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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 言
清湘阴李桓尝于同治年间纂有「国朝耆献类徵初编」一书,都四百八十四卷、卷首二百零四卷。卷首专载乾隆「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及「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正编乃为分类汇辑清太祖天命元年至宣宗道光三十年间内外臣僚及士庶身后「国史馆本传」以及私家记述之篇。兹依「文丛」编印「选辑」例,就其卷首「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及正编中取录关涉南明郑氏与其后台湾史事之文,辑成这本「清耆献类徵选编」。
本书之编次,系以所取每一人物经历中涉及上述史事之时间为准,按序区为十二卷,末加列「附录」一卷。前六卷以清初与南明及郑氏在浙海、闽海争衡为中心,后六卷纯为台湾入清以后之史事。
卷一,约自顺治元年至四年前后,以清兵初定江南、浙江、福建──亦即南明福王、唐王相继败及鲁王入海流亡为准。
卷二,约自顺治五年前后以讫十五年前后,以清兵与南明鲁王诸臣及郑成功在东南沿海周旋为主。
卷三,以顺治十六年郑成功进攻南京一役为中心,并及其稍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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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约以康熙初年郑经撤离金、厦两岛至十三年三藩变起之前为起讫。
卷五,自康熙十三年郑经重入闽南、粤东至十九年再弃两岛为止。
卷六,以康熙二十至二十二年清兵规取台湾为中心。
卷七,自康熙二十三年台湾入清版图至末年朱一贵之变止。
卷八,以雍正朝起讫为准。
卷九,以乾隆初年至五十年前后为准。
卷十,以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事变及其善后为中心,以讫乾隆之末。
卷十一,以嘉庆朝起讫为准。
卷十二,为道光朝事。
至各卷所收人物之排比,前六卷由于每一时期史事先后之牵涉,无法区分次序,即以原编类别序列;后六卷大体改依各人所涉台湾史事先后为序,惟卷十因情形特殊而仍按类编次。
本书所取,原以「国史馆本传」为多;私家记述已见「文丛」各书者,均未重复录刊。至其选取标准,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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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卷,凡涉及当时史事之人物,均在入选之列;后六卷中,除取涉及当时史事者外,凡属台湾职官不论有无事迹著录,一律收入。所称涉及当时史事之人物中,例如李蔚,因有一语关系台湾弃留而录全传;又如杨遇春,则因早年曾预林爽文事变之征讨取其片断记载而割其馀。其间去取,往往视各人所涉史事关系如何而定。所取各文,每有长篇累牍旁及他事、亦有仅节录一二,盖职是之故。此外,祖孙同传,有录其中一代者;弟附兄传,有因连类而并存者;子传及父,有收子传之一节而存其父者。凡此,不及备举。至于「附录」之辑,大体以「文丛」作者为限。内有黄宗羲、钱澄之、查省诸人原亦为南明史事关系人物,但因记述之文多避不涉及,故未编入正文。
本书篇幅较多,颇涉微细,固不无烦复之处;但其可贵,亦即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