今若相度開此二河,但下流申、利二港,並隸江陰軍,若議定深闊丈尺,各於本界開淘,庶協力皆辦。
又孟瀆一港奔牛鎮西,唐孟簡所開,並宜興縣界沿湖舊百瀆,皆通宜興之水,藉以疏泄。
近歲阻于吳江石塘,流行不快,而沿湖河港所謂百瀆,存者無幾
今若開通,委為公私之便。
至乾道二年,以漕臣薑詵等請,造蔡涇閘及開申港上流橫石,次浚利港以泄水勢。
公元1170年
六年三月,又命兩浙運副劉敏士浙西提舉芮輝於新涇塘置閘堰,以捍海潮楊家港東開河置閘通行鹽船
仍差閘官一人兵級十五人以時啟閉挑撩。
五月,又以兩折轉運司常州守臣言,填築五瀉上、下兩閘,及修築閘裏堤岸
仍于郭瀆港口舜郎廟側水聚會處,築捺硬壩,以防走泄運水
無錫知縣主掌鑰匣,遇水深六尺,方許開閘,通放客舟
公元1178年
淳熙五年,以漕臣陳峴言,於十月募工開浚無錫縣以西橫林、小井奔牛呂城一帶地高水淺之處,以通漕舟。
公元1182年
九年,知常州章沖奏:
常州東北曰深港、利港、黃田港、夏港五鬥港,其西曰灶子港、孟瀆、泰伯瀆、烈塘,江陰之東曰趙港、白沙港石頭港、陳港、蔡港、私港、令節港,皆古人開導以為溉田無窮之利者也;今所在堙塞不能灌溉
公元1092年
臣嘗講求其說,抑欲不勞民,不費財,而漕渠不幹,水不溢,用力省而見功速,可以悠久之利者,在州之西南白鶴溪,自金壇縣洮湖而下,今淺狹特七十餘里,若用工浚治,則漕渠一帶,無乾涸之患;其南曰西蠡河,自宜興太湖而下,止開浚二十餘里,若更令深遠,則太湖水來,漕渠一百七十餘里,可免浚治之擾。
至若望亭堰閘,置於唐之至德,而徹於本朝嘉祐至元祐七年復置,未幾又毀之。
臣謂設此堰閘,有三利焉:陽羨諸瀆之水奔趨而下有以節之,則當潦歲平江三邑無下流淫溢之患,一也。
常州望亭一百三十五里,運河一有所節,則沿河之田,旱歲資以灌溉,二也。
歲冬春之交,重綱及使命往來,多苦淺涸;今啟閉以時,足通舟楫,後免車畝灌注之勞,三也。
詔令相度開浚
公元1201年
嘉泰元年守臣李玨言:
州境北邊揚子大江南並太湖,東連震澤西據滆湖,而漕渠,界乎其間
漕渠兩傍白鶴溪、西蠡、南戚氏、北戚氏、直湖州港,通於二湖;曰利浦、孟瀆、烈塘、橫河、五瀉諸港,通于大江,而中間各自為支溝斷汊,曲繞參錯不以數計
水利之源,多於他郡,而常苦易旱之患,何哉
臣嘗詢訪其故:漕渠東起望亭西上呂城,一百八十餘里,形勢西高東下
加以歲久淺淤,自河岸至底,其深不滿四五尺。
常年春雨連綿江湖泛漲之時,河流忽盈驟減;連歲雨澤愆闕江湖退縮渠形尤亢;間雖得雨,水無所受,旋即走泄南入於湖北歸大江東徑注於吳江;晴未旬日又復乾涸,此其易旱一也。
至若兩傍諸港,如白鶴溪、西蠡河、直湖、烈塘、五瀉堰,日為沙土淤漲,遇潮高水泛之時,尚可通行舟楫;若值小汐久晴,則俱不能通。
自余支溝別港,皆已堙塞,故雖有江湖之浸,不見其利,此其易旱二也。
漕渠一帶綱運於是經由使客於此往返
每遇水澀綱運便阻;一入冬月津送使客,作壩車水科役百姓不堪其擾豈特溉田缺事而已
望委轉運提舉常平官本州相視漕渠,並徹江湖之處,如法浚治,盡還昔人遺跡,及於望亭修建上、下二閘,固護水源
從之。

升州

公元1169年
升州水:乾道五年,建康守臣張孝祥言:「秦淮水流府城,別為兩派:正河自鎮新橋直注大江;其為青溪,自天津橋柵砦門,亦入于江。
柵砦門地,近為有力者所得,遂築斷青溪水口,創為花圃
水流暴至,則泛溢浸蕩城內居民,尤被其害。
訪古而求,使青溪直達大江,則建康永無水患矣。
既而汪澈奏於西園異時河道開浚,使水通柵門入。
從之。
先是孝祥又言:「秦淮水三源一自華山句容一自廬山溧水一自溧水赤山湖,至府城東南合而為一縈回綿亙三百餘里,溪、港、溝、澮之水盡歸焉。
上水門,由府城大江
舊上、下水門展闊,自兵變後,砌疊稍狹,雖便於一時防守,實遏水源,流通不快
兼兩居民填築河岸添造屋宇
若禁民不許侵佔,秦淮復故道,則水不泛溢矣。
府東門號二渡,有順聖河,正分秦淮之水,每遇春夏天雨連綿上源奔湧,則分一派之水,自南門外直入于江,故秦淮氾濫之患。
一半淤塞為田,水流不通若不惜數畝之田,疏導之以復古跡,則其利尤倍。」
其後汪澈言:「水潦之害,大抵建康地勢稍低,秦淮既泛,又大江湍漲,其勢湓溢,非由水門窄狹居民侵築所致
上水砌疊處正不可闊,闊則春水入城益多。
自今指定上、下水砌疊處不動,夾河居民之屋亦不毀除,止去兩岸積壞,使河流通快
城中行宮東南王方不宜開鑿
」從之。
公元1212年
嘉定五年守臣黃度言:「府境北據大江,是為天險
上自採石下達瓜步千有餘里,共置六渡一曰烈山渡,籍于常平司歲有河渡錢額;五曰南浦渡、龍灣渡、東陽渡、大城堽渡、岡沙渡,籍于府司,亦有河渡錢額
六渡歲為錢萬餘緡。
歷時最久,舟楫廢壞官吏篙工,初無廩給,民始病濟,而官漫不省
遂至奸豪冒法別置私渡,左右旁午
由是官渡濟者絕少,乃聽吏卒苛取以充課
徒手者猶憚往來,而車簷牛馬不敢行,甚者扼之中流,以邀索錢物
以為南北津渡,務在利涉不容簡忽而但求征課
已為繕治舟艦選募篙梢,使遠處巡檢兼監渡官。
于諸月解則例,量江面闊狹,計物貨重輕斟酌裁減,率三之一或四之一;自人車牛馬,皆有定數,雕榜約束不得過收邀阻
乞覓一歲之入,除烈山常平錢額解送,其餘諸渡,以二分充修船之費,而以其餘給官吏篙梢水手食錢
令監渡官逐月照數支散,有餘則解送府司然後盡絕私渡,不使奸民逾禁。
」從之。

秀州

秀州水:秀州境內有四湖:一曰柘湖,二曰澱山湖,三曰當湖,四曰陳湖。
東南柘湖,自金山浦小官浦入於海。
西南澱山湖,自蘆曆浦入於海。
西北則陳湖,自大姚港、朱裏浦入于松江
其南則當湖,自月河南浦口、澉浦口亦達於海。
支港相貫。
公元1166年
乾道二年守臣孫大雅奏請于諸港浦分作閘或斗門,及張涇堰兩岸創築月河,置一閘,其兩柱金口基址,並以石為之,啟閉以時,民賴其利。
公元1220年
十三年兩浙轉運副使張叔獻言:「華亭東南枕海,西連太湖北接松江江北復控大海
地形東南最高,西北稍下
柘湖十有八港,正在其南,故古來築堰以禦鹹潮
元祐中,於新涇塘置閘後因沙淤廢毀。
今除十五處築堰及置石鹈達外,獨有涇塘招賢港、徐浦塘三處,見有鹹潮奔沖,渰塞民田
今依新涇塘置閘一所,又於兩旁貼築鹹塘,以防海潮透入民田
相近徐浦塘,元系小派自合築堰。
又欲於招賢更置一石鹈達。
兼楊湖歲久,今稍淺澱自當開浚
」上曰:「此閘須當為之。
方今邊事寧息,惟當以民事為急。
民事以農為重,朕觀漢文帝詔書,多為農而下
置閘,其利久遠不可一時之勞。」
公元1222年
十五年,以兩浙路轉運判官吳坰奏請,命浙西常平司措置錢穀勸諭人戶,于農隙並力開浚華亭等處沿海三十六浦堙塞決泄水勢,為永久利。
公元1171年
乾道七年秀州守臣丘崈奏:「華亭縣東南大海,古有十八堰,捍禦鹹潮
其十七久皆捺斷,不通裏河;獨有新涇唐一所不曾築捺海水往來,遂害一縣民田
緣新涇舊堰迫近大海潮勢湍急,其港面闊,難以施工設或築捺決不經久
運港在涇向裏二十里,比之新涇,水勢稍緩。
就此築堰,決可永久,堰外凡管民田,皆無鹹潮之害。
其運港止可捺堰,不可置閘
不惟瀕海土性虛燥難以建置;兼一日兩潮通放鹽運不減數十百艘,先後不齊比至通放盡絕勢必晝夜啟而不閉,則鹹潮無緣斷絕
運港堰外別有港汊大小十六,亦合興修
」從之。
公元1172年
八年又言:「興築捍海塘堰,今已畢工,地理闊遠,全藉人力固護
乞令本縣知、佐兼帶'主管塘堰職事'系銜秩滿,視有無損壞以為殿最
仍令巡尉據地巡察
」詔特轉丘崈左承議郎,令所築華亭捍海塘堰趁時栽種蘆葦不許樵采
公元1173年
九年,又命華亭縣作監閘官招收土軍五十人巡邏堤堰專一禁戢,將卑薄處時加修捺。
知縣縣尉並帶'主管堰事',則上下協心不致廢壞
公元1182年
淳熙九年,又命守臣趙善悉發一萬工,修治海鹽縣常豐閘及八十一堰壩,高牢,以固護水勢,遇旱可以瀦積
十年,以浙西提舉司言,命秀州發卒浚治華亭鄉魚祈塘,使接松江太湖之水;遇旱,即開西閘堰放水泖湖,為一縣之利。

蘇州

公元1174年
蘇州水:乾道初,平江守臣沈度兩浙漕臣陳彌作言:「疏浚昆山常熟縣白茆十浦,約用三百萬餘工。
其所港浦,並通徹大海
遇潮,則海內細沙,隨泛以入;潮退,則沙泥沉墜,漸致淤塞
依舊招置闕額開江兵卒次第開浚不數月,諸浦可以漸次通徹
用兵卒駕船,遇潮退搖盪隨之,常使沙泥隨潮退落不致停積,實為久利。
」從之。
淳熙元年,詔平江府守臣許浦駐紮世明措置開浚許浦港,三旬訖工
公元1185年
黃岩縣水:淳熙十二年浙東提舉勾昌泰言:「黃岩縣舊有官河,自縣前至溫嶺,凡九十里。
支流九百三十六處,皆以溉田
元有五閘,久廢不修
今欲建一閘,約費二萬餘緡,乞詔兩浙運司窠名錢內支撥
明年六月昌泰復言:「黃岩縣東地東浦紹興中開鑿,置常豐閘。
名為決水入江,其實縣道欲令舟船取徑通過,每船納錢,以充官費
一日兩潮一潮一淤,才遇旱乾,更無灌溉之備。
已將此閘築為平陸,乞戒自今不得開鑿放入江湖,庶絕後患。」
公元1158年
荊、襄諸水紹興二十八年監察御史都民望言:「荊南江陵縣東三十里,沿江北岸古堤一處地名黃潭
建炎間邑官開決,放入江水,設以為險阻以禦盜。
既而夏潦漲溢荊南復州千餘里,皆被其害。
去年因民訴,始塞之。
乞令知縣農隙隨力修補,勿致損壞
」從之。
公元1181年
淳熙八年襄陽府守臣郭杲言:「本府木渠,在中廬縣界,擁漹水東流四十五里,入宜城縣
後漢南郡太守王寵,嘗鑿之以泄蠻水,謂之木裏溝,可溉田六千餘頃。
歲久堙塞,乞行修治
既而修護城堤以捍江流,繼築救生堤二閘一通于江,一達於濠。
當水涸時,導之入水漲時,入之于江。
自是水雖至堤,無湍悍氾濫之患焉。
十年五月詔疏木渠,以渠旁地為屯田
尋詔民間侵耕者就給之,毋復取。
公元1196年
慶元二年襄陽守臣程九萬言:「募工修作鄧城永豐堰,可防金兵衝突之患,且為農田灌溉之利。
三年臣僚言:「江陵府去城十餘里,有沙市鎮,據水陸之沖,熙甯中鄭獬作守,始築長堤捍水。
地本沙渚,當蜀江下流,每遇漲潦奔沖沙水相蕩摧圮動輒數十丈,見存民屋岌岌危懼
乞下江陵府駐紮副都統制司發卒修築庶幾遠民安堵,免被墊溺
」從之。

廣西

公元1059年
廣西水:靈渠源即離水,在桂州興安縣之北,經縣郭而南。
其初乃秦史祿所鑿,以下兵于南越者。
至漢,歸義侯嚴出零陵離水,即此渠也;馬伏波南征之師,饟道亦出於此
唐寶曆初觀察使李渤斗門通漕舟。
宋初,計使邊翊始修之
嘉祐四年提刑李師中河渠事重辟,發近縣千四百人,作三十四日,乃成。
公元1159年
紹興二十九年臣僚言:「廣西舊有靈渠,抵接全州大江,其渠近百餘里,自靜江府靈川興安兩縣
昔年並令兩知縣系銜'兼管靈渠',遇堙塞以時疏導秩滿無闕,例減舉員。
兵興以來縣道苟且不加之意;吏部差注,亦不復系銜,渠日淺澀,不勝重載
乞令廣西轉運司措置修復,俾通漕運,仍俾兩邑系銜兼管務要修治
」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