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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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99年

 第九十二卷目錄

 嫌疑總論
  禮記曲禮 禮運 坊記
  春秋公羊傳莊公元年
  春秋穀梁傳昭公十有三年
  冊府元龜避嫌
  朱子語類力行
  胡大初晝簾緒論遠嫌篇〉
 嫌疑藝文
  嫌戒           宋王回
 嫌疑藝文二〈詩〉
  君子行          魏曹植
 嫌疑紀事
 嫌疑雜錄

交誼典第九十二卷

嫌疑總論嫌疑不獨交誼中有之然交際之間防範為要故立部於茲典中〉

禮記

曲禮

夫禮者,所以決嫌疑。

〈疏〉決嫌疑者,若妾為女,君期女,君為妾,若服之,則太重;降之,則有舅姑為婦之嫌,故全不服,是決嫌也。
孔子之喪,門人疑所服,子貢夫子喪,顏淵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
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是決疑也。
集說藍田呂氏曰:嫂叔不通問,嫂叔無服,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燕不以公卿為賓,以大夫為賓,此所以決嫌疑也。
馬氏曰:宗廟之儀,迎牲而不迎尸;燕之禮,宰夫獻主,而以大夫為賓所以君臣之疑,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所以男女之嫌。
為此者,所以決嫌疑也。
《費氏》曰:事不能無嫌疑,理之自然也,聖人制禮以決之,而人處嫌疑之際,無不得其當。
男女不親授受,嫂叔不通問之類是也
長樂《陳氏》曰:《易》曰:陰疑於陽,又曰:為其嫌於無陽
燕義曰:不以公卿為賓,為疑也,明嫌之義也。
蓋兩物相似為疑,以此兼彼為嫌


離坐離立,毋往參焉。
離立不出中間

〈疏〉一節,明不干人私并遠嫌之法,若見彼二人併坐併立,恐密有所論,則己,不得輒往參預也;二人併立當己行路,則避之,不得其中間出也。


男女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梱,內言不出於梱,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

〈注〉皆為重別,防淫亂
不雜坐謂男子在堂女子在房也。
可以枷衣者,通問相稱謝也,諸母庶母也,漱澣也,庶母賤,可使漱衣,不可使漱裳;裳賤尊之者,亦所以遠別
外言內言男女之職也,不出入者,不以相問也,梱門限也。
女子許嫁繫纓,有從人之端也,大故宮中,有災變疾病後入也,女子宮者,亦謂由命士以上也。
春秋傳》曰:群公子之舍,則已卑矣,女子十年而不出嫁,及成人可以出矣,猶不與男子共席而坐,亦遠別也。
〈疏〉自此弗與為友,總明遠嫌之法;不親授者,男女有物不親相授也,諸母謂父之諸妾有子者,外言內言謂男職在官政,女職織紝,各有限域不得濫預。
女子婦人通稱也,婦人質弱不能自固,必有繫屬,故恆繫纓纓,有二時一是少時佩香纓內,則云男女未冠笄紟纓是也一是許嫁繫纓婚禮主人入親說婦纓。
鄭註婦人十五許嫁笄而禮之,因著纓是也五采為之其制,未聞又內則曰:婦事舅姑紟纓,以此而言,故知有二纓也。
大故喪病之屬也,女子已許嫁,則有宮門,列為成人唯有喪病等,乃可入其門。
女子子者謂已嫁女子男子單稱子,女子重言子。
鄭註喪服云是別於男子,故云女子子,女雖已嫁,及成人猶宜別席。
鄭引公羊傳見莊元年證:女子別宮也,《熊氏》云:鄭謂男子在堂女子在房,若大宗收族宗子燕食族人於堂;宗子之婦,燕食族婦於房也。
兄弟弗與同席同器,未嫁亦然
集說長樂劉氏》曰:家人內政不嚴以防之於細微之初,不剛以正之於未然之始,則其悔咎不可逭矣。
《易》曰:閑有家志未變也,男女之志,既為情邪之所變閑禁,雖嚴求其無咎,而咎可無哉。
故夫婦未七十,雖同藏未有可嫌也。
聖人制禮,必爾者無嫌正有嫌也;用有情之難,正無情之易也。
而況男女未有室家者哉。
女子許嫁纓,所以繫屬其心,以著誠於夫氏,起其孝義也。
許嫁,則有
姆教之,處於閫內別室男子非有疾憂之故,不入其門也。
長樂陳氏》曰:禮始於謹夫婦宮室內外,故七年男女同席、不共食,則長可知矣;道路男子由左,婦人由右,則閨門可知矣。
同藏唯七十可也親授喪祭可也通問援溺可也,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此內外之辨也。
內言不出,而有所謂出外不入,而有所謂周官內,小臣王后之。
好事四方,則內言出於梱矣。
內宰陰禮六宮,則外言入於梱矣。
先王制禮為嫌疑無別而已嫌疑有以別,雖內言之出、外言之入可也


父子同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齋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別也。
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寡婦之子,非有見焉。
弗與為友。

〈注〉父子同席,異尊卑也;男女有媒,往來婚姻之言,乃相知姓名有禮,乃相纏固,故必受幣
周禮凡取判妻入子者,媒氏書之,以告君,謂:日月以告君也。
婚禮,凡受女之禮,皆於廟為神席,以告鬼神,謂齋戒以告鬼神
酒食,會賓客厚重慎也,不取同姓,為其近禽獸也。
妾賤或時非媵,取之於賤者,世無本繫,故卜之。
寡婦之子弗友,辟嫌也。
有見有奇卓然眾人所知
集說馬氏曰:坐則異席,居不同宮者,著父子之位也。
禮者,以為民坊也,非行不相知名所以遠嫌也。
受幣不交不親所以致敬也。
遠嫌致敬,則安有桑中之奔溱洧亂乎
明而尊者莫如君書日月以詔之;幽而嚴者,莫如鬼神齋戒以告之;近而親者,莫如鄉黨僚友飲食以命之,所以備禮而厚其別也。
金華邵氏》曰:上言兄弟不同席而坐,所以遠嫌,此言父子不同席所以嚴分,言雖同而意則異也。
夫婦之合在謹其始,始之不謹,則其合易離,有行而後知名受幣而後交親庶乎行之以禮矣
然必日月告君以示不失時齋戒鬼神以示不敢專,召鄉黨僚友以示同其慶。
如是而後男女之別厚,取妻不取同姓,買妾必卜其姓,又所以重宗也。
人之同姓其始皆一宗耳,其後譜系派別族分散,遂以為非親。
苟自其宗而推之,安知其不與吾為姊妹也。
與吾為姪娣也。
豈不害教乎。


僕御婦人,則進左手後右手。

〈注〉進左後右遠嫌也。
〈疏〉在中央,婦人在左,僕御之時,進左手持轡,使形微相背
若進右手,則近相嚮,故後右手以遠嫌也。

禮運

禮者君之大柄也。
所以別嫌明微

集說長樂劉氏》曰:尊卑嫌者,則以貴賤別之;長少嫌者,則以親疏別之;先後嫌者,則以上下別之,則人倫之類可齊,而五品嫌疑判矣。

坊記

子云: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以為民坊者也。
故貴有等衣服有別,朝廷有位,則民有所讓。
子云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別也。
春秋不稱楚越之王喪,禮,君不稱天,大夫不稱君,恐民之惑也。
詩云:相彼盍旦尚猶患之。
子云:君不與同姓同車,與異姓同車不同服,示民不嫌也。
以此坊民,民猶得同姓以弒其君。

〈注〉朝廷之位謂朝位也。
楚越之君,僭號稱王不稱其喪,謂不書葬也。
春秋傳》曰:吳楚之君不書葬,辟其僭號也。
臣者,天君稱,天子天王諸侯不言天公辟王也。
大夫有臣者,稱之曰主,不言君辟諸侯也,此言皆為使民疑惑不知孰者尊也。
周禮曰:主友讎視從父昆弟盍旦夜鳴求旦之鳥也,求不可得也,人猶惡其欲反晝夜而亂晦明況於臣之僭君,求不可得之類,亂上下惑眾也。
同姓者,謂先王先公子有繼及之道者也,其非此則無嫌也,僕右恆朝服君,則各以時事。
唯在軍同服爾。
〈疏〉自此至犯君一節明章別嫌,恐尊卑相僭,使人疑惑之事,疑謂是非不決《禮》章明之,微謂幽隱不著《禮》分別之,楚越書葬,則當稱葬某王,辟王之名,故不書葬。
盍旦欲反,夜而為旦,猶臣之奢僭,欲反而為上也,此逸詩
僕及車右身衣朝服,故曲禮云:乘路馬必朝服是也,其朝服之內,則有虎裘狼裘,故玉藻云: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是也
五年左傳云:均服振振,取虢之旂。
公羊二年《鞌之戰》逢丑父齊頃公車右衣服頃公相似是在軍同服。
長樂劉氏》曰:尊卑疑者,辨之以親疏親疏疑者,辨之以貴賤貴賤疑者,辨之以先後;先後疑者,辨之以德齒,此禮之章明乎其疑也。
嚴陵方氏》曰:若君在廟門外,則疑於君,故不迎尸門外,以明其疑,茲非禮,所以章疑者乎士,唯齊衰公門以表其微,茲非禮,所以別微者乎。
貴賤有上
下之等,衣服隆殺之別,朝廷尊卑之位,有等、有別、有位,則各安其分,而不爭矣,故民有所讓,日者人君之象,在天者,既無二日有土者,故無二王大,而有土者,既無二王小,而有家者,故無二主,凡此,皆以尊無二故也。
故曰:示民有君臣之別也,盍旦月令所謂鶡旦,盍何不也,何不旦,是求旦而已,故名之,以此人患之者,以其亂晝夜故也,君臣之別,晝夜之相也,其可亂之乎。
引逸詩以況之乘車之法,君在左,僕在中央,勇士在右。
石林葉氏曰:章疑異決疑,疑者,似同而異,章言顯也,決言其成也,別微異於明微,微者似有而無,別言其有辨也,明言其既著也,以其顯疑,故貴有等,以其辨微,故衣服有別,貴賤爵列也,爵以詔德,觀其貴賤,則知德之有厚薄也,衣服以功賜也,服以顯庸,觀其衣服,則知其功之有大小也,至於朝廷有位,則爵命衣服所以自居也,民之視其位,則知其定分而行遜避矣,故曰:朝廷有位民有所讓,禮之別微則衣服有別,至別嫌親疏異矣,故同姓親也,不嫌於為同,不同所以遠之,異姓疏也,雖與同車,嫌於為異,不同所以別之,故民不嫌也,因其爵之貴賤而後推及君臣,因其衣服之差,而後推及於車,其坊民如此同姓猶有弒篡者。


子云:夫禮坊民之淫,章民之別,使民無嫌以為民紀者也。
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恐男女之無別也。
以此坊民,民猶有自獻其身。
詩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萟麻如之何橫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
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其死曰孟子卒。

子云:禮,非祭,男女交爵以此坊民,楊侯猶殺繆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夫人之禮。

子云寡婦之子不有見焉。
則弗友也。
君子辟遠也。
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則丕入其門,以此坊民,民猶以色厚於德。

子云:好德如好色諸侯不下漁色故君遠色以為民紀,故男女授受不親,御婦人則進左手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男子不與同席而坐,寡婦夜哭婦人疾,問之,不問其疾,以此坊民,民猶淫迭而亂於族。
子云婚禮,婿親迎見於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違也。
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

春秋公羊傳莊公元年

王姬之館於外,築之,禮也。
築於外;非禮也。
築之何以禮,主王姬者必為之改築。
主王姬者,則曷為必為之改築。
路寢則不可,小寢則嫌。
其道必為之改築者也。

〈注〉所以遠別也。

春秋穀梁傳昭公十有三年

楚公棄疾,殺公子比當上之辭也。
當上之辭者,謂不稱人以殺,乃以君殺之也。
討賊當上之辭,殺非弒也。
比之不弒有四,取國者稱國以弒,楚公棄疾公子比,比不嫌也。
春秋不以嫌代嫌,棄疾主其事,故嫌也。

冊府元龜避嫌

夫處簪纓之族,任臺閣之官,而有服之親不敢相臨,蓋避嫌之道也。
若乃秉國鈞而靡求仕進,兄柄用固辭近職,此蓋奉公亮節飭身遠謀
雖與內不避親,疏不避讎者,殊然而閑邪存誠防微杜漸,亦足尚矣。

朱子·語類力行

問:避嫌是否
曰:合避豈可不避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豈可不避
如君不與同姓同車,與異姓同車不同服,皆是避處
又問:世有刑人不娶,如上不賢,而子孫賢,則如何
曰: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
所謂不娶者,是世世為惡不能改者,非指一世而言。
如喪父長子不娶一句,卻可疑
若然,則無父之女不復嫁,此不可曉。

叔蒙問:程子說:避嫌之事,賢者不為,況聖人乎。
若是一項委曲不可以直遂者,這不可以避嫌
曰:自是道理如此
避嫌者,卻是怕人如何,這卻是私意
十起不起便是私,這便是避嫌
只是見得意思,已是大段做工夫大段省察了。
又如人遺之千里馬,雖不受後來薦人未嘗忘之,後亦竟不薦。
不薦自是好,然於心終不忘,便是喫他取奉意思不過,這便是私意
如如立朝明知這箇好人,當薦舉之,卻緣平日自家恩意往來不是說親戚,親戚自是礙法,但以相熟,遂避嫌不舉他。
又如有某人平日自家有怨,到得當官,彼卻有事當治,卻怕人說道因前怨治他,遂休了。
如此等,皆蹉過多了。

胡大初·畫簾緒論遠嫌篇》
禮經曰:決嫌疑、明是非,夫我本無有他也,而使人得以疑似之跡議我,蓋已不便於此,況出而為政,將正己正人乎。
故我未嘗私且怠也,而人或以是而疑我,是必不公不勤之跡,有以召人之疑,我未嘗貪且濫也,而人或以是而疑我,是必不廉不正之跡,有以召人之疑,一事可疑將無事而不疑之矣,一日可疑將無日而不疑之矣,蒙是疑也,我知之尚不可辨,況人未必以是告我,而人之疑我,已自籍,籍積而傳之,道路達之,臺府厥害豈淺鮮哉。
故君子於嫌疑是非之間,最當早正其微,而力遠其跡也。
賓朋游謁所不可辭,自令延書院別室於是
邑人相與語曰:某往來甚密,某款話甚久,情好必甚,相得利病可以悉言,凡有在官詞理甚虧之人,往往輻輳其門,而請託之路開矣。
甚者賣廳角打筆套甲,包我金若干當,為轉達百里乙,有請若是
飛蓋馳轂趨謁縣齋語話移時倏然而退,則告甲與乙曰:已為委曲矣,實未嘗齒及也,他日令決其事,必有一勝,則如約取金,曰:將以納之琴堂,令何辜當此名哉。
愚謂納謁之時,例止當於公廳相見吏民共睹,自難致疑但使禮貌有加,彼自不以我為慢也。
節序宴會所不可廢,自聚集娼妓出入宅堂,其間子弟館客相見,既密戲謔寧無賢者,固不為是
瓜田李下,寧免相疑一語乖邪,便輒轉播萬口喧籍動生風波,而非褻之謗興矣。
甚者多買姬妾,卻令妓女精於樂藝者,教習歌舞出入無間笑語無時豈惟管絃之聲,轉徹於街坊抑亦淫辟之語,浸入閨閫情好稠密事體叵量縱能潔身其他尤有難於防閑檢柅者,令亦何利而為此舉哉。
愚謂燕會之時,非得台旨妓女不許入宅堂,若旬休公暇欲與寮寀士友會聚,只為文字清飲,彼當不以我為簡也,剖決公事自有公理正法,吾亦何其間,但自知縣懈怠多,令吏人納案俟暇隙看閱,或呼吏人入與評議,或令吏人擬撰判槁於是或者得以疑其受成吏手矣。
要當公廳之側,幕帟一室遇暇,則據胡床案牘不必使吏至前也,收到官錢,自有府庫眼同封閉,吾亦何其間
但自知縣過慮或恐帑吏侵貸,私為鑽規,乃令分管別庫,或俾寄留宅堂於是或者得以其那漁獵矣。
要當固壁精擇司帑,切不可率意移徙,致涉難明之跡,其他疑似招謗,固亦多端難以筆舌畫述,但令每處一事必須昭晰明白如水之無滓,如止水之無波,則彼雖欲點汙吹颺,殆有不可得者,若曰:我此心平正無愧俯仰足矣,奚必規規遠嫌辨跡求以示人哉。
殆恐將來或有悔尤,必自嫌不遠,跡之不辨,始雖噬臍無及矣。

嫌疑藝文

《嫌戒》·王回

禮,謹於別嫌疑。
嫌疑者,豈有其實然。
以為嫌疑之謂也,我以為嫌疑則人必有嫌疑之者然而世多忽焉,而不戒者,何也。
特其情不至於是也,情不至於是,有人為伺間躡其跡而議之,則奚說而可辭。
與其亦受之而已矣夫人好多言矣,完然者尚欲指其缺也,況自投嫌疑之地,欲免得乎。
此君所以由禮也。

嫌疑藝文〈詩〉

君子行魏·曹植

君子未然不處嫌疑間。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
嫂叔不親受,長幼比肩

嫌疑紀事

後漢書·吳祐傳》祐父恢,為南海太守
年十二,隨從到官
恢欲殺青簡以寫經書,諫曰:今大人踰越五嶺,遠在海濱,其俗甚陋,然舊多珍怪,上為國家所疑,下為權戚所望
此書若成,則載之兼兩
馬援薏苡興謗,王陽以衣囊徼名
嫌疑之間,誠先賢所慎也。
恢乃止。

劉先主志》群下先主納劉瑁妻,主嫌同族
法正曰:論其親疏何異晉文之於子圉乎。
冊府元龜:宋傅隆尚書左丞,以族弟亮為僕射緦服不得相臨,徙太子率更令

王球義興太守從兄弘為揚州,以服親不得相臨,遂加宣威將軍

北史·袁翻傳》弟子聿修太常少卿出使巡省,仍令考授官人得失
兗州,時邢卲為刺史,別後,送白紬為信。
聿修不受,與邢卲書云今日仰過,有異常行,瓜田李下古人所慎,願得此心,不貽厚責。
卲亦欣然領解報書云:老夫忽忽,意不及此,敬承來旨,吾無間然。

陽尼傳》從弟固,固子休除中山太守
先是,韋道建、宋欽道代為定州長史,帶中山太守並立制,監臨之官出行不得百姓飲食
有者,即數錢酬之。
休之常以為非。
及至郡,復相因循。
或問其故,休之曰:吾昔非之者,為其失仁義今日之者,自欲避嫌疑。
豈是夙心直是處世難耳。

舊唐書·楊恭仁傳》恭仁少弟師道,為吏部尚書
署用多非其才,而深抑貴勢及其親黨,以避嫌疑,時論譏之。

全唐詩話》張均丞相說之子也。
鍾愛,其情見岳州均之詩,丞相,知官考時任中書舍人
特注之曰:父教子忠,古之善訓。
祁奚舉子,義不務私。
至於潤色王言彰施帝載,道參墳典,例絕功常,恭聞前烈,尢難其任。
豈以嫌疑,敢撓綱紀
上下

唐書·蘇頲傳》弟詵,累轉給事中,時紫微侍郎固辭
帝曰:古有內舉不避親者乎。
對曰:晉祁奚是也
帝曰:若然,朕自用詵,卿言非公也。

許孟容傳》孟容季同,始署西川韋皋府判官
劉闢反,棄妻子歸,拜監察御史
長安再遷兵部郎中
孟容禮部侍郎,徙季同京兆少尹
京兆尹元義方出為鄜坊觀察使,奉劾宰相李絳與季同舉進士同年才數月輒徙。
帝以問曰:進士明經,歲大抵百人吏部得官千人,私謂為同年本非親與舊也。
季同以兄嫌徙少尹,豈臣所助邪。
忠臣事君,不以私害公,設有才,雖親舊自用
避嫌不用,乃臣下身謀,非天子用人意。
帝然之。

冊府元龜馬炫左散騎常侍,以弟燧拜司徒兼侍中,以親避轉刑部侍郎

李德裕字文饒,幼有壯志苦心力學,尤精西漢書·左氏春秋,恥與諸生鄉賦不喜科試,年纔及冠志業大成貞元中以父吉甫譴蠻,方隨侍左右,不求仕進元和中以父再秉國鈞避嫌不仕臺省屢辟諸府從事

杜從郁左拾遺司徒之子也,元和元年九月,以從郁祕書丞,郁始自太子司議郎,為左補闕右補闕崔群韋賢之,左拾遺獨孤郁上疏以為宰相之子不合諫諍之官於是降為左拾遺又奏云:拾遺補闕,雖資品不同,而皆是諫官,父為宰相而子為諫官,若政有得失,不可使子論父。
於是改授
權德輿元和五年入相起居郎翰林學士獨孤郁德輿之婿,命守本官學士

鄭瀚為考功員外郎,故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以父任僕射故也。

柳公權入對帝,謂之曰:近日外議何如
公權對曰:自郭旼除授,邠寧物議頗有臧否
帝曰:尚父從子太皇太后季父在官無過,自金吾大將軍授邠,寧小鎮何事議論邪。
公權曰:以勳德除鎮,攸宜人議論者,言二女入宮致此,除拜此事信乎。
帝曰:二女入宮,參太后非獻也。
公權曰:瓜李之嫌何以戶曉
因引王珪太宗,出廬江王故事即令南內使張日華二女公權忠言裨益,皆此類也。
王起吏部侍郎文宗太和元年六月,以兵部侍郎,充集賢殿學士判院事
時起兄播為僕射平章事起在選部非便,故移於他曹,以集賢之職兼之
冊府元龜宣宗大中十三年十二月河東節度使令狐綯,以其子滈求應進士,舉敕曰:令狐滈多時舉人極有文學流輩,所許合得科名,比以父職在樞衡避嫌不赴,今因出鎮,卻就舉場,宜令主司准,大中六年考試只在至公,如涉徇情,自有刑典從今已後依常放榜本司舉士,貴在得人,去留之間,惟理所在。

楊注戶部侍郎翰林學士宰相涉之弟也。
哀帝二年三月,敕兄既秉於樞衡弟,故難居宥密可守本官內職

趙光裔翰林學士中書舍人開平三年,擢太常少卿,以兄光逢擢升相位固辭近職避親嫌也。
後唐孔邈萬年尉充集賢較理,以親舅獨孤損中書避嫌赴職

馬令·南唐書·江王景逖傳》景逖烈祖第五子也,烈祖嬖其母种氏,由是愛遇之意,過於諸子,及种氏得罪景逖尚幼,元恭皇后之如己出,烈祖以其母嘗有改立之請,故封不加遠嫌也。

陸游·南唐書·後主惠國后周氏傳》后寢疾,小周后已入宮中,后偶褰幔見之,驚曰:汝何日來。
周后尚幼,未知嫌疑,對曰:既數日矣。
恚怒至死向外
宋史·趙玭傳》歷官左監門衛大將軍判三司
狂躁悻直,多悍上旨太祖優容之。
嘗廉得宰相趙普私市秦、隴大木事,潛以奏白,然懼知,因稱足疾求解職。
五年春,罷使,守本官
自是累獻密疏,皆留中不出,常疑中傷
六年詣闕,納所授告命,詔勒歸私第
請退鄆州不許
不勝忿。

趙普傳》故事宰相樞密使候對長春殿,同止廬中上聞承宗樞密使李崇矩女,即令分異之。
王化基傳》:初,柴禹錫樞密,有奴受人金,而禹錫不知也。
參知政事陳恕欲因以中禹錫
太宗怒,引囚訊其事,化基為辨其誣。
太宗感悟,以化基長者
夢溪筆談丁晉公之逐,士大夫遠嫌莫敢與之通聲問
一日,忽有一書執政
執政得之不敢發,立具上聞
洎發之,乃表也,深自敘致,詞頗哀切
其間兩句曰:雖遷陵之罪大,念立主之功多。
遂有北還之命。
智變,以流人無因章奏,遂為執政書。
以上聞,因蒙寬宥

張士遜傳》士遜,歷御史臺推直官
翰林院學士楊億薦為監察御史
貢舉初用糊名法,士遜諸科巡鋪官,以進士姻黨士遜避去真宗記名御屏自是有親嫌者皆移試,著為令。

陳恕傳》字仲言洪州南昌人
咸平二年,拜吏部侍郎知通進銀臺封駮司。
五年知貢舉
自以洪人避嫌,凡江南貢士悉被黜退
又援貢舉非其人之條,故所取甚少,而所取以王曾為首,及廷試糊名考校,曾復得甲科時議稱之。

筆錄太尉王公旦在中書,嘗因奏事上語,及一省郎姓名旦及同列素知為人,因共相薦之,既而代還,即擬定名氏以次日奏補,及晚歸私第斯人投刺來謁,公辭不見詰朝入見,請授以轉漕之任,上默然不許公退歎駭惕息
累日乃知昨暮造請雖不之見,已密為伺察者,所糾公每戒同列私謁之,嫌當須謹避庶幾免於悔吝

《續聞見近錄》先公尹京一日以府事對仁宗留之曰:朕有一事要與卿議,今待命一相誰人為可。
先公曰:臣在諫院不避嫌疑,人指為朋黨,今陛下命相,臣安敢薦人上
曰:卿事朕久,何所形跡
先公曰:臣安敢言姓名
不因內臣宮女不知姓名者是好宰相
上曰:除非富弼也。
先公再拜曰:陛下得人矣。

宋史·杜純傳》弟紘,宦京師時,里人馬隨調選病臥逆旅載與歸,醫視之
隨竟死,為治喪第中
以為嫌,不自恤,其風義蓋天性云。

陳塤傳》進士第
調黃州教授
史彌遠當國謂之曰:省元數千人狀元百人,而恩數踰等,盍令省元授堂教授,當自君始。
謝曰:廟堂之議甚盛,舉自始,得無嫌乎
部注處州教授以去士論高之

金史·宗室傳》:齊為磁州刺史明昌三年,議置諸王傅,頗難其選,乃以齊傅充王。
王將至任郡,猛安迎接,齊峻卻之。
王怪問故,曰:三國藩輔猛安總戎職,於王何利焉,卻之以遠嫌也。
王悅服。

《元·成宗本紀至元三十一年十一月丁巳,以伯顏察兒參議中書省事,其兄伯顏言曰:臣叨平章政事兄弟宜相嫌避
帝曰:卿勿復言
平章於上,弟參議於下,何所嫌也。

拜住傳》英宗東宮問宿,衛之臣於左右咸稱拜住,賢遣使召之欲與語。
拜住使者曰:嫌疑之際,君子所慎,我長天宿衛,而與東宮私相往來,我固得罪,亦豈太子福邪。
竟不往。

《明外史·何福傳》:帝以有才略,寵任踰諸將,有請輒聽。
善引嫌,有事未嘗專決
以此益重
《明狀元事略唐汝楫鄉試,卷在魁選,既拆卷見,為唐太宰之子,以嫌置之,與某監生之卷同,委於地,而汝楫一卷獨懸於几端不墜監場御史取觀之,愛其文,乃抑置榜,後及會試掌科,鄭廷鵠取冠本房主考難色,鄭曰:吾寧本房只中彼一卷豈有如此文字不取乎。
乃填第十,鄭請刻其策,亦以嫌弗果,汝楫聞之笑曰:零碎文字不必刻,只刻一篇大文可也
果酬其志。

湖廣通志鄧巍瀏陽人嘉靖辛丑進士,令溧水進南考功敭,歷郡守藩,臬皆以卓異聞與新鄭江陵,為夙交務自遠嫌,終不究用,卒祀鄉賢

張居正有古重臣之風,獨是奪情,議起杖斥諸臣不能力救,大權在手,罔避嫌疑,當時不無遺議云。
寧波府志》黃潤玉號南山動無所苟,京有富翁一女,招潤玉寓其家,與同賈。
竟辭,或問之,曰:瓜田納履也。
慎行若此
湖廣通志耿定力黃安人隆慶辛未進士,授工部主事江陵相故座主,又先嘗執贄加殊,盼力深自引避。

嫌疑雜錄

荀子·解蔽篇》:導之以理,養之以清,物莫之傾,則足以是非決嫌疑矣。

黃石公素書·求人之志章》避嫌遠疑,所以不誤。
淮南子·氾論訓》同異嫌疑者,世俗之所眩惑也。
兼明書》古詩云:君子未然不處嫌疑間。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明曰:履當為屨字之誤也。
文章之體,不應兩句之內,二字同音
又諸經傳納履之語。
曲禮曰:俯而納屨,《義》曰:俯,低頭也。
納,猶著也。
低頭著履,則似取瓜,故為人所疑也。
履且無帶,著時不必低頭故知當為屨,傳寫誤也。

燕翼貽謀錄》真宗時進士,初用糊名法,以革容私之弊,張士遜監察御史,為巡鋪官因白主司有親戚在進士明日引試願出以避嫌主司不聽士遜乃自言引去
真宗是之,遂詔自今舉人試官有親嫌者,移試別頭別試所自此始。
且以御史巡鋪決無容私矣,易以宦官不知於何年也。

世範寡婦再嫁或有孤女未及嫁,如內外親姻有高義者,寧若與之議,親使鞠養舅姑之家,俟其長成親隨母而歸義父之家,則嫌疑之間,多不自明
容齋四筆》太宗呂文穆公蒙正之弟蒙亨舉進士禮部高等薦名既廷試李文,正公昉之子宗諤,並以父兄中書之國史,許仲宣云仲宣子待問雍熙二年進士李宗諤呂蒙、亨王扶並預廷試宗諤宰相之子蒙亨參知政事蒙正之弟,鹽鐵使明之子上曰:斯並勢家,與孤寒競進,縱以藝升,人亦謂朕有私也,皆下第正此事也。
仲宣時為度支使仁宗韓忠憲公億參知政事子維進士奏名禮部不肯試,大廷受蔭入官唐質肅公介參政,子義問鎖廳試禮部用舉者召試祕閣引嫌罷之舊制,嚴於宰執子弟如此與夫秦益公柄國,而子熹孫塤皆于省殿試,輒冠多士者異矣。

《語窺》今古瓜李之嫌自昔至今,形之章奏見之詩篇,雖三尺童子習知之矣,然瓜田納履固也,芋蔗菱芡之田,又可納履乎。
李下不整冠固也,栗之下,又可整冠乎。
均有不可之嫌,而獨言瓜李,何也。
前人成說,止有兩者之喻,是以後世遵之不替,此所謂舉一而見百,又焉能概述天下物以垂訓哉。
見聞搜玉》諡莫美於忠獻,而宋相韓億得之,當時稱為長者四子綜、絳、維、縝同奏名禮部忠獻啟上曰:臣子陛下科第,雖非有司觀望,然臣既備位政府,豈當受而有之。
天下以謂由臣致此,臣不足道,使聖明政人,或議之非臣所安也
臣教既以有成,又何必昭示四方以為榮觀哉。
乞盡免殿試唱第幸甚
誠懇再三仁宗嘉歎,而允此雖涉於避嫌之過,然持正有體足以磨鈍勵世者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