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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二年夏四月初二日,予福建台湾南路阵亡受伤弁兵、守备张玉等恩荫、祭葬、赏赉有差。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二。)
五月二十九日,升福建台湾北路副将马骥为福建建宁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三。)
六月二十七日,升澎湖副将章隆为福建福宁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四。)
秋七月十五日,命福建总督郝玉麟来京陛见,以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署福建总督。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九月十六日,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陈伦炯为江南苏松水师总兵官。
二十二日,福建总督郝玉麟疏报:『台湾府彰化县沙里兴社生番一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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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名口倾心归化,愿隶版图,输诚纳赋』。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七。)
冬十月初八日,以福建建宁总兵官李荫樾署福建陆路提督。
十七日,调福建巡抚赵国麟为安徽巡抚,升河南布政使卢焯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八。)
十一月初六日,加浙闽总督郝玉麟兵部尚书衔。
十一日,谕[内阁]:『朕闻闽省漳、泉地方民俗强悍,好勇斗狠。而族大丁繁之家,往往恃其人力强盛,欺压单寒;偶因小故,动辄纠党械斗,酿成大案。及至官司捕治,又复逃匿抗拒,目无国宪。两郡之劣习相同,而所属之平和南胜一带为尤甚。朕思上天阴下民,与以至善之性;故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虽五方风气不齐,而本然之性,则有善而无恶。漳、泉之民,亦未有天秉独异者。其所以不善之故,则因俗尚嚣陵,渐成积习;耳闻目见,皆剽悍桀骜之风而无礼让逊顺之气,遂令本然至善之性陷溺而不自知也。其中即有善良之人,亦不过自洁其身;实难以数人之力,挽风俗之浇漓。朕自临御以来,屡颁谕旨,训迪内外黎庶;详明谆切,至再至三。自通都大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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僻壤遐陬,咸使之家喻户晓;而各省民风,渐能奉法循理,不敢荡检踰闲。且如最难化者,莫过苗蛮、猺獞之人;近亦颇知革面革心,有欣欣向化之意。岂漳、泉内地之民,转不如苗众等之悔过迁善、革薄从忠,而甘于自暴自弃,陷身法网乎?朕心深为不忍。特降谕旨,切加训导。「易」曰:「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言善恶感召之机,捷于影响。作奸犯科之人,既为王法所不宥,必为天理所难容;祸福、利害之过,判然两途。则尔等亦何所惮而不为善、何所利而不为善乎?大抵居乡之道,亲睦为要;保身之道,循分为先。毋以强陵弱、毋以富欺贫、毋以知侮愚、毋以众逼寡;毋为行险侥倖之事,毋为干名犯义之行。父老子弟联为一体,邻里乡党视若一家;相友相助,息讼息争:使朝廷旌为义乡、有司表为仁里,身名俱泰,刑罚不加;天下乐利之事、安适之境,无过于此!况闽省文风颇优、武途更盛,而漳、泉二府人材又在他郡之上;历来为国家宣猷效力者,实不乏人。独有风俗强悍一节,为天下所共知,亦为天下所共鄙!何不翻然醒悟,共相勉励,而成礼义仁让之乡乎?著该督、抚仰体朕心,时加训诫;更立劝惩之法,实力奉行:务俾俗易风移,以副朕一道同风之至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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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四日,谕内阁:『从前台湾北路大甲西等社顽番不法,官兵已经剿灭,馀党亦已就擒;叛犯之律,所有眷属一并缘坐,无可宽贷。朕念此等冥顽无知,究非汉民可比。从前妄行不法,罪在正犯;其眷属散处各社,未必知情。今当平定之时,若一一搜查,不无牵累惊扰;用是格外加恩,免其根究。该督、抚、提、镇可仰体朕心,妥协办理,以安番众;并将朕谕明白宣示,咸使闻知。倘朕如此开恩,而愚番等仍不知感激、再有干犯法纪者,则是蠢顽不灵之辈,不可以恩惠化导,朕必加以重惩』。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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