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本紀第六
作者:南朝梁 沈约
孝武帝
孝武帝
公元430年
世祖孝武皇帝諱駿,
字休龍,
小字道民,
文帝第三子也。
元嘉七年秋八月庚午生。
十二年,立為
武陵王,
食邑二千戶。
十六年,
都督湘州諸軍事、
征虜將軍、
湘州刺史,領
石頭戍事。
十七年,遷
使持節、
都督南豫豫司雍并
五州諸軍事、
南豫州刺史,
將軍如故,猶戍
石頭。
二十一年,加督
秦州,
進號撫軍將軍。
明年,徙
都督雍梁南北秦
四州荊州之
襄陽竟陵南陽順陽新野隨
六郡諸軍事、
[1]寧蠻校尉、
雍州刺史,
持節、
將軍如故。自晉氏
江左以來,
襄陽未有皇子重鎮,時
太祖欲
經略關、河,
故有此授。尋給
鼓吹一部。
公元448年
二十五年,改授都督南兗徐兗青冀幽六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安北將軍、徐州刺史,持節如故,北鎮彭城。尋領兗州刺史。始興王濬為南兗州,上解督南兗。二十七年,坐汝陽戰敗,降號鎮軍將軍。又以索虜南侵,降為北中郎將。二十八年,進督南兗州、南兗州刺史,當鎮山陽。尋遷都督江州荊州之江夏豫州之西陽晉熙新蔡四郡諸軍事、南中郎將、江州刺史,持節如故。時緣江蠻為寇,太祖遣太子步兵校尉沈慶之等伐之,使上總統眾軍。
公元453年
三十年正月,上出次西陽之五洲。會元凶弒逆,以上為征南將軍,加散騎常侍。上率眾入討,荊州刺史南譙王義宣、雍州刺史臧質並舉義兵。四月辛酉,上次溧洲。癸亥,冠軍將軍柳元景前鋒至新亭,修建營壘。甲子,賊劭親率眾攻元景,大敗退走。丙寅,上次江寧。丁卯,大將軍江夏王義恭來奔,奉表上尊號。戊辰,上至于新亭。
己巳,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等,從軍者二等。贓汙清議,悉皆盪除。高年、鰥寡、孤幼、六疾不能自存,人賜穀五斛。逋租宿債勿復收。長徒之身,優量降宥。崇改太祖號諡。以大將軍江夏王義恭為太尉、錄尚書六條事、南徐州刺史。庚午,以荊州刺史南譙王義宣為中書監、丞相、錄尚書六條事、揚州刺史,安東將軍隨王誕為衞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刺史,雍州刺史臧質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江州刺史,征虜將軍沈慶之為領軍將軍,撫軍將軍、兗冀二州刺史蕭思話為尚書左僕射。壬申,以征虜將軍王僧達為尚書右僕射。改新亭為中興亭。
五月甲戌,
輔國將軍申坦克
京城。
乙亥,
輔國將軍朱脩之克
東府。
丙子,
克定京邑。
[2]劭及
始興王濬諸
同逆並
伏誅。
庚辰,詔曰︰「
天步艱難,
國道用否,雖
基構永固,而
氣數時愆。朕以
眇身,奄承
皇業,奉尋
曆命,
鑒寐震懷。
萬邦風政,
人治之本,
感念陵替,若疚
在心。可
分遣大使巡省方俗。」
是日解嚴。
辛巳,
車駕幸
東府城。
甲申,尊
所生路淑媛為
皇太后。
乙酉,立妃王氏為
皇后。
戊子,以
左衞將軍柳元景為
雍州刺史。
壬辰,以
太尉江夏王義恭為
太傅,領
大司馬。
甲午,
曲赦京邑二百里內,并蠲
今年租稅。
戊戌,以
撫軍將軍南平王鑠為
司空,
建平王宏為
尚書左僕射,
東海王褘為
撫軍將軍,
新除尚書左僕射蕭思話遷職。
六月壬寅,以
驃騎參軍垣護之為
冀州刺史。
甲辰,以
山陽太守申恬為
青州刺史。
丙午,
車駕還宮。初置
殿門及
上閤屯兵。以
江夏內史朱脩之為
平西將軍、
雍州刺史,
御史中丞王曇生為
廣州刺史。
戊申,以
新除雍州刺史柳元景為
護軍將軍。
己酉,以
司州刺史魯爽為
豫州刺史。
[3]庚戌,以
梁、
南秦二州刺史劉秀之為
益州刺史,
太尉司馬龐秀之為
梁、
南秦二州刺史,
衞軍司馬徐遺寶為
兗州刺史,
寧朔將軍王玄謨為
徐州刺史,
衞將軍隨
王誕進號驃騎大將軍。
尚書右僕射王僧達遷職,
丹陽尹
褚湛之為
尚書右僕射。
丙辰,以
侍中南譙王世子恢為
湘州刺史。
丁巳,
[4]詔曰︰「
興王立訓,務弘治節,
輔臣佐時,勤獻
政要,仰惟
聖規,每存茲道。猥以
眇躬,屬承
景業,
闡揚遺澤,無廢厥心。夫
量入為出,邦
有恒典,而經給之宜,
多違常度。
兵役糜耗,
府藏散減,
外內眾供,未
加損約,
非所以
聿遵先旨,
敬奉遺圖。
自今諸可薄己厚民、去煩
從簡者,悉宜
施行,以
稱朕意。」
庚申,詔
有司論功班賞各有差。
辛酉,
安西將軍、
西秦河
二州刺史吐谷渾拾寅進號鎮西大將軍、
開府儀同三司。
庚午,還分
南徐立
南兗州。
辛未,改封
南譙王義宣為
南郡王,隨
王誕為
竟陵王,
義宣次子宜陽侯愷為
宜陽縣王。
閏月壬申,以領軍將軍沈慶之為鎮軍將軍、南兗州刺史。癸酉,以護軍將軍柳元景為領軍將軍。丙子,遣兼散騎常侍樂詢等十五人巡行風俗。甲申,蠲尋陽、西陽郡租布三年。甲午,丞相南郡王義宣改為荊、湘二州刺史,驃騎大將軍、荊州刺史竟陵王誕改為揚州刺史,南蠻校尉王僧達為護軍將軍。是月,置衞尉官。
秋七月辛丑朔,日有蝕之。
甲寅,詔曰︰「
世道未夷,惟憂在國。夫使羣善
畢舉,
固非一才所議,況以
寡德,屬
衰薄之期,
夙宵寅想,
永懷待旦。
王公卿士,
凡有嘉謀善政,
可以維
風訓俗,咸達
乃誠,
無或依隱。」
辛酉,詔曰:「
百姓勞弊,
傜賦尚繁,
言念未乂,宜
崇約損。凡用非
軍國,宜悉停功。可省
細作并
尚方,
雕文靡巧,
金銀塗飾,事
不關實,嚴為之禁。
供御服膳,
減除遊侈。
水陸捕採,各
順時月。官
私交市,務
令優衷。其
江海田池公家規固者,詳所開弛。
貴戚競利,
悉皆禁絕。」
戊戌,
[5]以
右衞將軍宗慤為
廣州刺史。
己巳,
司空南平王鑠薨。
八月辛未,
武皇帝舊役
軍身,嘗在齋內,
人身猶存者,普賜
解戶。
乙亥,
尚書左僕射建平王宏加
中書監、
中軍將軍。
丁亥,以
沛郡太守垣閎為
寧州刺史,撫
軍司馬費沈為
梁、
南秦二州刺史。
甲午,
護軍將軍王僧達遷職。
九月丁巳,以前尚書劉義綦為中護軍。壬戌,新亭戰亡者,復同京城。劭黨南海太守蕭簡據廣州反。丁卯,輔國將軍鄧琬討平之。
冬十月癸未,車駕於閱武堂聽訟。
十一月丙午,以左軍將軍魯秀為司州刺史。丙辰,停臺省眾官朔望問訊。丙寅,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十二月甲戌,省都水臺,罷都水使者官,置水衡令官。癸未,以將置東宮,省太子率更令、步兵、翊軍校尉、旅賁中郎將、宂從僕射、左右積弩將軍官。中庶子、中舍人、庶子、舍人、洗馬,各減舊員之半。
公元454年
孝建元年春正月己亥朔,
車駕親祠南郊,
改元,
大赦天下。
壬寅,以
丹陽尹
蕭思話為
安北將軍、
徐州刺史。
甲辰,
護軍將軍劉義綦
遷職,以
尚書令何尚之為
左光祿大夫、
護軍將軍。
戊申,詔曰:「首食尚農,
經邦本務,
貢士察行,寧朝
當道。
內難甫康,政訓
未洽,
衣食有仍耗之弊,
選造無
觀國之美。昔衞文
勤民,
高宗恭默,卒能收賢
巖穴,大殷
季年。朕每
側席疚懷,無忘
鑒寐。凡諸守莅
親民之官,可詳申舊條,勤盡
地利。
[6]力田善蓄者,
在所具以
名聞。褒甄之科,精為其格。
四方秀孝,
非才勿舉,
獻答允值,即就
銓擢。若止
無可採,猶賜除署;若有
不堪酬奉,虛竊
榮薦,
遣還田里,
加以禁錮。
尚書百官之元本,
庶績之
樞機,
丞郎列曹,
局司有在。而頃事無
巨細,悉歸
令僕,
非所以
眾材成構,羣能濟
業者也。可更明
體制,咸責厥成,糾覈勤惰,嚴
施賞罰。」
壬戌,更鑄
四銖錢。
丙寅,立
皇子子業為
皇太子。賜
天下為父
後者爵
一級。
孝子、
順孫、
義夫、
節婦粟帛各有差。
是月,起正光殿。
二月庚午,豫州刺史魯爽、車騎將軍江州刺史臧質、丞相荊州刺史南郡王義宣、兗州刺史徐遺寶舉兵反。乙亥,撫軍將軍東海王褘遷職。己卯,領軍將軍柳元景加撫軍將軍。壬午,曲赦豫州。辛卯,左衞將軍王玄謨為豫州刺史。癸巳,玄謨進據梁山。丙申,以安北司馬夏侯祖歡為兗州刺史。
三月癸亥,
[7]內外戒嚴。
辛丑,以
安北將軍、
徐州刺史蕭思話為
安南將軍、
江州刺史,
撫軍將軍柳元景即本
號為雍州刺史。
癸卯,以
太子左衞率
龐秀之為
徐州刺史。
徐遺寶為
夏侯祖歡所破,棄眾走。
丙寅,以
輔國長史明胤為
冀州刺史。
夏四月戊辰,以後將軍劉義綦為湘州刺史。甲申,以平西將軍、雍州刺史朱脩之為安西將軍、荊州刺史。丙戌,鎮軍將軍、南兗州刺史沈慶之大破魯爽於歷陽之小峴,斬爽。癸巳,進慶之號鎮北大將軍。封第十六皇弟休倩為東平王。未拜,薨。
五月甲寅,義宣等攻梁山,王玄謨大破之。己未,解嚴。癸亥,以吳興太守劉延孫為尚書右僕射。
六月戊辰,臧質走至武昌,為人所斬,傳首京師。甲戌,撫軍將軍柳元景進號撫軍大將軍,鎮北大將軍沈慶之並開府儀同三司。丙子,以征西將軍武昌王渾為雍州刺史。癸未,分揚州立東揚州。分荊、湘、江、豫州立郢州。罷南蠻校尉。戊子,省錄尚書事。庚寅,義宣於江陵賜死。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蝕之。丙辰,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逋租宿債勿復收。辛酉,於雍州立建昌郡。以會稽太守義陽王昶為東揚州刺史。
八月庚午,撫軍大將軍柳元景復為領軍將軍,本號如故。壬申,以游擊將軍垣護之為徐州刺史。壬辰,以安西司馬梁坦為梁、南秦二州刺史。
九月丙申,以強弩將軍尹懷順為寧州刺史。丁酉,左光祿大夫何尚之解護軍將軍。甲辰,加尚之特進。丙午,以安南將軍、江州刺史蕭思話為鎮西將軍、郢州刺史。
冬十月戊寅,詔曰:「仲尼體天降德,維周興漢,經緯三極,冠冕百王。爰自前代,咸加褒述。典司失人,用闕宗祀。先朝遠存遺範,有詔繕立,世故妨道,事未克就。國難頻深,忠勇奮厲,實憑聖義,大教所敦。永惟兼懷,無忘待旦。可開建廟制,同諸侯之禮。詳擇爽塏,厚給祭秩。」丁亥,以祕書監東海王褘為撫軍將軍、江州刺史。於郢州立安陸郡。
十一月癸卯,復立都水臺,置都水使者官。
是歲,始課南徐州僑民租。
公元455年
二年正月壬寅,以冠軍將軍湘東王彧為中護軍。
二月己丑,
[8]婆皇國遣使獻
方物。
丙寅,以
鎮北大將軍、
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
左光祿大夫、
開府儀同三司。
辛巳,以
尚書右僕射劉延孫為
南兗州刺史。
三月辛亥,以吳興太守劉遵考為湘州刺史。壬子,以行征西將軍楊文智為征西將軍、北秦州刺史。
夏四月壬申,河南國遣使獻方物。壬午,以豫章太守檀和之為豫州刺史。
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前軍司馬垣閎為交州刺史。庚子,以輔國將軍申坦為徐、兗二州刺史。癸卯,以右衞將軍顧覬之為湘州刺史。丁未,以金紫光祿大夫王偃為右光祿大夫。
六月甲子,以國哀除釋,大赦天下。庚辰,以曲江縣侯王玄謨為豫州刺史。
秋七月癸巳,立第十三皇弟休祐為山陽王,第十四皇弟休茂為海陵王,第十五皇弟休業為鄱陽王。戊戌,鎮西將軍蕭思話卒。己酉,以益州刺史劉秀之為郢州刺史。槃槃國遣使獻方物。甲寅,以義興太守到元度為益州刺史。
八月庚申,
雍州刺史武昌王渾
有罪,廢為
庶人,
自殺。
辛酉,以
南兗州刺史劉延孫為
鎮軍將軍、
雍州刺史。斤陀
利國遣使獻
方物。
三吳民饑,
癸酉,詔
所在賑貸。
丙子,詔曰:「諸苑
禁制綿遠,有妨
肄業。
[9]可詳所開弛,假與
貧民。」
壬午,以
新除豫州刺史王玄謨為
青、
冀二州刺史,
青州刺史申恬為
豫州刺史。
甲申,以
右衞將軍檀和之為
南兗州刺史。
九月丁亥,
[10]車駕於
宣武場
閱武。
庚戌,詔曰:「
國道再屯,
艱虞畢集。朕雖
寡德,終膺
鴻慶。
惟新之祉,實深
百王;而惠
宥之令,
未殊常渥。
永言勤慮,
寤寐載懷。在朕
受命之前,凡以罪
徙放,悉聽
還本。
犯釁之門,尚有存者,
子弟可隨才
署吏。」
冬十月壬午,太傅江夏王義恭領揚州刺史,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司空、南徐州刺史,中書監、尚書左僕射、中軍將軍建平王宏為尚書令,將軍如故。
十一月戊子,
中護軍湘東王彧遷職,
鎮軍將軍劉延孫為
護軍將軍。
青、
冀二州刺史王玄謨為
雍州刺史。
甲午,以
大司馬垣護之為
青、
冀二州刺史。
[11]辛亥,
高麗國遣使獻
方物。
十二月癸亥,以前交州刺史蕭景憲為交州刺史。
公元456年
三年春正月庚寅,立第十八皇弟休範為順陽王,第十九皇弟休若為巴陵王。戊戌,立第二皇子子尚為西陽王。辛丑,車駕親祠南郊。壬子,立皇太子妃何氏。甲寅,大赦天下。
二月癸亥,
右光祿大夫王偃卒。
甲子,以
廣州刺史宗慤為
平西將軍、
豫州刺史。
丁卯,以
新除御史中丞王翼為
廣州刺史。
[12]丁丑,始制
朔望臨
西堂接
羣下,受
奏事。
壬午,
內外官有田在
近道,聽遣所給
吏僮附業。
三月癸丑,以西陽王子尚為南兗州刺史。
閏月戊午,尚書右僕射劉遵考遷職。癸酉,鄱陽王休業薨。庚辰,停元嘉三十年以前兵工考剔。
夏五月辛酉,制荊、徐、兗、豫、雍、青、冀七州統內,家有馬一匹者,蠲復一丁。壬戌,以右衞將軍劉瑀為益州刺史。
六月,上於華林園聽訟。
秋七月,太傅江夏王義恭解揚州。丙子,以南兗州刺史西陽王子尚為揚州刺史,祕書監建安王休仁為南兗州刺史。
八月戊戌,以北
中郎諮議參軍費淹為
交州刺史。
[13]丁未,以
尚書吏部郎
王琨為
廣州刺史。
[14] 冬十月癸未,以尋陽太守張悅為益州刺史。丙午,太傅江夏王義恭進位太宰,領司徒。丁未,領軍將軍柳元景加驃騎將軍,尚書令建平王宏加中書監、衞將軍,撫軍將軍、江州刺史東海王褘進號平南將軍。
十一月癸丑,淮南太守袁景有罪棄市。
十二月丙午,以侍中孔靈符為郢州刺史。
公元457年
大明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天下。賜高年孤疾粟帛各有差。庚午,護軍將軍劉延孫遷職,右衞將軍湘東王彧為中護軍。京邑雨水,辛未,遣使檢行,賜以樵米。
二月己亥,復親民職公田。索虜寇兗州。
三月壬戌,制大臣加班劍者,不得入宮城門。梁州獠求內屬,立懷漢郡。
夏四月,京邑疾疫,丙申,遣使按行,賜給醫藥。死而無收斂者,官為斂埋。庚子,省湘州宋建郡并臨賀。
五月,吳興、義興大水,民饑。乙卯,遣使開倉賑卹。癸酉,於華林園聽訟。乙亥,以左衞將軍沈曇慶為徐州刺史,輔國將軍梁瑾葱為河州刺史、宕昌王。
六月己卯,以前太子步兵校尉劉祗子歆繼南豐王朗。辛巳,以長水校尉山陽王休祐為東揚州刺史。丁亥,休祐改為湘州刺史。以丹陽尹顏竣為東揚州刺史。
秋七月辛未,土斷雍州諸僑郡縣。
八月戊戌,於兗州立陽平郡。壬寅,於華林園聽訟。甲辰,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誕改為南兗州刺史,太子詹事劉延孫為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
冬十月丙申,詔曰:「旒纊之道,有孚於結繩,日昃之勤,已切於姬后。況世弊教淺,歲月澆季。朕雖勠力宇內,未明求衣,而識狹前王,務廣昔代,永言菲德,其愧良深。朝咨野怨,自達者寡,惠民利公,所昧實眾。自今百辟庶尹,下民賤隸,有懷誠抱志,擁鬱衡閭,失理負謗,未聞朝聽者,皆聽躬自申奏,小大以聞。朕因聽政之日,親對覽焉。」甲辰,以百濟王餘慶為鎮東大將軍。
十二月丁亥,順陽王休範改封桂陽王。戊戌,於華林園聽訟。
公元458年
二年春正月辛亥,車駕祀南郊。壬子,詔曰:「去歲東土多經水災。春務已及,宜加優課。糧種所須,以時貸給。」丙辰,復郡縣田秩,并九親祿俸。壬戌,詔曰:「先帝靈命初興,龍飛西楚,歲紀浸遠,感往纏心。奉迎文武,情深常隸,思弘殊澤,以申永懷。吏身可賜爵一級,軍戶免為平民。」
二月丙子,詔曰:「政道未著,俗弊尚深,豪侈兼并,貧弱困窘,存闕衣裳,沒無斂槥,朕甚傷之。其明敕守宰,勤加存卹。賻贈之科,速為條品。」乙酉,以金紫光祿大夫褚湛之為尚書左僕射。丙戌,中書監、尚書令、衞將軍建平王宏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中書監如故。丁酉,驃騎將軍柳元景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甲辰,散騎常侍義陽王昶為中軍將軍。
三月丁未,中書監、尚書令、衞將軍建平王宏薨。乙卯,以田農要月,太官停殺牛。丁卯,上於華林園聽訟。癸酉,以寧朔將軍劉季之為司州刺史。
夏四月甲申,立皇子子綏為安陸王。甲午,以海陵王休茂為雍州刺史。辛丑,地震。
五月戊申,復西陽郡。
六月戊寅,增置吏部尚書一人,省五兵尚書。丁亥,左光祿大夫何尚之加開府儀同三司。戊子,以金紫光祿大夫羊玄保為右光祿大夫。丙申,詔曰:「往因師旅,多有逋亡。或連山染逆,懼致軍憲;或辭役憚勞,苟免刑罰。雖約法從簡,務思弘宥,恩令驟下,而逃伏猶多。豈習愚為性,忸惡難反;將在所長吏,宣導乖方。可普加寬申,咸與更始。」
秋七月甲辰,彭城民高闍等謀反伏誅。癸亥,以右衞將軍顏師伯為青、冀二州刺史。
八月乙酉,河南王遣使獻方物。丙戌,中書令王僧達有罪,下獄死。己丑,以強弩將軍杜叔文為寧州刺史,交州刺史費淹為廣州刺史,南海太守垣閬為交州刺史。甲午,以寧朔將軍沈僧榮為兗州刺史。
九月癸卯,於華林園聽訟。壬戌,以寧朔將軍劉道隆為徐州刺史。襄陽大水,遣使巡行賑贍。庚午,置武衞將軍、武騎常侍官。
冬十月甲午,以中軍將軍義陽王昶為江州刺史。乙未,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十一月壬子,揚州刺史西陽王子尚加撫軍將軍。
十二月己亥,諸王及妃主庶姓位從公者,喪事聽設凶門,餘悉斷。
閏月庚子,詔曰:「夫山處巖居,不以魚鼈為禮。頃歲多虞,軍調繁切,違方設賦,本濟一時,而主者玩習,遂為常典。杶檊瑤琨,任土作貢,積羽羣輕,終致深弊。永言弘革,無替朕心。凡寰衞貢職,山淵採捕,皆當詳辨產殖,考順歲時,勿使牽課虛懸,睽忤氣序。庶簡約之風,有孚於品性;惠敏之訓,無漏於幽仄。」庚申,上於華林園聽訟。壬戌,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是冬,索虜寇青州,刺史顏師伯頻大破之。
公元459年
三年春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屬徐州。己丑,以驃騎將軍、領軍將軍柳元景為尚書令,尚書右僕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丙申,婆皇國遣使獻方物。
二月乙卯,以
揚州所統
六郡為
王畿。以
東揚州為
揚州。
[16]時
欲立司隸校尉,以
元凶已立乃止。
撫軍將軍、
揚州刺史西陽王子尚徙為
揚州刺史。
甲子,復置
廷尉監官。
荊州饑,三月甲申,原田租布各有差。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為兗州刺史。壬辰,中護軍湘東王彧遷職,以中書令東海王褘為衞將軍、護軍將軍。癸巳,太宰江夏王義恭加中書監。
夏四月癸卯,上於華林園聽訟。丙午,以建寧太守苻仲子為寧州刺史。乙卯,司空、南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有罪,貶爵。誕不受命,據廣陵城反,殺兗州刺史垣閬。以始興公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討誕。甲子,上親御六師,車駕出頓宣武堂。司州刺史劉季之反叛,徐州刺史劉道隆討斬之。
秋七月己巳,剋廣陵城,斬誕。悉誅城內男丁,以女口為軍賞。是日解嚴。辛未,大赦天下。尚方長徒、奚官奴婢老疾者悉原放。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賜粟帛各有差。王畿下貧之家,與近行頓所由,並蠲租一年。丙子,以丹陽尹劉秀之為尚書右僕射。丙戌,分淮南北復置二豫州。以新除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司空,刺史如故。戊子,以衞將軍、護軍將軍東海王褘為南豫州刺史,衞將軍如故。江州刺史義陽王昶為護軍將軍,冠軍將軍桂陽王休範為江州刺史。癸巳,以前左衞將軍王玄謨為郢州刺史。
八月丙申,詔曰:「近北討文武,於軍亡沒,或殞身矢石,或癘疾死亡,並盡勤王事,而斂槥卑薄。可普更賻給,務令豐厚。」己酉,以車騎長史庾深之為豫州刺史。甲子,詔曰:「昔姬道方凝,刑法斯厝;漢德初明,犴圄用簡。良由上一其道,下淳其性。今民澆俗薄,誠淺偽深,重以寡德,弗能心化。故知方者尠,趣辟實繁。向因巡覽,見二尚方徒隸,嬰金屨校,既有矜復。加國慶民和,獨隔凱澤,益以慚焉。可詳所原宥。」
九月己巳,詔曰:「夫五辟三刺,自古所難,巧法深文,在季彌甚。故沿情察訟,魯師致捷;市獄勿擾,漢史飛聲。廷尉遠邇疑讞,平決攸歸,而一蹈幽圄,動逾時歲。民嬰其困,吏容其私。自今囚至辭具,並即以聞,朕當悉詳斷,庶無留獄。若繁文滯劾,證逮遐廣,必須親察,以盡情狀。自後依舊聽訟。」壬辰,於玄武湖北立上林苑。
冬十月丁酉,詔曰:「古者薦鞠青壇,聿祈多慶,分繭玄郊,以供純服。來歲,可使六宮妃嬪修親桑之禮。」庚子,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劉延孫進號車騎將軍。戊申,河西國遣使獻方物。庚戌,以河西王大沮渠安周為征虜將軍、涼州刺史。
十一月己巳,高麗國遣使獻方物。肅慎國重譯獻楛矢、石砮。西域獻舞馬。
十二月戊午,上於華林園聽訟。辛酉,置謁者僕射官。
公元460年
四年春正月辛未,車駕祠南郊。甲戌,宕昌王奉表獻方物。乙亥,車駕躬耕藉田。大赦天下。尚方徒繫及逋租宿債,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力田之民,隨才敍用。孝悌義順,賜爵一級。孤老貧疾,人穀十斛。藉田職司,優沾普賚。百姓乏糧種,隨宜貸給。吏宣勸有章者,詳加褒進。壬午,以北中郎司馬柳叔仁為梁、南秦二州刺史。左將軍、荊州刺史朱脩之進號鎮軍將軍。庚寅,立第三皇子子勛為晉安王,第六皇子子房為尋陽王,第七皇子子頊為歷陽王,第八皇子子鸞為襄陽王。
二月庚子,侍中建安王休仁為湘州刺史。己未,以員外散騎侍郎費景緒為寧州刺史。
三月甲子,以冠軍將軍巴陵王休若為徐州刺史。丁卯,以安陸王子綏為郢州刺史。癸酉,以徐州刺史劉道隆為青、冀二州刺史。索虜寇北陰平孔堤,太守楊歸子擊破之。甲申,皇后親桑于西郊。
夏四月癸卯,以南琅邪隸王畿。丙午,詔曰:「昔紩衣御宇,貶甘示節;土簋臨天,飭儉昭度。朕綈帛之念,無忘于懷。雖深詔有司,省游務實,而歲用兼積,年量虛廣。豈以捐豐從損,允稱約心。四時供限,可詳減太半。庶裘絺順典,有偃民華;纂組傷工,無競㙻市。」辛酉,詔曰:「都邑節氣未調,疫癘猶眾,言念民瘼,情有矜傷。可遣使存問,并給醫藥;其死亡者,隨宜卹贍。」
五月庚辰,於華林園聽訟。乙酉,以徐州之梁郡還屬豫州。丙戌,尚書左僕射褚湛之卒。以撫軍長史劉思考為益州刺史。庚寅,以南下邳併南彭城郡。
秋七月甲戌,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薨。
八月壬寅,宕昌王遣使獻方物。己酉,以晉安王子勛為南兗州刺史。雍州大水,甲寅,遣軍部賑給。
九月辛未,以冠軍將軍垣護之為豫州刺史。甲申,上於華林園聽訟。丁亥,改封襄陽王子鸞為新安王。
冬十月庚寅,遣新除司空沈慶之討沿江蠻。壬辰,制郡縣減祿,並先充公限。
十一月戊辰,改細作署令為左右御府令。丙戌,復置大司農官。
十二月乙未,上於
華林園聽訟。
辛丑,
[17]車駕幸
廷尉寺,
凡囚繫咸悉
原遣。
索虜遣使請和。
丁未,
車駕幸
建康縣,
原放獄囚。
倭國遣使獻
方物。
公元461年
五年春正月丁卯,以宕昌王梁唐子為河州刺史。
二月癸巳,車駕閱武。詔曰:「昔人稱人道何先,於兵為首,雖淹紀勿用,忘之必危。朕以聽覽餘閒,因時講事,坐作有儀,進退無爽。軍幢以下,普量班錫。頃化弗能孚,而民未知禁,逭役違調,起觸刑網。凡諸逃亡,在今昧爽以前,悉皆原赦。已滯囹圄者,釋還本役。其逋負在大明三年以前,一賜原停。自此以還,鰥貧疾老,詳所申減。伐蠻之家,蠲租稅之半。近籍改新制,在所承用,殊謬實多,可普更符下,聽以今為始。若先已犯制,亦同蕩然。」甲寅,加右光祿大夫羊玄保特進。
夏四月癸巳,改封
西陽王子尚為
豫章王。
丙申,加
尚書令柳元景左光祿大夫、
開府儀同三司。
戊戌,詔曰:「
南徐、
兗二州去歲水潦傷年,民多
困窶。
逋租未入者,可申至
秋登。」
丙午,
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殺
司馬庾深之,
舉兵反,
義成太守薛繼考討斬之。
[18]甲寅,以第九
皇子子仁為
雍州刺史。
五月癸亥,制帝室期親,朝官非祿官者,月給錢十萬。丙辰,車駕幸閱武堂聽訟。
六月丙午,以護軍將軍義陽王昶為中軍將軍。壬子,分廣陵置沛郡,省東平郡并廣陵。
秋七月丙辰,詔曰:「雨水猥降,街衢泛溢。可遣使巡行。窮弊之家,賜以薪粟。」丁卯,高麗國遣使獻方物。庚午,曲赦雍州。
八月戊子,立第九
皇子子仁為
永嘉王,第十一
皇子子真為
始安王。以北
中郎參軍費伯弘為
寧州刺史。
己丑,詔曰:「自
靈命初基,
聖圖重遠。
參正樂職,感
神明之應;
崇殖禮囿,奮
至德之光。
聲實同和,文以
均節,化調其俗,
物性其情。故臨經式奠,
煥乎炳發,
道喪世屯,
學落年永。
獄訟微
衰息之術,
百姓忘
退素之方。今
息警夷嶂,
恬波河渚,
棧山航海,
嚮風慕義,
化民成俗,
茲焉時矣。
[19]來歲可
修葺庠序,
旌延國冑。」
庚寅,制
方鎮所假
白板郡縣,
年限依臺除,
食祿三分之一,
不給送故。衞將軍
東海王褘以
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丁卯,行幸琅邪郡,囚繫悉原遣。甲戌,移南豫州治淮南于湖縣。丁丑,以冠軍將軍尋陽王子房為南豫州刺史。
閏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薨。丙申,初立馳道,自閶闔門至于朱雀門,又自承明門至于玄武湖。壬寅,改封歷陽王子頊為臨海王。
冬十月甲寅,以車騎將軍、南徐州刺史劉延孫為尚書左僕射、領護軍將軍,尚書右僕射劉秀之為安北將軍、雍州刺史。以冠軍將軍臨海王子頊為廣州刺史。乙卯,以東中郎將新安王子鸞為南徐州刺史。
十一月壬辰,詔曰:「王畿內奉京師,外表眾夏,民殷務廣,宜思簡惠。可遣尚書就加詳檢,并與守宰平治庶獄。其有疑滯,具以狀聞。」丁酉,增置少府丞一人。
十二月壬申,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甲戌,制天下民戶歲輸布四疋。庚辰,以太常王玄謨為平北將軍、徐州刺史。
公元462年
六年春正月己丑,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加平南將軍。辛卯,車駕親祠南郊。是日,又宗祀明堂。大赦天下。孝子、順孫、義夫、悌弟,賜爵一級,慈姑、節婦及孤老、六疾,賜帛五匹,穀十斛。下四方旌賞茂異,其有懷真抱素,志行清白,恬退自守,不交當世,或識通古今,才經軍國,奉公廉直,高譽在民,具以名奏。乙未,置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官。
二月乙卯,復百官祿。
三月庚寅,立第十三皇子子元為邵陵王。壬寅,以倭國王世子興為安東將軍。乙巳,改豫州南梁郡為淮南郡,舊淮南郡并宣城。丁未,輔國將軍、征虜長史、廣陵太守沈懷文有罪,下獄死。
四月庚申,原除南兗州大明三年以前逋租。新作大航門。
五月丙戌,置凌室,修藏冰之禮。壬寅,太宰江夏王義恭解領司徒。
秋七月庚辰,以荊州刺史朱脩之為領軍將軍,廣州刺史臨海王子頊為荊州刺史。甲申,地震。戊子,以輔國將軍王翼之為廣州刺史。辛卯,以西陽太守檀翼之為交州刺史。乙未,立第十九皇子子雲為晉陵王。
八月癸亥,原除雍州大明四年以前逋租。乙亥,置清臺令。
九月戊寅,制沙門致敬人主。戊子,以前金紫光祿大夫宗慤為中護軍。乙未,尚書右僕射劉遵考為尚書左僕射,丹陽尹王僧朗為尚書右僕射。
冬十月丁巳,以
山陽王休祐子士弘繼
鄱陽哀王休業。
丁卯,詔
上林苑內民庶
丘墓欲還
合葬者,
[21]勿禁。
十一月己卯,陳留王曹虔秀薨。辛巳,以尚書令柳元景為司空,尚書令如故。
公元463年
七年春正月癸未,詔曰:「春蒐之禮,著自周令;講事之語,書于魯史。所以昭宣德度,示民軌則。今歲稔氣榮,中外寧晏。當因農隙,葺是舊章。可克日於玄武湖大閱水師,并巡江右,講武校獵。」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僧朗為太常,衞將軍顏師伯為尚書右僕射。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庚寅,以南兗州刺史晉安王子勛為江州刺史。癸巳,割吳郡屬南徐州。
二月甲寅,
車駕巡
南豫、
南兗二州。
丙辰,詔曰:「
江漢楚望,
咸秩周禋,禮
九疑於
盛唐,祀
蓬萊於
渤海,皆
前載流訓,
列聖遺式。
霍山是曰
南嶽,實維國鎮,韞靈
呈瑞,肇光宋道。朕
駐驆于野,
有事岐陽,
瞻睇風雲,
徘徊以想。可
遣使奠祭。」
丁巳,
車駕校獵于
歷陽之
烏江。
己未,
車駕登
烏江縣六合山。
庚申,割
歷陽秦郡置
臨江郡。
壬戌,
[22]詔曰:「朕受
天慶命,十一年
於茲矣。憑
七廟之靈,獲
上帝之力,禮橫
四海,
威震八荒。方巡
三湘而奠
衡嶽,次
九河而檢云、岱。今
恢覽功成,
省風畿表,
觀民六合,蒐
校長洲。騰
沙飛礫,
平嶽盪海,
鼖晉合序,鐃鉦
協節,
獻鬯如禮,
饁獸傾郊,敬
舉王公之觴,廣納
士民之壽。
八風循通,
卿雲叢聚,盡天罄瑞,率宇
竭歡。思散
太極之泉,以福
無方之外。可
大赦天下,
行幸所經,
無出今歲租布。其
逋租餘債,勿復收。賜
民爵一級,
女子百戶牛酒。刺守
邑宰及
民夫從蒐者,
普加沾賚。」
[23]又詔曰:「朕
弱年操製,
出牧司雍,
承政宣風,
荐歷年紀。
國步中阻,
治戎江甸,難夷
情義,實繫于懷。今或練蒐
訓旅,涉茲境閭,
故邑耆舊,
在目罕存。
年世未遠,
殲亡太半,
撫迹惟事,傾慨兼著。
太宗燕故,
晉陽洽恩;
世祖流仁,濟畿
暢澤。
永言往猷,思廣
前賚。可蠲
歷陽郡租輸三年。
遣使巡慰,問
民疾苦,
鰥寡、
孤老、
六疾不能自存者,厚
賜粟帛。
高年加以羊酒。凡
一介之善,隨才
銓貫;
前國名臣及
府州佐吏,量所
沾錫。
人身已往,施及
子孫。」
壬申,
車駕還宮。
夏四月甲寅,以
領軍將軍朱脩之為
特進。
丙辰,以
尚書湘東王彧為
領軍將軍。
甲子,詔曰:「
自非臨軍戰陳,一
不得專殺。其罪甚
重辟者,
[24]皆
如舊先上須報,
有司嚴加
聽察。犯者以
殺人罪論。」
五月乙亥,撫軍將軍、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進號車騎將軍,輔國將軍始安王子真為廣州刺史。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姦釁內發,變起倉卒者,不從此例。」
六月甲辰,以北中郎司馬柳元怙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戊申,芮芮國、高麗國遣使獻方物。戊辰,以秦郡太守劉德願為豫州刺史。
七月乙亥,
征東大將軍高麗王高璉
進號車騎大將軍、
開府儀同三司。
丙申,
[25]詔曰:「
前詔江海田池,與民共利。
歷歲未久,浸以
弛替。
名山大川,
往往占固。
有司嚴加檢糾,
申明舊制。」
八月丁巳,詔曰:「昔匹婦含怨,山燋北鄙;孀妻哀慟,臺傾東國。良以誠之所動,在微必著;感之所震,雖厚必崩。朕臨察九野,志深待旦,弗能使爛然成章,各如其節。遂令炎精損河,陽偏不施,歲云不稔,咎實朕由。太官供膳,宜從貶撤。近道刑獄,當親料省。其王畿內及神州所統,可遣尚書與所在共詳;畿外諸州,委之刺史。并詳省律令,思存利民。其考讁貿襲,在大明七年以前,一切勿治。尤弊之家,開倉賑給。」乙丑,立第十六皇子子孟為淮南王,第十八皇子子產為臨賀王。車駕幸建康秣陵縣訊獄囚。
九月巳卯,詔曰:「近炎精亢序,苗稼多傷。今二麥未晚,甘澤頻降,可下東境郡,勤課墾殖。尤弊之家,量貸麥種。」戊子,詔曰:「昔周王驥跡,實窮四溟;漢帝鸞軫,夙遍五嶽。皆所以上對幽靈,下理民土。自天昌替馭,臨宮創圖,禮代夭鬱,世貿興毀。皇家造宋,日月重光,琁璣得序,五星順命,而戎車歲動,陳詩義闕。朕聿含五光,奄一天下,思盡寶戒之規,以塞謀危之路。當沿時省方,觀察風俗。外詳考舊典,以副側席之懷。」庚寅,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兼司徒。乙未,車駕幸廷尉訊獄囚。丙申,立第十七皇子子嗣為東平王。
冬十月壬寅,
太子冠,賜
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戊申,
車駕巡
南豫州。詔曰:「朕
巡幸所經,
先見百年者,及
孤寡老疾,
並賜粟帛。
獄繫刑罪,
並親聽訟。其
士庶或
怨鬱危滯,
受抑吏司,或
隱約潔立,
負擯州里,皆聽進朕前,
面自陳訴。若
忠信孝義,
力田殖穀,
一介之能,
一藝之美,悉加
旌賞。雖
秋澤頻降,而
夏旱嬰弊。可即
開行倉,
[26]並加
賑賜。」
癸丑,
行幸江寧縣訊獄囚。
車騎將軍、
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加
開府儀同三司。
癸亥,
衞將軍、
開府儀同三司東海王褘為
司空,
中軍將軍義陽王昶加
開府儀同三司。
丙寅,詔曰:「
賞慶刑威,
奄國彝軌;
黜幽升明,闢
宇恒憲。故採言
聆風,式觀
侈質,貶爵加地,
於是乎在。今
類帝宜社,
親巡江甸,因
覲嶽守,躬求
民瘼。思
弘明試之典,以申
考績之義。
行幸所經,
莅民之職,功
宣於聽,即加
甄賞。若
廢務亂民,隨諐
議罰。
主者詳察以聞。」
己巳,
車駕校獵於
姑孰。
十一月丙子,
曲赦南豫州殊死以下。
巡幸所經,詳減
今歲田租。
乙酉,詔遣祭
晉大司馬桓溫、
征西將軍毛璩墓。上於
行所訊
溧陽、
永世、
丹陽縣囚。
癸巳,
車駕習水軍於
梁山,有白爵二集
華蓋,
有司奏改
大明七年為
神爵元年,詔
不許。
乙未,
原放行獄
徒繫。東諸郡
大旱,
[27]壬寅,
[28]遣使開倉貸卹,
聽受雜物當租。
十二月丙午,行幸歷陽。甲寅,大赦天下。南豫州別署勅繫長徒,一切原散。其兵期考襲讁戍,悉停。歷陽郡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孤疾,賜帛十匹,蠲郡租十年。己未,太宰江夏王義恭加尚書令。於博望梁山立雙闕。癸亥,車駕至自歷陽。
公元464年
八年春正月甲戌,詔曰:「
東境去歲不稔,宜廣
商貨。
遠近販鬻米粟者,
[29]可停
道中雜稅。其以仗自防,悉勿禁。」
癸未,
安北將軍、
雍州刺史劉秀之卒。
戊子,以
平南將軍、
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為
安南將軍、
江州刺史,
晉安王子勛為
鎮軍將軍、
雍州刺史,
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為
撫軍將軍,
[30]領
司徒、
刺史如故,輔國將軍
江夏王世子伯禽為
湘州刺史。
二月辛丑,
特進朱脩之卒。
壬寅,詔曰:「
去歲東境偏旱,
田畝失收。
使命來者,多至
乏絕。或
下窮流宂,
頓伏街巷,朕甚閔之。可出
倉米付
建康、
秣陵二縣,
隨宜贍恤。若
濟拯不時,
[31]以至捐棄者,嚴加
糾劾。」
乙巳,以
鎮軍將軍湘東王彧為鎮北
將軍、
徐州刺史。
平北將軍、
徐州刺史王玄謨為
領軍將軍。
夏閏五月辛丑,以前御史中丞蕭惠開為青、冀二州刺史。壬寅,太宰江夏王義恭領太尉。特進、右光祿大夫羊玄保卒。
庚申,帝崩於玉燭殿,時年三十五。秋七月丙午,葬丹陽秣陵縣巖山景寧陵。
【論】
史臣曰:役己以利天下,堯、舜之心也;利己以及萬物,中主之志也;盡民命以自養,桀、紂之行也。觀大明之世,其將盡民命乎!雖有周公之才之美,猶終之以亂,何益哉!
校勘記
↑徙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荊州之襄陽竟陵南陽順陽新野隨六郡諸軍事 「南陽」各本作「南陵」。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南陵當作南陽。」按州郡志,荊州有南陽郡,無「南陵郡」。今從錢說改。 ↑丙子克定京邑 「丙子」各本及南史作「丙申」。建康實錄作「丙子」。按是月癸酉朔,初二日甲戌,初三日乙亥,初四日丙子,二十四日丙申。據上文,初二日甲戌克京口城,初三日乙亥克東府,克定京師,當在初四日丙子。元凶傳,四日建康破,則作丙子是。今據建康實錄改。 公元459年
↑以司州刺史魯爽為豫州刺史 「豫州」各本並作「南豫州」。廿二史考異云:「案是時無南豫州。『南』蓋衍文也。自永嘉二十二年罷南豫州并壽陽,至孝武大明三年始復分置,中間無南豫者計十年。」按錢說是,今刪。 ↑丁巳 各本並作「丁亥」。孫虨宋書考論云:「丁亥蓋丁巳誤。」按是月壬寅朔,無丁亥,十六日丁巳。孫說是,今改正。 ↑戊戌 孫虨宋書考論云:「以前後辛酉己巳推之,戊戌必譌。」按是年七月辛丑朔,二十一日辛酉,二十九日己巳,無戊戌。疑是二十二日壬戌或二十八日戊辰之誤。 ↑勤盡地利 「勤」各本並作「勸」,據元龜一九一改。 ↑三月癸亥 通鑑考異云:「宋本紀、宋略皆作癸亥,下有辛丑。按長曆,是月戊戌朔,癸亥二十六日,辛丑乃四日也。當作己亥。」 ↑二月己丑 下有丙寅。按是月壬戌朔,初四日丙寅,二十八日己丑,己丑不當在丙寅前。疑己丑是乙丑之譌,乙丑為二月初三日。 ↑有妨肄業 「肄」各本並作「肆」,據元龜一九五改。 ↑九月丁亥 按本月己丑朔,二十二日庚戌,是月無丁亥。 ↑以大司馬垣護之為青冀二州刺史 孫虨宋書考論云:「護之不得為大司馬,蓋大司馬僚佐也。護之傳並脫。」 公元462年
↑以新除御史中丞王翼為廣州刺史 「王翼」當作「王翼之」。張森楷校勘記云:「下大明六年作王翼之,武昌王渾傳作王翼之,此脫『之』字。」按南北朝人名後之「之」字,有時可省略。 ↑以北中郎諮議參軍費淹為交州刺史 「北中郎」各本並作「北軍中郎」。張森楷校勘記云:「北軍之廢久矣,當是北中郎諮議參軍,衍『軍』字。」按張說是,今刪「軍」字。 ↑以尚書吏部郎王琨為廣州刺史 各本並脫「郎」字,據南齊書王琨傳補。 公元459年
↑以丹陽尹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右僕射」各本並作「左僕射」,據通鑑改正。按下大明三年春正月己丑,以右僕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劉遵考傳,孝建三年,為尚書右僕射。則作「右僕射」為是。 公元454年
↑以東揚州為揚州 「為」各本並作「隸」。按州郡志,「孝建元年,分揚州之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為東揚州。大明三年,罷州(揚州),以其地為王畿。而東揚州直云揚州」。豫章王子尚傳亦云,大明二年,「以浙江東為揚州」。「隸」字顯誤。今據通鑑、元龜一九六改。 ↑辛丑 各本作「辛巳」,據局本及南史改。張熷讀史舉正云:「按上書乙未,下書丁未,不當有辛巳,作辛丑是。」 ↑義成太守薛繼考討斬之 廿二史考異云:「案休茂傳,繼考為休茂盡力攻城,及休茂死,詐稱立義,乘驛還都,事泄伏誅。則繼考乃黨於休茂者,紀所書誤。南史云參軍尹玄慶起義斬之,為得其實。」按休茂傳,言尹玄慶既斬休茂,繼考以兵脅行府州事劉恭之作啟,言繼考起義,因得封賞,尋事泄伏誅。蓋國史誤仍當日記注,沈約竟不追改,而於休茂傳則詳述其事始末。 ↑茲焉時矣 各本並作「茲時篤矣」,據元龜一九四改。 ↑尚書左僕射護軍將軍劉延孫卒 「左僕射」各本並作「右僕射」,據南史改。按前五年十月以劉延孫為尚書左僕射,見同卷。 ↑丁卯詔上林苑內民庶丘墓欲還合葬者 各本並脫「丁卯詔」三字,據南史補。按是月戊申朔,二十日丁卯。 ↑壬戌 各本並作「壬寅」。據南史、建康實錄、元龜二0七改。按是月丙午朔,無壬寅,十七日壬戌。 ↑普加沾賚 「沾」各本並作「洽」,據元龜一九七改。 ↑丙申 各本「丙申」上有「秋七月」。按是年七月甲戌朔,初二日乙亥,二十三日丙申。上已有「七月乙亥」,此「秋七月」三字衍,今刪。 ↑東諸郡大旱 「大旱」各本並作「大獄」,據南史改。洪頤煊諸史考異云:「大獄,當從南史作大旱。故下文遣使開倉賑恤。」 ↑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為撫軍將軍 各本並脫「南」字,據子鸞傳補。 ↑若濟拯不時 「濟」各本並作「溫」,據元龜一九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