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汉-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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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 第七

作者 班固
《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
劉歆以為虙羲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
聖人行其道而寶其真。
降及于殷,箕子父師位而典之。
周既克殷,以箕子歸,武王虛己而問焉。
故經曰:「惟十有三祀,王訪于箕子,王乃言曰:『烏呼箕子
天陰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彝倫逌敘。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讯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範九疇彝倫逌斁。
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逌敘。
』」此武王雒書箕子箕子對禹得雒書之意也。
初一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渖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嚮用五福,畏用六極。
凡此六十五字,皆雒書本文所謂天乃錫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
以為河圖雒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裏
殷道弛,文王周易周道敝,孔子春秋
乾坤陰陽,效洪範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漢興,承秦滅學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
宣、元之後劉向穀梁春秋,數其禍福,傳以洪範,與仲舒錯。
至向子歆治左氏傳,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傳,又頗不同
是以仲舒,別、歆,傳載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之徒所陳行事,訖於王莽,舉十二世,以傅春秋,著於篇。
經曰:「初一五行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
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姦謀,則木不曲直。」
說曰:木,東方也。
於易,地上之木為觀。
其於王事威儀容貌亦可觀者也。
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車和鸞之節,田狩三驅之制,飲食有享獻之禮,出入有名使民以時,務在勸農,謀在安百姓如此,則木得其性矣。
若乃田獵馳騁不反宮室飲食沈湎不顧法度,妄興繇役以奪民時作為姦詐以傷民財,則木失其性矣。
工匠為輪矢者多傷敗,及木為變怪,是為木不曲直
公元前102年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
劉歆以為上陽施不下通下陰施不上達,故雨,而木為之冰,雰氣寒,木不曲直也。
劉向以為冰者陰之盛而水滯者也,木者少陽貴臣卿大夫之象也。
此人將有害,則陰氣協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
是時叔孫喬如出奔公子誅死
一曰時晉季孫行父,又執公,此執辱之異。
或曰,今之長老名木冰為「木介」。
介者,甲。
甲,兵象也。
是歲晉有鄢陵之戰,楚王傷目而敗。
常雨也。
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
說曰:火,南方揚光煇為明者也。
其於王者南面鄉明而治。
《書》云:「知人則悊,能官人。
」故群賢而命之朝,遠四佞而放諸野。
孔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矣。
」賢佞分別官人有序帥由舊章敬重功勳殊別適庶如此則火得其性矣。
若乃信道不篤,或燿虛偽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矣。
自上而降,及濫炎妄起,災宗廟,燒宮館,雖興師眾,弗能救也,是為火不炎上
公元前493年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廩災」。
董仲舒以為先是四國共伐魯,大破之於龍門
百姓傷者未瘳,怨咎未復,而君臣俱惰,內怠政事外侮四鄰,非能保守宗廟終其天年者也,故天災御廩以戒之。
劉向以為御廩夫人八妾舂米之臧以奉宗廟者也,時夫人淫行,挾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宗廟
不寤,與夫人會齊夫人桓公於齊侯,齊侯殺桓公
劉歆以為御廩公所親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棄法度亡禮之應也。
公元前487年
嚴公二十年「夏,齊大災」。
劉向以為齊桓好色,聽女口,以妾為妻,適庶數更,故致太災。
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爭九月不得葬。
公羊傳曰,大災,疫也。
董仲舒以為魯夫人淫於齊,齊桓姊妹不嫁者七人
國君,民之父母夫婦生化之本。
本傷則末夭,故天災所予也。
公元前486年
釐公二十年「五月己酉西宮災」。
穀梁以為公宮也,以諡言之則若疏,故謂之西宮
劉向以為釐立妾母為夫人以入宗廟,故天災愍宮,若曰,去其卑而親者,將害宗廟正禮
董仲舒以為釐娶於楚,而齊媵之,脅公使以為夫人
西宮者小寢夫人之居也。
若曰,妾何為此宮!
誅去之意也。
天災之,故大之西宮也。
左氏以為西宮者公宮也。
言西,知有東。
東宮太子所居
言宮,舉區皆災也。
公元前557年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
榭者,所以樂器,宣其名也。
董仲舒劉向以為十五年王札子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誅。
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禮樂為而臧之?
左氏經曰:「
成周宣榭火,人火也。
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榭者,講武之坐屋。
公元前575年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宮災」。
穀梁以為宣宮不言諡,恭也。
劉向以為時魯三桓子孫始執國政宣公欲誅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孫歸父如晉謀。
未反,宣公死。
三家歸父成公
成公父喪未葬,聽讒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齊,故天災宣宮,明不用父命之象也。
一曰三家親而亡禮,猶宣公子赤而立
亡禮而親,天災宣廟,欲示去三家也。
董仲舒以為成居喪亡哀戚心,數興兵戰伐,故天災其父廟,示失子道不能宗廟也。
一曰,宣殺君而立不當列於群祖也。
公元前564年
襄公九年「春,宋災」。
劉向以為先是宋公聽讒,逐其大夫華弱,出奔魯。
左氏傳曰,宋災,樂喜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徹小屋,塗大屋,陳畚輂,具綆缶備水器,畜水潦,積土塗繕守備,表火道,儲正徒
郊保之民,使奔火所
又飭眾官,各慎其職。
晉侯聞之,問士弱曰:「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
」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入火。
是故咮為鶉火,心為大火
陶唐氏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
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
商人閱其禍敗之釁必始於火,是以知有天道
」公曰:「可必乎?
」對曰:「在道
國亂亡象,不可知也。
」說曰:古之火正,謂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
季春昏,心星出東方,而咮、七星鳥首正在南方,則用火;季秋,星入,則止火,以順天時,救民疾
帝嚳則有祝融,堯時有閼伯,民賴其德,死則以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也」。
相土,商祖契之曾孫,代閼伯後主火星
宋,其後也。
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災
賢君見變,能修道以除凶;亂君亡象,天不譴告,故不可必也。
公元前543年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
董仲舒以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節三十餘年,又憂傷國家患禍積陰生陽,故火生災也。
劉向以為先是宋公聽讒而殺太子痤,應火不炎上之罰也。
公元前536年
左氏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鄭災」。
是春三月鑄刑書
文伯曰:「火見,鄭其火乎?
火未出而作火以鑄刑器,臧爭辟焉。
火而象之,不火何為
」說曰:火星出於周五月,而鄭以三月作火鑄鼎,刻刑辟書,以為民約,是為刑器爭辟
火星出,與五行之火爭明為災,其象然也,又棄法律之占也。
不書於經,時不告魯也。
公元前543年
九年夏四月,陳火」。
董仲舒以為陳夏徵舒殺君,楚嚴王託欲為陳討賊陳國闢門待之,至因滅陳。
臣子毒恨甚,極陰生陽,故致火災
劉向以為先是陳侯弟招殺陳太子偃師,皆外事不因宮館者,略之也。
八年十月壬午,楚師滅陳,春秋不與蠻夷中國,故復書陳火也。
左氏經曰「陳災」。
傳曰「鄭屓灶曰:『五年,陳將復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
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
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
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
妃以五陳,故曰五年
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
』」說曰:顓頊水王,陳其族也。
今茲歲在星紀,後五年大梁
大梁,昴也。
金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陳將復封」。
楚之先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陰陽易位,故曰「妃以五成」。
然則水之大數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
故水以天一火二牡,木以天三為土十牡,土以天五水六牡,火以天七為金四牡,金以天九木八牡。
陽奇為牡,陰耦為妃。
故曰「水,火之牡也;火,水妃也」。
於易,坎為水,為中男,離為火,為中女,蓋取諸此也。
大梁四歲而及鶉火四周四十八歲,凡五及鶉火,五十二年而陳卒亡。
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
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滅陳。
公元前551年
十八年「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董仲舒以為象王室將亂,天下莫救,故災四國,言亡四方也。
又宋、衛、陳、鄭之君皆荒淫於樂,不恤國政,與周室同行
陽失節則火災出,是以同日災也。
劉向以為宋、陳,王者之後,衛、鄭,周同姓也。
周景王老,劉子、單子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
子晁,楚之出也。
及宋、衛、陳、鄭亦皆外附於楚,亡尊周室之心。
後三年景王崩,王室亂,故天災四國
天戒若曰不救周,反從楚,廢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公元前508年
定公二年「五月雉門兩觀災」。
董仲舒劉向以為此皆奢僭過度者也。
先是季氏昭公昭公死于外。
定公即位,既不能季氏,又用其邪說,淫於女樂,而退孔子
天戒若曰,去高顯奢僭者。
一曰門闕號令所由出也,今舍大聖縱有罪,亡以出號令矣。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公元前492年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宮災」。
董仲舒劉向以為二宮不當立,違禮者也。
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
孔子在陳聞魯災,曰:「其桓、釐之宮乎!
以為桓,季氏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公元前491年
四年「六月辛丑亳社災」。
董仲舒劉向以為亡國之社所以為戒也。
天戒若曰國將危亡不用戒矣。
春秋火災,屢於定、哀之間,不用聖人而縱驕臣,將以亡國不明甚也。
一曰天生孔子非為定、哀也,蓋失禮不明火災應之,自然象也。
公元前188年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趙叢臺災。
劉向以為是時呂氏女為趙王嫉妒將為讒口以害趙王
不寤焉,卒見幽殺
公元前192年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宮凌室災;丙子織室災。
劉向以為元年呂太后趙王如意殘戮其母戚夫人
是歲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為皇后
其乙亥,凌室災。
明日織室災。
凌室所以供養飲食織室所以宗廟衣服,與春秋御廩同義
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廟之德,將絕祭祀
其後皇后亡子後宮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殺其母。
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廢之,更立呂氏子弘為少帝
大臣共誅諸呂而立文帝,惠幽廢
公元前173年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闕罘思災。
劉向以為東闕所以諸侯之門也,罘思其外諸侯之象也。
漢興大封諸侯王連城數十
文帝即位賈誼以為古制度,必將叛逆
先是濟北淮南王謀反其後吳楚七國舉兵而誅。
公元前191年
景帝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災。
先是太子廢為臨江王,以罪徵詣中尉自殺
丞相條侯周亞夫以不合旨稱疾免,二年下獄死。
公元前135年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遼東高廟災。
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
董仲舒對曰:「春秋道舉往以明來,是故天下有物,視春秋所舉與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倫類以貫其理,天地之變,國家之事,粲然皆見,亡所疑矣。
春秋魯定公哀公時季氏之惡已孰,而孔子之聖方盛。
夫以盛聖而易孰惡,季孫雖重,魯君雖輕,其勢可成也。
定公二年五月兩觀災。
兩觀僭禮之物,天災之者若曰僭禮之臣可以去。
已見罪徵,而後告可去,此天意也。
定公知省
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宮、釐宮災。
二者同事所為一也,若曰燔貴而去不義云爾
哀公未能見,故四年六月亳社災。
兩觀、桓、釐廟、亳社,四者皆不當立,天皆燔其不當立者以示魯,欲其去亂臣而用聖人也。
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見災者,魯未有賢聖臣,雖欲去季孫,其力不能昭公是也
至定、哀乃見之,其時可也
不時不見,天之道也。
高廟不當遼東,高園殿不當居陵旁,於禮亦不當立,與魯所災同。
不當久矣至於陛下時天乃災之者,殆亦其時可也
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漢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
夫繼二敝之後,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難治甚矣。
又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驕揚奢侈恣睢者眾,所謂重難之時者也。
陛下正當大敝之後,又遭重難之時,甚可憂也。
天災若語陛下:『當今之世,雖敝而重難,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
親戚貴屬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遼高廟乃可;視近臣國中旁仄及貴而不正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園殿乃可云爾
在外不正者,雖貴如高廟,猶災燔之,況諸侯乎!
在內不正者,雖貴如高園殿,猶燔災之,況大臣乎!
天意也。
在外天災外,罪在內天災內,燔甚罪當重,燔簡罪當輕,承天意之道也。」
公元前123年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與帝舅太尉武安侯田蚡逆言
其後膠西于王趙敬肅王常山憲王數犯法,或至夷滅人家藥殺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謀反
膠東江都王皆知其謀,陰治兵弩,欲以應之。
至元朔六年,乃發覺伏辜
田蚡已死,不及誅。
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呂步舒持斧鉞治淮南獄,以春秋顓斷於外,不請
既還奏事,上皆是之。
公元前104年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宮柏梁臺災。
先是大風發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災日。
後有江充巫蠱衛太子事。
公元前195年
征和二年春涿郡鐵官鑄鐵鐵銷,皆飛上去,此火為變使之然也。
其三月涿郡太守屈釐丞相
後月巫蠱事興,帝女諸邑公主陽石公主丞相公孫賀、子太僕敬聲、平陽侯曹宗等皆下獄死。
七月使者江充掘蠱太子宮太子與母皇后議,恐不能自明,乃殺舉兵丞相屈釐戰,死者數萬人太子敗走,至湖自殺
明年屈釐復坐祝验要斬,妻梟首也。
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郡鐵官鑄鐵,鐵不下隆隆如雷聲,又如鼓音,工十三人驚走
音止,還視地,地陷數尺,鑪分為十,一鑪中銷鐵散如流星,皆上去,與征和二年同象。
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號五侯
元舅王鳳大司馬大將軍秉政
後二年丞相王商有隙譖之,免官自殺
明年京兆尹王章忠直,言顓權大逆罪,下獄死,妻子合浦
許皇后巫蠱廢,而趙飛燕皇后,妹為昭儀賊害皇子成帝遂亡嗣。
皇后昭儀伏辜
一曰鐵飛屬金不從革
公元前80年
昭帝元鳳元年,燕城南門災。
劉向以為燕王使邪臣通於漢,為讒賊,謀逆亂。
南門者,通漢道也。
天戒若曰邪臣往來,為姦讒於漢,絕亡之道也。
燕王不寤,卒伏其辜。
公元前77年
元鳳四年五月丁丑孝文正殿災。
劉向以為孝文太宗之君,與成周宣榭同義
先是皇后車騎將軍上官安、安父左將軍桀謀為逆,大將軍霍光誅之。
皇后外孫年少不知居位如故
欲后有子,因上侍疾醫言,禁內後宮不得進,唯皇后顓寢
皇后六歲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絕繼嗣
朝政,猶周公之攝也。
是歲正月上加元服,通詩、尚書有明悊之性。
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於周公,上既已冠而不歸政將為國害
正月元服五月而災見。
古之廟皆在城中,孝文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貴而不正者。
宣帝既立攝政驕溢過制,至妻顯殺許皇后聞而不討,後遂誅滅
公元前53年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廟災。
甲辰孝文災。
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白鶴館災。
劉向以為先是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周堪輔政為佞石顯、許章等所譖,望之自殺廢黜
明年白鶴館災。
園中五里馳逐走馬之館,不當山陵昭穆之地。
天戒若曰,去貴近逸遊不正之臣,將害忠良
後章走馬上林下烽馳逐免官
公元前40年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東闕南方災。
劉向以為先是上復徵用周堪光祿勳,及子張猛為太中大夫石顯等復譖毀之,皆出外遷。
是歲,上復尚書,猛給事中石顯等終欲害之。
園陵小於朝廷,闕在司馬門中,內臣石顯之象也。
孝宣,親而貴;闕,法令所從出也。
天戒若曰,去法令內臣親而貴者為國害。
希得進見,因言事,事決口。
不能言。
誣告張猛自殺公車
成帝即位伏辜
公元前32年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廟災。
初,宣帝昭帝而立父廟,於禮不正
是時大將軍王鳳顓權擅朝甚於田蚡,將害國家,故天於元年正月見象也。
其後寖盛五將世權,遂以亡道
公元前18年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北闕災。
十一月甲寅許皇后廢。
公元前16年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災。
戊午,戾后園南闕災。
是時趙飛燕大幸,許后既廢,上將立之,故天見象凌室,與惠帝四年同應。
戾后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宣帝既立追加尊號,於禮不正
戾后起於微賤,與趙氏同。
天戒若曰微賤亡德之人不可以宗廟,將絕祭祀,有凶惡之禍至。
其六月丙寅趙皇后遂立,姊妺驕妒賊害皇子,卒皆受誅。
公元前13年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司馬門災。
六月甲午孝文霸陵東闕南方災。
長樂宮成帝王太后所居也。
未央宮帝所居也。
霸陵太宗盛德園也。
是時太后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塞朝廷兩宮親屬將害國家,故天象仍見。
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
後四年乞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國焉。
公元前4年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宮鴻寧殿災,帝祖傅太后所居也。
時,傅太后欲與成帝等號齊尊,大臣孔光師丹執政以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稱尊號。
後三年,帝崩,傅氏誅滅
公元5年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盡。
高皇帝長安城中,後以叔孫通復道,故復起原廟渭北,非正也。
是時平帝幼,成帝王太后臨朝委任王莽,將篡絕漢,墮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
其冬平帝崩。
明年,莽居攝,因以篡國,後卒夷滅
傳曰:「治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
於王者,為內事
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也。
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進退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
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
」故禹卑宮室,文王刑于寡妻,此聖人所以教化也。
如此則土得其性矣。
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
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穀不孰,是為稼穡不成
公元6年
嚴公二十八年「大水麥禾」。
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
劉向以為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
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者也。
是時夫人淫於二叔內外亡別,又因凶飢一年三築臺,故應是而稼穡不成,飾臺榭淫亂之罰云。
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禍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
立秋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
於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鉞,誓士眾,抗威武所以畔逆止暴亂也。
《詩》云:「有虔秉鉞,如火烈烈。
」又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
動靜應誼,「說以犯難,民忘其死。
」金得其性矣。
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民命,則金失其性。
蓋工冶鑄金鐵金鐵冰滯涸堅不成者眾,及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公元前534年
左氏傳曰昭公八年「春石言於晉」。
晉平公問於師曠,對曰;「石不能言,神或馮焉。
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
宮室崇侈民力彫盡,怨讟並興,莫信其性,石之言不宜乎
於是晉侯方築虒祁之宮。
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徵
劉歆以為金石同類,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
劉向以為白色為主,屬白祥
公元前18年
成帝鴻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南山大石鳴,聲隆如雷有頃止,聞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雞皆鳴。
石長三尺廣厚略等,旁著岸脅,去地二百餘丈,民俗名曰石鼓
石鼓鳴,有兵。
是歲,廣漢鉗子謀攻牢,篡死罪囚鄭躬等,盜庫兵劫略吏民衣繡衣,自號曰山君黨與娅廣。
明年冬,乃伏誅自歸三千餘人
後四年尉氏樊並謀反,殺陳留太守嚴普,自稱將軍山陽亡徒蘇令等黨與數百人盜取庫兵經歷郡國四十餘,皆踰年乃伏誅
是時起昌陵,作者數萬人,徙郡國吏民五千餘戶以奉陵邑
作治五年不成,乃罷昌陵,還徙家
石鳴,與晉石言同應,師曠所謂民力彫盡」,傳云「輕百姓」者也。
虒祁離宮去絳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與城郭同占。
城郭屬金,宮室屬土,外內之別云。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說曰:水,北方,終臧萬物者也。
其於人道命終而形臧,精神放越聖人為之宗廟收魂氣,春秋祭祀,以終孝道。
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禱祈神祇望秩山川懷柔百神,亡不宗事
慎其齊戒,致其嚴敬鬼神歆饗,多獲福助
聖王所以順事陰氣和神人也。
發號施令,亦奉天時。
十二月咸得其氣,則陰陽調而終始成。
如此則水得其性矣。
若乃不敬鬼神,致令逆時,則水失其性。
霧水暴出百川逆溢,壞鄉邑溺人民,及淫雨稼穡,是為水不潤下
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雨殺人以隕霜,大風天黃
飢而不損茲謂泰,厥災水,水殺人。
辟遏有德茲謂狂,厥災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
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
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
大敗不解,茲謂皆陰。
解,舍也,王者大敗誅首惡,赦其眾,不則皆函陰氣,厥水流國邑,隕霜殺穀。」
公元前711年
桓公元年「秋大水」。
董仲舒劉向以為桓弒兄隱公民臣痛隱而賤桓。
後宋督弒其君,諸侯會,將討之,桓受宋賂而歸,又背宋。
諸侯由是伐魯,仍交兵結讎,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大水
一曰夫人驕淫,將弒君陰氣盛,桓不寤,卒弒死。
劉歆以為桓易許田,不祀周公,廢祭祀之罰也。
公元前705年
嚴公七年「秋大水,亡麥苗」。
董仲舒劉向以為嚴母文姜與兄齊襄公淫,共殺威公,嚴釋父讎,復取齊女,未入,先與之淫,一年再出,會於道逆亂臣下賤之之應也。
公元前701年
十一年「秋,宋大水」。
董仲舒以為時魯、宋比年乘丘、鄑之戰,百姓愁怨陰氣盛,故二國俱水。
劉向以為宋愍公驕慢,睹災不改明年與其臣宋萬博戲婦人在側,矜而罵萬,萬殺公之應。
公元7年
二十四年,「大水」。
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不婦陰氣盛也。
劉向以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婦見,用幣,又淫於二叔,公弗能禁。
臣下賤之,故是歲、明年大水
劉歆以為先是嚴飾宗廟刻桷丹楹,以夸夫人,簡宗廟之罰也。
公元前599年
宣公十年「秋大水,飢」。
董仲舒以為時比伐邾取邑,亦見報復,兵讎連結百姓愁怨
劉向以為宣公子赤而立子赤,齊出也,故懼,以濟西田賂齊。
邾子貜且亦齊出也,而宣比與邾交兵
臣下懼齊之威,創邾之禍,皆賤公行而非其正也。
公元前586年
成公五年「秋大水」。
董仲舒劉向以為時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用師明年復城鄆以彊私家仲孫蔑叔孫僑如顓會宋、晉,陰勝陽。
公元前549年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
董仲舒以為先是一年齊伐晉,襄使大夫帥師救晉,後又侵齊,國小兵弱,數敵彊大,百姓愁怨陰氣盛。
劉向以為先是襄慢鄰國是以邾伐其南,齊伐其北,伐其東,百姓騷動,後又仍犯彊齊也。
大水,饑,穀不成,其災甚也。
公元前758年
高后三年夏漢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餘家。
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餘家,汝水流八百餘家。
八年夏漢中南郡水復出,流六千餘家。
南陽沔水流萬餘家。
是時女主獨治諸呂相王
公元前562年
文帝三年秋大雨晝夜不絕三十五日。
藍田山水出,流九百餘家。
燕,壞民室八千餘所,殺三百餘人
先是,趙人新垣平望氣得幸,為上立渭陽五帝廟,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見上帝
歲餘懼誅,謀為逆,發覺要斬夷三族
是時,比再遣公主單于賂遺甚厚,匈奴愈驕,侵犯北邊殺略多至萬餘人,漢連發征討戍邊
公元前611年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
潁川汝南淮陽廬江雨,壞鄉聚民舍,及水流殺人
先是一年有司奏罷郡國廟,是歲又定迭毀,罷太上皇孝惠帝寢廟,皆無復修,通儒以為古制
刑臣石顯用事
公元前602年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輔霖雨三十餘日,郡國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殺四千餘人,壞官寺民舍八萬三千餘所。
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畤河東后土于長南北郊
二年,又罷雍五畤郡國諸舊祀,凡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