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北宋-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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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四十四 志第三十四 選舉

作者 歐陽修 宋祁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舊,然其大要有三。
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貢,皆升於有司進退之。
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
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
歲舉常選也。
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非常之才焉。
凡學六,皆隸於國子監國子學,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孫若從二品以上曾孫勳官二品縣公京官四品三品勳封之子為之;太學,生五百人,以五品以上子孫職事官五品期親三品曾孫勳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為之;四門學,生千三百人,其五百人勳官三品以上無封四品有封文武七品以上子為之,八百人庶人俊異者為之;律學,生五十人書學,生三十人算學,生三十人,以八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學者為之。
京都學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縣五十人上縣四十人中縣中下縣各三十五人下縣二十人
國子監生尚書省補,祭酒統焉。
縣學生州縣長官補,長史主焉。
凡館二:門下省弘文館,生三十人東宮崇文館,生二十人
以皇緦麻以上親,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親,宰相散官一品功臣食實封者、京官職事從三品中書黃門侍郎之子為之。
博士助教分經諸生,未終經者無易業。
凡生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律學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
凡《禮記》、《春秋左氏傳》為大經,《詩》、《周禮》、《儀禮》為中經,《易》、《尚書》、《春秋公羊傳》、《谷梁傳》為小經
二經者,大經小經各一,若中經二。
通三經者,大經中經小經各一。
五經者,大經皆通,餘經各一,《孝經》、《論語》皆兼通之。
凡治《孝經》、《論語》共限一歲,《尚書》、《公羊傳》、《谷梁傳》各一歲半,《易》、《詩》、《周禮》、《儀禮》各二歲,《禮記》、《左氏傳》各三歲
學書,日紙一幅,間習時務策,讀《國語》、《說文》、《字林》、《三蒼》、《爾雅》。
書學石經三體三歲,《說文二歲,《字林一歲
算學,《孫子》、《五曹》共限一歲,《九章》、《海島》共三歲,《張丘建》、《夏侯陽》各一歲,《周髀》、《五經算》共一歲,《綴術四歲,《緝古》三歲,《記遺》、《三等數》皆兼習之。
給假一日
前假,博士考試讀者千言一帖,帖三言,講者二千言問大義一條,總三條通二為第,不及者有罰。
歲終,通一年之業,口問大義十條,通八為上,六為中,五為下
並三下與在學九歲、律生六歲不堪貢者罷歸
學生二經俊士通三經已及第而願留者,四門學生太學太學生國子學
每歲五月田假九月授衣假,二百里外給程。
其不帥教歲中違程滿三十日,事故百日,緣親病二百日,皆罷歸
既罷,條其狀下之屬所,五品以上子孫兵部,准廕配色
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其成者送之尚書省;而舉選不繇館、學者,謂之鄉貢,皆懷牒自列於州、縣。
試已,長吏鄉飲酒禮,會屬僚,設賓主,陳俎豆,備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鳴》之詩,因與耆艾長少焉。
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結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戶部集閱,而關於考功員外郎試之。
秀才,試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粗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及第
明經,先帖文然後口試,經問大義十條,答時務策三道,亦為四等
凡《開元禮》,通大義百條、策三道者超資與官;義通七十、策二者,及第
散、試官者,依正員
三傳科,《左氏傳》問大義五十條,《公羊》、《谷梁傳》三十條,策皆三道義通以上、策以上為第,白身五經有出身及前資官視學一經
史科,每史問大義百條、策三道義通七、策以上為第。
一史者,白身五經三傳有出身及前資官視學一經三史者,獎擢之。
童子科十歲以下一經及《孝經》、《論語》,卷誦文十,予官七,予出身
進士,試時務策五道、帖一大經,經、策全通甲第;策四、帖過四以上乙第
明法試律七條、令三條全通甲第八為乙第
書學,先口試,乃墨試說文》、《字林》二十條,十八為第。
算學,錄大義本條為問答,明數造術,詳明術理,然後
試《九章三條、《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髀》《五經算》各一條十通六,《記遺》、《三等數》帖讀十得九,為第。
試《綴術》、《輯古》,錄大義為問答者,明數造術,詳明術理,無注者合數造術,不失義理然後
綴術七條、《輯古》三條十通六,《記遺》、《三等數》帖讀十得九,為第。
落經者,雖通六不第
凡弘文、崇文生,試一大經一小經,或二中經,或《史記》、《前後漢書》、《三國志》各一,或時務策五道
經史皆試策十道
通六,史及時務策通三,皆帖《孝經》、《論語》共十條通六,為第。
貢舉非其人者、廢舉者、校試不以實者,皆有罰。
教人取士著於令者,大略如此
而士之進取之方,與上之好惡所以育材養士招來獎進之意,有司選士之法,因時增損不同
公元626年
高祖初入長安開大丞相府下令置生員,自京師至於州縣皆有數。
即位,又詔秘書外省別立小學,以教宗室子孫及功臣子弟
其後又詔諸州明經秀才俊士進士明于理體鄉里稱者,縣考試,州長重覆,歲隨方入貢吏民子弟學藝者,皆送於京學,為設考課之法。
州、縣、鄉皆置學焉。
太宗即位益崇儒術
乃于門下別置弘文館,又增置書、律學進士讀經、史一部
十三年,東宮崇文館
天下初定,增築學舍千二百區,雖七營飛騎,亦置生,遣博士授經
四夷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相繼子弟入學,遂至八千餘人
公元651年
高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
龍朔二年東都國子監明年書學蘭台算學秘閣律學詳刑
上元二年,加試貢士老子》策,明經二條進士三條
國子監大成二十人,取已及第聰明者為之。
試書日誦千言並日試策所業十通七,然後補其祿俸,同直官
四經業成,上于尚書吏部試之,登第加一階放選。
不第習業如初三歲而又試,三試而不中第,從常調
公元681年
永隆二年考功員外郎劉思立建言明經多抄義條進士唯誦舊策,皆亡實才,而有司人數充第。
乃詔自今明經試帖十得以上進士雜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後試策
武后之亂,改易舊制頗多
中宗反正,詔宗室三等以下五等以上出身,願宿衛及任國子生,聽之。
其家居業成而堪貢者,宗正寺試,送監舉如常法。
三衛番下日,願入學者,聽附國子學太學及律館習業
王及可汗孫願入學者,附國子學讀書
公元717年
玄宗開元五年,始令鄉貢明經進士見訖,國子監先師學官開講問義,有司具食清資五品上官朝集使皆往閱禮焉。
七年,又令弘文、崇文國子生一朝參。
注《老子道德經》成,詔天下家藏其書,貢舉人滅《尚書》、《論語》策,而加試《老子》。
又敕州縣學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子若庶人二十一以下通一未通經而聰悟文辭史學者,入四門學俊士
即諸州貢舉省試不第入學者亦聽。
公元736年
二十四年考功員外郎李昂舉人詆訶,帝以員外郎望輕,遂移貢舉禮部,以侍郎主之。
禮部選士自此始。
公元741年
二十九年,始置崇玄學,習《老子》、《莊子》、《文子》、《列子》,亦曰道舉
其生,京、都各百人,諸州無常員。
官秩廕第同國子,送、課試明經
公元750年
天寶九載,置廣文館國學,以領生徒進士者。
舉人舊重兩監後世祿者以京兆、同、華為榮,而不入學
十二載,乃敕天下鄉貢舉人不由國子及郡、縣學者,勿送。
是歲,道舉停《老子》,加《周易》。
十四載,復鄉貢
公元764年
代宗廣德二年,詔曰:「古者太學教胄子,雖年穀不登兵革或動,而俎豆之事不廢
頃年戎車屢駕,諸生輟講,宜追學生在館習業度支給廚米。
」是歲,賈至侍郎建言歲方艱歉,舉人赴省者,兩都試之。
兩都試人自此始。
公元786年
貞元二年,詔習《開元禮》者同一經例,明經習律以代《爾雅》。
是時弘文、崇文生未補者,務取員闕以補,速於登第,而用廕乖實有假市門資、變易昭穆假人試藝者。
六年,詔宜據式考試,假代者論如法
初,禮部侍郎親故移試考功,謂之別頭
十六年中書舍人高郢奏罷,議者是之。
公元807年
元和二年,置東都監生一百員。
然自天寶後,學校益廢,生徒流散
永泰中,雖置西監生,而館無定員。
於是始定生員西京國子館生八十人太學七十人四門三百人廣文六十人,律館二十人,書、算館十人東都國子十人太學十五人四門五十人廣文十人,律館十人書館三人算館二人而已
明經口義復試墨義十條
五經取通五,明經通六
其嘗坐法為州縣小吏,雖藝文可采,勿
十三年權知禮部侍郎庾承宣奏復考功別頭試
公元823年
初,開元中禮部考試畢,送中書門下詳覆其後中廢
是歲,侍郎錢徽送,覆試多不中選由是貶官,而舉人雜文復送中書門下
長慶三年侍郎王起言:「故事禮部放榜,而中書門下詳覆
今請先詳覆而後放榜
」議者以避嫌,然失貢職矣。
諫議大夫殷侑言:「《三史為書勸善懲惡,亞於《六經》。
比來史學都廢,至有身班列,而朝廷舊章莫能知者。
於是史科三傳科。
大和三年高鍇考功員外郎取士不當監察御史中立又奏考功別頭試
六年侍郎賈餗又奏復之。
八年宰相王涯以為禮部取士,乃先以榜示中書,非至公之道。
自今一委有司,以所試雜文鄉貫三代名諱中書門下」。
大抵眾科之目,進士尤為貴,其得人亦最為盛焉。
方其取以辭章,類若浮文而少實;及其臨事設施,奮其事業隱然為國名臣者,不可勝數,遂使時君篤意以謂莫此之尚。
其後世,俗益媮薄上下交疑,因以謂按其聲病可以為有司之責,舍是則汗漫無所守,遂不復能易。
嗚呼,乃知三代鄉里德行,非至治之隆莫能行也。
太宗時冀州進士張昌齡、王公謹有名當時考功員外郎王師旦不署以第。
太宗問其故,對曰:「二人者,皆文采浮華,擢之將誘後生弊風俗。
其後二人者卒不能有立
公元763年
寶應二年禮部侍郎楊綰上疏言:「進士科起于隋大業中是時試策
高宗朝,劉思立進士雜文明經填帖故為進士者皆誦當代之文,而不通經史,明經者但記帖括
投牒自舉,非古先哲王側席待賢之道。
請依古察孝廉,其鄉閭孝友信義廉恥通經者,縣薦之州,州試其所通之學,送於省。
自縣至省,皆勿自投牒,其到狀、保辨、識牒皆停。
而所習經,取大義,聽通諸家之學。
問經十條對策三道,皆通,為上第吏部官之;經義通八,策二,為中第,與出身下第罷歸
論語》、《孝經》、《孟子》兼為一經,其明經進士道舉並停。」
給事中李棲筠李廙尚書左丞賈至京兆尹御史大夫嚴武議。
棲筠等議曰:
「夏之政忠,商之政敬,周之政文,然則文與忠敬皆統人行。
諡號述行,莫美于文,文興忠敬存焉。
前代以文取士本文行也,由辭觀行,則及辭焉。
宣父顏子「不遷怒不貳過」,謂之「好學」。
今試學者帖字精通不窮旨義豈能遷怒貳過之道乎?
考文者以聲病為是非,豈能移風易俗天下乎?
是以上失其源,下襲其流,先王之道莫能行也。
先王道消,則小人道長亂臣賊子由是生焉!
取士試之小道,而不以遠大,是猶以蝸蚓餌垂海,而望吞舟之魚不亦難乎?
所以垂餌者皆小魚,就科目者皆小藝
且夏有天下四百載,禹之道喪始興;商有天下六百祀,湯之法棄而始興;周有天下八百年,文、武之政廢而秦始並焉。
三代選士任賢,皆考實行,是以風俗淳一運祚長遠
漢興,監其然尊儒術,尚名節,雖近戚竊位強臣擅權弱主外立,母后專政而亦能終彼四百,豈非學行之效邪?
魏、晉以來,專尚浮侈德義不修,故子孫速顛,享國不永也。
今綰所請,實為正論
然自晉室之亂,南北分裂,人多僑處,必欲復古鄉舉裏選,竊恐未盡
請兼廣學校,以明訓誘。
京師州縣皆有小學兵革之後生徒流離儒臣師氏祿廩無向
請增博士員,厚其稟稍,選通儒碩生,間居其職。
十道大郡,置太學館,遣博士出外兼領郡官,以教生徒
桑梓者,鄉里舉焉;在流寓者,庠序推焉。
朝而行之,夕見其利。」
大臣以為舉人循習難於速變,請自來歲始
帝以問翰林學士,對曰:「舉進士久矣,廢之恐失其業。
」乃詔明經進士孝廉兼行
公元781年
先是進士試詩、賦及時務策五道明經三道
建中二年中書舍人趙贊權知貢舉,乃以箴、論、表、代詩、賦,而皆試策三道
大和八年禮部復罷進士議論,而試詩、賦。
文宗內出題以試進士,謂侍臣曰:「吾患文格浮薄,昨自出題,所試差勝。
」乃詔禮部歲取登第三十人,苟無其人,不必充其數。
是時文宗好學嗜古鄭覃經術宰相,深嫉進士浮薄,屢請罷之。
文宗曰:「敦厚浮薄色色有之,進士科取人二百年矣,不可遽廢。
」因得不罷。
公元840年
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惡進士
初,舉人及第綴行通名,詣主司第謝。
其制,序立西階下,北上東向主人東階下。
西向諸生拜,主司答拜;乃敘齒謝恩,遂升階,與公卿觀者皆坐;酒數行,乃赴期集。
又有曲江會題名席。
至是,德裕奏:「國家設科取士,而附黨背公自為門生
自今一見有司而止,其期集參謁曲江題名皆罷。
德裕嘗論公卿子弟艱于科舉武宗曰:「向聞楊虞卿兄弟朋比貴勢,妨平進之路。
昨黜楊知至鄭樸等,抑其太甚耳。
有司不識朕意,不放子弟,即過矣,但取實藝可也
德裕曰:「鄭肅封敖子弟皆有才,不敢應舉
無名第,不當進士
然臣祖天寶末仕進無他岐,勉強隨計一舉登第
自後不置文選》,蓋惡其不根藝實。
朝廷顯官,須公卿子弟為之。
何者
少習其業,目熟朝廷事,台閣之儀,不教而自成。
寒士縱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閑習也。
則子未易可輕。
德裕之論,偏異如此
進士科當唐之晚節,尤為浮薄,世所共患也。
所謂制舉者,其來遠矣。
自漢以來天子稱制詔道其所欲問而親策之。
唐興,世崇儒學,雖其時賢愚好惡不同,而樂善求賢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師外至州縣有司常選之士,以時而舉。
天子又自詔四方德行才能文學之士,或高蹈幽隱與其不能自達者,下至軍謀將略翹關拔山絕藝奇伎莫不兼取。
其為名目,隨其人主臨時所欲,而列為定科者,如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博通墳典達於教化軍謀宏遠堪任將率詳明政術可以理人之類,其名最著。
天子巡狩行幸封禪太山梁父往往會見行在其所待之之禮甚優,而宏材偉論非常之人時出其間不為無得也。
公元702年
其外,又有武舉,蓋其起于武后之時
長安二年,始置武舉
其制,有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馬槍翹關負重身材之選。
翹關,長丈七尺,徑三寸半,凡十舉後,手持關距,出處無過一尺負重者,負米五斛,行二十步:皆為中第,亦以鄉飲酒禮兵部
選用之法不足道,故不復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