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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御史()
明 善.
朱丕烈.
喀尔崇义.
王显曾.
觉罗图思义.
孟 邵.
塞 岱.
雷 轮.
按御史之设,自康熙六十年迨乾隆三十年,奉上谕:巡视台湾御史,前已降旨,三年简派一次,事竣即回,毋庸留驻候代.今思该处现有镇道大员驻劄,一应地方军务,俱可随时经理,而向来巡察御史在彼,并未闻有所建白,原属有名无实,若遽行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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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地方官或以远隙海洋,无人稽察,日久不免废弛,亦不可不防其流弊.嗣后届三年请派之期,该衙门仍照例奏请,或暂停派往,或数次后派员一往,随时酌量办理,钦此.自四十六年以后,即行停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