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元-托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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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七十 志第23 律曆

作者 脫脫
應天乾元儀天
五星
歲星總:七十九萬七千九百三十一、秒五。
乾元》率二十三萬四千五百三十五、秒五千七百二十五,《儀天木星周率四百二萬八千五百八十七、秒七千五百六十。
平合:三百九十八日、八千八百五十七、秒二十八。
乾元》餘二千五百五十五、秒八千六百二十五,約分八十七。
儀天》餘八千七百八十七、秒七千五百六十。
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空、秒一十六。
乾元》差二十八、秒九千四百二十二半,秒母一萬。
儀天歲差九十八、秒九千五百。
上限二百五度,下限一百六十度、二十五分、秒六十三。
熒惑總:一百五十六萬一百五十二、秒三。
乾元》率四十五萬八千五百九十二、秒九千一百八十三、十四。
儀天火星周率七百八十七萬七千一百九十一、秒一千一百。
平合:七百七十九日、九千二百二、秒一十八。
乾元》餘二千七百四、秒五千九百一十七,約分九十二。
儀天》餘九千二百九十一、秒一千一百。
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三、秒空。
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一百三十五。
儀天歲差九十八、餘三千八百。
上限一百九十六度八十,下限一百六十八度四十五、秒六十三。
鎮星總:七十五萬六千三百一十一、秒八十五。
乾元》率二十二萬二千三百一十一、秒二千一百六十四、二十。
儀天土星周率三百八十一萬八千六百八、秒三千五百。
平合:三百七十八日、八百六、秒五十一。
乾元》餘二百三十六、秒八百三十一,約分八。
儀天》餘八百八、秒三千五百。
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變差:五、秒七十九。
乾元》差二十八、秒九千五百三。
儀天歲差一百、秒一千一百,上限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三分、秒八十一,下限同上限。
太白總:一百一十六萬八千二十二、秒四十二。
乾元》率三十四萬三千三百三十九、秒一千五百四十七。
儀天》金星周率五百八十九萬七千四百八十九、秒五千四百。
平合:五百八十三日、八千九百九十六、秒一十。
乾元》餘二千六百七十六、秒一千七百三十五,約分九十一。
儀天》餘九千一百八十九、秒五千四百。
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再合:二百九十一日、九千四百九十九、秒五。
乾元》、《儀天不立此法。
變差:二、秒三十六。
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七百九十八。
儀天歲差一百二十、餘八千三百九,上限一百九十七度一十六,下限一百六十八度、秒六十三。
辰星總:二十三萬一千八百六、秒四十二、八十。
乾元》率八萬八千一百三十七、秒四千四百一十,八十。
儀天水星周率一百一十七萬三百八十七、秒二千八百。
平合:一百一十五日,八千八百二、秒三十。
乾元》餘二千五百八十七、秒二千九十四,約分八十八。
儀天》餘八千八百八十七、秒二千八百。
二曆平合皆謂之周日,數同《應天》。
再合:五十七日、九千四百二、秒一十五。
乾元》、《儀天不立此法。
變差:三、秒七十八。
乾元》差二十九、秒一千一百三十八。
儀天歲差九十八、秒三十,上限一百八十三度、六十二分,下限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秒六十三。
五星天正冬至後加時平合日分秒:《乾元》謂之五星合變日,《儀天》謂之常合中日中度。
各以星總除元積總數不盡者,返減星總,餘,半而進位;又置總數,木、火三之,土如其數,皆百而從之,以元法收之,為天正冬至後平合日度及分。
乾元》置歲積分,各以星率去之,不盡,用減星率,餘以五因之,滿元率收為日,不滿,退除為分
儀天》各以其星周去歲積分不滿者,返減其周率,余以宗法收為日,不盡,退除為分
求平合入曆分:《乾元》謂之入曆,《儀天》謂之推五星常合入曆度分。
各以其星變差展所求積年滿三百六十五萬三千二百九十三、秒一十九,去之不盡,以元法收為度,不滿為分,以減平合日,為入曆度分。
乾元》以積年乘星差,以周天策去之,不盡,以元率收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用減平合變日,為入曆分。
儀天各置星歲差,以積年乘之,滿三百六十八萬九千八百八、秒九千九百去之,不盡,以宗法收為度,不滿,退收為分
求入陰陽變分:在陽末變分以下入陽曆;以上去之,餘為入陰曆
置入陰、陽曆分,以陰、陽變數去之,不盡,為入陰、陽數及變分。
乾元歲星前限二萬五百五,中限一萬二百四十八,後限一萬六千二十;熒惑前限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二,中限六千五百六十四,後限一萬六千八百四十四;鎮星前限一萬八千二百六十二,中限九千一百二十六,後限同前限,前、後、中皆半周天;太白前限一萬九千七百一十六,中限九千八百五十八,後限一萬六千八百九;辰星前、中、後與鎮星同。
歲星前法一千七百八,後法一千三百三十四,熒惑前法一千六百四十一,後法一千四百三;鎮星辰星前後法皆一千五百二十二;太白前法一千六百四十三,後法一千四百二。
儀天各置常合入曆度分,如在上限末數已下者增數以上減去上限末數下度分,餘為入下限減數
各置所入上、下限度分,以上下限分相近者減之,餘為入次限、下限度及分。
乾元五星辰星陰、陽差分並陰、陽差並同初、末。
陰陽定分:《乾元》謂之入諸曆變分,《儀天》謂之求五星常合入增減定數
以入變分各減初變分,餘卻以其變下損益率展之,百而一為分;損益次變下陰、陽積為定分
乾元》置平合入曆分,以其星入段前、後限加減之,如不足,加周天以減之,餘卻依入曆分入初末限;各置其段入曆分,前限以下在前以上者去之,為後限分;在中以下為初限,以上去之,為末限分;置初、末,以前後限星分除之為限數,不滿,為初末限日;各以其限差分約之,為差;初限以加、末限以減,用加減前、後限度為定度。
儀天各置常合所入限下度數及分,以其限下損益率乘之,退一等,以百約之為度,不滿為分,以損益其限下增、減積度及分。
若求諸變增、減定度者,置其變入上下限,准此求之。
定合積日:《乾元》謂之求定日,《儀天》謂之求五星定合積日
除陰、陽定分,為二;陽加陰減平合日,為定積日及分。
乾元》置變日,以前後限前加後減,為定日
儀天各置其星常合中日及餘,以入曆增減度增者增之、減者減之,、水返而加減之,以日躔定差先減後加之,水則先加後減,即得定積日及分。
又《儀天》求入盈縮初末限,皆以半周天為准。
入氣盈縮度分:《乾元》謂之入氣,《儀天》謂之求入盈縮初末限。
定積,以常數去之,不盡者,為入氣日分;置入氣日分,如求朔望盈縮術入之,即得入氣盈縮度分。
乾元》置定日,以氣策去之為氣數,不盡,為入氣日;命以冬至,算外,即得入氣日及分。
儀天各置定合積日,在半周以下者去之,餘為在縮,乃視在盈縮限日及約餘以下者,便為在盈縮初限;以上者,減去盈縮限日約餘,為在盈縮末限日及餘。
合日辰:《乾元》謂之日辰,《儀天》同《應天》。
以其大、小餘加入氣日,命從甲子,算外,即得所求。
乾元》、《儀天》以冬至大、小餘加定日,各滿紀法去之,餘並同應天》。
乾元冬至小餘以元率退收,百為母;又有日陰陽度,置其氣陰陽分,如求朔日度分術入之,即得所求。
入月日數:《儀天》謂之求定合在何月日
置定合日辰大餘,以定大餘減之,餘命算外,即得所求。
二曆法同。
定合定星:《乾元》同。
儀天》謂之求日躔先後定數、求五星定合定度及分。
各以其星入氣盈縮度分盈加縮減之,又以百除陰、陽定分,為度分;陽加陰減,皆加減平合,為定星;用加天正黃道日度,滿宿去之,不滿宿,即得所求。
乾元各置星平合中星,以日躔陰陽度陰減陽加之;又以其星入曆限度前加後減之,即為其星定合定星。
余同《應天》。
儀天》置所入限日下小餘,以其日盈縮率乘,以宗法為分,以盈縮日下先後定分,為日躔先後定度及分;又各置其星常合中度及分,以入限增定度及分增減之。
、水二星增者減,減者增;又以日躔先後定度及分,木、火、土即先減後加、水先加後減日躔差,木星二因,退位火星除二,土星退位,從下加三,、水倍,用即得定度及分。
余同《應天》。
歲星入段亦名入變
熒惑入段鎮星入段太白入段辰星入段
諸段平日平度:《乾元》謂之諸星變定積,《儀天》謂之五星諸變中日中度
置平合日度,以諸段下平日平度加之,即得所求。
乾元各置星變日,以所求入曆前加後度前加後減之。
太白辰星夕見及晨疾變,皆以返用加減
熒惑晨見變定,置定差,以進一位滿十一除之為定差,各依加減,即得所求;在留變者,置其變定積以前前後前後減之。
火星三因之,後退者倍之。
儀天各置其星常合中日中度及分,以其星諸變段下常加合中日變加減中星,即得諸變中日中度及分。
諸段入曆:《儀天》謂之求五星諸變入限增減定度。
置平合入陰陽曆分,各以逐段陰陽曆分加之,為諸段入曆分。
乾元》以在諸變曆分中入曆名曰限變度。
儀天各置其星常合入曆度分,以其星諸變段下上下限度分累加之,滿周天去之,余依常合術入之,各得增減定度。
金星在晨疾、晨合、夕見變者,置增減定度及分,以四乘三除,為金星變定差。
火星晨見變者,以九乘增減定度及分,退一位,為晨星變定差。
諸段入變分:置入曆分,各以變分去之,餘為入變分。
陰陽定分,依平合術入之。
乾元》諸段變分在入變前述
儀天》即同《應天》。
五星諸段定積曰:《乾元》謂之求五星諸變定日
置其入陰陽定分,百除,為日分;陽減陰減諸段平日
其金水夕見、晨疾返為之定積
金星晨次、晨遲,更用盈縮度縮加盈減定積為定。
求其入氣月日,如平合術入之。
熒惑前遲定積,置平合入陰陽曆分,加二萬一千六百七十五,盈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五半去之。
餘與見求入陰陽曆同者,更不求之,如不同曆者,即依平合術入,所得,用加前遲留退、後退平日定積,入氣月日如前。
五星定用盈縮差及陰陽定分:歲熒惑鎮星晨見、夕疾、定合,太白定合、夕見、夕退、再合、晨見及後、晨疾,皆用盈縮定差,太白定合晨、夕見後疾,皆用盈縮定差。
歲星後疾不用盈縮定差,辰星諸段總用盈縮定差盈加縮減
熒惑晨見陰陽定分身外加一前疾定分再析,各為定分
乾元》諸變定日在入變前。
儀天各置其星入變中日,以其星所入變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
金星定合、夕見、夕順疾夕次疾、晨次疾,水星定合、夕見、晨疾變,皆以增減定度及分,增者減之,減者增之,各得定日
合用日躔差者,乃以日躔先後定差先減後加,乃為定日及分。
日躔差,金水定合、夕見、晨疾,以日躔差先加後減,乃為定日及分天之度數
定星:《乾元》謂之求五星諸變定星,《儀天》謂之求五星諸變定度。
合用盈縮定差加減平度分,又以陰陽定分陽加陰減。
其金水夕見、晨疾返用為定星,求宿度,加平合入之。
熒惑前遲後退差度以二百三十六度加前遲定星,二百五十七度加後退定星,如半周以下陽度以上者去之,余為陰度;前遲陰陽度在一百一十度以上者,返減半周天,餘以五因之,後退陰陽度在七十四度以下者,亦五因之,皆滿百為度分,陽減陰加定星,為前遲後退定星;求宿度,加平合入之。
乾元》置其星其變中星,以入曆前後前加後減之,又合用陰陽度者,陰減陽加之,為定星;以冬至黃道日度加之,命從鬥宿,算外,即其變所入宿次也。
若在留變者,更不求定星也,只用前變定星為留變定星。
熒惑留差,以一百一十九度減前遲定星,以一百三十四度減後退定星,在一百八十二度半以下為前,以上者去之為後,置前後度,在七十三度以下在前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三度半,餘為後度,皆倍之,百除為度,命曰留差度及分也。
前退星度,以一百二十三度減前退定星,又以一百三十一度減後退定星,在一百八十二度半以下者為前,以上者去之為後,視前後度在七十三度以下為前,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二度半為後:皆以倍之,百除為度,即得前後退差度及分也;用前減後加其段定星為定星。
五星陰陽度:歲星熒惑鎮星晨見後疾,夕合;太白夕見、退,夕合,晨見後疾,平合皆用日躔陰陽度,其辰星諸段皆用之。
儀天各置其星其變中度及分,以其變入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
金星定合、夕見、夕定度及分,增者減之,減者增之,各得定日、次定日,各加減訖後,合用日躔先後定差者,以日躔先後定差及分先減後加之,即各得定度及分。
日躔差,木星定合,五因,半而退位晨見先二因,退位後五因,半而退位後定疾先差五因,半而退位,定差二因退位火星定合,身外除二,晨見先差七因退位後差身外除二,後差七因退位土星定合,退位下加二,晨見先差退位後差下加三,退位後差退位金星定合,二因之,夕見先差伏倍用,後差下加三,晨疾伏先差從下加二,後差二因,夕退伏晨退見六因,先後退位水星夕見後差下加三,先差二因,晨疾先差從下加三,後差倍用,定合乃用加減次定度為定度,置定度及分,以加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命從鬥宿初度起算,至不滿宿,算外,即得其變加時宿度,其火星前、後退前遲變皆為次定星,又置之,以留退差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得為前、後退定度,前遲,置前留定差,以三
除之,乃用增減前遲定度也。
火星留差,以一百二十四半減前遲次定度,又以二百四十六度少加後退定度,若在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以下為入在增;以上者,以減去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為入在減。
置入在增、減度及分,如在七十二度以下者為上限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下限。
各置所入上、下限增減度及分,在上四因之,在下限倍,身外加三,皆以一百約之為度及分,若在後留者,三因之為定差度及分。
又,《儀天》有火星退定差度及分,以二百四十一度少加前退後次定度,又以一百一十九度減退次定度及分,餘,在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以下者為入在增;以上者,減去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入在減。
又置入上、下限度分,若在七十二度以下者為上限如在七十二度以上者為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餘為下限。
又置上下增減度分,在上為度,不滿為分,即各得退定差度及分,其定差,如在後退者,倍之為定差。
又有火星定日各置前、後留中日前留以前遲變入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各以前後留差度及分,增者加之,減者損之,即得前後留定日,其增減差通入曆用之。
又有火星前、後退定度,各置前、後變次定度及分,以前後退差度及分,如在增者加之,在減者損之,即得定度及分;置定度及分,以加天正冬至黃道日度及分,命從鬥宿初度去之,至不滿宿,算外,即得退行所在宿度及分也,其增減定度,三除乃用之。
日率度率:以本段定積後段定積,為泛日率;以本段定星減後段定星,為定度率。
置後甲子以前甲子減之,餘為距後實日率
乾元以前定積後段定積日率,以其段定星減後段定星為度率。
儀天各置其段定日定度,以前定日定度減之,餘者為其段日率、度率。
退行段,置前段定度減之,餘為退行度率。
平行分:《儀天》謂之求每日平行度及分。
以距後日率除度率,為平行分。
乾元》以日率除度率為行分。
儀天各置其段度率及分,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得其星平行分
初末行分:《儀天》謂之求每段初末日度及分。
置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為合差;半之加減平行分,為初、末行分;後多者減平行分為初,加平行分為末;後少者加平行分為初,減平行分為末。
乾元》法同。
儀天》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會差,半會差,以加減其段平行分,余同《應天》。
五星前留一段後退段,皆加為初、減為末;後留一段前退段,皆以半總差減為初、加為末。
其總差消息前後段初、末分,令衰殺等以用總差,即得前後段初、末行分相應也。
日差:以距後日除合差為日差
乾元》以日率除合差為日差
儀天》置其段總差,以減其日率,一百除之,即為每日差行之分。
每日行分:以日差後多者益、後少者損初日行分,為每日行分
乾元》、《儀天》法同。
每日所在:以每日行分順加逆減其星,命如前,即得所求。
木火土水前、後遲平行分倍之,前為初,後為末分,各以距後日除,為日差前遲日損後遲日益,為每日行分
乾元》以日差損益初日行分累加其段宿次,即得每日星行宿次及分。
儀天》求每日行度及分,各置其段總差,以減其日率一日以餘之,即為每日差行之分。
每日差分損益初日行分,為每日行度及分。
初日行分多於末日行分,累損初日行分;少於末日行分,累益初日行分
將其每日行度及分累加星初所在宿次,各得每日所在宿次及分。
如是退行段,將每日行分累減初日宿次及分,即得退行所在宿度及分。
又《儀天》有直求其日星所在宿次,置其所求日,減一,以乘每日差分所得為積差,以積差加減初日行分初日多於末日減之;末日多於初日加之,即得其日行分;以初日行分並之,乃半之,為平行分;置平行分,以求日數乘之,為積度及分;以其積度及分加其星初日宿度,命去之,即其星其日所在宿次及分、如是退行段,以其積度及分減星初日宿度,餘,為其星所在宿度及分。
漏刻,《周禮》,挈壺氏主挈壺以為漏,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所以漏刻盈縮,辨昏旦短長
自秦、漢至五代,典其事者,雖立法不同,而皆本于《周禮》。
後漢、隋、五代著于史志,其法甚詳,而曆載既久,傳用漸差。
國朝挈壺之職,專司辰刻署置文德殿門內東偏,設鼓樓鐘樓殿庭左右
其制有銅壺水稱渴烏漏箭時牌、契之屬:壺以貯水,烏以引注,稱以平其漏,箭以識其刻,牌以告時於晝,牌有七,自卯至酉用之,制以牙,刻字填金。
契以發鼓於夜,契有二:一曰放鼓
二曰止鼓制以木,刻字於上。
常以卯正後一刻為禁門開鑰之節,盈八刻以為辰時,每時皆然以至於酉。
一時直官進牌奏時正雞人引唱擊鼓一十五聲,惟午正擊鼓一百五十聲。
昏夜雞唱放鼓契出,發鼓擊鐘一百聲,然後下漏
每夜分為五更,更分為五點,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
更初雞唱轉點即移水稱以至五更二點,止鼓契出,凡放鼓契出,禁門擊鼓然後衙鼓作,止鼓契出亦然,而更鼓止焉。
公元1010年
五點擊鐘一百聲。
雞唱擊鼓,是謂攢點,至八刻後為卯時正,四時皆用此法。
禁鐘又別有更點長春殿門之外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及宗廟陵寢亦皆置焉,而更以鼓為節,點以鉦為節。
大中祥符三年春官正韓顯符上《銅渾儀法要》,其中二十四氣晝夜進退日出沒刻數立成之法,合於宋朝曆象,今取其氣節之初,載之于左:
公元1007年
殿前報時雞唱唐朝舊有詞,朱梁以來因而廢棄,止唱和音。
景德四年司天監復用舊詞,遂詔兩制詳定,付之習唱。
大禮、禦殿、登樓入閣內宴、晝改時、夜改更則用之,常時改刻、改點則不用。
五更五點發鼓曰:
朝光發,萬戶開,群臣謁。
平旦寅,朝辨色泰時昕。
日出卯,瑞露晞,祥光繞。
食時辰,登六樂,薦八珍
禺中巳,少陽時,大繩紀。
日南午,天下明,萬物睹。
日昳未,飛夕陽,清晚氣
晡時申,聽朝暇,湛凝神
日入酉,群動息,嚴扃守。
初夜發鼓曰:
日欲暮,魚鑰下,龍韜布。
甲夜己,設鉤陳,備蘭錡
乙夜庚,杓位易,太階平。
丙夜辛,清鶴唳,夢良臣
丁夜壬,丹禁靜,漏更深
戊夜癸,曉奏聞,求衣始。
公元628年
端拱中翰林天文鄭昭晏上言:「唐貞觀二年三月朔,日有食之,前志不書分數宿度分野、虧初復末時刻
臣以《乾元曆》法推之,得其歲戊子,其朔戊申,日所食五分一分在未出時前,四分出後其時出在寅六刻,虧在三刻,食甚八刻,復在卯四刻,當降婁九度
」又言:「按曆書雲,凡欲取驗將來,必在考之既往
謹按春秋交食漢氏以來五星守犯,以新曆及唐《麟德》、《開元二曆覆驗三十事,以究其疏密。」
日食
公元前648年
春秋》,魯僖公十二年春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其年五月庚午朔,去交入食限誤為三也。
文西元年春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其年三月癸巳朔,去交入食限誤為二也。
文公十五年夏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是月泛交分入食限前。
漢元光元年七月癸未晦,日有食之。
今按曆法,當以癸未八月朔,蓋日食朔、月食望,自為常理,今雲晦日食者,蓋司曆之失也。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
辛酉當為九月朔,又失之。
五星守犯:
公元93年
後漢永元五年七月壬午歲星軒轅大星
麟德》星五度
開元張五度。
乾元》張八度
公元116年
元初三年七月甲寅歲星輿鬼
麟德》井二十九度。
開元》鬼一度
乾元五度
公元115年
後魏大延二年八月丁亥歲星入鬼。
麟德》井二十八度。
開元》鬼二度
乾元三度
公元408年
正始二年六月己未歲星犯昴。
麟德》昴二度
開元》昴三度
乾元》昴四度
公元459年
宋大明三年五月戊辰歲星東井鉞。
麟德》參四度
開元》參六度
乾元》井初度
公元139年
後漢永和四年七月壬午熒惑南斗,犯第三星。
麟德》箕七度
開元》鬥一度
乾元》鬥十二度
公元251年
魏嘉平三年十月癸未熒惑亢南星。
麟德》角六度
開元》亢五度
乾元》亢三度
公元351年
晉永和七年五月乙未熒惑軒轅大星
麟德星七度。
開元》張二度
乾元》張二度
公元346年
後魏太常二年五月癸巳熒惑右執法
麟德翼六度
開元》翼十二度
乾元》翼十三度。
公元563年
陳天嘉四年八月甲午熒惑軒轅大星
麟德》張二度
開元張五度。
乾元》張四度
公元124年
後漢延光三年九月壬寅鎮星左執法
麟德》翼十九度。
開元》軫二度
乾元》翼五度
公元354年
晉永和十年正月癸酉鎮星鉞星
麟德》參六度
開元》參七度
乾元》井三度
公元415年
後魏神瑞二年三月己卯鎮星再犯輿鬼積屍
麟德》井二十八度。
開元》井三十度。
乾元初度
公元491年
齊永明九年七月庚戌鎮星逆在泣星東北
麟德》危二度
開元》虛九度
乾元》危四度
公元559年
陳永定三年六月庚子鎮星入參。
麟德》參七度
開元》參八度
乾元》井二度
公元110年
後漢永初四年六月癸酉太白入鬼。
麟德參五度。
開元》井三十度。
乾元》鬼初度
公元124年
延光三年二月辛未太白入昴。
麟德》晨伏。
開元》昴六度
乾元》昴一度
公元222年
魏黃初三年閏六月丁丑太白晨伏。
麟德丁亥伏,後十日
開元》同,丁丑伏。
乾元十月置閏,七月丁丑晨伏。
公元341年
晉咸康七年四月己丑太白輿鬼
麟德三度
開元》鬼一度
乾元一度
公元355年
晉永和十一年九月己未太白天江
麟德》尾四度
開元》尾九度
乾元》尾十二度
公元前95年
漢太始二年七月辛亥辰星夕見
麟德》伏末見
開元夕見九度
乾元夕見九度
公元118年
後漢元初五年五月庚午辰星輿鬼
麟德》井二十七度。
開元》井二十八度。
乾元》井二十九度。
公元143年
漢安二年五月丁亥辰星輿鬼
麟德夕見井二十二度。
開元夕見二度
乾元夕見一度
公元399年
晉隆安三年五月辛未辰星軒轅大星
麟德夕見五度
開元夕見星三度。
乾元夕見五度
公元491年
後魏太和十五年六月丙子辰星太白西方
麟德》張二度
開元》星五度
乾元》張初度
公元989年
端拱二年四月己未翰林祗候張玭夜直禁中太宗手詔曰:「覽《乾元曆》細行,此夕熒惑當退軫宿順行,今止到角宿順行得非曆差否?
」奏曰:「今夕一鼓,占熒惑在軫末、角初,順行也。
曆法今月甲寅至軫十六度,乙卯順行,驗天差二度
臣占熒惑明潤軌道,兼前歲逆出太微垣,按曆法差疾八日,此皆上天祐德之應,非曆法之可測也。
至道元年昭晏上言:「承詔考驗司天監王睿雍熙四年所上曆,以十八事按驗所得者六,所失者十二。
太宗嘉之,謂宰相曰:「昭晏曆術用功考驗否臧昭然無隱
由是昭晏金紫,令兼知曆算
二年屯田員外郎呂奉天上言
公元前1060年
「按經史年曆,自漢、魏以降,雖有編聯,周、秦以前,多無甲子
太史公司馬遷雖言歲次詳求朔閏,則與經傳都不符合,乃言周武王元年歲在乙酉
唐兵部尚書王起撰《五點陣圖》,言周桓王十年,歲在甲子,四月八日佛生,常星不見;又言孔子生於周靈王庚戌之歲,卒于周悼王四十一年壬戌之歲,皆非是也。
乃古之良史王起近世名儒後人因循莫敢改易
臣竊以史氏凡編一年,則有一十二月,月有晦朔、氣閏,則須與歲次合同,苟不合同,何名歲次
本朝文教聿興,禮樂鹹備,惟此一事,久未刊詳。
探索百家用心十載,乃知唐堯即位之年歲在丙子,迄太平興國元年,亦在丙子,凡三千三百一年矣。
虞、之間,未有甲子可證,成湯既沒,太甲元年始有二月乙丑朔旦冬至伊尹祀于先王,至武王伐商之年正月辛卯朔,二十有八日戊午二月五日甲子昧爽
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朏,王命作冊畢。
自堯即位年,距春秋魯隱西元年,凡一千六百七年;從隱西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七百一十五年;從太甲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二千七百三十二年;從魯莊公七年四月辛卯夜常星不見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六百八十一年,從周靈王二十年孔子生,其年九月庚戌十月庚辰兩朔頻食,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五百四十五年;從魯哀公十六年四月乙丑孔子卒,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四百七十二年。
以上據經正文,用古曆推校無不符合,乃知《史記》及《五點陣圖》所編之年,殊為闊略
諸如此事,觸類甚多,若盡披陳,恐煩聖覽
耽研既久,引證尤明,起商王小甲七年二月甲申朔旦冬至自此之後,每七十六年一得朔旦冬至,此乃古曆一蔀;每蔀積月九百四十、積日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率以為常直至春秋》魯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了無差爽
用此為法,以推經傳,縱小有增減,抑又經傳之誤,皆可以發明也。
古曆到齊、梁以來,或差一日,更有近曆校課,亦得符合
伏望聖慈,許臣撰集不出百日,其書必成。
儻有可觀,願藏秘府。」
詔許之。
書終不就。
司天冬官正楊文上言:「新曆甲子,請以百二十年
」事下有司,以其無所依據,議寢不行
太宗曰:「支幹相承,雖止於六十,儻再周甲子,成上壽之數,使期頤之人得見所生之年,不亦善乎?
」遂詔新曆甲子所紀百二十歲。
國初有司上言:「國家受周禪,周木德木生火,則本朝運膺火德,色當尚赤。
臘以戌日
」詔從之。
公元984年
雍熙元年四月布衣趙垂慶上書言:「本朝當越五代而上承唐統為金德,若梁繼唐,傳後唐,至本朝亦合為金德
矧自國初符瑞色白不可勝紀,皆金德之應也。
望改正朔,易車旗服色,以承天統。
」事下尚書省集議常侍徐鉉百官奏議曰:「五運相承國家大事,著於前載具有明文
頃以唐末喪亂朱梁篡弑莊宗早編屬籍,親雪國仇,中興唐祚,重新土運,以梁室比羿、浞、王莽不為正統
自後數姓相傳,晉以,漢以水,周以木,天造有宋,運膺火德
國初赤帝感生帝於今二十五年,豈可輕議改易
」又云:「梁至周不合迭居五運,欲國家繼唐統為金德,且五運迭遷,親承歷數質文相次間不容髮豈可越數姓之上,繼百年之運?
不可之甚也。
按《唐書天寶九載,崔昌獻議自魏、晉至,皆不得正統,欲唐遠繼漢統,立、漢子孫王者後,備三恪之禮。
是時朝議是非相半集賢院學士衛包上言符同李林甫遂行其事。
至十二載,林甫卒,復以、隋之後三恪,崔昌、衛包由是遠貶,此又前載之甚明也。
伏請祗守舊章,以承天祐。
」從之。
公元1010年
大中祥符三年開封府功曹參軍張君房上言:「自唐室下衰,土德隤圮,朱氏強稱金統,而莊宗旋復舊邦,則朱梁不入正統明矣。
晉氏又復稱金,蓋謂乘于唐氏,殊不知李?建國江南耳。
漢家二主,共止三年,紹晉而興,是為水德
廣順革命二主九年終於顯德
以上三朝七主,共止二十四年,行運之間,陰隱而難賾。
伏自太祖承周木德而王,當於火行上系于商開國在宋,自是三朝迄今以為然矣。
愚臣詳而辨之,若可疑者。
太祖禪周之歲,歲在庚申
夫庚者,金也,申亦金位納音是木,蓋周氏稱木,為二金所勝之象也。
太宗登之後,詔開金明池金方之上,此誰啟之?
乃天之靈符也。
陛下履極強圉之歲,握符作噩,適宋道之隆興得金天之正氣
臣試以瑞應言之,則當年丹徒白鹿姑蘇進白龜,條支之雀來,潁川之雉至。
臣又聞當封禪之時,魯郊貢白兔,鄆上得金龜,皆金符之至驗也。
願以臣章下三事大臣參定其事。
疏奏不報
公元1020年
天禧四年光祿寺丞謝絳上書曰:
臣按古志,凡帝王之興,必推五行盛德所以配天地而符陰陽也。
神農氏火德聖祖土德木德,商以金德,周以火德
自漢之興,王火德者,以謂承堯之後
且漢,堯之裔也。
五帝之大,莫大於堯,漢能因之,是不墜其緒而善繼盛德也。
國家開光之慶,執敦厚之德,宜以土瑞王天下,然其推終始傳,承周之木德而火當其次
朱梁不預正統者,謂莊宗復興於後。
石晉漢氏以及于周,則李昪建國江左而唐祚未絕,是三代者亦不得正其統矣。
昔者,秦祚促而德暴,不入正統,考諸五代之際,亦是類矣。
國家誠能下黜五代紹唐土德,以繼聖祖,亦猶漢之黜秦,興周火德以繼堯者也。
五行定位土德居中國家飛運于宋,作京於汴,誠萬國中區矣。
《傳》曰:「土為群物主,故曰後土
」《洪範》曰「土爰稼穡稼穡作甘
方今四海給足嘉生蕃衍邇年京師甘露下,泰山醴泉湧,作甘之兆,斯亦見矣。
靈木異卉資生於土,千品萬類不可勝道,非土德之驗乎?
臣又聞之,太祖生於洛邑,而胞絡惟黃;鴻圖既建,五緯聚於奎躔,而鎮星是主。
陛下升中之次,日抱黃珥;朝祀于太清宮,有星曰含輿,其色黃而潤澤
斯皆凝命有表,微德攸屬,天意人事響效大者,則土德之符在矣。
是故天心之在茲,陛下拒而罔受;民意若是陛下謙而弗答。
氣壅未宣,河決遂潰,豈不神哉!
然則天淵之勃流,水德之浸患,考六府之厭鎮,驗五行之勝剋,亦宜興土之運,禦時之災。
伏望順考符應,詳習法度,惟陛下時而行之。
大理寺丞董行父上言曰:「在昔泰皇萬物生於東,至仁體乎木,故德始於木。
木以生火神農受之為火德;火以生土黃帝受之為土德;土以生金少昊受之為金德;金以生水顓頊受之為水德;水以生木高辛受之為木德;木以生火唐堯受之為火德;火以生土虞舜傳之為土德
土以生金金德;金以生水,商為水德;水以生木,周為木德;木以生火,漢應圖讖為火德;火以生土,唐受曆運土德
陛下紹天之統,受天之命,固當上繼唐祚,以金為德,顯黃帝之嫡緒,彰聖祖丕烈
臣又按聖祖先降癸酉太祖受禪庚申陛下即位丁酉天書下降戊申
庚,金也,申、酉皆金也,天之體也。
陛下紹唐、漢之運,繼黃帝之後三世變道,應天之統,正金之德,斯又順也
」詔兩制詳議
既而獻議曰:「竊詳謝絳所述,以聖祖得瑞,宜承土德,且引漢承堯緒為火德之比,雖班彪漢祖之興有五,其一曰帝堯苗裔
及序承正統,乃越秦而繼周,非用之行。
國家或用土德,即當越唐上,承于隋,彌以非順,失其五德傳襲之序。
又據董行父請越五代紹唐金德若其度越累世上承百代之統,則、漢洎周,鹹帝中夏太祖實受終於周室而陟於元後豈可弗遵傳繼之序,續於遐邈之統?
三聖臨禦六十餘載,登封告成,昭姓紀號率循火行之運,以輝炎靈之曜。
茲事體大,非容輕議,矧雍熙中徐鉉等議之詳矣。
謝絳董行父等所請,難以施行
詔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