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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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十八 王惠 謝弘微 王球

王惠字令明琅邪臨沂人太保弘從祖弟也。
祖劭,車騎將軍
父默,左光祿大夫
幼而夷簡,為叔父司徒所知
恬靜交遊未嘗雜事
陳郡謝瞻才辯風氣,嘗與兄弟羣從談論鋒起文史間發,惠時相酬應,言清理遠,等慚而退。
高祖聞其名,以問其從兄誕,[1]誕曰:「後來秀令鄙宗之美也。
」即以為太尉參軍事,府主簿從事中郎
世子建府,以為征虜長史,仍轉中軍長史
會稽內史劉懷敬之郡,送者傾京師亦造別,還過從弟球。
球問:「向何所見?
曰:「惟覺即時逢人耳。
」常臨曲水風雨暴至,座者皆馳散,徐起,姿制不異常日
世子荊州長史如故,領南郡太守不拜
國初建,當置郎中令高祖難其人,謂傅亮曰:「今用郎中令不可令減袁曜卿也。
既而曰:「吾得其人矣。
」乃以居之。
世子詹事,轉尚書吳興太守
公元422年
少帝即位,以蔡廓吏部尚書不肯拜,乃以代焉。
被召即拜未嘗接客,人有與書求官者,得輒聚置閣上,及去職印封如初時。
談者以廓之不拜,惠之即拜,雖事異而意同也。
兄鑒,頗好聚斂,廣營田業,意甚不同,謂鑒曰:「何用田為?
」鑒怒曰:「無田何由得食!
又曰:「亦復何用食為。
」其標寄如此
元嘉三年,卒,時年四十二。
追贈太常
無子。
謝弘微陳郡陽夏人也。
祖韶,車騎司馬
父思,[2]武昌太守
從叔峻,司空第二子也,無後,以弘微為嗣
弘微本名密,犯所繼內諱,故以字行
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
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
有子如此足矣
」年十歲出繼
繼父弘微緦麻親戚中表素不相識率意承接,皆合禮衷。
義熙初襲峻爵建昌縣侯
弘微素貧儉,而所繼豐泰,唯受書數千卷,國吏數人而已遺財祿秩,一不關豫
混聞而驚歎,謂國郎中令漆凱之曰:「建昌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國侯既不措意,今可依常分送。
弘微重違混言,乃少有所受。
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曜、弘微並以文義賞會
嘗共宴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遊,混五言詩所云「昔為烏衣遊,戚戚皆親姪」者也。
[3]其外雖復高流時譽莫敢造門
瞻等才辭辯富弘微每以約言服之,混特所敬貴,號曰微子
謂瞻等曰:「汝諸人才義豐辯未必皆愜眾心至於領會機賞言約理要故當與我共推微子
」常云:「阿遠剛躁負氣,阿客博而無檢;曜恃才而持操不篤;晦自知納善不周,設復功濟三才,終亦以此為恨;至如微子,吾無間然。
」又云:「微子不傷物,同不害正,若年迨六十,必至公輔
」嘗因酣宴之餘,為韻語奬勸靈運、瞻等曰:「康樂誕通度,實有名家韻,若加繩染功,剖瑩乃瓊瑾
宣明遠識,穎達且沈儁,若能去方執穆穆三才順。
阿多標獨解,弱冠纂華胤,質勝誡無文,其尚又能峻。
通遠懷清悟,采采蘭訊,直轡鮮不躓,抑用解偏吝
微子微尚無勌,勿輕一簣少,進往千仞
數子勉之哉,風流由爾振,如不犯所知此外無所慎。
靈運等並有誡厲之言,唯弘微獨盡褒美
曜,弘微兄,多,其小字也。
遠即瞻字。
靈運小名客兒
世名家身有國封者,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弘微亦拜員外散騎琅邪王大司馬參軍
公元412年
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妻晉陵公主改適琅邪王練公主執意不行,而詔其與謝氏離絕公主混家事委之弘微
仍世宰輔一門兩封田業十餘處,僮僕千人唯有二女年數歲。
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通直郎
高祖受命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以混得罪前代東鄉節義可嘉,聽還謝氏。
自混亡,至是九載,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業使不異平日田疇墾闢,有加於舊。
東鄉君嘆曰:「僕射平生重此子,可謂知人
僕射為不亡矣。
中外姻親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歎息,或為之涕流,感弘微之義也。
性嚴正,舉止循禮度,事繼親之黨,恭謹過常。
伯叔二母歸宗兩姑,晨夕瞻奉,盡其誠敬
內或傳語通訊,輒正其衣冠
婢僕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小大敬之若神。
公元424年
太祖江陵,宋初封宜都王,以琅邪王球為友,弘微文學
母憂去職居喪以孝稱,服闋踰年,菜蔬不改
除鎮西諮議參軍
太祖即位,為黃門侍郎,與王華王曇首殷景仁劉湛等號五臣
尚書吏部郎,參預機密
尋轉右衞將軍
故吏臣佐,並委弘微選擬。
居身清約器服不華,而飲食滋味,盡其豐美
公元427年
兄曜歷御史中丞彭城王義康驃騎長史元嘉四年卒。
弘微蔬食積時哀戚過禮,服雖除,猶不噉魚肉
沙門釋慧琳弘微弘微與之共食,猶獨蔬素。
慧琳曰:「檀越素既多疾,頃者肌色微損,即吉之後,猶未復膳。
若以無益傷生,豈所望得理
弘微答曰:「衣冠之變,禮不可踰。
在心之哀,實未能已。
」遂廢食感咽歔欷不自勝
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舉世莫及也。
弘微不言短長,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論弘微常以它語亂之。
公元429年
六年東宮始建,領中庶子,又尋加侍中
弘微志在素宦畏忌權寵固讓不拜,乃聽解中庶子
每有獻替及論時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
上以弘微能營膳羞,嘗就求食。
弘微親故經營,既進之後親人問上所御,弘微不答,別以餘語酬之,時人漢世孔光
八年秋有疾解右衞,領太子右衞率,還家
議欲解弘微侍中,以率加吏部尚書,固陳疾篤,得免。
公元432年
九年東鄉君薨,資財鉅萬園宅十餘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司空時事業,奴僮猶有數百人
公私咸謂室內資財,宜歸二女田宅僮僕,應屬弘微
弘微一無所取,自以私祿營葬
女夫殷叡素好樗蒱,聞弘微不取財物,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內人皆化弘微之讓,一無所爭。
弘微舅子領軍將軍劉湛不堪其非,謂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
卿此不治何以治官
弘微笑而不答。
或有譏之曰:「謝氏累世財產,充殷君一朝戲責,理之不允,莫此為大。
卿親而不言[4]棄物江海以為廉耳。
設使清名,而令家內不足,亦吾所不取也。
弘微曰:「親戚爭財,為鄙之甚。
內人尚能無言,豈可導之使爭。
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後,豈復見關。
東鄉君葬,混墓開,弘微牽疾臨赴,病遂甚。
十年,卒,時年四十二。
時有一長鬼寄司馬文宣家,云受遣殺弘微弘微增劇,輒豫告文宣
弘微既死,與文宣分別而去。
弘微臨終,語左右曰:「有二封書,[5]須劉領軍至,可於前燒之,慎勿開也。
」書皆是太祖手勑
上甚痛惜之,使二衞千人營畢葬事。
追贈太常
子莊,別有傳。
王球字倩玉琅邪臨沂人,太常惠從父弟也。
父謐,司徒
公元427年
少與齊名
美容止。
著作佐郎不拜
尋除琅邪王大司馬行參軍,轉主簿豫章世子中軍功曹
國建,初拜世子中舍人
高祖受命,仍為太子中舍人宜都王友,轉諮議參軍,以疾去職
元嘉四年,起為義興太守
從兄弘為揚州,服親不得相臨,加宣威將軍,在郡有寬惠之美,徙太子右衞率。
入為侍中,領冠軍將軍,又領本州大中正,徙中書令侍中如故
吏部尚書
球公子簡貴,素不交遊筵席虛靜,門無異客。
尚書僕射殷景仁領軍劉湛執重權,傾動內外通家姻戚未嘗往來
頗好文義,唯與琅邪顏延之相善
選職接客甚希,不視求官書疏,而銓衡有序朝野稱之。
本多羸疾,屢自陳解。
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領廬陵王師。
子履進利為行,深結劉湛委誠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與劉斌、孔胤秀等並有異志[6]訓厲,不納。
大將軍從事中郎,轉太子中庶子流涕義康不願違離以此復為從事中郎
太祖甚銜之。
誅之夕,徒跣
命為取履,先溫酒與之,謂曰:「常日語汝,何如
怖懼不得答,徐曰:「阿父在,汝亦何憂。
」命左右:「扶郎還齋。
[7]上以故,得免死,廢於家。
公元440年
十七年復為太子詹事大夫王師如故
未拜,會殷景仁卒,因除尚書僕射王師如故
素有脚疾
錄尚書江夏王義恭尚書何尚之曰:「當今乏才,羣下宜加勠力,而王球放恣如此,恐宜以法糾之。
尚之曰:「有素尚,加又多疾,應以淡退求之,未可文案責也。
[8]坐白衣領職。
時羣臣詔見,多不即前,卑疎者或至數十日大臣亦有十餘日不被見者。
輒去,未嘗肯停。
十八年,卒,時年四十九。
追贈特進金紫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
無子,從孫奐為後
大明末吳興太守
或人史臣曰:「王惠何如
」答之曰:「令明簡。
」又問:「王球何如
」答曰:「倩玉淡。
」又問:「謝弘微何如
」曰:「簡而不失,淡而不流,古之所謂名臣弘微當之矣。」
  • 以問其從兄誕 各本並脫「其」字,據南史補。
  • 父思 「思」南史同。
    晉書謝萬傳作「恩」。
  • 昔為烏衣戚戚皆親姪 「姪」南史作「姓」。
  • 卿親而不言 「親」南史作「視」。
  • 二封書 「二封南史作「二厨」。
  • 劉斌孔胤秀等並有異志 「孔胤秀」各本並作「孔胤季」,據本書卷六八彭城王義康改正
  • 扶郎還齋 「郎」各本並作「即」,據南史改。
  • 未可文案責也 「責」各本並作「索」,據南史元龜四七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