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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年夏六月初三日,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等
『五月初六日,台湾奸民朱一贵等聚众倡乱。总兵官欧阳凯率兵往捕,为贼杀害;地方有司官俱奔赴澎湖。惟淡水营守备陈策率领兵民坚守淡水营地方,以待救援。臣闻报,即自福州前赴厦门办理军务。提督施世骠前赴澎湖,臣随令南澳总兵官蓝廷珍、参将林政等率领官兵赴澎,听候提臣调遣』。下部知之。
上发朱笔谕旨,命兵部发往福建交总督满保传谕台湾百姓。谕曰:『据督臣满保等所奏并伊等进摺家人所言,台湾百姓似有变动;又奏称满保于五月初十日领兵起程等语。朕思尔等俱系内地之民,非同贼寇。或为饥寒所迫、或因不肖官员刻剥,遂致一二匪类倡诱众人,杀害官兵;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强抗,其实与众何涉。今若遽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总督满保,令其暂停进兵。尔等若即就抚,自原谅尔等之罪。倘执迷不悟,则遣大兵围剿,俱成灰烬矣。台湾只一海岛,四面货物俱不能到;本地所产不敷所用,祗赖闽省钱粮养赡耳。前海贼占据六十馀年,犹且剿服,不遗馀孽。今匪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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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亦何能为耶?谕旨到时,即将困迫情由诉明,改恶归正,仍皆朕之赤子。朕知此事非尔等本愿,必有不得已苦情。意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掳掠。原其致此之罪,俱在不肖官员。尔等俱系朕历年豢养良民,朕不忍剿除,故暂停进兵。若总督、提督、总兵官统领大兵前往围剿,尔等安能支持!此旨一到,谅必就抚;毋得执迷不悟,妄自取死!特谕』。
谕大学士等曰:『杭州将军塔拜若带领满洲兵一千名、汉军兵一千名速前往福建,驻扎防守;与福州将军黄秉钺,各管辖所属兵丁。若有事务,一同商酌料理』。
闰六月初五日,福建浙江提督觉罗满保疏言:『臣调水陆各路官兵,于六月初旬内陆续发往澎湖。兹据提臣施世骠咨称:「台湾鹿耳门为贼首蟠聚之所,见在与总兵官蓝廷珍议合并攻鹿耳门。六月十三日,已自澎湖前进」。合先题报』。下部知之。
秋七月初十日,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疏报:『臣闻台湾地方匪类窃发,即率领舟师出洋,先抵澎湖;嗣于六月十六日抵台湾鹿耳门,官兵奋勇前进,击败贼兵。遂乘胜进港,克取安平。二十二日,进攻台湾府治;贼众败遁,恢复台湾。贼首朱一贵等为大军所逼,逃匿诸罗县尾沟庄地方,被乡民擒献,解送军前;馀贼闻风逃败。臣等一面派遣官兵四路搜缉,相机剿抚;一面安抚居民,令各安生业』。得旨:『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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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首朱一贵已被擒获,馀贼或剿、或抚;居民各安生业,海寓清宁:知道了。该部知道』。
谕兵部:『台湾变动时,淡水营守备陈策擒杀乱民范景文等,防护淡水营地方;能鼓励兵民,协同坚守,殊属可嘉!陈策著从优加为左都督,升授台湾总兵官。与陈策同事官兵,俱著从优议叙』。
十一日,福建巡抚吕犹龙以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丁母忧,且疏题明。得旨:『台湾新经恢复,一切整顿地方及调补官员等事,急需料理。满保著在任守制』。
二十五日,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疏言:『台湾所属南、北两路地方,距府治遥远。臣抵台湾之后,随调参将林政等带兵进往南路,游击林秀等带兵进征北路;再遣游击朱文等直趋北路诸罗山后,追捕贼党。今据林政等报:南路贼众与台湾耕种粤民搆难,于六月十九日在漫漫庄地方被粤民杀败。迨官军继至,乘势追捕,贼目郑廷瑞等已被千总阮钦、把总李兴盛等擒杀;馀夥尽皆逃散。据林秀等报:北路贼众于六月二十八日在大穆降地方被官兵截杀,死伤甚多;馀众悉降』。报闻。
谕兵部:『台湾贼首朱一贵等俱已擒获,著行文该督将朱一贵等押解来京;审明之后,正法示众』。
又谕:『台湾地方平定,行令杭州将军塔拜撤兵回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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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三。)
八月二十二日,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臣查台湾起衅情由,本年三月内因贼首朱一贵在凤山地方结党聚众,知府王珍遣人往捕,混将旁人株连需索;朱一贵等乘机,四月十九日监旗倡乱。游击周应龙带领营兵及土番赴剿,土番杀无辜数人,焚毁道旁庐舍;贼遂逼胁庄民,随从拒敌。至二十七日,周应龙败回,贼陷台湾府治。朱一贵等蓄谋为恶,知府王珍匿情不报,纵役生事;游击周应龙纵番妄杀,又战败逃回:罪俱重大。台厦道梁文、同知王礼,事前通同隐匿,临时一无备禦,退回澎湖:罪均难逭。台湾知县吴观棫、诸罗县知县朱夔、水师游击张彦贤等,俱请一并发审,分别定拟』。得旨:『台湾府文职官员,平日并不爱民,但知图利苛索:及盗贼一发,又首先带领家口,弃城退回澎湖:殊属可恶!道员以下文职官员,俱著提拿;交总督满保、提督施世骠会同审明,即发往台湾正法。并查伊等家产,给赏效力有功之人。所参游击张彦贤等,亦俱著解任;交该提督、总督会同审明,定拟具奏』。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四。)
九月初五日,兵部议覆:『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台湾新复,各营兵丁空缺,请以随征之兵照数派出,暂留台湾防守,并贴防各紧要之地」。应如所请』。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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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日,谕大学士等曰:『福建浙江总督满保解到贼首朱一贵等,著刑部会同步军统领衙门将此事详勘。有谁为造意设谋?何处结党?何处拒敌?伊等原籍何所?兵器俱从何购买?共几次交战?其交战时兵丁共有若干?官员内交战者为谁、未交战者为谁?武职官员阵亡者甚多,其文职诸臣何以得携妻子来至澎湖?伊等何以不行劫夺?内地有伊等夥贼否?应逐一问明,先行缮摺;后仍照常审拟,缮本具题。其馀贼党再有拿获者,不必解京;即著该省总督、提督会审定议具奏』。
冬十月初五日,福建浙江总督满保疏言:『台湾等三县相距辽阔,又隔重洋;防汛额兵不免单薄,伏请添兵丁』。上谕大学士等曰:『福建总督、巡抚、提督俱奏请台湾添兵,朕意添兵无用也。台湾地方,水师营著副将一员、兵二千名,陆路营著副将一员、兵二千驻劄。水师有事,陆路可以照应;陆路有事,水师亦可以照应。其台湾总兵官移于澎湖,亦著兵二千名驻劄;令其管辖,均有裨益。至驻劄之兵,不可令台湾人顶补,俱将内地人顶补。兵之妻子无令带往,三年一换。每年自京派出御史一员,前往台湾巡查。此御史往来行走,彼处一切信息可得速闻。凡有应条奏事宜亦可条奏,而彼处之人皆知畏惧。至地方事务,御史不必管理也。将此旨传示九卿』。
初九日,谕大学士等:『福建总督、提督、巡抚俱摺奏台湾飓风大作,官兵商民损伤甚多,朕心深为不忍。前朱一贵等谋反,大兵进剿,杀戮颇多;今又遭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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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书」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兹言信然。总因台湾地方官平日但知能己,刻剥小民,激变人心,聚众叛逆。及大兵进剿,征战数次,杀戮之气上干天和,台飓陟发,倒塌房屋、淹没船只、伤损人民;此皆不肖有司贪残所致也。今宜速行赈恤,以慰兆民。尔等会同详议,于一、二日内面奏』。
十二日,户部等衙门遵旨议覆:『台湾被风灾民,应照保安等处地震散给之例赈恤。其被灾兵丁,照出兵病故绿旗兵赏给之例,赈恤伊等妻子』。得旨:『依议速行』。
二十三日,户部议覆:『福建巡抚吕犹龙疏言:「前台湾匪类窃发,调遣官兵驻防进剿,正值需米之时;奉旨动发帑金,自浙省乍浦买米三万石,由海运至厦门收贮。但厦门逼处海滨,地多潮湿;请将此米石于厦门收贮一万石,泉、漳二府各贮六千石,其馀八千知运至福州省城收贮」。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五日,谕大学士等:『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病故,此缺甚属紧要;著广东提督姚堂调补,速行赴任!广东提督事务,著广州副都统冯毅署理。
二十九日,谕兵部:『施世骠效力年久,劳绩懋著。沿海水师劳务,极为谙练;简任提督,整饬营伍,实心尽职。当台湾匪类窃发,即调遣官兵亲渡海洋,屡次大败贼众;七日内克复台湾,擒获贼首朱一贵等:俾地方宁谧,克奏肤功,殊属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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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疆要地,正资料理;忽闻将星陨落台湾,朕心深为悼念!著给还所降之级;其加宫保、赐恤之处,著察例具奏。伊所借藩库银一万两,著赏给,不必偿还。将伊安葬福建之处,著照伊所请行。此旨,著谕督、抚、提、镇』。
三十日,免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本年分飓灾额赋。
十二月十九日,调广东南澳总兵官蓝廷珍为福建澎湖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