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汉-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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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 第十四

作者 班固

淮南王

公元前199年
淮南厲王長高帝少子也,其母故趙王張敖美人
高帝八年,從東垣過趙,趙王美人厲王母也,幸,有身
趙王不敢內宮,為築外宮舍之。
貫高謀反事覺,并逮治王,盡捕王母兄弟美人,繫之河內
厲王母亦繫,告吏曰:「日得幸上,有子。
」吏以聞,上方怒趙,未及厲王母,厲王母弟趙兼辟陽侯呂后呂后妒,不肯白,辟陽侯不強爭。
厲王母已生厲王,恚。
自殺
吏奉厲王詣上,上悔,令呂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
真定厲王母家縣也。
公元前196年
十一年淮南王布反,上自將擊滅即立子長為淮南王
王早失母,常附呂后孝惠呂后時以故得幸無患,然常心辟陽侯不敢發。
孝文初即位,自以為最親,驕蹇,數不奉法
寬赦之。
三年入朝,甚橫。
上入苑獵,與上同輦,常謂上「大兄」。
厲王材力,力扛鼎乃往辟陽侯
辟陽侯出見之,即自袖金椎椎之,命從者刑之。
詣闕下,肉袒而謝曰:「臣母不當時事辟陽侯力能得之呂后不爭罪一也。
趙王如意子母無罪呂后殺之,辟陽侯不爭,罪二也。
呂后諸呂欲以危劉氏,辟陽侯不爭,罪三也。
臣謹為天下誅賊,報母之仇,伏闕下請罪。
文帝傷其志,為親故不治,赦之。
當是時,自薄太后太子大臣皆憚厲王
厲王以此歸國益恣不用漢法出入警蹕稱制,自作法令,數上書遜順
文帝重自切責之。
時帝薄昭將軍尊重上令厲王書諫數之,曰:
竊聞大王剛直而勇,慈惠而厚,貞信多斷,是天以聖人資奉大王也甚盛,不可不察。
大王所行,不稱天資
皇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大王不肯
皇帝卒易之,使大王得三縣之實,甚厚。
大王未嘗皇帝相見,求入朝見,未畢昆弟之歡,而殺列侯自為名。
皇帝不使與其間,赦大王,甚厚。
漢法二千石缺,輒言漢補,大王逐漢所置,而請自置相、二千石
皇帝天下正法許大王,甚厚。
大王屬國布衣守冢真定
皇帝不許,使大王毋失南面之尊,甚厚。
大王日夜奉法度,修貢職,以稱皇帝厚德,今乃輕言恣行,以負謗天下,甚非計也。
大王千里宅居,以萬民為臣妾,此高皇帝厚德也。
高帝霜露,沬風雨,赴矢石野戰次城,身被創痍,以為子孫萬世之業,艱難危苦甚矣。
大王不思先帝艱苦日夜怵惕修身正行,養犧牲豐潔粢盛奉祭祀,以無忘先帝之功德,而欲屬國布衣,甚過。
且夫讓國土之名,輕廢先帝之業,不可以言孝。
父為之基,而不能守,不賢
不求守長陵,而求之真定先母後父不誼
逆天子之令,不順
節行以高兄,無禮
幸臣有罪大者立斷,小者肉刑不仁
布衣一劍之任,賤王侯之位,不知
不好學問大道觸情妄行不詳
八者危亡之路也,而大王行之。
南面之位,奮諸、賁之勇,常出入危亡之路,臣之所見高皇帝之神必不廟食大王之手,明白
昔者周公管叔,放蔡叔,以安周;齊桓殺其弟,以反國秦始皇兩弟,遷其母,以安秦;頃王亡代,高帝之國以便事;濟北舉兵皇帝誅之,以安漢
故周、齊行之於古,秦、漢用之於今大王不察古今所以安國便事,而欲以親戚意望太上不可得也。
亡之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論皆有法。
其在王所,吏主者坐。
諸侯子為吏者,御史主;為軍吏者,中尉主;客出入殿門者,衛尉大行主;諸從蠻夷來歸及以名數自古者,內史縣令主。
相欲委下吏無與其禍,不可得也。
若不改,漢繫大王邸,論相以下,為之奈何
夫墮父大業,退為布衣所哀,幸臣伏法而誅,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甚為大王不取也。
急改操易行,上書謝罪,曰:「臣不幸早失先帝,少孤,呂氏之世,未嘗忘死。
陛下即位,臣怙恩德驕盈,行多不軌
追念罪過恐懼伏地待誅不敢起。
皇帝聞之必喜。
大王昆弟歡欣於上,群臣皆得延壽於下;上下得宜海內常安
孰計疾行之。
行之有疑,禍如發矢不可追已。
公元前183年
王得書不說。
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以輦車四十乘反谷口令人使閩越匈奴
事覺,治之,乃使使召淮南王
王至長安丞相張蒼典客馮敬御史大夫事,與宗正廷尉雜奏:「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屋蓋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
及所置吏,以其郎中丞相收聚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為治家室,賜與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當得
大夫但、士伍開章等七十人棘蒲侯太子奇謀反,欲以宗廟社稷,謀使閩越匈奴發其兵。
事覺,長安奇等往捕開章,長匿不予,與故中尉蕑忌謀,殺以閉口,為棺槨衣衾,葬之肥陵,謾吏曰『不知安在』。
又陽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死,葬此下』。
長身自賊無罪一人令吏論殺無罪六人;為亡命棄市詐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無告劾繫治城以上十四人;敗免罪死罪十八人城旦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
前日長病,陛下心憂之,使使者賜棗脯,長不肯見拜使者
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
陛下使者齎帛五十匹,以賜吏卒勞苦者。
長不欲受賜,謾曰『無勞苦者』。
南海王織上書璧帛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聞。
請召治忌,長不遣,謾曰『忌病』。
長所犯不軌,當棄市,臣請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置法於王,其與列侯二千石議。
列侯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宜論如法
制曰:「其赦長死罪,廢勿王。
有司奏:「請處嚴道邛郵,遣其子、子母從居,縣為築蓋家室,皆日三食,給薪菜炊食席蓐
制曰:「食長,給肉日五斤,酒二斗
令故美人材人得幸十人從居
於是盡誅所與謀者。
乃遣長,載以輜車,令縣次傳
爰盎諫曰:「上素驕淮南王不為置嚴相傅,以故至此
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霧露病死陛下有殺弟之名,奈何
」上曰:「吾特苦之耳,令復之。
淮南王侍者曰:「誰謂乃公勇者
吾以驕不聞過,故至此
」乃不食而死。
縣傳不敢發車封。
至雍,雍令發之,以死聞。
悲哭,謂爰盎曰:「吾不從公言,卒亡淮南王
曰:「淮南王不可奈何,願陛下自寬
」上曰:「為之奈何
」曰:「獨斬丞相御史謝天乃可
」上即令丞相御史諸縣淮南王發封侍者,皆棄市
乃以列侯淮南王于雍,置守冢三十家。
公元前172年
孝文八年,憐淮南王,王有子四人
年皆七八歲,乃封子安為阜陵侯,子勃為安陽侯,子賜為陽周侯,子良為東城侯
公元前195年
十二年民有作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
兄弟二人不相容
上聞之曰:「昔放逐骨肉周公天下稱聖,不以私害公
天下以為我貪淮南地邪?
」乃徙城陽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諡淮南王為厲王,置園如諸侯儀。
公元前149年
十六年,上憐淮南王廢法不軌自使失國早夭,乃徙淮南王喜復王故城陽而立厲王三子淮南故地三分之:阜陵侯安淮南王安陽侯勃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
東城侯良前薨,無後
公元前155年
孝景三年吳楚七國反,使者淮南淮南王發兵應之。
其相曰:「王必欲應吳,臣願為將。
」王乃屬之。
相已將兵,因城守不聽王而為漢。
漢亦使曲城將兵淮南淮南以故得完。
使者廬江廬江王不應而往來使越;至衡山衡山王堅守二心
孝景四年吳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為貞信,乃勞苦之曰:「南方卑溼
」徙王王於濟北以褒之。
及薨,遂賜諡為貞王
廬江王以邊越,數使使相交,徙為衡山王,王江北
淮南王安為人好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亦欲以行陰拊循百姓流名譽。
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眾,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黃白之術,亦二十餘萬言
武帝方好藝文,以屬為諸父辯博為文辭,甚尊重之。
每為報書,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乃遣。
初,入朝,獻所作內篇,新出,上愛祕之。
使為離騷傳,旦受詔,日食時上
獻頌德及長安都國頌。
宴見談說得失方技賦頌昏莫然後罷。
公元前135年
初入朝,雅善太尉武安侯武安侯迎之霸上,與語曰:「方今上無太子王親高皇帝孫,行仁義天下莫不聞
宮車一日晏駕,非王尚誰立者!
淮南王大喜,厚遺武安侯寶賂
其群臣賓客江淮間多輕薄,以厲王遷死感激
建元六年彗星見,淮南王心怪之。
或說曰:「先吳軍時,彗星出,數尺,然流血千里
彗星竟天天下兵當大起
王心以為上無太子天下有變,諸侯並爭愈益攻戰具,積金賂遺郡國
遊士妄作妖言阿諛王,王喜,多賜予之。
公元前127年
王有女陵,慧有口
王愛陵,多予金錢,為中詗約結上左右。
元朔二年上賜淮南王几杖不朝
后荼愛幸生子遷為太子,取皇太后外孫修成君女為太子妃
王謀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內泄事,乃與太子謀,令詐不愛,三月同席
陽怒太子,閉使與妃同內,終不近妃。
妃求去,王乃上書謝歸之。
后荼、太子遷及女陵擅國權,奪民田宅,妄致繫人。
公元前124年
太子學用劍,自以為莫及,聞郎中雷被巧,召與戲。
壹再辭讓,誤中太子
太子怒,恐。
此時有欲從軍者輒詣即願奮擊匈奴
太子數惡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後。
元朔五年遂亡上書自明
事下廷尉河南
河南治,逮淮南太子
王、王后計欲毋遣太子,遂發兵
未定猶與十餘日。
會有詔即訊太子淮南相怒壽春丞留太子不遣,劾不敬
王請相,相不聽
王使人上書告相,事下廷尉治
從跡連王,王使人候司。
公卿逮捕治王,王恐,欲發兵
太子遷謀曰:「漢使即逮王,令人衛士衣,持戟居王旁,有非是者,即刺殺之,臣亦使人刺殺淮南中尉,乃舉兵未晚也。
是時不許公卿,而遣漢中尉宏即訊驗王。
王視漢中尉顏色和,問斥雷被事耳,自度無何,不發。
中尉還,以聞。
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雍閼奮擊匈奴雷被等,格明詔,當棄市
」詔不許
請廢勿王,上不許
請削五縣,可二縣
使中尉宏赦其罪,罰以削地
中尉淮南界,宣言赦王。
王初聞公卿請誅之,未知削地,聞漢使來,恐其捕之,乃與太子謀如前計
中尉至,即賀王,王以故不發。
其後自傷曰:「吾行仁義削地寡人甚恥之。
」為反謀益甚
使者道長來,為妄言,言上無男,即喜;言漢廷治,有男,即怒,以為妄言,非也。
日夜左吳等按輿地圖部署所從入。
王曰:「上無太子宮車晏駕大臣必徵膠東王不即常山王諸侯並爭,吾可以無備乎!
且吾高帝孫,親行仁義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萬世之後,吾寧能北面豎子乎!」
公元前123年
王有孽子不害,最長,王不愛,后、太子不以為子兄數。
不害子建,材高有氣,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
諸侯得分子弟為侯,淮南王兩子一子太子,而建父不得為侯。
陰結交,欲害太子,以其父代之。
太子知之,數捕繫笞建。
建具知太子之欲謀殺中尉即使所善壽春嚴正上書天子曰:「毒藥苦口利病忠言逆耳利行。
淮南王建材能高,淮南王后荼、荼子遷常疾害建。
建父不害無罪,擅數繫,欲殺之。
今建在,可徵問,具知淮南王陰事
」書既聞,上以其事下廷尉河南治。
是歲元朔六年也。
辟陽侯審卿善丞相公孫弘,怨淮南厲王殺其大父陰求淮南事而搆之於弘。
弘乃疑淮南畔逆計,深探其獄。
河南治建,辭引太子黨與
初,王數以舉兵謀問伍被常諫之,以吳楚七國為效。
王引陳勝吳廣復言形勢不同必敗亡。
及建見治,王恐國陰事泄,欲發,復問為言發兵權變
語在傳。
於是王銳欲發,乃令官入宮中,作皇帝璽,丞相御史大夫將軍、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法冠
欲如伍被計,使人得罪而西,事大將軍丞相一日發兵,即刺大將軍衛青,而說丞相弘下之,如發蒙耳。
欲發國中兵,恐相、二千石不聽,王乃與伍被謀,為失火宮中,相、二千石救火,因殺之。
又欲令人求盜衣,持羽檄南方來,呼言曰「南越兵入」,欲因以發兵
使人廬江會稽求盜未決
廷尉以建辭連太子遷聞,上遣廷尉監淮南中尉逮捕太子
至,淮南王聞,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
召相,相至;內史以出為解。
中尉曰:「臣受詔使不得見王
」王念獨殺相而內史中尉不來無益也,即罷相
猶與未決
太子念所坐者謀殺中尉所與謀殺者已死,以為口絕,乃謂王曰:「群臣可用者皆前繫,今無足與舉事者。
王以非時發,恐無功,臣願會逮
」王亦愈欲休,即許太子
太子自刑不殊
伍被自詣吏,具告淮南王謀反
吏因捕太子王后,圍王宮,盡捕王賓客國中者,索得反具以聞。
上下公卿治,所連引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

衡山王

衡山王賜淮南王弟,當坐收
有司逮捕衡山王,上曰:「諸侯各以其國為本,不當相坐
諸侯王列侯議。
趙王彭祖列侯讓等四十三人皆曰:「淮南王安大逆無道謀反明白,當伏誅
膠西王端議曰:「廢法度,行邪辟,有詐偽心,以亂天下營惑百姓背畔宗廟妄作妖言
春秋曰『臣毋將,將而誅。
罪重於將,謀反已定
臣端所見其書印圖及它逆亡道事驗明白,當伏法
論國吏二百石以上比者宗室近幸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皆當免,削爵士伍毋得官為吏。
其非吏,它贖死二斤八兩,以章安之罪,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復有邪僻背畔之意。
丞相廷尉湯等以聞,上使宗正符節治王。
未至,自刑殺。
后、太子所與謀皆收夷
國除為九江郡
衡山王賜后乘生子三人長男爽為太子,次女無采,少男孝。
徐來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
淮南衡山責望禮節,間不相能
衡山王淮南王作為畔逆具,亦心結賓客以應之,恐為所并。
公元前129年
元光六年入朝謁者衛慶有方術,欲上書事天子,王怒,故劾慶死罪,強榜服之。
內史以為非是,卻其獄。
王使人上書告內史內史治,言王不直
又數侵奪人田,壞人以為田。
有司逮治衡山王,上不許,為置吏二百石以上
衡山王以此恚,與奚慈、張廣昌謀,求能為兵法候星氣者,日夜縱臾謀反事。
公元前125年
后乘舒死,立徐來為后,厥姬俱幸。
兩人相妒,厥姬乃惡徐來太子,曰「徐來使婢蠱殺太子母。
太子心怨徐來
徐來兄至衡山太子與飲,以刃刑傷之。
以此太子,數惡之於王
女弟無采嫁,棄歸,與客姦。
太子數以數讓之,無采怒,不與太子通。
后聞之,即善遇無采及孝。
孝少失母,附后,后以計愛之與共太子,王以故繫笞太子
元朔四年中,人有賊傷假母者,王疑太子使人傷之,笞太子
後王病,太子時稱病不侍
孝、無采惡太子:「實不病,自言,有喜色。
」王於是大怒,欲廢太子而立弟孝。
后知王決廢太子,又欲并廢孝。
后有侍者善舞,王幸之,后欲令與孝亂以污之,欲并廢二子而以己子廣代之。
太子知之,念后數惡己無已時,欲與亂以止其口。
后飲太子太子為壽,因據后股求與臥。
后怒,以告王。
王乃召,欲縛笞之。
太子王常欲廢己而立孝,乃謂王曰:「孝與王御者姦,無采與奴姦,王強食,請上書
」即背王去。
王使人止之,莫能禁,王乃自追捕太子
太子惡言,王械繫宮中
日益親幸
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號曰將軍,今居外家,多給金錢招致賓客
賓客來者微知淮南衡山逆計,皆將養勸之。
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枚赫、陳喜輣車鍛矢,刻天子璽,將、相、軍吏印。
日夜壯士周丘等,數稱引吳楚時計約束
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江淮間而有之,望如是
公元前252年
元朔五年秋當朝六年,過淮南
淮南王昆弟語,除前隙,約束反具
衡山王上書謝病上賜不朝
使人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孝為太子
爽聞,即使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衡山王與子謀逆,言孝作兵鍛矢,與王御者姦。
長安未及上書,即吏捕嬴,以淮南事繫。
王聞之,恐其言國陰事,即上書太子以為不道
事下沛郡治。
元狩元年冬有司求捕與淮南王謀反者,得陳喜孝家
吏劾孝首匿
以為陳喜雅數與王計反,恐其發之,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書發其事,即先自所與謀反者枚赫、陳喜等。
尉治事驗,請逮捕衡山王治。
上曰:「勿捕。
」遣中尉大行息即問王,王具以情實對。
吏皆圍王宮守之。
中尉大行還,以聞。
公卿請遣宗正大行沛郡雜治王。
王聞,即自殺
先自告反,告除其罪。
孝坐與王御婢姦,及后徐來坐蠱前后乘舒,及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皆棄市
諸坐與王謀反皆誅
國除為郡。

濟北王

公元前154年
濟北貞王勃者,景帝四年徙。
二年,因前王衡山,凡十四年薨。
子式王胡嗣,五十四年薨。
子寬嗣。
十二年,寬坐與父式王后光、姬孝兒姦,誖人倫,又祠祭祝詛上,有司請誅。
上遣大鴻臚召王,王以刃自剄死。
國除為北安縣,屬泰山郡

贊曰:《詩》云「戎狄是膺,荊舒是懲」,信哉是言也!
淮南衡山親為骨肉疆土千里,列在諸侯,不務遵蕃臣職,以丞輔天子,而剸懷邪辟之計,謀為畔逆,仍父子亡國,各不終其身。
非獨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
荊楚剽輕,好作亂,乃自古記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