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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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二范泰 王准之 王韶之 荀伯子

范泰字伯倫順陽山陰人也。
[1]祖汪,安北將軍、徐兗二州刺史
父甯,豫章太守
泰初太學博士衞將軍謝安驃騎將軍會稽王道子二府參軍
荊州刺史王忱外弟也,請為天門太守
嗜酒,醉輒累旬,及醒,則儼然端肅
曰:「酒雖會性,亦所以傷生
游處以來,常欲有以相戒,當卿沈湎,措言莫由及今之遇,又無假陳說
嗟嘆久之,曰:「見規者眾矣,未有若此者也。
或問曰:「范泰何如謝邈
曰:「茂度慢。
」又問:「何如殷覬?
曰:「伯通易。
[2]有意立功,謂曰:「今城池既立軍甲亦充,將欲掃除中原,以申宿昔之志。
伯通意銳,當令擁戈前驅
以君持重,欲相委留事何如
曰:「百年逋寇前賢挫屈者多矣。
功名雖貴,鄙生所不敢謀。
」會病卒。
驃騎諮議參軍,遷中書侍郎
會稽王世子元顯專權內外百官請假不復表聞,唯籤元顯而已
建言以為非宜,元顯不納。
父憂去職襲爵陽遂鄉侯
桓玄輔晉,使御史中丞祖台之及前司徒左長史王準之輔國將軍司馬珣之並居無禮坐廢丹徒
義旗建,國子博士
司馬休之冠軍將軍荊州刺史,以長史南郡太守
又除長沙相,散騎常侍,並不拜
入為黃門郎御史中丞
坐議祠事謬,白衣領職
出為東陽太守
盧循之難,發兵千人開倉給稟高祖振武將軍
明年,遷侍中,尋轉度支尚書
僕射陳郡謝混後進知名高祖從容:「名輩可以比誰?
」對曰:「王元太一流人也。
」徙為太常
初,司徒道規無子,養太祖,及薨,以兄道憐第二子義為嗣
高祖道規素愛太祖,又令居重。
道規追封南郡公,應以先華容縣太祖
議曰:「公之友愛,即心過厚
無二嗣,義隆宜還本屬。
」從之。
大司馬左長史右衞將軍,加散騎常侍
復為尚書常侍如故
司空,與右僕射袁湛宋公九錫隨軍洛陽
高祖彭城與共登城,有足疾,特命乘轝
好酒不拘小節通率任心,雖在公坐,[3]不異私室高祖賞愛之。
然拙於為治,故不得政事之官
護軍將軍,以公事免。
高祖受命,拜金紫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
明年,議建國學,以國子祭酒
上表曰:
聞風化興於哲王教訓表於至世。
至說莫先講習,甚樂必寄朋來
古人成童入學易子而教,尋師無遠負糧忘艱,安親光國莫不由此
若能出不由戶,則斯道莫從。
是以明詔爰發,已成渙汗學制既下,遠近遵承
臣之愚懷少有未達
惟新告始,盛業初基天下改觀有志景慕
置生之制,取少停多,開不來之端,非一而已
臣以家推國,則知所聚不多,恐不足以大宋之風,弘濟濟之美。
臣謂合選之家,雖制所未達父兄欲其入學理合開通,雖小違晨昏所以大弘孝道
不知春秋,則所陷或大,故趙盾忠而書弒,許子孝而得罪,以斯為戒可不懼哉。
十五志學,誠有其文,若年降無幾,而深有志尚者,何必限以一格,而不許其進邪。
揚烏豫玄,實在弱齒五十學易,乃無大過
中朝助教,亦用二品
潁川陳載已辟太保掾,而國子取為助教,即太尉准之弟。
[4]所貴在於得才無繫於定品。
教學不明奬厲不著,今有職閑而學優者,可以本官領之,門地二品[5]宜以朝請助教,既可以甄其名品,斯亦敦學一隅
二品才堪,自依舊從事
今生有期,而學校未立。
覆簣實望其速,回轍已淹其遲。
有似賒而宜急者,殆此之謂。
古人重寸陰而賤尺璧,其道然也。
時學竟不立。
時言事者多以錢貨減少國用不足,欲悉市民銅,更造五銖錢
又諫曰:
流聞將禁私銅,以充官銅,民雖失器,終於獲直,國用不足,其利實多。
臣愚意異,不寧寢默
臣聞治國若烹小鮮,拯敝莫若務本
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未有民貧而國富,本不足而末有餘者也。
囊漏貯中識者不吝反裘負薪,存毛實難。
王者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食祿之家,不與百姓爭利
拔葵所以明治織蒲謂之不仁是以貴賤有章職分無爽。
今之所憂,在農民尚寡,倉廩未充轉運無已資食者眾,家無私積,難以禦荒耳。
夫貨存貿易不在少多昔日之貴,今者之賤,彼此共之,其揆一也。
但令官民均通,則無患不足
若使資貨廣以收國用者,則龜貝之屬,自古所行。
尋銅之為器,在用也博矣。
鍾律所通者遠,機衡所揆者大。
夏鼎負圖,實冠眾瑞,晉鐸呈象,亦啟休徵
器有要用,則貴賤同資;物有適宜,則家國共急。
今毀必資之器,而為無施之錢,於貨則功不補勞,在用則君民俱困,校之以實,損多益少。
陛下勞謙終日無倦庶務,以身率物,勤素成風,而頌聲不作,版、渭不至者,良由基根未固,意在遠略
伏願思可久之道,賒欲速之情,弘山海之納,擇芻收之說,則嘉謀日陳,聖慮可廣。
其亡存心然後苞桑可繫。
愚誠一至,用忘寢食
景平初加位特進
明年致仕解國子祭酒
少帝在位,多諸愆失上封事極諫,曰:
伏聞陛下在後園,頗習武備,鼓鞞在宮,聲聞于外,黷武掖庭之內,諠譁省闥之間,不聞將帥之臣,統御之主,非徒不足以四夷,祇生遠近之怪。
近者東寇紛擾,皆欲伺國瑕隙,今之吳會,寧過二漢關、河,根本既搖,于何不有
如水成災役夫不息,無寇而戒,為費漸多。
河南非復國有,羯虜難以理期,此臣所以用忘寢食,而干非其位者也。
陛下踐阼委政宰臣,實同高宗諒闇之美。
而更親狎小人不免近習,懼非社稷至計經世之道。
王言如絲,其出如綸,下觀而化,疾於影響
伏願陛下思弘古道式遵遺訓,從理無滯任賢勿疑,如此則天下歸德,宗社惟永。
書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6]天高聽卑,無幽不察興衰在人,成敗易曉,未有政治在於上而人亂於下者也。
臣蒙先朝過遇陛下殊私,實欲盡心竭誠,少報萬分,而惛耄已及,百疾互生,便為永違聖顏無復自盡之路,貪及視息,陳其狂瞽
陛下若能哀其所請,留心覽察,則臣夕殞于地,無恨九泉
少帝不能納,亦不加譴。
徐羨之傅亮等與泰素不平,及廬陵王義真少帝見害,泰謂所親曰:「吾觀古今多矣,未有受遺顧託,而嗣君見殺,賢王嬰戮者也。」
公元152年
元嘉二年表賀元正,并陳旱災,曰:
元正改律品物惟新
陛下日新畜德,仰乾元履祚吉祥集室百福來庭
旱魃為虐亢陽愆度通川燥流,異井同竭。
老弱不堪遠汲貧寡單於負水
租輸既重,賦稅無降百姓怨咨
年過七十,未見此旱。
陰陽并隔,則和氣不交,豈惟凶荒,必生疾疫,其為憂虞不可備序。
公元374年
雩禜之典,以誠會事巫祝常祈,罕能有感,上天之譴,不可不察。
東海孝婦亢旱三年,及祭其墓,澍雨立降,歲以有年
是以衞人伐邢,師興而雨。
伏願陛下式遵遠猷,思隆高構,推忠恕之愛,矜寃枉之獄,遊心下民之瘼,厝思幽冥之紀。
謗木豎闕,諫鼓鳴朝,察芻牧之言,總統御之要。
如此,則苞桑可繫,危幾無兆。
斯而災害不消,未之有也。
夏禹百姓之罪,殷湯萬方之過,太戊桑穀進德宋景熒惑修善,斯皆因敗以轉成,往事昭晰也。
末俗難為風,就正路者易為雅。
疾患日篤,夕不謀朝,會及歲慶得一聞達微誠少亮,無恨泉壤,永違聖顏拜表悲咽
輕舟東陽任心行止不關朝廷
有司劾奏之,太祖不問也。
太祖當陽親覽,而羨之等猶秉重權,復上表曰:「伏承廬陵王已復封爵,猶未加贈。
陛下孝慈天至友于過隆,伏揆聖心,已自有在。
司契以不唱為高,冕旒以因寄成用。
臣雖言不足採,誠不亮時,但猥蒙先朝忘醜之眷,復沾廬陵矜顧之末,息晏委質,有兼常欵,契闊戎陣顛狽艱危厚德無報,授令路絕,此老臣不能自已者也。
朽謝越局無所逃刑
」泰諸子禁之,表竟不奏。
公元153年
三年羨之伏誅進位侍中左光祿大夫國子祭酒,領江夏王師,特進如故
上以泰先朝舊臣恩禮甚重,以有脚疾起居艱難宴見之日,特聽乘轝到坐
累陳時事,上每優容之。
其年秋旱蝗,又上表曰:
陛下昧旦丕顯,求民之瘼,明斷庶獄無倦政事,理出羣心,澤謠民口百姓翕然,皆自以為其時也。
災變雖小,要有以致之。
守宰之失,臣所不能究上天之譴,臣所不敢誣。
有蝗之處,縣官多課民捕之,無益枯苗,有傷於殺害
臣聞桑穀時亡,無假斤斧,楚昭仁愛,不禜自瘳,卓茂無知之蟲,宋均囚有異之虎,蝗生有由非所宜殺。
不能言,星不自隕,春秋之旨,所宜詳察
禮婦人有三從之義,而無自專之道,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女人被宥,由來尚矣。
[7]謝晦婦女猶在尚方,始貴後賤,物情之所甚苦,匹婦一至,亦能有感激
臣於謝氏,不容有情,蒙國重恩,寢處思報,伏度聖心,已當有在。
春夏教詩,無一而闕也。
近侍坐,聞立學當在入年。
陛下經略粗建,意存民食,入年則農功興,農功興則田里闢,入秋庠序入冬集遠生,二塗並行,事不相害。
夫事多以淹稽為戒不遠為患任臣學官,竟無微績,徒墜天施無情自處
臣之區區不望目覩盛化竊慕子囊城郢之心,庶免荀偃不瞑之恨。
臣比陳愚見便是都無可採,徒煩天聽愧怍反側
書奏,上乃原謝晦婦女
司徒王弘輔政,泰謂曰:「天下務廣,而權要難居,卿兄弟盛滿,當深存降挹
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徵還入朝共參朝政
納其言。
旱災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曰:「頃亢旱歷時疾疫未已,方之常災,實為過差,古以為王澤不流之徵。
陛下昧旦臨朝,無懈治道躬自菲薄勞心民庶,以理而言,不應致此。
以為上天之於賢君正自殷懃無已
陛下同規禹、湯引百姓之過,言動于心,道敷自遠。
桑穀生朝而殞,熒惑犯心而退,非唯消災弭患,乃所以大啟聖明靈雨立降,百姓改瞻,應感之來,有同影響
陛下近當仰推天意俯察人謀升平之化,尚存舊典顧思不思行與不行耳。
大宋揖讓受終,未積有虞之道,先帝登遐之日,便是道消之初。
至乃嗣主被殺,哲藩嬰禍,九服徘徊有心喪氣佐命託孤之臣,俄為戎首
天下蕩蕩王道已淪,自非神英撥亂反正,則宗社非復宋有。
革命之與隨時,其義尤大。
是以古今異用,循方必壅,大道隱於小成,欲速或未必達。
深根固蔕之術,未洽愚心是用猖狂妄作不能緘默者也。
臣既頑且鄙,不達治宜,加之以篤疾,重之以惛耄,言或非言而復不能無言,陛下錄其一毫之誠,則臣不知厝身之所。」
公元376年
博覽篇籍,好為文章,愛奬後生孜孜無倦
古今善言二十四篇文集傳於世。
暮年事佛甚精,於宅西立祇洹精舍
五年,卒,時年七十四。
追贈車騎將軍侍中特進王師如故
諡曰宣侯
長子昂,早卒。
次子暠,宜都太守
次晏,侍中光祿大夫
次曄,太子詹事謀反伏誅,自有傳。
少子廣淵,善屬文世祖撫軍諮議參軍,領記室,坐曄事從誅。
王准之字元曾[8]琅邪臨沂人
高祖彬,尚書僕射
曾祖彪之,尚書令
祖臨之,父訥之,[9]御史中丞
彪之博聞多識練悉朝儀自是家世相傳,並諳江左舊事緘之青箱世人謂之「王氏青箱學」。
准之兼明禮傳,贍於文辭
起家本國右常侍桓玄大將軍行參軍
篡位以為尚書祠部郎
義熙初,又為尚書中兵郎,遷參高祖車騎中軍軍事丹陽丞,中軍太尉主簿,出為山陰令,有能名
預討盧循功,封都亭侯
又為高祖鎮西、平北太尉參軍尚書左丞本郡大中正
宋臺建,除御史中丞,為僚友所憚。
准之父訥之、祖臨之、曾祖彪之至准之四世居此職。
准之嘗作五言范泰謿之曰:「卿唯解彈事耳。
准之正色答:「猶差卿世載雄狐
」坐世子右衞謝靈運殺人不舉免官
公元421年
高祖受命,拜黃門侍郎
永初二年[10]奏曰:「鄭玄注禮,三年之喪,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學者多謂得禮之宜。
晉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為制。
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縉紳之士,多遵玄義
先王制禮,以大順羣心
喪也寧戚,著自前訓
大宋開泰品物遂理。
愚謂宜同即物情,以玄義為制,朝野一禮,則家無殊俗。
」從之。
公元425年
司徒左長史,出為始興太守
元嘉二年,為江夏王義恭撫軍長史歷陽太守,行州府之任綏懷得理軍民便之。
尋入為侍中
明年,徙為都官尚書,改領吏部
峭急頗失縉紳之望。
出為丹陽尹。
准之究識舊儀,問無不對,時大將軍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歎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准之三人天下便治矣。
」然寡乏風素不為時流所重。
儀注朝廷至今遵用之。
十年,卒,時年五十六。
追贈太常
子興之,[11]征虜主簿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臨沂人也。
曾祖廙,驃騎將軍
羨之鎮軍掾。
偉之本國郎中令
公元413年
韶之家貧,父為烏程,因居縣境
史籍博涉多聞
初為衞將軍謝琰行參軍
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輒自書寫太元隆安時事,[12]小大撰錄之,韶之因此私撰晉安帝陽秋
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
敍事辭論可觀為後代佳史。
尚書祠部郎
晉帝自孝武以來常居內殿武官主書中通呈,以省官一人管司詔誥,任在西省[13]因謂之西省郎
傅亮羊徽相代〔在職義熙十一年高祖韶之博學文詞,補通直郎,〕領西省事
[14]中書侍郎
安帝之崩也,高祖使韶之與帝左右密加酖毒
恭帝即位,遷黃門侍郎,領著作郎西省如故
凡諸詔黃[15]皆其辭也。
高祖受禪,加驍騎將軍本郡中正黃門如故西省職解,復掌宋書
有司東冶朱道民禽三叛士,依例放遣韶之啟曰:「尚書金部奏事如右,斯誠檢忘一時權制[16]懼非經國弘本之令典
臣尋舊制,以罪補士,凡有餘條,雖同異不紊,而輕重實殊。
至於詐列父母死,誣罔父母淫亂破義反逆,此四條,實窮亂抵逆,人理必盡,雖復殊刑過制,猶不足以莫大之罪。
既獲全首領大造已隆,寧可復遂拔徒隸緩帶當年自同編戶,列齒齊民乎。
臣懼此制永行,所虧實大。
方今聖化惟新崇本棄末,一切之令,宜加詳改。
愚謂此四條不合贖罪之恩。
侍中褚淡之韶之三條,却宜仍舊
詔可
又駁員外散騎侍郎王寔之請假事曰:「伏尋舊制,羣臣家有情事,聽併急六十日。
太元中改制,年賜假百日
又居在千里外,聽併請來年限,合為二百日。
此蓋一時之令,非經通之旨。
會稽雖塗盈千里未足為難百日歸休,於事自足
私理不同便應自表陳解,豈宜名班朝列,而久淹私門
臣等參議,謂不合開許
或家在河、洛及嶺、沔、漢者,道阻且長,猶宜別有條品,請付尚書詳為其制。
」從之。
璽封謬誤,免黃門,事在謝晦傳。
公元422年
韶之為晉史,序王珣貨殖王廞作亂
子弘子華,並貴顯韶之懼為所陷,深結徐羨之傅亮等。
少帝即位,遷侍中驍騎如故
景平元年[17]出為吳興太守
羨之被誅,王弘入為相,領揚州刺史
雖與韶之不絕諸弟相識者,皆不復往來
韶之在郡,常慮為所繩,夙夜勤厲政績甚美,亦抑其私憾
太祖嘉之
在任積年稱為良守,加秩中二千石
十年,徵為祠部尚書,加給事中
坐去郡長取送故免官
十二年,又出為吳興太守
其年卒,時年五十六。
七廟歌辭韶之制也。
文集行於世。
子曄,尚書駕部外兵郎,臨賀太守
荀伯子潁川潁陰人也。
祖羨,驃騎將軍
父猗,祕書郎
伯子少好學,博覽經傳,而通率好為雜戲遨遊閭里故以此失清塗
解褐駙馬都尉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
著作郎徐廣重其才學,舉伯子王韶之並為佐郎,助撰晉史及著桓玄等傳。
尚書祠部郎
公元413年
義熙九年上表曰:「臣聞咎繇亡後,臧文以為深歎;伯氏奪邑,管仲所以稱仁。
功高百世不泯,濫賞無崇朝宜許。
太傅鉅平侯祜,明德通賢宗臣莫二,勳參佐命,功成平吳而後闕然烝嘗莫寄。
漢以蕭何元功,故絕世輒紹。
愚謂鉅平之封,宜同酇國
太尉廣陵公陳准,黨翼孫秀,禍加淮南,竊饗大國,因罪為利
西朝政刑失裁,中興因而不奪。
今王惟新豈可不大臧否,謂廣陵之國,宜在削除
太保衞瓘本爵陽縣[18]既被橫禍,及進第秩,始贈蘭陵,又轉江夏
中朝公輔,多非理終,功德不殊,亦無緣獨受偏賞,宜復本封,以正國章。
」詔付門下
散騎常侍江夏公衞璵上表自陳曰:「臣乃祖太保,於魏咸熙之中太祖文皇帝元輔之日,封蕭陽侯大晉受禪進爵為公歷位太保總錄朝政
于時庶人諸王用事,忌忠節,故楚王瑋矯詔致禍。
前朝秉心忠正加以伐蜀之勳,故追封蘭陵郡公
永嘉之中東海王越蘭陵,換封江夏戶邑如舊
高祖散騎侍郎璪,嫡孫[19]纂承封爵
中宗元皇帝曾祖右衞將軍承襲,逮于臣身
伏聞祠部郎荀伯子表,欲貶降復封蕭陽
趙氏之忠,寵延累葉,漢祖開封,誓以山河
伏願陛下既往之勳,垂罔極之施,乞出臣表,付外參詳
潁川陳茂先上表曰:「祠部郎荀伯子表臣七世太尉准禍加淮南不應濫賞。
先臣剪除賈謐封海陵公,事在淮南遇禍之前
廣陵雖在擾攘之際,臣祖乃始殊遇歷位元、凱。
後被遠外,乃作平州,而猶不至除國,良以先深重百世不泯故也。
聖明御世英輔係興,曾無疑議以為濫賞。
臣以微弱未齒人倫,加始勉視息封爵兼嗣。
伏願陛下遠錄舊勳,特垂矜察。
」詔皆付門下,並不施行
公元265年
伯子世子征虜功曹國子博士
妻弟謝晦薦達之,入為尚書左丞出補臨川內史
車騎將軍王弘稱之曰:「沈重不華,有平陽侯之風。
伯子自矜廕籍之美,謂曰:「天下膏粱,唯使君下官耳。
宣明之徒,不足數也。
」遷散騎常侍,本邑大中正
上表曰:「伏見百官位次陳留王零陵王上,臣愚以為疑。
武王剋殷,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夏後於𣏌,殷後於宋。
𣏌、陳並為列國,而薊、祝、焦無聞焉。
斯則褒崇所承,優於遠代顯驗也。
是以春秋次序諸侯,宋居𣏌、陳之上。
考之近世,事亦有徵。
晉泰始元年,詔賜山陽公劉康子弟一人關內侯衞公姬署、宋侯孔紹子一人駙馬都尉
泰始三年太常博士劉憙等議,稱衞公署大晉在三恪之數,應降稱侯。
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陳留之上。
」從之。
公元438年
太子僕御史中丞莅職懃恪,有匪躬之稱,立朝正色外內憚之。
凡所奏劾莫不相謗毀,或延及祖禰,示其切直,又頗雜謿戲故世以此非之。
出補司徒左長史東陽太守
元嘉十五年,卒官,時年六十一。
文集傳於世。
子赤,為尚書左丞[20]徐湛之黨,為元凶所殺。
伯子族弟昶字茂祖,與伯子絕服五世
元嘉初,以文義中書郎
昶子萬秋字元寶,亦用才學自顯。
世祖初,為晉陵太守
坐於郡立華林閣,置主書主衣下獄免。
前廢帝末,為御史中丞,卒官。
史臣曰:夫令問令望詩人所以作詠;有禮有法前謨以之垂美
荀、范、二王,雖以學義自顯,而在朝之譽不弘,蓋由才有餘而智未足也,惜矣哉
  • 順陽山陰人也 廿二史考異云:「按州郡志,順陽山陰縣
    梁書范雲范縝傳並南鄉舞陰人
    南鄉順陽本一郡,似山陰當為舞陰之譌。
    州郡舞陰南陽未詳其故。
    李慈銘書札:「山陰字有誤。
    晉書范晷傳,南陽順陽人
    南史泰傳但作順陽人
  • 伯通易 「伯通」各本並作伯道」,據元龜七八八改。
    晉書殷覬傳,覬字伯通
    下「伯道意銳」,亦並改伯通
  • 在公坐 「坐」各本並作「言」,據南史改。
  • 太尉准之弟 「准」各本並作「淮」,據錢氏考異改正
    廿二史考異云:「淮當作準。
    史家順帝諱,改,因譌為淮耳。
    」孫虨宋書考論云:「太尉也。
    今世通行字,說者以為寇萊公作相始。
    錢氏謂自宋順帝,皆非也。
    魏書長孫肥傳,中山太守仇儒推羣盜趙為主,造妖言云:『燕東傾,趙當續。
    欲知其名,淮水不足
    時晉安帝隆安間也。
    則知此字俗用已久。
  • 門地二品 「門地下元龜六三有「堪」字。
  • 書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書云」各本並作「詩云」,據元龜五四一改。
    按「一人有慶,兆民賴之」,語見書呂刑
  • 由來尚矣 「尚」各本並作「上」,據南史改。
  • 王准之字元曾 三朝本作「王准之」,北監本、毛本殿本局本作「王淮之」。
    元大德南史作「王準之」,殿本南史作「王淮之字元魯」。
    太平廣記九九引冥祥記作「王淮之字元曾」。
    殿本考證謂「准即準之減畫,實一字也。
    范泰傳前司徒長史王準之當是一人」。
    殿本考證誤,范泰傳之王準之,為王雅之子
    晉書王雅傳:「長子準之散騎侍郎
    」與此王准之一人
  • 父訥之 「訥之」各本並作「納之」,據世說新語文學篇注改。
    劉峻世說新語注引王氏譜曰:「訥之字永言琅邪人
    祖彪之,光祿大夫
    父臨之,東陽太守
    訥之歷尚書左丞御史中丞
    古人名字相應,既字永言,則作「訥之」是,作「衲之」誤。
  • 公元421年
  • 永初二年 此事禮志元年
    宋書故謂作元年是。
  • 子興之 「興之」南史作「輿之」。
  • 太元隆安時事 「太元」各本並作泰元」,按東晉孝武帝年號太元,今改正
  • 任在西省 「任」南史作「住」。
  • 公元415年
  • 傅亮羊徽相代在職義熙十一年高祖韶之博學文詞通直郎領西省事 各本並脫「在職通直郎」二十一字,據南史補。
    高祖南史作「宋武帝」,今據宋書史改正
  • 凡諸詔黃 「詔黃」各本並作「詔奏」,據南史改。
    古時帝命不稱奏,作「黃」是。
  • 斯誠檢忘一時權制 張森楷校勘記云:「檢忘當作檢亡,猶捕亡也。
    正謂上文三叛士耳。
  • 公元423年
  • 景平元年 「元」各本並作「之」。
    孫虨宋書考論云:「當為景平元年
    」按孫說是,今改正
  • 太保衞瓘本爵陽縣 「蕭陽」南史晉書衞瓘傳、羊祜並作「菑陽」。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蕭陽,晉書作菑陽。
    晉書地理不見二縣名。
  • 嫡孫 各本並脫「」字。
    孫虨宋書考論云:「璪下當字。
    」按晉書衞瓘傳,璪為之孫。
    說是,今訂補
  • 子赤尚書左丞 宋本作「左丞」,弘治本北監本、毛本殿本局本作「右丞」,本書顏延之傳亦作「尚書左丞荀赤松」,未知孰是。
    今姑從宋本顏延之傳作「左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