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北齐-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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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卷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

作者 魏收
孫紹 張普惠

孫紹

孫紹字世慶昌黎人
世仕慕容氏
祖志入國,卒於濟陽太守
父協,字文和上黨太守
少好學,通涉經史,頗有文才陰陽術數,多所貫涉
初為校書郎稍遷給事中,自長兼羽林監門下錄事
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為世知。
曾著釋典論,雖不具美,時有可存。
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治乖人理,雖合必離;作用失機,雖成必敗
此乃古今同然百王定法也。
伏惟大魏應天明命,兆啟無窮畢世後仁,祚隆七百。
二虢京門,下無嚴防;南、北二中,復闕固守
長安鄴城股肱之寄;穰城上黨腹背所憑。
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徵兵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節用應時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
持盈之體,何得而忽?
居安之辰,故應危懼矣。
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滯理望,而卑寒亦免。
士庶同悲,兵徒懷怨
中正賣望於下里,主按舞筆於上臺真偽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
使門齊身等,而涇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懸異
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心不忘亂。
故有棄本出,飄藏他土。
詭名託養,散在人間;或亡命山藪漁獵為命;或投仗強豪寄命衣食
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寒歸暖。
兼職人子弟,隨逐浮遊南北東西卜居莫定。
關禁不修任意取適
如此之徒,不可勝數
爪牙不復為用,百工爭棄其業。
混一之計,事實闕如考課之方,責辦無日
流浪之徒,決須精校
強敵窺時,邊黎伺隙內民不平久戍懷怨戰國之勢,竊謂危矣
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之者行權之勢也。
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恒,隨洿隆以收物。
文質應世,道形自安洿隆獲衷,權勢亦濟。
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
先帝時,律令並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
臣以令之為體,即帝王之身也,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經緯三才之倫,包羅六卿之職,措置風化之門,作用賞罰之要,乃是有為樞機世法大本也。
修令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精粗有在。
主議之家,太用古制
若全依古,高祖之法,復須昇降誰敢措意是非哉?
以是爭故,久廢不理
律令相須不可偏用,今律止,於事甚滯。
若令不班,是無典法臣下執事,何依而行?
臣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
是謂農夫盡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實懷於悒
未幾出除濟陰太守
還,歷司徒功曹參軍步兵長水校尉
正光初,兼中書侍郎,使高麗
還,為鎮遠將軍右軍將軍
久之,為徐兗和糴使。
還朝,大陳軍國利害不報
紹又表曰:「臣聞文質互用治道以之緝熙洿隆得時人物以之通濟
能事三靈仁洽九服
伏惟陛下應靈踐阼,沖明照物,宰輔忠純均美,既致昇平之基,應成無為之業。
漠北叛命隴右構逆中州驚擾民庶竊議,其故何哉
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
臣雖愚短,具鑒始末
往在代都,武質而治安中京以來文華政亂
故臣昔於太和極陳得失具論四方華夷心態高祖垂納,文應可尋。
延昌正光奏疏頻上,主者收錄不蒙報問,即日事勢乃至於此,盡微臣豫陳之驗。
東南竊號之豎,西北逆命之寇,豈得怨天,實尤人矣。
臣今不憂荒外,正慮中畿急須改張,以寧其意。
若仍持疑變亂尋作,肘腋一乖,大事去矣
然臣奉國四世欣戚是同,但職在冗散,不關樞密寧濟之計,欲陳無所可謂經緯甚多無機可織。
天下者,大器也。
一正難傾,一傾難正。
當今之危,躡足之急,臣備肉食痛心無已
泣血上陳,願垂採察
得言執事獻可替否寇逆獲除,社稷稱慶,雖死如生犬馬情畢。」
紹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懇切不憚犯忤
天性疏脫,言乍高下時人輕之,不見採納
紹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彈箏,紹後聞箏聲便涕泗嗚咽,捨之而去,世以此尚之。
驍騎將軍,使吐谷渾
還,為太府少卿
曾因朝見靈太后謂曰:「卿年稍老矣。
」紹曰:「臣年雖老,臣卿乃少。
[1]太后笑之。
右將軍太中大夫
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
紹於眾中吏部郎中辛雄於眾外,竊謂之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
駭愕不測所以
未幾河陰之難。
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
公元532年
建義初,除衞尉少卿將軍如故
金紫光祿大夫
永安中,拜太府卿
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曆,賜爵新昌子。
太昌初,遷左衞將軍右光祿大夫
永熙二年卒,時年六十九。
都督冀瀛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冀州刺史諡曰宣
子伯元,襲。
受禪,例降。
元弟叔利,右將軍太中大夫
從父弟瑜,濟州長史
瑜弟彝,字鳳倫
太和中,舉秀才
稍遷步兵校尉
卒於武邑太守
征虜將軍營州刺史
子伯融,出繼瑜後。
武定末,□□太守
融嫡弟子寬,開府曹參軍

張普惠

張普惠字洪賑常山九門人
身長八尺容貌魁偉
父曄,為齊州中水縣,隨父之縣,受業齊土專心墳典克厲不息
還鄉里,就程玄講習,精於三禮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窺覽,諸儒稱之。
公元495年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與劉桃符、石榮、劉道斌同員共直,頗為高祖所知
尚書令史
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僕射李沖曾至處,見普惠言論,亦善之。
世宗初,轉積射將軍
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啟普惠府錄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功衰在身,欲於七月七日集會文武北園馬射
普惠奏記曰:「竊聞三殺九親別疏昵之敍;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
皆因事飾情不易道者也。
然則莫大之痛,深於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於喪紀之內。
外者不可無節,故斷之以三年內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
禮,大練之日,鼓素琴
蓋推以即吉也。
小功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
曾子問曰:『相識喪服可以與於祭乎?
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
』祭既不與,疑無宴食之道。
又曰:『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
』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
』注云:『為其忘哀疾。
』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功之內,其可觀射乎?
雜記云:『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黨也不食
』食猶擇人,於射為惑。
伏見明教立射會之限,將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藝於北園行揖讓於中否
時非大閱,景涉妨農之節,國家縞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襲,釋而為樂,以訓百姓便是先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視子孫者也。
按射儀,射者以禮樂為本,忘而從事不可謂禮,鍾鼓弗設,不可謂樂。
捨此二者,何用射為?
七日之戲,令制無之班勞所施,慮違事體。
庫府空虛宜待新調,二三之趣,停之為便。
乞至九月備飾盡行然後狸首之章,宣矍相之令,聲軒懸,建雲鉦神民忻暢於斯時也。
伏惟明遠被,萬民是望,舉動所書,發言唯則,願更廣訪,賜垂曲採,管見之心,恕其讜言之責,則芻蕘無遺歌,輿人有獻誦矣。
澄意納其言,託辭自罷,乃答曰:「文武之道自昔成規明耻教戰振古常軌
今雖非公制而此承前,已有斯式,既不勞民損公,任其私射,復何失也?
且纂文習武,人之常藝,豈可於常藝之間,要須令制乎?
適欲依前州府相率王務之暇,肄藝良辰,亦未言費用庫物也。
禮,兄弟內除,明哀已殺;小功,客至主不絕樂。
聽樂則可,觀武豈傷?
直自事緣須罷,先以令停,方獲此請,深具來意。」
揚州,啟普惠羽林監鎮南大將軍開府主簿,尋加威遠將軍
普惠既為所知歷佐二藩,甚有聲譽。
旋京之日,裝束藍縷賚絹二十匹以充行資
還朝,仍羽林監
太妃憂,臣僚立碑頌,題碑欲云「康王元妃之碑。
訪於普惠
答曰:「謹尋朝典但有王妃,而無元字。
魯夫孟子稱『元妃』者,欲下與『繼室聲子相對
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無聲子仲子之嫌,竊謂不假『元』字以別名位
且以氏配姓,愚以為在生之稱。
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齊』,既葬,以諡配姓,故經書『葬我小君文姜氏』,[2]又曰『來歸夫人成風之襚』。
皆以諡配姓
古者婦人從夫諡。
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錫,乃萬代高事,豈容於定名之重,而不稱烈懿乎?
從之。
王師大舉重征鍾離普惠安樂王別將長史
班師,除揚烈將軍相州安北司馬
步兵校尉
後以本官河南尹丞。
世宗崩,坐與甄楷飲酒遊從免官
驍騎將軍刁整,家有舊訓,將營儉葬
普惠以為矯時太甚,與書論之。
事在刁雍傳。
故事免官者,三載之後一階而敍,若才優擢授不拘此限。
熙平中吏部尚書李韶普惠文學,依才優之例,宜特顯敍,敕除寧遠將軍司空倉曹參軍
朝議以不降階為榮。
任城王澄司空,表議書記,多出普惠
廣陵王恭北海王顥,疑為所生祖母服期三年博士執意不同,詔羣僚會議
普惠議曰:「謹按二王祖母皆受先朝,為二國太妃可謂受命天子,為始封之母矣。
喪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
傳曰:『貴父命也。
鄭注云:『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則士之妾子為母期。
父卒則皆得申。
』此大夫命其妾子,以為母所慈,猶曰貴父命,為之三年,況天子命其子為列國王,命其所生母為國太妃,反自同公子為母練冠之與大功乎?
輕重顛倒不可甚者也。
傳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則當服其親服
魯衞列國相為服期,判無疑矣。
何以明之?
喪服,『君為姑姊妹女子嫁於國君者』,傳曰:『何以大功
尊同也。
尊同,則得服其親服
諸侯之子公子公子不得先君
然則兄弟一體
位列諸侯,自以尊同得相為服,不可還準公子,遠厭天王
故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厭降
名例不同,何可亂也。
禮,大夫之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
太妃受命先帝光昭一國二王胙土茅社,顯錫大邦,舍尊同之高據,附不禰之公子,雖許蔡失位,亦不是過
服問曰:『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
公子雖厭,妻尚獲申,況廣陵北海,論封則封君之子,語妃則命妃之孫。
承妃纂重,遠別先皇,更以先后之正統,厭其所生之祖嫡,方之皇姑不以遙乎?
今既許其申服,而復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歟!
經曰,『為君之祖父母父母長子』,傳曰:『何以期?
父母長子君服斬,妻則小君
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
』今祖乃獻文皇帝諸侯不得祖之,母為太妃,蓋二王三年之證。
議者近背正經以附非類,差之毫毛,所失或遠。
天子尊則配天莫非臣妾何為命之為國母而不聽子服其親乎?
記曰:『從服者,所從亡,則已。
』又曰:不為君母之黨服,則為其母之黨服。
[3]所從既亡,不以親服其所生,則屬從之服於何所施?
若以諸王為公卿,便同大夫者,則當今之議,皆不須以國為言也。
今之諸王自同列國,雖不之國別置臣僚玉食一方不得諸侯言之。
敢據周禮,輒同三年。」
當時議者亦有同異
國子博士李郁於議罷之後,書難普惠
普惠據禮還答,鄭重三返,議遂屈。
諫議大夫
澄謂普惠曰:「不喜君得諫議,唯喜諫議得君。」
靈太后司徒胡國珍薨,贈相國太上秦公。
普惠以前后父無「太上」之號,詣闕上疏,陳其不可左右畏懼莫敢為通。
會聞胡家穿壙下墳有磐石,乃密表曰:
臣聞優名寶位,王者之所光錫;尊君愛親臣子所以慎終
必使勳績相侔號秩相可然後顯揚當時,傳徽萬代者矣。
竊見故侍中司徒胡公懷道含靈,實誕聖后,載育至尊母儀四海,近樞克唯允之寄,居論道之明。
故以功餘九錫,褒假鑾纛,深聖上加隆,極慈后之至愛,憲章天下不亦可乎?
而「太上」之號,竊謂未衷。
何者
易稱:「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故曰「大哉乾元」,又曰「至哉坤元」。
乾坤不可並大。
禮記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
嘗禘郊社尊無二上
明君不可並上。
伏見詔書,以司徒太上秦公,夫人太上秦君。
夫人蒙號於前,司徒繫之於後,尊光美盛矣。
竊惟高祖受禪獻文皇帝,故仰尊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
皇太后稱令以繫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於十亂,則司徒之為太上,恐乖繫敕之意。
春秋傳曰:葬稱公,臣子辭。
不可復加上也。
書曰:「茲予大饗先王,爾祖其從與饗之。
司徒位尊屬重,必當配饗先朝,稱太上以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漢祖創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曰「昭靈后」,乃帝者之事。
晉有「小子侯」,尚曰僭之於天子
司徒三公也,其可同號於帝乎?
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
」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天道虧盈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又曰:「困於上者必反於下,故受之以井。
」比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羣心悲惋,亦或天地神靈所以至戒,啟聖情。
伏願聖后回日月之明,察微臣之請,停司徒逼同之號,從卑下不踰之稱,畏困上之鑒,邀謙光之福,則天幸甚
聞見修德災變成善。
太戊所以興殷,桑穀以之自滅。
況今遷方始,當修革之會,愚以為無上之名,不可假之,脫譏於千載,恐貽不言之咎。
且君之於臣,比葬三臨之,禮也。
司徒為后父,實人臣也。
雖子尊不加於父,乃天下母以義斷恩不可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
況乃應坤之載,承天之重,而朔望司徒之殯,晨昏於郊墓之間,雖聖思蒸蒸,其不虞宜戒。
宸極嚴居,疲雲蹕道路,此亦億兆蒼生瞻仰失圖
伏願載馳不歸,存靜方之光大,則草木可繁,人靈斯穆。
臣職忝諫司,敢獻狂瞽,謹冒上聞,不敢宣露,乞垂省覽,昭臣微款,脫得奉謁聖顏曲盡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覽表,親至國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五品已上,博議其事,遣使普惠與相問答,又令侍中元叉中常侍賈璨監觀得失
任城王澄普惠曰:「漢高作帝,尊父為太上皇
聖母臨朝,贈父太上公,求之故實非為無準
且君舉作則何必循舊。
」對曰:「天子稱詔太后稱令,故周臣十亂文母預焉。
仰思所難,竊謂非匹。
曰:「前代太后亦有稱詔聖母自欲存謙光之義,故不稱耳,何得詔令之別,而廢嚴父之孝?
」對曰:「后父太上自昔未有
前代母后豈不尊崇其親,王何以不遠謨古義,而近順今旨。
未審太后何故謙於稱詔,而不謙於太上
竊願聖后終其謙光
太傅清河王懌曰:「昔在僭晉,褚氏臨朝殷浩褚裒書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況太上公致疑
」對曰:「褚裒以女輔政辭不入朝
淵源譏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
本稱其非,不記其是。
不謂殿下以此賜難。
侍中崔光曰:「張生表中引晉有小子侯出自鄭注非為正經
」對曰:「雖非正經之文,然述正經之旨。
好古習禮,復固斯難?
」御史中尉元匡因謂崔光曰:「張表云,晉之小子侯,以號同稱僭。
今者,太上公名太上皇,比晉小子,義似相類
不學不敢辨其是非
普惠對曰:「中丞既疑其是,不正其非,豈所望三獨
尚書崔亮曰:「諫議所見,正以太上之號不應施於人臣
然周有太公尚父,亦兼二名。
人臣尊重之稱,固知非始今日
普惠對曰:「尚父者,有德太上者,上中之上。
名同義異,此亦非並。
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有文子武子
然則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其同也?
普惠對曰:「文武者,德行之迹,故迹同則諡同
太上者,尊極之位,豈得通施臣下
廷尉少卿袁翻曰:「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
命數雖殊,同為上,何必上者皆是極尊
普惠厲聲曰:「禮有下卿上士[4]何止大夫與公!
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雙舉不得非極。
雕蟲小藝,微或相許至於此處,豈卿所及
甚有慚色,默不復言
任城王澄曰:「諫諍之體,各言所見至於用捨,固在應時
卿向答袁氏,聲何太厲?
普惠對曰:「所言若是,宜見採用;所言若非,懼有罪及。
是非須辨,非為苟競。
曰:「朝廷方開不諱之門,以廣忠言之路。
卿今意在向義,何云乃慮罪罰
」議者咸以太后當朝,志相崇順,遂奏曰:「張普惠辭雖不屈,然非臣等所同。
渙汗已流,請依前詔。
太后復遣元叉、賈璨宣令普惠曰:「朕向召卿與羣臣對議,往復既終,皆不同
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
羣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
後有所見,勿得難言
普惠於是令辭還。
初,普惠被召傳詔驊騮馬來,甚迅速佇立催去,普惠諸子憂怖涕泣
普惠謂曰:「我當休明之朝,掌諫議之職,若不所難言,諫所難諫,便是唯唯曠官尸祿
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復何恨。
朝廷有道汝輩勿憂。
」及議罷,旨勞還宅,親故賀其幸甚
中山莊弼遺書普惠曰:[5]明侯淵儒碩學,身負大才,秉此公方,來居諫職謇謇如也,諤諤如也。
一昨胡司徒第,當面折庭諍,雖問難鋒至,而應對響出,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柝裁警,終使羣后逡巡庶僚拱默,雖不見用於一時,固已傳美於百代
聞風快然,敬裁此白。
普惠美其此書,每為口實
普惠天下民調,幅度長廣尚書計奏復徵綿麻,恐其勞民不堪命上疏曰:
伏聞尚書奏綿麻之調,尊先皇之軌,夙宵惟度,忻戰交集
何者
聞復高祖舊典所以惟新;俱可復而不復所以違法
仰惟高祖大斗,去長尺,改重秤所以萬姓從薄賦。
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云幅度之間,億兆應有綿麻之利,故絹上稅綿八兩布上稅麻十五斤。
萬姓得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輕賦之饒,不適綿麻而已[6]歌舞以供其賦,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於上,億兆樂於下。
故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
此之謂也。
自茲以降漸漸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
伏惟皇太后臨朝之前陛下諒闇之日,宰輔不尋其本,知天下之怨綿麻不察輻廣度長、秤重、斗大,革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綿麻之調,以悅天下之心,此所謂悅之不以道,愚臣所以未悅者也。
尚書既知國少綿麻不惟法度之□易,[7]民言可畏,便欲去天下大信,棄已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之失,奏求還復綿麻,以充國用。
不思中大綿麻,而羣官共竊之。
愚臣以為於理未盡
何者
宮人請調度,[8]衣物,必度忖秤量
絹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猶不計其廣;絲綿,斤兼百銖之剩,未聞依律罪州郡
一匹之濫,一斤之惡,則鞭戶主連三長,此所以教民以貪者也。
百官請俸人樂長闊,并欲厚重無復準極。
得長厚重者,便云其州能調絹布精闊且長,橫發美譽,以亂視聽;不聞嫌長惡廣,求計還官者。
百司所以仰負聖明也。
若必綿麻者,謂宜先令四海其所由,明立嚴禁復本幅度,新綿麻之典,依太和之稅。
其在庫絹布并及絲綿不依典制者,請遣一尚書太府卿左右藏令,依今官度官秤,計其斤兩廣長,折給請俸之人。
常俸之數,千俸所出,以布綿麻,亦應其一歲之用。
[9]使天下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高祖之軌中興神龜明明慈信照布於無窮,則孰不幸甚
伏願亮臣悾悾之至,下慰蒼生之心。
普惠又表乞朝直之日,時聽奉見
自此之後,月一陛見
又以肅宗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曰:「臣聞明德卹祀成湯光六百之祚;嚴父配天孔子周公其人也。
故能馨香上聞,福傳遐世
伏惟陛下重暉纂統欽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佇望,故宜敦崇祀禮,咸秩無文
告朔朝廟不親明堂嘗禘郊社,多委於有司
觀射遊苑,躍馬騁中,危而非典,豈清蹕之意。
不思之冥業,損巨費生民
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
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
愆禮忤時人靈未穆。
愚謂從朝夕之因,[10]求秖劫之果,未若萬國之忻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者也。
伏願淑慎威儀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明發不寐潔誠禋祼
孝悌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四海,則一人有喜兆民賴之。
然後精進三寶信心如來
由禮深,故諸漏可盡;法隨禮積,故彼岸可登。
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折之秩。
已興之構,務從簡成;將來之造,權令停息
仍舊亦可,何必改作
節用愛人法俗俱賴。
臣學不經遠,言多孟浪忝職其憂,不敢默爾
」尋別敕付外,議釋奠之禮。
史官日蝕豫敕罷朝
普惠以逆廢非禮上疏陳之。
又表論時政得失
一曰,審法度,平斗尺,租調務輕,賦役務省。
二曰,聽輿言,察怨訟,先皇舊事不便於政者,請悉追改
三曰,進忠謇,退不肖任賢勿貳,去邪勿疑。
四曰,興滅國,繼絕世,勳親之胤,所宜收敍
書奏肅宗靈太后普惠宣光殿,隨事難詰延對移時
令曰:「寧有先皇之詔,一一翻改
普惠僶俛不言
令曰:「卿似欲致諫,故以左右有人不肯苦言
朕為卿屏左右,卿其盡陳之。
」對曰:「聖人之養庶物愛之如傷,況今二聖纂承洪緒,妻承夫,子承父,夫、父之不可安然仍行,豈先帝傳委之本意
仰惟先帝行事或有司之謬,或權時所行,在後以為可者,皆追而正之。
聖上忘先帝之自新不問理之伸屈一皆抑之,豈蒼生黎庶仰望聖德
太后曰:「小小細務,一一翻動更成煩擾
普惠曰:「聖上之養庶物,若慈母之養赤子
赤子臨危壑,將赴水火,以煩勞不救,豈赤子所望慈母
太后曰:「天下蒼生,寧有如此苦事
普惠曰:「天下親懿,莫重於太師彭城王,然遂不免枉死
微細之苦,何可得無
太后曰:「彭城之苦,吾已封其三子何足復言
普惠曰:「聖后彭城三子天下莫不至德,知慈母在上
所以重陳者,凡如此枉,乞垂聖察
太后曰:「卿云興滅國,繼絕世』,滅國絕世,竟復誰是?
普惠曰:「昔淮南逆終,漢文封其四子,蓋骨肉不可棄,親親故也。
竊見故太尉咸陽王冀州刺史京兆王,乃皇子皇孫一德之虧,自貽悔戾,沉淪幽壤,緬焉弗收,豈是興滅繼絕之意?
收葬二王,封其子孫愚臣之願。
太后曰:「卿言有理,朕深戢之,當命公卿博議此事。」
任城王澄薨,普惠吏民之義,又其恩待,朔望奔赴至於禫除,雖寒暑風雨無不必至
嘉賞普惠,臨薨,啟為尚書右丞
靈太后既深悼覽啟從之。
詔行之後尚書諸郎普惠地寒不應便居管轄相與為約,並欲不復上省,紛紜多日乃息。
公元521年
正光二年,詔遣楊鈞蠕蠕阿那瓌還國
普惠謂遣之將貽後患上疏曰:「臣聞乾元利貞為大,非義則不動;皇王博施為功,非類則不從。
能始萬物而化天下者也。
伏惟陛下叡哲欽明道光虞舜八表宅心九服清晏
蠕蠕相害於朔垂,妖師扇亂江外,此乃封豕長蛇不識王度天將悔其罪,所以皇魏
荼毒之,辛苦之,令知至道之可樂也。
安民以悅其志,恭己以懷其心。
先自勞擾艱難下民興師郊甸之內,遠投荒之外,救累世勁敵可謂無名之師
諺曰『唯亂門之無過』,愚情未見其可。
當是邊將窺竊一時之功,不思兵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者也。
白登之役,漢祖親困之。
樊噲欲以十萬眾橫行匈奴中,季布以為不可,請斬之。
千載以為美。
況今旱酷異常聖慈降膳,乃以萬五千人使楊鈞為將而欲定蠕蠕忤時而動,其可濟乎?
阿那瓌投命皇朝,撫之可也,豈容困疲兆民以資天喪之虜。
莊公納子糾,以致乾時之敗;魯僖以邾國,而有懸冑之耻。
蠕蠕時亂,後主繼立,雖云散亡,姦虞難抑。
脫有井陘之慮,楊鈞之肉其可食乎!
高車蠕蠕連兵積年飢饉相仍,須其自斃,小亡大傷,然後一舉而并之。
此卞氏之高略所以獲兩虎,不可不圖之。
土山告難簡書相續,蓋亦無能為也,正與今舉相會,天其或者欲以告戒人,不欲使南北兩疆,並興大眾
狂狡構間其間,而復事連中國,何以寧之?
宰輔欲好小名不圖安危大計,此微臣所以寒心者也。
那瓌不還,負何信義
此機之際,北師宜停。
言不及義文書經過不敢不陳。
兵猶火也,不戢自焚
二虜自滅之形,可以殷鑒
伏願輯和萬國,以靜四疆混一之期,坐而自至矣。
臣愚多違,必無可採,匹夫之智,願以呈獻
表奏,詔答曰:「夫窮鳥歸人,尚或興惻,況那瓌嬰禍流離,遠來依庇,在情在國,何容弗矜。
且納亡興喪,有國大義皇魏堂堂,寧廢斯德。
後主亂亡,似當非謬,此送彼迎,想無拒戰
國義宜表,朝算已決,卿深誠厚慮,朕用嘉戢。
此段機略不獲相從,脫後不逮,勿憚匡言。」
蕭衍義州刺史僧明舉城歸順揚州刺史長孫稚別駕封壽入城固守,裴邃、湛僧率眾攻逼,詔普惠持節東道行臺,攝軍司赴援之。
軍始渡淮,而封壽已棄城單馬而退。
軍罷還朝
蕭衍弟子西豐侯正德詐稱降款朝廷頗事當迎,普惠上疏,請赴揚州,移還蕭氏不從
俄而正德果逃還。
涼州刺史石士基、行臺元洪超贓貨被繩,以普惠右將軍涼州刺史,即為西行臺。
以病辭免
光祿大夫右丞如故
先是仇池武興羣氐數反,西垂郡戍租運久絕。
普惠本官持節西道行臺
、華、東秦七州兵武三萬人,任其召發,送南秦東益二州兵租,分付諸戍其所部將統,聽於關西牧守之中隨機召遣軍資板印之屬,悉以自隨
普惠南秦,停、華、東秦六州兵武,召秦州兵四千人分配四統;令送租兵連營接柵,相繼而進,運租車驢隨機輸轉
別遣中散大夫封答慰喻南秦員外常侍楊公宣勞東益氐民。
於時南秦氐豪吳富聚合兇類所在邀劫
公熙既至東益州刺史魏子建密與普惠書,言公熙舊是蕃國之胤,而諸氐與相見者,必有陰私言,宜加圖防。
普惠符攝公熙,令赴南秦
公熙果已密遣從兄山虎吳富同逆,又妄自說鄉里,紛動羣氐,託云與崔南秦有隙,拒而不赴
租達平落吳富等果脅車營,實公熙所潛遣也。
吳富雖為左右所殺,而徒黨猶盛。
秦□所綰武都武階,租頗得達。
東益羣氐先款順,故廣業、仇鳩、河池三城便得入。
其應入東益十萬石租,皆稽留費盡,升斗不至鎮戍兵武,遂致飢虛,咸恨普惠經略不廣
事訖,普惠拜表按劾公熙
還朝賜絹布一百段。
時詔訪冤屈普惠上疏曰:
詩稱文王孫子本枝百世」,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
所以明德睦親維城作翰
漢祖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國以永存,爰及苗裔
」又申之以丹書之信,重之以白馬之盟。
其以強大分王,罪犯蹙邑者,蓋有之矣,未聞父基子構,世載忠賢,一死一削,用為恒典者也。
尚書令臣肇,未能遠稽古義,近究成旨,以初封之詔,有親王二千戶、始蕃一千戶、二蕃五百戶、三蕃三百戶,謂是親疏世減之法;又以開國五等,有所減之言,以為世減之趣。
立格奏奪,稱是高祖本意,仍被旨可。
差謬之來,亦已甚矣。
遂使勳親懷屈,幽顯同冤,紛訟彌年,莫之能息。
臣輒遠研旨格,深窮其事,世變減奪,今古無據
又尋詔書,稱昔未可采,今始列辭,[11]豈得混一,罔分久近也。
[12]故樂良、樂安,同蕃異封;廣陽安豐屬別戶等
安定之嫡,邑齊親王河間戚近,更從蕃食。
是乃太和降旨,初封之倫級,勳親兼樹,非世減之大驗者也。
博陵襲爵,亦在太和之年,時不世減,以父嘗全食,足戶充本,同之始封,減從今式。
如此,則減者減其所之外,足者足其所減之內。
減足之旨,乃為所貢所食耳。
欲使諸王開國,弗專其民,賦役之差,貴賤有等
準擬周禮公侯伯子貢稅之法,王食其半,公食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分之一。
是以新興得足充本,清淵吏多減戶
故始封承襲俱稱。
所減謂減之以貢,食謂食之於國,斯實高祖霈然之詔。
減實之理,聖明自釋,求之史帛,猶有未盡
尚書臣琇疑減足之參差,旨又判之,以開訓所減之旨,可以不疑於世減矣。
而臣肇弗稽往事,曰五等有所減之格,用為世減之法;以王封有親疏之等,謂是代削之條。
妄解成旨雷同世奪。
以此天下,民其從乎!
太傅任城文宣王臣澄樞弼累朝,識洞今古,為尚書之日,殷勤執請,孜孜重議
被旨不許於此遂停。
又律罪例減,及先帝緦麻;令給親恤,止當世有服
律、令相違威澤異品
使七廟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則爵祿無窮枝庶則屬內貶絕
儀刑作孚億兆何觀。
一人吁嗟,尚曰虧治。
諸王五等,各稱其冤;七廟之孫,並訟其切。
陳訴之案,盈於省曹,朝言巷議咸云其苦。
恐非先王所以萬國,親諸侯,睦九族之義也。
臣猥忝今任,於茲五年推尋旨格,謂無世減之理。
請近遵高祖減食之謨,遠循百代象賢之誥,退由九伐,進從九儀,則刑罰有倫,封不虛黜。
斯乃文王所以克慎,不敢侮於鰥寡而況公侯伯子男乎?
今旨訪冤滯,愚以此大者
求尋光錫之詔,并諸條格,所奪所請,事事窮審
諸王開國非犯削奪者,並求還復
其昔嘗全食,足戶充本,減從令式者,從前則力多於親懿,全奪則減足之格不行,愚謂祿力並應依所□之食而食之。
若是則力少蕃王粟帛仍本戶邑雖盈之減。
兩秦既有全食足戶之異,[13]不得同於新封之力耳。
親恤所裒,請依律斷。
伏惟親親尊賢,位必功立。
尊賢司民可不慎乎?
親親以牧族,其可棄乎?
如脫蒙允,求以旨判為始,其前來吏秩,悉年久不追。
臣又聞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咸有一德殷湯所以革夏。
故能上令下從風動草偃,畏之如雷電敬之明神
是以天子家天下,綏萬國,若天之無不覆,地之無不載。
遷都之構,庶方子來,汎澤所沾,降及陪皂。
寧有岳牧二千石縣令、丞、尉、治中別駕諸軍幢,受命朝廷,而可不預乎?
此之班駁雲雨不平,謂是當時有司出納之未允。
何以明之?
仰尋世宗詔書百官普進一級中有朝臣刺史登時褒授,則內外貴賤莫不同澤
覆奏稱爰及陪皂,明無不逮。
自後人率其心紛綸盈庭嫌少,誤惑視聽
[14]限以汎前,更為年斷。
六年三年之考,以意折之;汎前、汎後之歲,隔而絕之。
遂使如綸之旨,頓於一朝
汎前六年上第者全不得汎,三年上第者蒙半階而已
汎前汎後合考者隔絕不得,無考者無折而全。
汎前汎後,有考無考,並蒙全汎。
與否乖違勤舊彌屈。
差若毫釐,謬以千里,其此之謂乎?
易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下,[15]可不慎歟!
」言之不從無以抑之,遂奏奪牧守外祿,全不與汎。
散官改為四年之考,汎前者八年一階
政令不一冤訟惟甚,與而復奪,其本在茲。
致使邀駕擊鼓者,無理以加其罪;誹謗聽者無辭以抑其言。
噂𠴲所由生,慢勃所由起。
琴瑟不調,澆而更張
[16]善人,國之本也,其可棄乎?
詩云:「樂只君子邦家之基。
堯典曰:「克明俊德
呂刑曰:「何擇非人
周官曰:「官弗必備惟其人。
咎繇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
」詩云:「人之云亡邦國殄悴
」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孔子曰:「不患貧而患不均
[17]如此,則官必擇人,汎則宜溥。
請遠遵正始元旨,近準聖明二汎,內外百官悉同一階不以汎前折考,不以散任增年,則同雲共澍,四海均洽
如謂未可,宜以權理折之。
易曰:「聖人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
春秋傳曰:「一曰擇人
如此,則乃可無汎,不可無考。
守宰之汎,既以追奪則百官之汎,不應獨霑。
溥澤既收,復誰敢怨!
三載之考,興於太和;再周之陟,通於景明
閑劇祿力,自有加減
陪臣以事省降,而考則三年朝官既祿等平曹,更四周乃陟。
考祿參差,各稱其枉。
一日從軍征戍苦於煩任終年專使決斷,重於陪臣恒上。
若通為三載之考,無汎隔折,則各盈其分,亦足以近塞羣口,遠綏四方
日昳求賢,猶有所失,況不遵擇人之訓,唯以停久而進乎?
自今已後考黜願以三宅革心,選進願以三儁居德。
書曰:「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非其人,惟爾弗任。
」斯周道所以佑辟康民敢不敬守。
忝官樞副,毗察冤訟寤寐惟省,謂宜追正愚固所陳,萬無可採。
出除左將軍東豫州刺史
淮南九戍、十三郡,猶因蕭衍前弊,別郡異縣之民錯雜居止
普惠依次括比省減郡縣上表陳狀
詔許之。
宰守因此綰攝有方姦盜不起,民以為便。
蕭衍遣將胡廣來寇安陽軍主陳明祖等脅白沙鹿城二戍又遣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達等竊陷石頭戍,徑據安陂城。
郢州新塘之賊,近在州西數十里。
普惠前後命將拒戰,並破之。
公元525年
普惠不營財業,好有進舉,敦於故舊
冀州人堅固少時與其遊學,早終,其子長瑜,普惠每於四時請祿,無不減贍給其衣食
及為豫州,啟長瑜解褐,攜其合門拯給之。
孝昌元年三月,在州卒,時年五十八。
平北將軍幽州刺史諡曰宣恭
長子榮儁,武定末齊王相府屬。
儁弟龍子揚州驃騎長史

【論】

史臣曰:孫紹關右之士,[18]又能指論世務,亦其志也。
張普惠明達典故強直從官侃然不撓,其有王臣之風矣。

校勘

  • 臣卿乃少 諸本「卿」作「節」,北史卷四六孫紹傳、冊府卷九四六一一一四二頁作「卿」。
    孫紹這時官太府少卿故作此語,「節」字訛,今據改。
  • 葬我小君文姜氏 北史卷四六張普惠傳無「氏」字。
    春秋莊公二十二年經文本無「氏」字,這裏當是衍文
  • 又曰不為君母之黨服則為其母之黨服 按禮記未見此語,唯服問云:「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繼母之黨服。
    」疑普惠即用此文而倒其辭,則「君」字當是「繼」字之訛
    普惠奏疏引經文與今傳本有出入或是誤記,或當時傳抄本有異文不悉出校記。
  • 禮有下卿上士 冊府卷五四一六四九四頁下卿」作「上卿」。
    按這是張普惠袁翻上公」「上大夫」的話,所重在「上」字,諸本作「下卿」當訛。
  • 中山莊弼遺書普惠曰 北史卷四六「莊」作「杜」。
    北齊書卷二四杜弼傳云:「中山曲陽人也。
    當即其人。
    這裏「莊」字當是形近而訛。
  • 不適綿麻而已 通鑑卷一四八四六三六頁「適」作「啻」,疑是。
  • 不惟法度之□易 冊府卷五三0六三三六頁闕字作「幅」,不可解,今不補
  • 宮人請調度 按上云「羣官共竊之」,下云「百官請俸」,疑「宮人」乃「官人」之訛。
  • 常俸之數千俸所出以布綿麻亦應其一歲之用 按語晦澀,疑有訛脫
  • 愚謂從朝夕之因 通鑑卷一四八四六三六頁「從」作「修」,疑是。
  • 今始列辭 諸本「辭」作「璧」,旁注「疑」字,冊府卷四七二五六三七頁作「辭」。
    按「列璧」無義,今據改,並刪「疑」字。
  • 豈得混一罔分久近也 諸本「罔」訛「內」,今據冊府同上卷頁改。
  • 若是則力少蕃王既有全食足戶之異 按語不可解,疑有訛脫
  • 自後人率其心紛綸盈庭嫌少誤惑視聽 冊府卷四七二五六三八頁無「嫌少」二字
    按「嫌少」上下疑有脫文冊府是以不可通,刪二字,但讀作「其心紛綸盈庭嫌少」,亦可通,今仍之。
  • 易曰言行子之所以動天下 冊府卷四七二五六三九頁天下」作「天地」。
    按今傳本易繫辭作「天地」。
    或是府據傳本改,今仍之。
  • 澆而更張 冊府卷四七二五六三九頁「澆」作「弛」,疑是。
  • 不患貧而患不均 冊府同上本同明本「貧」作「寡」。
    按論季氏作「寡」,與「不患貧而患不安」為對文這裏「貧」字當誤
  • 公元前209年
  • 孫紹關右之士 北史卷四六孫紹傳論「右」作「左」。
    孫紹昌黎人,「關右」「關左」皆不合當是閭左」之訛。
    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
    索隱以為富強居右貧弱居左
    閭左之士」指出非世大族
    北史「左」字尚未訛,「閭」亦已訛「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