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唐-李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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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

作者 李延壽
高熲 牛弘 李德林
列傳第六
高熲牛弘李德林
公元540年
高熲字昭玄一名敏,自言勃海蓚人也。
其先因官北邊,沒于遼左
祖皓,乙太和中遼東,官至衛尉卿
孝安,位兗州刺史
父賓,仕東魏,位諫議大夫
大統六年避讒棄官西魏獨孤信引賓為僚佐賜姓獨孤氏
誅,妻子徙蜀。
隋文獻皇后以賓父之故吏,每往來其家。
賓敏于從政果敢斷決
賜爵武陽縣伯歷位齊公憲府長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襄州總管府司錄,卒於州
貴,開皇中,贈禮部尚書武陽公諡曰簡
明敏,有器局,略涉文史尤善詞令
初,孩孺時,家有柳樹,高百許尺,亭亭如蓋
里中父老曰:「此家當出貴人
」年十七,周齊王憲引為記室
襲爵武陽縣再遷內史下大夫
平齊功,拜開府
隋文帝得政素知強明久習兵事多計略,意欲引之入府。
遣邗公楊惠諭意承旨忻然,曰:「願受驅馳
公事不成,亦不辭滅族
於是府司錄
長史鄭譯司馬劉昉並以奢縱被疏,帝彌屬意,委以心膂
尉遲迥起兵也,帝令韋孝寬伐之,軍至河陽莫敢先進
帝以諸將不一,令崔仲方監之,仲方辭以父在山東
劉昉鄭譯等並無去意,遂自請行,深合上旨。
受命便發,遣人辭母雲,忠孝不可兩兼歔欷就路
至軍,為橋于沁水,賊於上流縱火筏,預為土狗以禦之。
既度,焚橋而戰,大破之。
軍還,侍宴臥內,帝撤禦帷以賜之。
進位柱國改封義寧縣公,遷丞相府司馬任寄益隆。
及帝受禪,拜尚書左僕射納言進封勃海郡公
朝臣莫與為比,帝每呼為獨孤不名也。
避權勢,上表遜位,讓于蘇威
帝欲成其美,聽解僕射
數日,曰:「蘇威高蹈前朝舉善
吾聞進賢上賞寧可去官
於是復位
俄拜左衛大將軍本官如故
突厥屢為邊患,詔鎮遏緣邊
及還,賜馬百疋,牛羊千計
新都大監制度多出於
每坐朝堂槐樹下聽事,其樹不依行列有司將伐之。
特命勿去,以示後人
見重如此
又拜左領軍大將軍
餘官如故
母憂去職二旬起令視事
流涕辭讓不許
公元582年
開皇二年長孫覽元景山等伐陳,令節度諸軍
陳宣帝殂,以禮不伐喪奏請班師
蕭岩之叛,詔綏集江漢,甚得人和。
帝嘗問以取陳之策,曰:「江北地寒,田收差晚,江南土熱水田早熟
量彼收穫之際,微征士馬,聲言掩襲
賊必屯兵禦守,足得廢其農時
彼既聚兵,我更解甲再三若此,賊以為常。
後更兵,彼必不信猶豫之頃,我乃濟師登陸而戰,兵氣益倍。
江南土薄,舍多所有儲積,皆非地窖。
密遣行人,因風縱火,待彼修立,而更燒之。
不出數年,自可財力俱盡。
」帝用其策,由是陳人益弊。
公元589年
九年晉王廣大舉伐陳,以為無帥長史三軍皆取斷於
陳平晉王欲納陳主寵姬張麗華
曰:「武王滅殷,戮妲己
陳國不宜麗華
」乃命斬之。
王甚不悅
及軍還,以功加上柱國進爵國公賜物九千段,定食千乘縣千五百戶。
勞之曰:「公伐陳後,人云公反,朕已斬之。
君臣道合,非青蠅所間也。
遜位優詔不許
是後右衛將軍龐晃將軍盧賁等,前後於帝。
帝怒,皆被疏黜
因謂曰:「獨孤公猶鏡也,每被磨瑩皎然益明
未幾尚書都事姜曄、楚州行參軍李君才並奏稱水旱不調,罪由高熲,請廢黜之。
二人得罪而去,親禮逾密
帝幸并州,留居守
及還,賜縑五千匹,行宮一所為莊舍。
夫人賀拔寢疾中使顧問不絕
親幸其第,賜錢百萬,絹萬匹復賜千里馬
從容賀若弼言及陳事曰:「賀若弼先獻十策,後於蔣山苦戰破賊
文吏耳,焉敢猛將論功
」帝大笑時論嘉其有讓。
尋以其子表仁尚太子勇女,前後嘗賜,不可勝計
熒惑太微,犯左執法
術者劉暉私於曰:「天文不利宰相,可修德以禳之。
自安,以言奏之。
厚加賞慰
突厥犯塞,以元帥擊破之。
又出白道進圖入磧,遣使請兵,近臣欲反,帝未有所答,破賊而還
太子失愛,帝潛有廢立志,謂曰:「晉王有神告之,言王必天下
跪曰:「長幼有序不可廢。
」遂止。
獨孤皇后不可奪,陰欲去之。
初,夫人卒,後言於帝曰:「高僕射老矣,而喪夫人陛下何以不為之娶?
」帝以後言告流涕謝曰:「臣今已老,退朝齋居佛經而已
陛下垂哀之深,至於納室,非臣所原。
」帝乃止。
至是,愛妾產男,帝聞極歡不悅,曰:「陛下復信邪?
陛下欲為娶,存愛妾,面欺陛下,今其詐已見。
」帝由是
會議遼東固諫不可
不從,以元帥長史,從漢王遼東,遇霖潦疾疫不利而還
後言於帝曰:「初不欲行,陛上強之,妾固知無功矣。
」又帝以漢王年少,專委軍於
任寄隆重,每懷至公,無自疑意。
所言多不用,因甚銜之。
及還,泣言於曰:「免殺,幸矣!
」帝聞,彌不平
俄而上柱國王積以罪誅,當推覆之際,乃有禁中事,雲於得之
帝欲成罪,聞此大驚
上柱國賀若弼吳州總管文幹刑部尚書薛胄戶部尚書斛律孝卿兵部尚書柳述等明無罪,帝愈怒,皆以之屬吏
自是朝臣莫敢言。
竟坐免,以公就第
公元590年
未幾,帝幸秦王俊第,召侍宴
歔欷悲不自勝獨孤皇后亦對之泣,左右流涕
帝謂曰:「朕不負公,公自負朕也。
」因謂侍臣曰:「我于高熲兒子,雖或不見,常似目前
自其解落瞑然忘之,如本無高熲
不可以身要君,自雲第一也。
頃之國令陰事,稱:「其子表仁曰:「昔司馬仲達托疾不朝,遂有天下
公今遇此,安知非福?
於是大怒,囚內史省而鞫之。
憲司復奏他事,云:「沙門真覺嘗謂曰:'明年國有大喪
'尼令暉復云:'十七、八年皇帝有大厄。
十九年不可過。
」帝聞益怒,顧謂臣曰:「帝王豈可力求
孔丘大聖之才,作法垂于後代,甯不欲大位邪?
天命不可耳。
與子言,自比晉帝,此何心乎?
有司請斬之,帝曰:「去年虞慶則今茲斬王積,如更誅天下謂我何!
於是名。
初,僕射,其母誡之曰:「汝富貴已極,但有斫頭耳,爾其慎之!
由是常恐禍變
及此歡然恨色以為免禍
公元604年
煬帝即位,拜太常卿
時有詔收、齊故樂人天下散樂
奏:「此樂久廢。
今若征之,恐無識之徒棄本逐末遞相教習
」帝不悅
帝時侈靡聲色滋甚,又起長城之役。
甚病之,謂太常丞曰:「周天元好樂而亡,殷監不進,安可復爾
時帝遇啟人可汗恩禮過厚太府卿何稠曰:「此虜頗知中國虛實山川險易,恐為後患。
」復謂觀王雄曰:「近來朝廷殊無綱紀
有人奏之,帝以為訕謗朝政,誅之,諸子徙邊
公元600年
文武大略明達政務
及蒙任寄之後竭誠盡節進引貞良,發天下己任
蘇威楊素賀若弼、韓禽等皆所薦,各盡其用,為一代名臣
自余立功立事者,不可勝數
當朝執政二十年朝野推服,物無異議時致升平之力也。
論者以為真宰相
及誅,天下入不傷惜至今稱冤不已
所有奇策良謀損益時政削稿,代無知者。
盛道,位莒州刺史,徙柳城卒。
道弟弘德封應國公晉王記室;次弟表仁勃海郡
蜀郡
牛弘字裏仁安定鶉觚人也。
其先避難改姓遼氏
祖熾,本郡中正
父元,侍中工部尚書臨涇公,復姓牛氏
繈褓有相者見之,謂其父曰:「此兒當貴,善愛養之。
」及長,須貌甚偉,性寬裕好學博聞
歷位中外記室內史上士納言上士專掌文翰修起居注
襲封臨涇公,轉內史下大夫儀同三司
開皇初,授散騎常侍秘書監
典籍遺逸上表請開獻書之路,曰:
周德既衰,舊經紊棄
孔子大聖之才,開素王之業,憲章祖述,制《禮》刊《詩》,正五始而修《春秋》,闡《十翼》而《易》道。
秦皇馭宇吞滅諸侯先王墳籍掃地皆盡。
此則書之一厄也。
漢興,建藏書之策,置校書之官
孝成之代,遣謁者陳農遺書天下,詔劉向父子讎校篇籍
漢之典文于斯為盛。
王莽之末並從焚燼
此則書之二厄也。
光武嗣興,尤重經誥,未及下車,先求文雅
肅宗親臨講肄和帝數幸書林,其蘭台石室鴻都東觀秘牒填委,更倍於前。
孝獻移都吏人擾亂圖書縑帛,皆取為帷囊
所收而西,載七十餘乘,屬西京大亂一時燔蕩
此則書之三厄也。
魏文代漢,更集經典,皆藏在秘書內外三閣,遣秘書郎鄭默刪定舊文,論者美其硃紫有別。
晉氏承之,文籍尤廣。
晉秘書監荀勖定魏《內經》,更著《新簿》。
屬劉、石馮陵從而失墜
此則書之四厄也。
永嘉之後寇竊競興,其建國立家,雖傳名號,憲章禮樂寂滅無聞
劉裕平姚,收其圖籍,《五經》子史,才四千卷,皆赤軸青紙文字古拙並歸江左
秘書丞王儉依劉氏《七略》,撰為《七志》。
阮孝緒亦為《七錄》。
總其書數三萬餘卷
侯景度江,破滅梁室,秘省經籍,雖從兵火,其文德殿書史宛然猶存
蕭繹據有江陵遣將破平侯景,收文德書及公私典籍重本七萬餘卷,悉送荊州
周師入郢悉焚之於外城,所收十才一二。
此則書之五厄也。
後魏爰自幽方,遷宅伊洛日不暇給經籍闕如
周氏創基關右戎車未息
保定之始,書止八千,後加收集,方盈萬卷
高氏據有山東,初亦採訪,驗其本目,殘闕猶多。
東夏初平,獲其經史,四部重雜,三萬餘卷
所益舊書,五千而已
今禦出單本,合一萬五千餘卷部帙之間,仍有殘缺
比梁之舊目,止有其半。
至於陰陽河洛》之篇,醫方圖譜之說,彌復為少。
臣以經書仲尼迄今數遭五厄,興集之期,屬膺聖代
秘藏見書,亦足披覽,但一時載籍,須令大備
不可王府所無,私家乃有。
猥發明詔,兼開購賞,則異典必致觀閣斯積。
上納之,於是下詔獻書一卷,賚縑一疋。
一二年間,篇籍稍備。
進爵奇章公
三年,拜禮部尚書奉敕修撰五禮》,勒成百卷,行於當代
弘請依古制修立明堂上議曰:
公元589年
竊謂明堂者,所以通神靈,感天地出教化,崇有德。
黃帝合宮,堯曰五府,舜曰總章布政興教由來尚矣。
周官考工記》曰:「夏後氏代室堂脩二七,廣四脩一。
鄭玄注云:「脩十四步,其廣益四分脩之一,則廣十七步半也。
」「殷人重屋堂脩七尋四阿重屋
鄭云:「其脩七尋,廣九尋也。
」「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南北七筵
五室,凡室二筵
鄭玄:「此三者,或舉宗廟,或舉王寢,或舉明堂互言之明其制同也。
馬融王肅干寶所注,與鄭亦異,今不具出。
漢司徒馬宮夏後氏代室,室顯於堂,故命以室。
重屋,屋顯於堂,故命以屋。
周人明堂,堂大於夏室,故命以堂。
夏後氏益其堂之廣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為兩序間大夏後氏七十二尺。
」若據鄭玄之說,則夏室大於周堂,如依馬宮之言,則周堂大於夏室
後王轉文,周大為是。
之所言,未詳其義。
此皆去聖久遠,《禮》文殘缺先儒解說,家異人殊。
鄭注玉藻》亦:「宗廟路寢,與明堂同制
」《王制》曰:「寢不逾廟,明大小是同」。
今依鄭注,每室及堂,止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四尺有餘。
若以宗廟論之,袷享之日,周人旅酬六屍並後褷為七,先公昭穆二屍先王昭穆二屍合十一屍,三十六主,及君北面行事二丈之堂,愚不及此
若以正寢論之,便須朝宴
據《燕禮》:「諸侯宴則賓及卿大夫脫屨升坐
」是知天子宴,則三公九卿升堂
燕義》又:「席小卿次上卿
」言皆侍席。
止於二筵之間,豈得行禮
若以明堂論之,總享之時,五帝各於其室
青帝之位,須於木室內少北西面
太昊從食,坐於其西,近南北面。
祖宗配享者,又于青帝南,稍退西面
丈八之室,神位有三,加以簠簋豆籩牛羊之俎,四海九州美物咸設,復須席上升歌出樽反坫揖讓升降,亦以隘矣。
據茲而說,近是不然
劉向別錄馬宮、祭邕等所見當時有《古文明堂禮》、《王居明堂禮》、《明堂圖》、《明堂大圖》、《明堂陰陽》、《太山通義》、《魏文侯孝經傳》等,並說古明堂事。
其書皆亡,莫得而正。
今《明堂月令》者,鄭玄雲是呂不韋著,《春秋十二紀》之首章,禮家鈔合為記。
祭邕、王肅周公作,《周書》有《月令第五十三,即此也。
各有證明,文多不載。
束皙以為夏時書。
劉瓛:「不韋鳩集儒者,尋于聖王月令之事而記之。
不韋安能為此記?
」今案不得全稱周書,亦不可即為秦典其內有虞、殷之法,皆聖王仁恕之政也。
蔡邕為章名,又論之曰:「明堂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
也。
夏後氏代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
東曰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玄堂,內曰太室
聖人南面而聽,響明而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
故雖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
制度之數,各有所依。
方一百四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圓楣徑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也。
太廟明堂六丈通天屋徑九丈陰陽九六之變,且圓蓋方覆,九六之道也。
八闥以象卦,九室象州十二宮日辰
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四戶八牖九宮之數也。
戶皆外設而不閉,示天下以不藏也。
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黃鐘九九之實也。
二十八柱布四方四方七宿之象也。
堂高三尺,以應三統四向五色,各象其行。
水闊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氣,於外,以象四海。
王者大禮也。
」觀其模範天地則象陰陽,必據古文,義不虛出。
今若直取考工》,不參《月令》,青陽總章之號不得而稱,九月享帝之禮不得而用。
漢代二京所建,與此說悉同
建安之後海內大亂魏氏三方未平無聞興造
晉則侍中裴頠議「直為一殿,以崇嚴父之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
」宋、齊已還咸率茲禮,前王盛事於是不行
後魏代都所造,也自李沖,三三相重,合為九屋
簷不覆基,房間通街穿鑿處多,迄無可取。
及遷洛陽更加營構,五九紛競,遂至不成
宗祀之事,於焉靡托
皇猷遐闡化覃海外,方建大禮,垂之無窮。
弘等不以庸虛,謬當議限。
今檢明堂必須五室者何?
尚書帝命驗》曰:「帝者承天五府,赤曰文祖,黃曰神鬥,白曰顯紀,黑曰玄矩,蒼曰靈府
鄭玄注曰:「五府與周明堂同矣。
」且三代相沿,多有損益至於五室確然不變
夫室祭天,天實有五,若立九室四無所用
布政視朔,自依其辰。
鄭司農云:「十二月分在青陽左右之位」,不雲居室。
鄭玄亦云「每月于其時之堂而聽政焉。
」《禮圖》畫個,皆在堂偏,是以須為五室
明堂必須上圓下方者何?
孝經神契》曰:「明堂者,上圓下方八窗四達布政之宮。
」《禮記盛德篇》曰:「明堂四戶八牖上圓下方
是以須為圓方
明堂必須重屋者何?
案《考工記》,言「九階四旁夾窗門堂三之二,室三之一。
」殷、周不言者,明一同制。
殷言「四阿重屋,」周承其後不言屋,制亦盡同可知也。
其「殷人重屋」之下,本無五室之文。
鄭注云:「五室者,亦據以知之。
明周雲重屋,因殷則有,灼然可見
禮記明堂位》曰:「太廟天子明堂
」言魯為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禮樂,魯之太廟,與周之明堂同。
又曰:「復廟重簷刮楹達響,天子之廟飾。
鄭注:「復廟重屋也。
」據廟既重屋明堂不疑矣。
春秋》文公十三年太室屋壞,《五行志》曰:「前堂太廟中央太室,屋其上重者也。
服虔亦云「太室太廟上屋也。
」《周書· 作洛篇》曰:「乃立太廟宮路明堂,咸有四反坫重亢重廊。
孔晁注云:「重亢,累棟;重廊,累屋也。
」依《黃圖》所載,漢之宗廟皆為重屋
此去古猶近,遺法尚存是以須為重屋
明堂必須辟雍者何?
禮記盛德篇》云:「明堂者,明諸侯尊卑也。
外水辟雍
」《明堂陰陽錄》曰:「明堂之制,周圜行水左旋象天,內有太室,以象紫宮
」此則明堂水之明文也。
馬宮王肅以為明堂辟雍太學同處蔡邕盧植以為明堂靈台辟雍太學同實異名
云:「明堂者,取其宗祀之清貌,則謂之清廟,取其正室,則曰太室,取其堂,則曰明堂,取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周水圜如璧,則曰辟雍其實一也。
」其言別者,《五經通義》曰:「靈台望氣明堂布政辟雍養老教學
」三者不同
袁准鄭玄以為別。
歷代所疑,豈能輒定?
今據《郊祀志》云:「欲為明堂,未曉其制。
濟南公玉帶黃帝時《明堂圖》,一殿無壁,蓋之以水圜宮垣天子從之。
以此而言,其來則久。
漢中元二年,起明堂、辟
雍、靈台洛陽,並別處
明堂並有璧水李尤明堂銘曰「流水洋洋是也
以此須有辟雍
今造明堂,須以禮經為本。
形制依于周法度數取於《月令》,遺闕之處,參以餘書,庶使該詳沿革之理。
五室九階上圓下方四阿重屋四旁兩門,依《考工記》、《孝經》說。
堂方一百四十四尺,屋圓楣徑二百一十六尺,太室六丈通天屋徑九丈八闥二十八柱,堂高三尺四向五色,依《周書月令》論。
殿垣方在內,水周如外,水內徑三百步,依《太山》、《盛德記》、《觀禮經》。
仰觀俯察,皆有則象足以盡誠上帝,祗配祖宗弘風布教作范於後矣。
以時草創,未邊製作,竟寢不行
六年,除太常卿
九年,詔定雅樂,又作樂府歌詞撰定圓丘五帝凱樂,並議樂事
上議云:
公元57年
謹案禮,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
周禮》奏黃鐘,歌大呂,奏太蔟,歌應鐘,皆旋相為宮之義。
蔡邕明堂月令章句》曰:「孟春月則太蔟為宮,姑洗為商,蕤賓為角,南呂為徵,應鐘為羽,大呂變宮夷則變徵
他月放此。
」故先王之作律呂也,所以天地四方陰陽之聲。
揚子雲曰:「聲生於律,律生於辰。
」故律呂五行,通八風,曆十二辰,行十二月,迴圈轉運,義無停止
譬如立春木王火相,立夏火王土相,季夏餘分,土王金相立秋王水相,立冬水王木相。
遞相宮者,謂當其王月,名之為宮。
今若十一月不以黃鐘為宮,十三月不乙太蔟為宮,便是春木不王不相
豈不陰陽失度天地不通哉?
劉歆鍾律書》云:「春宮秋律百卉必凋秋宮春律萬物必榮;夏宮冬律雨雹必降;夏律,雷必發聲
」以斯而論,誠為不易
且律十二,今直為黃鐘一均,唯用七律,以外五律竟復何施?
恐失聖人製作本意
故須依《禮》作還相為宮之法。
上曰:「不須作旋相為宮,且作黃鐘一均也。
」弘又論六十律可行
謹案續漢書律曆志》:「元帝韋玄成京房樂府
對:'受學小黃焦延壽
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
下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十二律畢矣。
中呂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六十律畢矣。
十二律之變至於六十,猶八卦之變至於六十四也。
冬至之聲,以黃鐘為宮,太蔟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徵,南呂為羽,應鐘變宮蕤賓變徵
聲氣之元五音之正也。
故各統一日。
其餘以次運行當日各自為宮,而商徵以類從焉。
'又曰:'竹聲不可以度調,故作以定數。
准之狀如瑟,長一丈十三弦隱間九尺,以應黃鐘之律九寸
中央一弦,下畫分寸,以為六十律清濁之節。
'執始之類,皆自造。
受法焦延壽未知延壽所承也。
至元和元年待詔候鐘律般肜上言:'官無曉六十律以准調音者。
待詔嚴嵩,具以准法教其子宣,願召宣補學官主調樂器
'太史丞弘試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罷。
自此律家能為准施弦。
熹平六年東觀典律太子舍人張光問准意。
不知,歸閱舊藏,乃得其器,形制房書,猶不能定其弦緩急,故史官能辯清濁者遂絕。
可以相傳者,唯大榷常數候氣而已
據此而論,漢世已不能行。
沈約《宋志》曰:「詳案古典及今音家六十律無施于樂。
」《禮》云「十二管還相為宮」,不言六十。
封禪書》云「大帝使素女五十弦瑟而悲,破為二十五弦
假令六十律為樂得成,亦所不用,取大樂必易,大禮必簡之意也。
又議曰:
案《周官》云「大司樂成均之法。
鄭眾注云:「均,調也。
樂師主調其音。
」《三禮義宗》稱「《周官》奏黃鐘者,用黃鐘為調,歌大呂者,用大呂為調。
奏者謂堂下四縣,歌者謂堂上所歌。
但以一祭之間,皆用二調
」是知據宮稱調,其義一也。
六律六呂迭相為宮,各自為調。
今見行之樂,用黃鐘之宮,乃以林鐘為調,與古典有違。
案晉內書荀勖典記,以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之法,制十二笛。
黃鐘之笛,正聲黃鐘下徵林鐘,以姑洗清角
大呂之笛,正聲大呂下徵夷則
以外諸均,例皆如是
然今所用林鐘,是下征之調。
不取其正,先用其下,於理未通,故須改之。
上甚善其議,詔弘與姚察許善心何妥虞世基正定新樂
是後議置明堂,詔弘條上故事,議其得失
上甚敬重之。
楊素恃才矜貴賤侮朝臣,唯見弘未嘗不改容自肅。
素將突厥,詣太常與弘言別。
弘送中門而止,謂曰:「大將出征,故來敘別,何相送之近也?
」弘遂揖而退。
笑曰:「奇章可謂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
」亦不以屑懷
尋授大將軍,拜吏部尚書
時帝又令弘與楊素蘇威薛道衡許善心虞世基、崔子發等並召諸儒,論新禮降殺輕重
弘所立議,眾咸推服之。
獻皇后崩,王公已不下能定其儀注
楊素謂弘曰:「公舊學時賢所仰。
今日之事,決在於公。
」弘了不辭讓斯須之間,儀注悉備,皆有故實
歎曰:「衣冠禮樂盡在此矣,非吾所及也!
」弘以三年之喪
祥禫具有降殺期服十一月而練者,無所象法,以聞於帝。
下詔期練之禮,自弘始也。
弘在吏部先德後文才,務在審慎
雖致緩滯,所有進用,並多稱職
吏部侍郎高孝基鑒賞機晤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餘,跡似輕薄時宰以此疑之。
弘深識其真,推心任委
隋之選舉於斯為最,時論服弘識度之遠。
公元606年
煬帝之在東宮,數有詩書遺弘,弘亦有答。
嗣位,嘗賜弘詩曰:「晉家山吏部魏代盧尚書,莫言先哲異,奇才並佐餘。
學行時俗道素沖虛納言雲閣上,禮儀皇運初。
彝倫欣有敘,垂拱事端居。
」其同被賜詩者,至於文詞讚揚無如弘美
大業二年進位上大將軍
三年,改右光祿大夫
從拜恆嶽壇墠珪幣牲牢,並弘所定。
還下太行山煬帝嘗召弘入內帳,對皇后賜以同席飲食
親重如此
弘謂其子曰:「吾受非常之遇,荷恩深重
等子孫,宜以誠敬自立,以答恩遇之隆。
六年,從幸江都,卒。
傷惜之,賵贈甚厚。
歸葬安定,贈開府儀同三司光祿大夫文安侯諡曰憲
榮寵當世,而車服卑儉,事上盡禮,待下以仁,訥於言而敏於行。
上嘗令宣敕弘至階下不能言,退還拜謝雲並忘之。
上曰:「傳語小辯,故非宰臣任也。
」愈稱其質真。
大業之代,委遇彌隆
寬厚篤志幹學,雖職務繁雜書不釋手
室舊臣,始終信任悔吝不及,唯弘一人而已
弟弼,好酒而酗,嘗醉射殺駕車牛,弘還宅,其妻迎謂曰:「叔射殺牛。
弘聞無所怪問,直答曰:「作脯。
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殺牛,大是異事
」弘曰:「已知。
顏色自若讀書不輟
寬和如此
文集十二卷行於世。
長子方大,亦有學業,位內史舍人
次子方裕凶險仁心,在江都裴虔通謀殺逆,事見《司馬德戡傳》。
李德林字公輔博陵安平人
祖壽,湖州戶曹從事
父敬族,曆太學博士鎮遠將軍
魏靜帝時,命當世通人正定文籍以為校書,別在直閣省。
德林聰敏年數歲,誦左思蜀都賦》,十餘日便度。
高隆之見而歎異之,遍告朝士云:「若假其年,必為天下偉器
鄴京人士多就宅觀之,月餘車馬不絕
年十五,誦《五經》及古今文集日數千言
俄而該博墳典陰陽緯候無不通涉
屬文,詞核而理暢。
魏收嘗對高隆之謂其父曰:「賢子文筆,終當繼溫子升
隆之大笑曰:「魏常侍殊己嫉賢何不近比老彭,乃遠求溫子!」
年十六,遭父艱,自駕靈輿,反葬故里
嚴寒單縗跌足州里人物由是敬慕之。
居貧晳感軻,母氏多疾,方留心典籍無復宦情
其後母病稍愈,逼令仕進
齊任城王湝定州刺史,重其才,召入州館,朝夕同遊,殆均師友
後舉秀才尚書令楊遵彥考為上第,授殿中將軍
長廣王作相,引為丞相府行參軍
未幾,王即帝位累遷中書舍人,加通直散騎侍郎,別典機密
尋丁母艱以至孝聞,朝廷嘉之
百日奪情起復固辭不起
魏收陽休之論《齊書》起元事,百司會議
德林致書往復,詞多不載。
後除中書侍郎,仍詔修國史,時齊帝留情文雅,召入文林館,與黃門侍郎顏之推同判文林館事
累遷儀同三司
公元578年
周武帝平齊遣使就宅宣旨云:「平齊之利,唯在於爾,宜入相見
」仍令從駕長安,授內史上士詔誥格式及用山東人物,一以委之。
周武謂群臣曰:「我常日唯聞李德林與齊朝作書檄,我正謂其是天上人。
豈言今日得其驅使,復為我作文書,極為大異。
」神武公紇豆陵毅答曰:「臣聞明主聖王,得騏驎鳳皇為瑞,是聖德所感,非力能致之。
瑞物雖來,不堪使用
李德林來受驅策,亦是陛下聖德感致,有大才用,勝於騏驎鳳皇遠矣。
」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宣政末,授禦正下大夫
賜爵成安縣男
宣帝大漸隋文帝初受顧命,令邗國公楊惠德林曰:「朝廷賜令總文武事,今欲與公共成,必不得辭
德林答曰:「願以死奉公
」隋文大悅,即召與語。
劉昉鄭譯矯詔召隋文受命少主,總知內外兵馬事。
欲授隋文塚宰自攝大司馬為小塚宰
德林私啟:「宜作大丞相假黃鉞都督內外諸軍事
」遂以相府長史
相府司馬二人由是不平
德林相府屬,加儀同大將軍
未幾三方構亂指授兵略,皆與之參詳
軍書羽檄,朝夕頓至,一日之中,動逾百數
機速競發口授數人,文意百端不加治點
鄖公韋孝寬為東道元帥,師次永橋,沁水長,孝寬師未得度。
長史李詢密啟:「諸大將尉遲迥餉金。
」隋文得啟,以為憂,議欲代之。
德林曰:「臨敵代將,自古所難樂毅所以辭燕,馬服以之敗趙也。
公但以一腹心,明于智略,素為諸將所信伏者,速至軍所,觀其情偽
縱有異意,必不敢動。
」隋文曰:「公不發此言,幾敗大事
即令高熲馳驛軍所,為諸將節度,竟成大功
凡厥謀謨,皆此類也。
進授丞相府從事內郎
禪代之際,其相國百揆九錫殊禮詔策箋表璽書,皆德林之辭也。
隋文癸祚之日,授內史
初,將受禪虞慶則等勸隋文盡宇文氏德林固爭以為不可
隋文怒,由是品位不加,唯依班例,授上儀同進爵為子。
公元581年
開皇元年敕令太尉于翼高熲同修律令
訖,奏聞,別賜駿馬九環金帶
五年敕令撰錄相時文翰勒成五卷,謂之《霸朝雜集》。
隋文省讀訖,明旦德林曰:「自古帝王之興,必有異人輔佐
我昨讀《霸朝集》,方知感應之理。
昨宵夜長不得早見公面。
於是追贈其父定州刺史安平縣諡曰孝
隋文後幸鄴,德林以疾不從
敕書追之,後御筆注云:「伐陳事意,宜自隨也。
」時高熲上語曰:「德林若患未堪行,宜自至宅,取其方略
」帝以之付晉王廣
初,大象末文帝逆人王謙宅賜之,尋又改賜崔謙,帝令德林自選一好宅並莊店作替。
德林乃奏取逆人阿那衛國縣市店八十區為替。
九年車駕晉陽,店人表訴,稱地是平人物,高氏強奪,於內造舍。
上責德林
德林請勘逆人文簿及本換宅之意,上不聽,悉追店給所住者。
由是嫌之。
初,德林稱其父為太尉諮議,以取贈官李元操等陰奏之曰:「德林終於校書妄稱諮議
」上甚銜之。
至是,復庭議忤意因數之曰:「公為內史,典朕機密,比不預計議者,以公不弘耳。
朕方以孝天下,故立五教以弘之。
公言孝由天性何須設教
然則孔子孫當說《孝經》也?
罔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實忿之而未能發。
今當以一州相遣耳。
」因出為湖州刺史
在州逢旱,課人掘井溉田,為考司所貶。
歲餘,卒官,時年六十一。
大將軍廉州刺史諡曰文
將葬,敕令羽林百人,並鼓吹一部,以給喪事,祭乙太牢
德林美容儀,善談吐,器量沈深時人未能測。
齊任城王湝趙彥深魏收、陸仰大相欽重
德林少孤,未有字,魏收謂之曰:「識度天才必至公輔,吾輒以此字卿。
從宦已後,即典機密,性慎密,嘗言古不言溫樹何足稱也。
少以才學見知,及位望稍高,頗傷自任爭競之徒,更相譖毀
所以運屬興王,功參佐命,十餘年間竟不徙級。
撰文集,勒成八十卷遭亂亡失,見五十卷行於代。
百藥博涉多才詞藻清贍
大業末,位建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