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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广解卷七
辛二、学精进之理。分二:
壬一、释论文;壬二、出品名。初中分二:
癸一、劝应勤精进;癸二、云何勤精进之理。初中分二:
子一、正说;子二、辨精进相。今初:
「 如是忍辱起精进,
如是精进住菩提,
犹如无风焰不起,
若无精进福不生。」
依如前所说难行耐他怨害,若欲速證菩提,须勤精进。如是
勤求所行究竟,菩提即在其中。如灯等无风不动,无精进则福德
智慧二资粮不能出生,亦犹如是。故无上菩提依于精进,应当勉
力。如《入中论》云:「无馀功德随逐精进生,福德智慧二种资粮
因。」
子二、辨精进相:
「 精进云何善法勇。」
于烦恼勤勇即是懈怠。何谓精进?谓于善法踊跃勤勇也。
此中差别,有披甲精进、加行精进、不屈不挠精进、不知止足精进
四者。
癸二、云何勤精进之理。分二:
子一、断精进相违品;子二、增精进对治力。初中分二:
丑一、辨相违品相;丑二、云何断彼之理。今初:
「 彼相违品应当说,
懈怠贪著不善法,
怯弱卑下自轻蔑。」
当说精进之相违品。彼复云何?谓身心无堪能耽著怠玩安
乐之懈怠,及贪著恶事,与于成办善法怯弱作我不能想之自轻。
丑二、云何断彼之理。分三:
寅一、断贪味怠玩之懈怠;寅二、断贪著恶事之懈怠;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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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于善法怯弱之懈怠。初中分二:
卯一、观察懈怠之因而断之;卯二、云何断之理。今初:
「 怠玩贪味于逸乐,
耽著倚卧恒从恣,
于生死苦不压患,
由斯能令懈怠生。」
懈怠生起以何为因?于不趣善法之怠玩执为安乐而贪著
之,耽味逸乐,从恣倚卧,亦能生懈怠,于生死毫不怖畏,于生死
苦不知压患,从彼亦能立生懈怠。既识其因,于灭懈怠应勤精进
也。
卯二、云何断之理。分二:
辰一、思维现世过患而断懈怠;辰二、思维后世苦而断懈怠。
初中分三:
巳一、喻明速为死所坏灭;巳二、自己为死所主宰不应安闲;
巳三、不勤善法当为苦所逼。初中分二:
午一、现见为死所毁;午二、以喻明之。今初:
「 为烦恼力相追逐,
已投生死极深坑,
旋当入于死王口,
尔今云何不自知。」
如兽入于陷阱不能解脱,今为懈怠等烦恼犹如猎人,陷阱猎
捕,由他主宰,且后有入于精液粘著受生陷阱,多生往返死王之
口,汝今云何尚不自知?应于善法勤精进也。
午二、以喻明之:
「 同辈次第遭诛戮,
汝岂于此未现见,
若犹耽著于倚卧,
如犊子与旃陀罗。」
老少中年与己同辈者,渐次为死王之所杀戮,岂未现见耶?
已见而仍耽著倚卧,是不应理。如牛见屠夫渐次屠杀他牛,仍安
閒不惧。如斯之人,贱如牛等,如旃陀罗也。
巳二、自为死所主宰不应安閒。分四:
午一、自为死主所主宰不应懈怠;午二、速疾死故应勤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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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三、死时方舍懈怠已失其时;午四、所求事业未成倏尔便死故
不应懈怠。今初:
「 如见死王来屠戮,
往不死城诸道绝,
云何酣卧自安閒,
如牛临死耽草秣。」
若见往不死城诸道悉断,如屠夫之死王来相屠杀,汝云何如
将杀之牛犹耽草料,如是耽著倚卧欢纵放逸?不应理也。
午二、速疾死故应勤善法:
「 死王倏尔飘忽至,
及其未至积资粮。」
若谓现前稍有閒暇,倏尔即死故,何时未为死王所执,应及
其时积集资粮。
午三、死时方舍懈怠已失其时:
「 若临时方舍懈怠,
惜哉已晚徒仓皇。」
若为死所逼方舍懈怠,而为时已晚,徒劳何益?毫无裨补
故。
午四、所求事业未成倏尔当死故不应懈怠:
「 此事未作方创始,
此事正作方半途,
死王倏尔至无时,
悲哉休矣心颓丧。」
速疾死故,此事未作方当创始,此事已作方及其半,死王倏
尔而来,忧悔悲叹,自思休矣,纵极忧悔,其时何能为力?及于现
在应勤修善法也。
巳三、不勤善法当为苦所逼。分二:
午一、死时忧恼所逼;午二、今不急勤修善所求不能成办。
今初:
「 由忧恼力所逼故,
目赤脸疱泪如滴,
眷属须臾成远隔,
死王使者像现前。」
迟至死时为忧恼力所逼,目赤脸肿,泪下如滴,自知将死,眷
属远离,自亦怖畏死王使者,恶像现前必然忧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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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二、今不急勤修善所求不能成办:
「 思维自罪心热恼,
闻地狱声生怖畏,
身染不净心迷闷,
我于尔时何能为。」
忆昔所作之罪心生热恼,思维当受地狱大苦,闻热地狱等号
叫之声,自知我亦将往彼处,心生怖畏,身染不净,心迷闷绝,尔
时精进为时已晚,何能为力?应即从今勤修善法也。
辰二、思维后世苦而断懈怠。分四:
巳一、决定生苦;巳二、其苦难忍;巳三、欲求安乐不勤善法
则成相违;巳四、劝勤修脱苦方便。今初:
「 若尔此时尚怖畏,
如生鱼转热沙中,
何况由即所作罪,
当受地狱难忍苦。」
汝于死时,如生鱼辗转热沙之中,其时尚如是怖畏,若真受
罪业所感之果难忍地狱诸苦,更何待言。
巳二、其苦难忍:
「 如触热汤皮肉裂,
地狱难堪热如是,
若人已作如是业,
何故似此安然坐。」
先已作众罪,今仍日日作众多地狱之因,既已知之,不应懈
怠。地狱溶铜沸汁,触之身肉皴裂,极其烧燃,须受如是之苦,若
已作生地狱之业,何故今为懈怠主宰,安閒而住?当勤精进如救
头然也。
巳三、欲求安乐不勤善法则成相违:
「 不勤修善希乐果,
乖戾不忍苦恼多,
死王所执希天寿,
哀哉众苦所摧伤。」
于安乐因之善法不精进,而欲求乐果,于轻微苦亦乖戾不忍
者,苦之损害更多,为死所执持而希冀如天人长寿于如是等者,
所欲不能得,唯得所不欲,哀哉惟为诸苦之所摧折也。
巳四、劝勤修脱苦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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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此人身如舟航,
得渡生死大苦流,
此舟后时难再得,
愚夫斯时勿酣卧。」
若尔,当云何耶?于得暇满所依勉力,便能渡一切苦,言依
此人身如舟航得渡生死大苦流者,谓暇满大义也。暇满罕能成
就,此舟后难再得,故呼愚夫而告之,谓得此舟时,勿贪偃卧,当
由小中大三大道之门渡生死河也。明暇满难得,已得之时须励
力也。
寅二、断贪著恶事之懈怠:
「 欢喜之因亦无数,
独舍正法殊胜喜,
好乐散乱及掉举,
是众苦因汝何取。」
修行正法是此后无量欢喜因之方便,汝何独舍此殊胜欢喜,
而好乐苦果之因,罪恶愦闹散乱掉举众多所不应为之事?不应
喜乐,是苦因故。
寅三、断于善法怯弱之懈怠。分三:
卯一、誓致力对治怯弱;卯二、引教明云何修对治之法;卯
三、勉力则能断懈怠而成菩提。今初:
「 无怯弱集精进军,
勤求自身得堪能,
应修自他平等观,
亦修自他易地想。」
如国王由四法之门,能胜强敌,菩提萨埵亦应先高尚其心,
由于道学修意无[择-幸+表]弱之披甲精进,以加行集二资粮军之加行精
进,正修恭谨存正念知,身心堪能自有主宰,然后修如下所述自
他平等,自他交换也。
卯二、引教明云何修对治之法:
「 不应怯弱作是言,
我何能成大菩提,
一切如来真语者,
悉皆谛实如是说。
蚊蝇虻蚋及蜂蚁,
乃至任何虫豸类,
若依之生精进力,
亦得无上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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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谓成佛须利根上智作大精进,集积福德资粮,经众多无数
劫,修极难行苦行,方能成就,我不如是,故我云何能成菩提?不
应如是怯弱畏缩。此是如来真实语者所说真实语,非倒说邪因,应
可坚信。佛语云何?谓如《妙臂请问经》所说:「复次菩萨如是
正真随学,作是思维,随于狮子虎狼雕鹫鹅鹤乌鸦枭鸟蚊蝇蜂蚋
一切身中,悉能成就无上菩提,况我现得人身,宁舍生命,亦应勤
精进,求證无上菩提也。」《宝云经》中,亦作如是说。
卯三、勉力则能断懈怠而成菩提。分四:
辰一、思维起精进力即能得菩提;辰二、成就菩提之难行,不
及恶趣之苦一分故应忍;辰三、如医王以轻方能治重病故应忍;
辰四、此中无苦增长安乐故应欢喜。今初:
「 如我生于人类中,
已知利害明取舍,
若能不舍菩提行,
云何不證菩提果。」
如前所说经云蚊蝇蜂纳虫豸之微,若发精进力积集资粮,亦
能得无上难得之菩提果,如我已生于殊胜种类之人中,具殊胜意
乐,于成就菩提能知利害取舍,若不舍修菩提行,我云何不能證
菩提果?决定能證,应如是思维也。
辰二、成就菩提之难行不及恶趣苦一分故应忍。分三:
巳一、不应怖畏舍手足等难行;巳二、不及恶趣之苦一分;巳
三、为治重病应忍轻苦。今初:
「 若言须舍手足等,
如是难行我所畏,
我今怖畏但愚痴,
不能辨别轻重尔。」
若谓虽精进即能成就,而须舍手足头目等难行苦行,非我所
能,故我怖畏。怖畏施手足等,惟是于苦之轻重差别未善辨别,
昧于取舍之故,不应怖畏也。
「 曾于无数俱胝劫,
经地狱苦百千返,
割截焚烧并杀戮,
未能令我得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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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始以来,轮回流转,于地狱中,经无数百千俱胝劫,非止一
次,众多无数返,受割截焚烧杀戮等苦,受尔许苦,不过无义唐捐
其身,未能成无上菩提也。
巳二、不及恶趣之苦一分:
「 我为修行成菩提,
但受此苦有限量,
如人欲除心腹疾,
令身略受针砭苦。」
思恶趣苦,我此为求菩提难行之苦,较彼时短量轻,更易忍
受,如为除损坏心腹之病患,于身肢略有伤损之苦,应能忍也。
巳三、为治重病应忍轻苦:
「 医人须以众手术,
为不安者除病苦,
为摧众多大苦故,
轻微不适当忍受。」
如一切医师,治疗之法,以轻微不安,能愈人病。成就菩提
之难行,亦以极小之苦,能摧众多轮回之苦。于此难行微小不安
应须忍受,能灭自他无量长时之苦故。
辰三、如医王以轻方能治重病故应忍。分三:
巳一、佛说之法是不受轻微苦即能治重病之方便;巳二、遮
于舍身有难行想舍身;巳三、就已修成就舍身如菜羹时说舍身不
难。今初:
「 世间常医固如是,
无上医王殊不尔,
但以轻和微妙法,
能疗无量沉疴起。」
成菩提时之难行,医王能仁自在,非如常医治病之方术,乃
以安乐道得安乐果之方便,轻微和缓之方剂,远离逸乐劳倦二
边,而能治瘉流转生死之无量烦恼重病,于彼难行有何怖畏也。
巳二、遮于舍身有难行想时舍身:
「 导师最初作加行,
亦施菜羹糜粥等,
此时修已后渐能,
虽自身肉亦易舍。」
最初修施等时,导师诸佛亦施羹菜糜粥等,以为最初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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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练习不难之心,尔后渐次自然虽自身肉亦能舍也。
巳三、已修成就舍身如菜羹时说舍身不难:
「 若时彼人于自身,
能起犹如菜羹想,
其时令施身肉等,
彼于此事有何难。」
如是修已,何时于自身如舍羹菜等之心生起,其时方舍身
等,此中何难之有?毫无难处,故于难行不应怖畏也。
辰四、此中无苦有大安乐故应欢喜。分四:
巳一、于修道次第不善巧之人虽有身心不安,于善巧者无难
行苦;巳二、故大心菩萨安住轮回无须厌倦;巳三、故道之进修说
善巧胜于小乘;巳四、于菩萨行不应怯弱。今初:
「 由断恶故即无苦,
由善巧故即无忧,
如是能害于身者,
唯颠倒见恶思维。」
菩萨以清净悲心意乐施身时身无痛苦,由三门罪恶悉断除
故。舍身之时善巧故,心亦无忧,似此之故,补特伽罗我之所贪
之颠倒分别,及杀等恶心,损害其身,方为损害菩萨之因也。
巳二、大心菩萨安住轮回无用厌倦:
「 若由福德令身安,
由善巧故心安乐,
虽为利他处轮回,
诸大悲者何忧患。」
若诸菩萨,由施等福得身安乐,由取舍及空性义善巧,菩萨
恒常心安,虽为利他而处轮回,诸大悲者有何厌患?毫无可忧
也。
巳三、故道之进修说善巧胜于小乘:
「 此由菩提心盛力,
尽能消除往昔罪,
能积福德如大海,
故言胜于诸声闻。」
此大悲者由菩提心威力能尽先所作罪,且能摄集福智资粮
大海,故于道之进修说胜于诸声闻也。
巳四、于菩萨行不能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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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故悉除疲厌心,
菩提心马为乘载,
转从安乐趋安乐,
心既了知何怯为。」
是故心厌身疲悉皆除遣之菩提心,如有力之马,乘之者行于
安乐之道,往趣安乐之果,心善了知者,谁复怯弱?于道修行不
应畏缩也。
子二、增精进对治力。分三:
丑一、增精进顺缘力;丑二、以正念正知恭谨修行;丑三、于
修行中自为主宰。初中分二:
寅一、由辨四力之门总明;寅二、广释。今初:
「 为利有情集四军,
胜解勇毅及喜舍,
由思维彼功德故,
诸怖苦者生胜解。
如是断诸相违品,
胜解我慢及喜舍,
以恭谨自在转力,
增精进故应勤修。」
为成办有情义利故,断相违品发起四军,如国王四军以摧敌
也。于思维业果能取舍生起欲心是胜解力。无论如何未知不
行,知然后行,行必究竟,是坚毅力。如童稚戏踊跃从事,无间无
歇,勤奋精进,是欢喜力。为发勤精进暂息身心劳倦,息已无间
仍复精勤,是为舍力。此四者是精进之顺缘也。以胜解力为例
而言,应以怖轮回苦,及思彼胜解功德而生起也,如是断相违品
之怯弱,谓虽见能成善法而不趣入,言我不能生起顺缘胜解我慢
喜舍四力。我慢即坚毅也。正修以正念知恭谨精进,最后以于
身心能自在转之力,精进辗转增长,故应励力也。
寅二、广释。分四:
卯一、胜解力;卯二、坚毅力;卯三、喜力;卯四、舍力。初中
分四:
辰一、胜解境;辰二、果;辰三、胜解因;辰四、摄结。初中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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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一、舍恶;巳二、取善;巳三、辨应不应作之相。今初:
「 自他罪恶多无量,
我曾誓愿悉摧毁,
是中仅唯一一罪,
亦经劫海难消尽。
精勤消除罪障事,
于我纤毫未见有,
无量众苦出生处,
我心于此能不裂。」
我应摧自他无量之罪,发心之时,曾作如是誓言故。摧罪之
时,随于一一之罪,亦须修对治,经于劫海方能消尽,能尽罪业之
精进行于我未见纤毫,仅修彼对治尚不能忍耐,须受恶趣之苦,
故是无量苦处,我于此何故心不碎裂,言我心逼恼也。
巳二、取善:
「 自他功德广无边,
我曾誓愿悉修行,
是中仅一分功德,
亦须修行经劫海。
我于如是功德分,
纤毫亦未修生起,
此生获得何其难,
我令无义而已矣。」
自他解脱及一切智之众多功德,我悉应修,曾如是誓愿故。
无馀功德姑置不论,即以一二功德为喻,亦须经劫海修行。我于
如是功德分从未发起练修,何其难者言须经长时,获得暇满人生
之时,我何令其不成现后世义利。而已矣者,谓虚之结束讥刺语
也。
巳三、观已作未作之相:
「 我未供养诸世尊,
亦未曾设大施会,
圣教所示未随行,
贫匮意乐未令满。
怖畏者未施无畏,
衰损者未施安乐,
唯于母人胎藏中,
生起大痛奇苦耳。」
昔时我于三宝,以世尊为例,未曾供养于诸有情及如来未曾
承事设大施会与以安乐,于能断所断之取舍未如理成办,故未依
教修行,未令贫乏有情意乐圆满,于有怨敌疾病等怖畏者未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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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于苦恼衰损者亦未施以满足,是我往昔任何正行亦未曾修,
我唯生起母人胎中之奇痛大苦而已,利他之事,纤毫未作,应忧
悔也。
辰二、胜解果。分二:
巳一、不应于法舍胜解;巳二、明其故。今初:
「 我由昔时及今日,
于如来法舍胜解,
故遭困厄有如此,
何可于法舍胜心。」
由我往昔现今舍弃对于善法坚决信任之胜解,今为生死衰
损所困,有如此者,孰有智者欲免衰损而舍于法胜解?应于法生
胜解也。
巳二、明其故:
「 一切善法之根本,
是胜信心能仁说。」
佛说一切善法品类之根本,即是善法决定如何,即如何倚任
之胜解,此是《月灯经》所说也。
辰三、胜解之因。分二:
巳一、明;巳二、释。今初:
「 彼之根本复依于,
恒修业果观异熟。」
彼于法胜解之根本,复依于常修善不善业异熟果报之信心,
若于业果未善得决定,任于何法亦未得佛所欢喜之了义,故于此
应励力也。或有口称于空性已得决定而不计及业果者,是于空
性颠倒解也。
巳二、释。分三:
午一、思维杂业果;午二、思维纯白业果;午三、思维黑业果。
今初:
「 一切诸苦心不乐,
种种怖畏何由起,
诸所欲求恒不得,
皆由先业罪行生。
由善意乐修善行,
随其生于一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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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彼彼处彼福德,
生功德果常现前。
若作罪行欲求乐,
随其生于一一处,
于彼彼处彼罪业,
现诸苦报兵杖侵。」
于诸众生身苦心忧,及人非人等种种怖畏,亲友资财诸欲丧
失之因,皆由罪行出生,应勤断除罪行。断心发起,于心修意乐
之善,以此为因,随其生于何处,即于彼处以彼善福德所感异熟
果功德,现受其报,苦乐非随欲而致,造罪之人,虽欲安乐,法性
力故,随至何处即于彼彼处受彼罪所感之苦,为兵杖等种种伤
害,于止罪应励力也。果之功德即果之自性也。
午二、思维纯白业果:
「 安住广博芬芳清凉莲花宫,
餐饮如来妙音法乳长威光,
佛光开启莲花化生微妙身,
住如来前称如来子善业成。」
诸佛子等,由修善法生安乐等刹土者,生之处所广博芬芳悦
意安乐,生之所触清凉,生处殊胜,住于莲花心中。超胜世间资
生饮食,闻佛具足六十支分之妙音,證其所诠真如以为饮食,增
长威颜光泽。出生殊胜,佛光开启广大莲花中生。身之殊胜,具
相好端严之微妙身也。摄受殊胜,住于阿弥陀佛之前,为其法力
所护。具此诸殊胜,为如来子皆从纯白业所生也。
午三、思维黑业:
「 阎摩部卒尽剥皮肤无馀堪怜悯,
灼热猛火镕化烊铜热汁挹取注其身,
炽燃剑戟戈矛逼切身肢分裂成百段,
抛坠极其烧燃热铁地上众多罪所成。」
由杀等业,为地狱阎摩鬼卒尽剥皮肤,极苦所逼。受之差
别,以极热猛火镕化烊汁注于其身,其苦难忍。不仅此也,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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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炽燃之刀剑戈矛割切身肉为众多百千段而掷之。处所差
别,谓坠于极其炽燃热铁地上苦恼难堪。此由无间坏法等众多
不善业所受也。
午四、摄结:
「 故于善法应深信,
亦应恭敬而修行。」
是故于业果如理思维已,应于善法深生胜解,且由深信倚任
而起修行也。
卯二、坚毅力。分二:
辰一、精进坚固;辰二、既创始已坚固趣入。初中分二:
巳一、未从事前当善观察;巳二、既从事已舍弃之过患。今
初:
「 依于金刚幢经中,
从初应修大我慢,
初于自力应观察,
是应起行或不应,
不应起行即不作,
已起行者勿退舍。」
《广金刚幢经》六回向云:「天子譬日光显现之时,不为阴云
及山岭不平等过失所遮,于应照之处悉皆显现,菩萨为利他故出
现于世,亦不为有情之种种过失所遮止,令诸应调伏者成熟解
脱。」依此所说轨则,应修善业创始必能究竟之我慢。于事趣入
之初,应善观自心预备有无能力,若能应起行,若不能不应起行,
宁不起行?既起行已,未达究竟,不应中止也。
巳二、既从事已弃舍之过患:
「 他生仍复如是行,
罪业苦根咸增长,
作馀事及得果时,
终无成就趣微劣。」
既起行已,又复舍置,有过,何耶?由昔如是行为缘,令其他
生串习舍弃中止,成失坏誓愿之人,结果罪及异熟苦增长,以后
从事别馀事业,得果微劣,经历长时,馀事亦不能成办也。
辰二、既创始者坚固趣入。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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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一、总明;巳二、别释。今初:
「 业及烦恼作止力,
于此三法修我慢。」
既趣入其事,于所作事业,所断烦恼及作止之能力三者,应
修我慢,发大雄力,勿退缩也。
巳二、别释。分三:
午一、事业之我慢;午二、于能力修我慢;午三、对烦恼修我
慢。初中分三:
未一、辨事业之我慢;未二、能如是之理;未三、他人贱役亦
为担荷之我慢。今初:
「 谓此是我一人事,
是为事业我慢性。」
若见他人应作之事,亦作我一人应作之想,生起雄力,是事
业之我慢性。
未二、能如是之理:
「 世人惑缚无自在,
不能成办自义利,
能作他利不如我,
是故我应作此事。」
利有情事,不观待他,我应成办。世人由烦恼力,自无自在,
自利尚不能成,不如我能勤修利他善法,待他无益,利他之事,一
切我自为之也。
未三、他人贱役亦为担荷之我慢:
「 若他作苦操贱业,
我今云何可安坐,
若由我慢不肯为,
我今宁可无我慢。」
他人尚操耕种等贱役,我戴荷有情重担,云何安閒而坐?当
作事业也。若作是思维,他人作下劣事业,我当作上妙事业,以
如是我慢作事,若起如是我慢而不作此事,此烦恼之我慢,宁可
无之,由彼能趋恶趣故。
午二、于能力修我慢。分五:
未一、于能力无我慢之过失;未二、修我慢之功德;未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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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于对治之我慢;未四、不应作烦恼之我慢;未五、对治品我慢之
功德。今初:
「 若与死蛇相遇时,
胜彼如金翅鸟行,
若我对治力微劣,
小堕亦当受大伤,
由怯弱故舍精勤,
云何能免于困厄。」
为摧伏烦恼,应生起对治力,若遇死蛇,乌鸦亦应如金翅鸟
行。如是若我对治力微弱,小堕亦能于道中断成大伤害。若意
乐怯弱,于成办二利,舍弃精勤,何时能从是困厄分住,而得解
脱?为懈怠所降伏,身心所行悉失坏故。
未二、修我慢之功德:
「 若已勤修生我慢,
虽有大力亦难胜,
是故应以坚毅心,
勤行摧坏诸罪垢,
我今若为罪堕胜,
求三界尊真可笑。」
发起对治力之我慢,且依加行发起精勤,重大烦恼亦不能
胜,是故应以坚毅心摧诸罪堕。若我为罪堕所胜,欲为胜出三界
一切之王,是可笑处。
未三、应安住对治之我慢:
「 我于一切皆超胜,
不许有人胜于我,
一切诸佛狮子儿,
应当如是住我慢。」
是故应住如是殊胜我慢,谓我应战一切罪失,三界一切所断
烦恼悉不能胜我。谁应如是?谓与魔及外道等野兽竞走时,我
为诸佛狮子儿,应如是也。
未四、不应起烦恼之我慢。分三:
申一、诃烦恼之我慢;申二、明其过患;申三、应断彼。今初:
「 有情若为我慢摧,
是烦恼非大我慢,
大我慢者不随敌,
烦恼为敌所自在。」
有情若为骄满心之我慢所摧伏而堕落,彼随烦恼自在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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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具大我慢者。有大我慢者,应不为敌所自在。彼诸骄满有情,
为烦恼我慢敌所自在故。
申二、明其过患:
「 若由烦恼慢起骄,
我慢牵引入恶趣,
摧坏人中诸胜乐,
为他豢养作奴使,
愚盲可厌体衰羸,
一切处中受轻侮。」
若由烦恼我慢而起骄满,有如是诸过患,谓由我慢引入恶
趣,虽生人中,心安乐等人中乐趣为之摧坏,无以为生,乞食自
活,为他自在,受他豢养而为仆使,知识暗钝,身形衰羸不可爱
乐,自虽实未作损害,而他人以身语种种轻蔑,故应断心骄满之
我慢也。
申三、应断彼:
「 我慢骄矜修苦行,
若彼亦称大我慢,
是为大可悲悯处,
熟有下劣过于此。」
若以烦恼我慢,起骄满心,以随他自在转之意乐,而修苦行,
若亦称为大我慢者是可悲悯,孰有下劣过于此者?不应具随怨
敌自在转之我慢也。
未五、对治品我慢之功德:
「 谁人为胜我慢怨敌修我慢,
此即具大我慢普胜大勇者,
此人于我慢敌能作摧坏故,
如众生意胜者之果速圆满。」
谁为具大我慢者耶?若为胜烦恼怨敌故,执持对治品之我
慢,彼对治力强故,称为其大我慢者,普胜一切怨敌故,亦称勇
者。何以故?若人能坏骄满心之我慢,坚决根本摧毁之,于人天
众生,随其所欲,分位乃至究竟佛果一切事业,俱能圆满,故言能
普胜一切怨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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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三、对烦恼修我慢。分三:
未一、应生对治烦恼力;未二、应毫不随彼自在而转;未三、
应起殊胜坚固对治意乐。今初:
「 若居烦恼品类丛,
应须多方修坚忍,
如狐兔等避狮子,
勿为烦恼所中伤。」
若处瞋等烦恼品类群中,应以多百千非一方便,以对治力而
修坚忍。应如狐等避狮子之害,勿为烦恼众所伤也。
未二、应毫不随彼自在而转:
「 如人猝遇大危险,
第一先当护其目,
如是若遭危险时,
勿随烦恼自在转。」
若猝遇大危险,有烦恼之大怖畏发生,应如护眼珠,尽力防
护。将陷于随烦恼自在转之危险时,亦应如是防护,勿随烦恼自
在转也。
未三、应起殊胜坚固对治意乐:
「 宁可焚身或断肢,
乃至断头亦易事,
于彼烦恼怨敌前,
终不甘心为低首,
如是一切时处中,
非如理事终不作。」
对治坚固之量,谓虽以火焚杀我身,或断我头,亦为小事,无
论如何,终不应为烦恼怨敌之所降伏。如是于一切时处中,唯应
依止对治力,摧伏烦恼,馀非所应为也。
卯三、喜力。分三:
辰一、应励力修善不求果报;辰二、于果报作意而修善;辰
三、应用欢喜力之理。今初:
「 如童稚求嬉戏乐,
不问所作为何事,
于彼耽玩深爱乐,
应当欢喜无厌足。」
犹如愚童欲求戏乐之果,此菩提萨埵,为利他故,任作何事,
闻思乃至修菩提心等事业,亦应如是耽著踊跃为之。于彼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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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欢喜,无有厌足,欲恒常不断为之也。
辰二、于果报作意而修善:
「 为求安乐作诸业,
得乐不得不可知,
若作此业定生乐,
不作安乐何由生。」
世间之人,为求身心安乐,从事耕种等业,然其果能否得乐,
仍非所知。于得安乐未得决定之菩萨,若作何种事业,决定能成
分位及究竟之安乐,不作如是事业,即不生如是安乐也。
「 如嗜刀锋所沾蜜,
若于诸欲无厌足,
异熟安乐及寂静,
于彼福德有何压。」
如以舌舐刀锋所沾之蜜,虽略尝其味,而当受伤舌之苦,于
轮回中任受几许色声等五欲亦无厌足,若分位异熟人天增上生
殊胜果报尚以为乐,能得究竟寂静一切苦之安乐因,施等福德,
何厌之有?应修无厌足也。
辰三、配释欢喜力:
「 如象夏日行当午,
遇清凉池即跃入,
如是为成所作业,
于彼事业应趣行。」
于如是事业应当趣行,所思维之事既起行已,为令彼究竟
故,应如中午热渴所逼之大象,遇清凉池,即欢喜踊跃趣入,于所
思维之事业,亦应如是趣入也。
卯四、舍力。分二:
辰一、暂时舍;辰二、次第舍。今初:
「 若力疲极所随逐,
为易作故当暂息。」
勤修善法,身心疲极,气力羸劣之所随逐,为止息疲劳,所作
易成故,应暂舍所作,疲劳既息,复勤精进也。
辰二、次第舍:
「 善摄持者善完成,
转希后后非所应。」
善摄持者,所作完成已,方作后后之事,若作一事时,复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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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另一事之心摄持之,是所应断也。
丑二、以正念正知恭谨修行。分五:
寅一、敬慎恭谨;寅二、存正念知;寅三、以念知力勿令罪有
隙可乘;寅四、罪堕发生无间即应遮止;寅五、于应作事业应当励
力。今初:
「 犹如宿将遇敌时,
临阵交锋兵刃接,
应避烦恼利兵锋,
对治尽歼烦恼敌。」
犹如精武技善战术之宿将,临阵交锋与敌兵刃相接,自能避
兵刃伤,复能以兵刃杀敌,如是应避烦恼兵刃之锋,勿为所伤,复
应以对治之利器,尽歼诸烦恼敌,根本拔除之。
寅二、存正念知:
「 如人临阵坠其刀,
怖畏仓皇急拾取,
如是若遗正念刀,
怖地狱苦急持念。」
临阵之时,若坠所持之刀,惧为他所伤,速疾拾取。若脱落
于善法所缘不忘之正念刀,为烦恼所伤,当生地狱中,应速持念
知,忆念地狱恐怖以为对治亦应如是。
寅三、依念知力勿令罪有隙可乘:
「 如毒箭伤身出血,
罪毒速疾遍全身,
如是若得小暇隙,
罪毒速疾遍人心。
如人擎器满盛油,
脍者持剑伺其后,
溢即杀之愕然怖,
持戒谨畏应如是。」
如毒箭所中,依一毛孔所出之血,其毒能遍布全身。失坏正
知等,烦恼若得暇隙,瞋等罪恶速疾遍布其心,亦犹如是。故纤
毫烦恼亦应遮止。当云何谨护耶?如持盛油盈满之器,令行泥
泞之道,脍者持剑伺于其旁,若溢一滴,即当杀之。以此怖畏之
故,奋勉小心。菩萨具誓戒者,以正念知执持菩提心等对治品,
亦应如是小心谨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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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四、罪堕发生无间即应遮止:
「 如有毒蛇来怀中,
急当狂骇而惊起,
睡眠懈怠若来时,
亦当如是勤遮止。
一一罪堕出生时,
恒应于己严诃责,
思维我自今以往,
无论如何不再作。」
烦恼能坏善法,令趣入地狱,是故应如怀中有毒蛇来,狂骇
惊起,令于所入不自在住之睡眠及懈怠来时,应以地狱之恐怖,
速疾遮之,亦应如是。虽然,云何遮止耶?于一一罪发生时,应
自诃责言:往昔亦以造如是罪,得种种不可爱乐,不得可乐之事,
今又如是行耶?无论如何,此后应当励力,誓不再犯此罪。应常
如是思维,以四会备之门而忏悔也。
寅五、于应作事业应当励力:
「 应思云何于此时,
能得修行持正念,
以此为因于善士,
或如理事起欲心。」
为令罪不生,生已能除之故,于正知谨慎不放逸等时中,云
何能修起正念?以如是思维之发起意乐为因,而修欲心,求遇大
乘善知识,无间即依教修行,或不值遇,亦随其教授应作之事,即
能修行。
丑三、修行自在。分二:
寅一、身心极调柔故于善法轻举;寅二、法喻合。今初:
「 昔人云何作善业,
事事精勤具雄力,
如是无逸念先哲,
自身振奋而轻举。」
应念先哲传记作一切善业,悉具精进雄力,无论如何,必令
所作善业完成,为如是故,慎无放逸,念此之故,自于善事,愧此
离恶,振奋轻举。
寅二、法喻合:
「 如风飘扬去复来,
于兜罗绵自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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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欢喜心自在转,
成办善事亦如是。」
云何修耶?如风去来,于兜罗绵自在飘转,以于善法欢喜踊
跃力,于身语自在转,亦应如是。若能如是,则三门一切善业,悉
能迅速成就也。
总摄其义,如《正法念处经》云:「诸烦恼之唯一因,唯是懈怠
馀何有?何人一有懈怠心,一切善法皆归尽。」于发起遮止懈怠
之精进,应当致力。
此中复应励力消除精进之违缘,发起顺缘之四力。违缘者,
虽见成能办善法,而不趣入,及我有何能想之怯弱。初中分二:
谓现今尚有暇之推延,及为贪著恶事力所压伏。第一之对治,应
思人身速坏,死已堕于恶趣,及暇满难得,而断除之。第二之对
治,应思正法为此后无边欢乐之因,无义喧闹散乱能失坏大义,
是后时众苦出生之处,而断除之。怯弱亦分三:谓思维所求佛果
功德无边非我所能證,舍手足等无量难行非我所能修,当受无边
轮回生死其苦不能忍,以如是想而怯弱也。初云对治,谓思维往
昔初佛,非从初即已證无上道,亦不过与我相同,后渐上进成佛,
且佛说较我尤为下劣诸有情亦能成佛,我若不舍精进,后云何不
得成佛耶?次之对治,谓思维舍身等有难行想时勿舍,舍时如舍
菜羹等,非为难也。后之对治谓菩萨离罪,其果不生苦受,于轮
回苦,坚固證知性空如幻,心亦无苦,身心安乐增长,则虽住轮回
中,何用厌患。应如是思维,而断怯弱也。
摄颂云:为求解脱恭谨起修行,最初趣入中住后究竟,依于
励力勤修精进力,应起四力完备精进行。
壬二、出品名:
入菩萨行论广解佛子津梁释明精进品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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