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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 言
本书据清季朱寿朋纂修「东华续录」选辑,可谓是前刊「东华续录选辑」一书之续编。但何以不与前书合编而以「光绪朝东华续录选辑」单行本印行?就形式上言,其故有三:一为前书原书主由王先谦所纂,本书原书则系朱寿朋所辑;由于编纂人氏不同,因未合为一编。二为前书原书均以本于各朝「实录」为主,本书原书则出于邸钞、京报并兼采当时新闻纸所载;由于资料来源以及编纂方式有异,以分别编印为宜。三为前书所选各朝史事多寡悬殊,似非混编不可;本书所得足可编为单行本,无妨独自印行。
至就内容而言,本书始于同治十三年日兵侵略牡丹社事件之后,中经法、越一役法兵之侵台,讫于光绪二十一年台、澎之沦日;其间「开山抚番」、筹防建省之经营,不啻为清季台湾开一创局。可惜甲午中、日战争结果,台、澎竟罹割地之变。此一时期台湾史事发展之因果互有关联,自行编印一书,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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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按光绪以前,历朝「东华录」系由国史馆馆臣所纂;因此王纂原书均内题「臣王先谦敬编」、潘纂原书内题「臣潘颐福敬编」。本书原书刊行于宣统元年,内题「朱寿朋敬编」,扉页背里并有「宣统纪元之岁,上海集成图书公司恭纂」字样。据此,朱寿朋似非当年国史馆中人,故据邸钞、京报及新闻纸所见而辑。前刊「东华录」及「续录」两「选辑」,几均不出于历朝「实录」范围;本书因原书非本于「实录」,自有其独特之处。
但亦由于本书原书辑自邸钞、京报及当时新闻纸所载,因不及官书严整。例如本书于光绪四年先见有『冬十月戊戌,谕:「吴赞诚奏病势增剧请开署缺一摺,光禄寺卿吴赞诚,著开福建巡抚署缺,仍督办福建船政事宜」』。嗣又见『十二月丁酉,允署福建巡抚吴赞诚开缺,仍督办船政事宜』。又如光绪二十年先见有『九月戊子,调邵友濂署湖南巡抚,以唐景崧署福建台湾巡抚』。『十一月戊戌,命户部左侍郎张荫桓、署湖南巡抚邵友濂前往日本会议和局』。至翌年,则又见『四月甲寅,福建台湾巡抚邵友濂因病乞休,允之』。此种先后牴牾之记载,或为兼采新闻纸纪事所致。至其他脱误字句,亦较官书为多。除脱误字句已略加考订外,馀概仍存其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