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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 言
清光绪十年因越南问题所引起的中、法战争,闽海当时成为海上的主要战场。法国在闽海作战的目的,系在「据地为质」,冀遂其索赔兵费之要求;台湾北端的基隆,遂为其夺取的首要标的。始而法海军提督孤拔攻陷基陆,继而封锁台湾西海岸;翌年,并佔领澎湖。即前此的马江战役与嗣在浙海三门湾截击南洋援台的兵船,其作用均为孤立台湾以便佔有与保持这一「质押品」。关于这一段史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的「中法越南交涉档」提供了许多原始资料。因将该档有关这段史事的各项文件,汇辑一书印行,并名之曰「法军侵台档」。卷首加编「大事年表」,藉以概述中、法战争的由来与法军侵台的始末。
按原档所载,计自光绪元年迄宣统三年间中越关系、中法战争及中法越南交涉之各项文件,共达三千零七十件。本书取材,断自光绪九年十月间谕令南、北洋及沿海各省筹防,终于十一年澎湖收复以及稍后有关台、澎的善后事宜,共录二百六十七件。其间除直接关涉台湾的文件以外,与闽海筹防有关的亦均收入。馀如和局发展与国际趋势,只能择要及之;越南陆上战场的军事及其交涉事项,则一概未录。但须特加说明者,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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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闽援台之件,所录较多;马江战役资料,选其重要各件。粤省规越援台借款一事,只采其主要者,馀从略;即闽省借款文件采录虽较详,但后来的偿还等件均割弃。同文馆译报,只存其与闽、台有关者;闽省大吏按时汇报的电旨、电奏以及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往来的电信,则完全照录。
原档系据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外务部的有关越南部分「清档」影印而成,每件开端只记明收发月日及来往机关,并无案题;本书经参考近代史研究所所加「分类目录」并斟酌各项文件内容,分别冠以标题。卷首目录,即据此编成。至其收发月日,原系阴历;并经查对阳历,另加括号注明。例如光绪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加注,表示阴历八月二十二日亦即阳历九月二十二日。
原档书末,近代史研究所编有「大事年表」;始自乾隆五十一年,讫于宣统三年。本书乃节取其光绪元年至十一年部分,并于九年以前尽予简省,只求略见中、法战争的由来;以后并酌加补充,俾详具法军侵台的始末。
原档字句间有讹误、脱漏及衍文之处,大多均经近代史研究所校覈订正,制定「校勘表」附于全书之末;本书已据以改正。但仍有无法订正者,姑存其旧。此外,另有少数文件于原档页尾中断,即无下文;近代史研究所所加「分类目录」中均经注明「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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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等字样。凡此注语,本书则移于原残件末尾。
原档「例言」有云:『本档文件多为他书所未见』。在全书『编号者达三千零七十件』中,『经编者与现有之中法越南资料诸书作大略之核对,重复之处仅一百馀件』。由此,一方面固足见该档文件多「为他书所未见」,另一方面又可知该档未能包罗他书的许多资料。就有关法军侵台部分而言,「文丛」已印行者,计有第二一种「巡台退思录」、第二七种「刘壮肃公奏议」、第六二种「杨勇悫公奏议」、第八八种「左文襄公奏牍」、第九七种「张文襄公选集」及第一三一种「李文忠公选集」等六种,均因作者系当时负有实际责任的人物,其中颇多「为本书所未见」的文件;特附此一提,以备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