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汉-司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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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五韓世家第十五

作者西 司馬遷
韓之先與周同姓索隱】按:左氏傳云「邗、晉、應、韓,武之穆」,是武王之子,故詩稱「韓侯出祖」,是有韓而先滅。
據此文,云「其後裔事晉,封于韓原,曰韓武子」,則武子本是韓侯之後,晉又封之於韓原即今馮翊韓城是也
然按系本及左傳舊說,皆謂韓萬曲沃桓叔之子即是晉之支庶
國語叔向韓宣子能修武子之德,再拜謝曰「自桓叔已下,嘉吾子之賜」,亦言桓叔是韓之祖也。
今以韓侯之後別有桓叔,非關曲沃之桓叔,如此則與太史公意亦有違。
姓姬氏
其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正義括地志云:「韓原同州韓城縣西南八里
又韓城在縣南十八里,故古韓國也。
古今地名韓武子食菜於韓原故城也。
韓武子
武子後三索隱】系本云:「萬生賕伯賕伯定伯簡,簡生輿,輿生獻子厥
」[【正義】世本云︰「桓叔生子萬生勝伯,勝伯生定伯簡,簡生輿,輿生獻子厥竝居韓。
」按︰桓叔,晉文侯成師也,晉昭侯封之曲沃號曰桓叔
韓厥,從封姓爲韓氏。
公元前597年
韓厥晉景公之三年,晉司寇屠岸賈作亂,誅靈公之賊趙盾
趙盾已死矣,欲誅其子趙朔
韓厥止賈,賈不聽
趙朔令亡。
曰:「子必能不趙祀,死不恨矣。
韓厥許之。
及賈誅趙氏稱疾不出
程嬰公孫杵臼之藏趙孤趙武也,知之。
公元前589年
景公十一年郤克將兵八百乘伐齊,敗齊頃公于鞍,正義】音安。
括地志云:「故鞍城今俗名馬鞍城,在濟州平陰縣十里
逢丑父
於是晉作六卿,而韓厥一卿之位,號爲獻子
公元前583年
晉景公十七年,病,卜大業不遂者爲祟。
韓厥趙成季之功,今後無祀,以感景公
景公問曰:「尚有世乎?
於是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邑,續趙氏祀。
晉悼公之(十)〔七〕年,韓獻子老。
獻子卒,子宣子代。
宣子徙居州。
索隱宣子名起
州,今在河內是也
正義括地志云:「懷州武德縣本司寇蘇忿生州邑也。
公元前544年
晉平公十四年吳季札使晉,曰:「晉國之政卒歸於韓、魏、趙矣。
晉頃公十二年韓宣子與趙、魏共分祁氏、羊舌十縣
晉定公十五年宣子趙簡子侵伐范、中行氏。
宣子卒,子貞子代立
[【正義】世本云︰「宣子起生平子須也。
」]
貞子徙居平陽
索隱】系本作「平子」,名須宣子子也。
又云「景子平陽」。
平陽山西
宋忠曰「今河東平陽縣」。
正義平陽晉州城是。
貞子卒,子簡子代。
集解】徐廣曰:「史記多無簡子莊子,而云貞子康子
班氏亦同。
」【索隱】徐廣云:「史記多無簡子莊子,而云貞子康子
班氏亦同。
」按:系本有簡子名不信莊子名庚
系家亦有簡子名不佞
簡子卒,子莊子代
莊子卒,子康子索隱名虎
代。
康子趙襄子魏桓子共敗知伯,分其地,地益大,大於諸侯。
公元前423年
康子卒,子武子索隱名啓章
代。
武子二年,伐鄭,殺其君幽公
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
索隱紀年及系本皆作「景子」,名處
公元前408年
景侯虔元年,伐,取雍丘
二年,鄭敗我負
公元前403年
六年,與趙、魏俱得列爲諸侯
公元前400年
九年圍我陽翟
景侯卒,子列侯取立。
索隱】系本作「武侯」。
列侯三年聶政殺韓相俠累
集解】徐廣曰:「六年救魯也。
」【索隱戰國策作「殺韓」,高誘曰「韓,俠侯累也」。
九年,秦伐我宜陽,取六邑
十三年,列侯卒,子文侯立
索隱】按:紀年文侯,系本無列侯
是歲魏文侯卒。
公元前445年
文侯二年,伐,取陽城
伐宋,到彭城,執宋君。
七年,伐齊,至桑丘
鄭反晉。
九年,伐齊,至靈丘
正義靈丘蔚州縣也,此時屬燕也。
十年文侯卒,子哀侯立
公元前376年
哀侯元年,與趙、魏分晉國
二年,滅,因徙都
索隱】按:紀年魏武侯二十一年,韓滅鄭,哀侯入于鄭。
二十二年,晉桓公哀侯于鄭。
是韓既徙都,因改號曰鄭,故戰國策韓惠王鄭惠王,猶魏徙大梁梁王然也。
六年,韓嚴弒其君哀侯
而子懿侯立。
索隱】按:年表懿侯作「莊侯」。
紀年云「晉桓公哀侯于鄭,韓山堅賊其君哀侯而立韓若山」。
若山懿侯也,則韓嚴爲韓山堅也。
戰國策又有韓仲子名遂,又恐是韓嚴也。
公元前375年
懿侯二年,魏敗我馬陵。
正義】在魏州元城東南一里
五年,與魏惠王會宅陽。
正義】在鄭州也。
九年,魏敗我澮。
集解】徐廣曰:「大雨三月也。
」【正義】澮,古外反,在陵州澮水之上也。
十二年,懿侯卒,子昭侯立
公元前362年
昭侯元年,秦敗我西山
二年,宋取我黃池
集解】徐廣曰:「在平丘
魏取朱。
六年,伐東周正義河南鞏縣
取陵觀、[【正義】陵觀,音館,未詳
邢丘。
公元前355年
八年申不害相韓,[【正義不害河南人,作申子二篇,在法家也。
脩術行道國內以治,諸侯不來侵伐
公元前353年
十年,韓姬弒其君悼公
索隱紀年「姬」亦作「玘」,並音羊之反。
姬是韓大夫,而王邵亦云不知悼公何君也。
十一年昭侯如秦。
二十二年申不害死。
二十四年,秦來拔我宜陽
公元前338年
二十五年,旱,作高門
屈宜臼集解許慎曰:「屈宜臼,楚大夫,在魏也。
曰:「昭侯不出此門。
何也?
不時
所謂時者,非時日也,人固有利利時
昭侯嘗利矣,不作高門
往年秦拔宜陽今年旱,昭侯不以此時卹民之急,而顧益奢,此謂『時絀舉贏』。
集解】徐廣曰:「時衰秏而作奢侈
二十六年高門成,昭侯卒,索隱】按:紀年「鄭昭侯武薨,次威侯立
威侯七年,與邯鄲襄陵
五月梁惠王威侯巫沙
十月,鄭宣王朝梁」,不見威侯之卒。
下敗韓舉在威侯八年而此系家以爲宣惠王之年。
又上有殺悼公悼公不知是誰之謚。
則韓微小國史失代系,故此文及系本不同,蓋亦不可復考。
不出此門。
宣惠王立
公元前328年
宣惠王五年張儀相秦。
八年,魏敗我將韓舉。
索隱】韓舉則是韓將不疑,而紀年云韓舉,趙將,蓋舉先爲趙將,後入
紀年云其敗當韓威王八年,是不同也。
十一年,君號爲王。
與趙會區鼠。
十四,秦伐敗我鄢。
集解】徐廣曰:「潁川鄢陵縣
音於乾反。
」【正義】今許州鄢陵西北十五里有鄢陵故城是也
公元前317年
十六年,秦敗我脩魚索隱地名
虜得韓將䱸、申差於濁澤
集解】徐廣曰:「一云鯁、申差。
長社濁澤
」【索隱】䱸、申差,二將
䱸音瘦,亦作「鯁」。
正義】按:濁澤者蓋誤,當作「觀澤」。
年表云「秦惠文王更元八年,與韓戰斬首八萬。
韓宣惠王十六年,秦敗我脩魚,得將軍申差。
哀王二年,齊敗我觀澤。
趙武靈王九年,與韓、魏擊
齊湣王七年,敗魏、趙觀澤」,濁澤定誤矣。
徐廣又云「濁澤長社」,不曉錯誤之甚。
括地志云「觀澤在魏州頓丘縣東十八里」。
韓氏急,公仲索隱韓相國名侈
韓王曰:「與國可恃也。
今秦之欲伐楚久矣,王不如張儀爲和於秦,賂以一名都,具甲,與之南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計也。
索隱】一,謂名都也。
二,謂使不伐韓而又與之伐楚也。
[【正義】一,謂賂秦一名都
二,謂使秦不伐韓,而又與之伐楚。
韓王曰:「善。
」乃警公仲之行,索隱】警,戒也。
戰國策作「衞」。
[【正義】唱說也。
將西購於秦
索隱戰國策作「講」。
講亦謀議,與購求意通。
[【正義】以金帛和交曰購也。
楚王聞之大恐,召陳軫告之。
陳軫曰:「秦之欲伐楚久矣,今又得韓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韓幷兵而伐楚,此秦所禱祀而求也。
今已得之矣,楚國必伐矣。
王聽臣爲之警四境之內,起師言救韓,命戰車滿道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使信王之救己也。
縱韓不能聽我,韓必德王也,索隱言韓王信楚之救,雖不能聽待楚救至,折入於秦,猶德於楚也。
不爲鴈行以來索隱】言韓以楚必救己,己雖隨秦來戰,猶德於王,故不爲鴈行而來,言不同心旅進也。
秦韓和也,兵雖至,楚不大病也。
能聽我絕和於,秦必大怒,以厚怨韓。
韓之南交楚,必輕秦;輕秦,其應秦必不敬:是因秦、韓之兵而免楚國之患也。
楚王曰:「善。
」乃警四境之內,興師言救韓。
戰車滿道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
韓王曰:「不穀國雖小,已悉發之矣。
大國肆志於秦,不穀將以楚殉韓。
索隱】殉,從死也。
言以死助韓。
[【正義】徇,行示也,言爲前鋒
韓王聞之大說,乃止公仲之行。
索隱】止不令西之秦。
公仲曰:「不可
夫以實伐我者秦也,以虛名救我者楚也。
王恃楚之虛名,而輕絕彊秦之敵,王必爲天下大笑
且楚韓非兄弟之國也,又非素約而謀伐秦也。
已有伐形,因發兵言救韓,此必陳軫之謀也。
且王已使人報於秦矣,今不行,是欺秦也。
輕欺彊秦而信楚之謀臣,恐王必悔之。
韓王不聽,遂絕於秦。
秦因大怒益甲伐韓,大戰,楚救不至
十九年,大破我岸門
集解】徐廣曰:「潁陰岸亭
」【正義括地志云:「岸門許州長社縣西北十八里,今名西武亭矣。
太子倉質於秦以和。
公元前312年
二十一年集解】徐廣曰:「周王赧之三年也。
與秦共攻集解】徐廣曰:「圍景痤也。
敗楚將屈丐斬首八萬於丹陽
索隱】故楚都,在今均州
正義左傳〔釋〕例云:「楚居丹陽,今枝江縣故城是也
是歲,宣惠王卒,太子倉立,是爲襄王
集解】徐廣曰:「一云周赧王六年,韓襄哀王三年張儀死。
赧王九年哀王六年秦昭王立
公元前308年
襄王四年,與秦武王臨晉
其秋,秦使甘茂攻我宜陽
五年,秦拔我宜陽正義括地志云:「故韓城一名宜陽城,在洛州福昌縣東十四里,韓宜陽城也。
斬首六萬。
秦武王卒。
六年,秦復與我武遂
九年,秦復取我武遂
十年,太子嬰朝秦而歸。
集解】徐廣曰:「與秦會臨晉,因至咸陽而還
十一年,秦伐我,取穰。
正義】穰,人羊反,鄧州縣也。
郭仲產南雍州記云:「楚之別邑。
秦初侵楚,封公子悝爲穰侯
後屬韓,秦昭王取之也。
與秦伐楚,敗楚將唐眛。
公元前300年
十二年,太子嬰死。
公子咎、公子蟣蝨爭爲太子
蟣蝨質於楚。
蘇代韓咎曰:「蟣蝨亡在楚,楚王內之甚。
今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之外索隱方城,楚之北境
之外北境之北也。
正義括地志云:「方城山許州葉縣西南十八里。
左傳楚大夫屈完對齊侯曰『楚國方城以爲城』,杜注云『方城山南陽葉縣南』。
公何不令楚王萬室之都雍氏之旁,集解】徐廣曰:「在陽翟
正義括地志云:「故雍氏城在洛州陽翟縣二十五里。
故老黃帝雍父杵臼也。
韓必起兵以救之,公必將矣。
公因以韓楚之兵奉蟣蝨內之,其聽公必矣,必以楚韓封公也。
韓咎從其計。
公元前312年
楚圍雍氏,集解】徐廣曰:「秦本紀惠王後元十三年,周赧王三年,楚懷王十七年齊湣王十二年,皆云『楚圍雍氏』。
紀年於此亦說『楚景翠圍雍氏。
韓宣王卒,秦助韓共敗楚屈丐』。
又云『齊、宋圍煮』。
皆與史記年表及田世家符同
然則此卷所云『襄王十二年韓咎從其計』以上,是楚後圍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事也。
又說『楚圍雍氏』以下,是楚前圍雍氏,赧王之三年事。
求救於秦。
秦未爲發,使公孫昧入
公仲曰:「子以秦爲且救韓乎?
」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南鄭藍田正義南鄭梁州縣。
藍田雍州縣。
秦王言或出雍州西南,或出雍州東南藍田嶢關,俱繞楚北境以待韓使而東救雍氏。
如此遲緩,近不合於楚矣。
出兵於楚以待公』,殆不合矣。
索隱】殆不合南鄭
公仲曰:「子以爲果乎?
」對曰:「秦王必祖張儀故智
集解】徐廣曰:「祖者,宗之習之謂也。
故智,猶前時謀計也。
楚威王攻梁也,張儀秦王曰:『與楚攻,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國也,是秦孤也。
不如出兵以到之,索隱】到,欺也,猶俗云「張到」。
戰國策作「勁」,勁,強也。
魏楚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
』今其狀陽言與韓,其實陰善楚。
公待秦而到,必輕與楚戰。
楚陰得秦之不用也,必易與公相支也。
索隱】言楚陰知秦,不爲公用,亦必易爲公相支拒也。
公戰而勝楚,遂與公乘楚,施三川而歸。
正義】施猶設也。
三川,周天子都也。
韓戰勝楚,則秦與韓駕御於楚,即於天子之都,張設救韓之功,行霸王之迹,加威諸侯,乃歸咸陽是也
公戰不勝楚,楚塞三川守之,正義】楚乃塞南河四關守之,韓不能三川
不能救也。
爲公患之。
司馬集解】徐廣曰:「一作『唐』。
三反甘茂昭魚集解】徐廣曰:「楚相國
」【索隱戰國策謂之昭䱷。
於商於,其言收璽,索隱】劉氏云「詐言昭魚來秦,欲得秦官之印璽」。
收即取之義也。
[【正義】其言語昭魚於商於,擬相秦收其相璽,而實類其終契謀伐韓也。
實類有約也。
公仲恐,曰:「然則柰何
」曰:「公必先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
正義】先以身存韓之計,而後張儀爲秦到魏之計,不如急以國合於齊楚
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齊楚委國於公。
公之所惡者張儀也,正義】惡,烏故反。
公孫昧言公仲所惡者張儀到魏之計,雖以國合於齊楚其實猶不輕欺無秦也。
其實不無秦也。
於是楚解雍氏圍。
集解】徐廣曰:「甘茂傳云『楚懷王以兵圍韓雍氏,韓使公仲告急於秦,秦昭王新立不肯救。
甘茂爲韓言之,乃下師於殽以救韓也』。
又云『周赧王十五年,韓襄王十二年,秦擊斬首二萬,敗楚襄城,殺景缺』。
本紀赧王八年之後云『楚圍雍氏』,此當韓襄王十二年,魏哀王十九年。
紀年於此亦說『楚入雍氏,楚人敗』。
爾時張儀已死十年矣。
」【正義自此已上十二年,並是楚後圍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一段事也。
前注徐廣云「『楚圍雍氏』之下,是楚前圍雍氏,赧王三年事」,徐說非也。
見下文云「先身而後張儀」及「公之所惡者張儀也」,言張儀尚存,楚又兩度圍雍氏,故生此前後之見,甚誤也。
然是公孫昧卻述張儀時事,說韓相公仲耳。
蘇代又謂秦太后芈戎集解】徐廣曰:「號新城君
」【索隱】芈,姓;,名。
秦宣太后弟,號新城君
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之內蟣蝨也,索隱】按戰國策,公叔伯嬰與蟣蝨公子並是襄王子。
然伯嬰即太子嬰前死,故蟣蝨爭立
此取戰國策說,伯未立之先亦與蟣蝨爭立故事重而文倒也。
公何不爲韓求質子於楚?
索隱】令韓求楚,更以別人爲質,以替蟣蝨也。
正義】爲,于僞反。
後同。
楚王入質子於韓,索隱質子蟣蝨也。
正義質子蟣蝨
蘇代芈戎爲韓求蟣蝨入於韓,楚不聽
叔伯知秦楚不以蟣蝨爲事,必以韓合於秦楚。
楚王入質子於韓」當云「楚王不聽入質子於韓」,承前脫「不」字耳
次下云「知秦楚不以蟣蝨爲事」,重明脫「不」字。
則公叔伯知秦楚之不以蟣蝨爲事,必以韓合於秦楚。
秦楚挾韓以窘魏,魏氏不敢合於齊,是齊孤也。
公又爲秦求質子於楚,索隱】令芈戎教秦,於楚索韓所送質子,令入之於秦也。
不聽怨結於韓。
韓挾齊魏以圍楚,楚必重公。
正義】言韓合齊魏以圍楚,楚必尊重芈戎以求秦救矣。
公挾秦楚之重以積德於韓,公叔伯必以國待公。
於是蟣蝨竟不得歸
正義自此已前蘇代數計不成,故韓竟立太子也。
韓立太子
齊、魏王來。
正義蘇代爲韓立計,故得齊、魏王來。
公元前298年
十四年,與齊、魏王共擊,至函谷而軍焉。
十六年,秦與我河外武遂
襄王卒,太子立,是爲釐王
公元前293年
釐王三年,使公孫喜率周、魏攻
秦敗我二十四萬,虜喜伊闕
五年,秦拔我宛。
正義】宛,於元反。
鄧州縣也,時屬韓也。
六年,與武遂地二百里。
正義】此武遂及上武遂宜陽近地
十年,秦敗我師夏山
[【正義夏山未詳
十二年,與秦昭王西周而佐秦攻齊。
齊敗,湣王出亡
十四年,與秦會兩周閒。
二十一年,使暴䳒正義】音捐。
韓將姓名
救魏,爲秦所敗,䳒走開封
公元前273年
二十三年,趙、魏攻我華陽
正義司馬彪云:「華陽山名,在密縣
鄭州管城縣南四十里。
告急,秦不救
韓相國謂陳筮集解】徐廣曰:「一作『筌』。
」【索隱】徐廣云一作「荃」。
戰國策作「田荼」。
曰:「事急,願公雖病,爲一宿之行
」陳筮見穰侯
穰侯曰:「事急乎?
故使公來
」陳筮曰:「未急也。
穰侯怒曰:「是可以爲公主使乎?
[【正義】爲,如字
言使甚多,獨筮爲主也。
冠蓋相望,告敝邑甚急公來未急,何也?
」陳筮曰:「彼韓急則將變而佗從,以未急,故復來耳。
穰侯曰:「公無見王,請今發兵救韓。
八日而至,敗趙、魏於華陽之下。
是歲,釐王卒,子桓惠王立
公元前272年
桓惠王元年,伐燕。
九年,秦拔我陘,城汾旁。
正義】陘音刑。
秦拔陘城汾水之旁。
故城絳州曲沃縣西北二十里汾水之旁也。
十年,秦擊我於太行,正義太行山懷州河內縣北二十五里也。
上黨郡上黨郡降趙。
十四年,秦拔趙上黨正義韓上黨也。
太行山西北澤、潞等州是也
馬服子卒四十餘萬於長平
十七年,秦拔我陽城、負
集解】徐廣曰:「負陽城
」【正義古今地名云:「負洛州陽城西三十七里也。
二十二年秦昭王卒。
二十四年,秦拔我城皋滎陽
二十六年,秦悉拔我上黨
二十九年,秦拔我十三城。
公元前239年
三十四年桓惠王卒,子王安立
公元前234年
王安五年,秦攻,韓急,使韓非使,秦留,因殺之。
公元前230年
九年,秦虜王安,盡入其地,爲潁州郡
遂亡
正義】亡在秦始皇帝十七年
太史公曰:韓厥之感晉景公,紹趙孤之子武,以成程嬰公孫杵臼之義,此天下陰德也。
韓氏之功,於晉未覩其大者也。
然與趙、魏終爲諸侯十餘世,宜乎哉!
索隱述贊】韓氏之先,實宗周武。
微國小,春秋無語
後裔事晉,韓原是處
趙孤克立,智伯可取
既徙平陽,又侵負
景趙俱侯,惠(文)〔又〕僭主。
秦敗脩魚,魏會區鼠。
韓非雖使不禁狼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