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卷目錄
朝鮮部彙考十一
明一〈太祖洪武二十四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十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四則 英宗正統八則 代宗景泰三則 英宗天順二則〉
邊裔典第二十三卷
朝鮮部彙考十一
明一
太祖洪武二年,
高麗遣使入貢賜金印。
誥命封為高麗國王。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朝鮮,
箕子所
封國也。漢
以前曰
朝鮮。始為燕人
衛滿所據,
漢武帝平之,置真番、
臨屯、
樂浪、元菟
四郡。
漢末,有
扶餘人
高氏據其地,改
國號曰
高麗,又曰
高句麗,居
平壤,即
樂浪也。已,為唐所破,
東徙。
後唐時,
王建代
高氏,
兼并新羅、
百濟地,
徙居松嶽,曰
東京,而以
平壤為
西京。其國
北鄰契丹,西則
女直,南曰
日本,
元至元中,
西京內屬,置
東寧路總管府,畫
慈悲嶺為界。明興,王
高麗者
王顓。
太祖即位元年,
遣使賜璽書。
二年,
送還其國
流人。
顓表賀,貢
方物,且請
封爵。帝遣
符璽郎偰斯齎詔,及
金印誥文,封
顓為
高麗國王,
賜曆及
錦綺。
其秋,
顓遣
總部尚書成
惟得、
千牛衛大將軍金甲兩上表謝,并賀
天壽節,
中宮及
皇太子皆有獻。因
請祭服制度,
帝命工部製賜之。
冬十月惟得等
辭歸,帝
從容問:
王居國
何為。
城郭修乎。
兵甲利乎。
宮室壯乎。
頓首言:
東海波臣,惟知
崇信釋氏,他
未遑也。遂以書諭之曰:
古者王公設險,
未常去兵。
民以食為天,而國必
有出政令之所。今有
人民而無
城郭,人將何依。
武備不修,
則威弛;
渤海之地不耕,則
民艱於食;且有居屋,無
廳事,
無以示
尊嚴。此數者朕甚
不取也。夫國之
大事,在祀與戎。苟闕斯二者,而徒事佛
求福,
梁武之事,可為
明鑑。
王國北接契丹、
女直,而
南接倭,
備禦之道,王其念之。因賜
《六經》、
《四書》、
《通鑑》等書。
先是,
高麗使言,王有
姪女,
遭亂相失,帝令
中使訪
得之。至是給
衣糧,令護歸。
按
《明會典》:
洪武間,
賜國王大統曆及
錦繡。絨綺
王母妃金綺紗、
羅相國等官綵段,
紗羅又賜
廟社、
樂器。按
《朝鮮史略》:
王顓十七年,罷
國子監試,都
諫議侍中柳濯、鄭思
道上書
極諫影殿之役。王怒下濯
等於巡軍欲殺之。命
李穡製
教諭眾,
穡請罪名而不
奉教,王
大怒并下
穡於獄。使
李仁任鞫之,
穡曰:今濯在獄,
穡為問事官而敢
盡言者,欲王
動心省悟也,因泣下。
仁任具以聞,王
感悟命釋濯等。元
風人郭儀,每月遇名
日往靈山奠旽,父墳令直墳者具
辭達旽。旽
驚喜召之拜
正言,後除按
廉使。
辛旽殺
柳淑、初淑之
退歸也,於
餞席作詩,末云:
不是忠衰
誠意薄,
大名之下
久居難。
旽陰求淑罪,
有人為
旽誦此詩,譖於王曰:
淑以
句踐比上,
范蠡自比,
罪莫大焉。王乃命杖之,
除名籍沒。
旽遣人縊殺之。初,
家人送
龍腦,又謂
不如走,乃送
良馬。
淑曰:
君父天也,天可逃乎。
死生有命,
亡將何之。遂就死,
顏色如
平時。人皆為
之流涕。其
子實與厚,皆
流竄。及
旽誅,
王始知
其然,悼甚,雪其冤,
諡文僖。
金文鉉譖
辛旽弒其父達祥及其兄
君鼎。初,文鉉
夜入其兄
君鼎妾房,見捕,其父欲黜之。故譖於
旽,遣
禮儀判書張子溫聘於
吳王。
王禮接甚厚,使
六部御史臺宴會,至臺宴日,
張樂。
大夫謂
子溫曰:
憲司之會,
未曾用樂。
今日之樂,為
使臣耳。
子溫曰:樂以和
為主,
諸公既以和氣相接,
何必用樂。
夫子曰:
《禮》云,
《禮》云,
玉帛云乎哉。
樂云,樂云,
鐘鼓云乎哉。
大夫曰:
尚書既
知禮樂之本,
不必用樂。乃止。
吳王聞之,加
厚禮以遣。
十八年,用
循資格。
明太祖高皇帝遣
符寶郎偰斯賜
王璽,書以諭之。
於是停元至正
年號,
行洪武
年號。
七月,為
始王遣
洪尚戴如明賀
登極,王謁
太后,語及旱甚。
太后曰:王知天之
所以旱歟。
奈何,
委政臣下多殺
有功無罪之人,
大興土木,致
傷和氣耶。因
泣下沾襟,王有
不豫色。曰:
母后何以彰子之過,
若是其甚耶。
自是孝衰,
蓋因旽譖也。
洪武三年,
高麗表謝貢
方物。
中書有請征,其
私貨稅及禁攜
中國物,俱
不許。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三年正月,
命使往
高麗祀其
國山川之神。是歲頒
科舉詔於
高麗,顓
表謝,貢
方物,并納元所授
金印。
中書省言:
高麗使者
入貢多齎私
物貨鬻,宜
征稅;
又奏使者多攜
中國物
出境,禁之便。俱
不許。時
高麗貢獻,數
至元旦及
聖節,皆
遣使朝賀歲
以為常。
洪武五年,
定高麗朝貢之禮。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五年,顓表請遣
子弟入
太學。帝曰:
入學固
美事,但
涉海遠,不欲者勿強。又
請徙耽
羅國所留
蒙古人,及
征蘭秀山逋寇。詔
不許。時
貢使洪師範、
鄭夢周等共
百五十餘人來
京師,範等
三十九人失風溺死。帝憫之,遣元
樞密使延安答里往諭,
入貢毋數。而顓復遣其
門下贊成事姜仁裕
來貢馬,
其賀正旦,使
金湑等
已先至,帝悉
遣還。謂
中書省臣曰:
高麗貢獻繁夥,既
困敝其民,
涉海者,復致
覆溺。
古者諸侯於
天子,
比年小聘,
三年大聘。
九州之外,世見
而已。
高麗去
中國近,稍
知禮樂,宜遵
三年一聘之
禮。
貢物惟所產,毋過侈。其
明諭朕意。
按
《朝鮮史略》:
二十年,前
長沙監務
李存吾卒。
存吾,
慶州人,早孤,
力學,
慷慨有志節,
簡重寡言。年十餘,賦
江漲詩云:
大野皆為沒,
孤山獨不降。
識者異之。及疏逆旽
貶黜,
退居公州之
石灘。旽勢
益熾,
憂憤成疾,
疾革,令
左右扶起曰:旽尚熾乎。曰:然。還臥,曰:旽亡,吾乃亡。返席未安而逝。後
王思其忠,贈
成均大司,成其
子來,
時年十歲,王
手書:
諫臣存吾之子安國,
下政房,授
直長。
安國,來
小字。
辛旽謀反,
伏誅。王嘆曰:
益齋嘗言
旽骨相似古
兇人,必貽
後患。
先見之明,
不可及已。
旽初以
僧行見信於王,既
納金蘭女,又蓄妾
無算。
卿大夫妻
貌美者,必密招私之。凡
在朝者,
希恩畏威,爭獻
臧獲寶器,
王猶以不受祿、不近色、
不置田園,
信重之。
旽恣行威福,
恩讎必報,
世家大族,
誅殺殆盡。出則
侍中以下,擁
前後道路,為之俱塞,
黨與滿朝,人謂權王。王亦有不
自安之意。
旽自知所為,恐王忌之,遂謀
不軌,反。王
謁陵,
設伏道旁,未成。更謀
刻日舉事,
門客李韌
陰籍記之,為
匿名書,
投金續,命第
續命上聞。
王命分肫黨鞫之,俱服,以尹桓為
門下侍中,
韓方信
為贊成事,
李穡為
政堂文學。我
太祖知
門下府事,
時王自
以為文武得人,王每召
穡及
李仁復,必命
左右淨掃焚香待之。
後尹桓罷,以慶
復興代之。召
牟尼奴納
太后宮。
先是捕
旽,王謂
近臣曰:予嘗至
旽家,
幸侍婢,
生子,毋令
驚動,善
保護之。子即
牟尼奴也。至是召納,乃屬守,
侍中李仁任曰:
元子在,吾
無憂矣。因言有
美婦在
旽第,聞其
宜子,遂幸之,乃有此兒。初,林樸與
上將軍李美沖曰:汝知阿
只事乎。對曰:臣知之矣。樸怪之。及出,以問
美沖。
美沖曰:上嘗
鑄金錢授臣往
旽家,賜阿只,
阿大喜。
旽謂
予曰:上數幸
吾家,
非為我也。
美沖具以聞,故上有是言。至是樸謂
史官閔由誼
李至曰:
上幸宮人,
生子,今已
七歲。以
僧惠勤為
王師,
改官制,
太祖開國,立
三省、
六尚書、
九寺、
六衛,略倣唐制。
成宗稍
加增損,內有省、部、臺、院、寺、司、館、局,
外有牧、府、州、縣,
累代遵守不失。
忠烈、
忠宣,
服事元朝。凡
官爵之
侔擬上國者,悉改之,
互相分更,
官爵大紊。
恭愍嗣位二十年之間,
改官制者四,
而或從舊制,或用
新制、遂
不勝其繁矣。蓋
高麗立法之始,
宰相統
六部,
六部統
寺監倉庫,省
不過五,樞不
過七,
繁簡得中,
宰相之職舉,而
庶司百寮,各供其職。及其弊也,省宰增
至七八事,元
以來事多
倉卒,簽議
密直,每於都
評議使司會議,而
商議之名,又起
與國政者,
至六七十人。
於是六部徒為
虛設,
百司渙散無統,而
政事不復修舉。置
子弟衛,選
年少美貌者屬焉。以
代言、金
興慶總之。洪倫、韓安、權縉、洪寬、盧瑄等在選。中以
淫穢得幸,王
慮無嗣,使倫安輩強辱諸妃,冀其生男,
以為己子。定、惠、慎
三妃死拒
不從。王性不
喜色,又不
能御。故
公主生時,
御幸甚希。及薨,雖納諸妃,置諸
別宮不敢近,
日夜悲思。
公主遂成疾,嘗納
年少子婢於
房中,召
倫輩亂之。王旁
穴窗壁
視之,及心
歆動,引
倫等入臥,
內使為其狀。倭船二十七艘入
揚州,留
三日。諸將
領兵出戰,
大敗。王以各
司成眾
愛馬,及
五部坊里人,
分隸五軍,
親率出
昇平,遂次
龍泉寺以
閱兵。
先是,
倭寇時時竊發於慶尚、
全羅等道邊境而已。
至是倭勢大熾、
西北東南諸道
畿甸郡縣,
無處不發。國之
兵備疏虞,又
不習水戰,兵出輒敗。
中郎將李禧、鄭
准提等,上
平寇策,
王大悅。以
禧為揚
廣道安撫使,
准提為
全羅道安撫使,
准提與
禧上疏,
凡數十條,其略
以為深陸之民,
不閑舟楫,
難以禦倭,但
生長海島,及自
請水戰者,令臣等將之。期以
五年,可
清海道。
都巡問使,則徒費
軍餉,
擾民生,乞罷之。
准提改名地。
洪武六年,諭
高麗以後遣使擇人。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六年,顓遣甲
兩等貢馬五十匹,
道亡其二,甲兩以聞。及進,以
私馬足之。帝惡其不誠,卻之。賜顓書。
自後遣使須擇人。
按
《朝鮮史略》:
二十二年,左
正宮尹紹宗以金
興慶等
群小在王側
亂政,
宦者金師幸
迎合王意,
大興影殿之役,
草疏欲請去
興慶、斬
師幸,罷
影殿役。
獻納金
允升諫議禹
元寶等,托以
紹宗在官曠職,劾去之。
王朝太后,
太后曰:
影殿壯麗,
天下罕比。
勞民傷財,莫甚焉。
水旱災害,靡不
由此。
請罷其役。又
人臣出
從王事,入
治家產,而金
興慶等
諸子弟,
日夜在宮,
不得歸家。
豈不怨王。王嘗
偏信賊旽,
不聽予言,
幾至誤國。今又
若爾何耶。宜
令子弟
輪番宿衛,且
萬幾至繁,
宵旰勤政,猶懼
不給。
今王日中而起,
軍國之務,豈無
稽滯。
王宜夙興夜寐,親聽
國政,
以孝老母。王
不悅,
欲辭出。
后三復言之,乃對曰:謹
從命。
太后又問曰:
何不御
妃嬪。王曰:
無如公主者。因泣下。
太后笑曰:死,理之常。王亦終不免矣。何慟之
甚恐,
為人笑。慎勿
復然。遣
贊成事
崔瑩討
濟州,
平之。韓
邦彥受命往徵,
進獻馬於
濟州,州酋等曰:
何敢以
元世祖蓄放之馬獻
大明。只
送三百匹。
明使林密等
大怒。
於是遣
瑩討平之。
作花園
八角殿於泥峴,周植
花木,以備
宴遊。
洪武七年,卻
高麗貢物。是歲
高麗王顓被弒,
辛旽之子禑立。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七年,
顓遣
監門護軍周誼、鄭庇等
來貢,表請每歲
一貢,
貢道從陸,由定遼,毋
涉海,其
貢物稱送
太府監。
中書省言:
元時有
太府監,主收
貢物。
本朝未嘗有,言涉不誠。
帝命中書責之,卻其貢。是歲,
顓為
權相李仁任所弒。
顓無子,以
寵臣辛旽之子禑為子,
於是仁任立禑。按
《朝鮮史略》:
二十三年,
興安府院君李仁復卒,
諡文忠。
仁復為
人正大
謹厚,以禮
自守,
力學,善
屬文。
國家辭命,多出其手。
王方寵
辛旽,
仁復密啟,
旽非
端人,
他日必為變,請遠之。
不聽。及
旽誅,王嘆其
先見之明。至是患疽,
垂歿,弟
仁任勸
念佛。對曰:吾
平生素
不信佛,今
豈可自欺。改
牟尼奴名曰:禑,
封江寧府院大君,
追封故宮人韓氏
祖考,以禑
冒稱韓氏出也。
宦者崔萬生、
幸臣洪
倫等弒王。前一日,
萬生侍王如廁,
密啟曰:益妃與洪倫合,
有身已
五月矣。
王曰:
明日謁昌陵,將殺倫以滅其口。汝知此謀,亦
不免。
萬生懼。是夜,與倫、璡寬、安瑄等,謀乘
上醉,
手刃之。呼曰:賊
自外至也。𥟖明,
李仁任
入見屏障,及
萬生衣上有
渫血痕,下
萬生獄,鞫之,得其狀。遂繫
倫等百官會於市,轘
萬生、倫,斬韓安、權瑄、洪寬、盧璡及
其諸子,
並流父兄親黨,金
興慶伏誅。初,
吳獻聞洪
倫等謀,以告
興慶,以
倫等有寵,恐王
不信,反為所害。
猶豫,
未敢聞。及亂,作
獻具告崔瑩、
瑩遣
獻與
興慶貶所對辨,
興慶顧
獻曰:汝尚
乳臭,吾薦汝
先王,汝反欲噬我耶。
獻曰:吾以
倫等逆謀告公,乃
所以報
公德也。
興慶無以對。
稷山君
白文寶卒,
文寶善
屬文,
性質直,
不惑異端。
金義殺
大明使,
蔡斌奔於
北元,
仁任為
宰相,恐有
問罪之師,
密遣安師琦,囑義殺
斌以
滅口。仍
欲與北元和親。
洪武八年,拘
高麗使崔原,敕
遼東守臣絕之。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八年,禑遣判
宗簿事崔
原來告哀,且言前有
貢使金義殺
朝使蔡斌,今嗣
王禑已誅義,籍其家。帝疑其詐,拘原而
遣使往
祭弔。
按
《蒼霞草》:
洪武八年,顓弒死,子
禑嗣,貢不
如期,卻之。羈其使
周誼,仍敕
遼東守臣,絕勿通。
按
《朝鮮史略》:辛
禑,
小字牟尼奴,
辛旽娶私婢
般若生。
禑恭愍稱為己子。辛
禑元年,
明洪武八年,遣
崔源如
京師告喪,並請諡。及
承襲元陵被弒,
金義殺使,
國人以
通使為疑。
鄭夢周、樸
尚衷建
諫議請
北元,以
元陵無嗣,封瀋
王暠孫
脫脫不花為國王、納哈出
遣使來告,擢
安東府使李
寶林為
大司憲。後
寶林、阿仁
任意劾林樸為世所少,
寶林嘗宰
京山府,
聞婦人哭聲,若有喜者。
執訊之,果與
奸夫謀殺夫者。
有人訟
鄰人割我
牛舌,
鄰人不服,
寶林渴其牛,會
里人各將水,
次第飲牛,
里人如令,至所,割人則駭走。訊之,果服,云:食我禾,故斷其舌。又人
馬逸食人麥苗殆盡,
麥主將訴之。
馬主曰:我有
麥田稔與汝,
請勿訴。
麥主許之。及
夏麥再苗,
猶可取。
馬主曰:汝
麥亦
稔。
不與。
麥主訴,寶
林命馬主坐,
麥主立,曰:俱走,
不及者罰。
馬主不及,詰之曰:彼
立我坐,其能及乎。
寶林曰:
麥亦然,牧
而後苗,其及
稔乎。汝
逸馬食麥,
罪一也。乞令不告,罪二也。
違約不與,罪三也。
亂法之民,
不可不懲。遂杖之。以
麥與告者。
為政嚴明類此。至
是以治最,
擢拜是職。
羅興儒
上書,
請行成
日本,乃以
興儒為
通信使,遣之。
興儒初至
日本國,人
以為諜者,囚之。我
國良柔在其國,請釋之,其國
僧周佐
寄書云:
西海亂臣割據西邊,
觀釁出寇,
非我所為。當
克復後,
誓天指日,
禁約海寇。
北元遣使來,
李仁任、池洲等欲迎之。
金九容、
李崇仁、
鄭道傳、
權近等
上書都堂曰:若迎
北使,
舉國之人,皆蒙
亂賊之罪。
仁任、與慶
復興不受其書,令
道傳迎元使。
道傳詣,
復興第曰:我當
斬使首
而來,
不爾,則
縛送於明。辭頗
不遜。
復興仁任怒,乃流
道傳於會津。
大司成鄭夢周等亦
上書,言迎元使之
不可。判
典校寺事樸
尚衷再
上疏,
極論迎
北使,棄
順從逆,背強向弱之
非計,
辭意俱切。
獻納李詹正言、
金伯英亦
上疏,
糾舉仁任、
池淵唇齒煽變,
將然之禍
不可測,請誅之。禹
仁烈、韓理、阿
仁任意上書,
以為諫官論
宰相,
非細故也。
於是下
詹伯英於獄,使
崔瑩淵鞫之。辭連、
尚衷及
田祿生,
瑩酷
加刑訊,並
杖流之。
祿生、
尚衷皆
道死。又以
鄭夢周、
金九容、
李崇仁、
林孝先、廉
廷秀、廉
興邦、樸形、鄭思道、
李成林尹虎、崔乙義、趙文信等
謀害己,
並流之。
尚衷慷慨有
大志,
博學,善
屬文,
兼通星命。其
行己蒞官,必以其道不義而富,且貴
視之蔑如也。
崔瑩以
正直自許,而反取
兇黨,嚴加
酷刑,
賊害忠良。觀
後日攻遼之計,則
瑩之心
自見矣。
改定都城五部戶數,凡
屋間架二十
以上為
一戶,
出軍一丁,
間架小,則或併四五家為
一戶。
太祖始置
六衛,衛有三十八領,領各
千人,
上下體統,
相為維持,有唐
府衛之
遺意。肅
宗志吞
女真,日事
練兵,
別置武班
吏胥,
商賈僕隸,
髡緇亦皆隸焉。雖
得一時之小效,
已不合於古制矣。毅明
以後軍政一歸於
權姦,國無
一旅一伍之卒,將皆
私家之將,兵皆
私家之兵。
及至封疆多事,
倉皇調撥,括
中外文武,
散職白丁雜色,
賤隸家僮,
無問賢愚,皆編
營伍。或以
屋架多少出丁有差,
軍政之
不修,
一至於此。下金
義母妻於
巡軍獄,將殺之。
憲府言義雖
叛逆,
婦女何知,
請勿殺,乃沒為
尚州官婢。以河
允源為
大司憲,
允源嘗書
知非誤斷,
皇天降罰
八字牌於柱。每赴臺,必掛,後
視事。辛禑
二年,
洪武九年,
辛旽妾
般若,夜
潛入太后宮,呼曰:我實
生主上,何母韓氏耶。仁任
下般若獄,
兩府臺諫,及
耆老會興國寺,議辨
般若事,竟投
般若於
臨津。
般若臨鞫,呼曰:
天若知我冤,此門必頹。
司議許。
時纔入門,門自頹。人頗疑之。放
僧懶翁子
密城郡。時
懶翁於
揚州檜
巖寺,
設文殊會,寺外
士女,無
貴賤,爭齎
布帛、果餅
施與,
猶恐不及。
寺門填咽,故放之。
行至驪興神勒寺,死。
懶翁惠勤號也。
知貢舉政堂文學洪
仲宣,復以
詩賦取士,罷
鄉試殿試,議者非之。以
柳濴為
全羅道元帥,河乙沚聞濴代己來,輒歸
晉州農莊。倭
乘隙而至,
無敢禦者。
杖流乙沚,配
河東。乙沚無才行,且有
簠簋之誚,
賂權貴,得任閫,寄
倭寇扶餘至公州。
元帥朴仁
桂戰死,
崔瑩請自
往擊之。乃與
楊廣道元帥崔公哲等,擊倭於
鴻山。賊隱林中,射
瑩中口,
血流漓,
神色自若。射其賊,
應弦而倒,戰益力,遂
大敗之。
俘斬殆盡。
凱還,
論功,以
瑩為鐵原
府院君。禑始習
馳馬放鷹,禑初,稍
志於學。
李仁任、
池淵、
林堅味等
不喜儒,竟以
珍玩導之。葬
順敬王后韓氏
於懿陵,時韓略自言:我,韓氏
宗人也。初,韓氏卒,我與韓
氏族僧能祐火其屍,收骨厝於
奉恩寺。
松林乃於寺之
北岡,
發燒骨
一缸,
備儀物
移葬顯陵之西。轜車至十川橋,
祖奠將徹燒魂帛,
延及柩幄,并爇
儀物,惟柩賴救得免。
時人怪之,或
云天火。
洪武十年,
都督僉事濮真征
高麗,被執,
不屈死之。
是年,
請故王顓諡號,
不許。
按
《明通紀》:
洪武十年,
都督僉事濮真征
高麗被執,
不屈死之。真,
鳳陽人,
國初,從
舉義,以
忠勇被遇有功,
歷官都督。至是征
高麗,被執。
高麗王愛其
驍勇,
欲降之。真
厲色曰:吾為
天朝大臣,視爾
國君猶若下風,敢
以此望我耶。王怒,欲兵之。真
大罵曰:
賊虜爾害吾,吾
王必滅爾國。爾
不知吾
大丈夫,有
赤心,肯汝屈耶。即抽刀
剖心示之,而死。
王初意止欲
迫脅真耳,
不虞真
之死也。真死,王大懼,
遣使入朝謝罪,
並歸真
從行兵士。上曰:濮
真當阨難,
秉義不屈,
忠義可嘉。
追封樂浪公,
諡忠襄,表其門曰:
班超飛將,志邁
群英。時
真子璵
生甫數月,即
襁褓中,
封為西涼侯,以報真功。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十年,使來,
請故王顓諡號,帝曰:
顓被弒已久,今始請諡,將假吾
朝命,
鎮撫其民,且以掩其
弒逆之跡耳,不
可許。
前所留
使者,其遣之。
於是釋使歸。
其夏,復
遣使貢馬及
方物,
卻不受。
冬,又
遣使賀
明年正月正旦。帝諭
中書省臣曰:
高麗王顓自奉表
朝貢,願世
為臣妾,
後被奸臣所弒,
貢使來,皆云
嗣王所遣,莫明
其實,故拘使諭之,終不得詳。乃
敕歸之。
未幾,復
遣使至,卻而不納。尋以
朝正為名,
奉表貢馬,皆稱
嗣王。
如此者五,朕觀
高麗君臣,自漢而唐而元,屢降屢叛。今
王顓被弒,
奸臣竊命,
《春秋》之義,
亂臣必誅,夫又何言。第
前後使者,皆稱
嗣王所遣,
中書宜
遣人往問
嗣王如何。
政令安在。若
政令如前,
嗣王不為羈囚,則
當依前王言,
歲貢馬
千匹,
明年貢金百斤、銀
萬兩、
良馬百、
細布萬。仍悉
送還所拘
遼東民,方見
王位真,而
政令行。朕無惑已。
否則弒君之賊,必討
無赦。其以朕意諭焉。
按
《朝鮮史略》:
乃始行
北元,
宣光年號池淵欲娶故
大司憲王重貴妻,至其第,
重貴妻捽其鬍,批其頰曰:寧死從汝乎。遂奔告
崔瑩曰:淵以妾有
華屋,故欲有之,暴辱於妾。公以
清白聞,故來告耳。淵後與仁任
有隙相積
不平,會淵
門客結朋黨,自謂
池門四傑金
允升、
華之元、李悅、
金承德且謂仁任厚接
北使,停
洪武年號之非,仁任聞之
以為誹謗朝政,鞫
流悅之。
元承德於
清州,又嗾
臺諫劾升慶
朋黨,
於是升
慶陰與
淵謀去仁任,仁任知其狀,與慶
復興白禑,誅淵及
允升、
益謙。
益謙,
淵子,
遣人斬之。
元悅、
承德等於配所,王遣前
大司成鄭夢周於
日本,
朝廷忌
夢周,故遣之。始置
火焰都監,從
判事崔茂宣之言也。
時元焰

匠
李元,與茂
宣同里閈。茂
宣竊問其術,
使家僮數人
私習試之。
建白於朝。慶尚道,
倭寇大熾,
守將不
能禦,乃
遣我太祖,與
金德齋等
往擊之。
太祖井日而行,與賊戰於智異山,
相距二百許步。有
一賊,
背立俯身,手扣其臀,示
無畏,心辱之。
太祖用片
箭射之,
一矢而倒。賊
驚懼,
氣奪,即大破之。餘賊
狼狽登山臨絕崖,
露刃垂槊如
蝟毛,
官軍不得上。
太祖令
軍中曰:我
馬先登,則汝
等當隨之。遂
觀地勢,拔劍用刃背
打馬,
一躍而上。
軍士或推或攀而隨之。賊墜崖,
死者大半。遂
奮擊殲之。後又擊倭於
海州,大破之。
洪武十一年四月,禑
復命周誼來貢,
至冬遣歸。按
《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按
《朝鮮史略》:
鄭夢周還,自
日本復
行洪武
年號。
洪武十二年,詔
遼東守將毋納
高麗逃逋,
其冬遣使來貢,
以不如約卻之。
按
《明通紀》:
洪武十二年閏五月,敕
遼東守將潘敬、
葉旺曰:奏至,知
高麗、
龍州、
鄭白等率
男婦來降,特
未審將軍識其計否。
高麗僻居
海隅,其
俗尚詐,況
人情莫不安土重遷,
豈肯舍
桑梓而
歸異鄉也。
中國方寧,
正息兵
養民之時,爾與
東夷接境,慎
無與彼
生隙,使
彼得以
藉口。符至之日,
開諭來者,令還,以破彼奸。若我正而彼邪,彼果
不臧,則
師出有名矣。其
來降者,切
不可留。
《春秋》有云:毋納
逃逋。
不然,則
邊患將
自此而起矣。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十二年,敕
遼東守將潘敬、
葉旺等
謹飭邊備。
其冬,禑遣其臣
李茂芳等
來貢,
以不如約,卻之。
按
《朝鮮史略》:殺
贊成事
楊伯淵、
洪仲宣於流所,又殺前
提學金濤等
七人,
杖流成
石磷、
柳曼殊等
四人。
仲宣與
李仁任、
林堅味
等同在政房
有隙,
罷歸宜寧、
田里伯淵恃
戰功,頗自
驕矜。
仁任、
堅味等嗾
憲府,劾
伯淵通
妻弟,又奸李
仁壽、成
大庸妾,
削職,流於
陝州。
崔瑩白禑曰:
伯淵謀害兩
侍中,欲
自為相,請
按治其黨。禑命
瑩治之,辭
連仲宣、遣袁
德麟等殺伯淵、
仲宣於流所。
仲宣臨死,
仰天誓曰:予若無罪,
枉死,天必
動威。及死,天果
大雷電以風。又殺
濤等,籍家
梟首。
濤臨死,
對獄官曰:我死,
不足惜。殺
一無辜,反受其殃。
獄官皆
惕然,知其冤。
濤門生進士十餘人,隨至
門外護屍。有李悰者,抱屍入川,洗血,
解衣衣之,裹以簟,網其頭而懸之,
再拜而去。
瑩之斷此
獄刑戮過重,
國人冤之。
洪武十三年,留
高麗使於
京師,敕
遼東守將以後絕之。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十三年,
遼東送
高麗使誼至
京師,帝敕敬等曰:
高麗弒君,又殺
朝使,前
堅請入貢及與之約又不
如期,今遣誼來,以
虛文飾詐,
他日必為
邊患。
自今來者,其
絕不通。因留誼於
京師。遣
通事先回。
按
《朝鮮史略》:
明德太后洪氏薨,
恭愍王母臨薨,謂禑曰:
我國傳
世將五百年,
人君多
不聽臣僚所言。願
王稽大義,決
大事,必咨慶
復興李仁任、
崔瑩及
諸相,慎勿
觸情直行。又君舉必書,
不可數出
郊野,以事
遊觀。禑
出遊里巷射狗,
自是射殺雞犬日以為常,
城中雞犬幾盡。
李仁任、
林堅味、忌
侍中慶
復興清,直托以
嗜酒不
治事。白禑流
清州又
杖流,
復興所善、
評理、薛德
等於外。以尹桓為
侍中,以
崔瑩兼
海道都統使,以我
太祖為揚廣、
全羅、慶尚道都
巡察,使邊安烈
等為副,
皆受其
節制。倭
自鎮浦之敗,
攻陷郡縣,
奮志殺掠,
三道沿海之地,
瀟然一空。自有倭患,
未有如此之比。
故有是命
元帥裴克廉、鄭地等擊倭於沙斤,乃驛
敗績。倭焚
雲峰縣,屯引月驛,
聲言將
牧馬於元之金城北上。
中外大震。
太祖與安烈等,
引兵至
南原,克廉等來謁
歡悅,咸曰:賊在險,
不若俟其屈與戰。
太祖慨然曰:
興師敵愾,
猶恐不見賊。今遇賊不擊,可乎。遂
部署諸將,入險與戰、
大敗之。
太祖入險,賊奇
銳果突出。
太祖以
大羽箭,
柳葉箭,迭射七十餘,發皆中其面,
應絃而斃。凡
三遇鏖戰,殲之。後又
接戰,有賊
將引槊向
太祖,
甚急。
偏將李豆
蘭射殪之。
太祖馬
中矢而仆,易乘,又中仆,又易乘。
飛矢中
太祖左腳,
抽矢,氣益壯。賊有
一將,年纔十五六,
骨貌端麗,
驍勇無比,乘
白馬,舞槊
馳突,
所向披靡,稱阿只
拔都。
太祖欲射之,以其
人面上皆被
堅甲,
無隙可射之。
太祖謂豆
蘭曰:我射
兜牟,
頂子落,汝便射之。遂躍射之,
正中頂子,
兜牟絕纓而側,其人急整之,
太祖即射之,又
中頂子,
兜牟遂落。豆
蘭便
射殺之。
於是賊
挫氣。
太祖挺身奮擊,遂大破之。
川流盡赤,獲馬一千六百餘匹,餘賊
七十餘人奔智異山。禑乘醉
馳馬於
龍首山,
墜馬,輿還。
崔瑩泣諫曰:
忠惠王好色,然必以夜,
不使人見。
忠肅王好遊,然必
以時,
不使民怨。今
殿下遊戲無度,
以致墜馬傷體。臣等
備位宰相,
不能匡救,何
面目見人。禑曰:
自今改之。
政堂文學鄭
公權卒。
公權性
恭儉謹厚,
居官以正,
時家廟制廢,
公權以
祭器藏於
別室堂。祭之日,必手
自滌之,奠
物務極
蠲潔。疾
權奸用事,
常懷憤惋。遂患背疽而卒。禑常
馳騁閭里,而尚
畏懼臺諫。
宦豎進說曰:
臺諫皆上
所除,如有忤旨,替之何難。
自是禑益輕
臺諫,
無復忌憚,
遊戲畋獵無
虛日。
權近屢
上疏,又
與同僚
極諫,禑醉甚,欲射之。
胡拔都嘗
虜掠東北面,至是
來寇端州,我
太祖以
都指揮使赴
東北面。時李豆
蘭以
母喪在
青州,
即今北青。
太祖使人強起之,豆
蘭乃脫
衰服,拜哭
告天,佩
弓箭從行,為
前鋒。先與戰,
大敗而還。
太祖尋至,
胡拔都著厚鎧
三重,襲
紅褐衣,乘黑牝馬,
橫陣待之。意輕
太祖。
獨拔劍挺身馳出,
太祖亦
單騎拔劍馳進,揮劍
相擊,
交相閃過,
不能中。
胡拔都未及勒馬,
太祖迴
騎射其背鎧,箭未
深入,復射其馬,
馬倒而墮。
太祖又欲射之,其
麾下大至,共救
胡拔都,僅以身遁去。
洪武十六年,卻
高麗貢。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十六年,
高麗來貢,卻之,命
禮部責其
朝貢過期、
陪臣侮慢之罪;誠欲聽約者,當
以前五歲違約不
貢之物并至。
按
《朝鮮史略》:遣
政堂文學鄭夢周如
京師賀
聖節,且請
諡承襲。時
本國與
朝廷有釁,帝怒將
加兵於我,增定
歲貢乃以五
歲貢不
如約,
杖流使臣洪尚載、
金寶生、
李子庸等於遠地。至
是當遣使賀
聖節,人皆憚
行規避。
最後乃擬遣
密直副使陳
平仲,
平仲以
臧獲賂
林堅味,遂
辭疾堅味即舉
夢周,禑召
面諭對曰:
君父之命,
水火尚
不避,況
天朝乎。然
我國去
南京,凡八千里,除
候風渤海,實九十程。今去
聖節纔
六旬,脫
候風浹旬,則餘日僅五十。此臣恨也。禑曰:
何日就道。對曰:安敢
留宿。
遂行。
洪武十七年,
高麗貢馬
代金,許之。
請故王顓諡號,
不允。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十七年六月,禑遣司
僕正崔涓、
禮儀判書金進宜貢馬二千匹。且
言金非地所產,願以馬
代輸,餘皆
如約。
遼東守將延安侯唐勝宗為之請,帝許之。然請
顓諡號,及襲
王爵,未允也。
洪武十八年,減
高麗貢數,
封禑為高麗國王,賜故
王顓諡恭愍。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十八年正月,
貢使至。帝諭禮臣曰:
高麗王顓被弒,其國屢請
約束,朕數
不允,聽彼
自為聲教而其請
不已,故索
歲貢以試其
誠偽,非
以此為富也。今既
聽命,
宜損其貢數,令三年
一朝,貢馬五十匹。
至二十一年正旦乃貢。其
以此諭之。
七月,禑
上表請
襲爵,并
請故王顓封諡。命從其請
封禑為高麗國王,賜故
王顓諡恭愍。
頒詔於其國。
十二月遣使朝貢。
按
《朝鮮史略》:令
代言、尹就掌、
成均試皆
取勢家
乳臭之童。
時人譏之
以為粉紅榜
兒童,每
著粉紅衣故名。
鄭夢周與金庾、洪尚載、周謙等還。自
京師初
夢周倍道及
節日,
進表帝
嘉之,
特賜慰撫優禮以送,
前此賀聖
節使金庾及
賀正旦使洪尚載、周謙賀
千秋使、
李子庸以
海道阻險皆不
及期。故帝詰其
受命稽緩,且鞫
弒君殺使之,故竄於
大理。至是皆
放還,且許通
朝聘地震聲
如陣馬之奔,
牆屋頹圮人皆出避
松嶽、
西嶺、石崩。禑曰:
此地震
無乃天欲陷
遼東耶。命
贊成事
沈德符、
檢點進獻物於
平壤府,禁私挾
金銀者,押物魏堅犯令斬以徇雞。林君、
李達衷卒,
達衷剛直不撓,
有識見嘗為
東北面,
都巡問使及還。我桓
祖餞於野行酒,
達衷立飲。
太祖行酒跪飲,桓祖怪問之。曰:此
子誠異人非公所及,公之
家業必此子
大之。因以
子孫屬之。
恭愍朝擢為
密直提學,忤旽罷。所
著詩文,
大為李齊賢所
稱賞。帝遣
張溥、
段祐等來賜詔,
周倬、雒英等來冊禑為王。又賜敬
孝王諡恭愍。
於是禑
焚黃於
太廟,致膰於
溥及
倬,
溥躬迎以受
倬方食齎,膰者不告,置廚而去。
倬大怒,責以三
大不敬,慢
天子之命,一也。忽
國王之教,二也。輕祖
宗之賜,三也。
倬等又
求見我國祀典,乃
書社稷
籍田風
雲儀目以示,知
倬仍加
忠臣、
烈士、
孝子、
順孫、
義夫、
節婦、使并祀之。及還,禑贐以
白金苧布衣服鞍馬,
不受,曰:
今身不受寒目不
徒行,受將焉用。但受
朝臣贈行詩,覽而嘆曰:
東方有人矣。禑遣
曹敏、
河崙、禹
元寶等如
京師謝恩。禑
調馬於
花園,謂
左右曰:將
水青木公文來,予將制
此馬。時
李仁任、
林堅味、廉
興邦,縱其
家人有
良田,率以
水青木杖而奪之。其主雖有
公家文券,
莫敢與辨。
時人謂之
水青木公文。禑聞而惡之。故每言之。
洪武十九年,
高麗貢
方物,詔
遣使以綺布,
市馬於
高麗。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十九年二月,
遣使貢布萬匹、馬
千匹。
九月,
表賀,貢
方物。
其後貢
獻歲不絕每踰常額,且
未嘗至
三年也。
冬,詔遣
指揮僉事高
家奴以綺
布市馬於
高麗。
按
《朝鮮史略》:禑在
李仁任第
仁任妻進
大爵,禑盡爵戲曰:吾
一則為孫,
一則為
婢壻,今而
對飲無乃失禮耶。乃冒
假面作戲以悅之。
韓山府院君李穡掌貢舉以
舊例亭禑於
花園,禑以
穡為
師傅敬重之,親
執手入欲對榻坐,
穡固辭禑親牽
內廐鞍馬賜之。漆原
府院君尹桓卒,桓家
鉅富,嘗
乞告歸,漆原歲
大饑人相食乃散
家財以賑之。乃取
貧民稱貸契券悉燒之。
時方久旱,忽
水湧桓田,浸及人田,
大熟。慶尚之民,稱之
不已。又遣
鄭夢周如
京師,
請蠲減
歲貢。
夢周奏對詳明得,除
五年未納者,及增定
歲貢常數。禑
喜甚賜衣帶
鞍馬。
洪武二十年,命
戶部咨
高麗王,各正
疆界。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二十年三月,高
家奴還,
陳高麗表辭馬值,帝
不聽敕
如數償之。
先是,元末遼、瀋兵起,民
避亂,
轉徙高麗。至是因
市馬,帝令就索之,遂以遼、
瀋流民三百餘口
來歸。
十月,命
戶部咨
高麗王:
鐵嶺北,
東西之地,
舊屬開元者,
遼東統之。
鐵嶺之南,
舊屬高麗者,
本國統之。各正
疆境,毋
侵越。
按
《朝鮮史略》:定
百官冠服。
一品至
九品皆服
紗帽圓領,其品帶
有差。主是議者
鄭夢周、
河崙廉
廷秀、姜淮伯、
李崇仁也。
百官皆服之。禑與
宦者及
幸臣獨
不服。禑徵
六道倡優陳
百戲於
東江必竭帑,藏以供
雜戲宰執臺諫不能諫。至有作
奇技以
逢迎者
一日。禑裸
水中以
交群妓,
天大雷電以雨。
張萬平、
李玖、
李種德
朝京師,至
遼東,帝以
本國執政之臣
輕薄譎詐,
難以信憑,敕
遼東都司,
不許入聘,乃還。
倭寇光州,執前正金
彥卿妻
金氏,欲污之。金罵賊
大叫,
賊殺之。并
邑縣景德妻安氏,
李得仁妻李氏,亦不污於賊,皆死之。
洪武二十一年,
高麗臣囚其王,禑敕
遼東謹嚴備之。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二十一年四月,禑表言,
鐵嶺之
地實其世守,乞
仍舊便。帝曰:
高麗舊以
鴨綠江為界,今
飾辭鐵嶺,
詐偽昭矣。
禮部以朕言諭之,俾
安分,毋生
釁端。
八月,
高麗千戶陳景來降,言:
是年四月,禑欲寇
遼東,使
都軍相
崔瑩、
李成桂繕兵西京。
成桂使
景屯艾州,以糧
不繼退師。王怒,殺
成桂之子。
成桂還兵攻破王城,囚
王及瑩。
景懼
及,故降。帝敕
遼東謹
烽堠嚴守備,仍
遣人偵之。
十月,禑請
遜位於其
子昌。帝曰:
前聞其王
被囚,此
必成桂之謀,姑俟之以觀其變。按
《朝鮮史略》:誅廉
興邦、
林堅味、都吉敷、
李成、林
福海并其
賊黨。
先是前
密直副使趙胖以奪田
陵辱之。故斬
興邦奴、
李光於
白州。
興邦聞之,
大怒,誣胖
謀反,收其妻
及母,仍
逮捕胖。禑命
巡軍官
及臺諫典法雜訊,胖曰:六七
貪婪,
宰相縱奴
四方,
奪人田,民
戕害百姓是大賊也。今斬
李光者
為國家除
民賊耳,何云
謀叛,
拷掠竟日不服。
時興邦為
巡軍上
萬戶,必欲
誣服,治極
慘酷,胖
罵辱不少屈。
興邦使人亂擊其口,
左司議金若采以為不可而止之。
後數日,禑如
崔瑩第議胖獄,命釋胖
及母妻,賜
醫藥。遂誅
興邦等諸
族黨,其
子孫在
襁褓者,皆投
之江。
於是置田民,
辨正都監考、覈林廉等奪占
民田,又
遣使各道捕其
家臣,惡奴誅之。獨赦
李仁任、
安置京山府。初,
仁任謀竊國柄,
援立禑,
一國威福,在其
掌握,
支黨根據,
殺害忠良,時又比之
李貓、
堅味為其
腹心,
放黜文武臣,請
興邦為婚,
三姦為一,
權姦親黨,
布列兩府。
中外要職,
無非私人,
奪人土田,
籠山絡野,
奪人奴婢,千百為群,
州縣、
津驛、
陵寢、
宮庫之田,皆被
攘取。
背主逃賊之人,歸
之如市。
廉使守令,
莫敢徵發。
瑩與
太祖,
同心協力,導禑除之。
瑩獨
以仁任右已、白禑
不誅,只
安置流其
孽子瓛
及其弟
仁敏、
仁敏子稷於
玉州。
國人恨其
網漏,
李仁復嘗惡
二弟所為,曰:
敗國亡家者,必
二弟也。至是其
孫存性,果
連坐,見斬。其黨何籥、
李存仁亦
杖流。以
崔瑩為
門下侍中,我
太祖守
侍中、
李穡判三司事。禑納
崔瑩女為
寧妃,禑欲納
瑩女,
瑩不可,曰:臣女
鄙陋,
不可配
至尊。必欲
納之,臣當
剃髮入山。泣且固拒。後為鄭
承可等所誤,竟
納之。自
李謹妃
而下,
謹妃即
仁任族琳之女。
九妃及
三翁主,皆倡妓,供
上煩夥
倉庫俱竭。預徵
三年貢,又加
橫斂,其弊極矣。帝以
鐵嶺迤北,
本屬於元,並令歸之
遼東。命立
鐵嶺衛,遣
遼東百戶來告。禑
稱疾不出,迎
崔瑩勸禑攻
遼東,
李子松力言不可,
瑩托以堅味黨而殺之。
子松清廉,
國人注意,復
相聞其死,
莫不悲嘆。遂徵
八道兵,禑與
瑩如
西海道,名為獵
海州、
白沙事至
鳳州。今
鳳山郡。召
太祖,始言攻遼之意。
太祖條陳四
不可,以小逆大,一
不可。
夏山興師,二
不可。
舉國遠征,倭乘其虛,三
不可。
暑雨,
弓膠解,
疾疫起,四
不可。禑不納。次
平壤,以
瑩為
八道都統使,
曹敏修為左軍都統使,分諸將屬
左右共三萬八千八百三十,
號十萬,督令
發行,停
洪武年號。令
國人復
胡服,
左右軍渡
鴨綠江,屯
威化島。
都統使等再請
班師,禑與
瑩皆
不聽。我
太祖乃諭諸將以
逆順利害,遂
回軍,還渡
鴨綠江。禑聞變,與
瑩馳還京都。
諸軍來屯
近郊,
為書,請去
瑩。禑
不從,欲
拒戰。
太祖領
右軍由
崇仁門入城,與
左軍犄角而進。
瑩知勢窮,奔還
花園,
不勝憤怒,以槊洞刺
門者乃入,與禑在
八角殿,
諸軍毀垣
闌入,
郭忠輔等索
瑩、禑執
瑩手
泣別。
太祖謂
瑩曰:
國家未寧,
人民勞困。故
不得已焉。
相對而泣。遂流
瑩於
高峰縣。諸將更
會議,移配
瑩於
合浦,後移於
忠州,放禑於
江華。
百官奉
傳國寶,獻於
定妃,
恭愍王妃立禑
子昌,年
九歲。我
太祖欲立王氏,
曹敏修念仁任
薦拔之恩,謀立
李謹妃
子昌。恐諸將違己,以
李穡為時名儒,欲藉其言。密問
穡。
穡言當立
前王之子,遂以
定妃教立昌朴。宣
中還自
京師。帝
引見,待禮有加,遂寢
鐵嶺立
衛之議。宣
中行裝無
一物,
遼東護送鎮撫徐顯索布,宣
中傾囊示之,解所衣
苧衣與之。
顯嘆其
清廉,以告
禮部。帝特
厚待顯,出曰:偰
宰相而下,吾見
麗使多矣。
未有若朴宰相者。
倭寇光州判典校寺事,
康好文妻文氏被虜,不
污賊,文氏攜
二兒將
走匿,忽被虜。
行至夢
佛山極樂庵,有
石崖,高可
千餘尺,文氏謂同被虜
鄰女曰:
污賊求生,
不如潔身就死。
奮身而墜。
賊殺兒去。
崖下有
蘿蔓蒲草密布,
得不死,折
右臂,久而
復蘇。居
三日,聞賊退,乃
還鄉里,
莫不驚嘆。遣
政堂文學偰
長壽,以禑
遜位表如
京師,流
曹敏修於
昌寧。
敏修當林廉之誅,恐禍
及己,凡
攘奪民田,悉還其主。既
得志,
稍稍還奪,復肆
貪婪,沮革
私田。
大司憲趙浚劾而逐之。以
李穡為
門下侍中,我
太祖守
侍中,始復
銓選法。
舊制,
吏兵部分掌文武
銓注,
大司憲趙浚上書,
請正田制。初,麗祖既一三韓首,
正田制
分給臣民,
百官則視其品而給之。身歿則收之。
府兵二十而受,六十
而還。
士大夫受田者,
有罪則收之。
國有定制,
臣民安業。光宗定
貢賦,
景宗立田柴科,及
成憲經界愈詳。
文宗恭儉節用,
家給人足。
中葉以降,
權姦蠹國,逮事
元朝覲
饋遺,及國贐
等事,
殆無虛日。
省官達魯花赤,
迭相往來,
誅求無厭,徵督
無藝。遂至
叔季世族巨室占奪
民田,
所在連阡陌
絡山野,
一歲征租,或再或三,猶
以為不足。革田柴為
私有,
版籍不明,民胥
咨怨。以洪永
通領門下府事,
國人皆曰:以彼
貪婪,得免
正月之誅。今
值更化之初,尚
不見斥,又位
上相,真
福人也。改諸道按
廉使為都
觀察,
黜陟使,
賜教書
鈇鉞,皆用
臺諫,廌復以
士人為
縣令,監務鄭地,擊倭兵於
南原,
大敗之。時,
倭寇慶尚、
全羅、揚廣、自
秋及
夏,
屠燒州郡地。
時為三道都指揮使,擊倭
大捷。人謂非此戰,
三道民幾盡矣。朴葳亦為
元帥,擊倭,
頗有功,
西海道觀察使趙云仡將行上書,其略云:
國界自
西海歷揚廣,
全羅至於慶尚、
海道幾二千餘里。有
水中可居之洲,曰:
大青、
小青、喬洞、
江華、珍鳥、
絕影、
南海、巨濟等二十小島,
不可勝數。皆有
沃壤魚鹽之利。乞於
五軍將帥八道軍官,皆給
虎符金牌,
至於千戶、
百戶,授以
牌面,仍以
大小海島,為其
食邑,傳
諸子孫,
則不惟
將帥一身之
富貴,
亦且子孫萬世衣食有餘。
人人各自為戰,
戰艦自備,
兵糧自齎,而為
游兵,
無時擊之,則賊
不敢窺覦,
民得以
富庶。民獲
魚鹽之利,國無
漕轉之虞。
祖宗土地,復全
於今日矣。
云仡,農壤
縣人,金
德培壻
立志奇古,
跌宕瑰偉,
徑情直行不肯隨,時
俯仰恭愍時
登第退居尚州,露
陰山下,辛禑
朝起授
諫議大夫,又
退居廣州,古垣
江村重營
板橋,
沙平兩院,
自稱院主人。
本朝授
江陵府使,尋以病辭,歸
廣陵別墅。將終,乃
自述墓誌。遷禑於驪興,改政房為尚瑞司。以我
太祖及
李穡、文達漢、安
宗源兼判尚瑞寺事。遣
侍中李穡、
簽書密直司事,
李崇仁如
京師賀正,請
王官監國。自
元陵薨,帝每徵
執政大臣入朝,皆
畏懼不行。
穡為相,自
請行。以我
太祖威德日盛,
中外歸心,恐其未還,有變。請
一子從行。
太祖以
太宗為
書狀官,
從行。及還,
穡曰:
皇帝中,
無所主之主也。
典法及
郎舍上疏曰:
崔瑩事
元陵定亂,
興王驅僧
北鄙,卻
倭寇,蕩
群兇,以
濟生民,誠
社稷臣也。然闇於
大體,
決策攻
遼,
獲罪天子,願斷以大
義昌從焉。命斬之。
瑩,鐵
原人,惟清
五世孫,
風姿魁偉,
膂力過人,
剛直忠清。年十六,父
元直臨終,戒之,曰:
見金如石。
瑩佩服遺訓,
不事產業,
居第湫隘,
服食儉素,其視
乘肥衣輕者,如
犬豕,然每
臨陣對敵,
神氣安閒,
矢石交於前,
略無懼色。
戰士卻
一步者,悉斬。故
大小百戰,
未嘗一敗。雖為
宰相,握
重兵,
關節不行,
世服其清。務持
大體,
終身掌
重兵,
麾下軍士,
所識面者
不過數十人。每赴
都堂,
正色直言,不
少隱,
左右無應者,
獨自歔欷而已。然性少戇,
不學無術,
凡事斷以己意,喜殺
立威。及其
衰耗,妄興攻遼之師。
尹紹宗論曰:
功蓋一國,罪滿
天下。世
以為名言。
臨刑,
辭色自若。死
日,
都人市罷,
遠近聞者,
至於街童巷婦,皆為
流涕。死
在道傍,
行者下馬。
洪武二十二年,
高麗權國事昌奏乞
入朝,帝
不許。是歲,
成桂廢昌,
而立定
昌國院君瑤。
按
《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按
《蒼霞草》:二十一年,
相國李仁任廢禑立
王昌,
歲中兩請入朝皆
不許。
李成桂復廢
昌立定昌國院君瑤,按
《朝鮮史略》:
恭讓王諱瑤,
神宗七代孫。其
初封定昌府院君。我
太祖與
沈德符、
鄭夢周共
定策立之。
元年即
明洪武二十二年,慶
尚道元帥、朴葳以
兵船一百艘擊,
對馬島燒倭船三百艘,
廬舍殆盡。
元帥金
宗衍,崔
七夕、朴
子安繼至搜被
虜民百餘
以還。
昌賜葳
衣服鞍馬、
銀錠、
獎諭之禮
儀司。請每月
用六衙日朝。參
諫官吳思忠等,劾
李崇仁,流
京山府。
權近上書,
論救,亦被流牛峰,徙
寧海府。
李穡亦不
自安,乞
解職,歸
長湍別業。
尹紹宗嫉
崇仁才高,又憾
穡譽
崇仁,而不譽己,
讒毀多方,放
昌於
江華,立
宗室定昌府院君瑤為王。初,
崔瑩甥金佇潛往
黃驪謁禑,禑授
一劍,使遺
所善,
郭忠輔圖
復位,忠
輔陽諾,奔
告我太祖。
太祖囚佇
巡軍鞫之。辭連、邊安烈、
李琳、禹
元寶、禹
仁烈、
王安德、禹
洪壽,
於是遷禑於
江陵廢為
庶人。
太祖與
沈德符等議奉
瑤立之。
李穡自
長湍詣闕賀,
王召入內下床而待。乃曰:
生平閒遊
不意,
今日得此也。願
卿輔之。誅辛禑、辛
昌、
臺諫交章司。
宰輔令
尹會宗亦
上疏請罪故也。禑妻崔氏
大哭曰:妾之
至此,吾父之過也。
不食十餘
日,
晝夜哭泣,得粒輒
精舂供奠,
時人憐之。
洪武二十三年,
高麗遣使告定
昌院君瑤立。
按
《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按
《朝鮮史略》:
二年,
郎舍尹紹宗,
李詹上疏以邊安烈欲
迎立辛禑,流
漢陽立
積慶園置
祠官,祀
四代禮臣
奏言:
漢光武繼漢舊統,別四
親廟於
洛陽,祀
南頓君。
以上至
春陵節侯宋英宗,
以仁宗從兄
濮王之子入繼大統。
司馬光議
為人後者為之。
子宜尊以
高官大爵稱
皇伯而
不名程子,曰:
為人後者,謂
其所後者為
父母、謂
其所生者為
伯叔父母,然
所生之
義至大不可盡絕於
私恩。今
當依漢宋
故事西原君,
以下四代尊以
高官大爵,
立園置
祠官別子奉祀,而
子孫襲爵禮在
當然,
王從之。始置
經筵官前此只稱
書筵,至是始改而於
世子稱
書筵,
鄭夢周進言曰:
儒者之道皆
日用平常之事,
飲食男女人所同也。
至理存焉,
堯舜之道亦不
外此,
佛氏之教
則不然,辭
親戚絕
男女獨坐巖穴,
草衣木食觀空寂滅為宗,豈是
平常之道。
時王欲迎
僧粲英為師,故
夢周語及
於此。以我
太祖領
八道軍馬置
軍營,
分番更宿廩以
軍資。時有
強盜劫人於
城門外,
大司憲成石璘,
左常侍尹紹宗,
援引吳元濟遣人殺
武元衡之事。
以為劫盜之發,
實邊安烈輩。乃
上疏請罪遣金
伯興就
貶所誅之。
王御經筵謂侍
講官曰:予
年齒已暮雖讀聖,經恐
無益也。朴宣中引
師曠秉燭之喻,
反復陳勸
王嘉之。
晉平公謂
師曠曰:吾年七十七,欲學,恐
年老矣。對曰:
何不秉燭乎。公
以為戲己,怒之。對曰:
盲者安敢戲君。少而學之,
如初出之陽。壯而
好學,如曰中之光。老而
好學,如
秉燭之明。
秉燭之明,
孰與昧行。
公然之。置
宮城宿衛府,
始立提調提舉。王欲罷
偽朝添設職,
鄭道傳請依宋大丹館
福源宮,
提調提舉之制,
別置宮城宿衛,而秩高者授以
提調,秩卑者授以
提舉,則政得。
趙溫放諸囚,
安置臺諫,復
論執不己。
鄭夢周因邀
崇之慶,請王
大霈鴻恩。
王命宥穡等任,使
居住。後
鄭道傳還自
京師,帝言:朕既
不信彝初之誣,已斷罪流
溧水縣。汝國復何
憂疑為也。時
江水赤沸
三日,王有
憂色。牢
元弼曰:安知其
不為祥也。人皆譏其謟。焚
公私田籍於
市街,
火焰數日
不滅。
遷都漢陽。
判書安瑗
力言術士之妄,
乞還都。
王從之。
洪武二十四年,
高麗臣
李成桂廢其
王瑤,
自立。
是年詔市
高麗馬及索
閹人二百。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二十四年三月,詔
市馬高麗。
八月,
權國事瑤進所
市馬千五百匹。帝謂
禮部曰:
三韓君臣悖亂,
二紀於茲。今
王瑤嗣立,乃王氏
苗裔,宜
遣使勞之。遂命以所
市馬送
廣寧中護等
衛牧養十二月,瑤遣其
子奭朝賀明年正旦。奭未歸而
成桂遂廢瑤
自立,王氏自
五代傳國數
百年,至是絕。
按
《續文獻通考》:
洪武二十四年,瑤
遣使朝貢,
又令其
子奭朝
明年正月,詔位
尚書下。
是年令市
高麗馬萬匹,索
閹人二百。
按
《朝鮮史略》:
三年省
五軍為
三軍,
都總制府以我
太祖為
都總制使,裴克廉為
中軍總
制使,
趙浚為
左軍總
制使,
鄭道傳為
右軍總
制使,王欲御
經筵有
宦者金師幸止之。曰:
日月多矣不講
無害於政,
王從之。置各
道牧府,
儒學教授官職中郎將,房
士良上時務十一事
一曰:
崇儉素,二曰:
貴賤服飾有等,三曰:
婚姻家
勿用綾錦褥衾,四曰:稅
行商以
抑末,五曰:禁
鍮銅器
專用瓷木,六曰:禁
麤布行用錢楮為貨,七曰:
西北萬戶、
千戶用
兩府六曹臺諫之薦,八曰:禁潛賣
牛馬於他境,九曰:罷其人之役,十曰:
都城外凡
墳塚所在禁
樵採,十一曰:
往時勳烈之臣枉被
刑戮,如金
德培、
安祐、
李芳實、朴
尚衷等
追加褒贈,
王深納之。拜
士良刑曹正郎,帝遣
宦者韓龍,黃禿蠻
來求馬一萬匹,
宦者二百人,定
喪服之
制一依
大服制。唯
外祖父母妻,
父母服與親
伯叔同,
無後人以
三歲前
遺棄,
冒姓付籍者即同己子,其
同宗之子以
親近繼後者,
許行其職。唯
軍官只
許行百日喪,
三年以內不許娶婦,及
宴飲前典醫副正金琠、
前戶曹判書鄭士倜、俱
上書請重營
佛寺,
加給田丁以興
釋教。
於是成均、
生員、朴礎等
上疏極斥
佛法,以抵
崇奉之非且論金琠、
佞佛媚王之罪,請轘
諸都市以示
萬世,王
大怒。礎等將
上疏生員,徐
復禮不
署名,
博士金貂等
鳴鼓而黜之。司藝
柳伯淳止礎
等不得言於知申事,
石容曰:礎等疏
請勿納礎等議,將不
受業。
大司成金
子粹等惡其
無禮,且怒貂等不告擅黜
生徒,囚貂等
家奴,召
復禮還
入學及
子粹赴衙,貂等
不庭迎
子粹,
上箋辭
不允,下貂
等於巡軍將欲殺之。而
不得罪名,左
代言、
李詹啟曰:我朝自
太祖以來,
崇信佛法金貂斥之,是
破毀先王成典以此罪之
不患無辭,
王然之。
兵曹左郎
鄭擢上疏論救乃得免。只笞四十,
鄭道傳上書都堂請誅
李穡、禹
元寶、
臺諫交章請治。
穡、
元寶、
種學等罪乃流
穡於咸昌,
元寶於鐵原,
種學於
遠地。時司藝
柳伯淳與
順寧君聃
相語曰:今
儒者鄭道傳謀弄
國柄,儻有
毅宗朝廷之亂,
吾等恐陷其禍,
臺諫行曹聞之。乃執
伯淳等訊
之流於外
三道。
水軍都
體察使
王康請開
蓴堤渠,以
通漕運
調發楊廣道下,夫以
浚之不克。都
評議使司上書以為銀銅本非國產,錢瓶之貨。卒難復
行宜。令
有司參酌古今倣
會子寶鈔之法,置
高麗通行楮貨印造,
流布與五綜布
相輔兼行以資國用,事竟不
行。
省憲刑曹上疏曰:
道傳濫居
功臣之列,
內懷姦惡外施忠直染污國政,請加其罪,王
放歸其鄉
奉化縣。
省憲刑曹論列立
子昌迎辛禑及
宗衍,
先是西京千戶尹龜澤來告,我
太祖曰:金
宗衍、趙裕等與
沈德符等
十二人謀
作亂欲害
侍中。
於是獄
大起,絞裕捕
宗衍斬之,流
餘人於
外地。
彝初益富之黨,以聞
王召鄭夢周等議,
夢周曰:
敏修昌之
近親,
欲立昌者
敏修之志,
當是之時
穡雖
欲立宗室,
敏修之志其可奪乎。則
穡之罪應
末減矣,
王然之。
命籍敏修、安烈家、
李乙珍、按律
斷罪、池湧奇朴可興,
仍舊付處,禹仁、
烈王、
安德、朴葳外、方
從便餘皆京外
從便,
夢周啟王為著令曰:
今後復有論
劾者以
誣告,
論判開城府事鄭地卒,
諡景烈,
地少有
大志,姿
魁偉性
寬厚,為將好
讀書,通
大義凡,
出入常以
書籍自隨,
彝初之獄
逮繫清州不服言:必
誓天辭旨慷慨,竟以
水災免退,居
光州。至是
被召未赴而卒,
召還
李穡、
李崇仁。
洪武二十五年,
高麗權
知國事李成桂,請更
國號命仍古
號為朝鮮。
按
《明通紀》云云。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二十五年九月,
高麗知
密直司事趙胖等持
國都評
議司奏言:
本國自
恭愍王薨,
無嗣,
權臣李仁任以
辛旽子禑
主國事,
昏暴好殺,至欲
興師犯邊,
大將李成桂以為不可而
回軍。禑
負罪惶懼,
遜位於
子昌。
國人第順,
啟請恭愍王妃安氏擇
宗親瑤
權國事。已及四年,
昏戾信讒,
戕害勳舊,
子奭癡騃不慧,惟
縱酒色,
國人謂瑤
不足主社稷。今以安氏命,退瑤於
私第。
王氏子姓無
可當興望者,
中外人心咸繫
成桂。臣等
與國人
耆老共推
主國事,惟
聖主俞允。帝以
高麗僻處東夷,非
中國所治,且事有
隱曲未可信,令
禮部移諭:果能
順天道,合
人心,不啟
邊釁,
使命往來,實爾國之福,我又何誅。
其冬,
成桂聞
皇太子薨,率群
臣制服
遣使表慰,并請更
國號。
帝命仍古號曰
朝鮮。
按
《朝鮮史略》:四年,
憲府劾
柳曼殊不侍母,
奉養奪
諸弟田民,請治其罪。王
不聽再論之只削
上護軍職,世
子奭還自
京師,
太祖迎於
黃州,遂畋於
海州墜馬病,篤
王連遣
中使問候,獨
鄭夢周聞之
有喜色焉,
諫官金
震陽、
李擴、
李來來、
存吾子,
李敢、權弘等
上疏曰:
道傳起身賤地,
竊位堂司欲掩賤根謀去
本主,纖成
萋斐之罪,
連坐眾多之人。初禹
元寶族人金戩嘗為僧,私其奴樹伊妻
生一女密加愛,護以嫁
士人禹
延生,女適
鄭云敬,
生道傳三卿相間,偊起嫌讎與
道傳同心賣弄權勢,
誘脅諸人誾在
等為扇亂之
羽翼。
紹宗璞
等為造言之
喉舌,
唱和而起
廣張罪網,
施刑於
不可刑之,人求罪於
本無罪之地,
眾心危懼咸
怨咨嗟。請令
有司收浚等職,牒功券而
明正其刑,亦於
道傳貶所置
典刑,以令
後疏留中不下。
於是震陽等伏閣更請王,召
鄭夢周等議乃流浚誾,
紹宗於
遠地。
震陽等
使人執
道傳於
奉化,囚
蒲州即今真寶縣,
憲府又論
吳思忠罪與
紹宗同,并請流之。
鄭夢周忌我
太祖威德日盛,
中外歸心,知
道傳,浚誾等有
推戴之心,欲乘
墜馬病篤圖之令,
臺諫劾
道傳,浚誾及素
所歸心者
五六人,將殺之。
以及太祖,
太宗與李濟等議
於麾下,十乃謀去
夢周、
卞仲良,
太祖兄元
桂壻也。洩謀於
夢周、
夢周詣
太祖邸欲觀變,及還
太宗趙英珪等要於路擊殺之,籍其家。
夢周迎日縣人,性
豪邁絕倫,有
忠孝大節,少
好學不倦,
精研性理之學,有
所得講說發越超
出人意。
大為我
太祖所
器重,屢加
薦引同升為相,時
國家多故機務,
浩繁夢周處
大事,決
大疑不動聲色。而左酬右答咸適其。當多所
張設時,謂
王佐之才,
時俗不行三年喪,
夢周獨
廬墓三年,始
令士庶倣
朱子家禮,
立家廟
奉先祀又內建
五部學堂,
外設鄉校以具
學術,如
立義倉設
水站皆其畫也。所
著詩文乃
豪放峻潔,流
震陽,
李擴、
李來、
李敢、權弘、鄭熙、金畝、徐甄、李作、
李申於
遠地。放穡於
韓州,今
韓山。穡貫鄉也。
王使謂穡曰:
兩江之外,惟卿
所適,穡
憮然曰:臣顧無
田宅果
安歸乎。遂貶衿州,尋徙驪興穡
天資明敏,
博覽群書,為
詩文操紙立就,
略無疑滯勉進,
後學以
興起斯文為
己任,
學者皆
仰慕,
掌文翰
數十年屢
見稱中國平生無疾,言
遽色不露圭角不治生產,雖至
屢空亦
不以為意,與
鄭夢周同心終始不變臣節。又廢
崇仁、趙瑚、
種學、種善
二人皆穡子,
震陽擴為
庶人,
崇仁天資英銳,
文辭典雅,穡每
嘆賞曰:此子
文章求之
中國不多得也。帝每覽所撰表曰:表辭
誠切,
中原士大夫觀其
著述莫不嘆服,司
憲府又
上疏論贊趙浚、
忠功極陳夢周之罪,請流餘黨偰
長壽、
李茂、
李彬、
金履、安
魯生、
崔關、
金贍於
遠地。
後臺諫又
極論震陽罪
杖流遠方。尋卒
震陽慶州人,
清直慷慨,
常居草屋號
草屋子。時
沈德符、裴克廉等
請罷諸道,
觀察使復按廉使罷
節制,使
經歷都事復掌務
錄事。且罷新定監務,諸
驛丞儒學教授官資,
贍諸貨庫
人物推刷
都監,
東西遞運所
水站及
戶口成籍
牛馬烙印,
州郡鄉社里長等法,
又令各司凡受稟事,
皆令直報
都堂勿隸
六曹。
王召還
趙浚、
鄭道傳、南誾都
評議使司執
宗親南平君和等共
六人,及禹
元寶五父子,安翊、金南得、崔乙義、
王承、貴都
興安瑗、
柳廷顯、許應、朴
興澤、
安俊申、
元弼、
崔咸流於
遠地。使
經歷張志和啟王曰:
元寶等屢干
罪犯更欲謀
亂禍機甚迫,
未及啟聞已將
分配於外,以
趙浚為
京畿,
左右道
節制,使南誾為慶尚道
節制,使各道皆如之使掌其道,
戎馬且以
浚判三司事,
鄭道傳為
奉化郡忠義君,
趙浚知
密直司事,
恭靖王為
三司,
右使南誾
同知密直司事權仲和,
商議贊成事尹虎成、
石璘為贊成事,
李仁敏判
開城府事慶儀,鄭熙啟為
門下評理、
金士衡為
三司左使,尹
師德判
密直事,金用超、金乙貴、
李嶷、金裀並為
密直副使。以
李行為藝
文館提學。
王召我
太宗及司藝
趙庸曰:予將與
李侍中同盟,卿聽
李侍中言:草
盟書來豈無
故事。
庸言列國
同盟則古有之矣。君與臣盟則
無經籍
可據。
王曰:第草之,
庸言:於我
太祖退草以進
王遜於
原州,尋移扜城郡
降封恭讓君。
後三年甲戌薨,於
三陟府
追封恭讓王,
高麗亡
歷數歸於真主。
壬申年即位。
高麗自
太祖以後,
梁末帝貞明四年,戊寅即位,都
松岳郡
至恭讓王四年壬申,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而亡合三十二王,共四百七十五年。
洪武二十六年,
朝鮮王李成桂上前王金印,請
更名旦。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遣使進馬九千八百餘匹,命
指揮王鼐運
紵絲綿布一萬九千七百餘匹酬之。
六月成桂表謝,貢馬及
方物,并
上前恭愍王金印,請更己名曰
旦。
從之。
是日,
遼東都指揮使司奏,
朝鮮國招引鄰國五百餘人,潛渡
鴨綠江,欲
入寇。乃
遣使敕諭,
旦示以
禍福。詞甚厲
旦得敕,
惶懼陳謝,貢
方物,并
械送逋逃軍民三百八十餘人至
遼東。
洪武二十七年,
朝鮮王旦遣子
入貢。
按
《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洪武二十八年,
詰責朝鮮表文。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二十八年遣使柳珣表賀明年正旦。帝以
表文語慢,
詰責之。
珣言表文乃
門下評理鄭道傳所撰,遂命逮
道傳,釋
珣歸。
洪武二十九年,留
高麗撰表人
鄭總等
不遣。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洪武二十九年旦送撰表人
鄭總等
三人至,
云表實
總等所撰,
道傳病
不能行。帝以
總等
亂邦搆釁,留
不遣。
洪武三十年冬,復以
朝鮮表涉
譏訕拘其使。
惠宗建文 年,
旦表陳
年老,以子芳
遠襲位許之。
按
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成祖永樂元年,賜
朝鮮王芳遠
金印,
誥命冕服經籍。按
《明外史·朝鮮傳》:
永樂元年正月,芳遠
遣使朝貢。
四月復遣
陪臣李貴齡
入貢,奏芳遠父
有疾,需
龍腦、沈
香、
蘇合、
香油諸物,齎布求市。
帝命太醫院賜之,還其布。芳遠
表謝,因請
冕服書籍。帝嘉其能慕
中國禮,悉
從之。
賜金印、
誥命、
冕服、
九章、
圭玉、
佩玉,妃
珠翠七翟冠、
霞帔、金墜,及
經籍綵幣
表裏。
自後芳遠
貢獻,歲每四五至焉。
按
《明會典》:
永樂間,給
國王冕服九章、
圭玉、
佩玉,
《五經》、
《四書》、
《春秋會通》、
《大學衍義》等書,
王父紵絲紗羅,妃
珠翠,七翟冠紅、
紵絲大衫、
素紵絲
圓領、
霞帔金墜,又給
綾絹茄藍、香帽珠、鍍、金
銀匣、
象牙、
犀角、
《通鑑綱目》、
《列女傳》等書,
腦麝、
沈檀、
白花蛇等藥。又賜
編鐘、
編磬、各十六瑟笙,各
二琴簫倍之。
按
《蒼霞草》:
永樂元年,賜
冕服經籍,從芳遠請也。
永樂二年十二月,詔立芳遠
長子禔為
世子,從其請也。
永樂五年,芳遠表
奉儀物祭
仁孝皇后。
十二月,貢馬三千匹至
遼東,命
戶部運絹一萬五千匹償之。按
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永樂六年,
朝鮮前王旦卒,芳遠
遣使來告,賜旦
諡康獻。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永樂六年,
世子禔
來朝,賜纖
金文綺。及歸,帝親製詩賜之。遣
中官黃儼
護行,賜
王朝祭服、
白金、
錦綺。時
朝鮮納女後宮,立為
妃嬪者
四人。
其秋,遣
陪臣鄭擢來告其父旦之喪。
命官弔祭,賜旦
諡康獻。
永樂八年九月,芳遠
表賀平寇,獻馬及
方物。
永樂十一年,
車駕巡
北京,
朝鮮復
表賀貢馬及
人參。按
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永樂十六年,
朝鮮王芳遠請,以子祹
襲位從之。按《明
外史·
朝鮮傳》:
永樂十六年,芳遠奏
世子禔
不肖,
第三子祹
孝弟力學,
國人所屬,請立
為嗣,詔
聽王所擇。芳遠
上表謝,并陳己年老,請以祹
理國事。
從之命
光祿少卿韓確、
鴻臚丞劉泉封祹為朝鮮國王〈按《明
一統志》及《
續文獻通考》作十七年,《
蒼霞草》作十三年,與《明
外史》俱異
。〉
永樂十七年,
朝鮮表賀貢獻頻至
京師,
朝廷優待之。按
《明外史·朝鮮傳》:
永樂十七年六月,遣
中官齎敕獎諭,
時帝已
遷都北京,
朝鮮益近,
事大之禮亦益恭,
中國有慶,率
遣使表賀貢獻,
其他慶慰謝恩無常期,或先使未還,
後使已至,
朝廷亦待以
加禮優恤賜賚,
他國不敢望也。
永樂二十年,芳遠卒,
賜諡恭定。
賻布帛。
永樂二十一年七月,祹請
立嫡子珦為
世子,
從之。
先是,敕祹貢
馬萬匹,至是
如數至,賜
白金、
錦綺、綵絹。
仁宗洪熙元年二月,祹
遣使獻
方物,賀
冊立中宮及
皇太子。
七月頒
即位詔,祹
奉表賀。
按
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宣宗宣德元年,
遣使賜
朝鮮書籍。
按
《蒼霞草》:
宣德元年,
遣使賜祹
《五經》、
《四書》及
《性理大全》、
《綱目通鑑》,因謂禮臣是書,有
國家所當知,朕
嘉惠遠人,故賜之。
按
《全遼志》:
宣德年間,始許
朝鮮國貢使,
易買書籍藥材。
宣德二年,敕
朝鮮進馬以資邊用。
按
《明外史·朝鮮傳》:
宣德二年三月遣
中官賜祹
白金紵
紗羅錦,別敕
進馬五千匹,
以資邊用。
九月如數至。
宣德四年,敕
朝鮮王祹,非
土產勿進。
按
《明外史·朝鮮傳》:
宣德四年賜祹書:
珍禽異獸,非朕所貴,其勿獻。後又敕祹:
金玉之器,非爾國所產,
宜止之,
土物效誠而已。祹
表謝。
按
《蒼霞草》:
四年祹進
海東青,
制詔珍禽異獸非朕所貴其勿進
方物。
效誠而已毋金
玉器、祹再進再諭之。
宣德八年,
朝鮮奏遣
子弟詣
太學不許。
按
《明外史·朝鮮傳》:
宣德八年,祹奏遣
子弟詣
太學或
遼東學
讀書,帝
不許,賜
《五經》、
《四書》、
《性理》、
《通鑑綱目》諸書。
英宗正統元年,遣
朝鮮婦女金黑等還其國。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正統元年,祹
遣使賀
即位。
二月遣官報賜。
三月,放
朝鮮婦女金黑等
五十三人還其國。金黑等自
宣德初至
京師,至是遣
中官送回。
正統三年,賜
朝鮮王祹
冠佩。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正統三年八月,賜祹
遠游冠、
絳紗袍、
玉佩、
赤舄。
正統七年,諭
朝鮮解
逋人至
京師。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正統七年五月,諭祹曰:
鴨綠江一帶東寧等衛,
密邇王境,中多
細人逃至
王國,或被
國人誘脅去者,毋問
漢人、
女直,有至者即解京。祹報如旨初,
瓦剌密令諸部誘
朝鮮,使背
中國。祹拒之,白其事於朝。帝嘉其忠,敕獎之,
并賜綵幣。
正統八年秋,有
遼東軍旗八人被寇掠賣,與
兀良哈
得脫至
朝鮮,祹給
資糧送至
京。
正統九年春,有
倭寇犯邊,祹
命將擒獲五十餘人,
械送至
京。
正統十年,獲
倭寇餘黨
來獻。帝連敕
獎諭,
賜賚加等。按
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正統十三年,調
朝鮮兵會於
遼東。
按
《明外史·朝鮮傳》:
正統十三年冬,
命使調發朝鮮及
野人等地兵會
遼東,征
北寇。時
英宗北狩,
郕王監國已以
皇太后命
即位。
遣官頒詔於其國。
正統 年,給
朝鮮遠遊,冠
絳紗袍,
翼善冠龍袞玉帶,
本國奏請弓材,
牛角、准歲買五十枝。又准歲買弓面二百,
不得過數。
按
《明會典》云云。
代宗景泰元年,
朝鮮王祹卒,
封祹子珦為國王,珦
子弘暐為
世子。按
《明外史·朝鮮傳》:
景泰元年祹貢馬五百匹。奏稱奉
敕辦馬二三萬匹,比因鄰寇搆釁,
馬畜踣斃,
一時未能。詔曰:寇今
少息。馬已至者,償其直。未至者,止勿貢。
是年夏,祹卒,遣
中官弔祭,
封祹子珦為國王。
其秋,珦續貢馬千五百餘匹。賜珦
冕服,
金幣絹布償其直。
冬又賜珦及妃崔氏
誥命,封其
子弘暐為
世子。
景泰三年秋,珦卒,來
告哀。遣
中官往
祭弔,賜珦
諡恭順,命
子弘暐
嗣立。弘暐立
三年,以
年幼且嬰
夙疾,請以叔瑈
權國事。
景泰七年,
朝鮮王弘暐
上表遜位,於瑈乃
封瑈為國王。
立子璋為
世子。
按
以上《明外史·朝鮮傳》云云。
按
《明一統志》:
七年,
封瑈為王,自旦
以來時歲貢獻不絕,其國置
八道,
分統府州郡縣。
英宗天順 年,詔許
朝鮮買
綺羅綵緞。
按
《全遼志》云云。
天順三年,
登州船飄入
朝鮮,王瑈給
衣糧送歸,
賜敕獎之。
按
《明外史·朝鮮傳》:
天順三年,
山東登州衛海船飄入
朝鮮船,壞物
失幾半,瑈
令人運送鴨綠江,給
衣糧遣歸,
賜敕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