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卷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六 東夷
作者: 唐 魏徵 等
類别:朝鮮 琉球國 日本
高麗 百濟 新羅 靺鞨 流求國 俀國
高麗
高麗之先,出自夫餘。夫餘王嘗得河伯女,因閉於室內,為日光隨而照之,感而遂孕,生一大卵,有一男子破殼而出,名曰朱蒙。夫餘之臣以朱蒙非人所生,咸請殺之,王不聽。及壯,因從獵,所獲居多,又請殺之。其母以告朱蒙,朱蒙棄夫餘東南走。遇一大水,深不可越。朱蒙曰:「我是河伯外孫,日之子也。今有難,而追兵且及,如何得渡?」於是魚鼈積而成橋,朱蒙遂渡。追騎不得濟而還。
公元前206年
朱蒙建國,
自號高句麗,以高為氏。
朱蒙死,子閭達嗣。至其孫莫來
興兵,遂并夫餘。至裔
孫位宮,以
魏正始中入寇西
安平,
毌丘儉拒破之。
位宮
玄孫之子曰
昭列帝,為
慕容氏所破,遂入丸都,焚其
宮室,
大掠而還。
昭列帝後為
百濟所殺。其
曾孫璉,
遣使後魏。璉
六世孫湯,
[1]在周
遣使朝貢,
武帝拜
湯上開府、
遼東郡公、
遼東王。
高祖受禪,湯復
遣使詣闕,
進授大將軍,
改封高麗王。歲
遣使朝貢不絕。
公元前204年
其國
東西二千里,
南北千餘里。都於
平壤城,亦曰
長安城,
東西六里,隨山
屈曲,
南臨浿水。復有國
內城、
漢城,並其
都會之所,其
國中呼為「
三京」。與
新羅每相
侵奪,
戰爭不息。官有
太大兄,次
大兄,次
小兄,
次對盧,次意侯奢,
[2]次烏拙,次太
大使者,次
大使者,次
小使者,次褥奢,次翳屬,次
仙人,凡十二等。復有
內評、
外評、
五部褥薩。人皆
皮冠,
使人加插
鳥羽。
貴者冠用
紫羅,飾以
金銀。服
大袖衫,
大口袴,素
皮帶,黃
革屨。
婦人裙襦加襈。
兵器與
中國略同。每
春秋校獵,
王親臨之。人稅布
五匹,穀
五石。
遊人則
三年一稅,
十人共
細布一匹。
租戶一石,次
七斗,下
五斗。
反逆者縛之於柱,爇而斬之,
籍沒其家。盜則償
十倍。
用刑既峻,
罕有犯者。樂有
五絃、琴、箏、
篳篥、橫吹、簫、
鼓之屬,吹蘆以
和曲。
每年初,
聚戲於
浿水之上,
王乘腰輿,列
羽儀以觀之。事畢,王以
衣服入水,分
左右為
二部,以
水石相濺擲,諠呼
馳逐,
再三而止。
俗好蹲踞,
潔淨自喜,以
趨走為敬,拜則曳
一脚,立各反拱,行必
搖手。性多
詭伏。
父子同川而浴,共室而寢。
婦人淫奔,俗多
遊女。有
婚嫁者,取
男女相悅,
然即為之,
男家送猪酒
而已,無
財聘之禮。
或有受財者,人共恥之。
死者殯於屋內,經
三年,擇
吉日而葬。居
父母及夫之喪,服皆
三年,
兄弟三月。
初終哭泣,葬則
鼓儛作樂以送之。埋訖,悉
取死者
生時服玩車馬置於墓側,
會葬者
爭取而去。敬
鬼神,多
淫祠。
公元597年
開皇初,頻有使入朝。及平陳之後,湯大懼,治兵積穀,為守拒之策。十七年,上賜湯璽書曰:
- 朕受天命,愛育率土,委王海隅,宣揚朝化,欲使圓首方足各遂其心。王每遣使人,歲常朝貢,雖稱藩附,誠節未盡。王既人臣,須同朕德,而乃驅逼靺鞨,固禁契丹。諸藩頓顙,為我臣妾,忿善人之慕義,何毒害之情深乎?太府工人,其數不少,王必須之,自可聞奏。昔年潛行財貨,利動小人,私將弩手逃竄下國。豈非修理兵器,意欲不臧,恐有外聞,故為盜竊?時命使者,撫慰王藩,本欲問彼人情,教彼政術。王乃坐之空館,嚴加防守,使其閉目塞耳,永無聞見。有何陰惡,弗欲人知,禁制官司,畏其訪察?又數遣馬騎,殺害邊人,屢騁姦謀,動作邪說,心在不賓。
- 朕於蒼生悉如赤子,賜王土宇,授王官爵,深恩殊澤,彰著遐邇。王專懷不信,恒自猜疑,常遣使人密覘消息,純臣之義豈若是也?蓋當由朕訓導不明,王之愆違,一已寬恕,今日以後,必須改革。守藩臣之節,奉朝正之典,自化爾藩,勿忤他國,則長享富貴,實稱朕心。彼之一方,雖地狹人少,然普天之下,皆為朕臣。今若黜王,不可虛置,終須更選官屬,就彼安撫。王若洒心易行,率由憲章,即是朕之良臣,何勞別遣才彥也?昔帝王作法,仁信為先,有善必賞,有惡必罰,四海之內,具聞朕旨。王若無罪,朕忽加兵,自餘藩國謂朕何也!王必虛心納朕此意,慎勿疑惑,更懷異圖。
- 往者陳叔寶代在江陰,殘害人庶,驚動我烽候,抄掠我邊境。朕前後誡勑,經歷十年,彼則恃長江之外,聚一隅之眾,惛狂驕傲,不從朕言。故命將出師,除彼凶逆,來往不盈旬月,兵騎不過數千。歷代逋寇,一朝清蕩,遐邇乂安,人神胥悅。聞王歎恨,獨致悲傷,黜陟幽明,有司是職,罪王不為陳滅,賞王不為陳存,樂禍好亂,何為爾也?王謂遼水之廣何如長江?高麗之人多少陳國?朕若不存含育,責王前愆,命一將軍,何待多力!慇懃曉示,許王自新耳。宜得朕懷,自求多福。
湯得書惶恐,將奉表陳謝,會病卒。子元嗣立。高祖使使拜元為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郡公,賜衣一襲。元奉表謝恩,并賀祥瑞,因請封王。高祖優冊元為王。
公元598年
明年,元率靺鞨之眾萬餘騎寇遼西,營州總管韋沖擊走之。高祖聞而大怒,命漢王諒為元帥,總水陸討之,下詔黜其爵位。時餽運不繼,六軍乏食,師出臨渝關,復遇疾疫,王師不振。及次遼水,元亦惶懼,遣使謝罪,上表稱「遼東糞土臣元」云云。上於是罷兵,待之如初,元亦歲遣朝貢。
公元611年
煬帝嗣位,天下全盛,高昌王、突厥啟人可汗並親詣闕貢獻,於是徵元入朝。元懼,藩禮頗闕。大業七年,帝將討元之罪,車駕渡遼水,上營於遼東城,分道出師,各頓兵於其城下。高麗率兵出拒,戰多不利,於是皆嬰城固守。帝令諸軍攻之,又勑諸將:「高麗若降者,即宜撫納,不得縱兵。」城將陷,賊輒言請降,諸將奉旨不敢赴機,先令馳奏。比報至,賊守禦亦備,隨出拒戰。如此者再三,帝不悟。由是食盡師老,轉輸不繼,諸軍多敗績,於是班師。是行也,唯於遼水西拔賊武厲邏,置遼東郡及通定鎮而還。
公元613年
九年,帝復親征之,乃勑諸軍以便宜從事。諸將分道攻城,賊勢日蹙。會楊玄感作亂,反書至,帝大懼,即日六軍並還。兵部侍郎斛斯政亡入高麗,高麗具知事實,悉銳來追,殿軍多敗。十年,又發天下兵,會盜賊蜂起,人多流亡,所在阻絕,軍多失期。至遼水,高麗亦困弊,遣使乞降,囚送斛斯政以贖罪。帝許之,頓於懷遠鎮,受其降款。仍以俘囚軍實歸。至京師,以高麗使者親告於太廟,因拘留之。仍徵元入朝,元竟不至。帝勑諸軍嚴裝,更圖後舉,會天下大亂,遂不克復行。
百濟
百濟之先,出自高麗國。其國王有一侍婢,忽懷孕,王欲殺之。婢云:「有物狀如雞子,來感於我,故有娠也。」王捨之。後遂生一男,棄之廁溷,久而不死,以為神,命養之,名曰東明。及長,高麗王忌之,東明懼,逃至淹水,夫餘人共奉之。東明之後,有仇台者,篤於仁信,始立其國于帶方故地。漢遼東太守公孫度以女妻之,漸以昌盛,為東夷強國。初以百家濟海,因號百濟。歷十餘代,代臣中國,前史載之詳矣。開皇初,其王餘昌遣使貢方物,拜昌為上開府、帶方郡公、百濟王。
其國
東西四百五十里,
南北九百餘里,
南接新羅,
北拒高麗。其都曰居
拔城。官有十六品:長曰左平,
[3]次
大率,次恩率,
次德率,次杅率,次奈率,
次將德,服
紫帶;次
施德,
皂帶;次固
德,
赤帶;次李
德,
[4]青帶;
次對德以下,皆
黃帶;次文督,
[5]次武督,次佐軍,次
振武,次剋虞,皆用
白帶。其
冠制並同,唯奈率
以上飾以
銀花。
長史三年一交代。
畿內為
五部,部有
五巷,
士人居焉。
五方各有
方領一人,方
佐貳之。方有
十郡,郡有將。其人雜有
新羅、
高麗、倭等,
[6]亦有
中國人。其
衣服與
高麗略同。
婦人不加粉黛,女
辮髮垂後,已
出嫁則
分為兩道,盤於
頭上。
俗尚騎射,讀
書史,能
吏事,亦知
醫藥、
蓍龜、
占相之術。以
兩手據地為敬。有
僧尼,多
寺塔。有
鼓角、
箜篌、箏、竽、箎、笛之樂,
投壺、
圍棊、
樗蒲、
握槊、
弄珠之戲。行
宋元嘉曆,以
建寅月為
歲首。
國中大姓有
八族,沙氏、燕氏、刕氏、解氏、貞氏、國氏、木氏、苩氏。
[7]婚娶之禮,
略同於華。
喪制如
高麗。有
五穀、牛、猪、雞,多
不火食。厥田
下濕,人皆
山居。有巨
栗。每以
四仲之月,王
祭天及
五帝之神。並其
始祖仇台廟於
國城,歲
四祠之。國
西南人
島居者十五所,皆有
城邑。
平陳之歲,有一戰船漂至海東𨈭牟羅國,其船得還,經于百濟,昌資送之甚厚,并遣使奉表賀平陳。高祖善之,下詔曰:「百濟王既聞平陳,遠令奉表,往復至難,若逢風浪,便致傷損。百濟王心迹淳至,朕已委知。相去雖遠,事同言面,何必數遣使來相體悉。自今以後,不須年別入貢,朕亦不遣使往,王宜知之。」使者舞蹈而去。
公元598年
開皇十八年,昌使其長史王辯那來獻方物,屬興遼東之役,遣使奉表,請為軍導。帝下詔曰:「往歲為高麗不供職貢,無人臣禮,故命將討之。高元君臣恐懼,畏服歸罪,朕已赦之,不可致伐。」厚其使而遣之。高麗頗知其事,以兵侵掠其境。
昌死,子餘宣立,死,子餘璋立。
公元607年
大業三年,璋遣使者燕文進朝貢。其年,又遣使者王孝鄰入獻,請討高麗。煬帝許之,令覘高麗動靜。然璋內與高麗通和,挾詐以窺中國。七年,帝親征高麗,璋使其臣國智牟來請軍期。帝大悅,厚加賞錫,遣尚書起部郎席律詣百濟,與相知。明年,六軍渡遼,璋亦嚴兵於境,聲言助軍,實持兩端。尋與新羅有隙,每相戰爭。十年,復遣使朝貢。後天下亂,使命遂絕。
公元614年
其南海行三月,有𨈭牟羅國,南北千餘里,東西數百里,土多麞鹿,附庸於百濟。百濟自西行三日,至貊國云。
新羅
公元594年
新羅國,在
高麗東南,居
漢時樂浪之地,
或稱斯羅。魏將
毌丘儉討
高麗,破之,奔
沃沮。
其後復歸故國,留者遂為
新羅焉。故其人雜有
華夏、
高麗、
百濟之屬,兼有
沃沮、
不耐、韓、獩之地。其王本
百濟人,自海逃入
新羅,遂王其國。
傳祚至
金真平,
開皇十四年,
遣使貢
方物。
高祖拜
真平為
上開府、
樂浪郡公、
新羅王。
其先附庸於
百濟,
後因百濟征
高麗,
高麗人
不堪戎役,
相率歸之,遂致
強盛,
因襲百濟附庸於
迦羅國。
[8] 其官有十七等:其
一曰伊罰干,貴如
相國;次伊尺干,次迎干,次破彌干,次
大阿尺干,次阿尺干,次乙吉干,次沙咄干,
次及伏干,次大奈摩干,次奈摩,次
大舍,次
小舍,次
吉土,
[9]次
大烏,次小烏,次造位。
外有郡縣。其
文字、
甲兵同於
中國。
選人壯健者悉入軍,烽、戍、邏俱有
屯管部伍。
[10]風俗、
刑政、
衣服,略與
高麗、
百濟同。每
正月旦相賀,王
設宴會,
班賚羣官。其
日拜日月神。
至八月十五日,
設樂,
令官人射,賞以馬布。其有
大事,則聚羣官
詳議而
定之。
服色尚素。
婦人辮髮繞頭,以雜綵及珠為飾。
婚嫁之禮,唯
酒食而已,
輕重隨貧富。
新婚之夕,
女先拜
舅姑,次
即拜夫。死有
棺斂,葬
起墳陵。王及
父母妻子喪,
持服一年。田甚
良沃,
水陸兼種。其
五穀、
果菜、
鳥獸物產,略與華同。
大業以來,歲遣
朝貢。
新羅地多
山險,雖與
百濟構隙,
百濟亦
不能圖之。
靺鞨
靺鞨,在
高麗之北,
邑落俱有
酋長,
不相總一。
凡有七種:其
一號粟末部,
[11]與
高麗相接,
勝兵數千,多
驍武,每寇
高麗中。其二曰伯咄部,在
粟末之北,
勝兵七千。其三曰
安車骨部,在伯咄
東北。其四曰拂𣵀部,在伯咄東。其五曰號室部,在拂𣵀東。其六曰
黑水部,在
安車骨西北。其七曰
白山部,在
粟末
東南。
勝兵並
不過三千,而
黑水部尤為
勁健。自拂𣵀以東,矢皆
石鏃,即古之
肅慎氏也。
所居多依山水,
渠帥曰
大莫弗瞞咄,
東夷中
為強國。有徒
太山者,俗甚
敬畏,上
有熊羆
豹狼,皆不
害人,人亦
不敢殺。
地卑濕,
築土如堤,
鑿穴以居,
開口向上,以梯
出入。
相與偶耕,土多
粟麥穄。
水氣鹹,
生鹽於
木皮之上。其畜多猪。嚼米為酒,飲之亦醉。
婦人服布,
男子衣
猪狗皮。俗以溺
洗手面,
於諸夷最為
不潔。其俗淫而妬,其妻
外婬,人有告其夫者,夫輒殺妻,殺
而後悔,
必殺告者,
由是姦婬之事終不
發揚。人皆
射獵為業,
角弓長三尺,
箭長尺有
二寸。常以七八月造
毒藥,傅矢以射
禽獸,中者立死。
開皇初,相率遣使貢獻。高祖詔其使曰:「朕聞彼土人庶多能勇捷,今來相見,實副朕懷。朕視爾等如子,爾等宜敬朕如父。」對曰:「臣等僻處一方,道路悠遠,聞內國有聖人,故來朝拜。既蒙勞賜,親奉聖顏,下情不勝歡喜,願得長為奴僕也。」其國西北與契丹相接,每相劫掠。後因其使來,高祖誡之曰:「我憐念契丹與爾無異,宜各守土境,豈不安樂?何為輒相攻擊,甚乖我意!」使者謝罪。高祖因厚勞之,令宴飲於前。使者與其徒皆起舞,其曲折多戰鬬之容。上顧謂侍臣曰:「天地間乃有此物,常作用兵意,何其甚也!」然其國與隋懸隔,唯粟末、白山為近。
煬帝初與高麗戰,頻敗其眾,渠帥度地稽率其部來降。拜為右光祿大夫,居之柳城,與邊人來往。悅中國風俗,請被冠帶,帝嘉之,賜以錦綺而褒寵之。及遼東之役,度地稽率其徒以從,每有戰功,賞賜優厚。十三年,從帝幸江都,尋放歸柳城。在塗遇李密之亂,密遣兵邀之,前後十餘戰,僅而得免。至高陽,復沒於王須拔。未幾,遁歸羅藝。
流求國
流求國,居海島之中,當建安郡東,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其王姓歡斯氏,名渴剌兜,不知其由來有國代數也。彼土人呼之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所居曰波羅檀洞,塹柵三重,環以流水,樹棘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間,琱刻禽獸。多鬬鏤樹,似橘而葉密,條纖如髮,然下垂。國有四五帥,統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鳥了帥,並以善戰者為之,自相樹立,理一村之事。男女皆以白紵繩纏髮,從項後盤繞至額。其男子用鳥羽為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製不同。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正方。織鬬鏤皮并雜色紵及雜毛以為衣,製裁不一。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珮。綴鐺施釧,懸珠於頸。織藤為笠,飾以毛羽。有刀、矟、弓、箭、劍、鈹之屬。其處少鐵,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輔助之。編紵為甲,或用熊豹皮。王乘木獸,令左右輿之而行,導從不過數十人。小王乘机,鏤為獸形。國人好相攻擊,人皆驍健善走,難死而耐創。諸洞各為部隊,不相救助。兩陣相當,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罵,因相擊射。如其不勝,一軍皆走,遣人致謝,即共和解。收取鬬死者,共聚而食之,仍以髑髏將向王所。王則賜之以冠,使為隊帥。無賦斂,有事則均稅。用刑亦無常准,皆臨事科決。犯罪皆斷於鳥了帥;不伏,則上請於王,王令臣下共議定之。獄無枷鎖,唯用繩縛。決死刑以鐵錐,大如筯,長尺餘,鑽頂而殺之。輕罪用杖。俗無文字,望月虧盈以紀時節,候草藥枯以為年歲。
人深目長鼻,頗類於胡,亦有小慧。無君臣上下之節,拜伏之禮。父子同牀而寢。男子拔去髭鬢,身上有毛之處皆亦除去。婦人以墨黥手,為蟲蛇之文。嫁娶以酒肴珠貝為娉,或男女相悅,便相匹偶。婦人產乳,必食子衣,產後以火自灸,令汗出,五日便平復。以木槽中暴海水為鹽,木汁為酢,釀米麪為酒,其味甚薄。食皆用手。偶得異味,先進尊者。凡有宴會,執酒者必待呼名而後飲。上王酒者,亦呼王名。銜杯共飲,頗同突厥。歌呼蹋蹄,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其死者氣將絕,舉至庭,親賓哭泣相弔。浴其屍,以布帛纏之,裹以葦草,親土而殯,上不起墳。子為父者,數月不食肉。南境風俗少異,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
有熊羆豺狼,尤多猪雞,無牛羊驢馬。厥田良沃,先以火燒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為刃,長尺餘,闊數寸,而墾之。土宜稻、粱、𢇲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木有楓、栝、樟、松、楩、楠、杉、梓,竹、籐、果、藥同於江表,風土氣候與嶺南相類。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酒肴,鬬戰殺人,便將所殺人祭其神。或依茂樹起小屋,或懸髑髏於樹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繫幡以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髏以為佳。人間門戶上必安獸頭骨角。
公元605年
大業元年,海師何蠻等,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希,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里。三年,煬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因到流求國。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復令寬慰撫之,流求不從,寬取其布甲而還。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夷邪久國人所用也。」帝遣武賁郎將陳稜、朝請大夫張鎮州率兵自義安浮海擊之。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至𪓟鼊嶼,又一日便至流求。初,稜將南方諸國人從軍,有崐崘人頗解其語,遣人慰諭之,流求不從,拒逆官軍。稜擊走之,進至其都,頻戰皆敗,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自爾遂絕。
倭國
公元608年
倭國,在百濟、新羅東南,水陸三千里,於大海之中依山島而居。魏時,譯通中國。三十餘國,皆自稱王。夷人不知里數,但計以日。其國境東西五月行,南北三月行,各至於海。其地勢東高西下。都於邪靡堆,則魏志所謂邪馬臺者也。古云去樂浪郡境及帶方郡並一萬二千里,在會稽之東,與儋耳相近。漢光武時,遣使入朝,自稱大夫。安帝時,又遣使朝貢,謂之倭奴國。桓、靈之間,其國大亂,遞相攻伐,歷年無主。有女子名卑彌呼,能以鬼道惑眾,於是國人共立為王。有男弟,佐卑彌理國。其王有侍婢千人,罕有見其面者,唯有男子二人給王飲食,通傳言語。其王有宮室樓觀,城柵皆持兵守衞,為法甚嚴。自魏至于齊、梁,代與中國相通。
公元600年
開皇二十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
[12]號阿輩雞彌,
遣使詣闕。
上令所司訪其
風俗。
使者言倭王以天為兄,以日為弟,天未
明時出
聽政,
跏趺坐,
日出便停
理務,
云委我弟。
高祖曰:「此
太無義理。」
於是訓令改之。王妻號
雞彌,
後宮有女
六七百人。名
太子為利歌
彌多弗利。無
城郭。
內官有十二等:
一曰大德,次
小德,次
大仁,次小仁,次
大義,次小義,次
大禮,次
小禮,次
大智,次
小智,次
大信,次
小信,員無定數。有
軍尼一百二十人,猶
中國牧宰。八十戶置一
伊尼翼,
如今里長也。十
伊尼翼屬一
軍尼。其
服飾,
男子衣裙襦,其袖
微小,履如屨形,漆其上,繫之於脚。
人庶多
跣足。
不得用金銀為飾。故
時衣橫幅,
結束相連而
無縫。頭亦無冠,但
垂髮於
兩耳上。至
隋,其
王始制冠,以錦綵為之,以
金銀鏤花為飾。
婦人束髮於後,
亦衣裙襦,裳皆有襈。攕
竹為梳,
編草為薦,雜皮為表,緣以
文皮。有弓、矢、刀、矟、弩、䂎、斧,
漆皮為甲,骨為
矢鏑。雖有兵,
無征戰。其
王朝會,必陳
設儀仗,奏其
國樂。戶可十萬。
其俗
殺人強盜及姦皆死,盜者計贓
酬物,無財者
沒身為奴。自餘
輕重,或流或杖。每
訊究獄訟,
不承引者,以木
壓膝,或張強弓,以弦鋸其項。或置
小石於
沸湯中,令所競者探之,云
理曲者即手爛。或置蛇
甕中,令取之,云曲者即
螫手矣。人頗
恬靜,罕
爭訟,少
盜賊。樂有
五弦、琴、笛。
男女多黥臂點面
文身,
沒水捕魚。
無文字,唯
刻木結繩。敬
佛法,於
百濟求
得佛經,
始有
文字。知
卜筮,尤
信巫覡。每至
正月一日,必射戲
飲酒,其餘
節略與華同。好
棊博、
握槊、
樗蒲之戲。
氣候溫暖,
草木冬青,
土地膏腴,
水多陸少。以
小環挂
鸕鷀項,令入水
捕魚,
日得百餘頭。俗無
盤俎,
藉以檞葉,
食用手餔之。
性質直,有
雅風。女
多男少,
婚嫁不取同姓,
男女相悅者即為婚。婦入
夫家,
必先跨犬,
[13]乃與夫
相見。
婦人不淫妬。
死者斂以
棺槨,
親賓就屍
歌舞,
妻子兄弟以
白布製服。
貴人三年殯於外,
庶人卜日而瘞。
及葬,置屍
船上,
陸地牽之,或以
小輿。有
阿蘇山,其石
無故火起接天者,俗
以為異,因行禱祭。
有如意
寶珠,其色青,大如
雞卵,夜則有光,云
魚眼精也。
新羅、
百濟皆以倭為
大國,多
珍物,並
敬仰之,恒
通使往來。
公元607年
大業三年,其王多利思比孤
遣使朝貢。
使者曰:「聞
海西菩薩天子重興
佛法,故遣
朝拜,兼
沙門數十人來學佛法。」其
國書曰「
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沒處天子無恙」
云云。帝覽之
不悅,謂
鴻臚卿曰:「
蠻夷書
有無禮者,勿復以聞。」
明年,上遣
文林郎裴清使於
倭國。
[14]度
百濟,
行至竹島,
南望𨈭
羅國,經都斯麻國,迥在
大海中。又
東至一支國,又至
竹斯國,又
東至秦
王國,其人同於
華夏,
以為夷洲,疑
不能明也。又經十餘國,達於
海岸。自
竹斯國以東,皆
附庸於倭。倭王遣
小德阿輩臺,從
數百人,
設儀仗,
鳴鼓角來迎。後十日,又遣
大禮哥多毗,從二百餘騎
郊勞。
既至彼都,其王與
清相見,
大悅,曰:「我聞
海西有大隋,
禮義之國,故遣
朝貢。我
夷人,僻在
海隅,不聞
禮義,
是以稽留境內,
不即相見。
今故清道飾館,以待
大使,冀聞
大國惟新之化。」
清答曰:「
皇帝德並二儀,
澤流四海,以王
慕化,故
遣行人來此
宣諭。」
既而引
清就館。
其後清遣人謂其王曰:「
朝命既達,請即
戒塗。」
於是設宴享以遣
清,
復令使者隨清
來貢方物。
此後遂絕。
公元608年
史臣曰:廣谷大川異制,人生其間異俗,嗜欲不同,言語不通,聖人因時設教,所以達其志而通其俗也。九夷所居,與中夏懸隔,然天性柔順,無獷暴之風,雖緜邈山海,而易以道御。夏、殷之代,時或來王。暨箕子避地朝鮮,始有八條之禁,疎而不漏,簡而可久,化之所感,千載不絕。今遼東諸國,或衣服參冠冕之容,或飲食有俎豆之器,好尚經術,愛樂文史,遊學於京都者,往來繼路,或亡沒不歸。非先哲之遺風,其孰能致於斯也?故孔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誠哉斯言。其俗之可採者,豈徒楛矢之貢而已乎?自高祖撫有周餘,惠此中國,開皇之末,方事遼左,天時不利,師遂無功。二代承基,志包宇宙,頻踐三韓之域,屢發千鈞之弩。小國懼亡,敢同困獸,兵連不戢,四海騷然,遂以土崩,喪身滅國。兵志有之曰:「務廣德者昌,務廣地者亡。」然遼東之地,不列於郡縣久矣。諸國朝正奉貢,無闕於歲時,二代震而矜之,以為人莫若己,不能懷以文德,遽動干戈。內恃富強,外思廣地,以驕取怨,以怒興師。若此而不亡,自古未之聞也。然則四夷之戒,安可不深念哉!
↑次對德以下皆黃帶次文督 北史百濟傳,「皆黃帶」在「次文督」下。 ↑其人雜有新羅高麗倭等 「倭」原作「俀」。按:古從「委」和從「妥」的字,有時可以通用。如「桵」或作「㮃」,「緌」或作「綏」。「俀」應是「倭」字的別體。本書煬帝紀上作「倭」。本卷和他處作「俀」者,今一律改為「倭」。 ↑因襲百濟附庸於迦羅國 通典一八五作「因襲加羅、任那諸國滅之。」據三國史記,有金官、古寧諸加邪國,均為新羅所併,疑「於」字是「諸」字之訛。 ↑烽戍邏俱有屯管部伍 通典一八五,「管」作「營」。 公元621年
↑粟末 原作「栗未」,據冊府九五六、新唐書黑水渤海靺鞨傳、通鑑武德四年胡注改。下同。 公元608年
↑多利思比孤 「比」原作「北」,據北史倭國傳、通典一八五、通鑑大業四年改。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