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南朝宋-范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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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陳王列傳 第五十六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陳蕃

陳蕃字仲舉汝南平輿人也。
河東太守
年十五,嘗閒處一室,而庭宇蕪穢
父友同郡薛勤來候之,謂曰:「孺子何不灑埽以待賓客
曰:「大丈夫處世,當埽除天下,安事一室乎!
」勤知其有清世志,甚奇之。
初仕郡,舉孝廉,除郎中
母憂,□官行喪
服闋刺史周景別駕從事,[一]  以諫爭不合投傳而去。
[二]後公府辟舉方正,皆不就
  注[一]續漢志曰:「別駕從事校尉行部奉引總錄觿事。」
注[二]投,□也。
傳謂符也,音丁戀反。
太尉李固表薦征拜議郎再遷樂安太守
[一]時李膺青州刺史,名有威政,屬城聞風,皆自引去,蕃獨以清績留。
郡人周璆高絜之士。
[二]前後郡守招命莫肯至,唯蕃能致焉。
字而不名特為一榻,去則縣之
字孟玉臨濟人,有美名
民有宣葬親而不閉埏隧,[三]因居其中行服二十餘年,鄉邑稱孝,州郡禮請之。
郡內以薦蕃,蕃與相見,問及妻子,而宣五子服中所生
大怒曰:「聖人制禮賢者俯就不肖企及
[四]且祭不欲數,以其易黷故也。
[五]況乃寢宿頤藏,而孕育其中,誑時惑觿,誣污鬼神乎?
」遂致其罪。
  注[一]續漢志曰,樂安本名千乘和帝更名也。
注[二]音仇。
注[三]埏隧今人墓道也。
杜預左傳云:「掘地通路曰隧。」
注[四]禮記曰「三年之喪,可復父母之恩也。
賢者俯而就之,不肖者企而及之。」
注[五]黷,媟也。
禮記曰:「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
大將軍梁冀威震天下,時遣書詣蕃,有所請托,不得通使者求謁,蕃怒,笞殺之,坐左轉修武
稍遷,拜尚書
零陵桂陽山賊為害公卿議遣討之,又詔下州郡,一切皆得舉孝廉茂才
上疏駁之曰:「昔高祖創業萬邦息肩撫養百姓,同之赤子
[一]今二郡之民,亦陛下赤子也。
致令赤子為害豈非所在貪虐,使其然乎?
宜嚴□三府隱核牧守令長,其有在政失和侵暴百姓者,即便舉奏更選清賢奉公之人,能班宣法令情在愛惠者,可不王師,而腢賊弭息矣。
三署郎吏二千餘人三府掾屬過限未除,但當擇善而授之,簡惡而去之。
豈煩一切之詔,以長請屬之路乎!
以此左右故出豫章太守
方峻不接賓客士民亦畏其高
[二]征為尚書令,送者不出郭門
  注[一]尚書曰:「若保赤子,唯人其康乂。」
注[二]蕃喪妻,鄉人畢至,唯許子將不往,曰:「仲舉性峻,峻則少通,故不造也。」
大鴻臚
白馬李雲抗疏諫,桓帝怒,當伏*[重]*誅。
上書坐免歸田裡。
征拜議郎,數日遷光祿勳
封賞踰制內寵猥盛上疏諫曰:「臣聞有事社稷者,社稷是為;有事人君者,容悅是為。
今臣蒙恩聖朝備位九列,見非不諫,則容悅也。
夫諸上象四七,垂耀在天,下應分土藩屏上國
[二]  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
而聞追錄河南尹萬世父遵之微功,更爵尚書令黃鑈先人之絕封,近習非義授邑,左右無功傳賞授位不料其任,裂土莫紀其功,至乃一門之內,侯者數人,故緯象失度陰陽謬序,稼用不成民用不康
臣知封事已行,言之無及,誠欲陛下從是而止。
比年收斂,十傷五六,萬人饑寒不聊生活,而采女數千,食肉衣綺,脂油粉黛不可貲計
[二]鄙諺言『盜不過五女門』,以女貧家也。
今後宮之女,豈不貧國乎!
是以傾宮嫁而天下化,[三]楚女悲而西宮災。
[四]且聚而不御,必生憂悲之感,以致並隔水旱之困。
夫獄以禁止奸違,官以稱才理物
若法虧於平,官失其人,則王道有缺。
而令天下之論,皆謂獄由怨起,爵以賄成。
夫不有臭穢,則蒼蠅不飛。
陛下采求失得,擇從忠善。
尺一選舉,委尚書三公,[五]使□責誅賞,各有所歸豈不幸甚
」帝頗納其言,為出宮女五百餘人,但賜鑈爵關內侯,而萬世南鄉侯
  注[一]上象四七,謂二十八宿各主諸侯分野,故曰下應分土,言皆以輔王室也。
注[二]貲,量也。
注[三]帝王紀曰「傾宮多采美女以充之。
武王伐殷,乃歸傾宮之女於諸侯」也。
注[四]公羊傳曰:「西宮災。
何休注云:「時僖公為齊桓所脅,以齊媵為嫡,楚女廢居西宮,而不見恤,悲愁怨曠所生。」
注[五]尺一謂板長尺一,以寫詔書也。
公元163年
延熹六年車駕幸廣*(城)**[成]*校獵
[一]蕃上疏諫曰:「臣聞人有事苑囿,唯仲秋西郊順時講武,殺禽助祭,以敦孝敬
如或違此,則為肆縱
故□陶戒舜『無教逸游』,[二]周公成王『無盤於游田』。
[三]虞舜成王猶有此戒,況德不及二主者乎!
安平之時,尚宜有節,況當今之世,有三空之□哉!
田野空,朝廷空,倉庫空,是謂三空
加兵未戢四方離散,是陛下焦心毀顏坐以待旦之時也。
豈宜揚旗曜武騁心輿馬之觀乎!
又*(前)**[前]*多雨,民始種麥
今失其勸種之時,而令給驅禽除路之役,非賢恤民之意也。
齊景公欲觀於海,放乎琅邪晏子為陳百姓惡聞旌旗輿馬之音,舉首嚬眉之感,景公為之不行
周穆王欲肆車轍馬跡祭公謀父祈招之詩,以止其心。
誠惡逸游害人也。
」[四]  書奏不納。
  注[一]廣*(城)**[成]*,苑名,在今汝州梁縣西也。
注[二]尚書咎繇謨曰:「無教逸欲有邦。」
注[三]尚書無逸篇之言。
公元165年
注[四]祭公,祭國公,為周卿士
謀父,名也。
祈招,逸詩也。
左傳曰:「昔周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
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
其詩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
刑人之力,而無醉飽之心。
』」自蕃為光祿勳,與五官中郎將黃琬典選舉,不偏權富,而為埶家郎所譖訴坐免歸。
頃之,征為尚僕射,轉太中大夫
八年,代楊秉太尉
蕃讓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一]臣不如太常胡廣
七政,訓五典,臣不如議郎王暢
聰明亮達文武兼姿,臣不如刑徒李膺
」帝不許
  注[一]詩大雅也。
成王令德,不過誤,不遺失,循用舊典文章,謂周公禮法也。
中常侍蘇康、管霸復被任用,遂排陷忠良共相阿媚
大司農劉佑、廷尉馮緄、[一]河南尹李膺,皆以忤旨,為之抵罪
蕃因朝會,固理等,請加原宥,升之爵任
言及反覆,誠辭懇切
不聽,因流涕而起。
小黃門趙津南陽大猾張*(汜)**[泛]*等,奉事中官乘埶犯法,二郡太守劉□、成□考案其罪,雖經赦令,而並竟考殺之。
宦官怨恚有司承旨,遂奏□、□罪當□市。
山陽太守翟超,沒入中常侍侯覽財產東海黃浮誅殺下邳徐宣,超、並坐髡鉗輸作左校
蕃與司徒劉矩司空劉茂共諫請□、□、超、等,帝不悅
有司劾奏之,不敢復言
蕃乃獨上疏曰:「臣聞齊桓修,務為內政;[二]春秋於魯,小惡必書。
[三]宜先自整□,後以及人。
寇賊在外四支之疾;內政不理心腹之患
寢不能寐,食不能飽,實憂左右日親,忠言以疏,內患漸積外難方深。
陛下從列侯,繼承天位。
[四]小家畜產百萬之資,子孫恥愧其先業,況乃兼天下,受之先帝,而欲懈怠以自輕忽乎?
誠不愛己,不當先帝得之勤苦邪?
前梁五族,毒□海內,[五]天啟聖意,收而戮之,天下之議,冀當小平
明鑒未遠,覆車如昨,而近習之權,復相扇結
小黃門趙津大猾張*(汜)**[泛]*等,肆行貪虐奸媚左右,前太原太守劉□、南陽太守成□,糾而戮之。
雖言赦後不當誅殺,原其誠心在乎去惡。
至於陛下有何悁悁
[六]而小人道長營惑聖聽,遂使天威為之發怒
加刑□,已為過甚況乃重罰,令伏歐刀乎!
又前山陽太守翟超、東海黃浮奉公不橈疾惡如讎,超沒侯覽財物誅徐宣之罪,並蒙刑坐,不逢赦恕,覽之從橫,沒財已幸;宣犯釁過,死有餘辜。
丞相申屠嘉召責鄧通洛陽董宣折辱公主,而文帝從而請之,光武加以重賞,[七]未聞二臣專命之誅。
而今左右腢豎,惡傷黨類,妄相交構,致此刑譴
聞臣是言,當復□訴。
陛下深宜割塞近習豫政之源,引納尚書朝省之事,公卿大官,五日壹朝,[八]簡練清高斥黜佞邪
如是天和於上,地洽於下,休禎符瑞,豈遠乎哉
陛下厭毒臣言,凡人主有自勉強,敢以死陳。
」帝得奏愈怒,竟無所納。
朝廷觿庶莫不怨之。
宦官由此疾蕃彌甚選舉奏議,輒以中詔譴卻,長*(吏)**[史]*已下多至抵罪
猶以蕃名臣不敢加害
□字文理高唐人
[九]□字幼平陝人
並有經術稱,處位敢直言,多所搏擊知名當時,皆死於獄中。
  注[一]音古本反。
注[二]國語曰:「桓帝管仲曰:『安國可乎?
』對曰:『未可
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大國亦如之。
若欲速得志天下諸侯,則可以隱令,可以寄政
』公曰:
公元前687年
『隱令寄政若何
』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
』」注[三]公羊傳莊公四年,公及齊人狩於郜,譏其與讎狩也。
僖公二十年新作南門,譏其奢也。
故曰「小惡必書」也。
注[四]言桓帝蠡吾侯即位
注[五]五侯謂胤、讓、淑、忠、戟五人,與冀同時誅。
事見冀傳也。
注[六]說文曰:「悁悁恚忿。」
注[七]文帝時太中大夫鄧通愛幸居上旁有怠嫚禮。
氶相申屠嘉入朝,因見之,為檄召通。
通至,曰:「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
」通頓首,首盡出血
文帝使使召通,而謝丞相曰「吾弄臣,君釋之」也。
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匿主家,吏追不得
公主出,宣駐車叩馬,以刀畫地數主。
主言於帝,帝賜宣錢三十萬。
語見董宣傳。
注[八]宣帝五日一聽事,自丞相已下,各敷奏其言。
注[九]高唐,縣名,今博州縣也。
九年李膺等以黨事下獄考實
蕃因上疏極諫曰:「臣聞賢明之君,委心輔佐
亡國之主,諱聞直辭
湯武雖聖,而興於迷惑,亡在失人
[一]  由此言之,君為元首,臣為股肱同體相須,共成美惡者也。
[二]伏見司隸校尉李膺太僕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無玷死心社稷
以忠忤旨,橫加考案,或禁錮閉隔,或死徙非所
杜塞天下之口,聾盲一世之人,與秦焚書坑儒何以為異?
[三]昔武王克殷,表閭封墓,[四]今陛下臨政,先誅忠賢
遇善何薄?
待惡何優?
讒人似實,巧言如簧,[五]使聽之者惑,視之者昏。
吉凶之□,存乎識善;成敗之機,在於察言
人君者,攝天地之政,秉四海之維,舉動不可以聖法進退不可以道規
謬言出口,則亂及八方何況無罪於獄,殺無辜於市乎!
昔禹巡狩蒼梧,見市殺人下車而哭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
』故其興也勃焉。
[六]又青、徐炎旱五穀損傷民物流遷,茹菽不足
[七]而宮女積於房掖國用盡於羅紈外戚私門貪財受賂所謂『祿去公室,政在大夫』。
[八]昔春秋之末,周德衰微,數十年閒無復災眚者,天所□也。
[九]天之於漢,悢悢無已,[一0]故殷勤示變,以悟陛下
除妖去孽,實在修德
臣位台司憂責深重不敢尸祿惜生坐觀成敗
如蒙采錄,使身首分裂,異門而出,所不恨也。
」[一一]帝諱其言切,托以蕃辟召非其人,遂策免之。
  注[一]關龍逢,桀臣。
王子比干諸父
二人並諫,悉皆誅死
注[二]前書曰「君為元首,臣為股肱,明其一體相須而成」也。
注[三]秦始皇時丞相李斯上言曰:「天下已定百姓力農
諸生好古惑亂黔首,臣請史官非秦記及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燒之。
」事見史記
□宏詔定古文官書序曰:「秦既焚書患苦天下不從改更,而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七百人
密令種瓜驪山坑谷中溫處,瓜實,詔博士說之,人人不同
乃令就視,為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之,終乃無聲
」今新豐縣溫湯處號愍儒鄉
湯西有馬谷西岸有坑,古老相傳以為坑儒處也。
注[四]史記武王克殷,命畢公商容之閭,閎夭比干之墓也。
注[五]詩小雅曰:「巧言如簧,顏之厚矣。
」簧,笙簧也。
讒人之口以喻笙簧也。
注[六]說菀曰:「禹見罪人,下車泣而問之。
左右曰:『夫罪人不順,故使殺焉,君王何為痛之至此也!
』禹曰:『之人,皆以之心為心。
寡人為君也,百姓各自以其心,是以痛之。
』」書曰:「百姓有罪,在予一人
左傳曰:「罪己,其興也勃焉。
罪人,其亡也忽焉
杜預注曰:「勃,盛也。」
注[七]廣雅曰:「茹,食也。」
注[八]論語孔子之言也。
注[九]春秋感精符曰:「魯哀公政亂絕無日食,天不譴告也。」
注[一0]悢悢眷眷也。
注[一一]谷梁傳曰「公會齊侯於頰谷,齊人使擾施舞於魯之幕下
孔子曰:『笑君者罪當死。
』使司馬行法焉,首足異門而出」也。
公元167年
永康元年,帝崩。
後臨朝,詔曰:「夫民生樹君使司牧之,必須良佐,以固王業
[一]前太尉陳蕃忠清直亮
其以太傅錄尚書事。
時新大喪國嗣未立,諸尚書畏懼權官托病不朝
以書責之曰:「古人立節,事亡如存。
[二]今帝祚未立,政事日蹙諸君柰何荼蓼之苦,息偃在默?
[三]於義不足焉得仁乎!
」諸尚書惶怖,皆起視事
  注[一]前書谷永曰「臣聞天蒸人不能相持,為立王者以統理之*(故)*」也。
注[二]言人主雖亡,法度尚存當行之與不亡時同,故曰「如存」。
前書爰盎曰「主在與在,主亡與亡」也。
注[三]詩國風曰:「誰謂荼苦,其甘如
周頌曰:「未堪多難,予又集於。」
公元168年
靈帝即位竇太后優詔蕃曰:「蓋□功以勸善,表義以厲俗無德不報大雅所歎。
[一]太傅陳蕃輔弼先帝出內累年
[二]忠孝之美,德冠本朝謇愕之操,華首彌固。
[三]今封蕃高陽鄉侯食邑三百戶
上疏讓曰:「使者即臣廬,授高陽鄉侯印綬,[四]臣誠悼心不知所裁。
臣聞讓,身之文,德之昭也,然不敢盜以為名。
竊惟割地之封功德是為。
臣孰自思省前後歷職無它異能,合亦食祿不合食祿
臣雖無素絜之行,竊慕君子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
[五]若受爵不讓掩面就之,[六]使皇天震怒,災流下民,於臣之身,亦何所寄?
顧惟陛下哀臣朽老,戒之在得
」[七]竇太后不許固讓,章前後十上,竟不受封
  注[一]詩大雅曰:「無言不讎,無德不報。」
注[二]內音納。
尚書曰「出納朕命」也。
注[三]齊宣王閭丘滘曰:「夫士亦華發墮顛而後可用。
見新序。
注[四]既,就也。
注[五]論語孔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注[六]詩小雅曰「受爵不讓至於已斯亡。
」注云:「爵祿不以相讓,故怨禍及之」也。
注[七]論語孔子曰:「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注云:「得,貪也。」
初,桓帝欲立所幸田貴人皇后
蕃以田氏卑微,竇族良家,爭之甚固。
不得已,乃立竇後。
後臨朝,故委用於蕃。
蕃與後父大將軍竇武同心盡力徵用名賢,共參政事天下之士,莫不延頸想望太平
而帝乳母趙嬈,旦夕在太后側,[一]中常侍曹節王甫與共交構諂事太后
太后信之,數出詔命,有所封拜,及其支類,多行貪虐
常疾之,志誅中官,會竇武亦有謀。
蕃自以既從人望而德於太后,必謂其志可申,乃先上疏曰:「臣聞言不直而行不正,則為欺乎天而負乎人。
危言極意,則腢凶側目禍不旋踵
鈞此二者,臣寧得禍,不敢欺天也。
京師囂囂道路諠嘩,言侯覽曹節公乘昕、王甫、鄭□等與趙夫人女尚書並亂天下
[二]附從升進忤逆中傷
[三]方今一朝腢臣,如河中木耳泛泛東西,耽祿畏害
陛下前始攝位順天行誅,蘇康、管霸並伏其辜。
是時天地清明人鬼歡喜柰何數月復縱左右
元惡大奸,莫此之甚。
不急誅,必生變亂,傾危社稷,其禍難量。
願出臣章宣示左右,並令天下諸奸知臣疾之。
太后不納,朝廷者莫震恐
蕃因與竇武謀之,語在傳。
  注[一]嬈音乃了反。
注[二]趙夫人趙嬈也。
女尚書宮內官也。
注[三]前書劉向上書王鳳曰「稱譽登進忤恨誅傷」也。
及事洩,曹節矯詔誅武等。
時年七十餘,聞難作,將官屬諸生八十餘人,並拔刃突入承明門,攘臂呼曰:「大將軍忠以衛國黃門反逆,何雲竇不道邪?」
王甫時出,與蕃相迕,[一]適聞其言,而讓蕃曰:「先帝新□天下山陵未成,竇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門三侯
又多取掖庭宮人作樂飲燕旬月之閒,貲財億計
大臣若此,是為道邪?
公為棟樑枉橈阿黨,復焉求賊!
」遂令收蕃。
蕃拔□叱不敢近,乃益人圍之數十重,遂執蕃送黃門北寺獄
黃門從官騶[二]蹋踧蕃曰:「死老魅!
復能損我曹員數,奪我曹稟假不?
即日害之。
徙其家屬比景宗族門生故吏斥免禁錮
  注[一]迕猶遇也。
注[二]騶,騎士也。
友人陳留朱震時為,[一]聞而□官哭之,收葬蕃屍,匿其子逸於甘陵界中。
事覺繫獄合門桎梏
考掠誓死不言,故逸得免。
黃巾賊起,大赦黨人,乃追還逸,官至魯相。
  注[一]銍,縣,屬沛郡
字伯厚,初為州從事,奏濟陰太守單匡臧罪,並連中常侍車騎將軍超。
桓帝廷尉,以譴超,超詣獄謝。
三府諺曰:「車如雞棲馬如狗,疾惡如朱伯厚。」
論曰:桓、靈之世,若陳蕃之徒,鹹能樹立風聲抗論惛俗
驅馳嶮□之中,與刑人腐夫同朝爭衡,[一]終取滅亡之禍者,彼非不絜情志,違埃霧也。
[二]  愍夫世士離俗為高,而人倫莫相恤也。
遯世為非義,故屢退而不去;以仁心己任,雖道遠而彌厲。
[三]及遭際會,協策竇武,自謂萬世一遇也。
懍懍乎伊、望之業矣!
[四]功雖不終,然其信義足以攜持民心
漢世亂而不亡,百餘年閒,數公之力也。
  注[一]前書班固曰:「相與提衡
音義云:「衡,平也。
二人齊也。」
注[二]違,避也。
注[三]論語曰:「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
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注[四]懍懍,有風采之貌也。

王允

王允字子師太原祁人也。
[一]世仕州郡冠蓋
同郡郭林宗嘗見而奇之,曰:「王生一日千里王佐才也。
」[二]遂與定交
  注[一]祁,今并州縣也。
注[二]史記曰,田光燕太子丹曰:「臣聞驥壯盛之時,一日千里;至其老也,駑馬先之。」
公元170年
年十九,為郡吏
小黃門晉陽趙津貪橫放恣,為一縣巨患,允討捕殺之。
兄弟諂事宦官因緣譖訴桓帝震怒,征太守劉□,遂下獄死。
送喪平原,終畢三年然後歸家
復還仕,郡人有路佛者,少無名行,而太守王球召以補吏,允犯顏固爭,怒,收允欲殺之。
刺史鄧盛聞而馳傳闢為別駕從事
由是知名,而路佛以之廢□。
公元184年
少好大節有志立功常習誦經傳,朝夕試馳射
三公並辟,以司徒高第侍御史
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特選豫州刺史
荀爽孔融等為從事上除禁黨。
討擊黃巾別帥,大破之,與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等受降數十萬。
於賊中得中常侍張讓賓客書疏,與黃巾交通,允具發其奸,以狀聞
靈帝責怒叩頭陳謝,竟不能罪之。
懷協忿怨,以事中允
[一]明年,遂傳下獄
[二]  注[一]中,傷也。
注[二]傳,逮也。
公元185年
會赦,還復刺史
旬日閒,復以它罪被捕
司徒楊賜以允素高,不欲使更楚辱,[一]乃遣客謝之曰:「君以張讓之事,故一月再征。
凶慝難量,幸為深計
」[二]  又諸從事好氣決者,共流涕奉藥而進之。
厲聲曰:「吾為人臣,獲罪於君,當伏大辟謝天下,豈有乳藥求死乎!
」投杯而起,出就檻車
既至廷尉左右皆促其事,朝臣莫不歎息
大將軍何進太尉袁隗司徒楊賜上疏請之曰:「夫內視反聽,則忠臣竭誠;寬賢矜能,則義士厲節
[三]是以孝文馮唐之說,[四]  晉悼宥魏絳之罪。
[五]允以特選受命誅逆撫順,曾未期月,州境澄清
方欲列其庸勳,請加爵賞,而以奉事不當,當肆大戮
責輕罰重,有虧觿望。
臣等備位宰相不敢寢默
誠以允宜三槐之聽,以昭忠貞之心。
」[六]書奏得以減死論。
是冬大赦,而允獨不在宥三公鹹復為言
至明年,乃得解釋。
是時宦者橫暴,睚□觸死
[七]允懼不免,乃變易名姓轉側河內陳留閒。
[九]  注[一]更,經也。
楚,苦痛
注[二]深計謂令自死。
注[三]內視自視也。
反聽,自聽也。
言皆恕己不責於人也。
注[四]文帝時魏尚雲中守下吏免。
馮唐郎中署長奏言曰:「臣聞魏尚雲中守上功首虜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
以為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
」帝即日復為雲中太守
注[五]左傳曰,晉悼公之弟楊干亂行曲梁魏絳戮其僕。
公怒之。
曰:「臣聞師觿以順為武,軍事有死無犯為敬。
臣懼其死,以及楊干無所逃罪
」公曰:「寡人有弟不能教訓,使大命寡人之過也。
子無重寡人之過。
」與之禮食,使佐新軍
注[六]周禮朝士職,三槐、九□,公卿下聽訟,故曰「三槐之聽」。
注[七]睚音五懈反。
□音士懈反。
前書曰:「原涉好殺,睚□於塵中觸死甚多。」
注[八]轉側去來也。
公元189年
及帝崩,乃奔喪京師
大將軍何進欲誅宦官,召允與謀事,請為從事中郎,轉河南尹
獻帝即位,拜太僕再遷尚書令
公元190年
初平元年,代楊彪司徒,守尚書令如故
董卓遷都關中,允悉收斂蘭台石室圖書秘緯要者以從。
既至長安,皆分別條上
又集漢朝舊事所當施用者,一皆奏之。
經籍具存,允有力焉。
董卓尚留洛陽朝政大小,悉委之於允。
矯情屈意,每相承附,推心,不生乖疑,故得扶持王室危亂之中,臣主內外莫不倚恃焉。
允見禍毒方深,篡逆已兆,密與司隸校尉黃琬尚書鄭公業等謀共誅之。
乃上護羌校尉楊瓚行左將軍事,執金吾士孫瑞南陽太守,並將兵武關道,以討袁術為名,實欲分路而後天子洛陽
疑而留之,允乃引內瑞為僕射,瓚為尚書
公元191年
二年長安,錄入關之功,封允為溫侯食邑五千戶
固讓不受
士孫瑞說允曰:「夫執謙守約,存乎其時
公與董太師並位俱封,而獨崇高節,豈和光之道邪?
」[一]允納其言,乃受二千戶
  注[一]老子曰:「和其光,同其塵。」
公元192年
三年春連雨六十餘日,允與士孫瑞、楊瓚登台請霽,復結前謀
[一]曰:「自歲末以來太陽不照霖雨積時,月犯執法,[二]彗孛仍見,晝陰夜陽霧氣交侵,此期應促盡,內發者勝。
不可後,公其圖之。
」允然其言,乃潛結呂布,使為內應
入賀呂布刺殺之。
語在傳。
[三]  注[一]說文曰:「霽,雨止也。
郭璞曰:「南陽人呼雨止曰霽。」
注[二]執法星名
史記曰「太微四星執法」也。
注[三]帝時疾愈,故入賀也。
允初議赦卓部曲呂布亦數勸之。
既而疑曰:「此輩無罪,從其主耳。
今若名為惡逆特赦之,適足使其自疑,非所以安之之道也。
呂布欲以財物班賜公卿將校,允又不從
而素輕,以□客遇之。
亦負其功勞,多自誇伐,既失意望,漸不相平。
允性剛稜疾惡,[一]初懼董卓豺狼,故折節圖之。
殲滅,自謂無復患難,及在際會,每乏溫潤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腢下不甚附之。
  注[一]稜,威稜也,力登反。
董卓將校在位者多涼州人,允議罷其軍。
或說允曰:「涼州素憚袁氏而畏關東
今若一旦解兵*(關東)*,則必人人自危
可以皇甫義真將軍,就領其觿,因使留陝以安撫之,而徐與關東通謀,以觀其變。
」允曰:「不然
關東舉義兵者,皆吾徒耳。
今若距險屯陝,雖安涼州,而疑關東之心,甚不可也
」時百姓訛言,當悉誅涼州人,遂轉相恐動。
其在關中者,皆擁兵自守
更相謂曰:「丁彥思、蔡伯喈但以董公親厚,並尚從坐
今既不赦我曹,而欲解兵今日解兵明日當復為魚肉矣。
部曲李傕郭汜等先將兵關東,因不自安,遂合謀為亂攻圍長安
城陷呂布奔走
駐馬青瑣門外,[一]招允曰:「公可以去乎?
」允曰:「若蒙社稷之靈,上安國家,吾之願也。
如其不獲,則奉身以死之。
朝廷幼少,恃我而已,[二]臨難苟免,吾不忍也。
努力關東諸公,勤以國家為念。
」  注[一]前書音義曰:「以青畫戶邊鏤中,天子制也。
」  注[一]朝廷天子也。
初,允以同郡宋翼左馮翊王宏右扶風
是時三輔民庶熾盛兵谷富實李傕等欲即殺允,懼二郡為患,乃先征
遣使曰:「郭汜李傕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
今日就征明日俱族。
計將安出
曰:「雖禍福難量,然王命所不得避也。
曰:「義兵鼎沸在於董卓,況其黨與乎!
舉兵共討君側惡人山東必應之,此轉福為福之計也。
不從
不能獨立,遂俱就征,下廷尉
乃收允及並殺之。
時年五十六。
長子侍中蓋、次子景、定及宗族十餘人皆見誅害,唯兄子晨、陵得脫歸鄉里。
天子感慟百姓喪氣莫敢收允屍者,唯故吏平陵趙戩官營喪。
[一]  注[一]音翦。

王宏

王宏字長文少有氣力不拘細行
初為弘農太守考案中有宦官買爵位者,雖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殺數十人威動鄰界。
素與司隸校尉胡種有隙,及下獄,種遂迫促殺之。
臨命詬[一]曰:「宋翼豎儒不足大計
[二]胡種樂人之禍,禍將及之。
」種後眠輒見以杖擊之,因發病,數日死。
注[一]詬,罵也,音火豆反。
  注[二]豎者,言賤劣僮豎
遷都於許,帝思允忠節,使改殯葬之,遣虎賁中郎將奉策弔祭,賜東園秘器,贈以本官印綬送還本郡
封其孫黑為安樂亭侯食邑三百戶

士孫瑞

公元195年
士孫瑞字君策扶風人頗有才謀
瑞以允自專董卓之勞,故歸功不侯,所以獲免於難。
為國三老光祿大夫
三公缺,楊彪皇甫嵩讓位於瑞。
興平二年從駕東歸為亂兵所殺。
趙戩字叔茂長陵人性質正多謀。
初平中,為尚書典選舉。
董卓數欲有所私授堅拒不聽言色強厲
怒,召將殺之,觿人悚慄,而辭貌自若
悔,謝釋之。
長安之亂,容於荊州劉表厚禮焉。
曹操荊州,乃辟之,執手曰:「恨相見晚
」卒相國鐘繇長史
[一]
注[一]鐘繇符常,魏太祖時相國
論曰:士雖以正立,亦以謀濟。
王允之董卓而引其權,伺其閒而敝其罪,當此之時,天子懸解矣。
[一]而終不以猜忤為釁者,知者本於忠義之誠也。
故推不為失正分權不為苟冒,伺閒不為狙詐
及其謀濟意從,則歸成於正也。
  注[一]莊子曰:「斯所謂帝之懸解
懸解安泰也。

【贊】

贊曰:陳蕃室,志清天綱。
人謀雖緝,幽運未當
[一]言觀殄瘁,曷非雲亡?
[二]子師圖難,晦心傾節。
[三]功全元丑,身殘餘孽。
時有隆夷,事亦工拙
[四]
注[一]緝,合也。
下系曰:「人謀鬼謀
」言設謀雖合,而冥運未符也。
注[二]殄,盡也。
瘁,病也。
國將殄瘁豈不賢人云亡乎?
大雅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也。
注[三]謂矯性屈意董卓
  注[四]誅為工,被殺為拙也。

校勘

二一六0頁七行埏隧今人墓道也按:汲本「人」作「入」。
二一六0頁一一行稍遷尚書按:校補謂案文「拜」上當有「召」字。
二一六一頁六行當伏*[重]*誅據汲本、殿本補。
二一六二頁一行而令天下之論按:刊誤謂案文「令」當作「今」。
二一六二頁九行車駕幸廣*(城)**[成]*校獵按:集解錢大昕說,謂「城」當作「成」,馬融上廣成頌,即此
今據改。
注同
二一六二頁一0行無教逸游按:「教」原斗「放」,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六二頁一二行有三空之□哉按:校補從辰說,謂御覽四五二引本書,「□」作「危」。
二一六二頁一三行又*(前)**[前]*多雨殿本改。
二一六三頁一0行文武兼姿按:刊誤謂姿是姿貌,此當作「資」。
二一六三頁一五行時小黃門趙津按:錢大昕謂據王允傳稱小黃門晉陽趙津」,此傳「小黃門」下無「晉陽」字,則「二郡」文不可通矣。
二一六三頁一五行南陽大猾張*(汜)**[泛]*據汲本、殿本改。
下同
按:岑晊傳作「張泛」,泛與泛同。
二一六四頁一行而並竟考殺之按:刊誤謂案漢、魏鞠獄皆云「考竟」,此誤倒。
二一六四頁三行蕃與司徒劉矩集解惠棟說,謂考異雲時胡廣司徒,非也,棟案劉愷傳,考異非也。
今按:劉矩未嘗司徒考異說是
劉愷傳亦誤,參閱劉愷傳校記。
二一六四頁一一行營惑聖聽按:何焯校本改「營」為「熒」。
二一六五頁四行長*(吏)**[史]*已下多至抵罪刊誤謂案文「吏」當作「史」,太尉府有長史,故因蕃見譴也。
今據改。
二一六五頁五行□字幼平陝人按:「陝」原斗「陜」,逕據汲本改正
二一六七頁一一行說菀曰汲本、殿本「菀」作「苑」。
按:苑菀通。
二一六八頁七行不能相持殿本「持」作「治」。
按:「治」作「持」,避唐諱改。
二一六八頁七行立王者以統理之*(故)*也據殿本刪,與前書谷永傳合。
二一六八頁八行法度尚存按:汲本、殿本「存」作「在」。
二一六八頁一五行使皇天震怒按:「震」原斗「振」,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七一頁七行並連匡兄中常侍車騎將軍超按:校補宦者傳又謂匡為超弟之子
二一七一頁一一行而人倫莫相恤也按:李慈銘治要「莫」下有「能」字,當據增。
二一七一頁一一行及遭際會按:李慈銘治要「遭」下有「值」字,當據增。
二一七二頁一0行復還仕郡人有路佛者按:張森楷謂「郡」下當更有一「郡」字。
二一七二頁一三行上除禁黨按:李慈銘謂「禁黨」當作黨禁」。
二一七三頁二行而讓懷協忿怨汲本、殿本「協」作「挾」。
按:協挾古字通,黨錮傳「懷經協術」,黃瓊傳「黃門協邪」,皆借「協」為「挾」也。
公元196年
二一七三頁三行明年遂傳下獄按:校補從辰說,謂「明年二字衍,蓋黃巾起事允之討擊黃巾別帥,發張讓之奸,皆中平元年二三月事下獄會赦,還復剌史,旬日閒復以它罪被補,仍不出元年三月也。
二一七三頁九行太尉袁隗司徒楊賜通鑒考異時皆不為此官,恐誤。
按:
公元184年
通鑒系此事於中平元年冬十二月,故考異云然
從辰謂、賜之與何進上疏請,乃在元年二三月閒,其時袁隗司徒楊賜太尉不過官名互誤耳。
二一七六頁八行今若一旦解兵*(關東)*刊誤謂案文多「關東二字
今據刪。
按: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鑒作「解兵開關」。
二一七六頁一一行丁彥思蔡伯喈但以董公親厚並尚從坐按:集解洪亮吉說,謂丁彥思不知何人、范二史於卓傳俱不載,裴松之注極詳,亦不及此
又引王補說,謂通鑒無「丁彥思」三字
二一七八頁三行封其孫黑為安樂亭侯按:校補從辰說,謂袁紀「黑」作「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