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第 1 页
弁 言
清乾隆间官方撰有「历代通鉴辑览」一书,都一百二十卷;其第一百十六卷记明季甲申、乙酉间北都与南都事,第一百十七至二十卷为「附明唐、桂二王本末」。所记要言不繁,脉络颇为分明。今截编为一书,系以「明季编年」之名,列为「文丛」之一。
本书截取部分,经将原卷次略去,区为上下两卷;上卷分甲申、乙酉岁两目,下卷分唐王及桂王、桂王、桂王四目。至原有乾隆帝眉批及纂辑人按语,现均仍照原书小一号字排版;但因书眉地位无多,已将眉批移于所批每一记事之后,冠以「眉批」二字标明。至书中括弧内之文字,原书用小字双行刊印;今因改排单行,故加区别之。
书中记鲁王居金门「将往南澳,成功使人沈之海中」一节,系沿张廷玉等「明史」之谬诬,已辨之多矣;近年金门发见「鲁王圹志」,乃为一有力之实證。附志一笔,以免传误。
弁言 第 1 页
通鉴辑览明季编年
甲申岁
甲申、崇祯十七年(是年三月,流贼陷京师;五月,福王由崧称帝于南京,以明年
为「弘光」元年)、我大清世祖章皇帝顺治元年春正月朔,李自成僭号于西安。
★臣等谨按:历代史家书法,义例攸殊;率于历朝代嬗时,意多偏私曲徇,进退失宜。如「续纲目」于元至正十五年后,即标「元」国号,大书「明年」。臣等学识凡猥,尝拟崇祯甲申即应仿沿前例;钦蒙我皇上折衷至义、昭示大公,面谕臣等以『崇祯十七年明统犹存,仍当大书纪岁;即福王称号,尚可比于宋代「建炎」之例。必俟芜湖被执,始书「明亡」。因以揭万世之闳纲,去百家之私议;辨统系而必存其实,垂法戒而永著为程』。睿制煌煌,为自古史臣发凡起例所未有;以视「春秋」谨严,后先一揆。臣等谨首登卷端,用彰盛美。自是以次编排,悉敬遵宸衷笔削,洵非管牖之见所能仰测高深于万一云。
〔眉批〕「通鉴辑览」将成,司事者举「通鉴纲目三编」之例,于甲申岁欲大书「顺治元年」,分注「崇祯十七年」于下。且凡胜朝事,皆别书「明」;而于李自成陷京师,即系以「明亡」。余曰:『不可』。夫「三编」之例,非述「续编」之例乎?「续编」于元顺帝二十七年,即分注「明年」。元主「北奔」,而系以「元亡」,去至正二十八年为洪武元年。且自顺帝十五年明
弁言 第 2 页
祖起兵之后,于凡元政,即别书「元」以示异。虽臣各私其君之义也,而朕实鄙之!盖以理责人者,先必以理自处;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家之天下也。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居今之时,贬亡明而尊本朝如明之于元,其谁曰「不可」?然朕不为也。「通鉴辑览」之书,非一时之书,乃万世之书。于正统、偏安之系,必公必平;天命人心之向,必严必谨。且「正编」、「续编」既一正其自视尊大之陋习,而顾于本朝嬗代之际有所偏向,是不有恧于心而贻来世之讥乎?兹于甲申岁,仍命大书「崇祯十七年」、分书「顺治元年」以别之。即李自成陷京师,亦不遽书「明亡」;而「福王弘光元年」,亦令分注于下。必俟次年福王于江宁被执,而后书「明亡」。夫福王设于江南能自立,未尝不可为南北朝,如宋高宗之例也;而奈其日即淫,以致天命去而人心失。是非开创者欲究我兵威,而实守成者自失其神器也!若夫唐王、桂王,穷窜边隅,苟延旦夕;此正与宋之帝炳,帝同例,不可仍以正统属之:用以示万世守成之主恩、天命人心之难谌,凛凛乎、惴惴乎保祖宗所贻留,为臣民所系属,而不敢谬恃书法之可有高下焉。庶几朕纂「通鉴辑览」之本意,不失「春秋」「大一统」之义乎!■
自成僭称王(改名自晟),国号「顺」,改元「永昌」。追尊其曾祖以下,加谥号;以李继迁为太祖。设天佑殿大学士,以牛金星为之。增置六政府尚书,设弘文馆以下等官。复五等爵,大封功臣:侯刘宗敏以下九人、伯刘体纯以下七十二人、子三十人、男五十五人(草檄传布远近,有云:「君非甚暗孤立,而炀蔽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又云:「狱囚累累,士无报礼之心;征敛重重,民
弁言 第 3 页
有「偕亡」之痛。见者扼腕)。
是日,大风霾,黄雾四塞。有邱从周者,都司吏也,长不满三尺,素怀义愤;伺自成出,乘醉直至其前,戟手骂曰:『若一贫贱细民,今妄据王府,僭称伪号,逆天背理;吾见汝尸之万段也』!自成大怒,立斫杀之。
弁言 第 3 页
以工部尚书范景文、礼部侍郎邱瑜并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
李建泰既出督师,景文遂与瑜同入阁辅政。帝谓景文曰:『朕知卿久,今急而用卿,恨晚;卿尚勉之』!景文请释系狱张国维、郭景昌等,帝立从其言。李自成
弁言 第 4 页
渐逼,有请帝南幸者;命集议阁中。景文言:『固结人心,坚守待援而已。此外,非臣所知』。帝是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