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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四年春正月十一日,谕[内阁]:『王懿德奏「闽省营务废弛情形」一摺,福建地处海疆,额设水、陆各营除每年赴台换防外,内地存兵数逾四万有奇,如果统兵将领平日认真练阅,严覈虚伍、慎重操防,即偶遇地方有警,足资捍禦;乃近日漳、泉各属竟有富家子弟贿买名粮,一遇徵调,半系顶雇当差,积习相沿,殊堪痛恨。至水师巡洋捕盗,所修战舰,岂容不肖营员偷减工料?现在该省土、会各匪经王懿德督兵剿办,渐就肃清;所有水、陆各营从前积弊,亟应力图整顿。著王懿德会同总督有凤督饬将弁各官破除情面,实力整饬;如有前项弊端,一经查出,即将该管官从严参办,毋稍宽纵』。
十二日,以福建按察使韩椿为浙江布政使。
十三日,以福建台湾道徐宗干为按察使。
十九日,以福建巡抚王懿德为闽浙总督、贵州布政使吕佺孙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八。)
二月十二日,谕军机大臣等:『前因罗惇衍奏:请饬广东采买洋米接济仓储;已谕令叶名琛、柏贵妥速筹办。兹据户部奏「京仓支绌,仍请饬各直省一律采买」;据称:「广东洋米、福建台米,向来米多价贱,兼有海道可通;现值支放不敷,自应急为筹备」。著叶名琛、柏贵即遵前旨,迅速购买米数十万石;并著王懿德购买台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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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石,均按照该省实在市价采买,设法多备船只,趁风信顺利之时运送天津。其米税船钞,均免徵收;并准带货物二成免税,以期迅速。动用何项,即著先行奏明,作正开销。至捐输米石办有成案,并著该督、抚等悉心筹画,妥速办理。京仓关系紧要,毋得畏难推诿,致误急需。将此由六百里各谕令知之』。
缓福建各属本年买补仓谷。
十三日,以福建营务废弛,革陆路提督炳文职,以贵州镇远镇总兵官秦定三为福建陆路提督;未到任前,以云南临元镇总兵官文俊署理。以福建台湾副将吕大升为贵州镇远镇总兵官。
蠲免福建上年被扰之云霄、石玛、厦防、永春、尤溪、德化、大田、凤山十七厅、州、县额赋;缓徵兴化、淡水、台防、噶玛兰、平潭、蚶江、马港、龙岩、莆田、平和、诏安、南平、台湾、嘉义、福清、永福、闽清、古田、晋江、南安、惠安、南靖、顺昌、将乐、漳平、宁洋、彰化二十七厅、州、县及水口、南日、峡阳、罗溪、金门、佛昙桥、华崶七县丞所属新旧额赋有差。
十四日,以翰林院侍读学士李联琇为大理寺卿,仍留福建学政任。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一。)
三月初二日,以剿办福建艇匪出力,赏同知张启蓝翎;馀升叙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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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三。)
十五日,谕内阁:『前因台湾道徐宗干与该总兵恒裕办理土匪意见不合,徐宗干藉词称病,当将该镇、道交部议处,并著有凤、王懿德密查具奏。兹据奏称:「台湾总兵恒裕办事竭蹙,性情偏执;台湾道徐宗干藉词引退,不免推诿:均未便再留本任,致滋贻误」。恒裕著送部引见;徐宗干已升福建按察使,著即撤任,仍著王懿德查看具奏』。
以福建台湾道瑞瑸为按察使。
调贵州镇远镇总兵官吕大升为福建台湾镇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四。)
二十六日,闽浙总督王懿德奏报到任日期并请觐。得旨:『著不必前来。俟今岁冬间或明年秋间,酌量地方情形,再行奏请。卿之心地才干,朕深知之,必能胜任;尤应时加振作,缓缓必有起色,闽省文武积习断非一朝所能挽回也』。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五。)
夏四月二十一日,谕[军机大臣等]:『怡良、许乃钊奏「筹办漕粮军饷并上海攻剿各情形」;逆匪佔据上海半载有馀,许乃钊督师剿办,日久无功,贻误迁延,已属罪无可逭。本日据奏南北两营连日进剿情形,虽小有斩获,仍未能捣穴擒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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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县城收复。若再令该逆肆行他窜或扰海口运道,更滋蔓延;该抚自问当得何罪?据称该逆内无接济、外无应援,正当乘此机会,督饬各路将弁、兵勇合力围攻,迅图克复,毋得再事稽迟贻误。现在地方不靖,咪哩口坚兵船到沪,亦不过欲图窥我虚实,逞其诡谋;惟当不动声色,绝其觊觎之渐。怡良既与洋官接晤,务当明白开导,谕以大义,令其前赴广东听候查办;一面知会叶名琛,一面查探洋官所议各情,迅速具奏。至京仓支绌,叠次谕令该督、抚等筹办采买,由海运津,并将所馀折色银两即行解赴部库。该督等宜如何设法赶办,以济要需。乃买办漕粮既无一定确数,而于徵收折色银两内竟复拨借二十六万馀两之多;空言设法补苴,于事何济?各处剿匪若能速行蒇事,又何至师老饷糜,至于此极!此时京仓需米甚殷、部库筹饷孔亟,该督等亦当缓急兼权,何得止顾江省?现在浙漕已由海运抵津,该督等务即督饬委员赶紧采办米石,跟踪放洋北上;所馀折色银两,一并催齐解部,不准藉词延宕。本日据王懿德覆奏「筹办台米情形,拟仍援照成案捐输米石,运津交纳;派员劝谕绅士,或将认捐之银改令捐米、或令未捐之户以米代银」等语。闽省既能如此筹办,江省亦何容畏难推诿。该督等如果竭力妥筹,谅可办理有效也。将此由六百里加紧谕令知之』。
闽浙总督王懿德奏:『筹备台米,拟请设法劝捐,运津交纳』。得旨:『著照所拟办理,总以迅速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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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五月初六日,谕[军机大臣等]:『王懿德奏「钞法不宜纷更,并请停铸铁钱、铅钱」各摺片,据称:「户部咨令各省殷实之家捐赀助饷,有不愿邀议叙者,由官照数发给银票,准俟军务完竣后,赴各省司库领银;虽为广劝捐输起见,惟事涉纷更,恐于钞法有碍」。所奏自属实在情形。京局铁钱现仅试铸,因滇铜运解道路梗塞,采买铜斤为数无多,不能不权宜办理,以广鼓铸而济兵饷。至铅钱京局现未铸造,该督奏称:「恐致私铸日增、物价骤长诸弊」,亦不为无见。该省即著毋庸鼓铸铁钱。至该督前奏福建省城开设官钱铺,试用银钱票,并拟于厦门等处添设官铺;一切章程尚属周妥,仍著王懿德督率在事人员等认真经理。各省情形不同,补偏救弊,要在随地斟酌筹办。现在度支匮绌,而京师放款尤多,非广铸大钱、疏通钞法,无以济急。该督果能悉心讲求,于该省行之有效,朕方且以该章程推行各省,非独于事有窒碍之处不强该督以所难也。将此由四百里谕令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十八日,谕[内阁]:『前经户部奏请令各省开设官钱局,推行官票,添铸铜、铁钱及各项大钱;当经降旨允准。原以经费支绌,全赖钱法、钞法流通无滞,庶足以利民用而济时艰。乃迄今日久,仅据福建、山西、陕西各督、抚奏明遵办,其馀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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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并未将现办情形奏报;该督、抚等如果悉心经理,何至迁延一载,迄无定章?福建素称瘠区,办理已有成效;各省情形虽有不同,亦何难设法筹办!总由地方官吏畏难苟安,怠玩因循,实堪痛恨!著各省督、抚、将军、都统、府尹等查照户部原奏,督饬所属酌量地方情形,迅速设立官钱局,并设法筹款,开炉加铸,俾钞法与钱法相辅而行;一面妥议章程,奏明办理。如有廉能官吏,认真办有成效,准该上司据实保奏,以示奖励。将此通谕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
二十八日,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藩署劣幕舞弊,请饬查办」一摺,据称「福建藩司庆端署中有幕友钟姓、叶姓,表里为奸,通同纳贿。凡州、县官初到闽省,必将生徒推荐,勒抑延请。其生徒及素所熟识之人,更有报捐州、县指省福建,以求护庇者。因有「钟、叶党」之名」等语。劣幕盘踞衙署,向干例禁。若如所奏,藩司庆端幕友钟姓、叶姓在署把持、任意招摇,若不严行查办,何以清吏治而肃官常?著王懿德按照所参各情,秉公严切查明,据实具奏;毋得稍有徇隐。原摺著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寻奏:『查该藩司幕友叶镇、钟峻均属安分,尚无纳贿徇庇、勒荐馆地情事及「钟、叶党」名目。所奏应无庸议』。报闻。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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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初四日,以剿匪迁延,革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吕大升巴图鲁名号、花翎,都司陈上国花翎、顶带。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五。)
十二日,直隶总督桂良奏「闽省米船请援案免税二成,馀货照例纳税」。得旨:『所拟实不为刻,自应如是办理』。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六。)
二十八日,谕内阁:『王懿德奏「生擒噶玛兰谋逆戕官首要各犯,地方安靖」一摺,上年八月间,台湾府属之噶玛兰厅地方贼匪滋事,通判董正官遇害,经代理通判头围县丞王衢纠集壮丁团练焚毁贼巢,并将暗为贼谋、假充义首之林汶英一犯设法诱杀,会同都司刘绍春等分投搜捕,歼擒多匪;惟首犯吴磋及戕官正犯刘木等同从逆馀匪,仍潜匿山内。通判杨承泽到任后,复与副将曾玉明等入山搜捕,署淡水同知朱材哲并侦获逸犯吴大等多名。本年二月间,该管文武探知贼踪,带兵围捕,先后拿获要犯刘木、沈钟等并歼毙夥犯十馀名,复督率营弁梁青芳、义首谢集成等探明逆首吴磋在中心崙地方潜匿,挥兵直入,轰毙贼匪二十馀人,格杀十馀人、将逆首吴磋生擒,并将吴磋、刘木、沈钟押赴被害之噶玛兰通判董正官柩前凌迟处死,一并枭示。现在地方肃清,台民情镇定。所有在事出力之文武员弁、义首、兵勇等,著王懿德饬令台湾镇、道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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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奏,候朕施恩』。
又谕:『王懿德奏参都司、巡检,请革职提讯等语。福建噶玛兰营都司刘绍春于通判董正官被戕,未及救援;复于厅署仓库,不能派兵防护,致被贼匪抢掠:显系擅离职守,畏葸逃避。署罗东巡检沈树政运送库项洋银一万九千圆,该员辄禀称仅止提银六千圆送营、四千圆作为兵勇费用,数目多寡悬殊;显有侵那情弊。刘绍春、沈树政均著即行革职,交裕铎亲提严审,务得确情,按律惩办;毋许稍有瞻徇』。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七。)
闰七月初四日,新授福建台湾道裕铎奏报到任日期。得旨:『一切公事,不准因循;总以迅速为好。远隔重洋,岂能事事禀商』?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八。)
八月初八日,命前任福建按察使徐宗干来京引见。
以剿办福建台湾匪徒出力,赏道员裕铎、总兵官邵连科花翎,都司凌敬先蓝翎;馀加衔、升叙有差。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一。)
九月十二日,以广州协领国荫为福州副都统。
十五日,以福建盐法道瑞瑸署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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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二十九日,福建巡抚吕佺孙奏报到任日期。得旨:『闽省疲玩情形,甚于他省;时时振作精神,力求整顿之实』。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六。)
冬十一月初八日,先是,闽浙总督王懿德等奏:『铜禁綦严,诸多未便;请收五斤以上铜器,其五斤以下者速弛其禁。至产铜之地,不止云南一省;陕西商州有人呈请开办铜,请饬该督、抚认真采办』。下军机大臣会同户部议。至是奏:『收缴铜器,应如所奏办理。五斤以下铜器,仍准民间照常使用。其产铜之区,请饬陕西巡抚迅即委员确查,以凭覈办』。从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
十二月十三日,调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全美为浙江温州镇总兵官,以福建澎湖协副将韩嘉谟为南澳镇总兵官。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