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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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四十二 周朗 沈懷文

周朗字義利汝南安成人也。
祖文,黃門侍郎
父淳,宋初貴達,官至侍中太常
兄嶠,尚高祖四女宣城公主
二女建平王宏廬江王褘。
貴戚顯官元嘉末,為吳興太守
賊劭弒立,隨王誕舉義會稽,劭加嶠冠軍將軍檄又至。
嶠素懼怯回惑不知所從,為府司馬丘珍孫所殺。
朝庭明其本心國婚如故
公元450年
少而愛奇,雅有風氣,與嶠志趨不同,嶠甚疾之。
初為南平王鑠冠軍行參軍太子舍人司徒主簿,坐請急待對除名
又為江夏王義恭太尉參軍
元嘉二十七年春朝議當遣義恭出鎮彭城,為北討大統
聞之解職
義恭出鎮,府主簿羊希從行,與書戲之,勸令獻奇進策
報書曰:
羊生足下:豈當適使人進哉,何卿才之更茂也。
宅生結意,可復佳耳,屬華比綵,何更工邪。
視已反覆,慰亦無已。
觀諸紙上,方審卿復逢知己
動以何術,而能每降恩明,豈不足下欣邪,然更憂不知死所處耳。
匈奴不誅有日皇居之亡辱舊矣。
天下不憤悲腸,以忿胡人之患,靡衣媮食,以望國家之師。
智士鉗口雄人蓄氣,不得議圖邊之事者,良淹歲紀
今天子以炎、軒之德,冢輔以姬、呂之賢,故赫然發怒,將以匈奴釁旗,惻然動仁,欲使餘氓被惠。
取士之令朝發宰士暮登英豪調兵之詔夕行主公旦升雄俊
賢人者,固非一日況復加此焉。
天下之士,砥行磨名,欲不辱志氣;選奇蓄異,將進善所天
非但建國之謀不及安民之論不與,至反以孝生議鄉曲忠烈起謗於君寀
身不絓王臣之籙,名不厠通人之班,顛倒國門,湮銷丘里者,自數十以往,豈一人哉。
若吾身無他伎,而出值明君,變官望主,歲增恩價,竟不能柔心飾帶取重左右
校於向士,則榮已多,料於今識,則笑亦廣。
足下方復廣吾以馳志之時,求予以安邊之術,何足不知言也。
若以賢未登,則今之登賢如此;以才應進,則吾之非才若是
豈可欲以殞海之鬐,望鼓鰓豎鱗之肆;墜風之羽,覬振翮軒毳之間。
不能俱陪淥水,並負青天,可無待於明見
若乃奇謀深智之術,無悅主狎俗之能,亦不可稍為卿說。
但觀以上國再毀之臣,望府一逐之吏,當復是天下才否,此皆足下所親知。
吾雖疲冗,亦嘗聽君子之餘論,豈敢忘之。
凡士置身三耳一則雲戶岫寢,欒危桂榮,秣浮霜,翦沈雪,憐肌蓄髓,寶氣愛魂,非但土石侯卿,腐鴆梁錦,實迺竚意天后睨目羽人
次則刳心掃智,剖命驅生,橫議雲臺之下,切辭宣室之上,衍主德而批民患,[1]貞白而酖姦猾[2]委玉入而齊聲禮,揭金出而烹勍寇使車一風,甸道共德,令功日濟而己無跡道日富而君難名,致諸侯斂手天子改觀
其末則饜𥹋而出,望旃而入,結冕兩宮之下,[3]鼓袖六王之間,俛眉脅肩,言天下道德瞋目扼腕,陳從橫四海,理有泰則止而進,調覺迕則反而還,閑居違官,交造頓罷,捐慕遺憂夷毀銷譽,呼噏以補其氣,繕嚼以輔其生。
凡此三者,皆志士仁人之所行,非吾之所能也。
若吾幸病不及死,役不至身,蓬藜既滿,方杜長者之轍;穀稼是諮,自絕世豪之顧。
塵生牀帷苔積堦月,又檐中山木,時華月深池上海草歲榮日蔓
室間軒左幸有陳書十篋席隅奧右,頗得宿酒數壺。
按絃拭徽,讎方校石時復陳局露初,奠爵星晚,驩然不覺是羲、軒後也。
近春三頃秋園五畦,若此無災,山裝可具。
候振飲之罷,俟封勒之畢,當敬觀邠、酆,肅尋伊、鄗,傍眺燕、隴,邪履遼、衞,覛我周之軫迹,弔他賢之憂天
當其少涉,未休此欲,但理實詭固,物好交加,或徵勢而笑其言,或觀謀而害其意。
楊朱以此,猶見嗤於梁人,況才減楊子之器,物甚魏君之意者哉。
若如漢宗之言李廣,此固許天下之有才,又知天下之時非也。
豈若黨巷閭里之間,忌見貞士遭遇,便謂是臧獲庸人之徒耳。
固願呈心於其主,露奇於所歸
卿相末事也。
者,何用侯為。
至迺有致謁於為亂之日,被訕於害正之徒,心奇而無由露,事直而變為枉,豈不痛哉!
豈不痛哉!
足下可謂負日月,籍踐淵海,心支身首無不通照
復出入燕、河,交關姬、衞,整笏振豪,已議於帷筵之上,提鞭鳴劍,復呵於軍埸之間,身超每深恩之所集,心動明主之所亮。
可不直議正身,輔人君過誤明目張膽,謀軍家得失,拔志勇之將,[4]薦俊正之士,此迺足下所以報也。
不爾,便擐甲修戈,徘徊左右,衞君王之身,當馬首之鏑,關必固之壘,交死進之戰,使身分而主豫,寇滅而兵全,此亦報之次也。
如是,則繫匈奴北闕無日矣。
亡但默默,窺寵而坐。
子有心,敢書薄意
朗之辭意倜戃,類皆如此
公元453年
復起通直郎
世祖即位,除建平王宏中軍錄事參軍
時普責百官讜言,朗上書曰:
仲尼有言:「治天下若寘諸掌。
豈徒言哉。
方策之政,息舉在人,蓋當世之君之為之耳。
況乃運鍾澆暮,世膺亂餘,重以宮廟不更之酷,江服未有之痛,千里連死,萬井共泣。
而秦、漢餘敝,尚行於今,魏、晉遺謬,猶布於民,是而望國於今,化崇於古,卻行前之言,積薪待然之譬,臣不知所以方。
陛下既基之以孝,又申之以仁,民所疾苦敢不略薦。
凡治者何哉
為教而已
今教衰已久,民不知則,又隨以刑逐之,豈為政之道歟。
欲為教者,宜二十五家選一長百家一師
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學經;十八至二十,盡使修武
訓以書記圖律忠孝仁義之禮,廉讓勤恭之則;授以兵經戰略軍部舟騎之容,挽強擊刺之法。
官長皆月至學所,以課其能。
習經者五年有立,則言之司徒用武三年善蓺,亦升之司馬
七年而經不明五年而勇不達,則更求其言政置謀,迹其心術行履,復不足取者,雖公卿子孫長歸農畝終身不得為吏。
國學則宜詳考占數,部定子史,令書不煩行,習無糜力。
凡學,雖凶荒不宜廢也。
農桑者,實民之命,為國之本,有一不足,則禮節不興
若重之,宜罷金錢,以穀帛賞罰
愚民不達其權,議者好增其異。
凡自淮以北,萬匹為市從江以南千斛為貨。
不患其難也。
今且聽市至千錢以還用錢,餘皆用絹布及米,其不中度者坐之。
如此,則墾田自廣民資必繁,盜鑄者罷,人死必息。
又田非疁水,[5]皆播麥菽,地堪滋養,悉蓺紵麻,蔭巷緣藩,必樹桑柘,列庭接宇,唯植竹
若此令既行,而善其事者,庶民則叙之以爵,有司從而加賞。
若田在草間,木物不植,則撻之而伐其餘樹,在所以次坐之。
又取稅之法,宜計人為輸,不應以貲。
云何使富者不盡,貧者不蠲
乃令一尺,圍以為價,田進一畝,度以為錢,屋不得瓦,皆責貲實。
以此,樹不敢種,土畏妄墾,棟焚榱露,不敢加泥。
豈有剝善害民,禁衣惡食,若此苦者。
方今若重斯農,則宜務削茲法。
為國不患威之不立,患恩之不下不患土之不廣,患民之不育
自華、夷爭殺,戎、夏競威,破國積屍竟邑,屠將則覆軍滿野海內遺生,蓋不餘半。
重以急政嚴刑天災歲疫,貧者但供吏,死者弗望埋,鰥居不願娶,生子不敢舉。
又戍淹徭久,妻老嗣絕,及淫奔所孕,皆復不收。
殺人之日有數途,生人之歲無一理不知百年間,將盡以草木為世邪,此最是驚心悲魂慟哭太息者。
法雖有禁殺子之科,設蚤娶之令,然觸刑罪,忍悼痛而為之,豈不酷甚處邪。
宜家寬其役,戶減其稅。
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特雉可以妻妾大布可以舅姑,若待禮足而行,[6]有司加糾。
宮中女隸,必擇不復字者。
家內役,皆令各有所配。
要使天下不得有終獨之生,無子之老。
所謂十年存育十年教訓如此,則二十年間,長戶勝兵,必數倍矣。
亡者亂郊,饉人盈甸,皆是不為其存計,而任之遷流,故饑寒一至慈母不能保其子,欲其不為寇盜豈可得邪。
既御之使然,復止之以殺,彼於有司,何酷至是。
草樹既死,皮葉皆枯,是其粱肉盡矣。
冰霜已厚,苫蓋難資,是其衣裘敗矣。
比至陽春,生其餘幾。
今自江以南在所皆穰,有食之處,須官興役,宜募遠近能食五十口一年者,賞爵一級
不過千家故近食十萬口矣。
使其受食者,悉令就佃淮南,多其長帥,給其糧種
公私遊手歲發佐農,令堤湖盡修原陸並起
仍量家立社,計地設閭,檢其出入,督其游惰
須待大熟,可移之復舊
淮以北悉使南過江,東旅客盡令西歸
故毒之在體,必割其緩處,函、渭靈區,闃為荒窟,伊、洛神基,蔚成茂草豈可不懷歟?
歷下、泗間,何足獨戀。
議者必以為胡衰不足避,而不知我之病甚於胡矣。
若謂民之既徙,狄必就之,若其來從,我之願也。
胡若能來,必非其種,不過山東雜漢,則是國家由來所欲覆育
既華得坐實,戎空自遠,其為來,利固善也。
今空守孤城,徒費財役,亦行見淮北必非境服有矣不亦重辱喪哉。
使虜但發輕騎三千,更互出入春來秋至侵禾,水陸漕輸居然復絕。
於賊不勞,而邊已困,不至二年,卒散民盡,可蹻足而待也。
設使胡滅,則中州有興者,決不能有奉土地、率民人以歸國家矣。
如此,則徐、齊終逼,亦不可守。
且夫戰守之法,當恃人之不敢攻。
頃年兵之所以敗,皆反此也。
今人不以羊追狼,蟹捕鼠,而令重車弱卒,與肥馬悍胡相逐,其不能濟,固宜矣。
漢之中年能事胡者,以馬多也,胡之後服漢者,亦以馬少也。
既兵不可去,車騎應蓄。
今宜募天下使養馬一匹者,蠲一人役,三匹者,除一人為吏,自此以進,階賞有差邊亭徼驛一無發動
又將者,將求其死也。
自能執干戈,幸而不亡,筋力盡於戎役,其於望上者,固已深矣。
重有澄風掃霧之懃,驅波滌塵之力,此所自矜,尤復為甚
近所功賞,人知其濃,然似頗謬虛實怨怒實眾。
垂臂而反脣者,往往為部,耦語觖望者,[7]處處成羣
武人意氣,特易崩沮[8]一旦有變,則向之怨者皆為敵也。
[9]宜國財與之共竭,府粟與之同罄,去者應遣,濃加寵爵,發所在祿之,將秩未充,餘費宜闕,他事負輦,長不應與,唯可教以蒐狩之禮,習以鉦鼓之節。
若假勇以進,務黜其身。
老至而罷,賞延於嗣。
又緣淮城壘,皆宜興復,使烽鼓相達,兵食相連
邊民請師,皆宜莫許。
[10]遠夷貢至,止於報答,語以國家未暇,示以何事而非君。
內教既立,徐料寇形,辦騎卒四十萬,而國中不擾,取穀支二十歲,而遠邑不驚,然後越淮窮河,跨隴出漠亦何適而不可
又教之不敦,一至於是
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家而七矣。
庶人父子殊產,亦八家而五矣。
甚者,乃危亡相知飢寒不相卹,又嫉謗讒害,其間不可稱數
宜明其禁,以革其風,先有善於家者,即務其賞,自今不改,則沒其財。
三年之喪天下達喪,以其哀並衷出,故制同外興,日久均痛,故愈遲齊典
漢氏節其臣則可矣,薄其子則亂也。
云何使衰苴之容盡,鳴號之音息
佩玉啟旒,深情弗忍,冕珠視朝不亦甚乎。
凡法有變於古而刻於情,則莫能順焉。
至乎敗於禮而安於身,必遽而奉之,何乃厚於惡,薄於善歟。
陛下大孝始基,宜反斯謬。
朝享臨御,當近自身始,妃主典制,宜漸加矯正
凡舉天下以奉一君何患不給
或帝有集皁之陋,后有帛布之鄙,亦無取焉。
一體炫金不及百兩[11]一歲美衣,不過數襲,而必收寶連櫝集服累笥,目豈常視,身未時親,是為櫝帶寶,笥著衣,空散國家之財,徒奔天下之貨,而主以此惰禮,妃以此傲家,是何糜蠹之劇,惑鄙之甚。
逮至婢豎,皆無定科,一婢之身,重婢以使,一豎之家,列豎以役。
塗金披繡,[12]漿酒藿肉者,故不可稱紀
至有列軿以遊遨飾兵驅叱不亦重甚哉。
若禁行賜薄,不容致此。
細作始并,以為儉節,而市造華怪,即傳於民。
如此,則遷也,非罷也。
天下得治者以實,而治天下者常虛,民之耳目,既不可誑,治之盈耗,立亦隨之。
故凡厥庶民制度日侈,商販之室,飾等王侯傭賣之身,製均妃后。
一袖之大,足斷為兩,一裾之長,可分為二,見車馬不辨貴賤,視冠服不知尊卑
尚方今造一物小民明已䁹睨。
宮中朝制一衣,庶家晚已裁學
侈麗之原,實先宮閫
又妃主所賜,不限高卑自今以去,宜為節目
金魄翠玉錦繡縠羅,奇色異章,小民不得服,在上不得賜。
工人造奇淫器,則皆焚之,而重其罪。
置官者,將以燮天平氣,贊地成功,防姦御難,治煩理劇使官稱事立,人稱官置無空散位,繁進宂人
高卑貿實,大小反稱,名之不定,是謂官邪
而世廢姬公之制,俗傳秦人之法,惡明君之典,好闇主之事,其憎聖愛愚,何其甚矣。
今則宜先省事從而并官,置位以周典為式,變名以適時為用,秦、漢末制,何足取也。
當使德厚位尊位尊祿重;能薄者官賤,官賤者秩輕。
纓冕紱佩,稱官以服;車騎容衞當職以施。
又寄土州郡,宜通廢罷舊地民戶應更置立
豈吳邦而有徐邑,揚境而宅兗民,上淆辰紀,下亂畿甸
其地如朱方者,不宜置州,土如江都者,應更建邑
又民少者易理,君近者易歸,凡吏皆宜每詳其能,每厚其秩,為縣不得復用恩家之貧,為郡不得復選勢族之老。
王侯未堪務,不應強仕須合冠而啟封能政而議爵。
帝子未官,人誰謂賤。
但宜詳置賓友選擇正人亦何必列長史參軍別駕從事然後為貴哉。
又世有先後,業有難易明帝能令其兒不匹光武之子馬貴人能使其家不比陰后之族,盛矣哉,此於後世不可忘也。
至當輿抑碎首之忿,陛殿辟戟之威,此亦復不可忘也。
內外之政,實不可雜。
若妃主為人請官者,其人宜終身不得為官,若請罪者,亦終身不得赦罪
天下所須者才,而才誠難知也。
深居而言寡,則蘊學無由知;有卑處而事隔,則懷奇無由進。
或復見忌於親故,或亦遭讒貴黨,其欲致車右動御席,語天下辯治亂,焉可得哉。
漫言舉賢,則斯人固未得矣。
宜使世之所稱通經達史、辨詞精數、吏能將謀、偏術道者,使獵纓危膝博求其用。
內外官與官之遠近及仕之類,令各以所能而造其室降情以誘之,卑身以安之,然後察其擢脣吻,樹頰胲,動精神發意氣,語之所至,意之所執,不過數四間,不亦盡可知哉。
忠孝廉清之比,強正惇柔之倫,難以檢格立,不可須臾定,宜使鄉部求其行,守宰察其能,竟皆見之於選貴,呈之於相主,然後處其職宜,定其位用。
如此故應愚鄙盡捐,賢明悉舉矣。
俗好以毀沈人不知其所以致毀;以譽進人,不知其所以致譽。
毀徒皆鄙,則宜擢其毀者;譽黨悉庸,則宜退其譽者。
如此,則毀譽不妄,善惡分矣。
又既謂之才,則不宜以階級限,不應年齒齊。
貴者疑人少,不知其少於人矣。
老者輕人少,不知不及少矣。
自釋氏流教,其來有源,淵檢精測,固非深矣。
舒引容潤,既亦廣矣。
然習慧者日替其修,束誡者月繁其過,遂至糜散錦帛侈飾車從
復假精醫術[13]託雜卜數,延姝滿室[14]置酒浹堂,寄夫託妻者不無,殺子乞兒者繼有。
而猶倚靈假像,背親傲君,欺費疾老,震損宮邑,是乃外刑所不容戮,內教所不悔罪,而橫天地之間,莫之糾察
不得然,豈其鬼歟。
今宜申嚴佛律,裨重國令,其疵惡顯著者,悉皆罷遣,餘則隨其蓺行,[15]各為之條,使禪義經誦,人能其一,食不過蔬,衣不出布
應更度者,則令先習義行,本其神心,必能草腐人天,竦精以往者,雖侯王家子,亦不宜拘。
鬼道惑眾,妖巫破俗,觸木而言怪不可數,寓采而稱神者非可算。
原本是亂男女,合飲食,因之而以祈祝,從之而報請,是亂不誅為害未息
一苑始立一神初興淫風輒以之而甚,今修隄以北,置園百里,峻山以右,居靈十房,糜財敗俗,其可稱限。
針藥之術,世寡復修,診脈之伎,人鮮能達,民因是益徵於鬼,遂棄於醫,重耗惑不反死夭復半。
太醫宜男習教在所應遣受業如此故當愈於媚神之愚,懲艾腠理之敝矣。
[16]
無世不有言事無時不有令下,[17]然而升平不至,昏危是繼,何哉
設令本非實也。
又病言不出謀臣,事不便貴黨,輕者抵訾呵駭,重者死壓窮擯,故西京有方調之誅,東都黨錮之戮。
[18]陛下若欲申常令,循末典,則羣臣在焉;若欲改舊章,興王道,則微臣存矣。
昧死以陳,唯陛下察之。
書奏忤旨,自解去職
公元460年
又除太子中舍人,出為廬陵內史。
郡後荒蕪,頻有野獸,母薛氏欲見獵,朗乃合圍縱火令母觀之。
火逸燒郡廨,朗悉以秩米起屋,償所燒之限,稱疾去官,遂為州所糾。
還都世祖曰:「州司舉臣愆失,多有不允
臣在郡,虎三食人,蟲鼠犯稼,以此二事上負陛下
上變色曰:「州司不允,或可有之。
蟲虎之災,寧關卿小物
」朗尋丁母艱有孝性,每哭必慟,其餘頗不依居喪常節
大明四年,上使有司奏其居喪無禮,請加收治。
詔曰:「朗悖禮利口,宜令翦戮微物不足典刑,特鏁付邊郡
於是傳送寧州,於道殺之,時年三十六。
子仁昭,順帝昇明末南海太守
沈懷文思明吳興武康人也。
祖寂,晉光祿勳
父宣,新安太守
公元451年
懷文少好玄理,善為文章,嘗為楚昭王二妃詩,見稱於世。
初州辟從事,轉西曹江夏王義恭司空行參軍,隨府轉司徒參軍事東閤祭酒
丁父憂新安郡送故豐厚,奉終禮畢,餘悉班之親戚一無所留。
太祖聞而嘉之,賜奴婢六人
服闋,除尚書殿中郎
隱士雷次宗被徵居鍾山,後南還廬岳何尚之設祖道,文義之士畢集,為連句詩,懷文所作尤美,辭高一座
公事例免,同輩失官懷文獨留
王誕襄陽,出為後主簿,與諮議參軍謝莊共掌辭令,領義成太守
元嘉二十八年當為廣州欲以懷文安南府記室[19]先除通直郎懷文固辭南行,上不悅
懷遠東陽公養女王鸚鵡為妾,元凶行巫蠱,鸚鵡預之,事泄,懷文因此失調,為治書侍御史
元凶弒立,以為中書侍郎
世祖入討,劭呼之使作符檄懷文固辭,劭大怒投筆於地曰:「當今艱難,卿欲避事邪!
」旨色甚切。
殷沖在坐申救得免。
託疾落馬間行新亭
以為竟陵王誕衞軍記室參軍新興太守
又為驃騎錄事參軍淮南太守
國哀未釋誕欲內齋懷文以為不可,乃止。
尋轉揚州治中從事史。
時議錄尚書懷文以為非宜,上議曰:「昔天官正紀,六典序職,載師掌均,七府成務所以翼平辰衡經贊邦極
總屬之原,著夫官典,和統之要,昭于國言
因虞禮,有深冢司之則;周承殷法,無損掌邦之儀。
用乃調佐王均,緝亮帝度。
而式憲之軌,弘正漢庭;述章之範,崇明魏室。
雖條錄之名,立稱中代,總釐之實,不愆自古比代相沿歷朝罔貳。
及乎爵以事變,級以時改,皆興替之道,無害國章八統元任,靡或省革。
台輔之職,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
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
鄭康成云:『冢宰之於庶僚無所不總也。
』考于茲義,備於典文,詳古準今不宜虛廢
不從
別駕從事史,江夏王義恭遷,西陽王子尚揚州居職如故
公元458年
熒惑南斗,上乃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居東城以厭之。
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
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
不從,而西州竟廢矣。
[20]大明二年,遷尚書吏部郎。
朝議欲依古制置王畿揚州移治會稽,猶以星變故也。
懷文曰:「周制封畿,漢置司隸,各因時宜,非存相反安民寧國,其揆一也。
民心所安,天亦從之,未必改今追古,乃致平壹。
神州舊壤,歷代相承,異於邊州,或罷或置,既物情不說,容虧化本
」又不從
三年子尚移鎮會稽,遷撫軍長史,行府州事。
囚繫甚多,動經年月,懷文到任,訊五郡九百三十六獄,眾咸稱平。
入為侍中寵待隆密,將以為會稽,其事不行
竟陵王誕廣陵反,及城陷士庶臝身鞭面然後加刑,聚所殺人首於石頭南岸,謂之髑髏山。
懷文陳其不可,上不納。
揚州會稽,上忿浙江東人不和,欲貶其勞祿,唯西州舊人不改
懷文曰:「揚州徙治,既乖民情一州兩格,尤失大體
臣謂不宜有異。
」上又不從
公元459年
懷文顏竣周朗素善,失旨見誅,亦以忤意得罪,上謂懷文曰:「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
懷文默然
嘗以歲夕謝莊王景文顏師伯被敕入省,未及進,景文言次人才之美,懷文相酬和,師伯後因語次白上,敍景文等此言。
懷文屢經犯忤至此上倍不說。
上又壞諸郡士族,以充將吏,並不服役,至悉逃亡加以嚴制不能禁。
改用軍法得便斬之,莫不奔竄山湖,聚為盜賊
懷文以為言。
齋庫上絹,年調鉅萬匹,緜亦稱此。
期限嚴峻民間買絹一匹,至二三千,緜一兩亦三四百,貧者賣妻兒甚者自縊死。
懷文具陳民困由是緜絹薄有所減,俄復舊
子尚皇子皆置邸舍,逐什一之利為患天下
懷文又言之曰:「列肆販賣古人所非,故卜式明不雨之由,弘羊受致旱之責。
若以用度不充頓止為難者,故宜量加減省。
不聽
孝建以來抑黜諸弟廣陵平後,復欲更峻其科。
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
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衞之寄。
」及海陵王休茂誅,欲遂前議太宰江夏王義恭探得密旨先發議端,懷文固謂不可由是得息
時游幸無度,太后六宮常乘副車在後懷文王景文每陳不宜亟出。
後同從坐松樹下風雨甚驟。
景文曰:「卿可以言矣。
懷文曰:「獨言無係,宜相與陳之。
江智淵臥草側,亦謂言為善
俄而被召俱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所宜冒。
景文又曰:「懷文所啟宜從。
智淵未及有言上方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
何以知人事。
」又曰:「顏竣小子[21]恨不得鞭其面!
」上每宴集在坐沈醉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調,上謂故欲異己
謝莊嘗誡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
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
非欲異物,性所得耳。」
公元461年
五年,乃出為晉安王子勛征虜長史廣陵太守
明年坐朝正,事畢被遣還北,[22]以女病求申。
臨辭,又乞停三日,訖猶不去
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
既被免,賣宅欲還東
[23]上大怒,收付廷尉賜死時年五十四。
三子:淡、淵、沖。
懷遠,為始興王濬征北長流參軍深見親待
坐納王鸚鵡為妾,世祖徙之廣州,使廣州刺史宗慤於南殺之。
南郡王義宣反,懷遠閑文筆,起義,使造檄書,并銜命始興,與始興沈法系起義事。
事平,具為陳請由此見原
終世祖世不得還。
懷文親要,屢請終不許。
前廢帝世,流徙者並聽歸本,官至武康
南越志及懷文文集並傳於世。
史臣曰:昔婁敬戍卒,委輅而遷帝都馮唐賤,片詞悟明主。
素無王公卿士之貴,非有積譽取信之資,徒以一言合旨,仰感萬乘
自此山壑草萊之人,布衣韋帶之士,莫不踵闕縣書煙霏霧集
自漢至,此風未爽。
暨于晉氏,浮偽成俗人懷獨善,仕貴遺務
降及宋祖,思反前失,雖革薄捐華,抑揚名教,而闢聰之路未啟,采言之制不弘。
至於賤隸卑臣,義合朝算,徒以事非己出,知允莫從。
昔之開之若彼,今之塞之若此非為徐樂嚴安,偏富漢世,東方主父,獨闕宋時,蓋由用與不用也。
徒置乞言之旨,空下不諱之令,慕古飾情,義非側席文士因斯,各存炫藻。
周朗辯博之言,多切治要,而意在摛詞文實忤主。
文詞之為累,一至此乎。
  • 衍主德而批民患 「主」各本並作「王」,據元龜九0五改。
  • 貞白而酖姦猾 「猾」各本並作「猜」,據元龜九0五改。
  • 結冕兩宮之下 「冕」各本並作「寃」,據元龜九0五改。
  • 拔志勇之將 「拔」各本並作「操」,據元龜九0五改。
  • 又田非疁水 「疁」各本並作「膠」,據元龜五二九改。
    說文:「疁,燒種也。
    漢律曰:疁田茠艸
    」段玉裁注云:「篇、韻皆云田不耕火種也。
    謂焚其草木而下種,蓋治山田之法謂然。
    史記曰:楚、越之地或火耕
  • 若待禮足而行 各本並脫「禮」字,據元龜五二九補。
  • 耦語觖望者 「觖」各本並作「呼」,據元龜五二九改。
  • 特易崩沮 「崩」元龜五二九作「摧」。
  • 則向之怨者皆為敵也 各本並脫「皆」字,據元龜五二九補。
  • 皆宜莫許 元龜五二九作「皆莫允許」。
  • 公元453年
  • 不及百兩 「百」各本並作「伯」,據元龜五二九、通鑑宋元嘉三十年改。
  • 塗金披繡 各本並作瓦金皮繡」,據元龜五二九改。
  • 復假精醫術 「精」各本並作「粗」,據元龜五二九改。
  • 延姝滿室 「姝」各本並作「妹」,據嚴可均輯全宋文改。
  • 餘則隨其蓺行 「餘」各本並作「除」,據廣弘明集元龜五二九改。
  • 懲艾腠理之敝矣 「懲艾」各本並作「徵正」,據元龜五二九改。
  • 無時不有令下 「無」三朝本作「未」,各本作「末」,今據通鑑改。
  • 東都黨錮之戮 「東都」各本並作東郡」,據元龜五二九改。
    東都後漢洛陽
  • 欲以懷文安南府記室 各本並脫「安」字,據南史補。
  • 西州竟廢矣 各本並脫「西」字,據南史元龜七一七補。
  • 顏竣小子 「顏竣」各本並作顏峻」,據本傳改正
  • 公元462年
  • 事畢被遣還北 「還」各本並作「遷」,據南史通鑑宋孝武帝大明六年改。
  • 賣宅欲還東 「賣」各本並作「買」,據南史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