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唐-房玄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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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七

作者 房玄齡
傅玄(子咸 咸子敷、咸從父弟祗)

傅玄

傅玄字休奕北地泥陽人也。
祖燮,漢陽太守
父幹,魏扶風太守
孤貧博學屬文,解鐘律
剛勁亮直不能容人之短。
上計吏舉孝廉太尉辟,皆不就
州舉秀才,除郎中,與東海繆施俱以時譽選入著作撰集魏書》。
後參安東、衛軍軍事,轉再遷弘農太守,領典農校尉
所居稱職,數上書便宜,多所匡正
五等建,封鶉觚男
武帝晉王,以散騎常侍
受禪進爵為子,加附馬都尉
帝初即位廣納直言,開不諱之路玄及散騎常侍皇甫陶共掌諫職
上疏曰:「臣聞先王之臨天下也,明其大教,長其義節
化隆于上,清議行於下,上下相奉,人懷義心
亡秦蕩滅先王之制,以法術相禦,而義心亡矣。
近者魏武法術,而天下刑名魏文通達[1],而天下守節
其後綱維不攝,而虛無放誕之論盈於朝野,使天下無復清議,而亡秦之病復發於今
陛下聖德龍興受禪,弘堯、舜之化,開正直之路,體夏禹之至儉,綜殷周之典文,臣詠歎而已,將又奚言!
惟未舉清遠有禮之臣,以敦風節;未退虛鄙,以懲不恪,臣是以猶敢有言
」詔報曰:「舉清遠有禮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
」乃使草詔進之。
上疏曰:
臣聞舜舉五臣無為而化,用人得其要也。
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審得其人也。
不得其人,一日則損不貲,況積日乎!
典謨曰「無曠庶官」,言職不可久廢也。
諸有疾病滿百日不差,宜令去職,優其禮秩寵存之,既差而後更用。
不廢職于朝,國無曠官之累,此王政之急也。
公元前2027年
臣聞先王士農工商經國制事,各一其業而殊其務。
自士已上子弟,為之立太學以教之,選明師以訓之,各隨其才優劣而授用之。
農以豐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賈以通其貨。
故雖天下之大,兆庶之眾,無有一人遊手
分數之法,周備如此
漢、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經藝而務交遊未知蒞事而坐享天祿農工之業多廢,或逐淫利而離其事;徒系名於太學然不先王之風。
聖明之政資始,而漢、魏之失未改散官眾而學校未設遊手多而親農者少,工器不盡其宜。
以為亟定其制,通計天下若干人為士,足以在官之吏;若干人為農,三年足有一年之儲;若干人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為商賈足以通貨而已
尊儒尚學,貴農賤商,此皆事業要務也。

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賜拜散官皆課使親耕天下足食之利。
禹、稷躬稼,祚流後世是以明堂》、《月令》著帝藉之制。
伊尹古之名臣,耕於有莘晏嬰齊之大夫,避莊公之難,亦耕于海濱
昔者聖帝明王賢佐俊士,皆嘗從事于農矣。
王人賜官冗散無事者,不督使學,則當使耕,無緣放之使坐食百姓也。
今文之官既眾,而拜賜不在職者又多,加以服役為兵,不得耕稼,當農者之半,南面食祿者參倍於前。
使冗散之官農,而收其租稅,家得其實,而天下之穀可以無乏矣。
夫家足食,為子則孝,為父則慈,為兄則友,為弟則悌。
天下足食,則仁義之教可不令而行也。
為政之要,計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士農工商之分不可斯須廢也。
若未能精其防制,計天下文武之官足為副貳者使學,其餘皆歸之于農。
百工商賈長者,亦皆歸之于農。
務農若此何有不贍乎!
虞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是為九年之後乃有遷敘也。
故居官久,則念立慎終之化,居不見久,則競為一切之政。
六年之限,日月淺近不周黜陟
陶之所上義合古制

儒學者,王教之首也。
尊其道,貴其業,重其選,猶恐化之不崇;忽而不以為急,臣懼日有陵遲不覺也。
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然則尊其道者非惟尊其書而已,尊其人之謂也。
貴其業者,不妄教非其人也。
重其選者,不妄用非其人也。
若此,而學校之綱舉矣。

書奏,帝下詔曰:「二常侍懇懇於所論,可謂乃心欲佐益時事者也。
主者率以常制裁之,豈得不使發憤耶!
常侍所論,或舉其大較而未備其條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後主者八坐廣共研精
關言人主人臣所至難。
人主若不虛心聽納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結舌
每念於此未嘗歎息也。
前詔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幾得以發懞補過,獲保高位
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雖文辭謬誤言語失得,皆當曠然恕之。
古人猶不拒誹謗,況皆善意在可採錄乎!
近者孔晁綦毋<龠禾>皆案以輕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區區之朝無諱言之忌也。
」俄遷侍中
公元268年
初,玄進皇甫陶,及入而抵,玄以事與陶爭,言喧嘩,為有司所奏,二人竟坐免官
泰始四年以為御史中丞
頗有水旱之災,玄復上疏曰:
臣聞聖帝明王受命天時未必無災,是以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惟能濟之以人事耳。
洪水滔天而免沈溺,野無生草而不困匱
伏惟陛下聖德欽明時小水旱,人未大饑,下祗畏之詔,求極意之言,同禹、湯之罪己,侔周文夕惕
臣伏歡喜,上便宜五事
一曰耕夫務多種而耕不熟,徒喪功力而無收。
又舊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與官中分,施行來久,眾心安之。
一朝減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無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歡樂
臣愚以為宜佃兵持官牛者與四分,持私牛與官中分,則天下兵作歡然悅樂愛惜成穀,無有損棄之憂。

其二曰,以二千石雖奉務農之詔,猶不勤心以盡地利
漢氏墾田不實,征殺二千石十數
臣愚以為宜申漢氏舊典,以警戒天下郡縣,皆以死刑督之。

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水事先帝百揆,分河堤四部,並本凡五謁者,以水功至大,與農事並興,非一人所周故也。
謁者一人之力,行天諸水無時得遍。
伏見河堤謁者車誼不知水勢,轉為他職,更選知水者代之。
分為五部,使各精其方宜。

其四曰,古以步百為畝,今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所覺過倍。
近魏初課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餘斛,水田收數十斛
自頃以來日增田頃畝之課,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畝數斛已還,或不足以償種。
非與曩時天地,橫遇災害也,其病正在於務多頃畝而功不修耳。
竊見河堤謁者石恢甚精練水事田事,知其利害,乞中書召恢,委曲問其得失,必有所補益

其五曰,臣以為胡夷獸心不與華同,鮮卑最甚
鄧艾苟欲一時之利,不慮後患,使鮮卑數萬散居人間,此必為害之勢也。
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西方,今往,諸胡雖已無惡,必且消弭,然獸心難保不必其可久安也。
若後有動釁,計能制之。
惟恐胡虜適困於討擊便能東入安定西赴武威外名為降,可動復動。
二郡烈所制,則惡胡東西窟穴浮游之地,故復為患無以禁之也。
更置一郡高平川,因安定西州都尉募樂徙民,重其復除以充之,以通北道,漸以實邊
詳議二郡及新置郡,皆使並屬秦州,令得專禦邊之宜。

詔曰:「得所便宜,言農事得失水官興廢,又安邊禦胡政事寬猛之宜,申省周備,一二具之,此誠為國大本當今急務也。
如所論皆善,深知乃心,廣思諸宜動靜以聞也。」
公元269年
五年,遷太僕
比年不登羌胡擾邊,詔公卿會議
玄應對所問,陳事切直,雖不盡施行,而常見優容
司隸校尉
獻皇后崩于弘訓宮,設喪位。
舊制司隸端門外坐,在諸卿上,絕席
其入殿,按本品秩諸卿下,以次坐,不絕席
謁者以弘訓宮為殿內,制玄位在卿下。
恚怒厲聲色而責謁者
謁者妄稱尚書所處,玄對百僚而罵尚書以下
御史中丞庾純奏玄不敬,玄又自表不以實,坐免官。
玄天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簡,整簪帶竦踴不寐坐而待旦
於是貴遊懾伏臺閣生風
尋卒于家,時年六十二,諡曰剛
少時避難河內專心誦學,後雖顯貴,而著述不廢
論經九流三史故事評斷得失,各為區例,名為《傅子》,為內、外、中篇凡有四部、六錄,合百四十首數十萬言,並文集百餘卷行於世。
玄初作內篇成,子咸以示司空王沈
玄書曰:「省足下著書,言富理濟經綸政體,存重儒教足以塞楊、墨之流遁,齊孫、孟于往代
開卷未嘗歎息也。
不見賈生,自以過之乃今不及』,信矣!」
其後追封清泉侯
子咸嗣。

子咸

咸字長虞剛簡大節
風格峻整識性明悟疾惡如仇推賢樂善,常慕季文子仲山甫之志。
屬文論,雖綺麗不足,而言成規鑒。
潁川庾純常歎曰:「長虞之文近乎詩人之作矣!」
咸甯初,襲父爵,拜太子洗馬[2]累遷尚書右丞
出為冀州刺史繼母杜氏不肯隨咸之官自表解職
三旬之間,遷司徒左長史
時帝留心政事,詔訪朝臣政之損益
上言曰:「陛下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親覽萬機勞心日昃
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陛下也。
泰始開元以暨於今,十有五年矣。
軍國未豐,百姓不贍一歲不登便有菜色者,誠由官眾事殷復除猥濫蠶食者多而親農者少也。
臣以頑疏,謬忝近職,每見聖詔百姓饑饉為慮,無能雲補,伏用慚恧敢不自竭,以對天問
都督有四,今並監軍,乃盈於十。
夏禹敷土分為九州,今之刺史,幾向一倍
戶口比漢十分之一,而置郡縣更多。
空校牙門無益宿衛,而虛立軍府,動有百數
五等諸侯,復坐置官屬
諸所寵給,皆生於百姓
一夫不農,有受其饑,今之不農不可勝計
縱使五稼普收,僅足相接;暫有災患便不繼贍。
以為當今之急,先並省事靜事息役,上下用心,惟農是務也。」
在位多所執正
豫州大中正夏侯駿上言[3]魯國中正司空司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賓,求以尚書郎曹馥代毓,旬日復上毓為中正
司徒三卻,駿故據正。
以駿與奪惟意,乃奏免駿大中正
司徒魏舒,駿之姻屬,屢卻不署,據正甚苦。
終不從,遂獨上。
激訕不直,詔轉車騎司馬
世俗奢侈,又上書曰:「臣以為穀帛難生,而用之不節無緣不匱
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
竊謂奢侈之費,甚於天災
古者堯有茅茨,今之百姓競豐其屋。
古者臣無玉食,今之賈豎皆厭粱肉
古者后妃有殊飾,今之婢妾被服綾羅
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賤隸乘輕驅肥
古者人稠地狹而有儲蓄由於節也;今者土廣人稀而患不足由於奢也。
欲時之儉,當詰其奢;奢不見詰,轉相高尚
毛玠吏部尚書,時無敢好衣美食者。
魏武帝歎曰:『孤之法不如毛尚書
』令使諸部用心[4],各如毛玠風俗之移,在不難矣。
」又議移縣獄於郡及二社應立,朝廷從之。
尚書左丞
公元290年
惠帝即位楊駿輔政
言於駿曰:「事與世變,禮隨時宜,諒暗不行尚矣。
世道彌薄,權不可假,故雖斬焉在疚,而躬覽萬機也。
逮至漢文,以天下體大,服重難久,遂制既葬而除。
世祖武皇帝大孝蒸蒸,亦從時釋服,制心喪三年至於萬機之事,則有不遑
聖上委政於公,諒暗自居,此雖謙讓之心,而天下以為善。
天下以為善者,以億兆顒顒戴仰宸極,聽於冢宰,懼天光有蔽。
人心既已若此,而明公處之固未為易也。
竊謂山陵之事既畢,明公當思隆替之宜。
周公聖人,猶不免謗。
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未易而處,況聖上春秋成王之年乎!
得意忘言,言未易盡。
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豈在多。
」時司隸荀愷從兄喪,自表赴哀,詔聽之而未下,愷乃造駿
因奏曰:「死喪之戚,兄弟孔懷
同堂亡隕,方在信宿聖恩矜憫,聽使臨喪
詔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諂媚之敬,無友于之情。
宜加顯貶,以隆風教
」帝以駿朝政,有詔不問駿甚憚之。
復與駿諷切之,駿意稍折,漸以不平。
由是欲出為京兆弘農太守駿李斌駿不宜斥出正人,乃止。
駿弟濟素與善,與書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廣也。
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觀每事欲了。
生子癡,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
了事正作癡,復為快耳
左丞司天臺,維正八坐,此未易居。
以君盡性而處未易之任,益不易也。
想慮破頭,故具有白。
答曰:「衛酒色殺人,此甚於作直
酒色死,人不為悔。
逆畏以直致禍,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明哲耳!
自古直致禍者,當自矯枉過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厲為聲,故致忿耳。
安有空空忠益,而當見疾乎!
」居無何駿誅。
轉為太子中庶子,遷御史中丞
太宰汝南王亮輔政致書曰:
以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之事。
聖人且猶不免疑,況臣既不聖,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
上在諒暗,聽於冢宰,而楊駿無狀,便作伊、自為天下之安,所以至死
其罪既不可勝,亦是殿下所見
駿之見討,發自天聰孟觀李肇與知密旨耳。
至於論功當歸美於上。
等已數千戶縣聖上駿莫不欣悅,故論功寧厚,以敘其歡心
群下所宜以實裁量,而遂扇動,東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子男,既妄有加,復又三等超遷
此之熏赫震動天地自古以來封賞未有若此者也。
無功而厚賞,莫不樂國有禍,禍起當復有大功也。
人而樂禍,其可極乎!
此者,皆由東安公
殿下至止,當有以正之。
正之以道,眾亦何所怒乎!
眾之所怒,在於不平耳。
而今皆更倍論莫不失望
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竊以為憂。
又討駿之時,殿下在外,實所不綜。
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論功
論功之事,實未易可處,莫若坐觀得失,有居正事宜也。
咸復以亮輔政專權又諫曰:「楊駿震主之威委任親戚,此天下所以喧嘩
今之處重,宜反此失。
宜靜頤神,有大得失,乃維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
比四造詣,及經過尊門冠蓋車馬填塞街衢,此之翕習,既宜弭息
夏侯長容奉使先帝請命祈禱無感先帝崩背,宜自咎責,而自求請命之勞,而公以為少府
私竊之論,雲長容則公之姻,故至於此。
一犬吠形,群犬吠聲,懼於群吠,遂至叵聽也。
咸之為人不能面從有後言。
嘗觸楊駿,幾為身禍;況于殿下,而當有惜!
從駕殿下見語:『卿不識韓非逆鱗之言耶,而欻摩天逆鱗
自知所陳,誠<名頁><名頁>觸猛獸之須耳。
所以敢言,庶殿下當識其不勝區區
摩天逆鱗欲以盡忠;今觸猛獸之須,欲為惡,必將以此見恕
[5]亮不納。
長容者,夏侯駿也。
公元306年
丙寅,詔群僚郡縣之職以補內官
咸復上書曰:
臣咸以為興化之要,在於官人
非一流,職有不同
譬諸林木洪纖枉直,各有攸施。
明揚逮於仄陋疇咨無拘內外
內外之任出處隨宜中間選用,惟內是隆。
外舉既穨,復多節目,競內薄外,遂成風俗
此弊誠宜亟革之,當內外通塞無所偏耳。
既使通塞無偏,若選用不平有以深責,責之苟深,無憂不平也。
膠柱不可以調瑟況乎官人可以限乎!
伏思所限者,以防選用不能出人
不能出人,當隨事而制,無須限法。
法之有限,其於致遠無乃泥乎!
或謂不制其法,以何為貴?
臣聞刑懲小人,義責君子君子之責,在心不在限也。
正始中,任何晏選舉內外之眾職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觀
如此非徒禦之以限,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
委任之懼,甚於限法。
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責之無懼,所謂『齊之以刑,人免而無恥』者也。
委任之,一則慮罪之及,二則懼致怨謗
己快則朝野稱詠不善眾惡見歸,此之戰戰孰與倚限法以苟免乎!
咸再為本郡中正,遭繼母去官
頃之,起以議郎長兼司隸校尉
前後固辭不聽,敕使者就拜,咸復送還印綬
公車不通,催使攝職
咸以身無兄弟喪祭無主,重自陳乞,乃使於官舍設靈坐。
咸又上表曰:「臣既駑弱不勝重任
加在哀疚假息日闋陛下過意,授非所堪。
披露丹款,歸窮上聞,謬詔既往,終然無改。
臣雖不能滅身全禮教,義無靦然虛忝隆寵
前受嚴詔,視事之日,私心自誓隕越為報
貨賂流行所宜深絕,切敕都官以此為先。
而經彌日月,未有所得
由陛下有獎厲,慮於愚戇,將必死系,故自掩檢以避其鋒耳。
在職有日,既無赫然之舉,又不應垂翅,人誰復憚?
光祿大夫劉毅司隸,聲震內外遠近清肅
非徒王臣匪躬之節,亦由所奏見從,威風得伸也。
」詔曰:「但當思必應繩中理威風日伸,何獨劉毅!」
朝廷寬弛豪右放恣交私請托朝野溷淆
咸奏免河南尹澹、左將軍倩、廷尉高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肅然貴戚懾伏
咸以「聖人久于其道,天下化成
是以唐、虞三載考績九年黜陟
其在《周禮》,三年大比
孔子亦云,『三年有成』。
中間以來長吏到官未幾便遷,百姓困于無定,吏卒疲於送迎」。
僕射王戎吏部,咸奏:「備位臺輔兼掌選舉不能謐靜風俗,以凝庶績,至令人心傾動,開張浮競
中郎李重李義不相匡正[6]
請免等官。
」詔曰:「政道之本,誠宜久於其職,咸奏是也
職在論道,吾所崇委,其解禁止。
御史中丞解結以咸劾為違典制越局侵官,干非其分,奏免咸官。
詔亦不許
上事以為「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
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內,有違法憲者皆彈糾之。
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之。
如令之文,行馬之內有違法憲,謂禁防之事耳。
宮內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專施中丞
道路橋梁不修鬥訟屠沽不絕如此之比,中丞推責州坐,即今所謂行馬內語施於禁防
既雲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復說行馬之內乎!
既雲百僚,而不得復說行馬內者內外眾官謂之百僚,則通內外矣。
司隸所以不復行馬內外者,禁防之事已於中丞說之故也。
中丞司隸俱糾皇太子以下,則共對司內外矣,不為中丞專司百僚司隸專司百僚
自有中丞司隸以來更互內外眾官,惟所糾得無內外之限也。
一旦橫挫臣,臣前所以不羅縷者,冀因結奏從私願也。
今既所願不從,而敕雲但為過耳,非所不及也,以此見原
臣忝司直之任宜當正己率人,若其有過不敢受原,是以申陳其愚。
司隸中丞俱共糾皇太子以下,則從皇太子以下無所不糾也。
得糾皇太子不得尚書,臣之暗塞既所未譬。
皇太子在行馬之內邪,皇太子在行馬之內而得糾之,尚書在行馬之內而不得糾,無有此理。
此理灼然,而以此挫臣。
臣可無恨耳,其於觀聽無乃有怪邪!
識石公前在殿上脫衣,為司隸荀愷所奏,先帝不以為非,于時莫謂侵官;今臣裁糾尚書,而當有罪乎?
」咸累自上稱故事條理灼然朝廷無以易之。
公元294年
吳郡顧榮常與親故書曰:「傅長虞司隸勁直忠果劾按驚人
雖非周才,偏亮可貴也。
元康四年卒官,時年五十六,詔贈司隸校尉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二十萬,諡曰貞
三子:敷、晞、纂。
長子敷嗣。
敷字穎根清靜有道素解屬文
太子舍人,轉尚書郎、太傅參軍,皆不起
永嘉之亂避地會稽元帝引為鎮東從事中郎
素有贏疾,頻見敦喻,辭不獲免輿病到職
數月卒,時年四十六。
晞亦有才思,為上虞,甚有政績,卒于司徒西曹屬。

傅祗

字子莊
父嘏,魏太常
至孝早知名,以才識明練稱。
武帝始建東宮起家太子舍人累遷散騎黃門郎賜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
母憂去職
及葬母,詔給太常五等吉凶導從
其後諸卿夫人葬給導從自此始也。
服終,為滎陽太守
魏黃初大水之後河濟泛溢鄧艾嘗著《濟河論》,開石門而通之,至是復浸壞。
乃造沈萊堰,至今兗、豫無水患百姓立碑頌焉。
尋表兼廷尉,遷常侍左軍將軍。
及帝崩,梓宮在殯,而太傅楊駿輔政,欲悅眾心,議普進封爵
駿書曰:「未有帝王始崩,臣下論功者也。
駿不從
入為侍中
時將誅駿,而駿不之知。
駿坐,而雲龍門閉內外不通
祗請尚書武茂國家消息,揖而下階。
猶坐,顧曰:「君非天子臣邪!
內外隔絕不知國家所在何得安坐
驚起
駿伏誅裴楷息瓚,駿之婿也,為亂兵所害。
尚書左僕射荀愷與不平,因奏駿親,收付廷尉
無罪,有詔赦之。
時又收駿官屬復啟曰:「昔魯芝曹爽司馬斬關出赴,宣帝義之,尚遷青州刺史
駿之僚佐不可加罰。
」詔又赦之。
多所維正皆如此
河南尹,未拜,遷司隸校尉
以討楊駿勳,當封郡公八千戶固讓減半降封靈川縣公[7],千八百戶,餘二千二百戶封少子暢為武鄉亭侯
又以本封賜兄子雋東明亭侯
楚王瑋矯詔也,祗以聞奏稽留免官
期年,遷光祿勳,復以公事免。
氐人齊萬年舉兵反,以祗為行安西軍司,加常侍,率安西將軍夏侯駿討平之。
衛尉,以風疾遜位,就拜常侍,食卿祿秩賜錢床帳等。
尋加光祿大夫,門施行馬
趙王倫輔政以為中書監常侍如故,以鎮眾心
祗辭之以疾,倫遣御史輿祗就職
王戎、陳准等相與言曰:「傅公在事吾屬無憂矣。
」其為物所倚信如此
[8]
倫篡,又為右光祿開府,加侍中
惠帝還宮,祗以經受偽職請退不許
初,倫之篡也,孫秀義陽王威十餘人預撰儀式禪文
及倫敗,齊王冏侍中劉逵常侍騶捷、杜育黃門郎陸機右丞周導、王尊等付廷尉
禪文中書復議處祗罪,會赦得原
後以禪文草本非祗所撰,於是詔復光祿大夫
子宣,尚弘農公主。
公元306年
尋遷太子少傅上章遜位還第
成都王穎太傅,復以祗為少傅,加侍中
懷帝即位,遷光祿大夫侍中,未拜,加右僕射中書監
太傅東海王越輔政,祗既居端右,每宣君臣謙光之道,由此上下雍穆
明達國體朝廷制度多所經綜。
左光祿開府,行太子太傅侍中如故
疾篤遜位不許
司徒,以足疾,詔版輿上殿不拜
大將軍苟晞表請遷都,使祗出詣河陰修理舟楫,為水行之備。
洛陽陷沒,遂共建行台,推祗為盟主,以司徒持節大都督諸軍事傳檄四方
子宣公主尚書令和郁赴告方伯義兵,祗自屯盟津小城,宣弟暢行河陰,以待宣。
祗以暴疾薨,時年六十九。
祗自以義誠不終力疾手筆敕厲二子宣、暢,辭旨深切,覽者莫感激慷慨
祗著文章駁論十餘萬言
宣字世弘
六歲繼母哭泣成人中表異之。
及長,好學趙王倫以為相國掾尚書郎太子中舍人,遷司徒西曹掾
去職累遷秘書丞驃騎從事中郎
惠帝至自長安,以左丞不就,遷黃門郎
懷帝即位,轉吏部郎,又為御史中丞
卒年四十九,無子,以暢子沖為嗣
公元330年
暢字世道
五歲,父友見而戲之,解暢衣,取其金環侍者,暢不之惜,以此賞之
年未弱冠,甚有重名
以選入侍講東宮,為秘書丞
尋沒于石勒以為大將軍右司馬
諳識朝儀恆居機密甚重之。
《晉諸公敘贊》二十二卷,又為《公卿故事九卷
咸和五年卒。
子詠,過江交州刺史太子右率

史評

史臣曰:武帝覽觀四方平章百姓永言啟沃,任切爭臣
傅玄強直之姿,懷匪躬之操抗辭正色補闕弼違諤諤當朝不忝其職者矣。
及乎位居三獨彈擊是司,遂能使台閣生風貴戚斂手
前代鮑、何以加之!
然而惟此褊心,乏弘雅之度,驟聞競爽,為物議所譏,惜哉!
古人取戒于韋弦,良有以也。
長虞風格凝峻,弗墜家聲
及其納諫汝南獻書臨晉,居諒直之地,有先見之明矣。
傅祗名父之子,早樹風猷,崎嶇危亂之朝,匡救君臣之際,卒能保全祿位可謂有道存焉。
贊曰:鶉觚貞諒,實惟朝望
志厲強直,性乖夷曠
長虞剛簡無虧風尚
子莊才識,爰膺袞職
忠績未申泉途遽逼。

校勘

  • 通達 「通達原作通遠」,今從殿本
    通鑑七九亦作「通達」。
  • 公元273年
  • 咸寧初襲父爵拜太子洗馬 據類聚一00、御覽一一引傅咸自敘,其爲太子洗馬泰始九年,此列襲爵後,不確
  • 夏侯駿 「駿」,各本作「俊」,今從殿本
    下同
    參卷四校記。
  • 令使諸部用心 御覽二一四引傅咸集表「令」作「今」,宜從之。
  • 必將以此見恕 「恕」,各本作「怒」,今從南監本及吳本。
    通志一二三引亦作「恕」。
  • 李義 勞校:「義」當作「毅」。
    按:李重傳可證。
  • 靈川縣 諸史考異:據宋書傅弘之傳「靈川當作靈州」。
    按:據後漢書傅燮傳,靈州傅祗祖籍
  • 其爲物所倚信如此 冊府四五八「物」上有「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