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汉-司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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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第五

作者西 司馬遷
孫子武者,齊人也。
正義】魏武帝云:「孫子者,齊人
事於吳王闔閭,爲吳將,作兵十三篇
兵法見於吳王闔廬
闔廬曰:「子之十三篇正義七錄孫子兵法三卷
案:十三篇上卷,又有中下二卷
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
」對曰:「可。
闔廬曰:「可試以婦人乎?
」曰:「可。
於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
孫子分爲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爲隊長索隱】上音徒對反。
下音兩反。
皆令持戟
令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
婦人曰:「知之。
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即視背。
婦人曰:「諾。
約束既布,乃設鈇鉞,即三令五申之。
於是鼓之右,婦人大笑
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
」復三令五申鼓之左,婦人大笑
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
」乃欲斬左右隊長
吳王臺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
趣使使索隱】趣音促,謂急也。
下「使」音色吏反。
下令曰:「寡人已知將軍用兵矣。
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願勿斬也。
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爲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
」遂斬隊長二人以徇。
[【正義】徇,行示也。
其次隊長於是鼓之
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
於是孫子使使報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
吳王曰:「將軍罷休就舍,寡人不願下觀
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其實
於是闔廬孫子用兵,卒以爲將。
西破彊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有力焉。
孫武既死,集解越絕書曰:「吳縣巫門外大冢,孫武冢也,去縣十里
」【索隱】按:越絕書云是子貢所著,恐非也。
其書多記吳越後土地,或後人所錄。
正義七錄越絕十六卷,或云伍子胥撰。
後百餘歲有孫臏
生阿鄄之閒,孫武之後世子孫也。
孫臏嘗與龐涓索隱,頻忍反。
龐,皮江反。
,古玄反。
俱學兵法
龐涓既事魏,得爲惠王將軍,而自以爲能不孫臏,乃陰使孫臏
至,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欲隱勿見。
齊使者如梁,正義】今汴州
孫臏刑徒陰見,說齊使。
齊使以爲奇,竊載與之齊。
齊將田忌善而客待之。
數與齊諸公馳逐重射
孫子見其馬足不甚相遠,馬有上、中、下輩
於是孫子田忌曰:「君弟重射索隱】弟,但也。
重射謂好射也。
臣能令君勝。
田忌信然之,與王及諸公逐射千金
正義】射音石
隨逐而射賭千金
臨質索隱】按:質猶對也。
將欲對射之時也。
一云質謂堋,非也。
孫子曰:「今以君之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彼下駟
」既馳三輩畢,而田忌不勝而再勝,卒得王千金
於是孫子威王
威王兵法,遂以爲師。
其後魏伐趙,趙急,請救於齊。
齊威王欲將孫臏辭謝曰:「刑餘之人不可
於是乃以田忌爲將,而孫子爲師,居輜車中,坐爲計謀
田忌引兵之趙,孫子曰:「夫解雜亂紛糾索隱】按:謂事之雜亂紛糾擊挐也。
控捲索隱】按:謂解雜亂紛糾者,當善以手解之,不可控捲而擊之。
捲即拳也。
劉氏云「控,綜;捲,縮」,非也。
救鬬者不搏撠索隱】博戟二音
按:謂救鬬者當善撝解之,無以手助搏撠,則其怒益熾矣。
按:撠,以手撠刺人
批亢擣虛索隱】批音白結反。
亢音苦浪反。
按:批者,排批也。
音白滅反。
亢者,敵人亢拒也。
擣者,擊也,衝也。
虛者,空也。
按:謂前人亢,必須批之。
彼兵若虛,則衝擣之。
欲令擊梁之虛也。
當是古語,故孫子以言之也。
形格勢禁,則自爲解耳。
索隱】謂若批其亢,擊擣彼虛,則是事形格而其勢自禁止,則彼自爲解兵也。
今梁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於外,老弱罷於內。
不若引兵疾走大梁,據其街路,衝其方虛,彼必釋趙而自救
是我一舉解趙之圍而收獘於魏也。
索隱】謂齊今引兵大梁之衝,是衝其方虛之時,梁必釋趙而自救,是一舉釋趙而斃魏。
田忌從之,果去邯鄲,與齊戰於桂陵,大破梁軍。
公元前353年
後十三歲,索隱】王劭〔按〕:紀年云「梁惠王十七年齊田忌敗梁于桂陵至二十七年十二月齊田朌敗梁於馬陵」,計相去無十三歲。
魏與趙攻,韓告急於齊。
齊使田忌而往,直走大梁
魏將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齊軍既已過而西矣。
孫子田忌曰:「彼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齊號爲怯,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
兵法百里趣利者蹶上將集解】魏武帝曰:「蹶猶挫也。
」【索隱】蹶音巨月反。
劉氏云:「蹶猶斃也。
五十里而趣利者軍半至。
使齊軍入魏地爲十萬竈,明日爲五萬竈,又明日爲三萬竈。
龐涓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軍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
」乃弃其步軍與其輕銳倍日幷行逐之。
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
馬陵道陜,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于此樹之下」。
於是令齊軍善射萬弩夾道而伏,曰「暮見火舉而俱發」。
龐涓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鑽火燭之
讀其書未畢,齊軍萬弩俱發,魏軍大亂相失
龐涓自知窮兵敗,乃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
索隱豎子孫臏
齊因乘勝盡破其軍,虜魏太子申以歸。
孫臏以此名顯天下世傳兵法
吳起者,衞人也,好用兵
嘗學於曾子,事魯君。
齊人,魯欲將吳起吳起取齊女爲妻,而魯疑之。
吳起於是就名,遂殺其妻,以明不與齊也。
魯卒以爲將。
將而攻齊,大破之。
魯人或惡吳起曰:「起之爲人猜忍人也。
少時家累千金游仕不遂,遂破其家,鄕黨笑之,吳起殺其謗己者三十餘人,而東出郭門
與其母訣,齧臂而盟曰:『不爲卿相不復
遂事曾子
頃之,其母死,終不歸。
曾子薄之,而與絕。
乃之魯,學兵法以事魯君。
魯君疑之,殺妻以求將。
夫魯小國,而有戰勝之名,則諸侯圖魯矣。
魯衞兄弟之國也,而君用則是弃衞。
」魯君疑之,謝吳起
吳起於是魏文侯賢,欲事之。
文侯李克曰:「吳起何如人哉?
李克曰:「貪而好色索隱】按:王劭云:「此李克吳起貪。
下文云『魏文侯廉,盡能得士心』,又公叔之僕稱爲人節廉』,豈前貪而後廉,何言之相反也?
」今按:李克貪者,起本家累千金破產求仕非實貪也;蓋言貪者,是貪榮名耳,故母死不赴,殺妻將魯是也
或者未委質於魏,猶有貪迹,及其見用,則盡廉能亦何異乎陳平爲人也。
用兵司馬穰苴不能過也。
於是魏文候以爲將,擊,拔五城
之爲將,與士卒下者衣食
臥不設席,行不騎乘,親裹贏糧,與士卒勞苦
有病疽者,爲吮之。
索隱】吮,鄒氏音弋軟反,又才軟反。
卒母聞而哭之。
人曰:「子卒也,而將軍自吮其疽,何哭爲?
」母曰:「非然也。
往年吳公吮其父,其父戰不旋踵,遂死於敵。
吳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死所矣。
是以哭之。」
文侯吳起善用兵,廉平盡能得士心,乃以爲西河守,以拒秦、韓。
魏文侯既卒,起事其子武侯
武侯西河而下中流,顧而謂吳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國之寶也!
對曰:「在德不在險。
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義不修,禹滅之。
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集解】瓚曰:「今河南城爲直之。
皇甫謐曰:「壺關羊腸阪,在太原晉陽西北九十里。
修政不仁,湯放之。
殷紂之國,左孟門索隱】劉氏按:朝歌,今孟山在其西。
今言左,則東邊別有孟門也。
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殺之。
由此觀之,在德不在險。
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盡爲敵國也。
集解楊子法言曰:「美哉言乎!
使起之用兵若斯,則太公何以加諸
武侯曰:「善。」
(即封)吳起西河守,甚有聲名。
魏置相,相田文
索隱】按:呂氏春秋作「商」。
吳起不悅,謂田文曰:「請與子論功,可乎?
田文曰:「可。
曰:「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子孰與
曰:「不如子。
曰:「治百官,親萬民,實府庫,子孰與
曰:「不如子。
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東鄕,韓趙賓從,子孰與
曰:「不如子。
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
曰:「主少國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時,屬之於子乎?
屬之於我乎?
默然良久,曰:「屬之子矣。
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
吳起自知弗如田文
田文既死,公叔爲相,索隱】韓之公族
魏公主,而害吳起
公叔之僕曰:「易去也。
」公叔曰:「柰何
」其僕曰:「吳起爲人節廉自喜名也。
君因先與武侯言曰:『夫吳起賢人也,而侯之國小,又與彊秦壤界,臣竊恐起之無留心也。
武侯即曰:『柰何
』君因謂武侯曰:『試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則必受之。
無留心則必辭矣。
以此卜之。
』君因召吳起而與歸,即令公主怒而輕君。
吳起公主之賤君也,則必辭
於是吳起公主之賤魏相,果辭魏武侯
武侯之而弗信也。
吳起得罪,遂去,即之楚。
楚悼王素聞賢,至則楚。
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鬬之士。
要在彊兵,破馳說言從橫者。
於是南平百越北幷陳蔡,卻三晉西伐秦。
諸侯患楚之彊。
故楚之貴戚盡欲害吳起
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亂而攻吳起吳起走之王尸而伏之。
起之徒因射刺吳起,幷中悼王
索隱】楚系家悼王名疑也
悼王既葬,太子立,索隱肅王臧也。
乃使令尹盡誅吳起而幷中王尸者。
坐射夷宗死者七十餘家。
太史公曰:世俗所稱師旅,皆道孫子十三篇吳起兵法,世多有,故弗論,論其行事施設者。
語曰:「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
孫子籌策龐涓明矣,然不能蚤救患於被刑。
吳起武侯形勢不如德,然行之於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軀。
悲夫
索隱述贊孫子兵法一十三篇
美人既斬,良將得焉。
孫臏腳,籌策龐涓
吳起相魏,西河稱賢慘礉事楚,死後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