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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重订大金国志卷三十六
皂𨽻
皂𨽻出身与荫人等甚以为重如州郡都吏出职并补
将仕郎授录事判官司候司判市丞至儒林亦荫子部
吏缺人令州县择人贡之十年无公私过犯补昭信校
尉授下县令或录事渐亦可至知州同知
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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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图之教虽贵戚望族多舍男女为僧尼惟禅多而律
少在京曰国师帅府曰僧录僧正列郡曰都纲县曰维
那披剃威仪与南宋等所赐号曰大师曰大德并赐紫
国师者在京之老尊宿也威仪如王者师帝有时而拜
服真红袈裟升堂问话讲经与南朝等僧录僧正者帅
府僧职也皆择其道行高者限三年为任任满则又别
择人张官府设人从僧尼有讼者皆理而决遣之并服紫
袈裟都纲者列郡僧职也亦以三年为任有师号者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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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无者如常僧服维那者县僧职也僧尼有讼者杖以
下决遣之杖以上者并申解僧录都纲司
道教
金国崇重道教与释教同自奄有中州之后燕南燕北
皆有之所设道职于帅府置司正曰道录副曰道正择
其法箓精专者授之以三年为任任满则别择人其后
熙宗又置道阶凡六等有侍宸授经之类诸大贵人奉
一斋施动获千缗道教之传有自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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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条
金国之法极严杀人剽劫者掊其脑而致之死籍其家
为奴婢亲戚欲得者以牛马财物赎焉其赃以十分为
率六归主四没官罪轻者决柳条罪重者赎以物贷命
则割耳鼻以志之其狱掘地数丈置囚于其中罪无轻
重悉笞背州县官各许专决当其有国之初刑法并依
辽制常刑之外又有一物曰沙袋以革为囊实以沙石
系于杖头人有罪者持以决其背大率似脊杖之属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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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多焉自熙宗立始加损益首除沙袋之制至皇统间
又下学士院令讨论条例颁行天下目之曰皇统新制
近千馀条海陵弑熙宗自立又去脊杖以其近人心故
也斩刑者与上古之制一也处死者免决重杖止令紟
紷绞也流者不流犯人之家属徒者非谓杖脊代徒实
拘役也徒止五年五年以上即死罪也徒五年则决杖
二百四年百八十三年百六十二年百四十一年百二
十杖无大小止以荆决臀实数也拘役之处逐州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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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都作院所徒之人或使之磨甲或使之土工无所不
可脚腕以铁为镣䥥锁之罪轻者用一罪重者二之朝
纵暮收年限满日则逐便不得依旧为百姓刑法与旧
不相远惟僧尼犯奸者强盗不论得财与不得财者并
处死强奸者罪死则与古法异
赦宥
金国以赦宥最为大事或改元或生子或册封或迁都
或灾异并皆肆赦罪无减等一例放之每赦必有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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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小大文武百官并与覃迁一资熙宗临季年一岁两
赦海陵立常谓赦宥非国家常典若惠奸宄则贼良民
诏告天下自今已往更不议赦不两年躬自蹈之其后
复有改正隆赦迨世宗立才数年间已降三赦然洪忠
宣松漠记闻云北朝惜赦无郊霈余衔命十五年才见
两赦一为伊勒图喀叛一为皇子生岂是时天会年间
惜赦而此后不惜赦邪
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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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之制本出上古金国行之比上古之制尤简废齐
国后虑中州有怀二三之意始置
屯田军非止女直契丹亦有之自本部族徙居中土与
百姓杂处计其户口给赐官田使自播种以充口食春
秋量给衣服若遇出军之始月给钱米米不过十斗钱
不过数千老幼在家依旧耕耨亦无不足之叹今屯田
去处大名府山东河北两关诸路皆有之约一百三十
馀千户每千户止三四百人所居止处皆不在州县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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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处村落间千户百户虽设官府亦在其内
田猎
金国好田猎昔都会宁四时皆猎海陵迁燕以都城外
皆民田三时无地可猎候冬月则出一出必踰月后妃
亲王近臣皆随焉每猎则以随驾军密布四围名曰围
场待狐兔猪鹿散走于围中帝必先射之或以鹰隼击
之次及亲王近臣出围者许诸馀人捕之饮食随处而
进或与亲王近臣共食遇夜或宿于州县或宿于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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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定所海陵以其子光瑛年十二获獐取而告太庙世
宗立尤甚有三事令臣下无諌曰作乐曰饭僧曰围场
其重田猎如此
兵制
金国凡用师征伐上自大元帅中而万户下至百户饮
酒会食略不间别与父子兄弟等所以上下情通无闭
塞之患国有大事适野环坐画灰而议自卑者始议毕
即漫灭之不闻人声军将行大会而饮使人献策主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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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而择焉其合者即为特将任其事暨师还战胜又大
会问有功者随功高下支赏举以示众薄则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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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重订大金国志卷三十六